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考核方案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考核方案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考核方案一、背景介绍为加强对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的监督和考核,推动省级文明城市建设取得更好的成果,制定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考核方案。
二、考核目标1.评价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的整体水平和成效,为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提供参考和指导。
2.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推动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的不断完善和创新。
三、考核内容1.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情况。
2.城市道德建设和文明风尚的宣传推广。
3.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和环境卫生的建设与管理。
4.城市公共秩序和安全的维护。
5.城市社会生活文明的培育与发展。
6.城市交通管理和文明驾驶行动。
7.城市文化建设和创意产业发展。
8.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提升。
9.城市志愿者服务和公益慈善事业的推进。
10.其他与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相关的工作内容。
四、考核方法1.定期考核:每年一次的定期考核,由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和评价。
2.不定期考核:不定期组织专项考核,如督导检查、舆情监控等方式,对省级文明城市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
3.自评报告:由各省级文明城市主动组织编制自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城市创建工作的情况、成效、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4.群众参与:充分利用舆情监控和市民投诉举报等渠道,引导广大市民参与考核,提供意见和建议。
五、考核评价标准根据考核内容,制定相应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确保考核工作的客观公正。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1.对于考核结果优秀的省级文明城市,给予表彰和奖励,树立典型,鼓励其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
2.对于考核结果较差的省级文明城市,要求其制定整改方案,并进行跟踪指导,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3.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价各级政府绩效的重要依据,为提升政府工作质量和履职能力提供参考。
七、考核周期和评估报告1.考核周期:每年一次的定期考核,不定期的专项考核。
2.评估报告:对每个省级文明城市的考核结果进行编制评估报告,出具书面反馈,明确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和措施。
文明城市创建考核细则范本

文明城市创建考核细则范本创建文明城市考核细则范本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快速发展和人口增加,为了推动城市建设与管理的提升,该城市决定引入一套文明城市创建考核细则。
该细则旨在加强城市的文明素质建设,提高市民的道德水平,营造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
二、考核内容1. 公共秩序管理a) 遵守交通规则:不乱穿马路、不占用非机动车道、不占用应急车道等。
b) 文明出行: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不涂鸦毁坏公用设施等。
c) 有序排队:在公共场所排队时不插队、不推挤、不吵闹等。
d) 维护公共设施:不损坏公共设施,如公交站牌、公园设施等。
2. 社会文化建设a) 尊重他人权益:不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权益,尊重他人的隐私。
b) 弘扬文化传统:保护、传承文化遗产,积极参与文化活动。
c) 文明用语礼仪:不使用辱骂、恶言,不传播不良信息。
d) 社会公德意识:关心弱势群体,倡导互助、奉献的精神。
3. 环境卫生管理a) 垃圾分类:按照规定分类投放垃圾,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b) 环境保洁:保持家门口、小区、社区干净整洁,不随地乱扔垃圾。
c) 水资源节约:合理使用水资源,不浪费水,尽量节约用水。
d) 植绿护绿:积极参与植树绿化活动,保护城市的绿色植被。
4. 基层自治建设a) 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关心社区事务,积极参与社区建设活动。
b) 监督投诉机制:配合社区建立健全的监督投诉机制,及时反映问题。
c) 遵守社区规定:遵守社区的管理规定,主动维护社区的和谐生活。
d) 社会公益行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关心弱势群体,扩大正能量。
三、考核方法1. 考核指标根据以上考核内容,制定具体的考核指标,对各项内容进行细化,每项内容设定相应争取分数。
2. 考核方式a) 自评:要求市民自觉填写个人的文明城市创建情况,并进行认真评估。
b) 社区考核:由社区相关部门对社区内居民的行为进行抽查和评估。
c) 上报检查:市民可通过特定渠道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相关部门接受举报并进行核查。
文明城市创建考核细则范文

文明城市创建考核细则范文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文明城市的创建逐渐成为各地政府和居民共同关注的重要任务。
为了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立科学、公正、合理的考核机制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就文明城市创建考核细则进行阐述,以期为各地政府提供借鉴和参考。
二、考核内容1. 社会公德在社会公德方面,政府应考核城市居民的行为规范、公共场所秩序等情况。
例如,鼓励居民文明排队、尊重他人等行为,同时要求居民遵守公共场所禁烟、清洁卫生等规定。
2. 环境保护在环境保护方面,政府应考核城市居民的环保意识和行为。
例如,鼓励居民垃圾分类、节约用水用电等行为,同时要求居民不乱扔垃圾、不乱涂乱写等不文明行为。
3. 文化素质在文化素质方面,政府应考核城市居民的文化修养和对传统文化的传承情况。
例如,鼓励居民参与文化活动、读书等行为,同时要求居民不破坏文物、不传播不良文化等行为。
4. 居民生活质量在居民生活质量方面,政府应考核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社会保障等情况。
例如,鼓励居民合理消费、关注健康等行为,同时要求居民不盗窃、不酗酒等不良行为。
5. 公共服务在公共服务方面,政府应考核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及其管理等情况。
例如,政府需要规范公共交通秩序、提供便捷的医疗保健等服务,同时要求政府机关工作效率高、廉洁奉公等行为。
三、考核方法1. 统计数据政府可以通过统计数据来了解城市居民的行为表现和社会状况。
例如,通过测算居民文明秩序指数、公共设施完善度等指标来进行考核。
2. 抽样调查政府可以利用调查问卷等方式,对城市居民的行为、意见和建议进行抽样调查,以了解居民对于文明城市创建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3. 专家评议政府可以聘请专家对城市进行评估,评估城市的环境质量、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表现,从而得出客观的分数。
四、考核结果及处理1. 考核结果根据考核方法得出的分数,政府可以评定所考核城市的文明城市创建情况。
分数高的城市认定为文明城市,分数低的城市则需要进一步改进。
2024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方案(2篇)

2024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方案一、总体目标在2024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中,我们将全面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推动城市文明水平全面提升。
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为契机,通过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宣传、共同推动,不断完善城市管理,提高市民素质,构建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
二、工作重点1.宣传文明理念通过组织丰富多彩的文明宣传活动,全面传播文明理念,培养市民的文明素养。
举办文明讲座、文明演讲比赛等,引导市民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和行为习惯。
2.城市环境整治加大城市环境整治力度,提升城市面貌。
加强市容市貌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确保城市环境整洁有序。
加强对乱贴乱画、乱丢乱扔、乱停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坚决整治环境污染问题。
3.推动社会文明发展加强社会文明建设,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公益事业。
鼓励市民参与志愿服务,推广文明交通,倡导绿色出行。
组织开展文明出行宣传活动,提高市民的道路交通文明素养。
4.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加强城市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市民。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城市交通管理,提升城市安全保障能力。
建设智慧城市,推动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城市管理效率。
5.加强文化建设加强文化建设,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市民精神文化生活。
组织丰富多样的文化活动,开展书法、绘画、音乐等艺术培训,提高市民的文化素养。
建设各类文化设施,促进文化资源共享。
6.加强党建引领加强党建引领,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加强党建工作和创建工作的衔接,加强党组织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强化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三、推进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定期开展工作会议,总结经验,解决问题。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提高工作效率。
2.完善制度机制制定省级文明城市评选标准和考核办法,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
2023文明创建工作考核方案

2023文明创建工作考核方案目标:- 确保2023年文明创建工作顺利进行,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 提高市民的文明意识和道德素养,构建和谐美好的城市环境。
- 加强城市管理,打造宜居宜业的城市。
一、考核指标1. 文明宣传教育指标- 开展文明公益活动的次数和规模,包括宣传展览、主题讲座、文艺演出等。
- 公共场所的文明提示和标语牌设置情况。
- 文明创建宣传材料的发放和宣传效果。
2. 市民文明素质提升指标- 重点区域的文明行为积分,包括遵守交通规则、排队文明、礼貌用语等方面。
- 开展文明礼仪培训和市民道德素养提升活动的次数和参与人数。
3. 环境卫生和城市管理指标- 城市公共设施的维护情况,包括公园、广场、道路等。
- 垃圾分类和处理的效果。
- 城市管理和矛盾纠纷处理的情况。
4. 政府服务提升指标- 市民办事便利度的提升,包括政务服务中心的设立和优化、网上办事的便捷程度等。
- 政府采纳诉求和提案的情况。
二、考核内容和方式1. 考核内容- 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和落实情况。
- 文明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 市民文明素质提升活动开展情况。
- 城市环境卫生和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 政府服务优化和提升情况。
2. 考核方式- 定期组织文明创建工作的督导和考核,对相关单位进行实地检查。
- 组织市民文明积分评定活动,通过市民的参与行为来进行评分。
- 制定问卷调查和居民满意度调查,收集市民对城市管理和政府服务的评价。
三、考核结果和奖惩机制1. 考核结果- 根据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对各相关单位进行综合评分。
- 将考核结果在政府官方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 奖惩机制- 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金激励。
- 对考核结果不达标的单位进行约谈,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问责措施。
四、考核周期和权责分工1. 考核周期- 设立年度考核周期,每年组织一次文明创建工作的考核。
2. 权责分工- 政府各相关部门负责各项考核指标的具体实施和组织工作。
文明城市创建考核细则

文明城市创建考核细则
根据现代城市发展的需求,进行文明城市创建考核是必要的。
以下是文明城市创建考核的一些细则:
1. 城市环境卫生和垃圾分类:城市需要建设完善的垃圾处理设施和系统,确保城市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垃圾分类也是文明城市的必备要求,需要有相关的宣传和教育措施,使居民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
2. 交通秩序和公共交通:城市需要建设高效便捷的交通系统,包括地铁、公交车、自行车道等,以减少私家车的使用。
同时,需要加强对违规交通行为的监管和处罚,提高交通秩序。
3. 文明行为宣传和教育:通过广告、宣传栏、社区活动等途径,宣传文明行为的重要性和正确的行为准则,鼓励居民主动参与到文明城市的创建中。
4. 公共设施和服务的提升:城市需要提供完善的公共设施,包括公园、体育设施、图书馆、医院等,以满足居民的生活和娱乐需求。
同时,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社保等,确保居民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
5. 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城市需要维护社会秩序,打击犯罪行为,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加强社区警务工作,提高居民的安全感。
6. 文化传统和公共文化活动:城市需要重视本土的传统文化,开展丰富多样的文化活动,举办展览、演出等,丰富居民的文化生活。
7. 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城市需要关注环保问题,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推行节能减排措施,发展可持续的经济模式。
同时,推动低碳交通、清洁能源等的应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这些细则可以根据具体城市的特点和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以确保文明城市创建的目标得到实现。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1. 背景介绍省级文明城市是指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代表性、引领性和示范带动作用的文明城市。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推动城市全面发展、提升城市文明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有效推进省级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是必要的。
2. 目标和任务2.1 目标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包括:1.提升城市文明素质和道德观念,促进社会道德建设;2.加强城市文化建设,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3.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打造宜居城市;4.加强城市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居民生活质量;5.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运行效率。
2.2 任务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具体任务包括:1.加强城市道德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普及和贯彻;2.提升城市文化建设,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和文化创新;3.加强城市环境建设,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4.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优质公共服务;5.加强城市管理和治理能力,提升城市运行效率。
3. 实施方案3.1 加强城市道德建设为了推进城市道德建设,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推动崇德向善的社会风尚;•建立和完善社会诚信体系,促进诚信行为的形成和发展;•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激励居民参与社区公益事业;•增设城市道德风尚宣传牌、标语等,倡导文明行为。
3.2 提升城市文化建设为了推动城市文化建设,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加强文化设施建设,提供多样化的文化消费场所;•开展文化活动和节庆活动,丰富市民文化生活;•建设文化街区和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培育文化创意产业;•打造城市文化品牌,提高城市知名度和影响力。
3.3 加强城市环境建设为了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推动城市固体废弃物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减少废弃物排放;•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增加绿地面积,改善空气质量;•完善城市环境监测体系,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提倡低碳生活方式,减少车辆尾气排放。
3.4 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了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交通、供水、供电等方面;•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提供便捷的社区生活服务;•提升公共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医疗资源配置;•完善教育设施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和普及率。
文明创建工作考核方案

文明创建工作考核方案文明创建工作考核方案一、前言文明创建工作是推进社会文明进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
为有效激发各方面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文明创建工作水平和质量,建立符合实际的考核机制是必不可少的一环。
本文将为您介绍一套完整的文明创建工作考核方案。
二、考核原则1.公正公平,评价结果客观可靠;2.关键绩效指标导向,强调实效性;3.综合考核,分类评定,重点考核实践效果;4.全过程监管,确保考核程序规范,结果合理。
三、考核指标为保证考核的科学性和全面性,我们将文明创建工作涉及的内容进行了细致的拆分和分级,共设计了五类指标,每类指标包含若干项具体考核内容。
具体指标如下:1.点位建设指标:城市公共设施健全度、环境卫生整洁率、绿化覆盖率、交通秩序指数等;2.公益活动指标:文化宣传活动规模、社区公益服务次数、志愿者服务时长等;3.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指标:文物保护等级、古建筑安全复修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效性等;4.行业自律指标:旅游业、餐饮业、物业管理等行业管理体系建设情况、从业人员素质标准化率等;5.文明礼仪指标:市民文明礼仪素养教育普及率、市民文明礼仪意识调查结果等。
四、考核方法我们建议采用多种考核方法,包括定性评价、定量评分、综合评估等,以确保考核结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具体方法如下:1.现场调查评估:通过专业人员实地察看、实测、实践,结合多种考核指标进行评价;2.问卷调查评价:面向所涉及人群(如市民、企业家等)、用人单位等单位,收集相关意见和建议,用于综合考评及填补考核指标缺口;3.综合评价:运用加权平均法、层次分析法等工具,将各项考核指标纳入综合评价体系,并考虑其他一些关键因素如社会现状及政策法规等进行评估。
五、考核结果结果公示:考核期结束后,我们将公示考核结果,并要求受考核单位公示自己的考核结果。
同时,将针对考核结果进行全面分析,挖掘问题, 找出隐患, 并在下一轮的文明创建考核中予以更好的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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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
考核细则
为推动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深入开展,更好地调动各单位、各部门的创建工作积极性,使我县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结合《***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县城实施方案》,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对象及内容
1、考核对象:各乡镇场,各创建责任单位。
2、考核内容:《***县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县城实施方案》、《***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目标任务分解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任务分解表》和《***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任务分解表》中各项责任指标落实情况;日常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单位庭院卫生绿化等自身创建活动开展情况。
二、考核办法采取百分制考核方式,从领导重视、宣传氛围、精神文明创建、责任路段创建和部门职能责任落实情况及所取得的创建成效六个方面进行检查,考核方式主要是:
1、听取汇报、查看档案、实地检查情况;
2、县创建办明查暗访情况、阶段督导情况;
3、问卷调查情况;
4、省、市、县文明单位(文明村镇)评选情况。
三、评分标准
(一)对责任单位的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1、领导重视(15分):(1)班子对部门承担的创建工作内容进行了专门研究,召开了创建工作动员会,成立了专门机构,有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人员。
(2分)评分标准:召开动员大会给1分,成立了机构,有分管领导何固定工
作人员给1分。
(2)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任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分工明确,落实到位,建立台帐。
(2分)评分标准:无工作方案扣1分,无台帐扣1分。
(3)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在规定时限内整改。
(6分)评分标准:未按时整改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4)工作中积极配合,没有推诿扯皮现象。
(5分)评分标准: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2、创建氛围(10分):(1)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墙报、板报、宣传栏等载体,在本单位内开设创建文明县城专栏,并每月定期更新。
(3分)评分标准:有宣传专栏给1分,每更新一次给0.5分,最多2分。
(2)积极组织单位干职工参与“文明新风大讨论”等创建活动,干部职工对家庭美德知晓率达到100%以上,对创建工作支持率100%。
(3分)评分标准:根据县创建办明查暗访情况和问卷调查情况给分。
(3)对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迹进行了宣传、推广,开展了相关学习先进活动。
(2分)评分标准:推介了先进典型给1分,组织了相关学习活动给1分。
(4)积极报送创建工作信息,要求各部门每月报送2条。
(2分)评分标准:每少一条扣0.5分,扣完为止
3、精神文明创建(15分):礼貌教育,干职工受文明知识教育率达95%;
4、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宣传,单位干部职工对文明创建知晓率、参与率达100%,支持率达95%以上;
5、文体活动丰富,每季度开展1次以上健康有益的干部职工文体活动。
评分标准:以上每条各占2分。
(5)报送创建工作资料准确、完整和及时(10分)。
评分标准:由县创建办酌情给分。
(6)按时按质完成全局性工作和县创建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分)评分标准:由县创建办酌情给分。
(二)对乡镇场的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1、领导重视(15分):(1)班子对本乡镇场承担的创建工作内容进行了专
门研究,召开了创建工作动员会,成立了专门机构,有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人员。
(2分)评分标准:召开动员大会给1分,成立了机构,有分管领导何固定工作人员给1分。
(2)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任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分工明确,落实到位,建立台帐。
(2分)评分标准:无工作方案扣1分,无台帐扣1分。
(3)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在规定时限内整改。
(6分)评分标准:无故未按时整改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4)工作中积极配合,没有推诿扯皮现象。
(5分)评分标准: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2、创建氛围(10分):(1)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墙报、板报、宣传栏等载体,在乡镇、社区开设创建文明县城常识专栏,并定期更新。
(2分)评分标准:有宣传专栏给0.5分,每更新一次给0.5分,最多2分。
(2)积极组织干职工和社区居民参与“文明新风大讨论”等创建活动,干部职工、社区居民对家庭美德知晓率达到95%以上,对创建工作支持率95%。
(2分)评分标准:根据县创建办明查暗访情况和问卷调查情况给分。
(3)对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迹进行了宣传、推广,开展了相关学习先进活动。
(2分)评分标准:推介了先进典型给1分,组织了相关学习活动给1分。
(4)在重要路段、集镇所在地制作大型创建公益广告宣传牌至少2块。
(2分)评分标准:少1块扣1分。
(5)积极报送创建工作信息,要求各乡镇每月报送2条。
(2分)评分标准:每少一条扣0.5分,扣完为止
3、精神文明创建(15分):(1)将文明单位创建纳入重要议事议程,按照县文明委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制定全年工作计划,有机构、有方案、有活动、有经费保障。
(2分)评分标准:成立了机构给1分,制定了方案、提供了活动资料给1分。
(2)深入开展省、市、县文明单位(窗口)、文明村镇等创建活动,积极推出本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
(4分)评分标准:向县文明
办提出了相关典型给1分,获得县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称号给2分,获得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的给3分,获得省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给4分。
(3)在本乡镇组织开展创建文明科室、文明站所、文明职工创建活动,在社区开展文明家庭、文明楼院、文明村镇等创建活动,有方案、有评比、有结果、有资料,文明家庭、文明楼院、文明村镇覆盖率达到30%以上。
(2分)评分标准:制定了方案给1分,提供了相关活动资料给1分。
(4)积极开展市、县举办的群众性文化活动,社区有群众性文化活动场所,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有规模的文体活动,有资料、有活动、有总结,并提供开展活动相关图片佐证。
(4分)评分标准:组织了参加市文体活动给2分,参加县文体活动给2分。
(5)积极参与、支持双拥共建、扶贫济困、种绿护绿、无偿献血等社会公益事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捐助活动,有资料、有记录。
(3分)评分标准:组织了公益活动给3分,否则不给分。
世上没有一件工作不辛苦,没有一处人事不复杂。
不要随意发脾气,谁都不欠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