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知识点汇总精整理
知识产权法复习资料

知识产权法复习资料目录1. 知识产权法概述 (2)1.1 知识产权的定义 (3)1.2 知识产权的种类 (3)1.3 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4)2. 著作权法 (6)2.1 著作权的定义 (7)2.2 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 (8)2.3 著作权的取得和期限 (10)2.4 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和限制 (11)3. 专利法 (11)3.1 专利的定义 (12)3.2 专利的类型和申请程序 (13)3.3 专利的审查和授权 (14)3.4 专利的保护和维护 (15)4. 商标法 (17)4.1 商标的定义和分类 (18)4.2 商标的注册和使用 (19)4.3 商标的侵权和纠纷处理 (20)5. 其他知识产权法规 (21)5.1 反不正当竞争法 (22)5.2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24)5.3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25)6. 知识产权案例分析 (26)6.1 著作权侵权案例分析 (27)6.2 专利侵权案例分析 (29)6.3 商标侵权案例分析 (30)1. 知识产权法概述知识产权法是一门保护创新者权益、鼓励技术创新的法律科目。
它主要涉及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商业秘密等方面,旨在为创作者和发明者提供一定期限内的排他性权利,以换取他们将创新成果公之于众,从而推动科技进步和文化繁荣。
在知识产权法的框架下,创作者享有对其作品的著作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这些权利使得创作者能够控制其作品的使用方式,并从中获得经济利益。
为了鼓励技术的公开与交流,知识产权法规定了专利制度。
专利权人拥有对其发明的独家使用权,包括制造、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等权利。
但专利权的行使并非无限制的,法律对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申请程序、权利期限等作了详细规定,以确保专利制度的合理运行。
商标权也是知识产权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商标是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记,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
知识产权法知识点

知识产权法知识点一、介绍知识产权法是保护知识产权的一系列法律规定的总称。
知识产权是指人类创造的智力成果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本文将介绍知识产权法中的几个重要知识点。
二、专利权专利权是指对发明的新颖、有创造性和实用性的技术解决方案的专有权。
专利权的获得可以保护发明人的权益,鼓励技术创新和发明。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通常为20年。
在申请专利时,必须满足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要求。
三、商标权商标权是指对商品或服务标识的独占权。
商标用于区别同类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商标的保护期限通常为10年,可以无限期地延长。
商标权的获得通常需要进行商标注册,并确保商标符合法定的注册条件。
四、著作权著作权是指对文字、音乐、美术、摄影、电影、软件等作品的独占权。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根据不同类型的作品有所不同,通常为作者终生及70年。
著作权的获得通常是在作品创作完成后自动获得的,但为了更好地保护权益,可以进行著作权登记。
五、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用于商业活动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具有商业价值,并采取了保密措施的信息。
商业秘密的保护通过合同、保密协议等形式进行,没有特定的保护期限,一般与秘密信息的保密期限相对应。
商业秘密的保护非常重要,因为它可以为企业提供竞争优势。
六、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知识产权侵权是指未经权利人许可,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盗版、假冒注册商标、侵犯专利权等行为。
对于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权利人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起诉、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要求赔偿损失等。
七、保护措施为了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国家和组织采取了一系列的保护措施。
包括加强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审查和注册;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跨国知识产权侵权活动等。
八、总结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重要的法律概念,它涉及创新、竞争和保护利益的平衡。
事实上,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的保护变得更加重要和复杂。
知识产权法知识点

知识产权法知识点知识产权法是指规定知识产权(包括版权、专利权、商标权、商秘权等)的产生、行使和保护的法律规范。
在当今信息时代,知识产权的保护越来越重要,因为它直接关系到创新和经济发展。
一、版权版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文学、艺术、音乐、影视作品等。
版权保护的对象是表达形式,而不是思想或者理论本身。
版权的产生是自动的,不需要进行注册或者申请,一经创作即拥有版权。
版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加70年,在保护期限内,作者享有对作品的复制、发行、展示、表演等权利。
二、专利权专利权是指对某种创造性解决方案的独特权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专利权的目的是鼓励创新和技术进步。
专利权的保护需要进行注册,申请人需要提交专利申请,并通过审查获得授权。
专利保护的期限一般为20年。
在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内,专利持有人可以独占使用、制造、销售和转让该项专利技术。
三、商标权商标是指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识,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颜色的组合等。
商标权的保护需要进行注册,商标注册成功后,商标持有人可以独占使用该商标,禁止他人在同类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
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10年,可以无限期地续展。
四、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企业为获取商业利益而采取的保密措施,包括技术秘密、经营秘密、客户资料等。
商业秘密的保护不需要进行注册,主要依靠保密协议和保密措施来实现。
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限没有固定,一般与其保密性相关。
五、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有以下几种方式:1.法律保护:国家通过制定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来保护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
2.技术保护:包括数字水印、加密技术等,在作品中嵌入特定信息,从而保护作品的原创性和完整性。
3.市场保护: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打击盗版、侵权行为,提高违法行为的成本。
4.国际合作: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通过国际条约和协议来保护跨国知识产权。
六、知识产权的争议在知识产权领域,常见的争议有以下几种情况:1.侵权纠纷:某个人或者企业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他人的知识产权,被侵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知识产权法 知识点

知识产权法一、知识产权的概念(一)人们依法对自己特定智力成果、商誉和其他特定相关客体等享有的权利(二)客体形态特征法定(三)客体不限于智力成果二、知识产权的特征(一)客体非物质性1.取得智力成果载体的物权不等于取得知识产权,反之亦然(例外:美术作品展览权)2.转让一方并不当然转让另一方3.侵犯一方并不当然侵犯另一方4.客体无法占有和公示,难以自力保护(二)专有性(排他性):非经权利人许可或法律规定,不得实施受知识产权专有权控制的行为,否则侵权。
(三)地域性:除非条约特别约定,知识产权效力只限于国内1.著作权:《伯尔尼公约》依本国法在缔约国间自动保护2.商标权、专利权:经国家机关授权或注册产生,不能自动保护三、权利用尽规则原知识产权权定义:知识产权所有人或许可使用人一旦将知识产品合法置于流通以后,(一) 利人所有的一些或全部排他权因此而用尽特征(二)1.穷竭权项的特定性而是财产权被穷竭的不是人身权,1)被穷竭的权利是法定的与商品的流通和购买者的使用有关的特定权利。
2)2.穷竭对象的特定性而不是适用于同一类的所有权利的穷竭是针对每一件合法投入市场的具体产品而言的,1) 产品或同一系列的所有产品权利人对其尚未投放市场或被非法投入市场的产品仍然具有排他性的绝对权利2)3.穷竭(地域)范围的特定性:权利人在一国投放其知识产权产品并不会导致其产品在其它国家国际用尽:一般说来,1)因此权利人仍然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进口其享有知识产权的产品的行的权利穷竭。
为。
知识产权在一个国家国内用尽:既然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而且知识产权之间相互独立,2)国内用国际用四、管辖(一地域管辖)1.侵权行为事实地、侵权商品储藏地、查封扣押地2.共同侵权人择一起诉管辖3.专利纠纷制造销售者为共同被告的,销售地法院有管辖权4.网络信息传播权侵权纠纷: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设备所在地级别管辖二)(1.原则:一审中院管辖 2.例外:特定基层法院管辖著作权:省高院确定的基层法院管辖1) 专利权:最高法指定的基层法院管辖2) 商标权:省高院确定,最高法批准的基层或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3)作品的概念五、定义: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一)1.作品是人类的智力成果。
完整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知识点

完整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知识点1.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种类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实施创造性活动时所创造出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权利。
常见的知识产权种类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工业设计权等。
2.专利法律法规知识点2.1 专利保护的要件: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2.2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为10年。
2.3 实施专利的权限:专利权人享有实施专利的独占权,可以授权给他人实施,并获得相应的许可费用。
3.商标法律法规知识点3.1 商标的定义:商标是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颜色、声音等。
3.2 商标的注册制度:商标必须经过注册才能获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有效期为10年。
3.3 商标侵权行为:未经商标权人授权,擅自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4.著作权法律法规知识点4.1 著作权的内容:著作权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等,例如文字、音乐、绘画等。
4.2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著作权保护期限为著作权人终身加上50年,并且适用于法定继承人。
4.3 著作权权利:著作权人享有对著作物的复制、发行、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权利。
5.工业设计法律法规知识点5.1 工业设计的定义:工业设计是指对工业产品外观形状或者由外观形状确定的组合的创新和创造活动。
5.2 工业设计的保护范围:工业设计保护的是产品的外观形状,包括外形、图案、颜色等。
5.3 工业设计的权利:工业设计权人享有对工业设计的独占权,可以阻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制造、销售相同或者相似的产品。
以上是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完整版知识点。
了解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对于保护自己的创造成果或者合法使用他人的知识产权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对于不同种类的知识产权,我们需要遵守相应的法律规定,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犯。
知识产权法基础(知识点整理)

知识产权法基础(知识点整理)知识产权法基础(知识点整理)
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种类
- 知识产权是指由人类智慧创造出来的智力成果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所构成的一类权利。
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
- 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所创作的文学、艺术作品拥有的法律权利。
- 专利权是指发明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就其发明的技术在国家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获得排他的、禁止他人在其保护范围内从事未经许可的生产、销售、使用、进口等行为的权利。
- 商标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所注册的商标拥有的专有权利。
- 商业秘密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技术秘密、经营秘密和其他应当保密的情报资料。
知识产权的保护
- 国家法律规定了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和方式,保护知识产权是维护创新活力,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 对于商标、专利等已经注册的知识产权,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 对于商业秘密等无法通过注册获得保护的知识产权,要加强对内部保密措施的管理,提高员工保密意识。
知识产权的应用
- 知识产权的应用涉及到技术创新、产品设计、品牌营销等多个方面。
- 对于企业而言,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自身知识产权不受侵犯,同时也要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 对于个人而言,要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未经授权私自使用他人的作品、发明等,也要求自己的作品、发明获得合法的保护。
知识产权的发展趋势
- 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的难度和复杂度不断增加,需要制定新的法律规定和政策措施加以解决。
- 国际间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也需要加强合作,共同应对跨国知识产权纠纷等问题。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重要知识点梳理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重要知识点梳理一、知识产权的定义和种类知识产权是指对知识和创造性劳动成果的法律保护,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几个核心类别。
其中:1. 专利权:用于保护发明创造的技术成果,例如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2. 商标权:用于保护商标的独占使用权,以确保消费者可以辨别不同商品和服务的来源。
3. 著作权:用于保护文字、音乐、艺术作品等创作成果,包括文学作品、音乐作品、戏剧作品、美术作品等。
4. 商业秘密:包括商业信息、技术秘密、商务方法等,对其保密可以带来商业竞争上的优势。
二、知识产权法律法规1. 专利法:专利法是保护发明创造的法律规定,规定了专利权的取得、保护和侵权行为的追究等内容。
2. 商标法:商标法是保护商标权的法律规定,包括商标的注册、使用、维权和侵权行为的制裁等方面的规定。
3. 著作权法:著作权法是保护著作权的法律规定,规定了著作权的取得、权益的保护和侵权行为的追究等内容。
4. 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用于保护商业秘密和防止商业竞争中的不正当手段,如商业诋毁、商业欺诈等。
5. 技术进步促进法:主要用于规范技术转让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保护技术合同当事人的权益。
6.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用于保护信息网络传播者的权益,规定了网络传播的法律责任和违法行为的处罚。
三、知识产权维权途径和方式1. 采取法律途径:通过专利、商标或著作权侵权诉讼,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的权益。
2. 采取行政途径: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行政机关投诉举报,要求行政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3. 通过仲裁机构:选择知识产权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解决纠纷,实现维权目的。
4. 采取和解协议:对于一些小额侵权或争议不大的情况,可以通过和解协议解决,方便快捷。
四、知识产权的保护策略和措施1. 注册申请:在可能的情况下,及时进行专利、商标或著作权的注册申请,确保自己享有相关权益。
2. 合同保护:通过技术转让、许可协议等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益和义务,防止纠纷发生。
知识产权法考点整理

知识产权法考点整理●总论●知识与财产●法律上的财产的符合条件●1.因稀缺而具有价值●2.能够归属于某一特定主体,该主体能够排除他人的共享和干涉(占有不代表排他性的控制)●3.可以以一定价格让渡给他人●知识产权●概念:知识产权是人们依法对自己的特定智力成果、商誉和其他特定相关客体等享有的权利●特点●1.含有公法内容的私法●2.含有程序法的实体法●3.具有国际性的内国法●范围●传统: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跟商标权(工业是广义的,不仅指传统意义的工业,且包括农业、服务业等产业)●新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地理标志权和商业秘密权●特征(相对于物权而言所具有的特点)●1.客体具有非物质性 eg.非物质性的作品、发明创造和商誉●知识产权的客体只是物质载体所承载或体现的非物质成果●2.特定的专有性(排他性)●物权的专有性可以依靠物权人对物的占有进行保护,知识产权的专有性只能依靠法律进行保护(占有就是一种对物权进行自力保护的方法)●3.地域性●除非有国际公约、双边或多边条约协定的特别规定,否则,知识产权的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4.时间性●性质:是一种民事权利,也是一种私权,主要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权利分析●权利取得●客体:知识(通过法规)●内容(限制)●归宿●条件与程序●权利行使●自己使用●许可他人使用●转让●权利消灭●保护期届满(终止)●宣告无效●权利救济●侵权:没有合法依据的擅自使用他人知识产权●损害权利不考虑过错(侵权了不一定要赔钱)●损害赔偿考虑过错(赔偿从起诉之日起倒推两年)●知识产权侵权救济的程序保障●一、临时措施●概念:是指法院在对案件的是非曲直作出最终判决之前,先行采取的保护当事人利益的措施(英美法系称临时禁令)●行为保全●证据保全(避免被申请人转移或销毁证据)●财产保全●二、管辖与时效●地域管辖: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中级法院为一审法院,经济较为发达地区除外●知识产权法院的级别为中级人民法院●时效:两年●超过两年仍可判决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但侵权赔偿只能倒推两年●著作权法(版权法)●著作权●概念:民事主体依法对作品及相关客体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作者权●表演者权(邻接权)●历史发展:保护重点从出版商转向作者●客体: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1.必须是人类的智力成果●2.必须是能被他人客观感知的外在表达(可听可看,只有外在表达才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加以复制)●Tips:只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3.具有独创性●独创性●独●含义:“独立创作,源于本人”●情况●1.从无到有进行独立创作●2.以已有作品为基础进行再创造●创●含义:“源于”、“创造性”●专利法中的创造性,要求的创造度远高于著作权法中的独创性●创的要求与质量和价值毫无关系●种类●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即兴的口头语言表达●事先拟好稿子,事后的宣讲是对文字作品的表演,不属于口述作品;具有独创性的讲稿才属于文字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视听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民间传说、民间艺术、民间音乐等●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兜底性条款)●著作权法不保护的客体●1.官方文件及官方译本●eg.官方普法●2.时事新闻●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侵权作品的认定●公式:接触+实质性相似●著作权的内容●著作人身权(精神权利)●概念:蕴含在作品中的人格权利(作品是精神与人格的产物)●特征:不可转让、继承或受遗赠的●包括●1.发表权(一次性权利)●发表后才能要求对价●2.署名权(核心)●3.修改权●4.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1.复制权●概念:是指以印刷、复印、翻制、翻拍以及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成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类型●(1)从平面到平面的复制,如印刷、复印拓印、翻拍等●(2)从无载体到有载体的复制,如将口述作品进行录音●(3)从立体到平面的复制,如对雕塑作品进行拍摄并且该拍摄行为无独创性●(4)从立体到立体的复制,如完全按照一建筑作品、建筑作品的模型建造另一建筑物,对雕塑进行放大或者缩小●广义的复制还包括以不同于作品原有形式再现作品的行为,如按照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等图形作品进行施工或者制造产品●2.发行权●概念:是指以发售、赠予或者其他转让所有权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一次用尽原则)●Tips:往往与复制权的行使权联系在一起:复制是为了发行,发行是复制的必然结果●3.出租权●4.展览权●概念: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展览权一般由著作权人所有,但作品原件的展览权转移给原件的所有人●5.表演权●概念:是指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6.放映权●7.广播权●8.信息网络传播权●概念:是指以有线或者无限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交互式、无须有作品的载体)●与广播权的差别:是否能想什么时候看就什么时候看●9.摄制权(制片权)●10.改编权●11.翻译权●12.演绎权●概念:对派生作品控制的权利●包括●摄制权●概念:即以摄制试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概念:是指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或者其他材料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eg.报纸、期刊、作品集●区别:与改编不同,汇编并不改变被汇编作品的表现形式,只是为了某种目的将作品或作品的片段汇集起来●1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著作权的归属●一般原则:自动保护原则,作品一经创作完成,著作权即自动产生,属于作者●特别规定●演绎作品●演绎作品是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或者其他材料而产生的新作品,又叫派生作品,著作权归演绎人享有●Tips:●演绎人在利用原作品时,必须经过被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的许可●演绎作品的著作权虽然是完整的,但不是独立的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他人如果使用演绎作品,必须经过原作品作者和演绎人的双重授权●合作作品●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Tips●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许可他人专有使用、出质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按份享有)●汇编作品●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著作权由汇编权人享有●视听作品●视听作品中的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投资方)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其他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由制作者享有,但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视听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eg.电影中的插曲●职务作品●自然人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二)报社、期刊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创作的职务作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委托作品●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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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其基本特征:①国家授予性;②专有性(独占性);③地域性;④时间性。
①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②不发生有形耗损的使用;③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①着作权法律制度;②专利权法律制度;③工业版权法律制度;④商标权法律制度;⑤商号权法律制度;⑥产地标记权法律制度;⑦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⑧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是平等主体因创造或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其调整手段和适用原则主要是民法的手段和原则。
是指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或者说,着作权是指作者及其他着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
①标的不同。
所有权的标的是动产和不动产等有形物,着作权的标的是无形的人类精神与智力活动的成果。
②权利的完整性不同。
所有权的属性是完整的,它不不受时间和地域的限制;着作权只能在一定的保护期内有效。
①保护对象不同。
着作权保护的是表达作品思想内容的具体形式,专利法保护的是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发明创造。
②保护条件不同。
着作权保护的作品只要求是独创的,不要求是首创的;而对于同一内容的发明,专利权只授予先申请人。
③权利产生程序不同。
着作权大多自动产生,专利权需要专利机关的特别授权。
④适用领域不同。
着作权主要涉及文学、艺术领域,专利权主要发生在工业生产领域,与产品的技术方案息息相关。
①权利属性不同。
着作权是一种具有人身属性的权利,商标权只是一种财产权。
②法律要求的保护条件不同。
着作权要求作品具有独创性,而商标权要求识别性,并不考虑商标是否由商标权人创作。
③权利的取得方式不同。
着作权一般自作品创作完成时自动产生,而商标权一般须经注册登记才能产生。
①保护作者权益原则;②鼓励优秀作品传播的原则;③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原则;④与国际着作权发展趋势保持一致原则。
着作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即着作人身权和着作财产权。
着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着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表演权、播放权、制片权、演绎权。
演绎权又包括改编权、翻译权、注释权、整理权、编辑权。
是指在作品创作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在不存在其他基础性权利的前提下对作品享有着作权的人。
继受主体:是指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着作权的人。
其区别为:原始主体不以继受主体为存在前提,但继受主体享受的权利却是从原始主体处取得的,并以他人原有着作权的合法存在为条件。
此外,原始主体所享有的着作权的完整性比继受主体的权利表现的充分。
是指依法享有着作人身权或着作财产权之一部分或全部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
①保护条件不同;②作品首次发表的规定不同;③着作权保护期的起算不同。
①作者是直接参与创作的人;②确认作者的方法是,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着名的人即为作者;③作者通过创作劳动,产生了着作权法规定的作品。
④法人、非法人单位在特定条件下也可以视为作者。
①因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取得着作权;②因合同而取得着作权;③着作权的特殊主体—国家。
①编辑作品的各作者之间不必具有合意,而合作作品要求各合作者之间有共创作品的愿望;②编辑作品中各作者的成果是可区分的,而合作作品中各作者的成果有时可分,有时则不可分;③编辑作品以编辑人的名义发表,而合作作品以合作作者的共同名义发表。
①编辑作品上对原作品的进行改编、翻译、注释或整理而产生的,因此没有原作品也就没有该编辑作品;②编辑作品必须充分尊重原作品,不得对原作品进行歪曲、篡改或其他贬损性处理;③编辑人在行使着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着作权。
①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着作权由合作作者共有,行使着作权时要征得全体合作人的同意;②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③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着作权,但行使着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着作权;④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是不能单独使用的作品,合作作者对着作权的行使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他方行使。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
委托作品:是委托人向作者支付约定的报酬,由作者按照其意志和具体要求而创作的特定作品。
其权利归属,受委托创作的作品,着作权的归属有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
合同未明确约定或没有订立合同的,着作权属于受托人。
是指文学、艺术或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作品成为着作权客体的条件:独创性和可复制性。
①文学作品;②口述作品;③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④美术、摄影作品;⑤电影、电视、录像作品;⑥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⑦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⑧计算机软件、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①原创性;②可感知性;③可再现性。
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的归属:其一般原则是谁开发谁享有着作权。
另外的几种特殊情况:①合作开发。
一般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②委托开发。
如无协议,其着作权属于受委托者;③指令开发。
着作权由项目任务书或合同规定,如无明确规定,属于接受任务单位;④职务开发。
着作权属于该单位;⑤非职务开发。
一般属于开发者自己。
①发表权;②署名权;③修改权;④复制权;⑤发行权;⑥出租权;⑦信息网络传播权;⑧翻译权;⑨应当由软件制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期限:为25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25年的12月31日。
保护期满,可申请续展25年,但保护期最长超过50年。
⑴不受着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包括三种情况:①违背一般法律原则的作品;②违背社会公德和社会伦理的作品;③故意妨害公共秩序的作品;⑵不适用着作权法的作品。
有三类:①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②时事新闻;③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又称精神权利,是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
着作财产权:又称经济权利,是着作人身权的对称,指作者及其他着作权人通过某种形式使用作品,从而依法获得经济报酬的权利。
是指着作权因作品创作完成、形成作品这一法律事实的存在而自然取得,不在需要履行任何手续。
①着作人身权是一种精神权利,不具有直接财产内容;而着作财产权就是保证着作权人实现财产利益的权利。
②着作人身权与着作权主体不可分离,不可,只能由着作权原始主体享有;而着作财产权则可由着作权人依其意志自由转移,由着作权继受主体享有。
③除发表权外,着作人身权的保护期限不受限制,而着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有严格规定,超过法定时间便不再受保护。
④一般情况下,着作人身权只能由着作权人自己行使,而着作财产权既可以由着作权人自己行使,也可以由他人行使。
是作者或其他着作权人享有的以其作品为蓝本进行再创作的权利。
它包括改编权、翻译权、注释权、整理权、编辑权。
也称为传播者权或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是法律赋予作品传播者对其创造性的传播行为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
其基本内容包括:①出版者权;②表演者权;③音像制作者权;④广播、电视组织权。
着作权人寄给图书出版者的两份定单在6个月内未能得到履行即视为脱销。
①邻接权的产生以现有作品为基础;②作品的传播者对他人版权作品进行传播时,必须有法律依据或着作权人的授权。
其区别为:①两者的主体不同;②两者的保护对象不同;③两者的内容不同;④两者受保护的前提不同。
①表演者使用他人未发表作品时应事先获得着作权人的许可;②表演者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进行营业性演出时,以法定许可获得对作品的表演权;③表演者使用他人的演义作品进行营业性演出时,应当根据该作品是否已发表来决定获得表演权的方式。
指图书出版者对着作权人交付的作品,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在合同约定的地区,享有以同种文字的原版、修订版和缩编本的方式出版图书的独占权利。
出版者权的内容:①图书出版者的专有出版权;②版式、装祯设计的专有使用权。
出版者的义务:①与着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
②按期、按质出版作品。
③重印、再版作品。
④向着作权人支付报酬。
①表明表演者身份。
②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③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
④许可他人为赢利目的的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是作者为表明其作者身份,在作品上注明其姓名或名称的权利。
它包括作者在自己的作品上署名和不署名两个方面的权利。
实际上是指着作财产权,是着作权人将其作品使用权的全部或部分在法定有效期内移转给他人的法律行为。
其特点为:①的对象仅限于着作财产权。
②着作权与作品载体所有权无关。
③着作权导致着作权主体的变更。
④着作权的标的可以作多种选择。
是指着作权人将自己的作品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内许可他人使用的行为。
其特征为:①着作权许可使用并不改变着作权的归属。
②被许可人的权利受制于合同的约定。
③被许可人对第三人侵犯自己权益的行为一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人提起诉讼,因为被许可人并不是着作权的主体,除非着作权人许可的是专有使用权。
首先,在着作权中,着作权人根据合同将着作财产权全部或一部给受让方后,原着作权人对出去的权利已不再拥有主体资格,被的权利由受让方拥有和行使,而使用许可合同则不一样,即使着作权人许可他人行使其财产权中的全部或一部,该着作财产权的主体仍然是作为许可方的着作权人,而不是被许可人。
第二,在着作权使用许可中,一般许可中的被许可人不能因权利被侵害而提起侵权之诉,只有独占许可中的被许可人才具有这个资格,且起诉的诉因只限于侵害被许可权,而着作权中中的任何受让人都有权对侵害其财产权利的行为提起侵权之诉,起诉的诉因则为侵害着作财产权。
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着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着作权人的同意,也不必向着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制度。
合理使用必须具备的条件:①使用的作品已经发表;②使用的目的仅限于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或者为了教学、科学研究、宗教或慈善事业以及公共文化利益的需要;③使用他人作品时,不得侵犯着作权人的其他权利,并且必须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是指依着作权法的规定,使用者在利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时,可以不经着作权人的许可,但应向其支付报酬,并尊重着作权人其他权利的制度。
其条件为:①法定许可使用的主体只能是报刊杂志社、表演者、录音制作者和广播组织;②法定许可使用的对象只能是已发表的作品;③应向着作权人支付报酬;④着作权人明确声明不得使用的,该作品不能被法定许可使用。
相同点:①目的都是侧重于促进社会公共利益,限制着作权人的权利;②都只能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③使用他人作品时无须取得着作权人的许可;④都必须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区别在于:①法定许可的使用者是表演者、录音制作者、广播组织报刊社、而合理使用人却无主体范围的限制;②在法定许可的情况下,使用作品后应向着作权人支付报酬,而合理使用的情况下则不必支付报酬;③在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着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但合理使用却没有附加这样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