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流程
工伤劳动仲裁流程

工伤劳动仲裁流程工伤劳动仲裁是指劳动者因工作引起的损害,与用人单位或其他责任方之间发生劳动争议,通过仲裁机构进行调解的一种解决办法。
下面将介绍工伤劳动仲裁的流程。
一、申请阶段当劳动者认为自己遭受了工伤,或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了劳动争议时,可以向所在地人社局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起申请。
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包括受伤的时间、地点、伤情医学证明、工作岗位及工资情况等。
二、受理阶段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将案件进行登记。
如果有不完善的材料,仲裁机构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提供。
一旦全部材料都齐全,案件将被受理。
三、调解阶段仲裁机构会对双方材料进行查证和意见收集,并将双方传唤到仲裁地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仲裁员会根据双方陈述的事实和证据,对争议进行调查核实,并就争议事项进行协商,力求达成双方的和解。
如果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仲裁机构将签署调解书,双方达成和解并支付赔偿。
四、仲裁裁决阶段如果调解不能达成一致,仲裁机构将会对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评判,并最终作出一个裁决。
裁决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按照裁决书的内容执行。
如果一方不服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执行阶段如果裁决书生效后,一方不履行裁决书的要求,另一方可以通过法院执行部门进行强制执行,以达到实际赔偿的目的。
在工伤劳动仲裁的整个流程中,申请人和用人单位都有权利提供证据和陈述意见,仲裁机构则起到中立的调解和裁决者的角色。
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劳动争议,不仅能够减少当事人的成本,也能够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因此,劳动者在遭受工伤时,应及时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用人单位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依法履行赔偿义务,遵守劳动法和工伤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
劳动仲裁工作流程

劳动仲裁工作流程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劳动仲裁工作流程,及办事程序提出申请一、申请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仲裁提交的材料(一)申请人是劳动者的,请提交下列材料:(1)(doc)(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提交正本一套,并按被申请人数提供副本)。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doc)一份,注明委托事项。
委托公民代理的,还应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机读资料或被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5)(doc)(参见《举证通知书》),证据中一般应包括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资料,如:劳动合同书、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报名表)、押金收据、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暂住证、考勤记录、奖惩通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通知(证明)等。
当事人应提供证据正本一套,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供副本。
(二)申请人为10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仲裁活动。
除提交第一类(1)至(6)项资料外,申请人可推举1-3名代表,并提交全体申请人签名的《授权书》。
其中属欠薪的员工集体争议案件,申请人还需提交按月列明的拖欠金额明细表。
(三)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请提交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注明委托事项。
(4)证据附证据清单,参见第一类第(5)项要求。
三、费用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
登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doc)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流程

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流程在工作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难免会出现一些纠纷和矛盾。
当这些问题无法通过双方协商解决时,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就成为了重要的解决途径。
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的流程。
一、劳动争议调解流程1、申请调解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认为存在劳动争议,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或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提出调解申请。
申请时应当提交书面调解申请,并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调解请求、事实与理由等。
2、受理调解申请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如果申请符合受理条件,调解组织会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受理,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如果不符合受理条件,会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开展调解调解组织会指定调解员或者调解小组进行调解。
调解员会分别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听取双方的意见和诉求,并通过沟通、协商等方式,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4、达成调解协议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员的主持下达成一致意见,调解组织会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应当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争议事项、调解结果和履行期限等内容。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
5、履行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书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二、劳动争议仲裁流程1、申请仲裁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受理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流程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流程在工作中,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人事争议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往往是解决纠纷的重要途径之一。
下面,让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流程。
一、申请与受理当劳动者或用人单位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想要通过仲裁来解决争议时,首先要做的就是提出仲裁申请。
申请仲裁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包括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劳动者)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用人单位)、相关证据材料等。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提交申请的地点通常是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审查。
如果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仲裁委员会会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受理条件,仲裁委员会会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或者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组成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会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和涉及的金额大小等因素,决定组成独任仲裁庭或者合议仲裁庭。
独任仲裁庭由一名仲裁员组成,适用于简单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合议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适用于较为复杂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仲裁员通常是从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名册中选定。
三、开庭审理在开庭审理前,仲裁庭会提前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的时间、地点。
当事人在收到通知后,应当按时参加庭审。
如果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无法按时参加庭审,可以提前向仲裁庭申请延期开庭。
开庭审理时,仲裁庭会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
首先,由仲裁员宣布开庭,核对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然后,申请人陈述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被申请人进行答辩。
接下来,双方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仲裁员会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和认定。
在审理过程中,仲裁庭还会组织双方进行辩论,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
工伤劳动仲裁流程

一、工伤劳动仲裁流程1、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工伤劳动仲裁的基本程序如下:(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
(6)调解不成,裁决。
工伤劳动仲裁流程二、工伤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材料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原件1份;2、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原件2份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新一代身份证请复印双面);4、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根据不同的授权委托情况提交;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5、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6、委托人与受委托人关系证明复印件1份;7、委托代理不收费协议原件1份;8、律所所函或法律援助公函原件1份;9、被申请人注册登记资料复印件1份(打印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10、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记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凭证、社保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
注:1、工伤(工亡)、非因工死亡案件,还需提交申请人与死亡员工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供养直系亲属证明复印件、工伤认定书或死亡证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2、凡需提交复印件的,请提供原件以便核对;3、被申请人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请到深圳市工商物价信息中心打印注册信息登记资料,具体地址为:竹子林金众大厦一楼;4、被申请人为非企业单位的,请到立案窗口由工作人员出具介绍函到相关机构打印注册登记资料。
三、工伤劳动仲裁时效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明确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劳动局工作人员的工作纠纷处理流程

劳动局工作人员的工作纠纷处理流程在劳动局工作的人员经常需要处理各种工作纠纷,这些纠纷可能涉及工资争议、劳动合同纠纷、工作时间和休假等问题。
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劳动局工作人员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来处理这些工作纠纷。
1. 接收纠纷投诉当一份工作纠纷的投诉被提交给劳动局时,工作人员首先会接收这份投诉。
他们会检查投诉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没有任何遗漏或错误。
如果投诉材料不完整,工作人员可能会要求投诉人提供进一步的证据或文件。
2. 调查核实接收到纠纷投诉后,劳动局工作人员会进行调查核实。
他们可能会与雇主和雇员进行面谈,了解双方的观点和辩解。
此外,他们还可以要求双方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文件,如工资单、劳动合同等。
通过调查核实,工作人员可以更好地了解纠纷的细节和双方的权益。
3. 调解协商一旦调查核实结束,劳动局工作人员将尝试调解双方。
他们会召集双方进行协商,促使他们达成一致意见。
在这个过程中,工作人员可能会提出一些解决方案,以解决双方的分歧。
他们会引导双方进行对话和讨论,以促进和谈判的顺利进行。
4. 立案仲裁如果通过调解协商无法解决工作纠纷,劳动局工作人员将会立案仲裁。
他们会收集双方的证据和文件,将案件提交给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仲裁委员会将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估,并根据劳动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仲裁决定。
工作人员会将仲裁结果通知双方,并对其执行进行监督。
5. 效力审查和申诉一旦仲裁结果生效,劳动局工作人员还会负责对其进行效力审查。
他们会仔细审核仲裁裁决书,并确保实施执行。
如果有任何一方对仲裁结果不满意,他们可以提出申诉。
工作人员将根据相关程序处理申诉,并确保公正、公平的处理。
总结起来,劳动局工作人员的工作纠纷处理流程主要包括接收纠纷投诉、调查核实、调解协商、立案仲裁以及效力审查和申诉。
他们通过细致的调查、公正的仲裁和有效的协商,旨在解决劳动纠纷,维护劳动者和雇主的合法权益。
他们的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劳动关系起着重要的作用。
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流程图

日开庭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内
若调解不成等候裁决若达成调解协议则签收调解书
(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
日内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
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非终局裁决终局裁决逾期未做出裁决一方不履行,
另一方可向人民
法院申请执行
双期劳动者用人单位
方满不服不服
任双
一方
方均15 30
不不日日
服起内内
诉
15裁决
日生效
内
向仲裁委
申请仲裁,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不予受理受理逾期未做出决定
说明理由,签发书面签收受理、开庭
不予受理决定书及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受理申请之日起五日内
向被诉人送达申请书副本
被申请人于十日内答辩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答辩书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送达答辩书副本
向人民法院所在地中级
起诉人民法院
申请撤销
劳动争议仲裁详细流程

劳动争议仲裁详细流程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指当事⼈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仲裁委员会受理后进⾏的⼀系列程序,那么劳动争议仲裁的详细流程是怎样的呢,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些资料,欢迎⼤家阅读了解。
提出申请⼀、申请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起计算。
⼆、申请仲裁提交的材料(⼀)申请⼈是劳动者的,请提交下列材料:(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提交正本⼀套,并按被申请⼈数提供副本)。
(2)申请⼈⾝份证明复印件⼀份。
(3)有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份,注明委托事项。
委托公民代理的,还应提交委托代理⼈的⾝份证复印件。
(4)被申请⼈⼯商注册登记资料(机读资料或被申请⼈营业执照复印件)⼀份。
(5)附证据清单(参见《举证通知书》),证据中⼀般应包括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资料,如:劳动合同书、⼯作证、⼚牌、⼯卡、⼯资表(单)、⼊职登记表(报名表)、押⾦收据、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暂住证、考勤记录、奖惩通知、解除(终⽌)劳动关系的通知(证明)等。
当事⼈应提供证据正本⼀套,并按照被申请⼈数提供副本。
(⼆)申请⼈为10⼈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仲裁活动。
除提交第⼀类(1)⾄(6)项资料外,申请⼈可推举1-3名代表,并提交全体申请⼈签名的《授权书》。
其中属⽋薪的员⼯集体争议案件,申请⼈还需提交按⽉列明的拖⽋⾦额明细表。
(三)申请⼈是⽤⼈单位的,请提交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主要负责⼈)⾝份证明书》。
(3)有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份,注明委托事项。
(4)证据附证据清单,参见第⼀类第(5)项要求。
三、登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起五⽇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通知申请⼈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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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流程
一、当事人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二、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就该争议事项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指定期限内提供。
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四、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
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五、当事人接到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回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可
以缺席裁决。
当事人开庭迟到三十分钟以上的,视为拒不到庭。
六、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将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七、劳动者对终局裁决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对终局裁决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八、当事人对非终局裁决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九、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