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核准海通期货有限公司李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基金从业人员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7]171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基金从业人员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7]171号](https://img.taocdn.com/s3/m/78d5976e8f9951e79b89680203d8ce2f006665ef.png)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基金从业人员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宜的通知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基金从业人员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宜的通知(2007年6月13日证监基金字〔2007〕171号)为了规范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基金托管部门(以下称银行托管部门)的基金从业人员投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行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有关规定,现就基金从业人员投资基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基金从业人员投资基金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任职单位管理制度的规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基金,不得利用职务便利牟取个人利益。
二、基金从业人员投资基金应当树立长期投资的理念,强化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意识,公平对待任职单位管理或者托管的基金,不得为牟取短期利益从事损害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三、基金从业人员购买开放式基金的,鼓励通过定期定额或者其他方式进行长期投资,持有开放式基金份额的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
基金从业人员不得投资封闭式基金。
基金从业人员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以及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资金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其份额、净值、持有人人数在判断基金合同是否生效及基金合同生效后是否达到需要向中国证监会报告的条件时不得计入在内。
四、基金管理公司、银行托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基金从业人员投资基金行为的管理,建立本单位基金从业人员投资基金的相关管理制度,对行为操守、投资方式、投资限制、报告与备案管理、违规处理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
基金管理公司、银行托管部门应当在允许本单位基金从业人员投资基金前完成将有关制度报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备案的相关工作并在备案后严格加以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关于核准海通期货有限公司变更海口营业部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关于核准海通期货有限公司变更海口营业部营业场所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公布日期】2011.01.31•【字号】海南证监许可[2011]4号•【施行日期】2011.01.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期货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关于核准海通期货有限公司变更海口营业部营业场所的批复(海南证监许可[2011]4号)海通期货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变更海口营业部营业场所的申请》(海通期字[2011]015号)及有关申请材料收悉。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核准你公司海口营业部营业场所由海口市国贸大道A-8小区港澳(申亚)大厦21层E、F、G变更为海口市滨海大道123号鸿联商务广场9C房。
二、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批准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营业部的显著位置张贴公告并保持到迁址完成,且在此期间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至少公告1次。
公告应包含以下字样“本公司海口营业部此次变更营业场所的申请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的批准,尚须经公司登记机关审核批准后方可完成”。
三、你公司应当持本批复和有关申请材料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该营业部的变更登记手续,并于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准予变更登记文件、营业执照、《期货公司许可证申领表》、原营业部经营许可证到中国证监会换领新营业部经营许可证。
你公司自领取该营业部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准予变更登记文件、该营业部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报我局和上海证监局备案。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期货经纪公司设立、解散、合并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期货字[2004]46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期货经纪公司设立、解散、合并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期货字[2004]46号](https://img.taocdn.com/s3/m/c2266005c381e53a580216fc700abb68a982adc1.png)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期货经纪公司设立、解散、合并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期货经纪公司设立、解散、合并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期货字[2004]46号)中国证监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监管局:为了规范期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设立、解散及合并行为,督促公司严格依法履行相关程序,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公司设立、解散及合并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申请设立公司的条件、程序和文件材料(一)条件1、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2、主要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具有期货从业资格;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合格的交易设施;4、有健全的管理制度;5、有具备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6、有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法人治理结构;7、全体拟出资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中国公司法人资格,且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其向期货经纪公司出资;(2)没有未决诉讼,或者未决诉讼标的金额低于其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3)最近两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4)没有逃废债务的行为;(5)没有到期未清偿的债务;(6)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和自然人控股股东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情形;(7)期货经纪公司之间、期货经纪公司与其出资人之间不得相互交叉持股;(8)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经许可私自受让或者参股期货经纪公司的行为。
拟出资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权或者拥有实际控制权的,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注册资本、净资产的最低限额均为人民币一千万元;②连续经营两年以上并且最近两年连续盈利;③注册资本、净资产均达到人民币五千万元以上的,对盈利不作要求,但应连续经营一年以上;④若拟出资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或者上市公司等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公司的,还应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李景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李景海)【主题分类】证券期货【发文案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24号【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修订)6059967838864581220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修订)6059975838864589210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修订)6059973838864587000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修订)6059976838864590100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修订)60599202838864716000【处罚日期】2021.12.30【处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处罚机关类型】中国证监会/局/分局【处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执法级别】省级【执法地域】北京市【处罚对象】李景海【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2.01.17 17:28:0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李景海)〔2021〕24号当事人:李景海,男,1982年10月出生,住所:海南省琼海市。
依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李景海内幕交易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翠微股份或公司)股票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提交了书面陈述申辩材料。
应当事人的要求,我局举行了听证会,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李景海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内幕信息的形成和公开过程2019年10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淀国投)时任总经理刘某1、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淀科技)时任总经理刘某2、翠微股份时任董事长匡某兴、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融通)时任总经理孟某新等人召开会议初步讨论翠微股份收购海科融通项目方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核准五矿海勤期货经纪有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核准五矿海勤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任珠峰、刘国威、刘春章董事、监事任职资格
的批复
【法规类别】证券公司与业务管理
【发文字号】京证期货发[2008]97号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发布日期】2008.07.11
【实施日期】2008.07.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核准五矿海勤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任珠峰、刘国
威、刘春章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京证期货发[2008]97号)
五矿海勤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书》(五矿海勤办字[2008]8号、9号、10号)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
根据《
1 / 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薛波、杨生荣保荐代表人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958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薛波、杨生荣保荐代表人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958号](https://img.taocdn.com/s3/m/d74ee4f2541810a6f524ccbff121dd36a32dc408.png)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薛波、杨生荣保荐代表人资格的批复
正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薛波、杨生荣保荐代表人资格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1〕1958号)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薛波注册为保荐代表人的申请报告》(兴证投〔2011〕47号)和《关于杨生荣注册为保荐代表人的申请报告》(兴证投〔2011〕45号)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6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薛波(身份证号:******************)、杨生荣(身份证号:******************)保荐代表人资格。
二、本批复自核准之日起生效。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结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魏德俊、陈海峰保荐代表人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431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魏德俊、陈海峰保荐代表人资格的批复
正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魏德俊、陈海峰保荐代表人资格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1431号)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魏德俊注册为保荐代表人的申请报告》(中投证报〔2010〕261号)和《关于陈海峰注册为保荐代表人的申请报告》(中投证报〔2010〕235号)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6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魏德俊(身份证号:******************)和陈海峰(身份证号:******************)保荐代表人资格。
二、本批复自核准之日起生效。
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结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王伟等4人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王伟等4人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5.11.01
•【文号】证监期货字[2005]175号
•【施行日期】2005.11.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期货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王伟等4人期货经纪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证监期货字[2005]175号)
中诚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寰宇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银河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东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根据《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修订)》(证监发[2002]6号)和《关于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期货字[2004]67号)的有关规定,我会对中诚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拟任副总经理王伟、寰宇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拟任董事长鞠惠秀、银河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拟任董事长陈先学、上海东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拟任副总经理曹泽军的任职资格无异议。
二○○五年十一月一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核准海通期货有限公司李海虹营业部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核准海通期货有限公司李海虹营业部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9.04.30
•【字号】京证期货发[2009]51号
•【施行日期】2009.04.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核准海通期货有限公司李海虹营业部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京证期货发[2009]51号)
海通期货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海通期货有限公司营业部拟任负责人李海虹任职资格申请书》(海通期字[2009]044号)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89号)、《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7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对你公司李海虹(身份证号:******************)的营业部负责人任职资格无异议。
二、上述人员的营业部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后,你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上述人员的任职手续,自做出任用决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告。
三、自批复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上述人员未在你公司任职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通知(第四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通知(第四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3.11.20•【文号】证监法律字[2003]15号•【施行日期】2003.11.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通知(第四批)(证监法律字[2003]15号)各证券监管办公室、办事处、特派员办事处,各证券、期货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会内各部门: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在废止前三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规章”)的基础上,我会对成立以来至2003年6月30日期间公布的证券类和期货类部门规章进行了再次清理。
其中,应予废止、已明令废止或者自行失效的证券类规章30件,期货类规章16件。
现将这两部分共46件规章的目录予以公布,停止执行。
附件:中国证监会第四批废止的规章目录二00三年十一月二十日附件:中国证监会第四批废止的规章目录┏━┯━━━━━━━━━━━━━┯━━━━━━━━━━━┯━━━━━━━┯━━━━━━━┓┃序│部门规章名称│文号│发布部门│发布日期┃┃号││││┃┠─┼─────────────┼───────────┼───────┼───────┨┃1│关于批准试点期货交易所的通│证监发[1994]150号│证监会│1994年10月10日┃┃│知│││┃┠─┼─────────────┼───────────┼───────┼───────┨┃2│关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参与│证监发字〔1994〕179号│证监会、国家经│ 1994年12月5日┃┃│期货交易的规定││贸委、国内贸易│┃┃│││部│┃┠─┼─────────────┼───────────┼───────┼───────┨┃3│关于加强国债期货交易风险控│证监发字〔1995〕23号│证监会│ 1995年2月26日┃┃│制的紧急通知│││┃┠─┼─────────────┼───────────┼───────┼───────┨┃4│关于落实国债期货交易保证金│证监发字〔1995〕47号│证监会│ 1995年3月30日┃┃│规定的紧急通知│││┃┠─┼─────────────┼───────────┼───────┼───────┨┃5│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暂行│证委发[1995]6号│ 国务院证券委│ 1995年4月18日┃┃│规定│││┃┠─┼─────────────┼───────────┼───────┼───────┨┃6│关于要求各国债期货交易场所│证监发字〔1995〕60号│证监会│ 1995年5月15日┃┃│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的通知│││┃┠─┼─────────────┼───────────┼───────┼───────┨┃7│关于清理B股账户的通知│证监发字[1996]76号│证监会│┃┃││││ 1996年6月28日┃┃││││┃┠─┼─────────────┼───────────┼───────┼───────┨┃8│关于严格管理B股开户问题的│证监交字[1996]2号│证监会│ 1996年9月20日┃┃│通知│││┃┠─┼─────────────┼───────────┼───────┼───────┨┃9│关于规范期货经纪公司接受出│证监期字[1996]16号│证监会│1996年12月23日┃┃│资若干问题的通知│││┃┠─┼─────────────┼───────────┼───────┼───────┨┃10│关于坚决制止以期货交易为名│证监期字〔1997〕41号│证监会│1997年11月12日┃┃│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通知│││┃┠─┼─────────────┼───────────┼───────┼───────┨┃11│关于加强对证券投资基金发行│证办[1998]10号│证监会│ 1998年4月21日┃┃│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1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监会字〔1998〕4号│证监会│ 1998年5月20日┃┃│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13│关于进一步加强期货经纪机构│证监期字〔1998〕17号│证监会│1998年9月2日┃┃│财务监管工作的通知│││┃┠─┼─────────────┼───────────┼───────┼───────┨┃14│关于做好取消非期货经纪公司│证监期字〔1998〕20号│证监会│ 1998年9月18日┃┃│会员期货经纪业务的通知│││┃┠─┼─────────────┼───────────┼───────┼───────┨┃15│关于做好证券经营机构外资股│证监机构字〔1999〕39号│证监会│1999年6月7日┃┃│业务资格管理工作的通知│││┃┠─┼─────────────┼───────────┼───────┼───────┨┃16│关于对上市公司大股东出资到│证监会计字〔1999〕8号│证监会│ 1999年6月14日┃┃│位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17│关于证券投资咨询人员从业资│证监机构字〔1999〕49号│证监会│1999年7月1日┃┃│格申请有关问题的通知│││┃┠─┼─────────────┼───────────┼───────┼───────┨┃18│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证监期货字[1999]43号│证监会│┃┃││││ 1999年8月31日┃┃││││┃┠─┼─────────────┼───────────┼───────┼───────┨┃19│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证监期货字[1999]43号│证监会│ 1999年8月31日┃┠─┼─────────────┼───────────┼───────┼───────┨┃20│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证监期货字[1999]43号│证监会│ 1999年8月31日┃┃│职资格管理办法│││┃┠─┼─────────────┼───────────┼───────┼───────┨┃21│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证监期货字[1999]43号│证监会│ 1999年8月31日┃┠─┼─────────────┼───────────┼───────┼───────┨┃22│关于贯彻实施《期货交易管理│证监期货字〔1999〕12号│证监会│1999年10月10日┃┃│暂行条例》及其配套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23│关于申请境外期货业务有关问│证监期货字〔1999〕14号│证监会、国家经│1999年10月15日┃┃│题的通知││贸委、工商局、│┃┃│││外汇局│┃┠─┼─────────────┼───────────┼───────┼───────┨┃24│证券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证监会计字[1999]61号│证监会│┃┃│准则│││1999年11月19日┃┃││││┃┠─┼─────────────┼───────────┼───────┼───────┨┃25│关于期货经纪公司增加注册资│证监期货字〔2000〕3号│证监会、工商局│ 2000年1月24日┃┃│本金有关问题的通知│││┃┠─┼─────────────┼───────────┼───────┼───────┨┃26│关于上报清理规范远程证券交│证监机构字〔2000〕32号│证监会│ 2000年2月24日┃┃│易网点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27│证券公司统计报表制度(试│证监信息字[2000]3号│证监会│ 2000年2月28日┃┃│行)│││┃┠─┼─────────────┼───────────┼───────┼───────┨┃28│关于归还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证监机构字〔2000〕44号│证监会│ 2000年3月10日┃┃│金方案初审工作的通知│││┃┠─┼─────────────┼───────────┼───────┼───────┨┃29│关于证券公司业务资料报送有│证监机构字[2000]47号│证监会│ 2000年3月14日┃┃│关问题的通知│││┃┠─┼─────────────┼───────────┼───────┼───────┨┃30│关于涉及境内权益的境外公司│证监发行字〔2000〕72号││2000年6月9日┃┃│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会│┃┃││││┃┃││││┃┠─┼─────────────┼───────────┼───────┼───────┨┃31│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信息披露│证监公司字[2000]68号│证监会│ 2000年6月15日┃┃│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中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0年修│││┃┃│订稿)│││┃┠─┼─────────────┼───────────┼───────┼───────┨┃32│关于上市公司非流通股份类别│证监市场字〔2000〕14号│证监会│ 2000年8月16日┃┃│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33│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证监发[2000]76号│证监会│┃┃│编报规则第1号商业银行招股│││ 2000年11月2日┃┃│说明书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34│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证监发[2000]76号│证监会│ 2000年11月2日┃┃│编报规则第2号商业银行财务│││┃┃│报表附注特别规定│││┃┠─┼─────────────┼───────────┼───────┼───────┨┃35│关于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执业│证监机构字[2000]291号││2000年12月18日┃┃│人员进行2000年度检查的通知││证监会│┃┃││││┃┠─┼─────────────┼───────────┼───────┼───────┨┃36│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证监发[2000]80号│证监会│2000年12月21日┃┃│编报规则第7号商业银行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37│关于进一步做好B股市场向境│证监发〔2001〕32号││2001年3月2日┃┃│内居民开放有关工作的通知│││┃┃│││证监会│┃┃││││┃┃││││┃┠─┼─────────────┼───────────┼───────┼───────┨┃38│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证监发[2001]41号│证监会│ 2001年3月15日┃┃│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39│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证监发[2001]56号│证监会│ 2001年4月10日┃┃│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1号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招股说明书│││┃┠─┼─────────────┼───────────┼───────┼───────┨┃40│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证监发[2001]65号│证监会│ 2001年4月26日┃┃│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3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41│关于上市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证监公司字〔2001〕58号│证监会│ 2001年6月28日┃┃│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42│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证监发[2001]153号│证监会│2001年12月10日┃┃│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1年修订│││┃┃│稿)│││┃┠─┼─────────────┼───────────┼───────┼───────┨┃43│关于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执业│证监机构字[2002]18号│证监会│ 2002年1月17日┃┃│人员2001年度检查的通知│││┃┠─┼─────────────┼───────────┼───────┼───────┨┃44│证券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证监会计字[2002]2号│证监会│2002年2月4日┃┃│准则│││┃┠─┼─────────────┼───────────┼───────┼───────┨┃45│关于特殊行业股票发行人资产│证监发行字[2002]53号│证监会│ 2002年5月17日┃┃│负债率问题的通知│││┃┠─┼─────────────┼───────────┼───────┼───────┨┃46│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证监发[2002]44号│证监会│ 2002年6月22日┃┃│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2002年修订稿)│││┃┗━┷━━━━━━━━━━━━━┷━━━━━━━━━━━┷━━━━━━━┷━━━━━━━┛。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核准海通期货有限公司李海虹营业部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法规类别】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与业务管理
【发文字号】京证期货发[2009]51号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发布日期】2009.04.30
【实施日期】2009.04.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核准海通期货有限公司李海虹营业部负责人任
职资格的批复
(京证期货发[2009]51号)
海通期货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海通期货有限公司营业部拟任负责人李海虹任职资格申请书》(海通期字[2009]044号)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
根据《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