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治理整顿实施方案
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了落实上级粮食工作部门的部署要求,加强饲料行业的管理和监督,保障畜禽养殖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推进饲料行业的整治工作。
一、背景分析随着农业现代化的不断推进,饲料行业作为畜禽生产的重要保障,其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然而,在饲料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乱象和问题,例如生产企业不合格、生产环节缺乏监管、饲料质量不达标等,严重影响了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有必要开展饲料专项整治行动,规范饲料市场秩序,提高饲料质量,确保畜禽产品的安全、健康、绿色生产。
二、整治目标1. 建立健全饲料生产企业的准入和退出机制,提高饲料生产企业的质量和综合竞争力。
2. 健全饲料质量监管体系,加强对饲料生产、销售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检测合格率达到100%。
3. 完善饲料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确保饲料质量安全,降低兽药滥用的风险。
4. 推动饲料行业绿色化、标准化发展,提高行业整体水平和产品质量。
5. 提高畜禽养殖业的科学化管理水平,促进畜禽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三、整治措施1. 加强立法和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完善饲料生产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健全饲料质量监管体系,增强饲料市场监管力度。
2. 完善饲料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加大对饲料中禁用物质和兽药残留的检测力度,严厉打击饲料质量不合格的行为。
3. 推动饲料行业科技创新,加大科研经费的投入,提升饲料生产技术和设备水平,推动绿色、无公害的生产模式。
4. 加强饲料生产企业的自我监管和管理,规范生产流程,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饲料生产的规范和标准化。
5. 加强饲料质量监管力度,建立饲料质量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公布饲料质量监管信息,维护市场秩序。
6. 增强行业自律意识,加强行业协会的建设和管理,加强行业交流和合作,推动饲料行业的整体提升。
四、实施步骤1. 制定整治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推动整治工作的落实。
2. 加强宣传和动员,提高饲料生产企业和相关部门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共同参与整治工作。
2024年食品添加剂整治行动方案

2024年食品添加剂整治行动方案____年食品添加剂整治行动方案一、背景分析当前,我国食品行业发展迅猛,但也面临着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其中食品添加剂问题备受关注。
食品添加剂在提高食品质量、延长保质期、增加口感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过度使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也存在许多安全隐患。
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整治食品添加剂问题。
二、整治目标1. 提高食品添加剂管理水平,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和控制,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2. 彻底清理和整治使用违规食品添加剂的企业,确保食品市场的规范健康;3. 促进食品添加剂行业的合理发展,推进食品安全科学化、规范化发展。
三、整治措施和政策1. 加强立法和监管(1)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限量标准和管理措施;(2)加强对食品添加剂行业的监管,严格审核食品添加剂的注册和调查报告,确保符合安全要求;(3)加大对违规食品添加剂企业的惩处力度,提高违规成本和法律风险。
2. 提高安全监测能力(1)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的抽检力度,加强对食品添加剂安全性的监测,及时发现和通报不合格产品;(2)建立食品添加剂追溯系统,全程监管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环节,确保违规行为能够被查处。
3. 推动科技创新(1)加大对食品添加剂安全性评估和新型食品添加剂开发的研究力度,推动食品添加剂技术的创新;(2)加大对食品添加剂行业的科研支持力度,鼓励企业进行研发创新,减少对食品添加剂的依赖;(3)推广应用新型检测技术,提高对食品添加剂的快速检测和溯源能力。
4. 教育宣传和消费者保护(1)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的教育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对食品添加剂的认知,引导消费者科学选购食品;(2)建立食品添加剂的安全知识普及渠道,提供专业的咨询和投诉服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加大对食品添加剂行业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增强市场自律意识。
四、组织实施1. 成立食品添加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代表担任成员,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食品生产加工整治方案

食品生产加工整治方案为切实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意见》(国质检食监〔*〕284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监管、规范、引导、便民”为要求,按照“三个一批”分类整治原则,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集中整治,依法取缔一批无证、无照和质量卫生条件不达标的食品小作坊;临时准产一批地处偏远、传统工艺、群众需要、生产条件符合基本质量安全卫生条件要求的食品小作坊;扶持提升一批具有一定发展潜力、具有传统特色优势的食品小作坊。
确保到今年年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彻底解决县城以上城市、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以内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类食品无证照生产加工的问题。
二、整治重点本次整治的对象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坊),即具有固定的生产场所,固定从业人员较少,生产条件简单,从事传统低风险食品生产加工活动、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或个人。
整治的重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重点食品。
国家确定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小麦粉、大米、酱油、醋、灭菌乳、巴氏杀菌乳、碳酸饮料、矿泉水、纯净水、方便面、饼干、冷冻饮品、白酒、葡萄酒和啤酒等16类食品;全省统一重点整治的“两豆”(豆制品、豆芽)、饮用水、白酒、食用油和方便食品等5类食品;黄酒、茶叶、炒货、糕点等*地方特色食品;各地在监督抽查中合格率相对偏低和群众投诉较多的食品。
(二)重点区域。
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比较集中的区域;无证无照经营问题较为突出的区域;食品质量违法事件发生较为频繁的区域。
(三)重点单位。
近两年来,市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累计两次以上不合格或曾出现过质量安全指标严重不合格的单位或个人;曾经有过违法行为被查处或被曝光的单位或个人;消费者投诉较多的单位或个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食品加工黑窝点。
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12.19•【字号】徐政办发[2005]170号•【施行日期】2005.1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徐政办发〔2005〕17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徐州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徐州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05〕10号)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质监局等部门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05〕105号)精神,经研究,市政府决定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业的整顿工作。
具体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为重点,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业进行全面普查和集中整顿,加强源头治理、严格行政许可、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日常监管、狠抓责任落实。
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实施食品安全长效监管,努力提高我市食品工业水平和产品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整顿目标通过整顿,使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不符合卫生标准和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食品生产秩序明显好转,食品安全事故明显下降,监管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三、整顿内容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审查企业生产条件,监督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加强产品出厂检验;取得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与质监部门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强化企业法人作为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助剂购买和使用情况台帐,完善食品生产管理制度;强化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等食品用具的监管,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等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不具备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依法取缔。
市整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工作实施方案(二篇)

市整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___加强食品安全工作__决定》(国发〔___〕___号)精神,切实抓好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根据《___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___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吉政发〔___〕___号),切实加强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努力提高全市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
具体方案如下:一、工作原则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把整治与建设、当前与长远、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打击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活动,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完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体制,进一步强化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措施,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工作目标1、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完善监管体制,建立食品生产标准体系、检验体系、信用体系。
2、促使食品生产质量明显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明显增强。
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长效监管机制初步建立;食品生产加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3、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粮食制品、肉制品、饮料、酒类产品、调味品、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加工品等食品违法犯罪活动。
严查禁止使用的生产工艺、各类食品添加剂或原料。
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
4、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自律意识得以建立;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三、工作范围和重点整治内容和范围是着力整治没有基本质量控制措施,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及产品质量低劣等问题。
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无照生产经营行为。
以小食品加工点和无证照的黑窝点为重点对象。
重点整治___〔___〕20__文件确定的肉制品、奶制品、豆类制品、水产品、酒类产品、饮料、儿童食品以及酱腌菜、加工水(发)产品、加工蔬菜(野菜)产品、饮用水、冷冻饮品、米面粮食制品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区域性或行业性食品质量问题。
系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系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务院办公厅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精神,全面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快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着力解决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地方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和质监部门各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监管体系。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二、工作目标用两年左右时间集中整顿,使食品加工企业质量体系和政府及质监部门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体系更完善、科学、有效,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法制、标准进一步完善,食品企业和行业自律显著加强,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三、整治重点(一)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物质行为和超过标准规定的范围、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着力解决非法使用添加物质的突出问题和潜在问题;全面实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的备案、许可、注册制度。
(二)重点行业、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加大对乳制品、食糖、饮料、桶装水、肉制品、米粉等高风险和问题比较突出的重点行业和产品,以及企业比较集中,问题较多的重点区域的整治,认真检查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和重点区域食品企业的质量体系,特别是关键质量控制点,深入排查隐患漏洞,以“三抓手”为监管手段,督促企业健全和完善质量体系,落实质量责任。
(三)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
制定食品小作坊改造、监管工作计划,继续实施食品小作坊整治方案。
鼓励、扶持、引导小作坊通过健全质量体系获得生产许可证,加快提高小作坊获得生产许可的获证率;对能生产合格产品的,督促其加强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控制,完善质量承诺,严格控制销售范围;对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小作坊予以坚决取缔。
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食品添加剂是指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为了改善食品质量、增加食品特性、延长食品保质期等目的,向食品中添加的具有特定功能的化学物质。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可以提高食品的品质和安全性。
然而,不合理、过量、滥用食品添加剂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十分重要。
为了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应当制定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本方案旨在通过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企业自查自纠、加强监管力度等措施,规范食品添加剂市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加强对食品添加剂市场的监管1. 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市场准入制度,对新增食品添加剂进行审批管理,杜绝不合格或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添加剂上市。
2. 完善食品添加剂追溯体系,建立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及产品溯源信息数据库,实时掌握市场上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流通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追查并采取相应措施。
3. 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进口食品添加剂的检验检测,确保食品添加剂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4. 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行业准入资质审核,对资质不符、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监管1. 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巡查检查,检查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合规,避免食品添加剂滥用和过量使用现象。
2. 对于在食品添加剂使用中存在质量问题的企业,要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确保食品添加剂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3. 加大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监测力度,建立食品添加剂残留监测体系,对市场上的食品样品进行抽检,并及时公开监测结果,加强对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的监督。
三、加强对食品添加剂信息公开和宣传教育1. 加强食品添加剂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食品添加剂的认知水平,提高认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2. 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科普宣传,普及食品添加剂的种类、功能、使用方法、安全使用标准等知识,引导公众理性选择食品。
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马铃薯加工业优化升级的实施意见

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马铃薯加工业优化升级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固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6.26•【字号】固政发〔2015〕37号•【施行日期】2015.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马铃薯加工业优化升级的实施意见固政发〔2015〕3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事业单位:为加快马铃薯加工业优化升级,全面提升马铃薯产业化水平,促进全市农民增收和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淘汰生产工艺落后马铃薯淀粉企业实施意见》(宁政发〔2012〕79号)和《固原市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实施方案》(固政发〔2015〕3号)等要求,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近年来,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坚持种薯开发、鲜薯外销、淀粉加工“三业并举”,认真做好公司、农户、基地、市场“四篇文章”,马铃薯产业取得长足发展。
种植面积达200万亩,产量达230万吨,生产淀粉近15万吨,提供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13元。
现有产能万吨及万吨以上淀粉加工企业27家,产能共计34.7万吨。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马铃薯淀粉加工业粗放型特征逐渐凸显,产能矛盾突出,环保设施滞后,循环经济产业链尚未形成,严重制约着产业可持续发展。
按照产业发展服从环境保护的要求,必须加快调整种植结构,全面优化升级淀粉加工业,努力促进全市马铃薯产业科学发展、绿色发展。
二、总体要求1.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党委、政府部署要求,抢抓国家计划启动实施马铃薯主粮化战略机遇,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为中心,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布局区域化、加工精深化、环保标准化为重点,政策引导,严格执法,综合治理,加快建立结构合理、技术领先、环境友好、监管规范的加工体系,提升马铃薯产业化水平,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增效、经济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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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治理
整顿实施方案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关于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治理整顿实施方案
为有效解决全县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马铃薯淀粉及其制品质量,规范马铃薯淀粉加工业秩序,保护良好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马铃薯产业健康、协调、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治理整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我县立足资源优势,大力培植马铃薯种植、加工业,使之发展成为富民强县的支柱产业,拉动了地方经济,促进了农民增收,加快了农民脱贫致富步伐。
但淀粉加工行业管理混乱、产品结构不尽合
理、环境污染、产品质量等问题逐步显现,与国家有关政策和薯产业发展相制肘,制约了薯产业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因此马铃薯淀粉加工业治理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我县是生态大县,生态资源非常丰富,是环京津的绿色屏障,有着蓝天、绿水、花香、树碧的美称。
县内拥有红松洼、机械林场等3个国家级和御道口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总面积占到国土总面积的13.1%,成为生态旅游观光重点风景区,年接待游客300万人,旅游收入2亿元,创造了良好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保住这块净土责任重大、任务艰巨。
二是产业发展的需要。
我县是个传统的农业大县,全县耕地总面积120万亩,其中马铃薯种植45万亩左右,占总面积的37.5%。
年产量达到13亿斤,被评为全国马铃薯种植之乡、全国马铃薯繁育试点县,马铃薯加工及淀粉制品业应运而生为我县富民强县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但投入不足、小打小闹、初级加工、废水污染、行业管理混乱、产品质量等问题不断显现。
严重影响了马铃薯产业的健康发展,降低了市场竞争力和产品信誉。
三是保护广大人民切身利益的需要。
由于行业管
理不严,行业准入条件较宽,马铃薯加工企业一哄而上,全县已多达599家,因此造成竞价销售、压质压价等诸多损害广大农民利益现象。
特别是广大农民种植意识无法确定,不能适应市场需要,被加工企业牵着鼻子走,切身利益得不到保障。
同时生产的低劣淀粉及制品充斥市场,对广大消费者也造成严重损害。
因此,必须从结构调整入手,以打击非法为重点,科学有序调整结构,适应市场需求,保护切身利益。
四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
我县的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污染问题已经引起了省市领导及相关部门的关注,多次在全省、全市环保工作会议上提出明确要求。
特别是年初以来北菜园区域居民饮用水污染问题造成居民上访,更引起了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多次做出批示,现正在研究改水方案。
可以说,马铃薯淀粉污染是否得到有效治理,直接影响到了广大居民的生产生活,影响了社会稳定。
因此,必须下大力予以根治。
二、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治理整顿的依据、原则及范围
(一)治理的依据: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水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管理条例》、《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及《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条款,在原有治理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治理力度。
(二)治理的原则
1、扶优壮强的原则。
对证照齐全、符合环保要求、企业产品质量合格、够一定规模档次的加工企业,要优先予以扶持,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倾斜,鼓励其找帅当兵,多方融资,加大投入,做大做强。
2、严格程序的原则。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取得环评报告后,依次办理工商营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取水许可证、用电许可证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合格证等其它相关手续。
3、从严治理的原则。
依照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马铃薯淀粉加工户的设立条件,对环保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取水许可证等相关证照不全的,坚决依法取缔。
对基本符合治理要求的要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标准的,坚决予以取缔。
另外,今后凡是新上的加工企业,一律按着“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坚决把好各种手续审批关,同时继续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的规定,坚决遏制不具备设立条
件的企业开工建设。
4、合理布局的原则。
以区域布局为主线,按着区域面积和立地条件,在每个区域选择设立一家符合环保政策、各种相关资质和证照齐全的加工企业,重点消化和解决本区域内马铃薯生活加工问题。
(三)治理的范围:主要对全县范围内各类马铃薯淀粉及其制品加工企业及摊点,尤其是伊逊河沿岸小淀粉加工企业进行全面的综合整治。
三、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治理整顿的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此次治理整顿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县成立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治理整顿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和整个治理整顿工作的组织协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单位从相关部门抽调组成,负责全县治理整顿马铃薯淀粉加工业工作的督导检查、情况总结、信息反馈等工作。
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李东伟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附后)。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引导农民调整种植结构,实现种植加工薯向种植商品薯、种薯转变。
主要由农工委牵头,农牧局组织实施,各乡镇及新闻单位配合,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发动。
要出动宣传车,发放明白纸,张帖宣传标语,开展法律法规咨询,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