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执法
卫生健康公共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经验做法

卫生健康公共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经验做法说实话卫生健康公共卫生行政执法工作啊,我一开始做的很糟。
就拿调查取证来说吧。
以前我总是手忙脚乱的,不知道从哪开始。
比如说去一个餐饮场所调查卫生状况,我一进去就被各种状况弄晕了头,餐具到处乱放,厨房油腻腻的。
我试过拿着本子乱写一通,结果回来整理的时候才发现好多关键信息没记录,像食品的储存温度这些重要的信息。
我后来才明白,进现场前就得心里有个谱,就像你去买菜前你得知道自己要买啥一样。
我就列个小清单,比如先检查卫生许可证、然后看人员健康证、再去厨房查看环境,这样一步一步下来,有条理多了。
还有执法文书的制作。
哎呀,这可把我折磨坏了。
我刚开始就照着模板抄,也不管实际情况对不对得上。
有一次因为这样,被领导批评了,说我这份文书如果拿到法庭上那就是漏洞百出。
然后我就开始认真对待,每一个条款我都和现场情况核对好多遍,就像裁缝缝衣服一样,一针一线都要精准。
而且用词方面也很讲究,不能模棱两可。
比如说描述某个污渍,不能光说脏,得说清楚是油腻的污渍还是其他污渍,大概的面积等等。
再说到与被执法对象沟通这方面。
有些商家一开始根本不配合,就觉得我们是来找茬的。
我一开始就生硬的说执法内容,人家更反感了。
后来我就学聪明了,我会先跟他们聊聊生意,夸夸做的好的地方,比如说菜品好吃之类的,然后再慢慢说到卫生问题的重要性,就像温水煮青蛙那样。
这样他们接受起来就容易多了。
在执法队伍的内部培训上,我也有自己的体会。
我觉得大家一起讨论实际案例特别有用。
以前我们就是听讲座,听一些理论知识,但你知道的,理论和实际操作还是有距离的。
我们有一次讨论一个小餐馆超范围经营的执法案例,就像讨论会一样,每个人都说自己的看法,当时争论可激烈了。
有的说要这么处罚,有的说那是不合理的。
最后综合大家的意见,我们总结出一套比较合理的执行方案。
从这之后,我就强烈建议多搞这样的案例讨论。
另外在执法的设备配备使用方面。
比如检测食品卫生的一些小仪器,一开始我都不太会用。
卫生行政执法程序概述

卫生行政执法程序概述卫生行政执法程序概述卫生行政执法是指国家对卫生领域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执法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目的是保障公民的健康权益,维护社会的卫生安全。
卫生行政执法程序是指卫生行政执法活动中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的一系列执法行为,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步骤:立案、调查取证、听证、处罚决定、执行和复议。
一、立案立案是卫生行政执法的第一步,也是卫生行政执法活动的前提和基础。
立案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接受案件、登记立案、审查立案。
接受案件是指接受群众或其他相关部门、单位举报、投诉的卫生违法违规行为,并进行初步审查判断是否需要立案。
登记立案是指对需要立案的卫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登记,并将其纳入卫生行政执法监督范围。
审查立案是指对立案申请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条件,以及是否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
二、调查取证调查取证是卫生行政执法的核心环节,也是对卫生违法违规行为查明事实、确定责任人的关键步骤。
调查取证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查阅档案、现场勘查、询问听证、搜查查封。
查阅档案是指对与卫生违法违规行为相关的卫生档案、文件进行查阅,以了解行为的背景和历史。
现场勘查是指到卫生违法违规行为现场进行实地勘查,查看相关证据、取证材料。
询问听证是指对涉案人员进行询问调查,了解事实情况,听取涉案人员的陈述和辩解。
搜查查封是指依法对涉案场所、物品进行搜查,并根据需要对相关场所、物品进行查封保护。
三、听证听证是卫生行政执法程序中的一项重要环节,其目的是为了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卫生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听证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公告告知、当事人申辩、听证会、听证记录。
公告告知是指通过公告、发文等方式向当事人告知卫生行政执法的事项、程序、权利义务等内容。
当事人申辩是指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卫生行政执法机关提交书面申辩材料,对涉案事项进行陈述和申辩。
听证会是指由卫生行政执法机关组织,邀请当事人和相关证人等参加的公开会议,就涉案事项进行听证,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和证人证言。
04第四讲 卫生行政执法

E、执法行为必然形成一定权 力、义务内容的变化----由于 行政执法活动是以确定义务、 授予权力或限制、剥夺特定权 力为内容的,所以它的实施, 必然造成一定权力、义务内容 的变化。
<二>卫生行政执法的有效 条件
1.主体要件,即资格和行为都 必需符合法定的条件。
资格要件----即权利能力:
是行为人做出某种行为的资格。
卫生行政处罚的原则
1.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原则。 2.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原则。 3.先调查取证后裁决原则。 4.合法、适当、公正、公开原则。 5.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处罚
的目的在于教育,处罚是手段,教育才是目的)
(Ⅱ)卫生行政处罚的管辖 管辖是指卫生行政机 关对于违法行为负责行政
查处工作的分工。
期卫生监督检查。
定期卫生监督检查是指按照
法律规定或卫生监督主作计划的 要求,在一定时期内,有规律地 进行若干次监督检查。法律对这 类监督的方式、种类、频率、技 术要求等都有明确的规定。
不定期卫生监督检查是指 没有固定的时间间隔的卫生监 督检查。不定期卫生监督检查 无规律性,使相对人无法有准 备地应付检查,因而所获得的 情况更真客观性和真实性。
1.行政赋权行为,就是创制 权利,赋予行政相对人一定的 权利和利益。主在有行政许可、 行政认可、行政奖励、行政救 助等;
2. 行政限权行为,就是剥 夺与限制权利,即科以行政相 对人一定的义务,限制或剥夺 行政相对人一定的权利和利益。 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即时控制、 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命令等;
3.行政确认行为,就是证明 事实和法律关系,从性质上说它
<一>卫生行政执法主体的概念: 卫生行政执法主体是指依法享 有国家卫生行政执法权力,能以自 己的名义实施卫生行政执法活动, 并独立承担卫生行政执法活动引起 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卫生行政执法

卫生行政执法
2)行政执法主体的成立必须有合法的依据
行政执法是行使行政权 的行为,承担行政执法任务 的组织不能任意成立,必须 有法律上的依据。
卫生行政执法
3)行政执法主体必须具有明确的职责范围
行政执法主体的职责范围是该组织行使权 力的空间,也是其活动发生法律效力的空间。 任何一个行政执法主体都必须具备明确、具体 的职责范围。在有交叉的职责范围内,相关的 执法主体也必须确定主次,分清责任,才能有 效地进行管理。
卫生行政执法
2. 卫生行政执法的特征
卫生行政执法特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卫生行政执法的主体是特定的,即卫生行政管理机 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卫生行政执法是职务性行为,即执法主体必须在法 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履行其职责、不得越权或滥用职权。 (3)卫 生 行 政 执 法 的 对 象 是 特 定 的 , 即 行 政 相 对 方 (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卫生行政执法
1.2 卫生行政许可
卫生行政许可,是指卫生行政 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 特定卫生活动的行为。
卫生行政执法
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 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 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根据宪法,第十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8月27日通过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 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此外,为规范卫生行政部门 实施卫生行政许可,根据《行政许可法》和有关卫生法律法 规的规定,2004年7月23日,经原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 颁布了《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
卫生行政执法
4. 卫生行政执法主体分类
卫生行政执法的名词解释

卫生行政执法的名词解释卫生行政执法是指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卫生领域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管和处理的一项工作。
它在维护公众健康、保障社会卫生安全和推动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下面将对卫生行政执法的相关名词进行解释和说明。
1. 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是指国家和地方政府设立的具有卫生管理职责的机构。
在我国,国家卫生行政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则为各级卫生健康委员会。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卫生政策、规划和监管卫生事业发展,承担卫生行政执法工作。
2. 执法职责卫生行政执法职责包括监督、检查、处罚等。
卫生行政部门通过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卫生违法行为,并依法进行处罚和整改,以确保卫生行业的规范运作,保障公众健康和卫生安全。
执法职责的履行需要准确把握法律法规的内容和精神,同时要注重权责相衔接,依法行政。
3. 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是指在卫生行业发生的违反卫生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违法行为包括卫生机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提供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医疗服务,医务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行医,销售销售假药、劣药、过期药品等危害公众健康的行为,以及食品安全问题、环境卫生问题等。
卫生行政执法要对这些违法行为进行及时发现、查处和防范,以维护公众健康和卫生安全。
4. 处罚措施卫生行政执法的处罚措施主要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
具体的处罚措施应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来确定,以起到惩戒、震慑和预防的效果。
同时,在处罚过程中要注重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确保行政执法的正当性。
5. 卫生行政执法的挑战卫生行政执法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
首先是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实施问题,卫生领域的发展和需求不断变化,对卫生行政执法提出了新的要求。
其次是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问题,卫生行政执法需要拥有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要注重法律法规和卫生领域的更新学习。
此外,社会舆论和监督也对卫生行政执法产生一定的影响,需要在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方面加强。
卫生行政执法的内容和要求概述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 (三)卫生行政强制 ❖ 卫生行政强制,是指卫生行政执法主体为了
保障卫生行政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维护社 会秩序或保护公民人身健康、安全,对已经 危害或可能危害人群健康和社会利益的卫生 行政相对人的行为、物品以及特定的相对人 或场所,依法采取紧急控制措施的具体行政 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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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适用法律正确,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符 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 (5)无应当处罚而未处罚的情形; ❖ (6)各种法律文书的制作应符合要求; ❖ (7)已执行的行政处罚案件及时结案并按照
相应要求进行装订、归档; ❖ (8)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 (2)审查与决定 ❖ 医药卫生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
材料进行全面审查。 ❖ 审查内容:形式审查申请人的资格、申请材
料;实质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 决定:决定的期限;决定的内容;决定的形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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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卫生行政处罚的程序 ❖ (1)受理: ❖ (2)立案 ❖ (3)调查取证 ❖ (4)调查终结 ❖ (5)合议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
谢谢
(6)鉴定结论 指依法核准成立的医药卫生技术机构接
受卫生行政执法主体或其他有关组织的委托, 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技能和检验手段,对 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所作出的书面判断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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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现场检查笔录 指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卫生检查时,
为了收集和保全证据,运用文字记载或绘图 拍照等手段对现场实况或物品所作的如实记 载.
卫生行政执法程序制度

卫生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卫生行政执法程序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提高卫生行政执法水平,保障各项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正确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依法行政的要求,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为核心,以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合法、规范、高效为基本要求,以卫生行政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为保障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
卫生行政执法的内容应当包括卫生行政许可、卫生监督检查、卫生行政强制措施及卫生行政处罚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实行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应当建立卫生行政执法激励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辖区内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并组织实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和职能调整及时进行修订。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五条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明确执法范围和工作任务;(二)划分执法责任,具体内容有:1、明确法定职责和权限范围;2、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3、执法的目标和要求;4、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根据卫生行政执法范围和工作任务建立卫生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分别落实到各级负责人、各处室(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
第六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下列制度,保证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一)重大行政处罚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二)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及档案管理制度;(三)罚没收缴物品处理管理制度;(四)卫生监督稽查制度;(五)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六)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培训制度;(七)卫生监督信息统计报告制度;(八)卫生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和奖惩制度。
第七条卫生行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必须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要求,不得失职、渎职、越权和滥用职权。
卫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内容

卫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内容《说说卫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那些事儿》嘿,朋友们!今天咱来唠唠这个卫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这可是个重要的事儿,和咱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
这第一项制度呢,就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简单来说,就是让咱老百姓能清楚知道这些执法人员都干了啥。
以前啊,咱可能觉得执法过程神神秘秘的,现在可不一样啦!他们得把执法信息公之于众,让我们心里有底。
就像路上有个指示牌,告诉你该咋走,咱老百姓呢,也能明明白白的。
假如执法人员有啥做得不对的地方,咱也能及时发现,这多好呀,感觉咱老百姓也有了更大的话语权呢!接下来这第二项,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这下好了,执法人员执法就像是在拍电视剧一样,一举一动都被记录下来啦!他们再也不能随便糊弄,得规规矩矩地办事。
这就好比我们小时候,爸妈时刻盯着我们,让我们不敢调皮捣蛋。
而且这样一来,以后万一有啥纠纷争议,都能有据可查,谁也别想耍赖。
想象一下,执法人员执法的时候,头上就像有个小摄像头一直跟着,嘿,还挺有意思的。
最后说说这个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这可是给执法决定加上了一道保险。
就像我们买东西要货比三家一样,重大的执法决定也得有人来好好审核审核,不能拍脑袋就决定。
这样咱老百姓也更放心,不用担心执法决定太草率,损害了我们的利益。
而且这样也能让执法人员更加谨慎,不会轻易做出错误的决定。
总之呢,这卫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呀,就像是给咱老百姓的生活加上了三重保护。
让执法更透明、更规范、更靠谱。
以后咱去公共场所、医疗机构啥的,也能更安心、更放心。
咱老百姓就希望这些制度能实实在在地执行下去,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我相信,随着这三项制度的不断完善和落实,我们的卫生环境会越来越好,执法也会越来越公正。
到时候,咱老百姓走在大街上,心里那叫一个踏实。
让我们一起期待一个更加规范、美好的未来吧!哈哈。
怎么样,朋友们,有没有觉得这三项制度很有意思,很重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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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卫生行政执法第一节卫生行政执法的概述一、卫生行政执法的概念卫生行政执法是指卫生行政执法机关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适用卫生行政法律规范的行政行为。
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含义。
1.卫生行政执法主体的特定性执法主体必须是依照法律规定的、具有行政行为的卫生行政机关或被授权组织和被委托组织。
2.卫生行政执法对象的特殊性执法对象一定是特定或具体的人和事。
3.卫生行政执法内容的法律性卫生行政执法要求执法主体依法行使职权,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执法对象进行监督检查。
4.卫生行政执法目的的公益性卫生行政执法是以实现社会公共意志,维护卫生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为目的。
它是钳4对具体的人和事,执行卫生行政法律规范,使卫生法律规范的要求在现实生活中得到实现,从而实现国家行政管理职能。
二、卫生行政执法原则卫生行政执法原则对整个卫生执法过程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它与其他行政执法一样,都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1.严格依法办事原则卫生行政执法过程中,任何具体行政行为都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事,否则属于知法犯法。
2.公正、合理原则由于卫生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具有较大自由裁量权,为防止以权谋私,确保卫生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行政主体实施行政执法内容和行为时,必须遵守公正、合理的原则。
3.公开、文明的原则“公开" 是指卫生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时,内容和程序必须公开;“文明”指在行使执法权过程中,严禁使用粗暴、野蛮的方式和手段。
4.卫生行政执法机关应主动执法主动执法是实施卫生法律法规的保证,它不仅是法律赋予卫生行政执法机关的权力,也是维护当前社会卫生秩序的需要。
第二节卫生行政执法主体一、卫生行政执法主体及其法律地位(一)卫生行政执法主体概念卫生行政执法主体是依照有关法律赋予的权力,对卫生管理相对人遵守卫生法规情况实行监督检查,对其违法行为予以追究法律责任的机构。
它具有以下特征。
1.执法主体必须有法律或法规的授权没有有关法律法规的授权,卫生行政执法主体的资格就不能成立。
2.卫生执法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卫生执法主体是一种组织而不是个人,个人只能执行卫生执法主体的意志,而不能承担卫生执法活动产生的后果。
(二)卫生行政执法主体的法律地位1.卫生行政执法主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确定后,具有不可替代的法律地位。
2.卫生行政执法主体执法有单一性和对执法权的垄断性。
3.卫生行政执法主体拥有相应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所有权力。
4.卫生行政执法主体可以独立地进行卫生执法活动。
当某种机关一旦获得卫生执法机关主体的资格,便成为卫生执法机关,同时拥有了卫生行政执法主体的法律地位,就可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行使权力。
二、授权组织执法和委托组织执法(一)授权组织执法授权组织执法是指法律、法规将行政职权及行政职责的一部或全部授予行政机关以外的组织。
被授权组织在行政上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能够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行为,并独立地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如卫生防疫站不是行政机关,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授权,就能行使食品卫生监督检查权以及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的卫生管理相对人的行政处罚权。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三种。
1.社会组织、社会团体社会组织、社会团体不是行政机关,但通过法律、法规授权,便拥有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某些行政职能的权力,如各种行业协会。
2.事业组织、企业组织事业组织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服务活动的单位。
它本身具有行政性的特点,所以被授权或委托执法的比较普遍;企业组织在特定情况下,可依法律、法规的授权行使一定行政职权。
3.各种技术检验、鉴定机构对某些需要运用专门知识、技能、仪器、设备等进行检验和鉴定的事务,法律、法规通常由一些相关的技术性机构办理。
(二)委托组织执法委托组织执法是指行政机关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将某项行政职能委托给依法成立的某组织行使。
被委托组织特点有:①被委托组织一般只能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②被委托组织只能在行政机关依法委托范围内行使职权,而不得超出委托范围行使一般行政机关的职能;③被委托组织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只能在行政机关委托的范围内以委托机关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其法律后果由委托机关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但被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①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②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T作人员;③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三、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卫生执法人员是执法机关的组成人员,是具体承担卫生执法任务的特定公民。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具有卫q二行政执法权资格的是执法机关而不是个人,但卫生法规的作用只能通过卫生执法人员的具体行为才能实现,它是卫生执法机关行为的载体。
因此在卫生行政诉讼过程中,执法人员既不是被告也不是原告,执法人员不直接向卫生管理相对人承担赔偿的责任。
执法人员执行任务必要的标志:①卫生监督员证,②“中国卫生监督”胸章,③服饰,④卫生监督徽章。
第三节卫生行政执法行为一\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的概念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是指国家卫生行政机关以及被授权组织,依照有关法律去实施卫生行政管理职能的行为,它有j层含义:①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是卫生行政管理机关及被授权组织的行为;②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是依据有关卫生法规行使卫生行政权力的行为;③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是能够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可依据不同的标准和角度进行分类。
(一)根据有关卫生法律法规拘束的程度为标准,可分为羁束行为和自由裁量行为1.羁束行为是指对于卫生行政行为的范围、方式、程序、手段等依照卫生法律法规都作了具体而明确规定的行为。
该行为自由裁量的余地很小,不得带有随意性,否则就属于违法。
例如咿清药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必须具备法定的条件和要求,否则不得发放许可证。
2•自由裁量行为是指卫生法律法规虽在原则〜L已作了规定,但是在范围、方式、程序和手段等方面却有一一定的选择幅度s卫牛行政执法主体在执行时,可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作m合理的选择,如对ip生管理相对人违犯有关卫生法规予以罚款的行为。
(二)根据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的主动性为标准,可分为依职权行为和依申请行为1.依职权行为是指卫生行政执法主体根据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不需要卫生管理相对人请求而主动实施的行为,、卫生执法机关对经销伪劣化妆品的违法行为人实施的行政处罚就属于此类行为。
2.依申请行为是指甲牛行政执法机关只有在管理相对人提出申请后才能依法进行的行为,如审批、发放甲生许可证的行为。
,(三)根据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为标准,可分为要式行为和非要式行为1.要式行为是指卫生行政执法主体在管理过程巾的具体行为,必须依据法定的方式、遵守法定的程序,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和后果的行为。
2.非要式行为是指有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执法主体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而采用的执法行为。
二、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的效力(一)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的效力的含义及特征卫牛行政执法行为的效力是指合法的p生行政行为一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的效力。
使甲牛行政行为产生法律效力的有效要件如〜'卜。
,1.主体合法指作出卫生行政行为的主体、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委托的组织都必须合法。
2.权限合法指卫牛行政行为必须是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作出的行为。
3.内容合法指甲生行政行为的内容必须符合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
4.形式和程序合法指V生行政行为的形式和程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和要求。
(二)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的效力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是执法主体依法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因此,该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其效力主要体现在i 方面。
1.确定力是指卫生行政执法行为一经有效成立,就产生不得更改的效力,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与撤销。
如果卫牛管理相对人超出卫生行政复议或起诉的期限,就不得再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起诉。
、2•拘束力指V牛行政执法彳于为实施后,对卫牛管理相对人具有约束或限制的效力。
卫生管理相对人不服从,必须承担相』泣的法律后果。
3.执行力指卫牛行政执法主体依法采取一一定手段,保证执法内容能够完全实现的效力。
如果.卫牛管理相对人不履行,执法主体就可以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c三、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的撤销、废止、变更和消灭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的效力在原则卜是不可变的,但当m现特殊的情况时又是可变的,也就是对卫生行政执法的行为可以撤销、废止、变更和消灭。
、(一)卫生执法行为的撤销它指卫生执法行为在适用过程中,发现不符合生效的要件,经法定程序由有权机关依法予以撤销,使该执法行为向前或向后均失去效力。
(二)卫生执法行为的废止它指卫生执法行为在成立时是合法的,后来由于主观或客观原因,使其不宜再继续存在,经法定程序由有权机关宣布废止,使它消失效力。
(三)卫生执法行为的变更它指对已经生效的卫生执法行为发现其执法不当或情况发生变化,使原执法行为变得部分不适用,因而对部分不适用行为加以改变或不适用的部分失去效力,同时作出新的规定。
(四)卫生执法行为的消灭它指卫生执法行为的效力不再拥有、完全停止。
导致消灭的因素有:1.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的规定;2.卫生执法行为的对象不再存在;3.管理相对人死亡;4.管理相对人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5.期限届满。
,第四节卫生(行政)监督(检查)一、卫生监督的定义、性质和意义卫生监督是指卫牛行政机关为实施行政管理的职能,依法对卫生监督相对人是否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和是否履行具体行政决定所进行的监督检查。
它包括以下特征:① 卫生监督的主体只能是卫生行政执法主体;②卫生监督的对象是卫生管理相对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③卫生监督的内容是监督卫生管理相对人是否遵守公共卫生法规和制度;④卫生监督的依据是公共卫生法规;⑤卫生监督必须依法进行;⑥卫生监督具有强制性,是卫生执法主体单方面的强制行为。
根据卫生监督的过程,可以从狭义和广义两个角度进行分类。
(一)狭义的观点可以分为预防性卫生监督和经常性卫生监督1.预防性卫牛监督是指甲生行政机关依法对城乡规划和基本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续建等)进行的p生检查与卫生评价活动。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明确规定,卫生行政机关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并参加T程验收。
,预防性卫生监督可以全面、客观地评价局部环境卫生质量、环境污染、卫生防护效益等,从而针对出现的不同情况提出措施,来防止、克服、避免自然和T作灾害。
2.经常性卫生监督是指卫生行政执法机关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管辖范围内的管理相对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的日常性监督活动。
它是最经常的卫生监督活动,可以是定期的,也可以是不定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