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2020司法考试备考背诵知识点:监督检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0司法考试备考背诵知识点:监督

检查

【本文概要】因为坚持,才会有破茧成蝶这样美好的故事。作为备考人,我们也想为自己争取一个完美的结局。为此,本文为大家准备了“2020司法考试备考背诵知识点:监督检查”,!更多相关讯息请关注本文!

监督检查

(一)监督检查部门

(1)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其他部门。

主要指与市场管理有关的其他行政职能部门,如质量监督部门、物价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等。

(二)监督检查部门的调查措施

1.调查措施的种类

(1)进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恕�

(2)询问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及其他有关单位、个

人,要求其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提供与被调�诵形�有关的其他资料。

(3)查询、复制与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协议、账簿、单据、文件、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

(4)�朔狻⒖垩河肷嫦硬徽�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

(5)�搜�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者的银行账户。

2.监督检查部门的义务

(1)书面报告+批准

①应当向监督检查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并经批准。

②采取其中第4项、第5项措施的,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监督检查部门主要负责人书而报告,并经批准。

(2)守法+公开

应当遵守行政强制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应当将�舜�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3)保密义务

对调�斯�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承担保密义务。

3.被调查者的义务

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及其他有关单位、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资料或者情况。

(三)举报制度

(1)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监督检查部门举报。

(2)对实名举报并提供相关事实和证据的,监督检�瞬棵庞

Φ苯�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