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民源引发的思考
琼民源审计案例分析

• 琼民源还在时间上为难会计师,如199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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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民源公司 1995年与1996年业绩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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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的资本公积令人产生疑惑
• 所谓增加的6.批准立 项和确认的情况下,对四个投资项目的资 产进行评估而产生的,这6.57亿资本公积显 然是虚增的。
琼民源
审计案例分析
主讲人:范政
组员:李霞,董竞,张涛,王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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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民源事件简介
海南中华会计师事务所
1 1988年7月海南民源现代农业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在海口注册成立。
2 1992年9月,在全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 (STAQ)系统中募集法人股3000万股,实收 股本3000万元。
3 1993年4月30日,以琼民源A股(证券代码: 0508)的名义在深圳上市,成为当时在深圳 上市的5家异地企业之一
4 1995年公布的年报中,”琼民源”每股收
益不足0.001元,年报公布日(1996年4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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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年1月22日,年报赫然显示:每股收益 0.867元,净利润比去年同比增长1290.68 倍,分配方案为每10股转送9.8股。年报一 公布,“琼民源”股价便赫然飙升至26.18
元。
• 年报登出后,市场反映强烈,琼民源由垃 圾股变成了投资者追捧的“绩优股”,加 上10送3的题材,取代深发展成为深市走强 的领头羊,该公司股价波动异常。从1996 年4月1日的2.08元,涨至1997年1月的26.18
• 操纵市场。据中国证监会调查,琼民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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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困难
• 琼民源利润形成的一个重要特质是关联交 易多,所形成的债权债务也多。关联方众
多,分别在海南北京,法人代表都是马玉 和。
最新“琼民源” 案例分析

我们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从业人 员薪金收入直接与其有效工作量挂钩, 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将从业人员薪金收 入与客户是否支付业务费用脱钩;严格 要求注册会计师及其他从业人员遵守注 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做到执业时独立、 客观、公正,工作底稿如实反映执业过 程与问题;鼓励、支持• 从法律上完善对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法 律责任 首先,应进一步改革会计师事务所体制,从法律 上确立有限合伙制与无限合伙体制,做到执业责任与 法律责任大致平衡,以高责任风险体制来制约会计师 事务所及其合伙人不遵守注册会计师行业职业道德的 行为,“高责任风险保质量”与“高薪养廉”异曲同 工。只有这样,才能显示注册会计师行业职业道德力 量,“纸老虎”变成“真老虎”,才能让会计师事务 所及其合伙人自觉遵守行业职业道德与执业规范等准 则,才能使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合伙人处于无业务时愁 业务、有业务时愁风险的境地,才能杜绝或避免“琼 民源”案件发生。由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其法律 责任大大小于其执业责任,根本无法有效解决其职业 道德问题,自然也无法从根本上制止有限责任会计师
•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要想提高审计质量,防止会 计信息失真
一是要注册会计师要本着社会公众负责的态度,保 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还应具备较强的业务能 力,遵守一定的技术守则
• 从审计方法和审计证据方面来看,如何确 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 从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角度来分析,如 何提高审计质量
1.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时,除了采用一般的检查、盘点、函证等取证方 法外,还遵循最常用的分析性复核程序。在收集 审计证据时,要确保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如 果“琼民源”案中的注册会计师能够按照独立审 计准则的这些要求,对有异常变动的“资本公 积”、“未分配利润”等项目进行实质性测试, 并取得能够说明异常变动原因的可靠证据,或者 说认真检查资本公积增加的相关会计记录和原始 凭证,审核对资产评估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估 价方法是否合规,然后再发表有关声明,就不会 出现上述后果。
“琼民源”案例分析

琼民源”公司审计案例分析职业道德作为对“琼民源”年报进行审计的海南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和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海南大正会计师事务所明显富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面对“琼民源”1996 年年报中利润和资本公积如此大幅度的增加,具有审计专业知识的注册会计师自然应该引起足够的注意,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但事实是,注册会计师不但没有这样做,相反,在众多投资者对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项目提出疑问的情况下,海南中华会计师事务所还站出来为“琼民源”公司辩护,声称“报表的真实性不容置疑” 。
可见。
“琼民源”案会造成如此严重后果,很大程度与注册会计师的失职及某种意义上的推波助澜有关,而且在这里,两个会计师事务所都明显违反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的诚信,客观和公正以及应有的关注等原则,由于利益的冲突,导致注册会计师没有做到相应的公正,对公众没有做到相应的诚信,而违反职业道德做出了严重的虚假和误导性陈述,给广大群众带来巨大损失。
审计责任和法律责任而在审计责任和法律责任方面,注册会计师并未按照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反而弄虚作假,明知故犯,已经形成了重大过失甚至欺诈行为。
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吊销会计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并对会计师事务所处以警告,暂停其从事证券业务资格 6 个月,对该事务所所在琼民源财务审计报告上签字的注册会计师,暂停其从事证券业务资格3 年。
风险导向审计首先,按照正常的风险导向审计流程,事务所应该对被审计单位进行风险评估。
应分析被审计单位的行业状况,法律环境和监管环境等外部因素及公司各项内部因素。
这里,海南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应该考虑到,证交所会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如果证交所检查出问题,对自己的审计责任也将是很大的压力。
另外,对被审计单位业绩和利润也应作出合理的评估,但是事务所对“琼民源” 公司对外报告巨额利润和资本公积没有怀疑,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查证。
《证券投资学》案例分析五信息披露综合案例研究

1998年4月29日,中国证监会对琼民源案作出处理决定,对琼民源、中华会计师事务所以及相关机构作出了行政处罚。1998年11月1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也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琼民源1996年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分别较1995年增长848倍和1290倍。对此,琼民源的解释为“公司投资北京的战略决策获得巨大成功,开启和培育了公司获得高收益的新利润增长点,使公司今后稳健、持续获得利润有了可靠保证。”然而实际情况是,琼民源1996年利润总额5.7亿元中有5.4亿元是虚构出来的,是琼民源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通过与关联企业(香港冠联置业)及其他公司签订的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合作建房、权益转让等无效合同编造的。琼民源新增加的6.57亿元资本公积金是琼民源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立项和确认的情况下,对四个投资项目的资产进行评估而产生的虚增资本。这些行为违反了《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构成了严重的虚假陈述行为。
1996年初,琼民源的股价在2元左右。6月份的股价已升到了4元以上,但当时正逢深。然而,自1996年7月1日起,琼民源连续4个月不断地单边上扬,到年底股价已超过20元,俨然摇身一变成为身价百倍的绩优股。1996年底到1997年初套在琼民源身上的光环也是越来越多,从“扭亏概念股”、“农业概念股”、“房地产概念股”到“高科技概念股”、“政策倾斜概念股”、“高速成长概念股”,形形色色,市场上充满了对琼民源的期待。
从内部控制角度分析“琼民源”事件课件

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建议与展望
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强化 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管,确保各项规章 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提高风险意识
企业高层应加强风险意识,建立完善 的风险评估和应对机制,及时发现并 化解潜在风险。
强化信息披露
企业应加强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真实 性,确保投资者、债权人和社会公众 的合法权益。
培养专业人才
企业应重视培养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 的内部控制人才,提高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和执行力。
THANKS
感谢观看
信息与沟通
控制环境
控制活动
监督
“琼民源”事件简介
琼民源全称为海南民源现代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曾是海口地区最大的农业综合 性企业。
1996年,琼民源股价涨幅高达855%,被市场称为超级大黑马。
1998年,中国证监会查实琼民源的年报虚假,其中净收益等多项指标严重失真。
“琼民源”事件发生的原因
01
安然公司通过复杂的财务手段掩盖债务和亏损,内部控制失效,最终因财务舞弊而破产。
案例三:世通公司财务欺诈事件
对“琼民源”事件的反思与教训
内部控制失效
琼民源事件暴露出企业内部控制的严重缺陷,导致财务舞弊和信 息披露不实。
缺乏有效监督
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管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琼民源的违规行为。
风险意识不足
公司会计系统控制存在缺陷,导致财 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和舞弊行为。
授权审批控制
公司授权审批控制不严格,审批流程 不规范,导致一些重大事项未经适当 审批或越权审批。
信息与沟通问题
信息披露
琼民源公司信息披露不透明,隐 瞒了一些重要信息和风险因素, 导致投资者和监管机构无法全面
资本运营——琼民源事件始末

琼民源事件始末及启示一、“琼民源”事件始末:由股市的“大黑马”演变成大骗局,琼民源为中国股市留下了一道深刻的划痕。
在这支股票即将退出证券交易所之际,本报记者重新检视了--脱胎换骨、停牌审查、最后搏杀、“黑马”杀出。
琼民源(0508)全称“海南民源现代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992年进行股份制改组。
1993年4月30日,“琼民源”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当天收盘价为25.80元。
1993年上市时,琼民源被视为绩优股,当年其每股收益达0.68元,净资产收益率为35%。
但1994年业绩却陡降为每股收益0.17元,到了1995年更是一落千丈,公司已到了亏损的边缘,每股收益仅有0.009元钱。
经过不断地送配,加之股市日趋低迷和自身业绩下滑,琼民源股价跌至2元多,由绩优股变成一只不折不扣的垃圾股。
当时,谁也没料到琼民源会是日后的超级大黑马!1996年初,股市还熊途未尽,投资者损失惨重,深成指一度被打到1 000点之下,然而在大家极度悲观失望时,4月,深市开始悄悄转强了。
恰在此时,股市兴起了价值发现的热潮,琼民源终于被发现了,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成为中国股市1996年最大黑马,股价当年暴涨1059%,创造了股市神话:1996年4月30日琼民源公布1995年年报时,股价还只有3. 65元;6月18日,股东大会批准10送1转2的分红方案,此时股价已涨至4. 75元;7月23日分红除权,股价复权计算为7.97元;8月24日公布中报,每股收益0.227元,实现净利润9785.6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37倍……一连串的惊人之举后,琼民源的炒作随年报出台达到高峰。
1997年1 月22日,琼民源率先公布1996年年报:每股收益0.867元,净利润同比增长1290.68倍,分红方案为每10股送9.8股。
此年报一出,整个股市为之震惊,股价当即创出26.40元的历史最高。
琼民源的年报公布后立即引起了巨大争议:这么短时间内的公司巨额利润从何而来?1996年报显示琼民源利润总额5.71亿元,而主营业务收入仅为1677万元,利润39.1万元,其他业务利润和营业外收入则分别为4.4 1亿元和1.01亿元。
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会计规范的演进与思考

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会计规范的演进与思考一、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会计规范演进的四个阶段(一)1997年颁布关联交易披露准则在“琼民源”利用关联交易虚构利润的事件发生以后,财政部于年这一比(二)1999年颁布非货币性交易准则和债务重组准则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包括资产置换、股权转让在内的非货币性交易以及债务重组逐渐成为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手段,为了规范这两类业务,财政部于1999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以下简称“非货币性交易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以下简称“债务重组准则”)。
非货币性交易准则将非货币性交易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同类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另一类是不同类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对于同类非货币性资产交何出现这样的结果,是因为目前我国并不完全具备推广公允价值的经济环境:一是市场不活跃、不完善,市场化程度不高,缺乏公平价格的形成机制,对于大多数资产和负债而言,很难找到可以观察到的市场价值;二是我国交易双方存在关联方关系的比较多,这些特定主体出于特定目的之考虑,交易价格往往有失公平;三是中介机构公信度较低,市场执法和管理不严,资产评估弄虚作假现象严重。
(三)2001年1月修订非货币性交易准则和债务重组准则现实的扭曲,促使会计准则的制定者重新考虑非货币性交易和债务重组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
2001年1月,财政部对非货币性交易准则和债务换成资产买卖的行为;三是将价值较低的资产换入价值较高的资产,随后再将该资产售出。
(四)2001年12月发布“暂行规定”面对上市公司愈演愈烈的利用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行为,为了真实反映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交易的经济实质,财政部于2001年12月21日出台了《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其核心内容是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如果没有确凿证据表明交易价格是公允的,对显失公允的交易价格部分,不得确认为当期利润,应当作为资本公积处理,且不得用于转增资本或弥补亏损。
“琼民源” 案例分析

我们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从业人 员薪金收入直接与其有效工作量挂钩, 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将从业人员薪金收 入与客户是否支付业务费用脱钩;严格 要求注册会计师及其他从业人员遵守注 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做到执业时独立、 客观、公正,工作底稿如实反映执业过 程与问题;鼓励、支持从业人员拒绝委 托人示意其作不实或不当证明的行为, 及时中止风险业务。
• 从审计方法和审计证据方面来看,如何确 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 从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角度来分析,如 何提高审计质量
1.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时,除了采用一般的检查、盘点、函证等取证方 法外,还遵循最常用的分析性复核程序。在收集 审计证据时,要确保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如 果“琼民源”案中的注册会计师能够按照独立审 计准则的这些要求,对有异常变动的“资本公 积”、“未分配利润”等项目进行实质性测试, 并取得能够说明异常变动原因的可靠证据,或者 说认真检查资本公积增加的相关会计记录和原始 凭证,审核对资产评估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估 价方法是否合规,然后再发表有关声明,就不会 出现上述后果。
“琼民源”,全称海南现代农业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 1996年中国股 市最耀眼的“大黑马”之一,股价 从2元多一度攀升至26元,股价全 年涨幅高达1059%。
1995年 1996年 增长倍数
利润总额 67 万元 57 093 万元 848 41 倍
净利润
每股收益
38 万元
0009 元
48 529 万元 0.87 元
?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上建立确保执行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机制确保执业质量与信誉?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整体职业道德与执业质量水平必须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强化从业人员自觉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意识才能从根本上解除因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意识薄弱而导致明知故犯造成的出具不真实业务报告的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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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民源”事件引发的思考专业方向:审计专硕姓名:赵越学号:4031640559适用课程:《会计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选用课程:编写目的:深入了解内部控制和舞弊防范知识点:财务舞弊;利润操纵;职业谨慎;内部控制;职业道德关键词:内部控制;财务舞弊;关联方中文摘要:由于当前市场存在许多类似的由于财务报告内控问题而导致的财务丑闻,“琼民源”事件是目前财务市场中的反面典型案例。
特别是2010年以来,有不少发生在身边的公司被掏空、挪用公款而被监管机构调查和处罚,集体诉讼、集体退市事件也是频频发生,此类事情的发生存在许多方面的原因,这严重影响了中国企业在国际资本市场的形象和声誉,通过分析事件我们可以了解问题所在,尽量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
“琼民源”事件一、“琼民源”事件(一)事件背景琼民源,全称为海南民源现代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988年7月海南民源现代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海口注册成立。
1992年9月,在全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STAQ)系统中募集法人股3000万股,实收股本3000万元。
1993年4月30日,以琼民源A股(证券代码:0508)的名义在深圳上市,成为当时在深圳上市的5家异地企业之一。
(二)发生问题和应对上市后的第二年,“琼民源”公司便开始走下坡路,经营业绩不挂,其股票无人问津,在1995年公布的年报中,“琼民源”每股收益不足0.001元,年报公布日(1996年4月30日)其股价仅为3.65元。
从1996年7月1日起,“琼民源”的股价以4.45元起步,在短短几个月内股价已窜升至20元,翻了数倍。
在被某些无形之手悉心把玩之后,“琼民源”成了创造1996年中国股市神话中的一匹“大黑马”。
经过一番精心包装之后,1997年1月22日和2月1日,琼民源在《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年度报告和补充公告称,1996年该公司实现利润5.7亿余元,本年度资本公积金增加6.57亿元。
年报赫然显示:每股收益0.867元,净利润比去年同比增长1290.68倍,分配方案为每10股转送9.8万股。
年报一公布,“琼民源”股价便赫然飙升至26.18元。
1997年1月22日和2月1日,海南民源现代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琼民源”,证券代码:0508)在《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年度报告和补充公告称,1996年该公司实现利润5.7亿余元,本年度资本公积金增加6.57亿元。
年报登出后,市场反映强烈,琼民源由垃圾股变成了投资者追捧的“绩优股”,加上10送3的题材,取代深发展成为深市走强的领头羊,该公司股价波动异常。
从1996年4月1日的2.08元,涨至1997年1月的26.18元,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升幅高达16倍!(三)东窗事发1997年3月,琼民源公司全部董事在讨论琼民源利润分配的股东大会上集体辞职,导致琼民源无人申请复牌。
为此,国务院证券委会同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琼民源公布的1996年公司业绩进行了调查。
二、对于琼民源的调查琼民源业绩的突变,引起管理层和投资者的疑虑。
1998年4月29日,由有关部门组成的调查组进行了长达一年多的调查之后,公布:琼民源1996年年度报告和补充公告所称1996年“实现利润5.7亿余元”,“资本公积增加6.57亿元”的内容严重失实,虚构利润5.4亿元,虚增资本公积6.57亿元。
其中5.4亿元虚构利润是琼民源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通过与关联公司及他人签订的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合作建房、权益转让等无效合同编造的;而6.57亿元资本公积是琼民源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立项和确认的情况下,对四个投资项目的资产评估而编造的。
琼民源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土地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欺骗股东和社会公众,其行为误导了广大投资者,严重损害琼民源股东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已涉嫌构成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犯罪行为。
该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主要责任人已涉嫌犯罪,1997年7月公安机关己将犯罪嫌疑人依法拘留,己移交检察机关处理。
为琼民源出具1996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的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因其所出具的文件含有虚假、严重误导性内容,亦构成虚假陈述行为。
调查组同时发现琼民源的控股股东民源海南公司与深圳有色金属财务公司联手,于琼民源公布1996年中期报告“利好消息”之前,大量买进琼民源股票,1997年3月前大量抛出,获取暴利。
这两家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有关金融、证券法规,构成了操纵市场行为。
三、处理结果①将制造虚假财务数据的有关材料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并建议其所在公司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其各项职务;对琼民源公司及有关董事处以警告。
②建议由琼民源的控股股东民源海南公司的上管部门组成清理整顿小组,负责处理琼民源的日常工作,并依法召开琼民源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新的董事会。
在新的董事会对已公布的虚假财务报告进行更正并重新披露后,依照有关规定向深交所申请复牌。
③建议有关上管部门撤销直接为琼民源进行审计的海南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吊销其主要负责人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
对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处以警告,暂停其从事证券业务资格6个月,对该事务所在琼民源财务审计报告上签字的注册会计师,暂停其从事证券业务资格3年。
对海南大正会计帅事务所罚款30万元,暂停其从事证券相关资产评估业务的资格6个月,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注册会计师,暂停其从事证券业务资格3年。
④对民源海南公司和深圳有色金属财务公司分别处以警告。
没收非法所得6651万元和6630万元,并各罚款200万元。
建议有关部门对深圳有色金属财务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1998年11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琼民源案”做出一审判决:琼民源原任董事长马玉和因犯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公司聘用会计班文昭也以同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据悉,这是1997年10月实施新刑法后,首次使用证券犯罪条款判处的个案。
在查处案件的同时,监管部门着手琼民源重组工作。
1998年12月4日,北京住总宣布入主琼民源;1999年1月5日琼民源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资产核查和公司重组;6月8日,股东大会通过了“发起设立,定向发行,等量臵换,新增发行”重组方案。
1999年7月12日,中关村(证券代码:000931)上市,琼民源终止上市资格。
四、案例分析(一)造假手段1、虚报利润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通过与关联公司及他人签订的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合作建房、权益转让等无效合同,编造了5.4亿的虚假收入。
2、虚增资本公积在1996年的年报上宣称,其资本公积增长了6.57亿元,主要来自对部分土地的重新评估。
3、操纵市场控股股东民源海南公司曾与深圳有色金属财务公司联手,在1966年中期报告“利好消息”之前,大量低级买进股票,并与1997年3月之前大量抛售,获取暴利。
(二)审计困难1、关联交易多,形成的债务多,资金往来复杂。
关联方在北京有6-7家,海南7-8家,法人代表却是同一个人——马玉河。
2、1993-1997年的4年间,琼民源更换了4个会计师事务所,会计资料的获取十分有限,客观评估困难重重。
3、据有关消息称,公司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时间十分紧张,难以从容完成具体审计工作。
(三)审计的失败在公司存续期间,它虚增的巨额利润和巨额资本公积是十分让人疑惑的。
海南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1996年年度审计报告和海南大正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均含有虚假、严重误导性内容。
对于这两个数据的大幅度增加,两个事务所都没有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五、启示和意义1.公司治理机构混乱。
大股东为自己谋求不当利益,马玉河直接指示财务人员班文绍干涉企业报表,公司治理结构形同虚设。
企业需要建立一个健全有效的内控框架,从环境入手,建立符合企业制度的组织结构,加强董事会的职能和独立性。
2.风险评估不足、意识薄弱没有科学合理的投资战略,盲目拉长战线,致使经营管理出现重大问题。
内部控制不健全,对于风险的把握不明确。
3.信息系统失真公司虚造了违反国际的公司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会计管理规定的“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收入”共四笔。
4.缺乏内部审计监督公司缺乏独立的审计机构,内部监督体系残缺不全,最终导致发布的财务报告存在重大虚假信息。
公司内部无人检查,以至于无法发现其中的舞弊和关联方交易,严重扰乱了资本市场的秩序。
对于这个案例的处理,是我国的会计制度、审计队伍的职业素质提高、资本市场的规范,以及上市公司重组模式的发展都有重要的影响。
它促使了《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的出台;出发了会计师行业的脱钩改制,行业规则的进一步完善。
公司原董事长马玉和等人是我国实施会计法及新刑法以来第一批因为会计工作的舞弊承担法律责任的人;推动了国有股流通和股权分臵解决的“热身阶段”。
六、讨论问题1、案例中涉及到的会计师认为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是“真实并且可靠的”,你怎么看?2、如果你是公司内部的管理层人员,发现了正在发生的舞弊现象,应该如何选择?3、如果你是公司的关联方集团是否会参与该工资操纵利润的行为之中?4、你会怎么避免公司陷入所谓的“不得不造假”这种局面中?案例讨论参考文献1.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 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 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3.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 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4. 冯香云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若干问题研究财政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硕士学位论文,20125. 李荣美国财务呈报内部控制审计的发展及其启示厦门:厦门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6.李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基于整合和风险导向的研宄浙江:浙江工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琼民源审计案例使用说明书一、案例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在公司治理和运行过程中,如何更好地避免舞弊。
二、参加案例讨论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知识:了解什么是舞弊,什么是内部控制,了解岗位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三、案例的用途和使用对象本案例适合于会计专业硕士、工商管理专业硕士财务会计方向关于现代审计领域的教学研讨。
四、建议的案例讨论时间分配(90-120分钟)五、本案例讨论中老师应关注的重点及参考答案1、案例中涉及到的会计师认为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是“真实并且可靠的”,你怎么看?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其会计数据真实可靠,一种可能是由于公司频繁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导致每个会计师事务所接触到的会计信息是有限的,没有办法整合信息全面的了解公司状况;另一种可能是它再给自己的失误找客观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