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工作实施方案

合集下载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试点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试点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试点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卫办医管发[2011]62号【发布部门】卫生部(已撤销)【发布日期】2011.04.26【实施日期】2011.04.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办医管发〔2011〕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启动一年来,取得了初步成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全面推进人体器官捐献体系建设,进一步调动各地工作积极性,我部在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以下简称OTC)第八次会议讨论的基础上,决定启动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试点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工作的时间、内容及申请程序(一)试点时间。

2011年5月至2012年5月。

(二)试点内容。

符合《卫生部关于印发肝脏、肾脏、心脏、肺脏移植技术管理规范的通知》(卫医发〔2006〕243号,以下简称《移植技术管理规范》)要求的三级甲等医院可以申请开展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试点工作。

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试点医院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卫生部《关于印发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红总字〔2010〕13号)等文件要求,参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纪要的通知》(卫办医管函〔2011〕234号)确定的中国心脏死亡器官捐献分类标准(见附件1),在已有该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的移植医院指导下,开展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试点工作。

(三)申请程序。

拟开展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试点工作的医院需在2011年5月30日前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试点申请。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移植技术管理规范》等文件的要求在2011年6月15日前完成申请医院的审核,并将确定符合试点条件的医院向社会公示两周。

对于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医院,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将其列入试点医院名单,按有关规定办理诊疗科目登记,并注明有效期一年。

器官捐献的实施方案

器官捐献的实施方案

器官捐献的实施方案器官捐献是一项伟大的公益事业,它为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提供了生的希望。

为了有效实施器官捐献,我们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实施方案,以确保器官捐献能够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地挽救生命。

首先,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全面的宣传教育体系。

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如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向公众宣传器官捐献的重要性和意义,以及器官捐献的程序和流程。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医护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对器官捐献的认识和理解,促使更多人积极参与到器官捐献中来。

其次,建立健全的器官捐献管理机制至关重要。

我们需要建立起一支专业的器官捐献管理团队,负责协调和管理器官捐献的各个环节。

这个团队需要包括器官捐献协调员、器官获取和分配专家、器官移植医生等专业人员,他们将负责全程协调和管理器官捐献的过程,确保器官能够及时、有效地获取和分配给需要的患者。

此外,建立完善的器官捐献登记和审批制度也是至关重要的。

我们需要鼓励更多的公民自愿登记成为器官捐献者,同时建立起严格的器官捐献审批机制,确保器官捐献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提高器官捐献者的登记率,还能有效遏制非法器官交易和器官买卖行为,保障器官捐献的公平和正义。

最后,我们需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器官捐献奖励和保障制度。

对于自愿器官捐献者和其家属,我们应该给予一定的奖励和保障,以鼓励更多的人积极参与到器官捐献中来。

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提高器官捐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还能有效保障器官捐献者和其家属的合法权益,提高器官捐献的社会认可度和公信力。

综上所述,建立一套完善的器官捐献实施方案,需要全面宣传教育、健全管理机制、完善登记审批制度和奖励保障制度。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有效推动器官捐献事业的发展,为更多的患者提供生的希望,让更多的生命得到挽救。

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器官捐献事业能够不断取得新的突破和进步,为建设健康中国贡献我们的力量。

器官捐献流程及法律规定(3篇)

器官捐献流程及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器官捐献是指将健康人的器官捐献给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以挽救其生命或改善其生活质量。

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人们对生命尊严的认识提高,器官捐献已成为一种重要的社会行为。

本文将详细介绍器官捐献的流程及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

二、器官捐献流程1. 捐献意愿表达器官捐献首先需要捐献者表达捐献意愿。

捐献意愿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表达:(1)生前签署器官捐献志愿书:捐献者在生前可以签署器官捐献志愿书,表明其愿意在去世后捐献器官。

(2)生前口头承诺:捐献者可以在生前口头向家人或亲朋好友表示捐献意愿。

(3)死亡后家属同意:捐献者去世后,家属可以代为表达捐献意愿。

2. 捐献者评估捐献者评估是指对捐献者进行健康状况、年龄、捐献器官类型等方面的评估。

评估过程包括:(1)健康状况评估:评估捐献者是否有传染病、器官功能是否正常等。

(2)年龄评估:器官捐献者一般要求年龄在18-60岁之间。

(3)捐献器官类型评估:根据患者需求,评估捐献者是否具备相应器官捐献条件。

3. 捐献申请捐献者评估合格后,捐献者或家属需向当地红十字会或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器官捐献申请。

申请内容包括:(1)捐献者或家属的身份证明。

(2)捐献者或家属的联系方式。

(3)捐献者的健康状况、年龄、捐献器官类型等。

4. 捐献器官采集捐献器官采集是指在捐献者去世后,由医疗机构进行器官采集。

采集过程包括:(1)器官采集同意:捐献者或家属需签署器官采集同意书。

(2)器官采集:在捐献者去世后,由专业医护人员进行器官采集。

(3)器官保存:采集到的器官需在特定条件下保存,以保持其活性。

5. 器官分配器官分配是指将采集到的器官分配给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

分配过程包括:(1)器官分配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器官分配程序:由器官分配中心根据患者病情、等待时间等因素进行分配。

(3)器官分配结果:分配结果通知患者及家属。

6. 器官移植器官移植是指将采集到的器官移植给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

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工作实施方案

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工作实施方案

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工作实施方案
一、建立专业团队
2.培训团队成员,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器官移植的相关知识与技术以及沟通技巧等。

二、识别潜在的心脏死亡捐献者
1.设立早期识别机制,确保心脏死亡捐献患者的筛选工作能够及时准确地进行。

2.在急诊科、重症监护室等潜在心脏死亡捐献患者可能出现的场所设立专门工作组,负责筛选和评估潜在心脏死亡捐献者。

三、推行有效的沟通与教育
1.加强与潜在捐献者家属之间的沟通,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

2.提供捐献遗体的程序、过程和安全性的相关教育,消除家属对器官捐献工作的疑虑与误解。

3.倾听家属的意见和顾虑,尊重家庭的决策,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保障其知情权和自主权。

四、执行严谨的临床操作
1.严格按照相关的医疗技术规范和操作指南进行临床操作,并确保术中术后的操作记录准确、完整。

2.高度重视器官移植患者的隐私权和安全,确保患者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五、保障移植的公平与公正
1.建立公平、公正的捐献与分配机制,确保器官移植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2.提高移植机构的透明度,公开信息和数据,接受监督和评估。

六、建立良好的追踪和反馈机制
1.建立长效追踪机制,跟踪器官移植患者的生存情况和生活质量,并
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团队。

2.定期组织专家会诊,就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

七、强化宣传和教育工作
1.加强对公众的心脏死亡捐献宣传,提高器官捐献的认知度和理解度。

通过以上的工作实施方案,我们能够建立一支专业化、高效的心脏死
亡捐献器官移植团队,确保心脏死亡捐献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患者的生命
提供新的希望。

逝世病人心脏捐赠流程

逝世病人心脏捐赠流程

逝世病人心脏捐赠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逝世病人心脏捐赠是一项伟大的善举,它可以拯救他人的生命。

以下是逝世病人心脏捐赠的一般流程:1. 捐赠意愿表达病人在生前可以通过签署器官捐赠同意书或与家人沟通表达捐赠心脏的意愿。

中国心脏死亡器官捐献工作指南

中国心脏死亡器官捐献工作指南
眦)。提交患者的基本资料;负责与家属协商决定撤除心 中国心脏死亡器官捐献工作指南
知家属,并详细记录交谈内容和家属的知情同意内容。 如果在预测过程中必须进行某些检查,主治医生应该告 推荐参考2种工具——Uw评分或UN()s评估系统。 由主治医生进行初步评估。 虑DCD,并应在得到家属对器官组织捐献的知情同意之前, min内死亡,则可以考 准,且预计在撤除心肺支持治疗后60 主治医生需要考虑DCD的可能性。如果患者符合捐献标 1.评估DcD的可行性:一旦决定撤除心肺支持治疗, (二)初步评估 的基本材料,确定是否符合捐献的最低标准。 3.联系P(】DCl联系P()DC。咨询0P()小组,提交患者 一些涉及到患者及其家人照顾和护理上的利益冲突。 捐献的讨论应该相互分开,这可以减少家人的悲伤,并避免 决定撤除支持治疗。关于撤除心肺支持的讨论与器官组织 无法避免死亡。家属对于患者的病情有充分的理解并接受, 2.决定撤除支持治疗:主治医生告知家属患者的病情, 论,明确患者的预后不良,死亡无法避免。 主治医生初步发现潜在器官捐献者后,应进行会诊讨 者通过法律途径正式授权的委托人)。 出撤除支持治疗申请(家属是指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患 资源共享网络(UN()S)评估标准进行初步评估。(2)家属提 持的严重神经损伤和(或)其他器官衰竭,推荐参考美国器官 1.潜在的器官捐献者条件:(1)需要机械通气或循环支 (一)发现潜在捐献者 五、DCD工作程序及要点 工作人员等,主要协助oP0小组完成器官切取工作。 5.其他相关人员:包括器官切取所需麻醉师和手术室 善,督促上报DCD材料,备案管理。 捐献的过程是否符合知情同意等原则,监管法律文件是否完 4.医院捐献委员会或医院伦理委员会负责人员:监管 过程。 3.0P0小组:主要负责器官切取,不参与撤除支持治疗 红十字会负责培训并认定资质。 献事宜,获得捐献知情同意等法律文件。器官捐献协调员由 2.器官捐献协调员:主要负责与家属共同探讨器官捐 DCD记录,组织回顾病例,上报医院捐献委员会备案。 家属共同探讨器官捐献事宜;对患者进行医疗干预;填写 肺支持及具体实施过程,宣布死亡;协助器官捐献协调员,与 Committee, D0nation 体器官捐献委员会(Provincial【)rgan 要负责发现潜在捐献者,初步评估确定捐献者,联系省级人 1.主治医生:参与除器官切取外的整个捐献过程。主 关键的时间点上应召开会议,明确职责。 DCD工作组,共同参与D(、D过程,熟悉流程,协调工作,在 教研室器官移植科 通信作者:刘永锋,11(MMll沈阳,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普通外科 Ⅸ)I:1(}.37刮)/cma.j.issm0254—1785.2()1().(17.()15 及相关辅助人员、医院捐献委员会人员等,这些人员组成 organizations,【)P())成员 Procurenlent 官获取组织(()rgan 参与DCD人员包括主治医生、器官捐献协调员、人体器 四、参与Ⅸ:D人员组成及职责 知,可能有限。属于“不可控制”类型。 分类V:危重患者发生意外的心跳骤停。热缺血时间已 可能有限。属于“不可控制”类型。 同意捐献,正在等待器官获取人员到达。热缺血时间已知, 分类Ⅳ:确认脑死亡患者发生心跳骤停。有时患者已经 者——热缺血时间已知且有限。属于“可控制”类型。 分类Ⅲ:有计划地撤除支持治疗后等待心脏停跳的濒死 型。 给予及时的心肺复苏,热缺血时间已知。属于“不可控制”类 分类Ⅱ:心肺复苏失败者,这类患者通常在心脏停跳时 制”类型。 分类I:入院前死亡者,热缺血时间未知。属于“不可控 Maastricht分类: 式,分类V近来被提议作为对其他4个分类的补充。 Maastricht(马斯特里赫特)国际会议定义的DCD的分类方 2.DCD分类:目前,国际上通常采用1995年荷兰 NHBD)。 donation, beating 往也称无心跳器官捐献(noI卜heart 1。DCD定义:指公民在心脏死亡后进行的器官捐献,以 三、D【、D定义与分类 断。 属或地区的特点进行调整。本指南不应代替医生的临床判 人员提供参考。但在具体实施DcD过程中,可根据患者、家 本指南为参与医院内发生的器官捐献程序的临床医护 不适用于皮肤、角膜等组织捐献。 本指南主要适用于发生在医院内的可控制性DCD,但 二、适用范围 属、受者和医护队伍造成的伤害。 的、医学上可接受的建议。期望避免任何可能对患者、患者家 重患者权利的基础上,提出实施DCD时合法的、符合伦理 DCD指南。目的是建立一个符合伦理和可操作的程序,在尊 体器官移植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一个全国统一的 Dollation(乃mmittee,以)】DC)根据《人 委员会(China()rgan DCD)行为,保障器官捐献者的合法权益,中国人体器官捐献 death, cardiac after 为规范心脏死亡器官捐献(donation 一、目的 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分会 ·436·

器官捐献实施方案

器官捐献实施方案

器官捐献实施方案器官捐献是一项伟大的事业,它可以挽救许多生命,给予病患新的生机。

为了更好地推动器官捐献工作,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一、加强宣传教育。

1. 利用各种媒体,包括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开展器官捐献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意识和参与度。

2. 在学校、社区、医院等场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向公众普及器官捐献的知识和意义,消除相关的误解和偏见。

二、建立健全的器官捐献管理机制。

1. 建立统一的器官捐献登记平台,便于捐献者和需要者之间的信息对接。

2. 建立健全的器官捐献管理制度,确保器官的合法、公平、透明流转。

三、完善器官捐献程序。

1. 简化器官捐献手续,提高捐献者的便利性和积极性。

2. 加强对器官捐献手术的技术培训和规范管理,确保手术的安全和成功率。

四、加大对器官捐献者和家属的关怀力度。

1. 建立健全的器官捐献者和家属关怀制度,提供心理、经济等方面的支持。

2. 加强对器官捐献者和家属的宣传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捐献观念,增强其参与的积极性。

五、加强对器官捐献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1. 建立健全的器官捐献监督机制,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监督和管理。

2. 定期对器官捐献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六、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推动器官捐献事业的发展。

1. 加强与国际上相关组织和机构的合作,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推动我国器官捐献事业的发展。

2. 积极参与国际器官捐献合作,为国际器官捐献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以上就是器官捐献的实施方案,希望能够得到各界的支持和关注,共同推动器官捐献事业的发展,为更多的病患带来生的希望。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让爱心传递,让生命延续。

捐献器官活动策划方案

捐献器官活动策划方案

捐献器官活动策划方案捐献器官是一项非常重要和有意义的行为,可以拯救他人的生命和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

为了促进和推动器官捐献,需要制定并执行一系列活动策划方案。

下面是一个捐献器官活动策划方案,旨在推动和增加人们对器官捐献的认识和参与。

一、活动目标和宗旨1. 目标:增加公众对器官捐献的认识和了解,提高器官捐献的意识和参与率。

2. 宗旨:鼓励和促进器官捐献,拯救更多的生命,改善生活质量。

二、活动内容和策略1. 宣传活动:通过各种媒体和渠道,包括电视、广播、报纸、社交媒体等,向公众宣传器官捐献的重要性和意义。

可以邀请公众人物和捐献者家属分享他们的故事,以感动和鼓励更多的人参与捐献。

此外,还可以安排公众参观器官捐献机构,了解器官捐献和移植的过程。

2. 教育活动: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包括举办学术讲座、举办论坛和座谈会等。

邀请专业人士、医生和学者就器官捐献的法律、伦理和日常保健方法进行讲解和讨论,提高公众对器官捐献的认识和了解。

3. 市场推广:与各大公司、企事业单位合作,开展市场推广活动,如发放宣传册、制作宣传视频、举办主题演讲等,促进器官捐献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4. 社区互动:组织志愿者队伍进入社区、学校等地,开展互动活动和宣传。

举办健康促进活动、分享会和义诊等,提供免费体检服务和咨询,鼓励居民关注自身健康并加入器官捐献行列。

5. 政策支持:与政府部门和法律机构合作,推动和完善相关法律和政策,提高器官捐献和移植的效率和法律保障。

三、活动评估和监测1. 定期进行活动评估,了解活动的参与度和效果,及时调整和改进活动策略。

2. 设立反馈渠道,收集公众对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可以通过网上问卷调查、电话咨询和社交媒体等方式进行收集。

3. 建立监测机制,跟踪器官捐献和移植的数据和情况,了解活动对器官捐献参与率的影响。

四、活动实施和执行1. 筹备团队:组建专业的筹备团队,包括宣传人员、活动组织人员、志愿者协调人员等。

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和有效执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为深入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启动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试点工作的通知》,响应卫生部、红十字总会号召,积极稳妥地推进我省人体器官捐献体系建设,促进我院及我省器官移植工作健康发展,保障人民健康权益,根据国务院《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卫生部、红十字总会《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方案》,制订我院《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工作实施方案》。

二、定义本方案所称人体器官捐献,是指下列两种情况:1、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通过书面自愿申请器官捐献登记,并且没有撤销该登记,待其身故后进行的器官捐献;2、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待其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的器官捐献。

三、工作目标通过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组织构架,明确各组织分工,确立器官捐献和器官获取工作流程,提高捐献率和移植率,建立信息平台、完善机制,逐步形成公平、公正、高效的人体器官捐献机制,逐步扩大合法器官来源,结合实际逐步推进我院心肺、肝脏、肾脏、胰腺、小肠移植工作的开展。

四、组织构架及工作职责(一)成立我院人体器官捐献移植工作委员会(二)设立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办公室附件二:中国一类(C-Ⅰ)DBD器官捐献与获取标准流程1.潜在捐献者为临床发现的重症脑病患者。

2.当ICU或全院医护人员发现潜在捐献者后,通知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协调员和医务人员联络了解捐献者临床状态并及时告知OPO。

3.协调员负责征询家属意愿,了解是否同意患者身后器官捐献,并讲解器官捐献政策、法规、捐献流程。

4.如家属有器官捐献意愿,要求行脑死亡判定或在必须行脑死亡判定才能捐献器官时,则进行严格的脑死亡判定。

判定人员为具备判定资质的医学专家,应有2名以上专家独立完成。

5.当确认患者脑死亡后,由主管医师告知患者家属病情及脑死亡状态并征求家属终止治疗意见。

患者家属理解并表示认可脑死亡状态、选择终止治疗,并签署终止治疗同意书。

6.当获得潜在捐献者确认脑死亡信息后,由协调员负责再次征询家属意愿,确认是否同意患者身故后器官捐献。

如家属同意器官捐献,协调员应协助家属完成器官捐献相关手续,并签署器官捐献登记表。

7.患者家属签署终止治疗同意书、器官捐献登记表后,由协调员征询家属确认同意在脑死亡状态下实施器官获取手术,并签字。

8.获得家属同意在患者脑死亡状态下器官捐献许可,并签字。

9.器官捐献手续完备后,由器官捐献评估专家和主管医师宣布患者死亡。

同时,OPO应收集案例信息上报COTRS系统,并通过系统分配器官、通知器官获取团队及相应移植单位。

10.器官获取团队在手术室实施器官获取手术,协调员全程见证器官获取手术过程。

完成手术后按要求缝合手术伤口,恢复捐献者遗容,完成器官获取记录。

协调员负责家属处理捐献者后事。

11.器官获取后OPO负责留取器官组织送病理检查,妥善保存器官,并按照COTRS系统分配结果交接器官给相应移植单位实施移植手术。

12.将DBD材料上报医院伦理委员会备案。

附件三中国二类(C-Ⅱ)DCD器官捐献与获取标准流程1.潜在捐献者为临床发现的重症疾病患者。

2.当ICU或全院医护人员发现潜在捐献者后,通知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协调员和医务人员联络了解捐献者临床状态并及时告知OPO。

3.协调员负责征询家属意愿,了解是否同意患者身后器官捐献,并讲解器官捐献政策、法规、捐献流程。

4.如家属有器官捐献意愿,未提出或不要求行脑死亡判定,所捐献器官也无需脑死亡判定时(如捐献肝脏),则无需脑死亡判定。

由器官捐献评估专家评估认定潜在捐献者病因明确、病情不可逆转、短时间内死亡无法避免、符合心脏死亡器官捐献条件。

5.主管医师告知患者家属病情及目前状态并征求家属终止治疗意见。

如患者家属完全理解目前状态、选择终止治疗,主管医师应与家属签署终止治疗同意书。

6.当获得潜在捐献案例确认不可逆脑损伤信息后,由协调员负责再次征询家属意愿,确认是否同意患者身故后器官捐献。

协调员应为家属讲解器官捐献政策法规及捐献流程。

如家属同意器官捐献,协调员应协助家属完成器官捐献相关手续,并签署器官捐献登记表。

7.患者家属签署终止治疗同意书、器官捐献登记表后,由协调员征询家属确认同意在心脏死亡状态下实施器官获取手术,并签字。

8.器官捐献手续完备后,与家属商议确定捐献时间后将患者转至手术室。

由器官捐献评估专家或主管医师撤除呼吸机、拔除气管插管、停用升压药物等。

记录撤除生命维持系统时间,如在60分钟内,患者未发生心跳停止,则终止器官捐献程序,患者转回原病房;如在60分钟内发生心跳停止,2分钟内仍不能恢复(指有创动脉血压波形呈一直线或心电图持续呈一直线),由器官捐献评估专家或主管医师宣布患者死亡。

同时,OPO应收集案例信息上报COTRS系统,并通过系统分配器官、通知器官获取团队及相应移植单位。

9.器官获取团队在手术室实施器官获取手术,协调员全程见证器官获取手术过程。

完成手术后按要求缝合手术伤口,恢复捐献者遗容,完成器官获取记录。

协调员负责家属处理捐献者后事。

10.器官获取后OPO负责留取器官组织送病理检查,妥善保存器官,并按照COTRS系统分配结果交接器官给相应移植单位实施移植手术。

11.将DCD材料上报医院伦理委员会备案。

附件四中国三类(C-Ⅲ)DBCD器官捐献与获取标准流程1.潜在捐献者为临床发现的重症疾病患者。

2.当ICU或全院医护人员发现潜在捐献者后,通知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协调员和医务人员联络了解捐献者临床状态并及时告知OPO。

3.协调员负责征询家属意愿,了解是否同意患者身后器官捐献,并讲解器官捐献政策、法规、捐献流程。

4.如家属有器官捐献意愿,要求行脑死亡判定,则进行严格的脑死亡判定。

判定人员为具备判定资质的医学专家,应有2名以上专家独立完成。

依据标准为国内最新的脑死亡判定标准(成人)(2009修订稿)5.当确认患者脑死亡后,由主管医师告知患者家属病情及脑死亡状态并征求家属终止治疗意见。

患者家属理解并表示认可脑死亡状态、选择终止治疗,并签署终止治疗同意书。

6.当获得潜在捐献者确认脑死亡信息后,由协调员负责再次征询家属意愿,确认是否同意患者身故后器官捐献。

协调员应为家属讲解器官捐献政策法规及捐献流程。

如家属同意器官捐献,协调员应协助家属完成器官捐献相关手续,并签署器官捐献登记表。

7.患者家属签署终止治疗同意书、器官捐献登记表后,由器官捐献评估专家或主管医师向家属详细讲解脑死亡及心死亡状态下实施器官获取手术的过程和区别,征询家属意愿:如家属选择在脑死亡状态下实施器官获取手术,则按中国一类(C-Ⅰ)器官捐献流程进行。

如果家属选择在心死亡状态下实施器官获取手术,则由协调员与家属签字,并由器官捐献评估专家或主管医师向家属详细讲解ECMO技术的原理及在脑心双死亡器官捐献中的应用,征询家属是否同意在器官捐献过程中使用ECMO技术进行器官功能保护。

如家属不同意使用ECMO设备,则选择按常规模式实施器官捐献。

8.具体实施时,患者转至手术室,由器官捐献评估专家或主管医师撤除呼吸机、拔除气管插管、停用升压药物等。

记录撤除生命维持系统时间,等待患者发生心跳停止。

心跳停止发生后,2分钟内仍不能恢复(指有创动脉血压波形呈一直线或心电图持续呈一直线),由器官捐献评估专家或主管医师宣布患者死亡。

同时,OPO应收集案例信息上报COTRS 系统,并通过系统分配器官、通知器官获取团队及相应移植单位。

9.器官获取团队在手术室实施器官获取手术,协调员全程见证器官获取手术过程。

完成手术后按要求缝合手术伤口,恢复捐献者遗容,完成器官获取记录。

协调员负责家属处理捐献者后事。

10.器官获取后OPO负责留取器官组织送病理检查,妥善保存器官,并按照COTRS系统分配结果交接器官给相应移植单位实施移植手术。

11.将DBCD材料上报医院伦理委员会备案。

附件五《脑死亡判定标准》发表者:王均祎 (访问人次:519)现将卫生部脑死亡判定标准起草小组起草制订的《脑死亡判定标准》和《脑死亡判定技术规范》两个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刊登如下。

脑死亡判定标准(成人)(征求意见稿)一、先决条件(1)昏迷原因明确;(2)排除各种原因的可逆性昏迷。

二、临床判定(1)深昏迷;(2)脑干反射全部消失;(3)无自主呼吸(靠呼吸机维持,自主呼吸诱发试验证实无自主呼吸)。

以上三项必须全部具备。

三、确认试验(1)脑电图呈电静息;(2)经颅多普勒超声无脑血流灌注现象;(3)体感诱发电位P14以上波形消失。

以上三项中至少有一项阳性。

四、脑死亡观察时间首次判定后,观察12h复查无变化,方可最后判定为脑死亡。

脑死亡判定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脑死亡定义脑死亡是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功能丧失不可逆转的状态,即死亡。

脑死亡判定一、先决条件(一)昏迷的原因必须明确原发性脑损伤包括颅脑外伤、脑血管疾病等;继发性脑损伤主要指缺氧性脑病,如心跳骤停、麻醉意外、溺水、窒息等。

昏迷原因不明确者不能实施脑死亡判定。

(二)排除一切可逆性昏迷的原因如急性中毒(一氧化碳中毒、镇静安眠药、麻醉药、精神药物、肌肉松弛剂等)、低温(肛温32C)、严重电介质及酸碱平衡紊乱、代谢及内分泌障碍(如肝性脑病、尿毒症脑病、非酮性高血糖脑病)及休克等。

二、临床判定(一)深昏迷1 检查方法及结果判定:用拇指分别强力压迫患者两侧眶上切迹或针刺面部,不应有任何面部肌肉活动。

用格拉斯哥昏迷量表(GCS)测定昏迷评分为3 分。

2 注意事项:(1)任何刺激必须局限于头面部。

(2)在颈部以下刺激时可引起脊髓反射。

脑死亡时枕大孔以下的脊髓仍然存活,仍有脊髓反射及脊髓自动反射。

脊髓反射包括各种深反射及病理反射。

脊髓自动反射大多与刺激部位相关,刺激颈部可起头部旋转运动;刺激上肢可引起上肢屈曲、伸展、上举、旋前、旋后;刺激腹部引起腹壁肌肉收缩;刺激下肢引起下肢屈曲、伸展;进行自主呼吸诱发试验时可出现Lazarus 征(典型表现为双上肢肘屈、两肩内收、双臂上举、双手呈张力失调型姿势、双手交叉、旋前伸展)。

(3)脊髓自动反射必须与自发运动相区别,自发运动通常在无刺激时发生,多数为一侧性,而脊髓自动反射固定出现于特定刺激相关部位。

(4)有末梢性三叉神经病变或面神经麻痹时,不应轻率判定脑死亡。

(5)脑死亡者不应有去大脑强直、去皮质强直、痉挛或其他不自主运动。

(6)脑死亡应与植物状态严格区别。

(二)脑干反射消失1 髓孔对光反射:(1)检查方法:用强光照射瞳孔,观察有无缩瞳反应。

光线从侧面照射一侧瞳孔,观察同侧瞳孔有无缩小(直接对光反射)。

检查一侧后再检查另一侧;光线照射一侧瞳孔,观察对侧瞳孔有无缩小(间接对光反射),检查一侧后再检查另一侧。

上述检查应反复两次。

(2)结果判定:双侧直接和间接对光均无反应即可判定为瞳孔对光反射消失。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