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加强小反刍兽疫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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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小反刍兽疫的诊断要点及防控措施

羊小反刍兽疫的诊断要点及防控措施

下药,按照患病部位不同,进行针对性治疗。

口腔出现症状的病羊,可用0.1%高锰酸钾液冲洗,然后涂甘油2~3次/d。

蹄部出现症状的病羊,用2%来苏尔液清洗溃疡位置,同时涂松馏油(1∶10),可以用绷带包扎蹄部。

持续治疗一段时间之后,蹄壳脱落,新蹄壳就会长出。

乳头部位出现溃疡症状的病羊,用3%硼酸液洗净,涂抹青霉素软膏。

3.2 羊肝片吸虫病 羊肝片吸虫病是一种寄生虫疾病,通常以雌雄同体的肝片吸虫为主。

该疾病不仅仅在羊群中出现,在牛、猪等一些家畜中也会出现。

在对羊肝片吸虫病进行防治的时候,养殖户要对羊群饲喂方面的工作做好科学的安排,保证羊群的水源卫生无污染,同时和潮湿放牧地区保持较远的距离。

当出现感染羊肝片吸虫病的病羊时,要第一时间做好隔离,为其灌服硝氯酚等药物。

除此之外,还要对所有的羊群做好按时驱虫,9月份下旬、10月份分别驱虫1次,第二年2~3月份、10~11月份展开两次驱虫。

用三氯苯唑驱虫,剂量为5~10mg/kg·bw,空腹灌服,5周后重复用药1次。

3.3 羊急性瘤胃膨胀 羊急性瘤胃膨胀是因为羊在进食的时候,食用过多容易发酵的饲料,这些饲料堆积在体内就会产生气体且无法有效排出。

通常情况下,病羊出现急性瘤胃膨胀的症状时,会伴随着呼吸急促、腹部空胀等症状,有些病羊还会出现口吐白沫。

对此,养殖人员要做好对病羊的处理。

首先,可以通过穿刺放气法减轻病羊的症状。

其次,放气后,注入0.5%普鲁卡因青霉素80~240万IU,或者酒精20~30mL。

还可以给病羊服用花生油、棉籽油50~100mL,可以有抑制发酵的作用。

最后,灌服硫酸镁50~100g,或植物油100mL,让病羊可以快速排出胃肠内容物。

4 结语综上所述,随着生活质量提升,人们对肉制品的健康方面有了更高的要求。

但当前羊群发病率不断上升,使人们的粮食安全和食品健康安全受到威胁。

所以,寻找动物发病因素,同时制定科学的手段进行预防和治疗是非常有必要的。

羊小反刍兽疫的分析与防控

羊小反刍兽疫的分析与防控

nmgxmy2008@组稿\Email:孟丽艳(龙口经济开发区畜牧兽医站,山东龙口265700)摘要:本文对羊小反刍兽疫的发病原因、症状及病理情况进行了分析,并给出了防控疫情的科学方法,以期保证人们的饮食安全和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羊小反刍兽疫;疫情分析;防控措施中图分类号:S852.65+4文献标识码:B文章顺序编号:1005-5959(2019)07-033-02羊小反刍兽疫也称羊瘟或假性牛瘟,是由小反刍兽疫病毒引起的。

该病的易感羊群发病率通常达60%以上,病死率可达50%以上,是相关养殖场在饲养羊只时需要重点防范的疫病。

1基本疫情分析为了避免出现误诊的情况,通常兽医工作人员都会选择对患病羊只进行病理分析工作。

针对病情较轻羊只的排泄物进行检查,而对于患病情况较为严重的羊只应当进行剖检,观察羊只的内脏情况。

这种方法能够保证诊断结果的准确性,并且能够看出羊只的患病阶段,以及是否具有治疗价值等问题[1]。

剖检可见患病母羊的胃肠、膀胱的浆膜和黏膜上有出血点或出血斑,皮下和肌肉间发生浆液性浸润,极个别羊还有卡他性或化脓性子宫内膜炎和输卵管炎等[1]。

而公羊感染后则可见睾丸和附睾的结缔组织增生,起初睾丸肿大,到了后期睾丸萎缩,发生坏死。

2有效预防疫情的措施2.1定期对羊只进行健康检查由于羊小反刍兽疫的危险性较大,会对养殖场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因此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制定科学的疫病预防方法,有效抑制这种疾病的发生[2]。

首先,养殖场应当聘请专业的兽医工作人员,定期为羊只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其次,还应当采购相应的医疗设备,为羊只接种预防各类疾病的疫苗,比如PPRV 灭活疫苗、PPRV弱毒疫苗和活载体疫苗等等。

接种疫苗时应当制定科学的监督管理制度,做好消毒措施,保证一只针头仅供一只羊使用,避免出现交叉感染的问题。

同时,管理人员应当对羊只进行编号,记录其接种疫苗的具体时间和身体健康状况,确保疫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

关于加强兽用安钠咖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兽用安钠咖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兽用安钠咖管理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畜牧业》
【年(卷),期】1995(000)011
【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农业)厅(局):安钠咖属国家特殊管理的第一类精神药品,但近几年国内个别地区存在着乱销、滥用兽用安钠咖的现象,一是
不法分子无视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倒买倒卖兽用安钠咖,扰乱管理、使用秩序,危害人体健康,危害社会安定。

二是兽用安钠咖经营混乱,特别是一些县以下兽药经营单位、以及个体
【总页数】2页(P22-2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S851.66
【相关文献】
1.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管理的通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管理
的通知 [J],
2.青岛海关、省国税局关于转发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协调配合严格出口退税报关单管理和加强防伪鉴别措施的联合通知》及《出口退税报关单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J], ;
3.湖南省畜牧水产局关于加强安钠咖等兽用精神药物经营使用管理的通知 [J], ;
4.四川省劳动厅转发劳动部《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培训与考核工作综合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培训考核工作综合管理的补充通知》
的通知 [J],
5.关于加强小反刍兽疫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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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风规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风规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风规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公布日期】2013.07.29•【字号】川畜食函[2013]245号•【施行日期】2013.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风规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畜食函〔2013〕245号)各市(州)畜牧食品(畜牧、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局(委):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有力推进《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维护动物产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风规范行动的通知》(农医发〔2013〕2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四川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风规范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按时将工作总结和相关表格上报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附件:四川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风规范行动实施方案四川省畜牧食品局2013年7月29日附件四川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风规范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风规范行动的通知》(农医发〔2013〕25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重点,以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和提升执法能力为抓手,按照“责任明确,行为规范,体系健全,保障有力”的原则,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全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风规范行动”(以下简称“行风规范行动”),端正执法理念,严格执法行政,纯洁执法队伍,完善规章制度,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打造一支政治硬、作风正、业务精、纪律严的动物卫生监督队伍。

三、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7月)1.加强领导。

羊只屠宰检疫小反刍兽疫检查规范及技术要点

羊只屠宰检疫小反刍兽疫检查规范及技术要点

畜 牧 兽 医2021年第2期新农民羊只屠宰检疫小反刍兽疫检查规范及技术要点孙德庆(黑龙江肇东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黑龙江 肇东 151100)摘要:动物屠宰检疫能够有效的促进动物疫病防控,为畜牧业的全面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能够保护畜产品安全,保障人们的生命健康。

加强屠宰检疫能够重点履行我国的兽医行政规范,同时也能够反映出国家要求的强制性。

本文重点分析小反刍兽疫疫病检查方式,分析了解羊只屠宰监督检查、检疫申报、同步检疫等方面的措施,能够反映出羊只屠宰检疫具备一定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关键词:羊;屠宰检疫;小反刍兽疫;要点羊只屠宰检疫就是在被屠宰的羊只重视是灾前的检查,并且保证屠宰过程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必要的实验室疫病检测,能够避免病原体所造成的传染病,也可以消除寄生虫导致的病症传染给人类,从而可以保证羊肉制品更加的安全,从而可以保障人们的生命健康安全。

1 严把羊只入场监督检查关1.1 询问了解运输途中的基本情况官方兽医需要积极和货主或者承运人进行沟通,主要是掌握在运输阶段是否存在羊只病死、加载等问题,同时也需要检查确定运输环节养护措施是否合格。

1.2 仔细对羊只进行临床健康检查详细的检查羊只群体与个体的精神状态、呼吸情况、排泄状态等,同时要做好全方位的消毒处理,能够避免污染的问题,从根本上避免疫病的传播。

1.3 加强消毒灭源官方兽医应该做好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确保人员进行全面的场地消毒处理,能够避免出现污染严重的问题,可以消灭病毒根源。

2 严格执行检疫申报规定屠宰场严格按照检疫合格证、羊只全部有检疫标识为基础条件,在屠宰前6小时要向当地的动物检疫机构申报。

官方兽医接收到申请之后,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检疫标准和管理措施,受理该申请。

达到要求的可以进行受理,同时要按照必要的检疫标准和要求进行宰前检疫,如果不能达到检疫的标准和要求,则不予受理,并且要说明具体的原因。

3 严格宰前检疫工作3.1 宰前检疫的重点官方兽医受理申报屠宰检疫之后,需要在宰杀开始之前的2个小时内,应该做好羊只群体状态的全面检测,包含体温测试、精神状态、黏膜状态、排泄物的情况等方面,如果经过检查之后发现有高温、呼吸困难、有黏脓性鼻液、腹泻、口腔内膜糜烂等问题,就有理由充分的怀疑其患有小反刍兽疫的情况。

国家农业部小反刍兽疫防控应急预案

国家农业部小反刍兽疫防控应急预案

国家农业部小反刍兽疫防控应急预案一、总则(一)小反刍兽疫是我国一类动物疫病,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小反刍兽疫,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安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以及《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二)小反刍兽疫应急与防治工作应当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及时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减少损失。

(三)发生疫情或存在疫情发生风险时,各地兽医行政部门应及时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建立责任制,做好小反刍兽疫监测、调查、预防、控制、扑灭等应急工作。

二、疫情监测与报告(一)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要密切监视国际疫情动态,科学评估疫情发生风险,定期发布预警信息。

(二)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小反刍兽疫疫情监测工作。

与周边国家接壤的省份要密切监视边境地区山羊、绵羊以及野羊等小反刍兽疫情动态。

林业部门发现羚羊、黄羊等异常死亡,要立即通知兽医部门采样检测。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以发热、口炎、腹泻为特征,发病率、病死率较高的山羊和绵羊疫情时,应立即向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四)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诊断,认定为疑似小反刍兽疫疫情的,应在2小时内将疫情逐级报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同时报所在地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五)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六)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报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4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

三、疫情确认(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派出2名以上具备资格的防疫人员到现场进行临床诊断,根据小反刍兽疫防治技术规范,提出初步诊断意见。

(二)初步判定为疑似疫情的,必须指派专人按规范采集病料,送国家外来动物疫病诊断中心或农业部指定的实验室,进行最终确诊。

小反刍兽疫的诊断及防控措施

小反刍兽疫的诊断及防控措施

小反刍兽疫的诊断及防控措施摘要:小反刍兽疫是一种多见于小型反刍兽的传染病,也被称之为“羊瘟”,该传染病具有传播快、死亡率高、发病急等特征,这种传染病对于养羊业的发展来有很严重的危害,已经被列入常见羊传染疾病行列。

一旦爆发小反刍兽疫,不仅会给威胁羊群健康,甚至还会给养殖人员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所以做好小反刍兽疫的防治是十分有必要的。

本篇文章围绕小反刍兽疫的诊断进行分析,并提出有效的防治措施。

关键词:小反刍兽疫;诊断;防治措施小反刍兽疫,是一种由小反刍兽疫病毒而引起的急性传染病,最容易感染这一疾病的是绵羊和山羊,而且所引起的后果十分的严重。

该病与牛瘟的临床症状较为相似,所以也有人称之为伪牛瘟,该病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和死亡性,其中排泄物、分泌物、饲料等都可以成为传染源,对于养羊业的发展有十分严重的危害。

所以为了避免出现小反刍兽疫,就需要结合该疾病的发病以及流行特点等,制定科学有效的防控措施,来预防这一疾病的发生,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减少动物死亡率。

1、小反刍兽疫的概况小反刍兽疫是一种由小反刍兽疫病毒引起的传染病,临床上的主要症状就是发炎、高热、肺炎、腹泻、脓性角膜炎等,其中绵羊和山羊是最容易感染的,小反刍兽疫给羊的健康带来严重威胁,我国已经正式将其纳入一类动物疾病中。

我国最早出现小反刍兽疫是在2007年,随后国内也偶尔会出现。

按照国内外的经验,在小反刍兽疫的防治中,需要以预防为主,同时辅以合理的防治手段,能够取得良好的效果[1]。

2、小反刍兽疫的流行病学小反刍兽疫的主要感染对象就是小型反刍动物,比如说山羊、绵羊、羚羊、野生盘羊、野生鹿等,其中山羊感染后的症状是最严重的。

通常来说,这种疾病的潜伏期最高为4-5天,其中也有个别潜伏期更长的,可以达到21天,而且具有常年发生的特点。

小反刍兽疫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在传播的过程中,如果健康羊接触到病羊,就会直接被感染,病羊的口腔、鼻腔甚至眼睛等分泌物中都有小反刍兽疫病毒的存在,一旦出现一只患病羊,就会给其它的健康羊群带来威胁;在感染这一疾病的后期,病羊的粪便中也会存在大量的病毒,会直接污染养殖环境,加速疾病的传播,从而威胁整个养羊场的发展。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官方兽医依法履职规范》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官方兽医依法履职规范》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官方兽医依法履职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4.04.13•【文号】农牧发〔2024〕12号•【施行日期】2024.04.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官方兽医依法履职规范》的通知农牧发〔2024〕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指导官方兽医严格依法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规定,我部制定了《官方兽医依法履职规范》。

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农业农村部2024年4月13日官方兽医依法履职规范第一条为了加强动物检疫活动管理,规范和监督官方兽医依法履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官方兽医履行职责有关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对官方兽医的监督管理实行“谁任命、谁负责”原则,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官方兽医,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官方兽医检疫工作的业务管理。

第四条农业农村部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开展官方兽医培训考核,具体工作由承担全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业务指导的机构开展。

第五条官方兽医应当严格依法、公正文明履行职责,严守纪律,勤勉敬业,不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第六条官方兽医实施动物检疫工作时,应当持有官方兽医证。

第七条官方兽医应当按照检疫规程规定,实施动物检疫工作。

检疫合格的,出具检疫证明;检疫不合格的,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

第八条发现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动物产品,具备补检条件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派官方兽医按规定实施补检。

第九条官方兽医应当严格管理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账号,不得出借本人账号或者借用他人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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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加强小反刍兽疫防控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川畜食函[2014]9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畜牧食品局
【发布日期】2014.01.20
【实施日期】2014.01.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加强小反刍兽疫防控工作的通知
(川畜食函〔2014〕9号)
各市(州)畜牧食品(畜牧、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局(委):
近期,新疆部分地区先后发生多起小反刍兽疫疫情,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小反刍兽疫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农办医〔2014〕2号)要求,现就加强小反刍兽疫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严格落实防控责任
小反刍兽疫是我国规定的一类动物疫病,严重威胁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社会公共卫生安全。

据专家分析,新疆部分地区发生的小反刍兽疫疫情病原与近年来中亚国家流行毒株高度同源,从境外传入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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