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管理体系
建筑节能立法:打造“上海特色”建筑节能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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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专项管理制度范文

建筑节能专项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环境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建设、改造、维护等工程项目中的建筑节能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筑节能管理的目标是减少建筑能耗,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建筑节能工作的原则是科学规划、合理设计、严格监管、全面推进。
第五条建筑节能工作应与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目标相结合,充分考虑节能措施的经济性和可行性。
第六条建筑节能管理应贯彻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原则,倡导绿色建筑、低碳生活的理念。
第二章节能管理要求第七条建筑节能管理应根据建筑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节能目标,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
第八条建筑节能管理应采取综合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优化建筑设计、选择节能材料、提高建筑保温性能、改进建筑设备、推广智能化控制系统等。
第九条建筑节能管理应加强项目经理、工程师等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节能意识和专业能力。
第十条建筑节能管理应建立健全的监测和评估体系,定期对建筑节能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
第十一条建筑节能管理应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节能知识的了解和意识。
第十二条建筑节能管理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广泛开展合作交流,共同推动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节能管理责任第十三条建筑节能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建筑项目的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第十四条建筑项目的业主应切实履行节能管理职责,组织落实节能措施,监督建筑项目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工作。
第十五条建筑项目的设计单位应遵守法律法规,按照国家建筑节能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提供合理、节能的设计方案。
第十六条建筑项目的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进行施工,确保节能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十七条建筑项目的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和节能目标的实现。
第四章督促检查与处罚第十八条建筑节能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建筑项目进行督促检查,对不符合节能要求的项目进行整改,对达不到节能标准的项目予以限期整改或停工处理。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根据我国《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的内容非常丰富和全面,现在我将对其进行详细介绍。
该规定以建设节约型、环保型、资源节约型社会为目标,旨在提高民用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和相关污染排放。
一、民用建筑节能管理的基本原则1. 坚持科学规划和设计:建筑规划和设计应充分考虑能源利用的效益,尽量采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合理布局建筑朝向,实施合理的日照、通风和采光设计。
2. 建立和完善节能管理体系:明确节能目标和责任,制定相应的节能计划和措施,建立健全的节能管理机构和工作流程,促进全员参与和配合。
3. 加强监督管理:制定并贯彻执行有关节能的政策法规,强化对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和配合。
4. 推广节能技术和示范工程:加强节能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先进的节能装备和技术,建设示范工程,树立典型。
二、民用建筑节能管理的主要内容1.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民用建筑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行设计,并符合相关的建筑节能技术要求和指标。
2. 能源管理与计量:加强对民用建筑能源的管理和计量,建立能源消耗的监控与管理系统,定期进行能源消耗分析、评估和报告。
3. 建筑隔热与保温:合理选择建筑隔热材料和结构,采用隔热、保温措施,减少能量传递和损失。
4. 供暖、制冷与通风系统:科学设计和运营建筑的供暖、制冷和通风系统,提高系统的效能和运行效率。
5. 照明系统:采用高效、节能的照明设备和系统,合理利用自然光,控制照明设备的使用时间和亮度。
6. 水的节约与管理:通过改善水的使用效率,减少用水量和节约水资源,采用节水设备和措施。
7. 电梯和自动扶梯的节能与管理:促进电梯和自动扶梯的节能技术研发和应用,加强运营和维护管理。
8. 太阳能利用:鼓励和支持太阳能的利用,包括太阳能热水器和太阳能发电等。
建立太阳能利用的规范和管理制度。
9. 建筑节能技术和设备的推广:推广先进的建筑节能技术和设备,鼓励和支持企业进行研发和创新,提高节能技术和设备的普及率。
建筑节能工作制度

建筑节能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节能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建筑能耗,推进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建筑节能工作,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的节能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和管理等环节。
第三条建筑节能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市场驱动、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推进建筑节能技术研究、推广和应用,提高建筑节能水平。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节能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地方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节能设计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应按照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行设计,确保建筑节能性能。
第六条建筑节能设计应充分考虑当地气候、地理、资源、经济等因素,采用合理的建筑布局、体型和材料,提高建筑的保温、隔热、遮阳、通风等性能。
第七条建筑节能设计应结合建筑物的使用功能、用途和节能目标,合理配置采暖、空调、照明、电气等用能系统,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八条建筑节能设计应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和产品,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第三章节能施工第九条建筑节能施工应按照节能设计文件进行,确保建筑节能性能。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建筑节能施工标准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不得擅自修改节能设计。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建筑节能材料和构配件的检验、检测和管理,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设置建筑节能监测系统,对建筑节能性能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四章节能验收第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完成后,应进行节能验收。
未经节能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四条节能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验收内容包括建筑节能性能、用能系统运行效果等。
第十五条节能验收不合格的建筑,建设单位应按照验收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2005)-建设部令第143号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2005)正文:----------------------------------------------------------------------------------------------------------------------------------------------------建设部令(第143号)《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已于2005年10月28日经第76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二00五年十一月十日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室内热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本规定所称民用建筑节能,是指民用建筑在规划、设计、建造和使用过程中,通过采用新型墙体材料,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加强建筑物用能设备的运行管理,合理设计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提高采暖、制冷、照明、通风、给排水和通道系统的运行效率,以及利用可再生能源,在保证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建筑能源消耗,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的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节能规划,制定国家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节能规划,制定本地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编制城乡规划应当充分考虑能源、资源的综合利用和节约,对城镇布局、功能区设置、建筑特征,基础设施配置的影响进行研究论证。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筑节能发展状况和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组织制定建筑节能相关标准,建立和完善建筑节能标准体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民用建筑节能有关规定,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民用建筑节能标准的地方标准或者实施细则。
建筑工程节能设计与施工一体化

建筑工程节能设计与施工一体化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节能减排成为了行业面临的重要课题。
建筑工程节能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已成为建筑行业的发展趋势,旨在通过整合设计、施工等各方资源,提高建筑节能效果,实现绿色建筑的目标。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建筑工程节能设计与施工一体化的实践与应用。
一、一体化管理体系的建立为了确保建筑工程节能设计与施工一体化顺利实施,首先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体系。
该体系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组织架构:明确各方职责,建立项目管理团队,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2.工作流程:制定合理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流程,确保各环节之间的协同与衔接。
3.协同机制:建立多方参与、信息共享、沟通协调的协同机制,提高项目执行效率。
4.监督与评价:设立监督机制,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与评价,确保节能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二、BIM技术的应用BIM(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在建筑工程节能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中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BIM技术,可以实现以下目标:1.精细化设计:基于BIM技术,对建筑结构、设备系统等进行精细化设计,提高设计质量。
2.协同设计:BIM技术可实现多专业、多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与协同工作,提高设计效率。
3.施工模拟:利用BIM技术进行施工模拟,分析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制定应对措施。
4.现场施工管理:通过BIM模型,实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提高施工管理水平。
三、节能措施的应用在建筑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过程中,应注重节能措施的应用,提高建筑整体节能效果。
以下是一些具体的节能措施:1.建筑外墙保温:采用高效保温材料,降低建筑热量损失。
2.绿色建筑材料:使用环保、高性能的建筑材料,降低建筑物的能源消耗。
3.太阳能利用:合理设计太阳能热水系统、光伏发电系统等,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
4.智能化系统:引入智能化的照明、空调、通风等系统,实现能源的合理分配与利用。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根据中国的《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节能要求和规定:
1. 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建筑在设计阶段时需要考虑节能原则,包括建筑形状、外墙保温、窗户设计、采光设计等方面,以减少能源消耗。
2. 建筑材料要求:要求使用具有良好保温性能和隔热性能的建筑材料,以减少建筑外墙对冷热空气的传导。
3. 供暖和空调系统要求:要求建筑内的供暖和空调系统采用高效节能设备,并配备自动控制系统,以确保能源的有效利用。
4. 照明系统要求:要求建筑内的照明系统采用能效较高的照明设备,并配备自动控制系统,以降低能源消耗。
5. 用水系统要求:要求建筑内的用水系统采用节水设备,包括节水型马桶、节水龙头等,以减少水资源的浪费。
6. 建筑能耗监测要求:要求建筑内安装能耗监测设备,定期对能耗进行监测和评估,并进行节能管理。
7. 建筑能效标识要求:要求建筑在完成后进行能效评价,并进行能效标识,以便向使用者展示建筑的能源消耗状况。
通过这些规定,可以促进建筑行业的节能发展,减少能源消耗,提高建筑的能效性能。
这些规定旨在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改善空气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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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标准体系与节能技术规范管理

建筑节能标准体系与节能技术规范管理建筑节能是当前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重要议题,随着能源资源的日益枯竭和环境污染问题的日益严重,建筑节能已经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为了有效地推动建筑节能工作,建立健全的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和节能技术规范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建筑节能标准体系是建筑节能工作的基础。
建筑节能标准体系是指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标准和规范,来约束和规范建筑节能工作的各个环节。
这些标准和规范既包括国家级的建筑节能标准,也包括地方性的建筑节能标准。
国家级的建筑节能标准主要是由国家相关部门根据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状况和环境保护的需要来制定的,而地方性的建筑节能标准则是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来制定的。
这些标准体系的建立,为建筑节能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技术支持,为建筑节能工作的推进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其次,节能技术规范管理是建筑节能工作的关键。
建筑节能技术规范管理是指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技术规范和管理办法,来引导和推动建筑节能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应用。
这些技术规范和管理办法既包括建筑节能设计规范,也包括建筑节能施工规范和建筑节能运行管理规范。
建筑节能设计规范主要是针对建筑的结构、材料、设备和系统等方面的设计进行规范,旨在提高建筑的节能性能。
建筑节能施工规范则是针对建筑的施工过程进行规范,旨在保障建筑的节能性能得到有效的实施。
建筑节能运行管理规范则是针对建筑的使用和维护进行规范,旨在保障建筑的节能性能得到长期的维持。
这些技术规范管理的建立,为建筑节能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持和管理保障,为建筑节能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在建筑节能标准体系与节能技术规范管理的建设过程中,需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
政府是建筑节能工作的主体和领导者,应当加强对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和节能技术规范管理的组织和领导,加大对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和节能技术规范管理的投入和支持,加强对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和节能技术规范管理的宣传和推广,加强对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和节能技术规范管理的监督和检查,推动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和节能技术规范管理的不断完善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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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国家建筑节能的政策,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管理。
本施工单位建立相应的规范化质量管理体系,使得建筑节能工程的各项工作均处于良好的受控状态。
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程师
工程管理部 技术质量部
计划经营部 物资管理部
屋面工程施工负责人: 电
话
:
外墙保温施工一队负责人: 电话: 外墙保温施工二队负责人: 电话: 门窗工程施工负责人: 电话: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对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中主要的负责人和负责部门的职责说明如下:一、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是项目质量第一负责人,对项目的工程质量全面负责。
负责组织制定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二、项目总工程师
按照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建立健全的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技术标准,定期组织工程管理部、技术质量部、计划经营部、物资管理部以及各施工队对建筑节能专项工程进行检查评定,评定工作完成后向业主提交工程检测报告。
三、技术质量部
施工前应做好图纸审查工作,认真编制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做好技术交底。
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三检制和样板引路制度,做好预测预控及全方位的过程控制。
施工结束后,参与建筑节能专项工程进行检查评定。
四、物资管理部
对建筑节能材料的材料准用证、检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进行检查,主要材料必须有材料交易证。
材料使用前必须经复试合格后方能使用。
对特殊材料须进行放射性物质及有害气体的环保检验。
五、专业施工队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地方、行业的施工规范、验收评定标准以及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开展施工作业。
对施工工程进行日常巡检,对隐蔽工程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实施旁站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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