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模板】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10年版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1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使用说明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以下简称《行业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是《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原建设部等九部委56号令发布)的配套文件,适用于一定规模以上,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承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的资格预审。
二、《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正文部分是《行业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
《行业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正文部分均直接引用《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相同序号的章节。
三、《行业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资格预审申请人选择使用;《行业标准资格预审文件》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除选择性内容和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和补充的内容外,《行业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及正文)及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正文部分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
选择、填空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四、招标人按照《行业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的格式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编入出售的资格预审文件中,作为资格预审邀请。
资格预审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该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
五、《行业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2分别规定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两种资格审查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使用。
如无特殊情况,鼓励招标人采用合格制。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应按试行规定要求列明全部审查因素和审查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包括前附表的附件和附表)标明申请人不满足其要求即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全部条款。
(完整版)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10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1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使用说明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以下简称《行业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是《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原建设部等九部委56号令发布)的配套文件,适用于一定规模以上,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承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的资格预审。
二、《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正文部分是《行业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
《行业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正文部分均直接引用《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相同序号的章节。
三、《行业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资格预审申请人选择使用;《行业标准资格预审文件》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除选择性内容和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和补充的内容外,《行业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及正文)及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正文部分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
选择、填空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四、招标人按照《行业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的格式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编入出售的资格预审文件中,作为资格预审邀请。
资格预审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该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
五、《行业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2分别规定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两种资格审查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使用。
如无特殊情况,鼓励招标人采用合格制。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应按试行规定要求列明全部审查因素和审查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包括前附表的附件和附表)标明申请人不满足其要求即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全部条款。
广东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及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目录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X围2.1 项目概况与招标X围(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X围等)。
2.2 标段划分注:具体工程数量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5)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个;(6)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超过总工程量的50%;(7)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8)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预审、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注释:对于标段较少,并且不分类别的项目,可按以下格式填写3.3款)3.3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且允许中个标;(注释:对于标段较多,并且按标段类别分类的项目,可按以下格式填写3.3款)3.3 对于每一类标段,每个申请人只需购买份资格预审文件,最多可对其中的个工程类别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水利新范本、水利老范本、《标准文件》基本框架比较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文件》编制结构第一部分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第1章资格预审公告第2章申请人须知第3章资格审查办法第4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第5章项目建设情况第二部分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第1章招标公告第1章投标邀请书第1章投标邀请书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章评标标准和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第3章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估法)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章工程量清单第5章工程量清单第二卷第6章图纸(招标图纸)第三卷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只指明“应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第四卷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部分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第1章一般规定第2章施工临时设施第3章施工安全措施第4章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第5章施工导流工程第6章土方明挖第7章石方明挖第8章地下洞室开挖第9章支护工程第10章钻孔和灌浆工程第11章基础防渗墙工程第12章地基及基础工程第13章土石方填筑工程第14章混凝土工程第15章沥青混凝土第16章砌体工程第17章疏浚和吹填工程第18章屋面和地面建筑工程第19章压力钢管的制作和安装第20章钢结构的制作和安装第21章闸门及启闭机设备的安装第22章预埋件埋设第23章机电设备安装第24章工程安全监测大纲比较《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第五章项目建设概况原范本未分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第一卷商务文件8 资格审查资料8.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8.2 近期完成的类似工程情况表8.3 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工程情况表8.4 财务状况表新范本第一部分资格预审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第五章项目建设情况大纲比较《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第一章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原范本第一卷商务文件1投标邀请书2投标须知3合同条款4协议书、履约担保证件和工程预付款保函5投标报价书、投标保函和授权委托书6工程量清单7投标辅助资料8资格审查资料第二卷技术条款第三卷招标图纸新范本第一部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第1章招标公告第1章投标邀请书第1章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标准和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第3章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估法)第4章合同条件(只指明“应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示范文本》)第5章工程量清单第二卷技术条款只指明“应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条款示范文本》)第三卷第6章招标图纸第四卷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水利标准文件》合同部分比较《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2. 发包人义务3. 监理人4. 承包人5. 材料和工程设备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 交通运输8. 测量放线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10. 进度计划11. 开工竣工12. 暂停施工13. 工程质量14. 试验和检验15. 变更16. 价格调整17. 计量与支付18. 竣工验收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20. 保险21. 不可抗力22. 违约23. 索赔24. 争议的解决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原范本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一、词语含义二、合同文件三、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四、履约担保五、监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六、联络七、图纸八、转让和分包九、承包人的人员及其管理十、材料和设备十一、交通运输十二、工程进度十三、工程质量十四、文明施工十五、计量与支付十六、价格调整十七、变更十八、违约和索赔十九、争议的解决二十、风险和保险二十一、完工与保修二十二、其他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新范本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2. 发包人义务3. 监理人4. 承包人5. 材料和工程设备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 交通运输8. 测量放线9. 施工安全、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10. 进度计划11. 开工和竣工12. 暂停施工13. 工程质量14. 试验和检验15. 变更16.价格调整17. 计量与支付18. 竣工验收19.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责任20. 保险21. 不可抗力22. 违约23. 索赔24. 争议的解决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水利标准文件》技术条款部分比较《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原范本1、一般规定2、施工导流和水流控制3、土方明挖4、石方明挖5、地下洞室开挖6、支护7、钻孔和灌浆8、基础防渗工程9、地基加固工程10、土石方填筑工程11、混凝土工程12、沥青混凝土工程13、砌体工程14、疏浚工程15、压力钢管的制造和安装16、钢结构的制造和安装17、闸门及启闭机的安装18、预埋件埋设19、原型观测20、建筑与装修新范本1. 一般规定2. 施工临时设施3. 施工安全措施4.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5. 施工导流6. 土方明挖7. 石方明挖8. 地下洞室开挖9. 支护工程10. 钻孔和灌浆工程11. 基础防渗墙工程12. 地基及基础工程13. 土石方填筑工程14. 混凝土工程15. 沥青混凝土工程16. 砌体工程17. 疏浚和吹填工程18. 屋面和地面建筑工程19. 压力钢管的制作和安装20. 钢结构的制作和安装21. 闸门及启闭机安装22. 预埋件埋设23. 机电设备安装24. 工程安全监测。
资格审查企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企业资格审查工作,保障资格审查的公正、公平、公开,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企业内部资格审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资质审查、资格认定、资质年审等。
第三条本章程旨在明确资格审查的原则、程序、责任和权利,确保资格审查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二章资格审查原则第四条公正原则:资格审查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资格审查结果客观、真实。
第五条法规原则:资格审查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执行。
第六条程序原则:资格审查应当遵循规定的程序,确保资格审查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效率原则:资格审查应当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资格审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第三章资格审查机构及职责第八条本企业设立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九条资格审查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1.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2. 相关部门负责人;3. 专业技术专家;4. 企业内部审计人员;5. 其他相关人员。
第十条资格审查委员会职责:1. 制定资格审查规章制度;2. 审议资格审查申请;3. 审定资格审查结果;4. 监督资格审查工作;5. 其他与资格审查相关的工作。
第四章资格审查程序第十一条资格审查申请1. 申请单位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资格审查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 资格审查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第十二条资格审查审核1. 资格审查委员会组织专业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 审核过程中,如有必要,可要求申请单位提供补充材料。
第十三条资格审查评审1. 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审核结果进行评审。
2. 评审过程中,可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参与。
第十四条资格审查决定1. 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做出资格审查决定。
2. 资格审查决定应当明确资格认定、资质授予等事项。
第五章资格审查监督第十五条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资格审查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9年版)(交公路发[2009]221号)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9年版)(交公路发[2009]221号)](https://img.taocdn.com/s3/m/282d1044a8956bec0975e3df.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9年版)交公路发[2009]221号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布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2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为加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管理,规范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编制工作,我部在国家九部委联合编制的《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标准文件》)基础上,结合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组织制定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9年版)和《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现予发布。
《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中“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和“通用合同条款”等部分,与《标准文件》内容相同的只保留条目号,具体内容见《标准文件》。
《标准文件》电子文本可在我部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原《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同时废止,之前根据《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完成招标工作的项目仍按原合同条款执行。
自施行之日起,必须进行招标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应当使用《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二级以下公路项目可参照执行。
在具体项目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项目专用文件,与《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共同使用,但不得违反九部委56号令的规定。
请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注意收集有关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部反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二○○九年五月十一日主题词:公路施工招标通知抄送:北京市路政局,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09年5月12日印发使用说明一、为加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管理,规范资格预审文件编制工作,交通运输部公路局组织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国内专家编写并经审定形成了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9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1.2.2
商务标
1.1.2 1.2.2 1.3.2 1.4.1
成本价评审
发包下浮率 确定进入公开 随机抽取中标 人名单的方法
/
%(适用于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
1.5
1.2.2
报价合理性分 析 (必须选择其 中的一种方式)
□不进行报价合理性分析 ☑报价合理性分析,扣分项,具体按本章第 2 条。 1、投标报价 78 分 (1)通过评标委员会评审、且未发生废标条件情形之一,未被评标委员 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其报价为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2)若投标人多于五家(含) ,将各投标人的评标价格中去掉一个最高 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乘以系数 A 为评标基准价 B; 若投标人为三~四家,则先计算投标人的评标价格算术平均值,算术平均 值乘以系数 A 为评标基准价 B; 评标基准价浮动系数 A 在开标现场从 97%、97.5%、 98%随机抽取一个, 具体抽取方法为:首先随机抽取确定系数 A 的“抽取人” ,然后由“抽取 人”在 3 个浮动系数信封中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浮动系数 A。 “抽取人” :由公证人员现场标人的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 78 分,投标人的评标价 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偏离每高 1%,扣 0.45 分,扣完为止;投标人的评 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偏离每低 1%,扣 0.3 分,扣完为止;偏离不 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①扣分浮动率(评标价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的偏差率)精确到 小数点后 2 位,第 3 位四舍五入; ②报价计算四舍五入精确到以分为单位; ③采用内插法计算得分,投标总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第 3 位四舍五入。 (4)说明: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 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委员会对成本价评审;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甄选范文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1.审查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凡符合本章第2.1 款和第2.2 款规定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2.审查标准2.1 初步审查标准初步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审查标准详细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3.审查程序3.1 初步审查3.1.1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
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1.2 审查委员会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2.3 项至第3.2.7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3.2 详细审查3.2.1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 款规定的标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详细审查。
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2.2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除应满足本章第2.1 款、第2.2 款规定的审查标准外,还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l )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 2 )有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3 )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和审查委员会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
4.审查结果4.1 提交审查报告审查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 条规定的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
4.2 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感谢您使用本店文档您的满意是我们的永恒的追求!(本句可删)------------------------------------------------------------------------------------------------------------。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第56号为了规范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活动,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联合制定了《<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及相关附件,现予发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财政部部长:建设部部长:铁道部部长:交通部部长:信息产业部部长:水利部部长:民航总局局长: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局长: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一日《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活动,提高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联合编制了《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如无特别说明,统一简称为《标准文件》)。
第二条本《标准文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试行。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选择若干政府投资项目作为试点,由试点项目招标人按本规定使用《标准文件》。
第三条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并结合本行业施工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编制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重点对“专用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作出具体规定。
第四条试点项目招标人应根据《标准文件》和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有),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编写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或施工招标文件。
第五条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试点项目招标人编制的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施工招标文件,应不加修改地引用《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中的“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除外)、“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除外),以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其他附表除外)、“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除外)、“通用合同条款”。
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A.1 工程设计招标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房屋建筑工程)(方案设计)(1)商务分评分标准(20 分)2)技术分评分标准(80 分)商务分和技术分之和为投标人的总得分备注:1、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为工程设计合同或业主相关证明、设计图(含项目负责人签字)或其他相应证明材料等)。
(已上传的扫描件为准)2、获奖奖项以获奖证书或正式表彰文件日期为准。
3、按技术分总分,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取平均值作为投标人得分,分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商务标得分,取评委的平均值作为投标人得分,分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4、百分率、得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5、每个投标人的得分为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得分的总和。
若发生并列的情况,按(技术部分)得分排序,技术部分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凡符合本章第 2.1 款和第 2.2 款规定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2.审查标准2.1 初步审查标准初步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审查标准详细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3.审查程序3.1 初步审查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
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2 详细审查3.2.1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标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详细审查。
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2.2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除应满足本章第 2.1 款、第 2.2 款规定的审查标准外,还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1 )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2 )有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3 )在资格预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行贿行为的。
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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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A.1工程设计招标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房屋建筑工程)
(方案设计)
(1)商务分评分标准(20分)
(2)技术分评分标准(80分)
建筑工程实施性方案设计投标技术文件得分表
总得分
商务分和技术分之和为投标人的总得分
备注:
1、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为工程设计合同或业主相关证明、设计图(含项目负责人签字)或其他相应证明材料等)。
(已上传的扫描件为准)
2、获奖奖项以获奖证书或正式表彰文件日期为准。
3、按技术分总分,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取平均值作为投标人得分,分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商务标得分,取评委的平均值作为投标人得分,分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4、百分率、得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5、每个投标人的得分为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得分的总和。
若发生并列的情况,按(技术部分)得分排序,技术部分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凡符合本章第2.1 款和第2.2 款规定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2.审查标准
2.1 初步审查标准
初步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审查标准
详细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3.审查程序
3.1 初步审查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
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2 详细审查
3.2.1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 款规定的标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详细审查。
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2.2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除应满足本章第2.1 款、第2.2 款规定的审查标准外,还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
(2)有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3)在资格预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行贿行为的。
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和审查委员会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
4.1 提交审查报告
审查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条规定的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
4.2 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
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