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配合电网作好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的措施(3)
国家电网18项反事故措施继电要求

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文件调继〔2005〕222号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的通知国家电网公司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建设公司、国网运行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国家电网生技[2005]400号文〕,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组织制定了《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以下简称《重点要求》)。
《重点要求》是在相关技术标准和规程、规定基础上,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等文件,汇总近年— 1 —来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运行方面的经验制定的。
《重点要求》强调了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的原则和重点要求,但不是以往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的全部内容。
各有关部门应在遵循《重点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反事故技术措施和实施细则。
附件:十八项反事故措施继电保护重点要求— 2 —主题词: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实施要求抄送:各发电集团公司,电科院、电自院,国家电网公司各网、省(自治区、直辖市)调,三峡电厂,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2005年12月6日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二〇〇五年十一月1目录1 总则................................................................................ (1)2 规划、设计与配置................................................................................ (1)3 线路保护................................................................................ .. (2)4 母线与断路器失灵保护 (3)5 变压器与发变组保护................................................................................ ..46 二次回路与抗干扰................................................................................ (6)7 运行与检修................................................................................ .. (8)8 与相关专业的配合和要求 (9)附录:《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相关专业条款摘录 (12)1 总则1.1 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国家电网生技 [2005]400号文〕,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以下简称《重点要求》)。
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及其防范措施

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及其防范措施摘要:当前,随着我国工农业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对电力需求不断加大,同时对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和电压质量的要求也愈来愈高,这就给我们电力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希望。
为了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防止系统稳定破坏,需要我们充分认识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的重要性,防止电网事故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电力系统;稳定运行;频率;电压;防范措施1.前言电力系统稳定性的破坏是事故后影响系统安全运行的最严重后果。
随着电力系统的迅速发展,现代电网以大机组、大电网、超高压、长距离、重负荷、大区域联网、交直流联合为特点,虽然强有力地保证了社会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但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的系统稳定问题。
如果处理不当,不但导致电力系统因不能继续向负荷正常供电而停止运行,甚至其后果将使电力系统的长期大面积停电,严重是还会造成系统崩溃事故,带来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损失。
因此,现代电网对系统的安全、经济运行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即要求系统具有很强的抗干扰能力并保持电力系统有足够的安全稳定运行裕度,同时也是赋予系统规划设计和电网调度运行的一项重要任务。
2.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分类当电力系统受到扰动后,能自动恢复到原来的运行状态,或者凭借控制设备的作用过渡到新的稳定状态运行,即为电力系统稳定运行。
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从广义角度来看,可分为:1)发动机同步运行的稳定性问题。
根据电力系统所承受的扰动大小的不同,又可分为静态稳定、暂态稳定、动态稳定三大类。
(1)静态稳定是指当电力系统受到小干扰后不发生非同期性失步,自动恢复到起始运行状态。
(2)暂态稳定功是指当电力系统受到大扰动各同步电机保持同步运行并过渡到新的或恢复到原来稳定运行方式的能力,通常指保持第一或第二个振荡周期不失步的功角稳定,是电力系统功角稳定的一种形式。
(3)动态稳定是指电力系统受到小的或大的扰动后,在自动调节或控制装置的作用下,保持较长过程的运行稳定的能力。
2)电力系统无功不足引起的电压稳定性问题。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八项重点措施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八项重点措施安全生产部二00五年三月目录1 防止火灾事故2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3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4 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5 防止压力容器及管道爆破事故6 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7 防止锅炉炉膛爆炸事故8 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粉尘爆炸事故9 防止锅炉汽包满水和缺水事故10 防止汽轮机超速和轴系断裂事故11 防止汽轮机大轴弯曲、轴瓦烧损事故12 防止设备腐蚀事故13 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14 防止分散控制系统失灵、热工保护拒动事故15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16 防止直流系统事故17 配合电网作好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的措施18 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爆炸事故19 防止开关设备事故20 防止接地网事故21 防止污闪事故22 防止全厂停电事故23 防止倒杆塔和断线事故24 防止水淹厂房及厂房坍塌事故25 防止风力机事故26 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27 防止风灾事故28 防止交通事故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八项预防措施1 防止火灾事故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应逐项落实原国家电力工业部《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5027-1993)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重点要求如下:1.1 电缆防火。
1.1.1 300 MW及以上机组应采用满足GB12666.5-90A类成束燃烧试验条件的阻燃型电缆。
1.1.2 重要回路如直流油泵电源、消防水泵电源及蓄电池直流电源等线路应采用满足GB12666.5-90A类耐火强度试验的耐火型电缆。
1.1.3 200MW及以上机组,在控制室电缆夹层、计算机室、主控楼、网控楼、通讯楼、汽机房运转层架空电缆处、锅炉0m上电缆架空处,主要电缆隧道及电缆竖井,机、炉房至主控楼电缆通道设置适应现场条件的性能可靠的火灾监测及报警装置。
1.1.4 主厂房电缆与热体管路应保持足够的距离,控制电缆不小于0.5m,动力电缆不小于1m。
1.1.5 在密集敷设电缆的主控制室下电缆夹层和电缆沟内,不得布置热力管道、油气管以及其他可能引起着火的管道和设备。
新_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新_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附件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二○一一年十二月目录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1)2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4)3 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大面积脱网事故 (10)4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16)5 防止变电站全停及重要客户停电事故 (17)6 防止输电线路事故 (23)7 防止输变电设备污闪事故 (29)8 防止直流换流站设备损坏和单双极强迫停运事故 (31)9 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事故 (38)10 防止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和并联电容器装置事故 (44)11 防止互感器损坏事故 (50)12 防止GIS、开关设备事故 (55)13 防止电力电缆损坏事故 (62)14 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 (66)15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 (71)16 防止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与电力通信网事故 (86)17 防止垮坝、水淹厂房事故 (93)18 防止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 (96)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为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应认真贯彻《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09]664号)、《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关于印发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基本规(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安监[2011]139号) 、《关于印发生产作业风险管控工作规(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安监[2011]137号)、《关于印发<营销业扩报装工作全过程防人身事故十二条措施(试行)>、<营销业扩报装工作全过程安全危险点辨识与预控手册(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营销〔2011〕237 号)、《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0]1020号)、《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0]174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重点措施(试行)》(国家电网基建[2008]696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安监[2008]891号)、《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Q/GDW250—2009)及其它有关规定,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1.1 加强各类作业风险管控1.1.1 根据工作容认真做好各类作业各个环节的风险分析,并提出预控和缓控措施。
新25项反措之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新25项反措之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第一篇:新25项反措之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4.1电源4.1.1合理规划电源接入点。
受端系统应具有多个方向的多条受电通道,电源点应合理分散接入,每个独立输电通道的输送电力不宜超过受端系统最大负荷的10%~15%,并保证失去任一通道时不影响电网安全运行和受端系统可靠供电。
4.1.2发电厂宜根据布局、装机容量以及所起的作用,接入相应电压等级,并综合考虑地区受电需求、地区电压及动态无功支撑需求、相关政策等影响。
4.1.3发电厂的升压站不应作为系统枢纽站,也不应装设构成电磁环网的联络变压器。
4.1.4开展风电场接入系统设计之前,应完成“电网接纳风电能力研究”和“大型风电场输电系统规划设计”等新能源相关研究。
风电场接入系统方案应与电网总体规划相协调,并满足相关规程、规定的要求。
4.1.5对于点对网、大电源远距离外送等有特殊稳定要求的情况,应开展励磁系统对电网影响等专题研究,研究结果用于指导励磁系统的选型。
4.1.6并网电厂机组投入运行时,相关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等稳定措施、一次调频、电力系统稳定器(PSS)、自动发电控制(AGC)、自动电压控制(AVC)等自动调整措施和电力专用通信配套设施等应同时投入运行。
4.1.7严格做好风电场并网验收环节的工作,避免不符合电网要求的设备进入电网运行。
4.1.8并网电厂发电机组配置的频率异常、低励限制、定子过电压、定子低电压、失磁、失步等涉网保护定值应满足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
4.1.9加强并网发电机组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励磁系统及电力系统稳定器和调速系统的运行管理,其性能、参数设置、设备投停等应满足接入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要求。
4.2网架结构4.2.1加强电网规划设计工作,制订完备的电网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尽快强化电网薄弱环节,确保电网结构合理、运行灵活、坚强可靠和协调发展。
4.2.2电网规划设计应统筹考虑、合理布局,各电压等级电网协调发展。
电网稳定运行保护措施

电网稳定运行保护措施随着现代社会对电力的依赖程度不断提高,电网的稳定运行保护成为了至关重要的任务。
在面对各种潜在的电网故障和威胁时,恰当的安全措施能够确保电力的连续供应和电网的良好运行。
本文将探讨一些常见的电网稳定运行保护措施,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采取必要的措施应对潜在风险。
1. 超载保护系统电力传输和配电系统中存在着不同等级的负荷,超载是导致电网故障和中断的常见原因之一。
为了保障电网运行的稳定性,超载保护系统需要被充分考虑。
这个系统能够迅速检测到异常的负载情况,并自动切断相关设备,以防止电力过载。
超载保护系统可以通过电流和温度监测,以及断路器和继电器等设备实现。
2. 地线保护系统电网的地线系统在维护电力传输的安全性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地线保护系统能够监测电网的接地情况,及时发现接地故障以及漏电等问题,并通过切断电路来保护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地线保护系统一般由接地电极、接地检测装置和断路器等设备组成。
3. 过流保护系统过流是电网故障的另一个常见原因。
过流保护系统通过检测电流的异常变化,以及及时切断相关设备,以防止过流造成的设备损坏和火灾等危险。
过流保护系统的设计需要考虑负载的合理分配,以及电源的可靠性之间的平衡。
4. 短路保护系统短路是电路中电流异常增加的现象,会对电网的设备和供电系统造成严重破坏。
为了保护电网免受短路的影响,短路保护系统需要迅速检测短路事件,并切断相关电路,以避免故障进一步扩大。
短路保护系统通常由断路器、继电器和熔断器等装置组成。
5. 潮流分析与调度潮流分析与调度是一种通过模拟电力传输和配电系统中功率、电压和电流的分布和流向,以确定电网的负荷分配和运行状况的技术手段。
通过潮流分析与调度,可以及时发现电网中存在的潜在问题和威胁,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护电网的稳定运行。
6. 引雷装置在雷电活动频繁的地区,电网的安全性问题变得尤为重要。
引雷装置是一种用来引导和分散雷击电流的装置,能够减少雷电对电网的损害。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措施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措施
变电运行工作需要严格的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不仅要对变电运行工作的安全要有全面的认识,还要在实际的操作、管理中小心谨慎。
通过完善和改进管理制度,提升工作人员素质,努力实现电力安全。
(一)强化管理制度
安全第一是变电运行工作的重中之重,而管理决定着变电运行工作的安全与否。
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优秀的管理者不但能够保证变电运行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电网安全,还可以提高变电运行工作的水平和效率。
中国有句古话叫未雨绸缪,在变电运行工作中可以得到很好的应用。
在变电运行管理中坚定不移的执行国家和企业在变电工作中的各种规章制度,并对变电运行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学习变电运行的规章制度,特别是电力安全工作规定,每年都要考一次,同时建立起一套惩戒鲜明的惩戒制度、加强对违反规制的惩戒制度、强化对变电运行工作人员的监管,可以通过对变电运行工作人员进行相关考核,减少变电运行工作人员实际操作中失误的发生。
在变电运行工作实施前,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设备的调试和检查,尽可能消除变电运行中的安全隐患。
因为科技发展越来越快,电力企业的相关设备也不断更新,因此要及时完善变电运行的设备运行规程,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从而保证变电运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
电力行业涉及到操作的安全问题,对工作人员需要具备高度的自我保护意识,在操作的过程中要充分认识到其工作的危险性。
变电运行人员应该意识到其工作的安全性不仅关系到自身的安。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措施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措施(精品版)Technical Safety Essentials(岗位安全技术)单位名: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新订版〔New Edition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措施(精品版)r ................................................................................................ ;I安全技术:安全文化伴随人类的生存发展而产生和发展,然而,人类真正有意I I识并正式地提出安全文化仅仅是近三十年的事,安全不止在于是结果,也在于I I过程,它将会成为生产中的一中常态,即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出事故。
I 为了保障电网安全运行,防止发电侧引起系统稳定破坏事故发生,要继续贯彻执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1严格执行调度命令,确保电网的安全运行。
2发电机组的参数选择和自动装置(自动励磁调节器,电力系统稳定器,稳定控制装置,自动发电控制装置等)的配置和整定,必须与电网协调,保证其性能满足系统稳定运行的要求。
3发电厂应有可靠的保证厂用电的措施,防止厂用电失去导致全厂停电。
4电网内大机组配置的高频率、低频率、过压、欠压保护及振荡解列装置的定值,联络变的过负荷保护必须经电网调度机构审定。
5应避免枢纽厂、变电站的线路、母线、变压器等设备无快速保精品范文新订版|New Edition 护运行。
要加强开关设备的检修维护,确保电网故障的可靠切除。
在受端系统的关键枢纽厂、所,当发生继电保护定值整定困难时,要侧重防止保护拒动。
当灵敏度与选择性难以兼顾时,应以保护灵敏度为主。
6对500kv设备的主保护应实现双重化,新建500kv和重要的220kv厂母线应做到双套母差、开关失灵保护,已建500kv和重要的220kv厂母线应逐步做到双套母差、开关失灵保护。
国家电网十八项重大反事故措施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1.1 加强作业场所的危险点分析和做好各项安全措施1.1.1 各单位工作或作业场所的各项安全措施必须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和DL5009《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要求。
1.1.2 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内容认真做好作业现场危险点分析工作,并根据危险点分析做好安全措施。
要定期检查危险点分析工作。
1.1.3 在作业现场对可能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地方,应设立安全警示牌,并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对交叉作业的现场应有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1.2 加强作业人员培训1.2.1定期组织对本单位有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防护水平。
特别是临时、新参加工作人员必须强化安全技术培训,并在证明其具备必要安全技能情况下,指定有工作经验的人员带领下方可工作,禁止在没有监护的条件下指派临时、新参加工作人员单独从事有危险的工作。
1.2.2 各单位应经常进行各种形式的安全思想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学会安全防护方法及在发生伤害事故情况下自救和互救的方法。
1.2.3 要有针对性对各种作业人员(包括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操作监护人)定期进行安全规程、制度的培训,务使其熟练地掌握有关安全措施和要求,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严把安全关。
1.3 加强外包工程人员管理1.3.1 加强对各种承包工程的安全管理,明确业主、监理、承包商的安全责任,做到严格管理,安全措施完善,并根据有关规定严格考核。
1.3.2 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如有可能引电力设施引发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电网事故、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发包方应事先进行安全技术较低,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并配合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
1.4 加强安全工器具的检查在防止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灼烫伤等人身伤害事故方面,应认真贯彻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并配备充足合格的经国家或省、部级质检机构检测合格的、可靠性高的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并根据有关标准、规程要求定期检验,淘汰不合格的工器具和防护用品,以提高作业的安全水平。
电网稳定供电保障措施
电网稳定供电保障措施引言:电力已成为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能源之一,可靠供电对于保障人民生活、推动经济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电网运行面临着诸多风险,如故障、自然灾害以及恶意攻击等,这些风险都对电网的稳定运行构成威胁。
因此,制定一系列的安全措施是必要的,以确保电网稳定供电。
一、设备检修与提升1. 定期检修与维护:电网设备的正常运行是保障稳定供电的基础。
为了避免突发故障的发生,需要制定详细的设备检修计划,并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检查其工作状态和性能指标。
2. 技术升级与替换:随着科技的进步,电网设备的技术水平也在不断提高。
电力公司应进行技术升级,并及时替换老化设备,以确保供电设备的安全和可靠性。
二、备用电源系统1. 备用发电机组:为了应对突发情况,电力公司应建立备用发电机组。
这些发电机组可以在电力中断时提供紧急供电,确保用户的生活和工作不受影响。
2. 会议电池与UPS:对于关键的电网设备,如控制中心和通信系统,应配置恰当的会议电池和UPS(不间断电源系统)。
这些设备能够提供短暂的备用电力,以避免设备损坏或数据丢失。
三、应急预案及抢修机制1. 应急预案制定:电力公司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各种突发情况的处理流程、资源调配和协调机制等。
这将有助于快速响应,降低事故的影响。
2. 快速抢修机制:电力公司应建立一支专业的快速抢修队伍,定期组织抢修演练,并配备先进的抢修设备。
这将有助于在电网故障发生时迅速恢复制度,保障供电的连续性。
四、防御措施与监控系统1. 防御机制:电力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防御机制,包括加密通信、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等,以保护关键设备和数据免受网络攻击。
2. 监控系统:电力公司应建立全面的监控系统,对电网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测。
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能够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干预,防止潜在的事故发生。
五、人员培训与管理1. 作业人员培训:为了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电力公司应开展系统的培训,包括设备操作、故障处理和应急处置等相关内容,使其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快速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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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为了加强电网安全管理,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的发生,要继续贯彻执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DL 755—2001),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17.1 火力发电厂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的措施17.1.1严格执行调度命令。
17.1.2 发电机组的参数选择和自动装置(自动励磁调节器,电力系统稳定器,稳定控制装置,自动发电控制装置等)的配置和整定,应与电网协调,保证其性能满足系统稳定运行的要求。
17.1.3为防止厂用电失去导致全厂停电,各电厂应有可靠的保证厂用电的措施。
17.1.4 大机组配置的高频率、低频率、过压、欠压保护及振荡解列装置的定值,联络变的过负荷保护应与电网调度机构协商。
17.1.5 公司各发电厂、升压站的线路、母线、变压器等设备必须配备快速保护并且投入运行。
要加强开关设备的检修维护,确保电网故障时机组能与电网可靠隔离。
当发生主要发电厂、升压站继电保护定值整定困难时,要侧重防止保护拒动。
当灵敏度与选择性难以兼顾时,应以保护灵敏度为主。
17.1.6对500kv 设备的主保护应实现双重化,新建500kv 和重要的220kv 厂母线应做到双套母差、开关失灵保护。
17.2 加强电网规划和建设17.2.1 加强电网规划设计工作,制定完备的电网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尽快强化电网薄弱环节,确保电网结构合理、运行灵活和坚强可靠。
17.2.2 合理规划电源接入点。
受端系统应具有多个方向的多条受电通道,每条通道的输送容量不应超过受端系统最大负荷的10%--15%。
17.2.3 发电厂不应装设构成电磁环网的联络变压器。
17.2.4 一次设备投入运行时,相关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稳定措施和电力专用通信配套设施等应同时投入运行。
17.2.5 加强系统稳定控制和保障电网安全最后防线措施的设计研究工作,稳定控制措施设计应与系统设计同时完成。
合理设计稳定控制措施和失步、低频、低压等解列措施,合理、足量地设计和实施高频切机、低频减负荷及低压减负荷方案。
17.2.6 加强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母线、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主设备快速保护建设。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压器、高抗等主设备的微机保护应按双重化配置,220kV及以上环网运行线路应配置双重化全线速动保护,必要时500(330)kV及枢纽220kV厂站母线采用双重化母差保护配置。
17.3 电网安全运行管理和技术措施17.3.1 严格执行各项电网运行控制要求,禁止超稳定极限值运行。
电网一次设备故障后,应按照故障后方式电网运行控制的要求,尽快将相关设备的潮流(或发电机出力、电压等)控制在规定值以内。
须按照电网运行控制要求进行控制的设备,应通过调度机构EMS系统实现实时在线监测,并应有越限告警功能。
17.3.2 加强并网发电机组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励磁系统、PSS(电力系统稳定器)和调速系统的运行管理,其参数设置、设备投停、设备改造等必须满足接入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要求。
17.3.3 加强稳定控制措施及保障系统安全最后防线运行措施的运行管理,低频、低压减负荷装置和其它安全自动装置应足额投入。
应密切跟踪系统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稳定控制措施,完善失步、低频、低压解列等安全自动装置的配置,做好相应定值管理、检修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
17.3.4 避免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枢纽厂站的母线、变压器等设备无快速保护运行。
母线无母差保护时,应尽量减少无母差保护运行时间并严禁安排母线及相关元件的倒闸操作。
受端系统枢纽厂站继电保护定值整定困难时,应侧重防止保护拒动。
17.3.5 加强开关设备运行维护和检修管理,确保能够快速、可靠地切除故障。
对于500kV(330kV)厂站、220kV枢纽厂站分闸时间分别大于50ms、60ms 的开关设备,应尽快通过检修或技术改造提高其分闸速度,对于经上述工作后分闸时间仍达不到以上要求的开关要尽快进行更换。
17.4 加强系统稳定计算分析17.4.1并网发电机组的保护定值必须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
17.5防止系统电压崩溃为防止系统电压崩溃,应全面贯彻执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DL755-2001)、《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SD325-1989)、《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无功补偿配置技术原则》(国家电网生[2004]435号),并提出如下要求:17.5.1 在电网规划设计中,必须同步进行无功电源及无功补偿设施的规划设计。
无功电源及无功补偿设施的配置应确保无功电力在负荷高峰和低谷时段均能分(电压)层、分(供电)区基本平衡,并具有灵活的无功调整能力和足够的检修、事故备用容量。
受端系统应具有足够的无功储备和一定的动态无功补偿能力。
17.5.2 并网机组额定出力时,滞相功率因数应不低于0.9。
新机组满负荷时进相额定功率因数应不低于-0.95,老机组应不低于-0.97。
17.5.3 电网局部电压发生偏差时,应首先调整该局部厂站的无功出力,改变该点的无功平衡水平。
当母线电压低于调度部门下达的电压曲线下限时,应闭锁接于该母线的变压器分头。
17.5.4 发电厂、变电站电压监测系统和EMS系统应保证有关测量数据的准确性。
中枢点电压超出电压合格范围时,必须及时向运行人员告警。
17.6电力调度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措施17.6.1 发电机正常运行的功率因数,应保持在规定范围内,以保证足够的动态无功储备。
17.6.2 为保证电网在正常及事故情况下,电压变化范围内发电机能充分提供其无功功率的能力,发电机应具有过励磁能力和低励磁能力,如不能满足要求,则应提供等效的动态无功能力,应合理地考虑和运用的进相运行能力。
17.6.2.2 正常运行时,投入合理数量的并联电容器补偿,以保证发电机、SVC在电网中发挥动态无功功率储备,减小系统扰动的影响。
17.6.2.3 对于220kV及以上电网中新安装变压器(含无载调压及有载调压)的分接开关的变动时,如对系统内无功功率的潮流发生变动,甚至会影响其运行电压失去稳定时,该变压器电压分接开关的变动,应取得调度同意后方能执行。
17.6.3发电厂或变电所使用中的继电保护、自动控制装置、安全自动装置及通讯设施,要强化管理,才能在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中发挥作用。
17.6.3.1 对于配置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要督促有关发电厂和变电所做好以下两点:17.6.3.1.1按调度规定的整定值调整,并保证完整、可靠地投入运行。
17.6.3.1.2按规定按时间和内容做好检验、维护,使其经济保持在完好的状态下运行。
17.6.3.2对于低频、低压切负荷装置,要严格、切实地管理好:17.6.3.2.1切实合理确定低频率、低电压切负荷的比例,制订及落实低频率、低电压切负荷方案,并付诸实施。
17.6.3.2.2 发供电运行现场投入的该切负荷装置,未经管辖的调度同意,不得擅自退出运行、转移其控制负荷和改变该装置的整定值。
17.6.3.2.3该切负荷装置动作后,除严重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可按规定先送保安电力外,不得擅自送电;禁止擅自将装置切除的负荷以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装置或其他方式转移到本电网内另一电源供电。
17.6.3.3 对所配置的故障录波器、事故追忆等装置,动作后运行部门要及时向相关调度汇报和送记录,调度部门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并作出结论。
17.6.4 防止电力系统崩溃的最基本要求,是当电网局部发生事故或失去稳定时,不扩大而导致整个电力系统崩溃。
为此,要做到以下几点:17.6.4.1 电力系统中的关键设备及其保护装置和稳定措施,没有缺陷,经常在健康状态下运行。
17.6.4.2 在电网中的枢纽发电厂和变电所除了做到设备运行正常外,其规章制度应健全并认真执行,不因人为失误而造成事故,甚至扩大到全部停电的事故。
17.6.4.3 电网中必须在适当地点设置解列点,装设自动解列装置。
当发生电网安全稳定破坏时,能按预计要求将系统迅速、合理地解列,并利用低频自动减负荷、过频率切水轮发电机组、低频率自动启动水轮发电机组等措施配合,使已被分割了的局部电网中电力的供、需尽可能达到平衡。
17.6.4.4 为防止整个系统或解列后局部电网出现功率缺额,必须预先考虑合理安排按低频率自动减负荷的顺序和所切除负荷数值,以保证重要用户的不间断供电。
17.6.4.5区内发电厂应有可靠的保证厂用电供电措施,防止因失去厂用电导致全厂停电而影响电网的事故时,以造成更大的电力供、需缺额。
17.6.4.6负荷集中的地区,要考虑当运行电压降低时,自动或手动切除部分负荷,或者有计划地解列,以及充分利用同步调相机(含水轮发电机组改为调相机运行)和SVC自动调节、增加无功功率及发电机或调相机强行励磁等作用,来防止发生电压崩溃。
案例1:1995年2月15日,广东电网发生一起稳定破坏事故。
事故发生在晚高峰,粤北电网一台机组异常,减负荷,两条220kV北送联络线相继过负荷,导致线路弧垂增大,对树放电并跳闸。
粤北电网与主网仅剩一条220kV线路联络,粤北电网发生异步振荡,部分机组解列。
因安全自动装臵和切负荷装臵未满足需要,最后维系粤北电网和主网的联络线也因过负荷跳闸。
至此,粤北电网频率瓦解,电压崩溃。
事故暴露了在防止电网稳定破坏中要求做到而未能做到的许多问题。
电网结构薄弱,当出现南电北送的恶劣局面时,不能满足N-l方式下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运行中备用容量不足;继电保护定值管理有漏洞,事故前几天,因检修调整的一条联络线定值未能恢复,导致该联络线跳闸后不重合;安全自动装臵切负荷容量配臵不足,未能迅速限制事故扩大;值班人员未能及时发现线路过负荷并及时处理事故。
案例2:2003年8月14 日,美国、加拿大发生了震惊世界的大面积停电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1、俄亥俄洲西南部和北部的一回345kV线路下方灌木丛起火,导致线路跳闸,使同一断面运行的线路过负荷,并引起其中一回线路对树放电短路跳闸。
2、线路保护的距离三段在严重过负荷时动作切除过负荷线路,引发潮流大转移等连锁反应。
3、在系统失步振荡时无有计划解列的措施,线路保护装臵无振荡闭锁或闭锁不灵,在发生系统振荡时线路乱解列。
4、自动化系统、通信系统不可靠,FE公司在事故时信息失灵(SCADA失效),调度人员看不清实际运行状态。
5、发电机动态无功功率容量不足,没有解决电压稳定的有效措施。
6、调度员培训不够,应对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应付能力不足。
更深层次原因1、电网建设缺乏总体规划,电网没有统一调度管理。
大区网间信息交换少,不能观测跨大区电力系统运行状况的全貌。
2、电网继电保护定值缺乏统一协调,保护装臵性能不完善(如振荡闭锁),当线路出现严重过负荷或系统发生振荡时发生误解列,引起电网事故扩大。
3、美国没有通盘考虑的电网安全防御系统,即安全稳定控制装臵的配臵很不完善,既没有有效的预防性控制,也没有有效的紧急控制和失步控制,不能防范电网的大面积停电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