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服务业发展规划文件汇总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十四五”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的通知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十四五”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1.24•【字号】阜政办发〔2022〕16号•【施行日期】2022.1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十四五”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阜新市“十四五”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1月24日目录第一章发展环境和总体要求第一节发展环境第二节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第三节主要目标第二章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第一节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第二节促进重点群体充分就业第三节多渠道促进创新创业和灵活就业第四节全力打造技能强市第五节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第六节提升劳动者收入和权益保障水平第七节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第三章建立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第一节建立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第二节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第三节落实积极稳健的失业保险制度第四节完善工伤保险制度第五节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第六节全面加强优抚保障第七节完善落实社会福利政策第八节强化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第四章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第一节健全统筹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第二节提升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第三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建设第四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第五章实施更加有力保障措施第一节加强党的领导第二节强化责任落实第三节强化资金保障第四节加强监测评估第五节提升政策效果第六节鼓励支持创新第七节推进规划实施阜新市“十四五”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就业是最大的民生,社会保障是民生安全网。
为推进“十四五”时期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全面建成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依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十四五”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的通知》(辽政办发〔2021〕37号)、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辽人社发〔2021〕17号)和《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阜政发〔2021〕3号)等有关规划,结合阜新实际,制定本规划。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12.06•【字号】阜政办发〔2019〕36号•【施行日期】2019.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阜政办发〔2019〕3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入驻阜新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向阜新市聚集,促进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创建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打造阜新人才高地,现将《阜新市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2月6日阜新市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若干政策为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入驻阜新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向阜新市聚集,促进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创建省级人力资源产业园,打造阜新人才高地,在借鉴学习先进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相关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享受产业园扶持政策的范围(一)入驻产业园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和机构。
(二)入驻产业园为人力资源产业提供配套服务的企业或机构。
二、入驻产业园基本条件在产业园内注册并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
三、扶持政策(一)贡献类经济奖励1.运营主体奖励。
对阜新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运营主体,按照入驻企业对市本级和区本级所做贡献财力实得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2.经济贡献奖励。
对入驻园区的企业,5年内根据对上年地方经济实际贡献额度,给予地方经济贡献50%的奖励。
3.业绩贡献奖励。
由运营主体对入驻产业园企业在阜新市取得年度营业额超过一定标准的,5年内每年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办公用房补助房租补助。
由运营主体对入驻产业园企业,自认定之日起连续3年给予用房租金补助。
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新市服务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新市服务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阜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19•【字号】•【施行日期】2008.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新市服务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现将《阜新市服务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阜新市服务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业发展水平是衡量现代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服务业比重和水平”的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文件精神及陈政高省长来阜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服务业快速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实现阜新经济转型新突破的要求,根据《阜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阜新市服务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基本原则(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
发挥政府的宏观指导、政策推动作用,在编制规划、制定政策上把服务业放在重要位置,确定重点扶持产业和项目,培育壮大一批特色服务业、先导服务业、优势服务业。
坚持市场经济规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竞争促发展,不断推进管理体制和经营方式的改革,加快实现服务业由福利型、公益型和事业型向经营型转变,促进服务业由部门管理向行业管理转变,实行行业自律。
(二)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坚持规划引导,科学制定符合我市发展实际的服务业发展规划,发挥规划的布局导向作用和法律效应。
突出民族特色、地方特色、产业特色,有重点、分层次推进优势产业、重点产业的发展。
(三)科技支撑、外向牵动的原则。
坚持科技先行,提高服务业的科技含量,提升服务业的档次和水平,增强发展后劲,加快信息技术对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将科技转化为生产力。
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实施意见

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阜政发[2016]12号【发布部门】阜新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02.14【实施日期】2016.02.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实施意见(阜政发〔2016〕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11号)精神,推进全市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重要意义。
服务外包产业是现代高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抓住国际服务业产业转移及东南沿海地区产业转移的战略机遇,发展服务外包产业,是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署的基本要求,是促进我市“三四四”产业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全市服务业加快发展、推动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推动对外开放、促进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
(二)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系列要求,坚持改革创新、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示范集聚的原则,以拓展国际国内市场为导向,围绕培育竞争新优势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着力激发企业创新动力和市场活力,加快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服务外包产业,努力形成产业升级新支撑、外贸增长新亮点、现代服务业发展新引擎和扩大就业新渠道,为全市转型升级作出新贡献。
(三)发展目标。
立足全市资源禀赋、区位条件、产业优势,坚持政府推动、资源整合、市场运作、产业聚集的思路,发展一批服务外包产业,引进一批服务外包企业落户,培育一批服务外包企业做大,培养一批中高端、复合型和国际型人才,初步形成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政策和保障体系。
到2020年,力争全市服务外包产业形成一定规模。
二、重点任务(一)明确服务外包重点发展方向。
强化科技支撑,积极发挥辽宁工大等市内高校、沈阳化工大学等省内高校、浙江大学等省外高校,以及上海有机所等科研机构,鼓励和引导企业与其合作在阜建立研发机构和孵化平台,发展科技研发服务外包;积极发挥阜新蒙医药技术和人才优势,借助天士力药业等知名企业,大力发展医药研发服务外包;积极发挥阜新民族宗教、工业遗产旅游等优势,加快发展动漫开发、影视制作等为主要内容的文化创意服务外包;积极发挥日渐完善的高铁、铁路、高速、国道等区位道路网络优势,特别是以巴新铁路为枢纽的中蒙俄物流大通道,积极引进现代物流企业,建设海州煤炭物流园、新邱煤炭物流园等物流项目,延伸物流服务产业链,发展物流服务外包;发挥皮革、氟化工等产业优势及已经形成的电商平台,加快引进大型电子商务服务商,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服务外包;抢抓国家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和创新服务供给模式的机遇,鼓励和引导企业拓展公共服务,支持政府购买服务,发展政府公共服务外包。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正文:----------------------------------------------------------------------------------------------------------------------------------------------------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阜新市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4月7日阜新市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推进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帮助中小企业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有效缓解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引导企业绿色低碳转型(一)深化企业节能降耗。
对年度设备投资额超过300万元的节能降耗、低碳环保项目,按实际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实施绿色制造示范。
对当年新获得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的企业,按照省级、国家级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支持新能源装备产业发展。
对年度开票销售收入同比增长的新能源装备企业,按照开票销售收入额1%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提升企业数字化水平(四)支持企业上云上平台。
对实现“上云”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年度服务合同实际支付额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对应用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平台开展标识解析服务的企业,按照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阜新市“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阜新市“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6.08•【字号】阜政办发〔2015〕55号•【施行日期】2015.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阜新市“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关于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部署,按照我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协调小组成员会议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开展“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转型振兴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针对“十三五”时期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和重点区域,积极开展有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增强专项规划编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我市“十三五”期间引导特定领域发展、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依据,为贯彻落实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提供支撑。
二、规划分类我市“十三五”期间编制的专项规划分为重点专项规划、一般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县区规划四类。
(一)重点专项规划:是指针对事关全市发展大局和涉及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事项而制定的综合性、基础性发展规划。
(二)一般专项规划:是指为履行某一方面职责,调控、引导和扶持某一领域发展而制定的发展规划。
(三)区域规划:是指以特定区域的开发和建设为对象编制的规划。
(四)县区规划:是指以县、区所辖行政区经济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
三、编制程序(一)规划编制。
规划编制牵头部门要组织力量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做好基础调查、信息搜集、课题研究等基础性工作,深入研究重大问题,确定工作目标,对需要纳入规划的重大项目进行论证。
2015年7月末前,完成规划初稿编制工作。
(二)规划衔接。
专项规划应与国家和省“十三五”相关专项规划特别是全市总体规划做好衔接,确保规划的一致性。
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新市加快服务业发展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新市加快服务业发展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阜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27•【字号】•【施行日期】2008.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新市加快服务业发展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阜新市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优惠政策》业经第14届阜新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
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阜新市加快服务业发展若干优惠政策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精神,借鉴国内先进地区经验,结合阜新市服务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特制定本优惠政策。
一、市场政策1.放宽经营领域。
工商管理部门允许非公有制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社会公用事业、基础设施领域和金融中介服务业。
将个体营业执照核发权和个体工商户验照权全部下放到工商所,办照程序由原来的四级审核简化为“一审一核”,鼓励发展服务业。
2.放宽企业集团设立登记条件。
母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降到500万元,总注册资本由1亿元降到1000万元。
放宽公司注册资本限额,可采取分期缴纳方式。
3.放宽营业执照发放条件。
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外,对在设立登记时申请材料提交不齐全又急需开展筹建等相关活动的企业,经工商部门批准,可先核发带有“筹建限期”字样的营业执照,申请人可在限期内补办有关材料后再发放正式营业执照。
4.鼓励外商参与我市企业的兼并重组。
与境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兴办合资、合作企业,重组后的新企业经市外经局批准,可依法变更登记为中外合资企业。
在合资合作企业存续期间,与外方合资合作的企业没有发生经营活动的,2年内主体资格可继续保留,仍可核定为“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并且准予通过年检。
5.取消对一般性商贸、咨询服务等企业现场调查审查环节,企业只需凭住所或经营场所的有关证明,可直接申请登记注册。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加快突破辽西北发展项目和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加快突破辽西北发展项目和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7.06•【字号】阜政办发〔2018〕85号•【施行日期】2018.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加快突破辽西北发展项目和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阜新市加快突破辽西北发展项目和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7月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第三章新增银行贷款贴息补助第四章人才安家补助第五章申报程序第六章资金拨付第七章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第八章附则阜新市加快突破辽西北发展项目和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加快实施突破辽西北发展三年攻坚计划(2018—2020年)》(辽委办发〔2017〕68号)的政策精神,用足用好省支持辽西北地区财政整合资金,充分发挥政策资金引导作用,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加快突破辽西北发展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发改地区〔2018〕306号)要求,结合阜新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指的专项资金为:2018年至2020年,省财政每年整合财政资金10亿元,主要用于辽西北地区招商引资新落地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具有带动作用的工业、旅游和现代物流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给予财政补助;对上述领域已建成项目,用于技术改造、扩能升级的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给予贴息。
对引进的人才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
第三条专项资金使用原则:1.择优扶持,突出重点原则。
优先支持投资规模大、产业特色突出、具有引领和牵动作用的重点项目。
鼓励招商引资主体投资多个项目。
2.公开公平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统一标准,项目审定引入第三方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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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x/zwgk/fzgh/content/91336.html海州区服务业发展五年规划时间:2009-07-14 来源:海州区作者:浏览次数:139 文字大小:大中小打印:打印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及阜新市服务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海州区是阜新市的商贸大区,服务业在产业结构中占有较大比重,服务业增加值从2002年的2.88亿元增长到2007年的10.37亿元,年均递增29.3%,占全区GDP的70%,占全市服务业增加值的13.5%。
从事服务业的共有3570家,个体工商户40526户、人员90625人,2007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实现23.2亿元,服务业对财税贡献率稳定保持在80 %以上,安置就业人口占就业总人口的70%以上,服务业已成为我区主体经济。
从目前我区服务业发展的总体情况看,存在经济总量规模相对较小、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和比重小等问题,亟待全面提质升级。
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就业安置和增加财政收入为目标,加快发展服务业。
(二)发展目标到2012年,全区服务业必保实现增加值38亿元,年均增长30%,力争达到增加值56亿元,年均增长40%;必保占全区GDP的比重保持在70%以上,力争72%以上;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保证稳定在80%,力争达到85%;固定资产投资占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35%,力争达到38%;税收占全区财税收入的75%以上,力争达到80%以上。
(三)战略定位构建完备的交通、通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配套基础设施,为服务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以中心区域为核心,引进金融、投资、信息和商务咨询等各种相关机构,构建比较完备的服务业服务体系;规划建设具有标志性的高层商贸建筑群,进一步提升城市中心区的核心功能,全力打造我市的中央商务区和全市生活资料聚集区。
三、发展重点立足于现有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选择发展前景好、基础条件具备、增长潜力可观、带动作用明显的十大服务行业,以大项目为支撑,实施重点突破,形成良性发展的服务业发展导向。
1.物流业。
推进创业路、振兴路物流业聚集带建设,争取具备内陆口岸功能。
到2012年,物流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比重30%左右,物流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的15%左右;安置就业5000人以上。
2.商贸流通业。
建设东市商业区等专业化、区域型的大市场和特色商品街区,大力开拓农村市场,积极发展农村商贸业。
到2012年,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100亿元,年均增长30%。
3.房地产和建筑业。
紧紧抓住沉陷区治理、棚户区改造的有利机遇,发展房地产业,推动建筑业发展。
到2012年,房地产业增加值实现5亿元,年均递增20%以上。
4.信息及科技服务业。
大力引进信息科技项目,发展信息科技产业,到2012年,信息服务业实现增加值3亿元,年均递增30%;安置就业2000人;实现技工贸收入1亿元。
5.商务服务业。
加快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一批具有知名品牌的事务所或中介法人机构。
到2012年,基本形成种类齐全、分布合理的现代中介服务体系。
6.金融业。
大力发展金融、保险、证券、拍卖、典当、产权交易、理财服务及法律公证、抵押登记等行业,探索建立有利于促进服务业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打造区域性金融中心。
7.社区服务业。
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以路程不超过10分钟的距离为半径,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生活保障性商业服务,到2012年,“十分钟服务圈”建设初效成效。
8.旅游业。
积极发展韩家店、五龙、工人村沉陷区生态休闲、农业观光等旅游产业,到2012年,实现全区旅游业总收入3亿元,其中国内旅游人数50万人次以上,旅游外汇收入100万美元。
9.交通运输产业。
推进城乡基础公路建设,引进和扶持一批现代化、集团化运输企业,依托我区交通枢纽优势,提升运输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到2012年,拉动服务业增长3—5个百分点。
10.职业培训和劳务经济产业。
开展城镇职工培训,形成专业门类齐全、适应市场需要、培训就业一体化的“普惠制”就业培训体系,到2012年,全区劳务输出达到1万人次,收入达到5000万元。
四、基本思路根据产业发展与区域功能融合发展的基本规律,构建“三区一带”服务业发展布局。
(一)构建阜新中央商务区充分利用服务业核心区的优势,规划建设以环解放广场服务业集聚区为龙头,以解放大街商贸区为龙身,以东市场轻工商品区、西市场餐饮娱乐服务区为两翼,北起中华路、南到细河、东至人民大街、西到矿工大街近6平方公里的中央商务区。
在中央商务区内重点规划建设“三个中心、四条街路”,“三个中心”:即围绕东市商业区打造休闲购物中心、围绕西市场打造餐饮娱乐中心、围绕海州庙和体育场奥林匹克中心打造体育文化中心。
“四条街路”:即依托解放大街商贸聚集的优势,打造商贸财富大街;依托菜市街餐饮业发达的优势打造餐饮娱乐街;依托金水街细河景观带打造高档休闲娱乐街;依托新华路机电产品销售集中的优势,打造五金机电街,形成“两横两纵”的商业发展布局。
重点发展商务、信息、金融、商业、餐饮、休闲健身六大服务行业,建设形成连结辽西北经济圈和蒙东经济圈的区域性商务中心。
到2012年中央商务区服务业增加值实现30亿元。
(二)构建站前商业次中心区依托铁路、公路两大枢纽带来的人流、物流、商流和信息流优势,以火车站、长途汽车站为两大节点,构建北起细河、南至国铁、西至站西街、东到振兴五街50万平方米的站前商业次中心。
大力发展商贸流通、餐饮、金融、酒店和大型超市为主体的现代服务业,形成年服务业增加值5亿元以上的商业次中心区。
(三)构建城市南部都市生态休闲旅游区借助海州矿国家矿山地质公园旅游资源优势,抓住棚户区改造和采煤沉陷区治理的有利时机,矿山工业遗迹旅游资源优势,规划建设五龙、工人村,韩家店镇3平方公里的生态休闲旅游区,设置五个区域:森林生态休憩区、矿山工业遗迹旅游区、山地运动休闲区、农业观光旅游区和自然生态保育区,重点建设生态露营地、旅游集镇、特色农家乐、户外运动俱乐部、跑马场等休闲设施。
本着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的规划建设原则,力争在五年内,把我市城区南部地区建成一个富有特色的生态休闲旅游区。
(四)构建振兴路、创业路之间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物流带振兴路与创业路之间交通便利,火车站、客运站均坐落在此区域内,有多条铁路专用线,在近5公里的狭长地带,有较多的铁路闲置用地和仓储用地,同时,该区域也是我市生活和生产资料较集中的地区,发展优势明显。
整个物流带划分为两个区域:生活资料聚集带从振兴一街至站东街,建设生活资料物流聚集带,重点推进水果、水产、蔬菜、食品、肉禽、粮食六大专业市场;生产资料聚集带从站东街至韩家店村范围内,建设生产资料聚集带。
到2012年,使我区成为连接辽西沿海经济区及蒙东地区资源集散的“无水港”,拉动物流业发展。
五、重点项目以项目建设为载体,把重点项目做为推动服务业发展的引擎,以“三区一带”建设为重点,围绕物流、软件、金融、信息、旅游、商务、商贸流通等10个重点行业,规划建设投资规模大,行业影响力强、经济效益显著的重点项目。
(一)重点建设润恒、豪德、粮油批发市场、小商品批发城等物流项目;(二)重点建设东市商业区,市公安局、市运输管理处、海州区政府地块,原二百货和东方宾馆地块,街心广场西及地下商城地块,站前地区、原海州工商局供销社、奥林匹克中心等房地产及商贸流通项目;(三)重点建设信息产业大厦、二十八中学动漫基地信息科技服务业项目;(四)重点建设海州庙藏传宗教文化旅游区,五龙、工人村百万平方米生态休闲区,韩家店镇农家乐都市休闲旅游项目;(五)重点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平西工业区就业培训项目;重点建设海州区财政局、人武部地块商务服务业项目。
六、保障措施为确保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采取以下五项保障措施:(一)成立海州区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与服务业发展相匹配的管理机制。
(二)将服务业发展任务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实施责任明确的服务业发展长效考评机制。
(三)积极向上级争取服务业发展建设资金,对新兴业态推广运用、新兴现代服务业发展上进行重点扶持。
(四)加大市场监督管理、降低门槛、简化程序、减少收费使服务业在规范中发展。
(五)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力求在物流、商贸、总部经济、餐饮旅游等多方面取得更大的突破。
/fx/zwgk/zfwj/content/31942.html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现将《阜新市服务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阜新市服务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业发展水平是衡量现代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服务业比重和水平”的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文件精神及陈政高省长来阜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服务业快速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实现阜新经济转型新突破的要求,根据《阜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阜新市服务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基本原则(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
发挥政府的宏观指导、政策推动作用,在编制规划、制定政策上把服务业放在重要位置,确定重点扶持产业和项目,培育壮大一批特色服务业、先导服务业、优势服务业。
坚持市场经济规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竞争促发展,不断推进管理体制和经营方式的改革,加快实现服务业由福利型、公益型和事业型向经营型转变,促进服务业由部门管理向行业管理转变,实行行业自律。
(二)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坚持规划引导,科学制定符合我市发展实际的服务业发展规划,发挥规划的布局导向作用和法律效应。
突出民族特色、地方特色、产业特色,有重点、分层次推进优势产业、重点产业的发展。
(三)科技支撑、外向牵动的原则。
坚持科技先行,提高服务业的科技含量,提升服务业的档次和水平,增强发展后劲,加快信息技术对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将科技转化为生产力。
在服务业的发展定位上既要立足我市,更要眼光向外,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扩大开放,积极开拓域外市场,充分把握实施我市“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辽宁中部城市群建设和蒙东地区开发等“融入”战略机遇,扩大我市服务业在域外的影响力和占有率。
(四)政策支持、择优扶强的原则。
研究把握国家和省对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制定适合我市市情的具体政策措施,扶持和鼓励重点服务业产业发展,为全面促进服务业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