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的减轻、从轻情节总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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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轻、减轻处罚和不予处罚的适用

从轻、减轻处罚和不予处罚的适用

从轻、减轻处罚和不予处罚的适用从轻、减轻处罚与不予处罚的定义1.从轻处罚。

从轻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定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内,对违法行为人在几种可能的处罚种类中选择较轻的处罚种类或在一种处罚种类的法定幅度内选择较低限进行处罚。

从轻处罚包括两种情形:(1)种类的从轻。

例如,《商标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可以给予罚款的,从轻处罚时可以不予罚款。

(2)幅度的从轻。

例如,《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从轻处罚时可以在“一万元以上”选择较小的罚款数额。

又如,《安全生产法》规定“单处或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从轻处罚时可以在“二万元以上”选择较小的罚款幅度。

2.减轻处罚。

减轻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定的处罚种类以下或处罚幅度的最低限以下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

减轻处罚包括两种情形:(1)种类的减轻。

例如,对规定并处罚款的,减轻处罚时不予罚款。

这种情况多适用于产品质量问题案件。

(2)幅度的减轻。

例如,对规定处以“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罚款”的,处以等值以下罚款。

3.不予处罚。

不予处罚又称免予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为有法定事由存在,对本应处罚的违法行为人不进行处罚。

不予处罚不同于因违法事实不清或不成立而“不得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不予处罚的适用前提是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当事人应具备“及时纠正了违法行为”且“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后果”两个要件。

从轻、减轻处罚与不予处罚的适用情节是否要从轻、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关键看是否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情节。

在实践中,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具体分析:1.当事人是否具有行政责任能力。

行政责任能力即从事违法行为并独立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能力。

一般情况下,具备行政相对人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即具有行政责任能力。

对无行政责任能力人应不予处罚,对不完全行政责任能力人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行政处罚从轻情节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类法律知识】

行政处罚从轻情节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类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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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七条规定了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的五种法定情节:(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3)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5)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我们常说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句话是有依据的,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规定,有些行为是可以从轻处罚的。

行政处罚从轻情节是怎么规定的?怎么能正确理解行政处罚中的从轻情节呢?接下来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行政处罚从轻情节是怎么规定的?《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二、正确理解量罚情节《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七条规定了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的五种法定情节:(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3)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5)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第一种观点认为,在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实践中,办案机构可以将有残疾证、下岗证、低保证明或者家庭生活困难证明的当事人归于第五种情况对待,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种观点认为,第五种情况是指法律法规规章明文规定的情形,如《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17条“投机倒把… … 行为人主动交代… …,可以从轻… …处罚”;《产品质量法》第55条“销售者销售本法第49条至第53条规定禁止销售的产品,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该产品为禁止销售的产品并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中哪些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刑法中哪些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刑法中哪些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每一种罪名有不同的认定标准。

其中,《刑法》明文规定的是自首或者立功的,应该从轻或减轻处罚。

刑事量刑主要有从轻、减轻或者免除这几种,对于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刑罚的适用是要按照刑法规定的情形处理,刑法中哪些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小编对此作了相关梳
理,详情请看下文。

1.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
人造成危害结果的▲(刑法第18条);2.未遂犯(刑法第23条);3.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的教唆犯(刑法第29条);4.自首(刑法第67条);5.立功(刑法第68条)。

(1)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刑法第17条)。

(2应当减轻处罚的情节:
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刑法第24条)。

(3)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1.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刑法第19条);
2.预备犯(刑法第22条)。

(4)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刑法法硕口诀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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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法硕口诀大全如下:
1.可从轻、减轻处罚:病叫自立——未遂;精神病人;教唆未遂;
自首;立功。

2.应从轻、减轻处罚:4、8应从减——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
人。

3.可从轻、减轻、免除处罚:聋哑盲预备——又聋又哑的人;盲人;
预备犯。

4.应从轻、减轻、免除处罚:从应从减免——从犯。

5.可减轻、免除处罚:外公戒贪行——在外国已受处罚;重大立功;
介绍贿赂;贪污;行贿。

6.应减轻、免除处罚:防弊从自重——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过当;
胁从犯;自首又立功。

7.可免除处罚:自轻毒可免——自首又较轻微的;种植毒品。

8.可免于刑事处罚:轻微可免刑——情节轻微。

9.应减轻处罚:有害中止减——造成损害的中止犯。

10.应免除处罚:无害中止免——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

以上口诀涵盖了刑法法硕考试中常见的知识点和考点,有助于考生快速记忆和掌握相关内容。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口诀只是辅
助记忆的工具,考生仍需结合教材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和理解。

从轻、减轻处罚与法定、酌定量刑情节及相关规定

从轻、减轻处罚与法定、酌定量刑情节及相关规定

从轻、减轻处罚与法定、酌定量刑情节及相关规定展开全文刑事案件从轻、减轻处罚与法定、酌定量刑情节及相关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61-63条的相关规定:一、应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来决定其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即罪刑相适应原则。

二、具有规定的从重、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三、具有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可以看出两者最本质的区别在于:是否在法定刑范围内。

如某罪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具有从轻处罚情节时,量刑即倾向于较低的刑期,不一定是三年,且最低也不能低于三年。

具有从重处罚情节时,同理,最高也不能高于十年。

至于以什么标准来划分轻、重,没有统一规定,当然也不能简单的以法定刑的“中间线”来做标准。

2、具有减轻处罚情节时,量刑的幅度就是在三年以下。

(没有量刑幅度可以高于法定刑的)注:还应注意“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及“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前者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也可以不从轻或者减轻”,后者则是“必须要从轻或者减轻”。

综上:“从轻”是在法定刑内,“减轻”是低于法定刑。

从力度上说,“从轻”小于“减轻”。

刑法中的可以与应当,从轻与从减、减轻口诀可以应当一:中无损,应当免。

犯罪中止,并且无损害,应当免除刑罚。

二:中有损,应当减。

犯罪中止,但有损害,应当减轻处罚。

三:未成年,应从减。

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仅从犯,应全三如果仅仅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五:防避胁,首大功,应减免。

防卫过当、避险过当、胁从犯,自首后又立大功者,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六:轻且首、种且铲,可以免。

犯罪比较轻并且自首的,种植毒品(具体记不太清楚了)并且能够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七:未唆精,首或功,可从减。

教唆未遂,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自首或者立功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八:聋又哑,预或盲,可全三。

量刑情节中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法定情节

量刑情节中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法定情节

量刑情节中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法定情节(不完全版)应当:1、未成年犯(14—18),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满75周岁的人过失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防卫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避险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7、胁从犯,应当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可以:1、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2、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其中,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3、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5、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6、聋哑人或盲人,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7、犯罪预备,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8、犯罪未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9、教唆未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量刑情节中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法定情节(完全版)1.应当免除处罚的情节: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2.可以免除处罚的情节:(1)犯罪较轻且自首的;(2)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

3.应当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1)防卫过当;(2)避险过当;(3)胁从犯4.应当减轻处罚的情节:造成损害的中止犯5.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在国外犯罪,已在外国受过刑罚处罚的6.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1)有重大立功表现的;(2)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行贿行为的;(3)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4)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行为的;(5)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介绍贿赂行为的。

7.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从犯。

8.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1)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2)预备犯。

刑法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总结

刑法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总结

一、法定量刑情节应当从重处罚的情节:1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第29条第1款)2累犯(第65条第1款)3刑法分则部分从重情节参见《刑法》分则。

可以从轻处罚:1一般坦白(第67条第3款)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1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第18条第3款)2犯罪未遂(第23条第2款)3一般立功(第68条第1款前段)4自首(第67条中段)5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第17条第5款)6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时的教唆犯(第29条第2款)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第17条第3款)2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第17条第5款)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1又聋又哑的人犯罪(第19条)2盲人犯罪的(第19条)3犯罪预备(第22条第2款)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1从犯(第27条第2款)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1在国外犯罪,已在外国受过刑罚处罚的(第10条)2重大立功(第68条第1款后段)3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第383条第1款第3项)4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行贿行为的(第164条第3款)5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行为的(第390条第2款)6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介绍贿赂行为的(第392条第2款)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1防卫过当的(第20条第2款)2避险过当的(第21条第2款)3胁从犯(第28条)可以减轻处罚:1因坦白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第67条第3款)应当减轻处罚:1犯罪中止但造成了损害(第24条第2款后段)可以免除处罚:1自首且犯罪情节轻微(第67条第1段后段)2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第351条第3款)应当免除处罚:1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第24条第2段前段)二、酌定量刑情节1、犯罪的手段.2、犯罪的时空及环境条件。

3、犯罪的对象。

4、犯罪造成的危害结果。

【法考】刑罚裁量——重点知识点

【法考】刑罚裁量——重点知识点

第拾壹期刑罚裁量——重点知识点|「量刑原则」以犯罪事实为根据、以刑事法律为准绳。

|「法定量刑情节」刑法明文规定的、量刑时必须要考虑的各种事实情况。

常见的有:1.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已满75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

2.应当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1)防卫过当;(2)避险过当;(3)胁从犯;(4)中止犯。

3.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1)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2)预备犯;(3)自首。

4.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从犯。

5.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重大立功;在国外犯罪已在外国受过刑罚处罚的。

|「酌定量刑情节」犯罪动机、犯罪手段、犯罪的时间地点、犯罪侵害的对象、犯罪所造成的损害结果、犯罪人的个人情况和一贯表现、犯罪人犯罪后的态度。

|「量刑情节的分类」量刑情节有从重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除处罚。

1.法定的减轻处罚情节。

这又分为两种情况:(1)在刑法规定的刑罚只有一个量刑幅度的情况下,减轻处罚就是判处低于该条文规定的量刑幅度最低刑的刑罚。

(2)在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刑罚有几个量刑幅度的情况下,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2.法外减轻处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法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根据案件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一般累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故意犯罪的犯罪人。

1.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

2.前后罪都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3.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5年内。

这里的指的是主刑执行完毕。

(1)被假释的罪犯在考验期内犯罪的,不构成累犯。

对于被假释的罪犯,要在假释期满之后刑罚才执行完毕。

(2)累犯后不适用缓刑,缓刑后也不适用累犯。

4.消极条件,过失犯罪和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不适用累犯。

|「特别累犯」指犯过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的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犯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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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的减轻、从轻情节总汇
法定的减轻、从轻情节总汇1、特殊主体
(1)未成年人犯罪: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在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完全丧失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其实施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法定的减轻、从轻情节总汇
2、犯罪预备、中止或未遂
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自首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交通肇事罪认定标准。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典型的自首包括两个条件,一是主动投案,二是入实供述自
己的罪行。

另外有一些行为虽然严格来讲不符合自首的特征,但法律也将其视为自首。

(1)被采取强制措施(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且能够如实交待主要犯罪事实的,可以视为自首:①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②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③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④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⑤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3)交通肇事后一般不逃逸即可视为自首,包括留在现场等候处理或者为抢救伤员离开事故现场。

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外,还必须如实供述同案犯的罪行;如果犯罪嫌疑人实施了多起犯罪行为,但只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的行为认定为自首。

4、立功
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立功表现:
(1)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
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2)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3)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例如被收押期间获得发明专利或者在突然重大自然灾害时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重大立功表现:(1)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2)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3)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4)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重大犯罪”、“重大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标准,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等情形。

5、从犯、胁从犯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6、其他
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避险过当: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教范他人犯罪,但
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他酌定从轻情节:
在司法实践中,除上述法定情节必须依照法律规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官可以依据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结合具体案情对行为人予以从轻处罚:
1、犯罪嫌疑人年老体弱或者患有残疾的;
2、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的;
3、能够积极退赃获赔偿被害人损失的;
4、被害人有一定过错的;(如犯罪嫌疑人在遭遇被害人羞辱后因激愤将被害人打伤的)
5、初次犯罪、偶然犯罪。

不能予以从轻处罚情节:
1、醉酒的人犯罪。

醉酒的人不仅不能成为免除或减轻、从轻处罚的依据,在交通肇事犯罪中,如果行为人酒后驾驶,不仅在责任上处于不利地位,而且可能因此从重处罚。

但行文系病理性醉酒且自己不知情,因醉酒实施犯罪行为的,则因缺乏刑事责任能力,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
2、法盲。

俗话说不知者不怪罪,但并不适用于法律领域。

在现代社会,学法、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因此不知法不能减轻责任,“知法犯法”也不会“罪加一等”,否则人们就不会有学法的积极性,反而在触犯法律时可以以不知法推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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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从轻的基本内容
法定从轻是“酌定从轻”的对称,从轻处罚的一种。

刑事法
律明文规定的对犯罪分子应当或者可以适用的从轻。

与“酌定从轻”不同。

后者不是刑事法律明文规定,而是审判机关根据审判实践经验和案件的具体情况自行掌握适用的从轻。

中国刑法中通常将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或者和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规定在一个条文中,供量刑时选择适用。

属于法定从轻处罚、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有:
(1 )犯罪后自首的;
(2)已满1 4岁不满18岁的人犯罪的;
(3)未遂犯;
(4)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时的教唆犯。

属于法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有:
( 1 )从犯;
(2)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
(3)预备犯。

刑法理论上,法定从轻有“一般从轻”与“特别从轻”、“相对从轻”与“绝对从轻”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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