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价值理论、分配理论和分配制度的“三统一”--关于完善我国分配制度的一些思考
完善分配制度构建

完善分配制度构建分配制度是指社会资源如何分配给不同的个体或群体的规则和机制。
一个完善的分配制度构建需要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包括公平性、效率性和可持续性等。
下面我将从这几个方面来探讨如何完善分配制度构建。
首先,公平性是分配制度的核心价值观之一。
一个完善的分配制度应该能够实现公平的分配结果,并避免不公平现象的发生。
公平分配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实现。
首先,需要建立起一个透明的分配规则,使得个体或群体能够清晰地了解,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获得什么样的分配结果。
其次,需要确保分配结果与个体或群体的贡献相对应。
这可以通过建立以劳动力市场为基础的收入分配机制来实现,让市场决定个体的收入水平。
此外,还需要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保护,以确保他们能够公平地分享社会资源。
其次,效率性是分配制度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一个完善的分配制度应当能够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社会的经济发展。
为了实现效率,需要建立起一个激励机制,以激发个体或群体的创造力和生产力。
这可以通过建立市场经济体制、鼓励企业创新、提高劳动者的技能水平等方式来实现。
此外,还需要保障产权的完整性和权益的保护,以减少市场失灵的风险,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
最后,可持续性是分配制度需要考虑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一个完善的分配制度应当能够保护环境、保障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以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为了实现可持续性,需要制定合理的环境保护政策和资源管理政策,推动绿色发展和循环经济的实施。
此外,还需要加强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投资,提高人力资源的素质和能力,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
在完善分配制度构建的过程中,还需要考虑到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特殊情况和差异。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社会和文化背景不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应用相应的分配制度。
此外,在制度设计的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利益相关者的声音和意见,确保制度的公众参与性和民主性,以增加制度的可接受性和可持续性。
总之,一个完善的分配制度构建需要在公平性、效率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我国社会主义基本分配制度分析

我国社会主义基本分配制度分析一、马克思主义收入分配公平理论的创立马克思主义收入分配公平理论的创立是通过批判地继承并发展威廉.佩第、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萨伊等古典政治经济学家的劳动价值理论,创立了全新的劳动价值理论和剩余价值学说,科学地揭示了各种收入的真正来源是劳动,有力地批判了资本、土地、劳动都是价值源泉的谬论即“生产三要素论”,并揭开了资本家发财致富的真实内幕,是建立在对工人劳动的残酷剥削的基础上,揭露了“资本家勤俭节约轮”的虚伪性,并预言资本的无限扩大和劳动人民的日益贫困,必然导致资本主义世界的两极分化和灭亡。
同时吸收并借鉴空想社会主义者提出的收入分配思想中的合理成分,提出在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两个不同阶段将分别实行“按劳分配”和“按需分配”的分配方式,从而构建出马克思主义收入分配公平理论。
二、马克思主义收入分配公平理论的内容马克思、恩格斯对收入分配公平问题的阐述比较零散的分布于其论著中,通过系统的梳理,现将其收入分配公平理论的主要内容简述如下:1.收入分配公平不同于收入分配平等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收入分配平等主要指参与收入分配的主体在最终收入分配结果的平等。
在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由于人们在凛赋和能力等方面的差距决定了在“按劳分配”结果上多多少少还会存在一些事实上的不平等。
只有到了“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高级阶段,人们之间收入分配结果上的事实平等才得以最终实现。
在资本主义社会,两大对立阶级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按照等价交换原则实现了对工人劳动所创造的价值的分配。
从形式上看,这貌似公平合理,但是由于生产决定了分配,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从根本上决定了工人阶级在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只能处于被压迫、被剥削的被动地位,资本主义按资本分配方式下的所谓公平分配,永远只是形式上的平等,掩盖不了事实上的结果不平等、不公平。
2.收入分配公平是相对性的,不存在绝对公平的收入分配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不同时代、不同阶级、不同利益集团对收入分配公平有不同的理解和看法,因此收入分配公平难免具有一定的历史性、阶级性和相对性。
我国的分配制度知识点总结

我国的分配制度知识点总结一、现代社会的分配制度现代社会的分配制度是指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政府、企业和市场三者之间的协调合作,把社会生产的财富按一定的原则和规则分配给社会各个成员的一种制度。
现代社会的分配制度的主要特点包括:1、组织化。
现代社会的分配制度是国家政府、企业和市场三者之间合作的结果,要求政府保障公平,企业提供就业机会和社会服务,市场实现资源配置和利润最大化。
2、多元化。
现代社会的分配制度涉及了很多方面,包括劳动、资本、土地等各种生产要素的分配,以及收入、财富、机会等各种资源的分配。
3、市场化。
现代社会的分配制度通过市场调节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润最大化,强调市场规律的作用。
4、公平正义。
现代社会的分配制度要求合理分配社会资源,保障不同人群的基本权利和利益,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
5、稳定可持续。
现代社会的分配制度旨在实现国家经济的稳定增长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要求分配制度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适应。
二、我国的分配制度我国的分配制度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根据国家的具体情况和发展阶段,通过改革和发展,不断完善和调整的一种综合性的制度体系。
我国的分配制度的主要特点包括:1、公有制和非公有制并存。
我国的分配制度体现了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并存的特点,既包括国有企业和公共事业单位,也包括集体企业和个体经济。
2、按劳分配和按生活需要分配相结合。
我国的分配制度坚持按劳分配原则,也兼顾按生活需要分配的要求,既要求按照个人劳动量、质量和贡献分配收入,也要求社会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保障弱势群体的福利。
3、政府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
我国的分配制度既要求政府通过税收、社会保障等手段调节和纠正分配不公,也要求市场通过竞争和交易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收益最大化。
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
我国的分配制度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强调社会公平和正义,也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为目标。
三、我国的分配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特点1、国有企业的分配制度。
关于完善分配制度的表述

关于完善分配制度的表述
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的经济大国。
但是,实现全面现代化的目标离我们还有很长的距离。
在此过程中,货币的有效分配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因此,对于完善分配制度的表述是非常有必要的。
首先,在对分配制度进行更深层次的探讨时,我们要明确分配的主体平等,分配的过程合理,分配的结果公正。
这三大要素具有相互包容、相互依存的关系,缺一不可。
分配的主体应该是广大劳动者,而不是少数特殊群体;分配的过程应该依照市场规律,而不是随机性的分配;分配的结果应该是公正的,而不是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和财富的浪费。
其次,在完善分配制度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加强税收体系的完善。
税收是国家实现公平与效率并存的一个重要途径,税率和税种可以通过对收入和财产的调整来实现收入和财产的重新分配,加强对于不同行业税收的监管,以确保高收入人群的财富不是通过逃税和避税手段来实现的。
此外,我们还需要建立完善的福利机制,加强社会保障以确保分配公正的落实。
最后,我们需要承认的是,分配制度要在规模和时效上进行适当的调整。
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们需要通过调整分配来促进社会科技的进步和需求的释放,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
但是要注意,改革进程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社会现状和民生状况进行分析和决策,以尽量减少负面影响。
在实现现代化的过程中,完善分配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我们应该加强对于分配制度的探讨,从广度和深度两方面切入,基于中国实际情况制定可行的总体设计,保证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提高追求公平与效率的目标的实现。
希望未来的中国能实现更为完善和公正的分配制度,让更多人分享社会财富的发展果实。
如何看待我国的分配制度

如何看待我国的分配制度一个社会采取什么样的分配方式,是由该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与之相适应的经济制度,特别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决定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在对所有制结构进行改革的同时,对分配制度也进行了改革与调整。
主要是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后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实行按劳分配的前提条件。
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实现了劳动者在生产资料占有方面的平等,在公有制内部人们不能凭借公有的生产资料无偿占有他人劳动成果,从而使消费品能够按照有利于劳动者的、方式分配。
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旧的社会分上还没有消失,劳动还存在着重大差别,同时劳动还是人们谋生的手段,这些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直接原因。
在这种情况下,只有承认劳动的差别,把劳动贡献和劳动报酬紧密地联系起来,才能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
而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是由我国的社会经济条件决定的。
生产方式决定分配方式,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决定分配结构。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长期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决定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同时并存的分配结构。
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方式决定分配方式,“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
就是说,一个社会采取什么样的分配方式,取决于该社会的生产力状况,取决于所有制性质和结构。
我国是在生产力比较落后的基础上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的。
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由此决定了在分配制度上,必须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劳动是创造价值的源泉。
不论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不论是简单劳动还是复杂劳动,一切为我国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的劳动,都是光荣的,都应该得到承认和尊重。
心得体会:不断完善中国特色收入分配理论(最新)

心得体会:不断完善中国特色收入分配理论(最新)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收入分配制度历经多次变迁。
改革开放前,我国参照苏联模式建立了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具有平均主义特征的收入分配制度。
改革开放后,打破平均主义“大锅饭”成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方向。
经过艰辛探索,我国形成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社会主义基本分配制度,奠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激励基础。
伴随着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与发展,我国学术界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收入分配基本原理的基础上,逐渐探索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收入分配概念体系、理论体系和理论创新方法,形成并不断创新发展中国特色收入分配理论。
概念创新是一门学科创新发展的起点。
恩格斯指出,“一门科学提出的每一种新见解都包含这门科学的术语的革命”。
中国特色收入分配理论创新发展也始自概念创新这一“术语的革命”。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形成了按劳分配、共同富裕、和谐劳动关系、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共享发展等一系列新概念、新范畴;提出了先富带后富,处理好政府、企业、居民三者分配关系,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等一系列新思想、新表述,大大丰富了中国特色收入分配理论的概念体系和研究内容。
实践是理论创新的源泉。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探索中不断创新、发展、完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收入分配理论,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收入分配理论体系。
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我国始终坚持“生产方式决定分配方式”这一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的实现形式和有效途径,改革和完善包括收入分配关系在内的生产关系,形成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社会主义基本分配制度。
在创新收入分配体制机制过程中,始终坚持收入分配制度设计既要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平竞争与效率导向的基本原则,又要充分体现公平正义这一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从而突破了传统西方主流经济学关于“公平与效率不可兼得”的二分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分配制度的理论与实践变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分配制度的理论与实践变革【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分配制度经历了理论与实践的双重变革。
在理论上,马克思主义分配理论得到了创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分配理论也逐渐形成。
实践中,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收入分配制度进行了改革与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也得到创新。
这些变革不仅使我国分配制度不断完善,还促进了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了基础。
通过不断的探索与实践,我国的分配制度正逐步走向更加科学、公平的方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助力。
【关键词】改革开放、分配制度、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计划经济、市场经济、收入分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完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社会主义现代化、理论变革、实践变革、基础。
1. 引言1.1 改革开放背景改革开放是我国近代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转折点,标志着中国步入了现代化建设的新时代。
改革开放的背景是我国经济长期落后、困境深重,亟需改革开放以突破经济发展的瓶颈。
改革开放政策的提出是对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反思和对国际环境的认识的结果,是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一个伟大创举。
改革开放的主要动力是要解放生产力,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改革开放的基本思想是稳定国内经济,推进改革开放,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
改革开放的基本任务是把我国经济搞上去,把经济建设作为中心任务,改变颓势,实现经济的振兴。
改革开放的根本目的是要打破封闭状态,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国际合作,发展国内经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改革开放的核心是推行市场化经济改革,以市场为导向,以市场为依托,以市场为准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创造更多的发展机会。
改革开放的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坚持改革开放的方向,坚持与时俱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1.2 分配制度的重要性分配制度的重要性在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分配制度是社会经济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活水平、社会公平与正义、国家的社会发展和稳定。
坚持完善分配制度

坚持完善分配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它能够促进社会的公平和稳定,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以下是我对完善分配制度的观点:
首先,我们需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分配原则,它能够激励人们努力工作,提高效率。
同时,我们也需要鼓励和保护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的贡献,这能够促进经济的多元化发展,提高经济的活力和竞争力。
其次,我们需要加强对收入差距的调控。
虽然按劳分配能够缩小收入差距,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收入差距可能会扩大。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收入差距的调控,通过税收、社会保障等手段,缩小收入差距,促进社会的公平和稳定。
第三,我们需要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弱势群体是社会中的一部分人,他们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而处于不利地位。
我们需要通过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手段,加强对他们的保护,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促进社会的公平和稳定。
第四,我们需要加强对分配制度的监督和管理。
分配制度是关系到人民切身利益的大事,需要加强监督和管理。
我们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分配制度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腐败和不公现象的发生。
最后,我们需要加强教育和宣传工作。
分配制度是关系到每个人利益的大事,需要加强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高人们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
总之,完善分配制度需要我们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加强对收入差距的调控和弱势群体的保护,加强对分配制度的监督和管理,同时加强教育和宣传工作。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促进社会的公平和稳定,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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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2期
实现价值理论、分配理论和分配制度的“三统一”
——关于完善我国分配制度的一些思考
朱妙宽
(江苏兴化市委党校,江苏 兴化 225700)
摘 要 :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的价值理论、分配理论和分配制度改革,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社会 主义分配理论应该发展创新,应该建立在发展了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的基础之上,由此建立按劳分配、按生产 要素分配、按基本需要分配三结合的分配理论和分配制度,实现价值理论、分配理论和分配制度的“三统一”。应该 把分配理论和分配制度落实到分配实践中 ;把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落实到工资福利制度中 ;把多种分配方式落实 到多种分配制度中;同时要改革和完善与收入分配相关的一系列具体制度。
马克思提出过以下的商品价值构成公式: W=C+V+M 其中 W 为商品价值,C 为不变资本价值,即物 化劳动(生产资料)转移的价值,V 为可变资本价 值,即表现为工资的劳动力价值,M 为剩余价值, V+M 为活劳动创造的新价值。 然而,经过一百多年来科学技术和社会生产 力的巨大发展,现代化生产力已经不只是由生产 资料和生产劳动这两个简单要素构成,而是一个 由 多 层 次、多 因 素、多 变 量 结 合 而 成 的 复 杂 巨 系 统。商品价值也不只是由物化劳动转移的价值(C) 和活劳动创造的价值(V+M)两个部分构成,而是 由更多更复杂的组成部分构成。根据我们的分析 和推导,应该把马克思的价值构成公式展开和完 善为如下的新公式: W=C+V+M+S=C1+C2+C3+V1+V2+V3+M1+M2+M3 +S1+S2+S3 其中 W、C、V、M 含义同上,S 是社会成本、间 接成本、隐性成本,是间接劳动转移的价值,C1 是 劳动资料转移的价值,C2 是劳动对象转移的价值, C3 是非物化劳动产品(如服务产品、知识产品)有 偿使用转移的价值,V1、V2、V3 是活劳动创造的用 以补偿劳动力价值不同部分的价值,V1 是劳动力 价值中生活资料价值、教育培训费用和医疗保健 费用,V2 是劳动力价值中家务劳动的价值,V3 是 劳动力价值中求学劳动的价值,M1 是劳动者活劳 动创造的剩余价值,M2 是无偿利用的知识产品的 潜在价值转化而来的剩余价值,即知识剩余价值 或叫科技剩余价值,M3 是生产力系统中系统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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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无所谓贡献问题,也不参与分配。一切参与 分配的非劳动生产要素实际上都是凝结着一般人 类劳动的,也都是有主人、有主权人、产权人、所有 权人的,归根到底,参与分配的是人而不是物,不 是生产要素本身。可见,所谓按生产要素贡献分 配,归根到底是按人的劳动贡献分配。从这个意 义上可以说,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本质上也是按 劳分配,是广义的按劳分配 ;与此相对应,过去所 讲的按劳分配是按活劳动分配,是狭义的按劳分 配。所以,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在形式上 可以统一于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在本质上可以 统一于广义的按劳分配。
一、把分配理论建立在发展了的劳动价值论 的科学基础上
在本世纪初我国经济理论界对劳动价值论的 大讨论中,有不少学者探讨了劳动价值论与分配
理论的关系,主要是探讨劳动价值论是不是社会 主义分配制度的理论基础,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价 值分配与价值创造是不是应该保持一致。有学者 对此持肯定意见,认为资本主义的主要弊端就在 于资本家无偿占有雇佣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在 于价值分配与价值创造不一致 ;在社会主义制度 下应该使价值分配与价值创造相一致,劳动价值 论应该是分配制度的理论基础。有学者对此持否 定意见,认为价值分配与价值创造是两个不同领 域的问题,没有必 然联系,劳动价值论不是社会主 义分配制度的理论基础。这里的正反两方意见经 过反复争论,并无结果,任何一方都说服不了另一 方。其原因之一是,这里对问题的提法并不准确、 并不全面。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入分配领 域的不只是活劳动创造的新价值,而是整个劳动 产品、整个商品的全部价值。在这全部价值中,不 仅包括活劳动创造的新价值,还包括物化劳动、科 技劳动、管理劳动、服务劳动等等直接或间接、有
收稿日期 :2013-02-26 作者简介 :朱妙宽(1941-),男,江苏省兴化市委党校教授,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科学发展观研究基地特约研究员,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理 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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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或无偿转移的价值,还包括“总体工人”联合劳 动产生的系统效应形成的提升了的新价值。因此 在分配理论上需要研究的不只是价值创造与价值 分配的关系问题,而应该是价值构成与价值分配 的关系问题。如果仅仅研究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 的关系,无从解释非劳动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 配的问题。如果把价值分配与价值创造、价值来 源割裂开来,仅用所有权解释分配问题,就使分配 理论失去了价值理论的基础,也使价值理论在很 大程度上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和必要。所以上述正 反两方观点均有不足之处,正确的思路是从价值 构成与价值分配的关系上来探索创新社会主义分 配理论。
在 多 种 收 入 分 配 形 式 中,工 资 收 入 与 劳 动 贡 献,要 素 收 入 与 要 素 贡 献,价 值 分 配 与 价 值 构 成(包括价值创造、价值转移、价值形成)都有对 应关系,唯独社会保障基金的收益者与提供者可 能是不对应、不一致的。在这里除了有体现人道 主义和社会文明的理由,有保证劳动力再生产的 理由,有实现社会财富边际效用最大化的理由之 外,还有劳动价值论的依据和理由。就社会保障 基金的收益者而非提供者的社会弱势群体来说, 他们分享的是社会和历史形成的剩余价值,这种 价值本来就是为全体社会成员服务的,当然也应 该让他们分享。同时,有许多人之所以成为弱势 群 体 的 成 员,也 往 往 是 有 社 会 的 历 史 的 原 因 的, 所 以 让 他 们 分 享 社 会 和 历 史 形 成 的 剩 余 价 值, 也是他们的权利和社会的责任,是完全情同理顺 的。 这 样,我 们 就 可 以 把 各 种 分 配 形 式、把 整 个 分配制度都建立在劳动价值论的科学依据和坚 实基础之上。
上 述 分 析 表 明,按 劳 分 配 为 主 体、多 种 分 配 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是具有劳动价值论的充分
依据和坚实基础的。上述多种不同的收入分配 形 式 是 与 多 个 不 同 的 价 值 构 成 部 分 相 对 应 的。 其中,工资(以及各种劳动报酬)是按劳分配的具 体形式 ;利息、利润、地租是按生产要素分配的 具体形式,本质上也是间接的按劳分配和广义的 按劳分配 ;税金、社会保障基金和积累基金则分 别 是 按 社 会 公 共 需 要、个 人 基 本 生 活 需 要、社 会 和企业发展需要分配的具体形式。实质上是各 种特定含义的按需分配形式,或者说是狭义的按 需 分 配 形 式,简 言 之,是 按 基 本 需 要 分 配。 由 此 可 见,我 国 的 乃 至 整 个 现 代 社 会 的 分 配 制 度,都 是 按 劳 分 配、按 生 产 要 素 分 配、按 基 本 需 要 分 配 三结合的分配制度,本质上则是广义按劳分配与 狭义按需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社会主义与 资 本 主 义 的 区 别,不 在 于 有 无 多 种 分 配 形 式,包 括有无工资、利润、利息、地租、税金、社会保障基 金、积 累 基 金 等 等 形 式,而 在 于 是 以 人 为 本 还 是 以 物 为 本,是 以 劳 动 为 本 还 是 以 资 本 为 本,剩 余 价 值 是 主 要 归 社 会、归 人 民 大 众 所 有,还 是 主 要 归资本家、归少数人所有。
形成的剩余价值,即系统剩余价值或叫社会剩余 价值,S1 是公务劳动和公共产品转移的价值,S2 是 投资利息,即投资有形无形贬值、投资风险、投资 经营管理劳动和投资费用转移的价值,S3 是自然 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劳动转移的价值。[1]
在全新的价值构成理论的基础上,我们可以 建立起全新的社会主义分配理论。在分配理论上, 由于“分配关系本质上和生产关系是同一的,是生 产关系的反面”,[2] (P581)“分配关系和分配方式只 是表现为生产要素的背面。……分配的结构完全 决定于生产的结构。”[2] (P13) 所以价值的分配应该 完全决定于价值的构成。既然劳动产品的价值构 成中,包括物化劳动转移的价值、活劳动创造的价 值、其他生产要素转移和形成的价值,所以在社会 主义价值分配中,除了按生产资料即物化劳动转 移的价值进行补偿外,还要按活劳动创造的价值 和按其他生产要素转移的价值进行分配。从而应 该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这种 分配并不是基于中国国情、出于利益驱动、为了调 动一切积极因素只能这么做等等被动的、局部的、 暂时的原因决定的,也不是由任何人的主观愿望 和政策设计决定的,而完全是由客观的内在的经 济上的必然性决定的,是由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 素分配内在的同一性、可通约性决定的。一方面, 按劳分配的“劳”,无论是作为劳动力的“劳”,还是 作为劳动的“劳”,无疑是生产过程和价值形成过 程中不可缺少的生产要素,所以按劳分配本身就 是按生产要素分配的重要内容之一。另一方面, 各种生产要素尽管形态各异,作用不同,但在多样 性和特殊性中仍然有同一性,这就是其中都凝结 着一般人类劳动,从而都具有一定价值,这些价值 在生产过程和价值形成过程中都会直接或间接 地、有形或无形地、显性或隐性地、全部或部分地、 有偿或无偿地转移到劳动产品价值中,形成劳动 产品新价值的各个有机组成部分。因此,劳动产 品的价值本身就是由各种生产要素创造和转移的 价值构成的,生产要素的贡献本质上就是对价值 形成的贡献,就是在生产要素形成、运营和使用过 程中的劳动贡献 ;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本质上 就是按劳分配,是按劳分配的固有内容、必然要求 和实现形式。经济学意义上所讲的贡献都是专属 于人的,纯自然物质,包括地球、太阳、月亮、天体
根据新的价值构成理论,我们可以为新的社 会主义分配理论,包括工资理论、利息理论、利润 理论、地租理论、税收理论、社会保障理论和积累 理论奠定坚实的劳动价值论基础。因为在劳动产 品的价值构成中包含着物化劳动、知识化劳动和 服务性劳动有偿转移的价值 C,所以在价值分配 中应该补偿这一部分企业成本、直接成本、显性成 本。因为在价值构成中包含着活劳动创造的新价 值 V+M1,所以在社会主义价值分配中应该按劳 动贡献分配,应该支付工资,工资应该能补偿劳动 力成本价值 V,并让劳动者分享一部分剩余价值 MX。因为在价值构成中包含着投资贬值、投资劳 动、投资费用、投资风险转移的价值 S2,所以在分 配中应该包含按资本贡献分配的部分,应该给予 投资者以合理的利息或利润。因为在价值构成中 包含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劳动转移的 价值 S3,所以在分配中应该包含合理的土地使用 费(地租)、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税费。因为在价 值构成中包含着公务劳动和公共产品转移的价值 S1,还包含着劳动者、社会和历史无偿提供和形成 的剩余价值 M(包括 M1、M2、M3),所以在分配中 应该包含合理的税金、积累基金和社会保障基金。 而且随着社会经济文化教育的发展、科学技术的 发展、科学管理的发展、社会联系的扩大,劳动剩 余价值、知识剩余价值、社会剩余价值,从而整个 剩余价值在社会产品总价值中的比重必然越来越 大,因而税金、积累基金和社会保障基金所占比重 也会有越来越大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