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范文模版)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范文模版)第一篇: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范文模版)1、项目建议书阶段凡从事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在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必须向环保局开发监督科申请审批。
项目审批人员在收到申请后应根据项目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的程度,明确环境影响评价深度。
审批时限:一般当日办结,特殊情况三日内办结。
2、可行性研究阶段(1)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适用于对环境基本无影响或对环境有一定影响,但有较成熟污染防治措施的小型和部分中型建设项目,一般由建设单位自己填报。
有一定难度应委托持环评证书单位填写。
对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批,不召开审查会直接批复。
审批时限:a、环境影响报告表,3个工作日内办理,尽量做到当天办结。
b、环境影响报告表附影响分析,5个工作日内办理。
办文条件:a、环境影响报告表或附环境影响分析b、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c、主管部门及当地环保部门审查意见d、项目污染物产生明细及防治措施(2)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适用于对环境有较大影响的中型项目和大型建设项目,必须由持有环评证书的单位编制,以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按报告书审批程序办理。
A、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的批复评价大纲批复可根据项目工作深度分为复函(不召开审查会)和审查批复,环评大纲审查会可请业务对口专家主持,但专家人数要限制。
审批时限:a、复函在相关文件齐备后,5个工作日办理。
b、审查批复在评审会后按要求备齐相关文件后,5个工作日办理。
办文条件:a、报批的环评大纲b、环评大纲的请批报告c、项目建议书及批准文件d、专家组评审意见 B、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境影响报告书完成后报环保局审查,报告书必须经专家审查后才能批复。
审批时限:接到报告书及相关文件齐备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文条件:a、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经专家审查并修改后)b、当地环保部门预审意见c、报告书请批报告d、专家组评审意见e、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f、污染物防治方案3、设计、试运行和竣工验收阶段(1)环保设计专项审查污染物防治方案完成后必须经环保局审查备案,根据《环境工程设计证书管理办法》规定污染物防治方案必须由持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证书单位编制,否则不予受理。
项目环境保护流程图

项目环境保护流程图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增长,各种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也不断增加。
然而,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往往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和破坏。
为了保护环境、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以及实现可持续发展,项目环境保护流程图应运而生。
该流程图旨在规范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确保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能够充分考虑环境因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保护和管理。
二、流程图内容项目环境保护流程图包括以下几个主要环节:1. 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在项目启动之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风险评估,以确定项目对环境的潜在影响和风险。
同时,还需要制定环境保护目标和措施,并编制环境管理计划。
2. 环境保护措施实施阶段项目进入实施阶段后,需要按照环境管理计划的要求,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这包括但不限于:建立环境监测系统、进行环境监测和数据采集、实施环境管理和修复等。
3. 环境保护效果评估阶段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需要定期对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将用于调整和改进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其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
4. 环境保护管理与监督阶段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需要进行全程管理和监督。
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应负责监督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环境问题。
三、流程图示例(以下为示例,仅供参考)1. 项目前期准备阶段1.1 进行环境影响评价1.2 进行环境风险评估1.3 制定环境保护目标和措施1.4 编制环境管理计划2. 环境保护措施实施阶段2.1 建立环境监测系统2.2 进行环境监测和数据采集2.3 实施环境管理和修复2.4 定期组织环境培训和宣传活动3. 环境保护效果评估阶段3.1 定期评估环境保护措施的效果3.2 分析评估结果3.3 调整和改进环境保护措施4. 环境保护管理与监督阶段4.1 设立环境保护责任部门和人员4.2 监督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4.3 及时采取措施解决环境问题4.4 定期报告环境保护工作发展四、总结项目环境保护流程图是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和规范,通过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措施,确保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能够充分保护环境、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并实现可持续发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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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规范公司各类生产经营活动的环境行为,控制各类环境因素,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保护生态环境,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各类生产经营活动的环境保护和控制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3.1 环境
本程序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3.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
本程序所称环境保护“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及防止生态破坏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3.3 环境影响评价
本程序所称环境影响评价简称环评,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 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的程序与要求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的程序与要求1. 简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建设日益增多。
为了保护环境,确保建设项目的可持续发展,进行环境保护审批是必不可少的程序。
本文将介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的程序与要求。
2. 环境保护审批的程序2.1 申请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介绍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与风险评估环境保护措施与计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相关文件2.2 审查建设项目的合规性: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环境保护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其他关联因素,如社会经济影响等2.3 公示与听证审查通过后,管理部门将对审批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的主要目的是让公众了解项目的环境影响及相关保护措施,并接受公众的意见和反馈。
同时,对于可能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项目,还可以进行听证会,听取公众和相关利益方的意见。
2.4 审批批准:项目符合环保要求,可以进行建设批复整改:对项目的环保措施和计划提出改进要求,需要申请者进行整改后重新申请拒绝:申请项目无法符合环保要求,不能进行建设3. 环境保护审批的要求3.1 合规性要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符合性环境保护设施的规划与布局符合性生态保护要求的履行与保障3.2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要求项目的基本情况介绍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评估环境保护措施和计划环境监测与评估方法环境风险评估和应对措施3.3 公众参与的要求公示期限不少于30天,公示范围涵盖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对于可能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项目,应当开展听证会或召开公众参与会议,并听取公众和相关利益方的意见和建议4. 结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的程序与要求是确保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能够符合环保要求的重要环节。
申请者需要了解相关要求并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批。
同时,公众的参与也是环境保护的重要保障,管理部门应充分尊重公众权益,为公众提供参与机会,从而保障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1.目的为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新污染,加快现有污染的治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职能部门对进区的所有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包括涉外项目(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
3.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目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4.职责4.1招商局在外资引进项目报批时,配合市环保局做好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4.2经发局在内资引进项目报批时,配合市环保局做好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
5.程序内容5.1建设项目:指在开发区内的一切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包括涉外项目(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建设项目),主要指工业、科研、市政、仓储等。
5.2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在开发区范围内的工业、科研、市政、仓储等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方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在项目建议书至建设竣工投产过程中,建设单位及有关职能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办理审批手续。
5.3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时,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控制源头、综合治理和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
5.4项目建议书阶段或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环境管理5.4.1制定和调整总体规划时,建设局应配合市规划局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和开发区开发、建设过程中环境管理的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功能区和建设布局。
5.4.2经济发展局、招商局在引进内、外资项目时,优先引进无环境影响或较小环境影响的项目,要求其及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市规划局为建设项目出具规划设计条件时,应充分考虑开发区功能区规划和建设布局,合理选择建设项目的地块。
5.4.3在建设项目审批阶段,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由投资者在明确投资意向后,向市环保局提交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概况报告,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申报手续。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程序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程序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监督建设项目认真履行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行政务公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程序。
一、建设项目试生产的申请和批复1、申请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和需配套的环保设施完工后,建设项目需要试生产的,建设单位须向市环境保护局综合管理办公室项目验收股提出试生产申请,填写《建设项目试生产申请表》(附件1),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以备现场检查(附件2)。
2、现场检查和批复市环境保护局应自接到试生产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试生产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具备试生产条件的,市环境保护局批复同意该项目试生产;不具备试生产条件的不予同意并说明理由。
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建设项目建成投产或试生产(自试生产3个月内)阶段,建设单位须向环境保护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填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
对试生产3个月确不具备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试生产的3个月内,向市环境保护局提出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延期验收申请,说明延期验收的理由及拟进行验收的时间。
经批准后建设单位方可继续进行试生产。
试生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1、申请建设单位须向市行政审批中心环保窗口提交验收申请,环保窗口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受理申请需提交的材料(申请验收材料清单)。
2、受理建设单位向环保窗口提交验收材料。
材料符合要求的,建设单位填写正式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环保窗口向建设单位出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受理单》;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环保窗口向建设单位出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不予受理单》,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三、验收1、行政审批中心环保窗口将受理的建设单位的验收材料转交项目验收股。
项目验收股应自行政审批中心环保窗口受理建设单位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验收。
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管理程序

2000万吨/年重油加工项目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管理程序文件编号:HSE-PR-0006目录1目的 (1)2范围 (1)3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4职责 (1)4.1HSE管理部 (1)4.2设计管理部 (1)4.3工程管理部 (2)4.4综合管理部 (2)4.5计划控制部 (2)4.6商务部 (2)4.7质量管理部 (2)4.8PMT (2)4.9监理单位 (3)4.10施工承包商 (3)4.11废弃物处置承包商 (3)5指导 (3)5.1基本要求 (3)5.2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 (4)5.3环境因素识别评价 (5)5.4环境监测 (5)5.5“三废”处理 (6)5.6海上作业环境保护 (7)5.7泄漏处理 (7)5.8噪音控制 (7)5.9放射性污染防治 (8)HSE-PR-0006 Rev0 环境管理程序5.10清洁生产 (8)5.11环境应急 (9)6参考文件 (9)7附件 (9)附件1: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100)1目的为规范石化工程建设期环境保护,控制环境污染风险,明确环境保护的管理范围、职责和要求, 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石化项目各部门、单位及施工承包商。
3定义HSE职业卫生、安全、环境保护。
PMT :项目管理团队。
HAZOP :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
4职责4.1HSE管理部4.1.1是环境保护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与修订环境保护管理程序。
4.1.2负责监督项目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落实。
4.1.3负责组织对环境污染的监测工作,监督“三废”治理和噪声防治等措施落实,提出环保达标指标,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1.4监督项目建设中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控制措施的落实。
4.1.5负责组织对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及上报工作,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处理或提出处理意见。
建设项目各建设阶段的环保管理办理程序

建设项目各建设阶段的环保管理办理程序第一篇:建设项目各建设阶段的环保管理办理程序建设项目各建设阶段的环保管理办理程序一、项目建设书阶段——提出环保初步意见项目建设单位向环保审批部门报告项目的基本情况并提供初步资料。
环保部门要到现场查看,书面答复项目建设单位,提出是否同意该项目上报立项的环保意见。
该意见纳入上报的项目建议书文件。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批报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表1,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单位向环保审批部门报批环评,环保审批部门提出批复意见。
2,在项目进入可行性研究阶段时,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报告项目情况,提供初步资料(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资料、环保方案初步资料等),并征询环保审批部门有关该项目的环保管理、环评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3,对须报批环评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委托具有资格的评价单位编写环评。
其中须编写报告书的,应该委托评价单位根据环保部门的基本要求及有关规范要求编写环评大纲,报经环保审批部门确认。
须填写报登记的项目,由建设单位直接填写。
三、项目设计阶段——报审环境保护方案1,对在环评书或报告表批复时规定的应在设计阶段报审环保方案的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设计的基础上编写环保方案,报环保审批部门审核。
2,环境保护方案主要内容(1)污染物产生量、治理方案、治理效果、排放浓度、排放量、须达到排放标准、排放总量、排污方式等;污染物产生量大、难治理的项目,要说明采用清洁生产工艺情况及治理方案的可行性、可靠性;原有污染问题未解决的项目,要说明一并治理的措施情况。
(2)施工期环保措施(3)经环评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项目,须有专项防止生态破坏的环保措施。
经环评对可能造成明显水土流失的项目,须落实水土保持方案。
(4)绿化措施(5)环境监测计划和管理措施(6)环保投资(7)说明是否符合报告书、报告表批复要求四、项目施工阶段环保部门负责对项目施工期的环保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根据环保批复,在施工期需要设立专门的环保监督管理程序的,应按计划要求实施监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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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86)国环字第00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工业、能源、交通、机场、水利、农业、林业、商业、卫生、文教、科研、旅游、市政等对环境有影响的一切建设项目,在项目建议书至建设竣工投产过程中,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必须依各自职责按以下程序开展环境保
护工作,办理审批手续。
一、建设项目指一切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包括涉外项目(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建设项目)。
二、国家环保局负责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招告书(表)的审批:
1.跨越省、自治区、直辖市界区的建设项目;
2.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如核设施,绝密工程等);
3.特大型的建设项目(报国务院审批),即总投资限额2亿元以上,由国家计委批准,或计划任务书由国家计委报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
4.由省级环境保护部门提交上报,对环境问题有争议的建设项目。
三、建设项目五个主要阶段的环境管理及程序
(一)项目建议书阶段或预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环境管理。
1.建设单位结合选址,对建设项目组成投产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简要说明(或环境影响初步分析);
2.环保部门参加厂址现场踏勘;
3.省级环境保护部门签署意见,纳入项目建议书做为立项依据。
(二)可行性研究(设计任务书)阶段的环境管理
1.国家环保局及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计委及有关部门立项批复,督促建设单位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查制度;
2.建设单位征求国家环保局意见,确定作报告书或报告表。
委托持甲级评价证书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评价大纲(环评实施方案);
3.建设单位向国家环保局申报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环评实施方案),抄送行业主管部门,同时附立项文件及环评经
费概算,国家环保局根据情况确定审查方式(组织专家评审会,专家现场考察及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提出审查意见;
4.根据国家环保局对“大纲”审查的意见和要求(主要包括评价范围,选用的标准,确定的保护目标,环境要素的取舍和评价经费等)及确定的大纲内容,评价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开展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5.建设项目如有重大变动,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应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
6.建设单位将编制完成的“报告书(表)”,按审批权限上报主管部门的环保机构,抄报国家环保局和项目所在地省、市环保部门;
7.主管部门组织报告书(表)预审,将预审意见和修改确定的两套环评报告书报国家环保局审批。
省级环保部门应同时向国家环保局报送审查意见。
国家环保局在接到预审意见之日起,二个月内批复或签署意见。
逾期不批复或未签署意见,可视其上报方案已被确认;
8.国家环保局可委托省级环保部门审查“大纲”或审批“报告书”;
9.国家环保局参加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
(三)设计阶段的环境管理
一般建设项目按两个阶段进行设计,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对于技术上复杂而又缺乏设计经验的项目,经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可以增加技术设计阶段;为解决总体开发方案和建设部署等重大问题,有些行业,可包括总体规划设计或总体设例。
初步设计阶段的环境管理
1.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必须按照(87)国环字第00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具体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意见所确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投资概算;
2.建设单位在设计会审前向政府环保部门报送设计文件;
3.特大型(重点)建设项目按审查权限由国家环保局或由国家环保局委托省级政府环保部门参加设计审查,一般建设项目由省级政府环保部门参加设计审查。
必要时环保部门可单独审查环保篇章;
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环境管理
1.根据初步设计审查的审批意见,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在施工图中落实有关环保工程的设计及其环保投资;
2.环保部门组织监督检查;
3.建设单位报批开工报告。
批准后,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其中应包纳相应环保投资。
(四)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
1.建设单位会同施工单位做好环保工程设施的施工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等资料、文件的整理建档工作备查,以季报的形式将环保工程进度情况上报政府环保部门;
2.环保部门检查环保报批手续是否完备,环保工程是否纳入施工计划及建设进度和资金落实情况,提出意见;
3.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负责落实环保部门对施工阶段的环保要求以及施工过程中的环保措施;主要是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防止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应有的破坏;防止和减轻粉尘、噪声、震动等对周围生活居住区的污染和危害。
建设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修整和恢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环境。
(五)试生产和竣工验收阶段的环境管理
1.建设单位向主管部门和政府环保部门提交试运转申请报告;
2.经批准后,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做好试运转记录,并应由当地环保监测机构进行监测;
3.建设单位向行业主管部门和政府环保部门提交环保工程预验收申请报告,附试运转监测报告;
4.省级政府环保部门组织环保工程的预验收;
5.建设单位根据环保部门在预验收中提出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预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正式竣工验收;
6.特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国家环保局参加或委托省级政府环保部门参加正式竣工验收并办理建设项目环保工程验收合格证。
四、涉外项目管理
涉外项目除按上述程序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外,应执行国务院对外经济开放地区环境管理有关规定。
在签订项目合同时应明确当事人各方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义务和责任,执行
“三同时”制度,落实防治措施,合同中不得有违反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