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契税应资本化
契税的会计账务处理

契税的会计账务处理一、契税的账务处理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贷:银行存款二、什么是契税?契税是财产转移税种。
契税是国家在土地、房屋发生权属转移时按照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及所确定价格的一定比例向权属承受人征收的税费,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财产税。
契税税率:3%-5%的幅度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计税依据X税率计税依据:不含增值税的不动产价格三、无形资产是什么?无形资产是指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无形资产包括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专利权、商标权等,因为它们没有物质实体,而是表现为某种法定权利或技术。
但是,会计上通常将无形资产作狭义的理解,即将专利权、商标权等称为无形资产。
缴纳房产税会计分录步骤如下:房产税的会计分录分为房产税的确认与房产税的缴纳。
使用的会计科目是"税金及附加"。
房产税的确认:根据房产税的计算结果,确认企业应缴纳的房产税,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房产税房产税的缴纳:实际缴纳房产税,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房产税贷:银行存款需要注意的是,财务人员在记账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将房产税正确匹配到各月,也就是说,在编制会计分录时,"税金及附加-房产税"的金额要与当月期间进行正确的匹配,这样的账务记录才是最准确的。
如果确认房产税时,确认的金额是多个月份的金额,那么最好使用"待摊费用"科目对房产税进行分月摊销。
比如,确认的房产税归属于3个月,那么在确认房产税时,要做以下会计分录:借:待摊费用贷:应交税费-房产税。
每个月确认归属于本月房产税的金额,要做以下会计分录:借:税金及附加贷:待摊费用通过上述会计分录,将房产税在3个月内摊销完成。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练习题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练习题2018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练习题人生路上没有永远的成功,只有永远的奋斗。
下面是店铺分享的2018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练习题,欢迎大家练习!单项选择题1. 2015年3月31日,甲公司采用出包方式对某固定资产进行改良,该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1 8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已使用3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甲公司支付出包工程款48万元。
2015年8月31日,改良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预计尚可使用4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2015年度该固定资产应计提的折旧为()万元。
A.154B.90C.64D.192[答案]A[解析]2015年8月31日改良后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1 800-1 800/5×3+48=768(万元);2015年9月份到12月份应该计提折旧=768/4×4/12=64(万元);2015年1月份到3月份应计提的折旧=1 800/5/12×3=90(万元),所以2015年应计提折旧=90+64=154(万元)。
2. 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投资性房地产的是()。
A.企业将职工宿舍按市场价格出租给本企业职工B.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商品房C.企业将办公大楼整体出租给某事业单位D.公司将用于建造办公楼的土地使用权出售[答案]C[解析]选项A属于企业的固定资产;选项B属于企业的存货;选项D企业已经将资产出售,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3.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5年1月8日签订经营租赁协议,将其一栋办公楼出租给乙公司,租期5年。
2015年8月8日乙公司又将该办公楼经营租赁给丙公司,以赚取租金差价,租期3年。
则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甲公司对该办公楼应当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B.乙公司对该办公楼应当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C.丙公司对该办公楼不应当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D.乙公司对该办公楼不应当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答案]B[解析]乙公司不拥有该办公楼的所有权,不能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所以选项B错误。
购买土地缴纳的契税应记入哪项会计科目

购买土地缴纳的契税应记入哪项会计科目?是固定资产还是无形资产?
1、取得土地使用权产生的支出记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含土地价款和契税
2、支付的土地使用费(应该是土地使用税吧)记入管理费用
3、整平土地的费用和在这块地上铺水泥的费用先记入在建工程,然后在相关的资产科目中
按照面积分摊,如厂房、道路等。
4、买电线作为建造厂房等应记入在建工程,否则可以连同电池、万用表、买五金工具的费
用一起记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科目,会计上于结束开办期后一次性转入管理费用,税务上还是按照5年摊销。
5、如果作为报税或向相关政府部门报送报表,则还要填写利润表(全写零即可)。
6、厂房建设都记在建工程。
00。
房地产开发成本明细36条(太全了)

要核算开发产品的成本,必须明确开发产品成本的种类和内容。
房地产开发成本都有哪36项你造么?一、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1.政府地价及市政配套费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开发费,向政府部门交纳的大市政配套费、交纳的契税、土地使用费、耕地占用税,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
2.合作款项补偿合作方地价、合作项目建房转入分给合作方的房屋成本和相应税金等。
3.红线外市政设施费红线外道路、水、电、气、通讯等建造费、管线铺设费、接口补偿费。
4.拆迁补偿费有关地上、地下建筑物或附着物的拆迁补偿净支出,安置及动迁支出,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等。
二、开发前期准备费(前期工程费指在取得土地开发权之后、项目开发前期的水文地质勘察、测绘、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筹建、“三通一平”等前期费用。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5.勘察设计费(1 勘测丈量费:包括初勘、详勘等。
主要有:水文、地质、文物和地基勘察费,沉降观测费,日照测试费、拨地钉桩验线费、复线费、定线费、施工放线费、建筑面积丈量费等。
(2 规划设计费:规划费:方案招标费、规划设计模型制作费、方案评审费、效果图设计费、总体规划设计费。
设计费:施工图设计费、修改设计费、环境景观设计费等。
其他:可行性研究费、制图、晒图、赶图费、样品制作费等。
(3 建筑研究用房费:包括材料及施工费6.报批报建增容费(1 报批报建费:包括安检费、质检费、标底编制费、交易中心手续费、人防报建费、消防配套设施费、散装水泥集资费、白蚁防治费、墙改基金、建筑面积丈量费、路口开设费等、规划管理费、新材料基金(或墙改专项基金、教师住宅基金(或中小学教师住宅补贴费、拆迁管理费、招投标管理费等。
项目整体性报批报建费:项目报建时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交纳的报批费。
(2 增容费:包括水、电、煤气增容费7.“三通一平”费(1 临时道路:接通红线外施工用临时道路的设计、建造费用。
(2 临时用电:接通红线外施工用临时用电规划设计费、临时管线铺设、改造、迁移、临时变压器安装及拆除费用。
解读国税函[2010]220号: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
![解读国税函[2010]220号: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https://img.taocdn.com/s3/m/ecc0fad7fbb069dc5022aaea998fcc22bcd1438a.png)
解读国税函[2010]220号: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自今年初以来,全国税务机关普遍加大了对土地增值税清算稽查力度,为了进一步做好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明确了八个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收入确认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第一次对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的收入做了具体的界定:已全额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确认收入;未开具发票或未全额开具发票的,以交易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所载的售房金额及其他收益确认收入。
销售合同所载商品房面积与有关部门实际测量面积不一致,在清算前已发生补、退房款的,应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调整。
充分体现了了销售合同在确认收入中的重要性。
但国税函[2010]220号没有明确未开具发票或未全额开具发票,未签订的销售合同的如何界定收入。
笔者认为:对未全额开具发票,且未签订销售合同的,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确认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收入(即按本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年度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对未开具发票,未签订销售合同的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未开具发票,未签订销售合同但实际已投入使用的,也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确认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收入(即按本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年度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定);对未开具发票,未签订销售合同但实际未投入使用的,应不确认收入的实现(这样处理亦和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相附),待实际投入使用时再按上述办法确认收入。
另外,笔者认为:对销售合同所载商品房面积与有关部门实际测量面积不一致,在清算后发生补、退房款的,应重新计算土地增值税,多退(或抵)少补。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支付的质量保证金,其扣除项目金额的确定问题国税函[2010]220号文开先河地对未支付的质量保证金的扣除问题进行了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合同约定,扣留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开发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就质量保证金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发票的,按发票所载金额予以扣除;未开具发票的,扣留的质保金不得计算扣除。
土地增值税细则加计扣除项

土地增值税细则加计扣除项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我国土地增值税实施细则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在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的扣除。
由于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繁多,核算比较麻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特别是加计20%的扣除时,需要特别注意。
第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缴契税可计入加计扣除基数。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契税的扣除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第五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契税,应视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中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契税,应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可作为加计扣除20%的基数。
第二,装修费用能否加计扣除视情而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四条第(四)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作为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
既然规定装修费用可以计入开发成本,则应当允许土地增值税加计扣除;对于房屋的精装修部分,如果属于与房屋不可分离,一旦分离将会导致房屋结构、功能损坏的部分,应当允许土地增值税加计扣除。
但是,对于电视机、壁式空调等可以分离的部分,不得作为房地产开发成本,且不得加计扣除。
总之,凡以建筑物或构筑物为载体,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或者功能受损的装修装饰物支出,可以作为开发成本计算扣除。
上述之外的其他装修装饰费用支出,一律不得作为开发成本扣除。
第三,转让旧房准予扣除项目的加计率按每年加计5%计算。
上述国税函〔2010〕220号文件第七条规定,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
2011年4月自考国家税收真题及答案

2011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家税收试卷(课程代码00061)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下列关于税收的形式特征,描述正确的是【】A.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B.取之于民,用之于民C.强迫性、整体返还性D.财政性、调控性、监督性2.下列各项中,按税负是否转嫁分类,所得税属于【】A.流转税B.财产税C.直接税D.间接税3.根据起征点的定义,若某纳税人课税对象数额是3000元,起征点是2000元,则该纳税人的计税收入是【】A.1000元B.2000元C.3000元D.5000元4.当社会总需求大于总供给,出现总需求膨胀时,国家可采取的财政政策是【】A.紧缩性财政政策B.扩张性财政政策C.适度宽松的财政政策D.中性的财政政策5.下列选项中,提出四端九项税收原则的是【】A.亚当·斯密B.威廉·配弟C.西斯蒙第D.瓦格纳6.在税收活动中,从征税到税负的最终落实要经过若干环节,其中关键环节是【】A.税收冲剂B.税负转嫁C.税负归宿D.税负分配7.国际经济组织对各国税收水平的比较,主要使用的指标是【】A.国内生产总值税收率B.国民生产总值税收率C.企业税收负担率D.个人税收负担率8.一般来讲,从商品供给弹性与税负转嫁的关系上看,供给弹性越大,越容易发生税收负担的【】A.后转B.消转C.前转D.税收资本化9.1950年国家颁布的《全国税收实施要则》中除农业税外,全国征收的税种是【】A.22个B.18个C.14个D.10个10.某汽车制造厂将一辆资产小汽车作为奖品发给优秀职工,其成本8000元/辆,成本利润率10%,适用消费税税率3%,则其应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是【】A.1123.20元B.1230.60C.1402.06元D.1542.27元11.某外贸进出口公司2010年5月从德国进口10辆小轿车,每辆车的关税完税价格为人民币18万元,已知小轿车进口关税税率为25%,消费税税率为5%,该外贸进出口公司进口轿车应纳消费税是【】A.9.47万元B.11.25万元C.11.84 万元D.16.52万元12.下列进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单位,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是【】A.私营公司B.合作企业C.中外合资经营企业D.股份制企业13.下列支出中,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据实扣除的是【】A.诉讼费用B.业务招待费C.广告费D.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向银行借款的利息14.以下各项资源中,不属于资源税征收范围的是【】A.原油B.专门开采的天然气C.井矿盐D.洗煤15.某房地产企业转让房地产取得收入400万元,其中扣除项目金额是100万元,其应纳土地增值税是【】A.100万元B.130万元C.145万元D.165万元16.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其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加计扣除,加计扣除的比例是【】A.10%B.20%C.30%D.35%17.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A.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B.建筑面积C.使用面积D.居住面积18.我国现行房产税规定,出租房屋适用的税率是【】A.1.2%B.1.5%C.10%D.12%19.房产税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
税法(二)第七章契税【习题+

税法(二)第七章契税【习题+————————————————————————————————作者:————————————————————————————————日期:第七章契税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关于契税的表述正确的是()。
A.契税实行幅度比例税率B.契税由财产转让方缴纳C.契税属于行为税D.契税是以增值额为征税对象2、某学校将一栋闲置不用的房屋转让给临近的公司,房产价值400万元,当年学校以无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按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学校和公司各负担一半的契税B.学校在转让时不缴纳契税C.仅受让公司缴纳契税D.学校补缴土地使用权的契税,公司缴纳房屋买卖的契税3、根据契税相关规定,下列项目中不征收契税的是()。
A.以实物交换房屋B.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C.企业分立中,派生方承受原企业的土地D.企业合并中,新设方承受被解散方土地,合并前各方为不同投资主体的4、根据契税现行政策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不动产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契税的计税依据B.某事业单位受让一企业,将一处房产转让用于办公,应缴纳契税C.已购公有住房经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成为完全产权住房的,应征土地权属转移的契税D.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征收契税5、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单独计价的,应该按照()计征契税。
A.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B.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C.固定的3%的税率D.固定的5%的税率6、土地使用权、房屋的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核定。
A.市场价格B.评估价格C.重置成本D.转让受益7、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某企业闲置的房产。
合同上注明土地使用权价款1500万元,厂房和附着物共计价款802万元。
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应缴纳契税( )万元。
(当地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契税税率为3%)A.45B.45.06C.69D.69.068、甲某是一家个人独资企业的业主,2010年3月以200万元的价格购入A公司一处房屋作为办公场所,并将其价值60万元的自有房屋投入企业作为经营场所;为节省运输费用,甲某将自有价值1 60万元的仓库与另一企业价值200万元的仓库互换,由甲某向该企业支付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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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契税应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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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某公司因扩大生产规模,2010年1月购买土地使用权支付价款3850万元,准备建造厂房,取得两张票据,一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票据(土地管理专用):征地管理费34万元、耕地开垦费182万元,合计216万元;二是土地出让收入专用票据:土地出让价款3634万元,加盖××县国有土地收入财务专用章。
并已按3850万元的4%缴纳契税154万元。
该公司的账务处理是(金额单位为万元):
借:在建工程——土地出让费3850
贷:应付账款——××县财政局(土地赔偿专户)3850
借:管理费用154
贷:银行存款154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3850
贷:在建工程——土地出让费3850
【分析】
在上述账务处理中,该公司将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契税作为收益性支出计入管理费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因为《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二条规定,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显然,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契税是外购无形资产成本的组成部分,所以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契税应该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无形资产价值。
支付征地管理费34万元、耕地开垦费182万元、土地出让价款3634万元、契税154万元时,均可直接在无形资产账户归集,而不必通过在建工程账户过渡: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4004
贷:银行存款4004
在购买的土地上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如何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给出了答案,即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但改变土地使用权用途,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应当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
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企业取得土地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依据该规定,该公司在购买的土地上自行开发建造厂房,应该将土地使用权和开发建造的厂房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进行会计核算,土地使用权价值摊销和固定资产折旧也应该分开计算。
举例说明如下:
2010年1月1日,某股份有限公司购入一块土地的使用权,支付土地出让金及契税为2000万元。
公司在地上自行建造生产车间,领用工程物资3000万元和原材料1000万元,应负担职工工资1800万元,用银行存款支付其他费用2030万元。
该工程已经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土地使用权证书中所注明的使用年限为50年,厂房使用年限为25年,采用直线法摊销和计提折旧。
假设不考虑净残值和其他相关税费,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
1.支付土地出让金及契税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2000
贷:银行存款2000
2.自行建造厂房
借:在建工程8000
贷:工程物资3000
原材料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70
应付职工薪酬1800
银行存款2030
3.完工并达到预定可用状态
借:固定资产8000
贷:在建工程8000
4.每年摊销和折旧
借:管理费用40
制造费用320
贷:累计摊销40
累计折旧320
土地使用权的税务处理,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和房产税。
从企业所得税处理看,一般情况下,土地使用权的初始计量与计税基础是一致的,均以实际成本计量,不存在纳税调整问题。
但如果是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或企业合并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会计成本与计税基础可能不同,则存在纳税调整问题。
因为会计与税法规定的摊销年限均为土地使用权证书中所注明的使用年限,所以土地使用权后续计量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是一致的,申报企业所得税时不需要做纳税调整。
但厂房会计折旧年限与税务折旧年限可能不一致,如果厂房会计折旧年限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则每一纳税年度的折旧差异应当做纳税调整。
从房产税角度看,因为计算房产税的原价以固定资产账簿记载的房屋原价为依据,而新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对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方法不同。
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房产原价中不包括土地使用权价值,可直接以会计核算的房产原价作为计算房产税依据;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其房产原价包括土地使用权价值,改按新企业会计准则后,可将土地使用权价值从原房产原价中分离,单独作为无形资产核算,以减轻应纳房产税的税收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