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各环节税收计算

房地产开发各环节税收计算
房地产开发各环节税收计算

开工.凯宾上院开发各环节税收

一、取得土地环节

1.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2011年1月起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至完工销售前每年应缴纳土地使用税:24884㎡×12/㎡=298,608.00元。

2.印花税(土地出让合同A地块):24884m500/ ㎡×0.05%=6,221.00元。

3.契税

1)国有土地使用权A地块出让:

24884㎡×500/ ㎡×4%=497,680.00元

2)拆迁补偿、安置费:

110,000,000×24884㎡/40543㎡×4%=2,700,720.00

3)城市建设配套费:

(71465+5906)㎡×30/㎡×4%=92,845.20元

二、设计施工环节

1、印花税:房地产开发阶段需要缴纳印花税的主要包括采购甲供材料、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等合同。

1)甲供材料:购销金额×0.03%

2)建设工程勘察合同:165,256.10×0.05%=82.63元

3)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华美):2,875,000×0.05%=1,437.50元

4)景观设计合同:170,000.00×0.05%=85.00元

……

2.印花税(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税率):

1)营销中心装修合同;×0.03%=

2)建筑施工合同基坑支护(一期):1,120,000×0.03%=336元

3) 建筑施工合同基坑支护(二期): ×0.03%=元

4) 建筑施工合同土石方工程(一期):800,000.00×0.03%=240元

建筑施工合同土石方工程(二期)

5)建安合同(泸州七建司一期及地下车库)

99,000,000×0.03%=2,970.00元

6)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合同:(预付10万,一期120万,二期70万)

(100,000.00+1,200,000.00+700,000.00)×0.03%=600.00元

7)其他如供电、燃气、通讯线路安装、电视等,均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税率

……

3.印花税(借款合同):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

借款金额×0.05%

4 .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按收取的保险费收入金额×0.1%

三、房产销售环节

1.营业税及附加(销售不动产):24,510,750.00

1)营业税=预售收入×5%:

445,650,000.00×5%=22,282,500.00

2)城建税附加=营业税×5%:

22,282,500.00×5%=1,114,125.00

3)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

22,282,500.00×3%=668,475.00

4)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2%:

22,282,500.00×2%=445,650.00

2.土地增值税(预交) :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

1)普通住宅预征交: 普通住宅预售收入×1.5%:

2)非普通住宅预交: 非普通住宅预售收入×2.5%

3)商用房预交: 商用房预售收入×3.5%

3.企业所得税(未完工开发产品)预交5%:

(当期会计利润+预售收入×5%-预交的土地增值税-应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25%

4.印花税:对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1)商品房销售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0.05%=

2)权利、许可证照(土地使用证、房产证):5元/本

4)商品购销合同

购销合同金额×0.03%

四、竣工交房环节

1.企业所得税(完工开发产品):应纳税所得额×25%-已预交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25%-已预交企业所得税

2.土地增值税(清算);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

1)扣除项目包括: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加计扣除):

可按(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20%的扣除。

扣除项目金额=建造成本+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额+有关税金

=建造成本+10%建造成本+20%建造成本+5.5%销售收入税额

=1.3建造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

2)计算公式:

增值额=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款=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3)税率:

土地增值税税率表

级次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比例税率速算扣除率

1 50%(含)以下30% 0

2 50%以上~100%(含) 40% 5%

3 100%以上~200%(含)50% 15%

4 200%以上 60%35%

4)税收优惠: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项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

3、房产税:

1)自用房产(含地下车库)房产税:(房产原值+地价)×(1-30%)×1.2%

2)出租(含地下车库)房产:租金×12%

3)地下车库:

俗话说得好:“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知恩图报,是做人的良知;忘恩负义,被人们所不齿。

何谓恩情?恩情即施惠人给受惠人的好处,恩惠情谊。恩情言其大,有“养育之恩”、“救命之恩”;恩情言其小,有“滴水之恩”、“帮扶之恩”……大恩大德,人们会没齿不忘,刻骨铭心;小的恩惠,我们同样会念念不忘,记挂在心。

恩情,难以用确切的言辞来表述,只能用心灵去感受,用行动去报答。

恩情,就是当你身处困境时,有人愿意帮你的那份情;恩情,就是当你失意落魄时,有人不离不弃的那份情;恩情,就是当你遇事有难时,有人无私帮助你的那份情。

做人千万不能忘恩,忘了恩,就负了义;忘了恩,就负了人;忘了恩,就没有了良心!

何谓真情?真情,就是寒冷时的一把火,让人感觉暖意融融;真情,就是严冬里的一轮暖阳,它的光和热都洒在了你的身上;真情,就是黑暗中的一盏灯,照亮了你前行的方向;真情就是一眼清泉,滋润着每个人的心田,让我们精神旺盛,生命茁壮!

真情,就是一首动听的歌曲,它能将你的烦恼驱赶;真情,就是一个灿烂的微笑,它能让你心花怒放;真情,就是一场及时雨,它能让你干涸的心灵滋润舒畅!

真情,是无私的奉献;真情,是真诚的情谊;真情,是纯洁的爱心。做人,真情不可少,感恩最重要。一颗感恩的心,人人都需要;有了感恩的心,彼此都温暖;捧出感恩的心,个个皆欢笑。

恩情很贵,真心难得,真情莫伤。伤了真情,就伤了真心,伤了真心,就伤了好人,伤了好人,就落下了悔恨。

恩情最怕忘,真情最怕伤!

母亲的恩情不能忘,生我九死一生,养我含辛茹苦,襁褓中奶我喂我,怀抱中亲我宠我,双手中托我举我,出门时想我盼我,病痛中怜我惜我。

父母的真情不能伤。自古以来,父母千万倍的付出,难以换回子女百分之一的回报。父母一生真情付出,他们用心血和汗水滋养我们成长、成熟和成功,谁如果伤害了父母的真心真情,谁将悔恨终生!

老师的恩情不可忘,老师的真情不可伤。为人之师,尽心尽力,小小三尺讲台,乃育人之天地;看那满头银发,皆是岁月里积聚。绞尽脑汁,为让学生们多获取些知识;千方百计,为的是让自己问心无愧,良心得到慰藉。

朋友的恩情不可忘,朋友的真情不可伤。真正的朋友,总能想你所想,急你所急;真正的朋友,总是雪中为你送炭,风雨中为你遮风挡雨。当你遇有不顺时,他总是无私的帮助你,热情的鼓励你,真心的支持你,关键时候能够舍己为你!我们怎能忘记好朋友的恩德?我们怎能伤害好朋友的纯真情谊?

恩情,不分轻与重。养育之恩,指点之恩,滴水之恩,所有的恩,都是不容忘记的恩!

真情,不分淡与浓。父母真情,恩师真情,朋友真情,所有的真情,都是不容伤害的情!

人生在世鸣警钟,为人行事要记清:恩情无关大与小,真情不在富与穷。忘啥不能忘恩情,伤啥不能伤真情!

房地产企业税收分析

房地产企业税收分析 一:房地产行业涉税及避税概述 (一)房地产企业涉及税种较多,其中营业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对企业的现金流出量产生较大影响。 1、在销售环节营业税政策:预售房产时,应按预收款的5%缴纳营业税及城建税、教育附加税费。 2、企业所得税政策:有两种方式缴纳所得税 (1)查账征收方式:其中,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即预售房产时缴纳所得税的办法)。(开发项目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区和郊区的,不得低于15%;开发项目位于地及地级市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0%。) (2) 核定征收方式:石家庄的房地产企业按预收款的13%缴纳所得税。 分析:根据贵单位的情况,初步判断应采用查账征收方式较为有利。 目前房地产企业在利用税收政策进行合理、合法进行税收筹划时,首先判断开发项目是否存在若干可筹划前提或特殊状况方可进行,否则硬性筹划得不偿失,致使企业存在重大纳税风险。例如,销售精装房时,通过分解销售收入达到减税的目的。但该筹划限制条件较多,需针对具体情况谨慎使用。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偷逃应税收入通常采用的手段: 1、化整为零,肢解收入或者将收入挂往来帐。 2、收取价款,不作收入;开具发票,不作收入,甚至在检查中隐匿部

分发票存根,逃避追查。采取“体外循环法”,将预收的售房款收入放在其他公司银行账户上或不按规定向购房人开具发票,隐瞒收入;或者将部分收入核算混入其他往来账户偷逃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预收房款等挂在往来账面上,使缴纳的税款变成往来流动资金,偷逃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不按规定开具发票,以收款收据、白条代替发票,收取价款不作收入;发票、收款收据混开,少计部分收入;如:开具“大头小尾”发票等以达到偷逃税款目的。 4、不合理定价,减少收入。采取各种方式降低售房金额,减少收入,如采取降低售房价格,加大其他规费的方法,调节收入。 5、变通权责发生制,分期收款,应作而不作收入。如:房地产企业分期收款销售房产时,在实际收到价款才作收入,延迟反映或不反映收入。 6、其他业务收入部分或全部不入帐。房地产开发企业除主营业务以外如售后服务、材料物资销售业务、房产出租业务,这些业务零星、金额不大,企业往往不如实入帐、计算缴纳税款。 7、代收代垫款项,入帐不上税,或者不入帐。 8、在预售楼盘时故意延迟缴纳税款。不按合同约定时间确认收入,拖延缴纳企业所得税。 9、由于资金紧张,在年度内随意调整税款申报数额,通常做法是年初、年中减少申报数额,年末全部缴清,甚至少报税款或逃避纳税。 10、将更名、拖交房款押金、罚息收入、没收违约保证金、定金等收入记入营业外收入或往来账户,未记入应税营业额一并申报纳税。有的将包销代销商品房手续费支出直接从售楼款收入中抵减,以从销售代理商处收取的

房地产公司各环节税收筹划

房地产项目公司各环节税收筹划要点 1、项目设立阶段 1、项目公司组织形式的筹划 2、合作项目合作方式的筹划 3、土地取得涉及税种及要点 2、项目设计建造阶段 1、项目分期及户型选择的筹划 2、各项成本的归集与控制及合同的订立执行 3、涉及税种及关注要点 三、项目销售阶段 1、销售合同订立的筹划 2、涉及税种及关注要点 四、项目竣工结算阶段 1、工程结算的筹划 2、涉及税种及关注要点 五、项目清算阶段 1、土地增值税清算 2、企业所得税清算 房地产项目公司按照各阶段经营管理的内容,对其流程大致可以划分为:项目设立与项目公司组建;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房地产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和审批;项目工程的施工管理;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开始销售管理;项目工程竣工;项目公司清算。这七个阶段包括了房地产项目从投资决策、设计施工、销售、竣工结算和清算整个过程的内在事物发展规律和对公司的组织制度的阐述。现结合房地产项目各开发阶段的特点在以下五个节点对房地产业纳税筹划进行分析。 一、项目设立阶段 1、项目公司组织形式的筹划 房地产企业在选定的投资区域建立项目公司时,首先要进行税务筹划的问题就是内部组织形式的选择。是选择母子公司的形式还是总分机构的形式,需要企业进行比较,因为企业一旦通过工商注册成立,很多问题就是与生俱来的,无论以后各期如何筹划,也改变不了其性质。 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而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法对外

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只能由其总公司来承担。由于子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在所设地区被视为纳税人,承担纳税义务; 分公司由于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所设地区不被视为纳税人,要汇总到总公司进行纳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 号文件规定: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其计算方法为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期预缴企业所得税,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预缴,50%由总机构预缴。 企业选择组织形式时需要考虑的因素主要有: (1)我国地域间税率差异较大,但这种差异随着内外企业所得税法的统一逐渐减少,目前还是存在,如各自贸区存在差异等;对于个别地区,会有区域对企业落户实行奖励政策,或者税款返还政策。这些对企业所得税有优惠的地方,选择子公司还是分公司,哪种形式能给企业带来更大的税收成本的节约,也要看项目公司和总公司的具体情况而定。(2)国家或者地方针对房地产企业的优惠政策较少,若没有优惠政策和税率,需要考虑分支机构的盈亏能力,如果是长期亏损,分公司形式能减少盈利的总公司和盈利的其他分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节约了税收成本。若是短期亏损,子公司的组织形式更适合企业在当地的发展。(3)对于法律责任而言,由于分公司无独立法人资格,在出现债务或者法律纠纷时,会对总公司影响程度较大,而子公司可以以其出资额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在公司长期亏损的情况下,运用分公司的组织形式能更好的降低集团的税收成本。但成立公司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利润,如果公司长期亏损则在剧烈的市场竞争下存在的可能性也很小,所以如果是暂时的亏损,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在公司经营的很多问题上会具有更大的优势。2、合作项目合作模式的筹划 房地产公司最基础也是最初始的业务就是获取土地,不同的取得土地方式决定了房地产运营的两大关键点:一是主体问题,也就是运作平台问题,运作平台是利益平台,也是涉税平台和风险平台;二是土地交易本质问题,土地交易本质决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同土地提供方的利益分割和涉税纠纷。 目前国内获得土地的市场分为两个,一是土地交易一级市场,此市场由政府垄断,土地交易的主要形式为招、牌、挂。二是土地交易二级市场,土地交易的主要形式为企业之间土地使用权转让。 目前国内房地产交易有多种操作模式,根据不同土地的交易形式我

财务管理计算公式

财务管理计算公式汇总 一、 货币时间价值的计算 1、 单利终值和现值 单利终值的计算公式为:单利终值=本金×(1+利率×期数) 即:F = P ×(1+i ×t ) 单利现值的计算公式为: 单利现值= 期数 利率单利终值 ?+1 即 P= t i F ?+1 2、复利终值和现值 复利终值的计算公式为:复利终值=期数 利率) (现值+?1 即F=t i P )(+?1或F=P ×(F/P ,i ,n ) 复利现值的计算公式为:复利现值=期数 利率) (终值 +1 即P=n i F ) (+1或P=F ×(P/F ,i ,n ) 3、年金终值和现值 (1)普通年金终值的计算公式:F=i A n 1 i 1(-+?)或F=A ×(F/A ,i ,n ) 即:普通年金终值=年金×年金终值系数 普通年金现值的计算公式:P=i A n -+-?) i 1(1或P=A ×(P/A ,i ,n ) 即:普通年金现值=年金×年金现值系数 (2)即付年金终值的计算公式:F= [ ]11 i 1(1 --+?+i A n ) 或F=A ×[(F/A ,i ,n+1)-1] 即付年金现值的计算公式:P= [ ]1i 1(1) 1(++-?+-i A n ) 或P=A ×[(P/A ,i ,n-1)+1] 系数之间的联系:即付年金现值系数与普通年金终值系数相比,期数加1,系数减1; 即付年金终值系数与普通年金现值系数相比,期数减1,系数加1。 复利终值系数与复利现值系数互为倒数; 年金终值系数与偿债基金系数互为倒数。 二、 债券发行价格 债券发行价格=∑=+?++n t t n 111(市场利率) (票面利率 债券面额市场利率)债券面额 即:债券发行价格=债券面额×复利现值系数+债券面额×票面利率×年金现值系数 =债券面额×(P/F ,i ,n )+债券面额×票面利率×(P/A ,i ,n ) 三、资金成本的计算 资金成本通常用相对数表示,即资金成本率,其计算公式为: 资金成本率= 100%?资金使用费 筹资总额-筹资费用 = 100%?资金使用费筹资净额 1、 个别资金成本的计算 银行借款资金成本率100%?=??借款利息(1-所得税率) 借款总额(1-筹资费用率) 100%?=?借款利率(1-所得税率) 1-筹资费用率 长期债券资金成本率筹资费用率) (债券筹资总额所得税税率) (票面利率债券面值总额-?-??=11 优先股资金成本率100%= ??优先股年股利额 优先股总额(1-筹资费用率) 普通股资金成本率普通股股利年增长率1筹资费用率) (普通股市价股利额 普通股预期最近一年年+?-?= %001

最新几何图形计算公式汇总

小学数学图形计算公式 (C :周长 S :面积 a :边长、长 、底、上底、棱长 b: 宽 、下底 h: 高 d :直径 r :半径 V:体积 ) 1、长方形周长=(长+宽)×2 C=2(a+b) 长方形面积=长×宽 S=ab 2、正方形周长=边长×4 C = 4a 正方形面积=边长×边长 S = a×a = a 2 3、平行四边形面积=底×高 s=ah 4、三角形面积=底×高÷2 s=ah÷2 三角形高=面积 ×2÷底 h = 2s ÷a 三角形底=面积 ×2÷高 5、梯形面积=(上底+下底)×高÷2 s=(a+b)× h÷2 6、圆的周长=直径×圆周率=2×圆周率×半径 C=лd=2лr d=C π r=C 2π 圆的面积=半径×半径×圆周率 S = πr 2 环形的面积=外圆的面积-内圆的面积 S 环=π(R 2-r 2) 7、长方体的棱长总和 = 长×4 + 宽×4 + 高×4 =(长 + 宽 + 高)×4 长方体表面积=(长×宽+长×高+宽×高)×2 S = 2( ab + ah + bh ) 长方体体积=长×宽×高 = 底面积×高 V=abh = sh 8、正方体的棱长总和=棱长×12 正方体表面积=棱长×棱长×6 S 表 = a×a×6 = 6a 2 正方体体积=棱长×棱长×棱长=底面积×高 V = a×a×a = a 3 = sh 9、圆柱的侧面积=底面周长×高 s 侧=ch=πdh=2πrh 圆柱表面积=侧面积+底面积×2 s 表=s 侧+s 底×2 圆柱体积=底面积×高 V 柱 = sh =πr 2h 10、圆锥体体积=底面积×高×13 V 锥 = 13 sh = 1 3 πr 2h 小学数学图形计算公式 (C :周长 S :面积 a :边长、长 、底、上底、棱长 b: 宽 、下底 h: 高 d :直径 r :半径 V:体积 ) 1、长方形周长=(长+宽)×2 C=2(a+b) 长方形面积=长×宽 S=ab 2、正方形周长=边长×4 C = 4a 正方形面积=边长×边长 S = a×a = a 2 3、平行四边形面积=底×高 s=ah 4、三角形面积=底×高÷2 s=ah÷2 三角形高=面积 ×2÷底 h = 2s ÷a 三角形底=面积 ×2÷高 5、梯形面积=(上底+下底)×高÷2 s=(a+b)× h÷2 6、圆的周长=直径×圆周率=2×圆周率×半径 C=лd=2лr d=C π r=C 2π 圆的面积=半径×半径×圆周率 S = πr 2 环形的面积=外圆的面积-内圆的面积 S 环=π(R 2-r 2) 7、长方体的棱长总和 = 长×4 + 宽×4 + 高×4 =(长 + 宽 + 高)×4 长方体表面积=(长×宽+长×高+宽×高)×2 S = 2( ab + ah + bh ) 长方体体积=长×宽×高 = 底面积×高 V=abh = sh 8、正方体的棱长总和=棱长×12 正方体表面积=棱长×棱长×6 S 表 = a×a×6 = 6a 2 正方体体积=棱长×棱长×棱长=底面积×高 V = a×a×a = a 3 = sh 9、圆柱的侧面积=底面周长×高 s 侧=ch=πdh=2πrh 圆柱表面积=侧面积+底面积×2 s 表=s 侧+s 底×2 圆柱体积=底面积×高 V 柱 = sh =πr 2h 10、圆锥体体积=底面积×高×13 V 锥 = 13 sh = 1 3 πr 2h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考试理论试题 一选择题(40分,每一题1分) 1.下面选项是对信息的实质的理解和说明,其中错误的选项是________. A. 信息就是计算机的处理对象 B. 信息就是关于事物运动的状态和规律的知识 C. 信息就是信息,既不是物质,也不是能量 D. 信息就是人类同外部世界进行交换的内容的名称 2. 信息技术在教学中常用作获取学习资源的工具,人们常说,"因特网是知识的海洋".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缴纳的税费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缴纳的税费 一、营业税 (一)、应税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营业税应税劳务时主要涉及以下两个方面: 1、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土地租赁,不按本税目征税。 2、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 (1)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 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是指有偿转让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所有权的行为。以转让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方式销售建筑物,视同销售建筑物。 (2)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 ①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是指有偿转让其他土地附着物的所有权的行为。 ②其他土地附着物,是指建筑物或构筑物以外的其他附着于土地的不动产。 ③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 ④在销售不动产时连同不动产所占土地的使用权一并转让的行为,比照销售不动产征税。 ⑤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但转让该项股权,应按本税目征税。 ⑥不动产租赁,不按本税目征税。 (二)涉及税种 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涉及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以及契税等。 1、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计税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 (1)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2)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其营业额比照《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确定。对个人无偿赠送不动产的行为,不应视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3)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 纳税人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下列顺序核定其营业额: ①按纳税人当月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②按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③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 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上列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确定。 2、其他具体规定如下: (1)根据《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开发企业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京地税营[1996]592号)规定,在合同期内房产企业将房产交给包销商承销,包销商是代理房产开发企业进行销售,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或者价差应按“服务业―代理业”征收营业税;在合同期满后,房屋未售出,由包销商进行收购,其实质是房产开发企业将房屋销售给包销商,对房产开发企业应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包销商将房产再次销售,对包销商也应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2)对合作建房行为应如何征收营业税 根据《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

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环节涉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环节涉税 一、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获取土地使用权是房地产开发的第一步。在此阶段涉及的主要纳税税种为契税(承受方缴纳的税款)、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占用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或3年内曾种植农作物的土地需纳税)。呼地税发(2008)16号。 契税的税率为3%,计税依据为土地使用权出售成交价格。如购买土地时支付土地出让金为5000万元,需要缴纳契税=5000万元*3%=150万元;自签订土地使用权属转移合同之日起10日内缴纳。 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需缴纳印花税,按签订合同的总金额的0.5‰计算印花税。5000万*0.5‰=2.5万元;另土地证贴印花税票5元。 二、开发建设阶段主要涉及纳税税种为土地使用税(财税[2006]56号)、印花税。 土地使用税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单位面积的纳税额按土地等级级别差别计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如购买30000平方米土地,在开发未销售前需缴纳土地使用税=30000*12元/平方米(二级地)=36万元;实现部分销售的时按其占用的建筑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计征土地使用税。 此阶段涉及各种合同的签订都需缴纳印花税:有采购合同、广告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测绘合同等。 三、销售阶段主要涉及纳税税种为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为营业额(包括代收代付的各项费用,如定金、天

然气、有线电视安装费,办理产权费用,但代收的维修基金免征营业税)内地税发(2005)36号,国税发(2004)69号;按5%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 按营业税税额的7%缴纳城建税、营业税税额的3%缴纳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税额的2%缴纳地方教育费附加;按营业额的0.1%缴纳水利建设基金(内政发[2007]92号)。 土地增值税实行预征,按不同的销售单价实行不同的预征比率 企业将房屋用于职工福利、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应视同销售,需缴纳相关税费; 当已转让的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未达到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土地增值税=(收入-扣除项目)*税率-扣除项目*速算扣除系数 可扣除项目包括: 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 ②、房地产开发成本(不含资本化利息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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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财务报表分析 一、基本的财务比率 (一)变现能力比率 1、流动比率流动比率=流动资产÷资产负债 2、速动比率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保守速动比率=(现金+短期证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净额)÷流动负债 (二)资产管理比率 1、营业周期=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2、存货周转率=销售成本÷平均存货存货周转天数=360÷存货周转率 3、应收账款周转率=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周转天数=360÷应收账款周转率 “销售收入”数据来自利润表,是指扣除折扣和折让后的销售净额。 4、流动资产周转率=销售收入÷平均流动资产 5、总资产周转率=销售收入÷平均资产总额 (三)负债比率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2、产权比率=(负债总额÷股东权益)×100% 3、有形净值债务率=[负债总额÷(股东权益-无形资产净值)]×100% 4、已获利息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 长期债务与营运资金比率=长期负债÷(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5、影响长期偿债能力的其他因素(1)长期租赁(2)担保责任(3)或有项目 (四)盈利能力比率 1、销售净利率=(净利润÷销售收入)×100% 2、销售毛利率=[(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收入]×100% 3、资产净利率=(净利润÷平均资产总额)×100% 4、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 二、财务报表分析的应用 (一)杜帮财务分析体系 1、权益乘数=1÷(1-资产负债率) 2、权益净利率=资产净利率×权益乘数=销售净利率×资产周转率×权益乘数 (二)上市公司财务比率 1、每股收益=净利润÷年末普通股份总数=(净利润-优先股股利)÷(年度股份总数-年度末优先股数) 2、市盈率(倍数)=普通股每股市价÷普通股每股收益 3、每股股利=股利总额÷年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4、股票获利率=普通股每股股利÷普通股每股市价×100% 5、股利支付率=(普通股每股股利÷普通股每股净收益)×100% 6、股利保障倍数=普通股每股净收益÷普通股每股股利=1÷股利支付率 7、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年度末普通股数 8、市净率(倍数)=每股市价÷每股净资产 (三)现金流量分析 1、流动性分析 (1)现金到期债务比=经营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到期的债务 (2)现金流动负债比=经营现金流量净额÷流动负债 (3)现金债务总额比=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债务总额 2、获取现金能力分析 (1)销售现金比率=经营现金流量净额÷销售额 (2)每股经营现金流量净额=经营现金流量净额÷普通股股数 (3)全部资产现金回收率=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全部资产×100% 3、财务弹性分析 (1)现金满足投资比率=近5年经营现金流量净额之和÷近5年资本支出、存货增加、现金股利之和 (2)现金股利保障倍数

(完整版)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到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

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到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 营业税: 企业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 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的行为,免征营业税。 房地产企业自建自用建筑物,免征营业税。 土地增值税: 建造普通住宅增值率未超过20%,则免征土地增值税。 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联营方以房地产作价入股或作为联营的条件,将房地产转到所投资的联营企业中,免征土地增值税。 一方提供土地,一方提供资金,合作建房,建房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行为,对于房屋所产生的土地增值,免征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公司代客户进行房地产开发,开发完成后,向客户收取代建收入的行为,免征土地增值税。 在兼并企业中,对于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行为,免征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经营活动的纳税筹划主要有: (1)在建项目整体转让 (1)合理分解租金收入 (2)变房屋出租为对外投资 (3)分解商品房销售价格 (4)变房屋出租为承包业务 (5)合作建房的纳税筹划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例1]在建项目整体转让的税收筹划 某房地产企业A,欲转让该公司在建的写字楼项目,已累计发生在建工程成本3500万元,经与另一房地产公司B协商,A企业以6000万元转让该项目。那么,A企业应如何进行纳税审报根据房地产企业纳税经常发生的情况,A、B企业均可以归纳为以下两种方案。 出售方选择方案1 直接转让该项目,需要缴纳的各种税收为: 营业税金及附加:6000×5.5%=330万元 土地增值税:A企业取得转让收入6000万元 减:已发生在建工程成本3500万元 减:加计扣除3500×20%=700万元 减:营业税金及附加330万元 增值额:1470万元 增值率:1470÷3500=42% 土地增值税:1470×30%=441万元 企业所得税:(6000-3500-330-441)×33%=570.57万元 出售方选择方案2 转让该公司的全部股权,使股权差价与项目差价大致相等。 在转让股权的情况下,只有在公司控制权的转让而不直接涉及在建工程的转让,因此没有涉及该项目的税收。但由于转让股权产生了股权转让收益,根据国家的规定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若属于个人,则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6000-3500)×20%=500万元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房地产开发各环节税收政策汇集

房地产开发各环节税收政策汇集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3日信息来源:省地税局供稿:苏州工业园区地税局字体:【大中小】访问次数:280 本文纳税人为房地产开发企业。 一、取得土地环节 1、土地使用税: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率计算征收(具体税率参照当地规定)。 案例:某房地产开发企业2010年5月26日与国土房产局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合同约定出让土地面积为56000平米,土地出让金为34000万元,合同约定土地交付时间为2010年10 月25日。当地土地使用税税率为4元/平米。那么2010年应缴纳多少土地使用税? 分析:该企业应从2010年11月起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2010年应缴纳2个月土地使用税:56000*4*2/12=37333.33元。 2、印花税(土地出让或转让合同):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3、契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目前江苏省规定的契税税率为3%。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

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二、设计施工环节 1、印花税(设计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2、印花税(建安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3、印花税(借款合同):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三、房产销售环节 1、营业税(销售不动产):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销售不动产税率为5%。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土地增值税(预征):除普通标准住宅不实行预征外,对其他各类商品房,均实行预征。普通标准住宅是指由政府指定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按照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建筑标准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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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计算公式整理汇总(1) 一、基本的财务比率 (一)变现能力比率 1、流动比率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资产负债 2、速动比率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保守速动比率=(现金+短期证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净额)÷流动负债 (二)资产管理比率 1、营业周期 营业周期=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2、存货周转天数 存货周转率=销售成本÷平均存货 存货周转天数=360÷存货周转率 3、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应收账款周转率=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360÷应收账款周转率 “销售收入”数据来自利润表,是指扣除折扣和折让后的销售净额。 4、流动资产周转率 流动资产周转率=销售收入÷平均流动资产 5、总资产周转率=销售收入÷平均资产总额 (三)负债比率 1、资产负债率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2、产权比率 产权比率=(负债总额÷股东权益)×100% 3、有形净值债务率 有形净值债务率=[负债总额÷(股东权益-无形资产净值)]×100% 4、已获利息倍数 已获利息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 长期债务与营运资金比率=长期负债÷(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5、影响长期偿债能力的其他因素 (1)长期租赁 (2)担保责任 (3)或有项目 (四)盈利能力比率 1、销售净利率 销售净利率=(净利润÷销售收入)×100% 2、销售毛利率 销售毛利率=[(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收入]×100% 3、资产净利率 资产净利率=(净利润÷平均资产总额)×100%

4、净资产收益率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 二、财务报表分析的应用 (一)杜帮财务分析体系 1、权益乘数 权益乘数=1÷(1-资产负债率) 2、权益净利率 权益净利率=资产净利率×权益乘数 =销售净利率×资产周转率×权益乘数 (二)上市公司财务比率 1、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净利润÷年末普通股份总数 =(净利润-优先股股利)÷(年度股份总数-年度末优先股数)2、市盈率 市盈率(倍数)=普通股每股市价÷普通股每股收益 3、每股股利 每股股利=股利总额÷年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4、股票获利率 股票获利率=普通股每股股利÷普通股每股市价×100% 5、股利支付率 股利支付率=(普通股每股股利÷普通股每股净收益)×100% 6、股利保障倍数 股利保障倍数=普通股每股净收益÷普通股每股股利 =1÷股利支付率 7、每股净资产 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年度末普通股数 8、市净率 市净率(倍数)=每股市价÷每股净资产 (三)现金流量分析 1、流动性分析 (1)现金到期债务比 现金到期债务比=经营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到期的债务 (2)现金流动负债比 现金流动负债比=经营现金流量净额÷流动负债 (3)现金债务总额比 现金债务总额比=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债务总额 2、获取现金能力分析 (1)销售现金比率 销售现金比率=经营现金流量净额÷销售额 (2)每股经营现金流量净额 每股经营现金流量净额=经营现金流量净额÷普通股股数

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开发各环节的税务筹划

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开发各环节的税务筹划 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周期较长,主要包括立项环节、融资环节、土地取得环节、拆迁安置环节、工程建设环节、预售环节、销售环节、出租环节,项目清算环节。税务事项贯穿于项目开发的全过程,所以有必要对房地产开发各环节涉及的税务问题进行合理筹划。 (一)立项环节 实际中很多企业在做项目规划及向有关部门报批时,都未考虑通过合理搭配立项来适当降低企业的潜在税负。企业对同一项目可能同时或分期、分区开发不同类型的房产,有别墅、洋房、商业物业或普通住宅等,他们的增值率和对应的税负会有所不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立项时,就应提早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相关影响,选择一个较优的方案来立项。这样企业就可以合理降低土地增值税的税负,为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这是一个很好的纳税筹划机会。 (二)融资环节 企业资金不足可以从其关联方融资。如从关联方取得的贷款数额巨大,根据规定,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的利息支出有限额。企业应提前与税务机关沟通,明确关联方贷款利息可扣除限额,从而明确最佳关联方贷款金额,尽量使关联方贷款利息都能税前扣除。这都可以通过调整项目融资架构、调整企业间资金融通的安排来达到。为避免关联方过高的利息支出和利息收入在税负方面的不利影响,可考虑按同期金融机构同类贷款利率来安排集团内资金借贷。若企业是无偿使用关联方的贷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审核目前集团内关联交易

的定价政策,改善不合理的地方,并以此制定合理的收费,同时根据税务规定准备相关证明文件。 (三)土地取得环节 1、企业以国家出让方式取得土地 在以前年度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时,没有及时取得国家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土地出让金收款凭证的,根据规定,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及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须提供合法有效凭证;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凭证的,不予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对不属于预付账款性质的金额转入相对应开发成本、费用科目核算并在合同中约定提供合法凭证的期限。这样可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税务麻烦。 对于企业未在约定的期限内进行土地开发而支付的土地闲置费,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土地闲置费能否扣除,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未对此作相关规定,需向相关税务机关确认相关税务处理方法。该土地闲置费不属于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因此,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能从应税收入中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加强项目开发的管理,尽量在约定的期限内进行开发;若的确需延期,应尽早与相关政府部门协商,争取减免土地闲置费,并与税务机关确认相关税务处理方法。企业未按规定期限支付土地出让金而缴纳的滞纳金,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能会被视为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而不得扣除。另外,此滞纳金也不属于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因此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也不能从应税收入中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加强资金管理。按规定

房地产开发各环节税收情况

目录 一、取得土地环节 (2)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 (2) (二)印花税(土地出让或转让合同) (3) (三)契税 (3) 二、设计施工环节 (4) (一)印花税(设计合同) (4) (二)印花税(建安合同) (4) (三)印花税(借款合同) (4) 三、房产销售环节 (4) (一)土地增值税(预征) (4) (二)企业所得税(未完工开发产品) (5) (三)印花税(商品房销售合同) (5) (四)增值税 (5) (五)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6) 四、竣工交房环节 (6) (一)企业所得税(完工开发产品) (6) (二)房产税 (7) (三)土地增值税(清算) (7)

、取得土地环节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国有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1、计税依据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计量标准为每平方米。 2、税率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大城市1.5 ~30 元; 中等城市1.2 ~24 元; 小城市0.9 ~18 元; 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 ~12元表1: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表 3、应纳税额的计算 年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 适用税额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向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纳税人新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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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利终值=现值×(1+利率×计算期数) 单利现值=终值/(1+利率×计算期数) 复利终值=现值×(1+利率)^n ,n为计息期数 复利现值=单利终值/(1+利率)^n 年金终值=每次收付款项的金额×Σ(1+利率)^(t-1) ,t为每笔收付款项的计息期数(1+利率)^(t-1) 为年金终值系数可查表 后付年金系数={(1+利率)^n-1}/利率 年偿债基金(年金)=年金终值×年金终值系数的倒数 年金现值=年金×Σ{1/(1+利率)^t ,t为每笔收付款项的计息期数,{1/(1+利率)^t为年金现值系数可查表 年资本回收额A=年金现值×资本回收系数 先付年金终值=年金×年金终值系数×(1+利率) 先付年金现值=年金×年金现值系数×(1+利率) 递延年金现值=年金×年金现值系数×复利现值系数 永续年金现值=年金×(1/利率) 不等额系列付款现值=Σ现金流量×{1/(1+利率)^t} 计息期短于一年: 期利率=年利率/每月计息期数 换算后的计息期数=年数×每年的计息期数 分期计算的年利率=(1+计息期规定的年利率)^m-1 ,m为一年的计息期数 预期收益=Σ第i种可能结果的收益×第i种可能结果的概率。 标准离差=根号下Σ(随即变量-期望值)^2×概率 标准离差率=标准离差/期望值×100% 应得风险收益率=风险价值系数×标准离差率 应得风险收益额=收益期望值×风险收益率/(无风险收益率+风险收益率) 预测风险收益率=预测投资收益率-无风险收益率 资本需要量=(上年资本实际平均占有量-不合理平均占用额)×(1加减预测年度销售增减率)×(1加减预测期资本周转速度变动率) 需要追加的外部筹资额=预计年度销售增加额(Σ基年敏感资产总额除以基年销售额×Σ基年敏感负债总额除以基年销售额)-预计年度留用利润增加额 预测模型: 资本需要量=不变资本+(单位业务量所需要的变动资本×业务量) 新股发行价格: 1.分析法:每股价格=(资产总值-负债总值)/投入资本总额×每股面值 2.综合法:每股价格=(年平均利润/行业资本利润率)/投入资本总额×每股面值 3.市盈率法:每股价格=市盈率×每股利润 银行借款:实际利率=借款人实际支付的利息/借款人所得的借款 (1)按复利计息:实际利率={(1+名义利率)^n-1}/n (2)一年内分次计算利息的复利:实际利率={(1+名义利率/计息次数)^m×n-1}/n (3)贴现利率:实际利率=贴现利率/(1-贴现利率) (4)单利贷款,要求补偿性余额:实际利率=名义利率/(1-补偿性余额比例) (5)周转信贷协定: 应付承诺费=(周转信贷额度-年度内以用借款)×承诺费率 债券售价=债券面值/(1+市场利率)^n+Σ债券面值×债券利率/(1+市场利率)^t n为债券

现在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哪些税费

现在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哪些税费税率是多少?? 一、营业税 (一)、应税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房地产 开发企业,发生营业税应税劳务时主要涉及以下两个方面: 、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1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土地租赁,不 按本税目征税。 、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移动后2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 土地附着物。 ()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是指有偿转让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所有1权的行为。以转让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方式销售建筑物,视同销售建筑物。 ()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2(二)涉及税种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涉及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 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以及契税等。 、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计税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1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1 ()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其营业额比照《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2条的规定确定。对个人无偿赠送不动产的行为,不应视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纳税人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无)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3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下列顺序核定其营业额: ①按纳税人当月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②按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③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上列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1机关确定。、其他具体规定如下:2()根据《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开发企业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1(京地税营号)规定,在合同期内房产企业将房产交给包销商承销,包销商是代[1996]592理房产开发企业进行销售,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或者价差应按“服务业―代理业”征收营 业税;在合同期满后,房屋未售出,由包销商进行收购,其实质是房产开发企业将房屋销 售给包销商,对房产开发企业应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包销商将房产再次销售, 对包销商也应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根据《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对合作建房行为应如何征收营业税2题解答(之一)的通知》(京地税营号)规定:合作建房,是指由一方(以下简[1995]319称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以下简称乙方)提供资金,合作建房。合作建房的方 式一般有两种:第一种方式是纯粹的“以物易物”,即双方以各自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 所有权相互。具体的方式也有以下两种::):)①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相互,双方都取得了拥有部分房屋的所有权。在这一合:)作过程中,甲方以转让部分土地使用权为代价,换取部分房屋的所有权,发生了转让土地 使用权的行为;乙方则以转让部分房屋的所有权为代价,换取部分土地的使用权,发生了 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因而合作建房的双方都发生了营业税的应税行为。对甲方应按“转让.

房地产开发各环节税收政策

房地产开发各环节税收政策 一、取得土地环节 1.土地使用税: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率计算征收(具体税率参照当地规定)。 案例:某房地产开发企业2010年5月26日与国土房产局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合同约定出让土地面积为56000平米,土地出让金为34000万元,合同约定土地交付时间为2010年10月25日。当地土地使用税税率为4元/平米。那么2010年应缴纳多少土地使用税? 分析:该企业应从2010年11月起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2010年应缴纳2个月土地使用税:56000×4×2/12=37333.33元。2.印花税(土地出让或转让合同):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3.契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目前江苏省规定的契税税率为3%。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

证的当天。 二、设计施工环节 1.印花税(设计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2.印花税(建安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3.印花税(借款合同):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三、房产销售环节 1.营业税(销售不动产):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销售不动产税率为5%。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土地增值税(预征):除普通标准住宅不实行预征外,对其他各类商品房,均实行预征。普通标准住宅是指由政府指定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按照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建筑标准建造、建成后的商品房实行国家定价或限价、为解决住房困难户住房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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