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讲解学习

合集下载

房地产税收培训讲义

房地产税收培训讲义

房地产税收培训讲义一、房地产税收涉及的税种与基本规定:(一)税种:取得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所涉及:(11个税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二)税种的重点是销售不动产营业税:1、什么是销售不动产?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

这里的有偿包括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通常是指建筑物或构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

销售是指有偿转让所有权的行为。

2、销售不动产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转让不动产的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以及销售不动产时连同不动产所占土地的使用权一并转让的行为。

这里的销售,着重点应在有偿转让不动产的“所有权”上,且不论该建筑物或构筑物是使用过的或是未使用的。

二、相关税收政策及要注意的问题:(一)房地产开发中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1、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自建的不动产对外销售时,其自建行为视同提供应税劳务,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承建的建安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其他建安企业的,应代扣代缴营业税。

在开发施工过程中收购应税未税矿产品的,应代扣代缴资源税。

2、单位集资建房销售给职工,属于销售不动产行为,应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1)集资者为未参加房改的职工;(2)建房用地的使用权为集资者所在单位(所有)或以集资者名义购买;(3)发生的建房费由集资者全额负担,所集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建房支出;(4)持有房管部门或房改办集资建房的批文。

3、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签订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等应税凭证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二)土地使用权取得方面有关税收政策:1、纳税人取得的土地属于耕地的,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课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课件

详细描述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自身经营情况,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向税务机关提出企业所得税减免申请,并 按照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财务数据,经过审核后获得所得税减免。
THANKS
感谢观看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其经营收入、成本、税金等数据,按照国家税法规定计算 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并按时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案例二
总结词
所得税优惠政策应用
详细描述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国家税法规定,享受相应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如企业所得税减免、加速折旧等,从而降低 企业税负,提高经济效益。
案例三
总结词
所得税减免申请流程
特点
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具有税基 宽、税负重、计税复杂、征管严 格等特点。
所得税的重要性
01
02
03
增加财政收入
所得税是房地产开发企业 的重要税种之一,能够为 国家财政提供稳定的收入 来源。
调节经济
通过征收所得税,政府可 以调节经济活动,促进产 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公平税收负担
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制度 ,收入越高,税率越高, 有利于实现税收公平。
税收返还
即征即退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所得税的 即征即退。
先征后返
企业先按规定缴纳所得税,然后根据 政策申请返还。
投资税收返还
企业进行特定投资后,可申请投资税 收返还。
出口税收返还
对出口型企业,可申请出口环节的税 收返还。
05
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的案例分析
案例一
总结词
所得税计算与申报流程
详细描述
提交申报表
将审核无误的申报表提交给主 管税务机关,可以选择网上申
报或现场申报。

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讲解

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讲解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本期主营收入-上期主营业务收入) ÷上期主营业务收入×100%
其他应付款增长率=(期末其他应付款-期初其他应付款)÷ 期初其他应付款×100%
单位产品主材耗用率=本期主要材料领用数量÷本期产成品数
收入是否完整
量×100%
单位产品能耗率(电、自来水等)=本期耗用能源(电度、自 来水吨位)÷本期产成品数量×100%
23

纳税人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应报送以下资料: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与土地增值税
纳税人委托税务中介机构审核鉴证的清算项 目,报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 鉴证报告》
24

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的审核鉴证
税务中介机构受托对清算项目审核鉴证时,应按税务机 关规定的格式对审核鉴证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对符合要 求的鉴证报告,税务机关可以采信。
15

营业税基本法规及优惠政策解读
营业税优惠政策包括:
① 对于企业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 ,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
② 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的行为 免征营业税
③ 房地产企业自建自用建筑物免征营业税
16

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单位
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 ,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开发 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 增值额。
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技巧 与涉税风险规避
税负异常与否分析
项目


增值税税负率=应纳税额÷主营业务收入×100%
当期营业税特殊行业营业收入扣除率(如旅游业、广 税负是否异常 告业、运输业)=当期扣除金额÷当期营业收入×100%

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讲解提纲

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讲解提纲

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讲解提纲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培训讲解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行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纳税范围。

在中国境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包括内资外资企业、房地产企业及非房地产企业都适用房地产所得税政策。

第二部分;征税对象、符合结算的条件及核定征收的条件。

一、征税对象: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包括土地的开发,建造、销售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

征税对象就是: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其中也包括土地开发产品。

二、符合结算的条件:除土地开发之外,(没有明确土地开发完工条件)其他开发产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视为已经完工:(一) 开发产品竣工证明材料已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开发企业能提供建设主管部门签发的《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应视为已经备案并完工。

(二) 开发产品已开始投入使用。

这里理解是:开始办理开发产品交付手续或入住手续,或部分开发产品投入使用而不是要全部。

根据国税函[2010]201号文件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开发的开发产品,无论工程质量是否通过验收合格,或者是否办理完工(竣工)备案手续。

以及会计决算手续,当企业开始办理开发产品交付手续(包括入住手续)或已经开始投入使用时,为开发产品开始投入使用,应视为开发产品已经完工。

(三) 开发产品已取得了初始产权证明。

以上三个条件都不考虑工程是否已实际完工或通过验收合格或在会计上是否办理了决算手续。

以上三个条件一般是按顺序依次进行。

三、核定征收的条件:企业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的帐簿;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虽设置帐簿,但帐簿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对其以往应缴的企业所得税按核定征收方式进行征收管理,并逐步规范,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但不得事先确定企业的所得税按核定征收方式进行征收、管理。

房地产开发税务相关知识培训

房地产开发税务相关知识培训

房地产开发税务相关知识培训哎呀,今天咱们要聊的可不是高大上的房子设计,也不是豪华的楼盘广告,而是一个让不少开发商头疼的话题——税务!你可能觉得,税务这东西干嘛拿来说呀,不就是交钱嘛!但要是这么想,那你可就大错特错了。

房地产开发,尤其是涉及税务这一块,那可是个复杂的迷宫,搞不好你就会在其中迷路,绕上一圈又一圈,不仅多花钱,还可能吃个大亏。

所以今天咱们就来聊聊,房地产开发中的税务问题,怎么避开这些坑,让咱们的钱袋子不至于被“税”掉。

先说说,房地产开发公司是怎么缴税的吧。

要是你刚接触这个行业,可能会觉得反正就是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啥的,反正就是那些看起来都很难懂的名字。

你要知道,在房地产开发这行,税种还真不少,远远不止这些。

比如说,最让人头疼的“增值税”,这可不是普通的增值税,得看你卖的是什么性质的房地产。

你卖的是普通住宅,那可能就会适用优惠的税率;要是卖的是商业用房,那税率就可能直接蹭蹭往上涨了。

别小看这一点,差别可不止几个百分点,动不动就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差距。

啊,想想都怕,真要是弄错了,估计直接被税务局盯上,想跑都跑不掉。

不过呢,说到增值税,大家可能听说过“简易计税法”,这种办法比较适合那些规模不大的开发商。

简单来说,按照这个方法,你只要计算销售收入的差额,再按一个固定的比率来交税,就省事多了。

啊,说起来简单,真到操作时可得小心。

你总不能以为,随便一个“简易”就能轻松搞定吧?这背后可藏着不少猫腻呢!再说到个让人心里咯噔一下的税——土地增值税。

这玩意儿直接和土地价值挂钩,尤其是那些拿地搞开发的公司。

你觉得土地买进去了,就等着卖个好价钱捞金,结果一算税,心里那个“哇”一下——税金比预期还高!想象一下,项目明明利润丰厚,结果一交税,直接把你前期的努力“泡汤”了。

所以这块,建议大家提前做好规划,别等到项目快完工了才发现原来税负重得吓人,那时候想后悔都晚了。

说到这里,开发商朋友们肯定在想:哎呀,那是不是交了税,就一切OK了呢?当然不是!因为除了这些常见的税种,还有很多需要注意的细节。

房地产开发涉税知识培训讲解

房地产开发涉税知识培训讲解
国税发票:材料、设备、设备租赁、设计、广告、会展、咨 询、运输、通信等
地税发票:工程款、金融保险、表演、餐饮、住宿、旅游、 娱乐、销售不动产、不动产租赁等
“营改增”过程中,不断变化。两年之内全部完成。
承包商(供应商)为少缴税款提出的要求,可能使房地产企 业的税负增加。
房地产开发各阶段涉及的税种及操作要点
拍地阶段 建设阶段 预售阶段 竣工阶段 持有阶段
房地产开发各阶段涉及的税种及操作要点
预售阶段
营业税及附加 土地增值税的预征 企业所得பைடு நூலகம்的预计和缴纳
房地产开发各阶段涉及的税种及操作要点
预售阶段
营业税及附加 “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基数:实际收款金额或已达合同约定付款日期的金额 税率:5.6% 次月缴纳。
由于B、C、D组团在5年后才可能开发完毕,税务机关不可 能一直等待,故只能按11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将A组团划 分为11个清算单位。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非财务环节对税负的重大影响及应对)
案例一 :项目报建对土地增值税的影响
由于不同清算单位的土地增值税须分别计算,不得相互抵销,而车 库往往是负增值项目,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将A组团划分为11 个清算单位,将使得5.8万方车库的负增值额无法与其他清算单位的商铺 产生的巨大增值额抵销,造成商铺的土地增值税负上升。
建设阶段
甲供材的营业税 税法规定:施工方缴纳营业税的基数,应包含甲供材金额。
装饰工程除外。 实际承担人? 税票的抬头为施工方,房地产企业无法税前扣除。
房地产开发各阶段涉及的税种及操作要点
建设阶段
承包商(供应商)开具的发票 发票是否合规,决定了成本能否扣除,对税负有着重大的影

房地产业税收培训教学课件

房地产业税收培训教学课件

房地产业税收的种类与征收方式
总结词
房地产业税收主要包括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契税等 ,征收方式包括从价征收和从租征收等。
详细描述
房地产业税收主要包括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契税等。 土地增值税是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和房地产交易环节产生 的增值额征收的税种,根据增值额的不同档次适用不同 的税率,采取从价征收的方式。房产税则是对房屋保有 环节征收的税种,根据房屋评估价值和一定税率计算应 纳税额,通常采取从价征收或从租征收的方式。契税是 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权属承受人征收的税种,根 据交易金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房地产业税收培训教学课件
目录
• 房地产业税收概述 • 房地产业税收政策与法规 • 房地产业税收实务操作 • 房地产业税收筹划与风险管理 • 案例分析与实践操作 • 总结与展望
01
房地产业税收概述
房地产业税收的定义与特点
总结词
房地产业税收是指对房地产市场活动所产生的收益或 增值部分征收的税种,具有征收范围广、税基稳定、 税负公平等特点。
讲解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票的领购、使 用、保管规定以及涉税凭证的重要性 。
纳税申报与税款缴纳
阐述房地产开发企业如何进行纳税申 报、税款计算及缴纳,以及逾期纳税 的处罚措施。
房地产交易环节的税收征管
01
02
03
契税
介绍契税的征税范围、税 率、计算方法以及减免规 定。
个人所得税
阐述个人出售自有住房所 得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及征 收管理。
土地增值税
讲解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 围、税率、计算方法以及 减免规定。
房地产租赁环节的税收征管
房产税
介绍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税率、计算方法以及减免 规定。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地产企业税收培训课件

房地产企业税收培训课件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与申报流程
1
常见计算方法
概述常用的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和税率。
2
申报流程
说明企业所得税申报的程序和要求。
3
税务风险管理
分享如何合规遵循税收法规,降低税务风险。
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1 了解税收优惠政策
介绍不同类型企业可以享 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2 优化企业结构
分享如何通过合理调整企 业结构最大化利用税收优 惠政策。
3 案例分析
分析实际情况下如何灵活 运用税收优惠政策的案例。
税务检查与应对措施
检查程序
解释税务检查的程序和注意事 项。
应对策略
分享如何准备和应对税务检查, 降低风险。
合规建议
提供遵守税收法规的建议和行 为规范。
税收政策变化及其影响
政策预测
影响分析
应对措施
分析当前和未来的税收政策走向。
评估税收政策变化对企业的影响。
提出应对税收政策变化的经验和 建议。
税务实务操作技巧培训
1
电子申报
2
演示如何使用电子申报系统,提高办税
效率。
3
会计报税
介绍财务报表和税务申报的关联性。
问题解答
回答常见税务问题,并分享实用的操作 技巧。
房地产企业税收培训ppt 课件
本课件旨在帮助房地产企业了解税收知识,优化税务筹划,防范风险,并提 供实务案例分析和操作技巧培训,以应对新时代的税务管理与改革。
税收基础知识
1 税种分类
介绍各类税种的定义及税 收特点。
2 纳税义务
解释企业在税收方面的主 要义务和责任。
3 税收政策
概述国家税收政策的基本 原则和发展方向。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房地产企业涉及的税费共有11种(11税1费)税:营业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耕地占用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费:教育费附加一、营业税1.转让不动产销售房屋要按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赠送的空调、家具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若房屋包括空调等附属设施,则空调包括在房款内,不需要单独计缴增值税。

2.房屋租赁(出租)属于服务业——租赁业3.房地产销售公司买断商品房出售超过买断价格外的收入作为手续费收入,按“营业税--服务业”缴纳营业税4.单位将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5.销售不动产时连同不动产所占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的行为比照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6.纳税人自建后销售房屋自建自用的房屋不纳税;如纳税人将自建的房屋对外销售,其自建行为应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再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二、增值税销售房屋的同时赠送空调、家具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三、土地增值税(一)一般规定1.出售——征包括三种情况:(1)出售国有土地使用权;(2)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进行房屋开发建造后出售;(3)存量房地产买卖其中对于(2)新建房地产转让(出售)的扣除项目: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②房地产开发成本③房地产开发费用④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⑤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对于(3)对于存量房地产转让的扣除项目①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②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③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2.房地产抵押(1)抵押期——不征;(2)抵押期满偿还债务本息——不征;(3)抵押期满,不能偿还债务,而以房地产抵债——征。

3.房地产交换单位之间换房,有收入的,征;4.将开发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等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

(房地产清算)5.合作建房建成后自用——不征;建成后转让——征。

6.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暂免。

7.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百分之二十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8.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如果产权未产生转移——不征收(清算时不扣除相应的成本和费用)(二)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1.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单位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

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

应分别计算增值额。

2.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3.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①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及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须提供合法有效凭证;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凭证的,不予扣除。

②清算所附送的凭证或资料不符合清算要求或不实的,地方税务机关可核定开发成本的单位面积金额标准,并据以计算扣除。

③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与清算项目配套的居委会和派出所用房、会所、停车场(库)、物业管理场所、变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邮电通信等公共设施:A.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B.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C.建成后有偿转让的,应计算收入,并准予扣除成本、费用。

④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提费用,不得扣除。

⑤属于多个房地产项目共同的成本费用,应按清算项目可售建筑面积所占比例等合理方法,计算清算项目的扣除金额。

四、房产税1.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2.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

但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照章纳税。

五、城镇土地使用税1.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2.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商品房的用地,原则上应按规定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但在商品房出售之前纳税确有困难的,其用地是否给予缓征或减征、免征照顾,可由地方税务局结合具体情况确定。

六、契税(承受方)1.企业公司制改造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含国有独资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对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非公司制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其部分资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且所占股份超过50%的,对新设公司承受该国有独资企业(公司)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2.企业股权重组——不征3.企业合并——免征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4.企业分立——不征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

5.企业出售买受人妥善安置原企业30%以上职工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减半征收契税;全部安置原企业职工的,免征契税。

6.企业关闭、破产债权人承受关闭、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免征契税;对非债权人承受关闭、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凡妥善安置原企业30%以上职工的,减半征收契税;全部安置原企业职工的,免征契税。

7.房屋的附属设施对于涉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变动的,征收契税,不涉及的,不征。

七、企业所得税(一)预缴企业所得税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当年实际利润据实分季(或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对开发、建造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在未完工前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规定的预计利润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利润额,计入利润总额预缴,开发产品完工、结算计税成本后按照实际利润再行调整。

(二)预计利润率1.非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1)位于省、市、县城区和郊区的不得低于20%;(2)位于地级市、地区、盟、州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5%;(3)位于省、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10%。

2.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不得低于3%。

八、个人所得税1.职工(高管)工薪(取得的一次性的奖金)2.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按劳动报酬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九、印花税1.财产(房屋)租赁合同——1‰。

2.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等权力转移合同。

3.营业账簿税目中记载资金的账簿的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其他账簿——每件5元。

4.领受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土地使用证——每件5元。

十、城市维护建设税以营业税、增值税(赠送空调需要视力同销售征增值税)等为基数十一、耕地占用税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生产建设,按占用面积征税。

十二、教育费附加同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基本税种:1、营业税按营业收入5%缴纳;2、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7%缴纳;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3%缴纳;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2%缴纳;5、土地增值税按转让房地产收入扣除规定项目金额的增值额缴纳(按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的50%、100%、200%和超过200%的,分别适用30%,40%,50%,60%等不同税率);6、印花税:建安合同按承包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购房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7、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 元/平方米);8、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9、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10、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25%缴纳(2007年分档计算:3万元以内18%,3万元至10万元27%,10万元以上33%);11、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除2002年1月1日以后办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向国税缴纳外,其他税收都向地税局申报缴纳。

二、纳税申报期限1、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于次月10日内为限期缴纳期限;2、企业所得税季后15日内(当地税务机关确认按月缴纳的,次月10日)为限期缴纳期限,汇算清缴期限为4个月;3、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按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期限缴纳(各地一般一年两次等规定不一)。

4、限期缴纳最后一日,遇到休息日,顺延一日;遇到长假(春节、五一、十一节),按休息日顺延;5、滞纳金按天加收万分之五;6、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后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可处于罚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