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国林业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全国林业行业教育培训工作“十五”规划》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全国林业行业教育培训工作“十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1.07.05•【文号】林人发[2001]276号•【施行日期】2001.07.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森林资源正文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全国林业行业教育培训工作“十五”规划》的通知(林人发[2001]276号2001年7月5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林)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林业(森工)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直属单位:为适应林业跨越式发展的需要,加强林业行业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指导,促进林业教育培训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2001-2005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2001年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我们组织制订了《全国林业行业教育培训工作“十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根据本《规划》制订和完善的本地区、本单位“十五”教育培训规划报我局。
全国林业行业教育培训工作“十五”规划根据中共中央《2001年-2005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01年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和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教育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特制定全国林业行业教育培训工作“十五”规划。
一、“九五”期间林业教育培训工作回顾“九五”期间,林业教育培训工作紧密结合林业的中心任务,在改革中不断发展,为林业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有力地推动了林业事业的发展。
(一)普通高、中等林业教育在改革中保持稳定和健康发展国家林业局所属院校按照国务院关于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顺利完成了管理体制改革并实现了平稳过渡,地方林业院校的布局结构调整也取得了重要的进展。
“九五”期间,林业院校不断深化教学改革,更新思想观念,探索人才培养新路子,全面完成了林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开展了高、中等林业院校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普遍推行了学分制改革,加强了教育教学质量评估。
企业管理创新案例【着力管理创新,提升网站水平,推动林业发展】

企业管理创新案例【着力管理创新,提升网站水平,推动林业发展】着力管理创新,努力提升网站发展水平创新是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
网站创新是网站生命力得以延续的基础保障。
近年来,中国林业网不断探索,开展了八大创新工作。
创新网站建设理念,努力打造电子政府。
为树立创新型政府网站理念,我们研究了国内外电子政务和政府网站发展趋势,并结合林业工作实际,以新理念、新技术、新产品应用为基础,努力实现由服务部门向服务社会转变,由被动应付向主动出击转变,由数字林业向智慧林业转变,努力打造中国林业第一媒体和电子政府。
创新网站顶层设计,不断完善整体布局。
国家林业局内外网实行物理隔离,协调配合,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创造性地提出、实施了“小外网、大内网”的建设理念。
外网建成信息发布、在线办事、互动交流、林业展示四大板块,简体版、繁体版、英文版三大版本,文字、图片、视频三种形式,内网建成办公平台、信息平台、学习平台、生活平台、交流平台等五大平台,形成了内外网紧密结合、内容有机互补的整体网站布局。
创新站群组织架构,打造行业统一门户。
林业工作的特点是点多线长面广,地域复杂多样。
为了充分发挥网络资源的优势,全力展现政府信息的权威性和影响力,中国林业网在全面整合现有林业信息资源、网络资源的基础上,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制式、统一平台、统一管理”的基本原则,实行中国林业网、国家林业局政府网和国家生态网“一网三名”,以网站群架构技术为支撑,形成了以中国林业网主站为龙头,以司局网站群、直属单位网站群、省区市林业部门网站群和森林公园、国有林场、林木种苗基地、自然保护区等专业网站群,共数百个子站为主体的中国林业网站群。
创新网站栏目结构,突出林业主体业务。
中国林业网的栏目布局在满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开辟了森林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荒漠化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林业产业、生态文化等栏目,体现了林业“三大体系”及“三个系统一个多样性”的业务布局。
关于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的请示

关于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的请示
我公司为了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特向您提出一个建议: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
该委员会由多名经验丰富、技术精湛的专家组成,他们将为公司的管理、技术等方面提供专业的咨询和指导。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的现有管理模式、运营流程进行全面的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提供技术支持和建议;对公司的市场营销策略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市场营销方案等。
通过专家的智慧和努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同时,我们也将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奖励机制,从而更好地发挥专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希望领导能够认可并支持我们的建议,让专家咨询委员会成为公司管理升级的重要支撑。
谢谢!
此致
敬礼
敬请批示!
- 1 -。
完善林长制组织体系

完善林长制组织体系
林长制是一种管理和保护森林的制度,它在中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为了使林长制更
加有效和可持续,需要建立完善的林长制组织体系。
一、建立全国性的林业领导小组
全国性的林业领导小组是林长制组织体系的核心。
这个小组应该由国家林业局局长担
任领导,并由其他各级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非政府组织的相关领导组成。
这个小组应该
有权力制定全国性的林业政策,协调各级政府部门的工作,并监督林业工作的实施。
三、建立林业监察部门
林业监察部门应该由专门的监察机构组成,负责监督林业工作的实施、查处违法行为
并处理案件。
此外,这个部门还应该定期对各地方的林业工作进行督导,确保森林资源的
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五、建立林业咨询委员会
林业咨询委员会应该由林业专业人士和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负责为林业工作提供技
术和政策咨询。
这个委员会应该定期召开会议,就林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讨和交流,并向政府部门提出建议和意见。
六、建立林业科研机构
林业科研机构应该由专业的研究机构组成,负责研究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方案,并为政府和林业经营者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这个机构应该与林业咨询委员会和
地方领导小组合作,推动林业技术的创新和发展。
综上所述,完善林长制组织体系,建立全国性的林业领导小组、地方林业领导小组、
林业监察部门、林业执法部门、林业咨询委员会和林业科研机构是非常重要的。
只有通过
这些机制的有效运作,才能实现林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森林资源的保护。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成立国家林业局林业学科建设指导协调小组和林业学科建设专家咨询组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成立国家林业局林业学科建设指导协调小组和林业学科建设专家咨询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11.15•【文号】办人字[2011]192号•【施行日期】2011.11.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成立国家林业局林业学科建设指导协调小组和林业学科建设专家咨询组的通知(办人字〔2011〕1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和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林业学科建设的统筹协调和指导,整合学科建设资源,凝聚学科建设力量,充分发挥学科建设在现代林业建设中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作用,推动林业教育、科技事业的改革创新和现代林业科学发展,经研究,我局决定成立国家林业局林业学科建设指导协调小组和国家林业局林业学科建设专家咨询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国家林业局林业学科建设指导协调小组组长:张永利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组长:谭光明国家林业局人事司司长彭有冬国家林业局科技司司长封加平国家林业局计财司司长成员:张鸿文国家林业局办公室主任刘永范国家林业局政法司司长王祝雄国家林业局造林司司长汪绚国家林业局资源司司长张希武国家林业局保护司司长杜永胜国家林业局公安局局长丁立新国家林业局人事司副司长杨超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总站长潘世学国家林业局工作总站总站长刘拓国家林业局治沙办主任刘东生国家林业局经研中心主任马广仁国家林业局湿地办主任张守攻中国林科院院长岳永德国际竹藤网络中心常务副主任王满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秘书长张高文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院长姜伟贤中国生态文化协会秘书长宋维明北京林业大学校长杨传平东北林业大学校长曹福亮南京林业大学校长赵忠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常务副校长周先雁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校长刘惠民西南林业大学校长二、国家林业局林业学科建设专家咨询组组长:尹伟伦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林业大学教授、原校长副组长:宋维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农林经济管理学科评议组成员、北京林业大学教授、校长储富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林业工程学科评议组召集人、中国林科院副院长成员:(按姓氏笔划排序)王跃进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授、副校长叶建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林学学科评议组召集人、南京林业大学教授、研究生部主任兰思仁福建农林大学教授、校长李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林业工程学科评议组召集人、东北林业大学教授、原校长李周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所长李畅游内蒙古农业大学教授、校长余新晓北京林业大学水土保持学院教授、院长张启翔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林学学科评议组召集人、北京林业大学教授、副校长张硕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林学学科评议组成员、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林学院教授欧百钢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处长周先雁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教授、校长郑毅西南林业大学教授、副校长施季森南京林业大学教授、副校长徐晋涛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主任曹军东北林业大学教授、副校长雷光春北京林业大学自然保护区学院教授、院长薛建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生物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南北京林业大学教授、副校长魏美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林学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林学院教授国家林业局林业学科建设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林业局人事司。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成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经营工作专家组的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成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经营工作专家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日期】2020.07.04•【文号】便函资〔2020〕299号•【施行日期】2020.07.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成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经营工作专家组的通知便函资〔2020〕29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内蒙古森工集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大兴安岭林业集团:森林经营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广、技术要求高,集长期性和复杂性于一体的基础性工作。
为确保全国森林经营工作的科学开展,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全面加强森林经营工作的意见》(林资发〔2019〕104号)要求,我局决定成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经营工作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家组组成专家组由管理、教学、科研、规划等领域的专家组成(名单详见附件)。
二、专家组职责(一)负责研究森林经营重大技术问题,为全国森林经营宏观决策提供技术咨询。
(二)负责森林经营成效监测和评价结果的审核工作。
(三)提供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审核的技术支持。
(四)提供全国森林经营试点、社会宣传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的技术服务。
(五)完成局森林经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专家组工作制度(一)专家组在局森林经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下设秘书处,负责协调专家组日常工作。
(二)专家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总结专家组工作情况,讨论下一阶段工作计划,研究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重要技术问题。
(三)秘书处每年要选定2—3个森林经营工作的热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并形成高水平的调研报告。
(四)专家组成员将根据业务需要、履职情况等因素每两年调整1次。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经营工作专家组名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2020年7月4日附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经营工作专家组名单顾问刘于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研究员唐守正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院士尹伟伦北京林业大学院士组长张守攻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院士副组长张煜星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书记/教授级高工崔武社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资源司处长/博士张会儒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资信所副所长/研究员委员唐小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调查规划设计院副院长/教授级高工肖文发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雷相东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资信所研究员代力民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站长/研究员惠刚盈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所研究员谭学仁辽宁省森林经营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梁守伦山西省林科院教授级高工孙玉军北京林业大学教授贾黎明北京林业大学副主任/教授李凤日东北林业大学林学院副校长/教授曾思齐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教授胥辉西南林业大学副校长/教授李卫忠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授周国模浙江农林大学书记/教授黄选瑞河北农业大学林学院院长/教授黄庆丰安徽农业大学林学与园林学院/林业调查设计所所长/教授刘健福建农林大学林学院主任/教授刘萍华南农业大学教授刘盛北华大学教授欧阳勋志江西农业大学教授张秋良内蒙古农业大学教授潘存德新疆农业大学教授薛康北京市林业勘察设计院教授级高工赵炳柱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调查规划院院长/教授级高工张新平新疆林业规划院院长/教授级高工陈志云重庆市林业调查规划院院长/高级工程师丰兴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院长/教授级高工李少钦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第三森林调查规划设计院院长/正高刘波四川林业和草原局调查规划设计院副总工/教授级高工徐海贵州四川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总工/教授级高工翁国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调查规划设计院处长/教授级高工夏朝宗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调查规划设计院处长/教授级高工欧阳君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调查规划设计院处长/教授级高工陈火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华东调查规划设计院副总工/教授级高工柯善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南调查规划设计院副总工/教授级高工饶日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北调查规划设计院副总工/教授级高工朱丽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昆明勘察设计院副总工/教授级高工许等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主任/教授级高工。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林业信息化发展水平评测报告》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林业信息化发展水平评测报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5.05•【文号】办信字[2011]70号•【施行日期】2011.05.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林业信息化发展水平评测报告》的通知(办信字〔2011〕7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各计划单列市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为从整体上把握全国各地林业信息化发展变化情况,指导“十二五”林业信息化建设工作,实现以评促建和以评促用,推动林业信息化快速协调发展,支撑现代林业建设,我局组织开展了首次全国林业信息化发展水平评测工作。
现将《全国林业信息化发展水平评测报告》(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林业信息化水平,推动全国林业信息化快速协调发展,为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做出新贡献。
特此通知。
附件:全国林业信息化发展水平评测报告二〇一一年五月五日附件:全国林业信息化发展水平评测报告一、评测目的意义林业信息化是我国现代林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林业快速发展的重要支柱。
“十一五”期间,国家林业局和各地各单位对林业信息化建设高度重视,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物力,积极开展林业信息化建设,取得了一系列可喜成绩,已成为当前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的一大亮点。
国家林业局将林业信息化发展水平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现代林业发展水平考核范畴,充分体现了林业信息化在现代林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为了从整体上把握全国各地林业信息化发展变化情况,指导“十二五”时期林业信息化建设工作,实现以评促建和以评促用,推动现代林业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国家林业局组织开展了首次全国林业信息化发展水平评测工作,对2008年和2009年各地林业信息化发展水平进行了综合评测。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12.17•【文号】林科发〔2015〕165号•【施行日期】2016.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林科发〔2015〕1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各计划单列市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国家林业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增强林业科技治理能力,我局组织制定了《国家林业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林业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2015年12月17日附件国家林业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国家林业局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实验室是国家林业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组织林业领域高水平科学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人才、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
其主要任务是开展林业科学应用基础研究及高新技术研究,承担林业科技基础性工作,解决制约林业发展的重大、关键和共性科技问题,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培养领导学科发展的创新型人才。
第三条重点实验室按照学科领域、产业需求和区域特色进行规划布局,分为综合性重点实验室和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
综合性重点实验室突出国家和行业重大科技需求,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突出学科和区域特色,逐步形成层次清晰、分工明确、布局合理的重点实验室体系。
第四条重点实验室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第五条重点实验室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分工、稳定支持、定期评估、动态调整的原则进行管理,不断提高开放运行水平和支撑引领能力。
第六条国家林业局支持重点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和学术交流活动,重点实验室应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林业建设需求,积极开展创新研究和科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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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国林业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
的通知
【法规类别】林业管理
【发布部门】国家林业局
【发布日期】2011.05.06
【实施日期】2011.05.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国林业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各计划单列市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林业信息化是支撑现代林业大厦的三大支柱之一,“加快林业信息化,带动林业现代化”是国家林业局在新时期做出的重要部署。
近年来,在国家林业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林业信息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已成为推动现代林业科学发展最活跃的力量,但与国家的总体要求以及现代林业建设的实际需求相比,建设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同时,林业信息化建设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是一项宏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实现全面加快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进一步发挥各方面人员的作用,特别是充分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
和建议。
经研究,我局决定成立全国林业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委组成
专家委由来自我国政策、制度、管理、技术等领域信息化方面的专家组成(详见附件1)。
二、专家委工作制度
为保证专家委科学、有序开展工作,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我局研究制定了《全国林业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章程》(详见附件2)。
特此通知。
附件:1.全国林业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名单
2.全国林业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章程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附件1:
全国林业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名单
主任:范本尧中国工程院院士、航天五院研究员
常务副主任:李世东国家林业局信息化管理办公室(信息中心)主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副主任:唐守正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林科院研究员
梅宏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院长、软件研究所所长、教授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于海波信息安全共性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王茜西安未来国际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博士
王继龙清华大学信息网络工程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宁家骏国家信息中心原总工程师、研究员
冯记春科技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原司长
杜伟成农业部信息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杨冰之国脉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
吴保国北京林业大学信息学院教授
吴晓松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副司长
张宏科北京交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