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工建筑物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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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水工建筑物设计基本知识—水工建筑物的安全级别与设计基准期

小型水工建筑物设计基本知识—水工建筑物的安全级别与设计基准期

二、设计基准期
辨析 水工建筑物的使用年限达到或超过设计基准 期后,是不是一定要报废?
经过级别鉴定仍然可以使用的,经加固后仍然可以使用。
思考
水工建筑物结构的安全级别与水工建筑物级别是一样的吗?
严重性来确定,结构安全级别与其等级划分对应分级如下。
1 级水工建筑物
安全级别为一级
2、3级水工建筑物 安全级别为二级
4、5级水工建筑物 安全级别为三级
02
不同类型水工建筑物的设计基准期
二、设计基准期
设计基准期:水工建筑物在正常施工与运行的情况下,不失效地完成预定功
能的基本年限。 1 级永久性建筑物按100年考虑,其余永久水工建筑物按50年考虑; 临时建筑物按预定使用年限及可能滞后的时间确定; 特大型挡水建筑设计基准期应专门论证确定。
水工建筑物的安全级别
思考
1.重要建筑物要加强保护,怎样体现? 2.产品有保质期,水工建筑物可有自己的“服务期限”?
主题:水工建筑物的安全级别
目 录
1 安全级别的划分 2 水工建筑的设计基准期
01
安全级别的概念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一、安全级别的概念
水工建筑物的安全级别,应根据水工建筑物的重要性和水工建筑物失事后果的

(整理)《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DL 5180-2003

(整理)《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DL 5180-2003

1 工程设计《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DL 5180-20035.0.1 水电枢纽工程(包括抽水蓄能电站)的工程等别,根据其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重要性,按照其水库总库容和装机容量划分为五等,应按表5.0.1确定。

确定。

临时性建筑物规模按表5.0.9确定。

注: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系指仅在枢纽工程施工期使用的建筑物,如围堰、导流洞以及导流明渠、临时挡墙等。

本标准中,临时性水工建筑物限于临时挡水和泄水建筑物。

6.0.4 山区、丘陵区水电枢纽工程(包括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永久性壅水、泄水建筑物的洪水设计标准,应按表6.0.4确定。

注:PMF 为可能最大洪水。

泄水建筑物的洪水设计标准可根据电站厂房的级别按表6.0.9的规定确定;若失事后果严重、会长期影响电站效益,则上、下水库挡水、泄水建筑物的洪水设计标准宜根据表6.0.4规定的下限确定。

6.0.8 山区、丘陵区水电枢纽工程消能防冲建筑物的洪水设计标准,可低于相应泄水建筑物的洪水设计标准,应根据泄水建筑物的级别按表6.0.8确定。

在低于正常运用洪水时,泄水建筑物消能防冲,应避免出现不利的冲刷和淤积;在遭遇超正常运用洪水时,允许消能防冲建筑物出现可修复的局部破坏,并不危及大坝和其他主要建筑物的安全。

当消能防冲建筑物的局部破坏有可能危及壅水建筑物安全时,应研究采用正常运用洪水或非常运用洪水进行校核。

6.0.9山区、丘陵区水电站厂房的洪水设计标准,应根据厂房的级别按表6.0.9确定。

河床式水电站厂房的洪水设计标准,应与其壅水建筑物的洪水设计标准一致。

水电站副厂房、主变场地、开关站、出线6.0.10平原地区水电枢纽工程永久性壅水、泄水建筑物和水电站厂房的洪水设计标准,应按表 6.0.10确定。

按表6.0.11确定。

对1级、2级建筑物,若按表6.0.11确定的设计潮水位低于当地历史最高潮水位时,应采用历史最高潮水位进行校核。

内,综合分析确定。

对失事后果严重的,应考虑遭遇超洪水设计标准的应急措施。

水利工程等级划分[重点]

水利工程等级划分[重点]

水利工程等级划分[重点] 1、水利水电工程分等
拦河闸工程分等2、
3、灌溉、排水泵站工程分等
4、引水枢纽工程分等
5、永久分级
6、大坝分级
7、堤防分级
8、围堰分级
9、洪水频率
山区、丘陵区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洪水标准[重现期(年)]表1F411021-9
水工建筑物级别
项目
1 2 3 4 0
设计 1000,500 500,100 100,50 50,30 30,20
可能最大洪(PMF。

)
土石坝 5000,2000 2000,1000 1000,300 300,200
或10000,5000
校核
混凝土坝、
5000,2000 2000,1000 1000,500 500,200 200,lOO
浆砌石坝
10、抗震设防
2(工程抗震设防类别为甲类的水工建筑物,可根据其遭受强震影响的危害性,在基本烈度基础上提高1度作为设计烈度。

33(基本烈度为6度或6度以上地区的坝高超过200m或库容大于100亿m。

的大型工程,以及基本烈度为7度及7度以上地区坝高超过150m的大(1)型工程,需要做专门的地震危害性分析。

(完整版)水利水电工程规模等级划分

(完整版)水利水电工程规模等级划分

表2.1.1 水利水电工程分等指标
表2.2.1 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
表2.2.6 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级别
表3.2.7 坝体施工期临时度汛洪水标准[重现期(年)]
表3.2.8 导流泄水建筑物封堵后坝体度汛洪水标准[重现期(年)]
表2.1.3 拦河水闸工程分等指标
表2.1.4 灌溉、排水泵站分等指标
表2.2.3 水库大坝提级指标
表3.2.1 山区、丘陵区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重现期(年)]
表3.2.4 山区、丘陵区水利水电工程消能防冲建筑物洪水标准
表3.3.1 平原区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重现期(年)]
表4.0.1 永久性挡水建筑物安全加高(m)
表4.0.3 设计情况下土石坝土质防渗顶部超高(m)。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最新版】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最新版】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一、水利水电工程等别水利水电工程的等别,应根据其工程规模、效益和在经济社会中的重要性,按下表3.0.1确定。

对综合利用的水利水电工程,当按各综合利用项目的分等指标确定的等别不同时,其工程等别应按其中最高等别确定。

二、水工建筑物级别1、一般规定1.1 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应根据工程的等别或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分级指标综合分析确定。

1.2 综合利用水利水电工程中承担单一功能的单项建筑物的级别,应按其功能、规模确定;承担多项功能的建筑物级别,应按规模指标较高的确定。

1.3 失事后损失巨大或影响十分严重的水利水电工程的2~5级主要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经论证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建筑物级别可提高一级;水头低、失事后造成损失不大的水利水电工程1~4级主要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经论证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建筑物级别可降低一级。

1.4 对2~5级的高填方渠道、大跨度或高排架渡槽、高水头倒虹吸等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经论证后建筑物级别可提高一级,但洪水标准不予提高。

1.5 当永久性水工建筑物采用新型结构或基础的工程地质条件特别复杂时,对2~5级建筑物可提高一级设计,但洪水标准不予提高。

1.6 穿越堤防、渠道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不应低于相应堤防、渠道的级别。

2、水库及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级别2.1 水库及水电站工程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应根据其所在工程的等别和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重要性,按表4.2.1确定。

2.2 水库大坝按2.1条规定为2级、3级,如坝高超过表4.2.2规定的指标时,其级别可提高一级,但洪水标准可不提高。

2.3 水库工程中最大高度超过200m的大坝建筑物,其级别应为1级,其设计标准应专门研究论证,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2.4 当水电站厂房永久性水工建筑物与水库工程挡水建筑物共同挡水时,其建筑物级别应与挡水建筑物的级别一致按表4.2.1确定。

当水电站厂房永久性水工建筑物不承担挡水任务、失事后不影响挡水建筑物安全时,其建筑物级别应根据水电站装机容量按表4.2.4确定。

水工建筑物级别划分标准

水工建筑物级别划分标准

水工建筑物级别划分标准一、建筑物类型水工建筑物根据其使用功能和重要性,通常分为以下几类:1. 水库大坝:用于拦截河道、形成水库,调节水量、保障供水,以及改善河流生态等。

2. 水闸:用于调节水位、控制流量,实现防洪、灌溉、发电等功能。

3. 堤防:用于防止洪水泛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 泵站:用于抽水灌溉、排水防洪、城市供水等。

5. 水电站:利用水能发电,为城市和农村提供电力。

6. 港口与航道:为船舶提供停靠、装卸货物及避风等设施,保证水上交通的顺畅。

7. 防洪工程:通过建设防洪堤、分洪工程等措施,降低洪水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威胁。

8. 其他水工建筑物:如给排水工程、水文监测设施等。

二、建筑物规模水工建筑物的规模通常以其库容、流量、水位等指标来划分。

根据规模大小,水工建筑物可分为以下几类:1. 大中型工程:库容在10万m³以上,或者灌溉面积在3万亩以上,或者装机容量在10MW以上的工程。

2. 小型工程:库容在10万m³以下,或者灌溉面积在3万亩以下,或者装机容量在10MW以下的工程。

三、建筑物的重要性水工建筑物的等级通常与其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影响程度相关联,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一级建筑物: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特别重大影响的水工建筑物,如国家重要的大型水库大坝、大型流域控制性工程等。

2. 二级建筑物: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大影响的水工建筑物,如大型城市供水工程、大型泵站等。

3. 三级建筑物: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一定影响的水工建筑物,如小型水库大坝、小型泵站等。

4. 四级建筑物: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较小的水工建筑物,如农田灌溉渠道、小水电站等。

5. 五级建筑物: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基本无影响的水工建筑物,如水文监测设施等。

水利水电知识

水利水电知识

一:水工建筑物等级划分1、水利水电工程分等指标(第一页表格),分为一二三四五等,分别是防洪、灌溉、发电、供水和治涝。

2、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根据所在工程的等别、建筑物的重要性确定为Ⅰ、Ⅰ、Ⅰ、Ⅰ、Ⅰ级,穿堤水工建筑物按最高级别确定。

3、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级别:按第二页下方表格确定,对于3级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符合该级别规定的指标不得少于两项。

二:水工建筑物的分类及作用1、按作用分类: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输水建筑物、取(进)水建筑物、整治建筑物以及专门为灌溉、发电、过坝需要而兴建的建筑物。

2、取(进)水建筑物:输水建筑物的首部建筑物,如引水隧洞的进水口段、灌溉渠首和供水用的扬水站等。

3、4、3、整治建筑物:用以改善河流的水流条件、调整河势、稳定河槽、维护航道以及为防护河流、水库、湖泊中的波浪和水流对岸坡冲刷的建筑物,如顺坝、丁坝、导流堤、护底和护岸等4、专门建筑物:为灌溉、发电、过坝等需要兴建的建筑物。

如专为发电用的引水管道、压力前池、调压室、电站厂房;专为灌溉用的沉砂池、冲砂闸;专为过坝用的升船机、船闸、鱼道、过木道等。

三:水库与堤防的特征水位1、水库的特征水位:校核洪水位、设计洪水位、防洪高水位、正常蓄水位、防洪限制水位、死水位。

2、提防工程特征水位:设防(防汛)水位(开始防汛的水位)、警戒水位(准备抢险的水位)、保证水位(设计的洪水位)。

02、土石坝与堤防的构造及作用一、土石坝的类型1、按坝高分:低坝(30m以下)、中坝(30~70m之间)、高坝(70m以上)。

2、按施工方法分:碾压式土石坝(最常见,分为:均质坝(低坝)、土质防渗体分区坝、非土料防渗体坝)、水力冲填坝、定向爆破堆石坝。

二、土石坝的构造及作用1、坝顶构造:坝顶宽度(高坝选10~15m、中低坝选5~10m)、护面(Ⅰ级以下的坝下泳也可以采用草皮护面)、防浪墙(1~1.2m)。

2、防渗体:主要有心墙、斜墙、铺盖、截水墙等。

作用:减少通过坝体和坝基的渗流量;降低浸润线,增加下游坝坡的稳定性;降低渗透坡降,防止渗透变形。

nAAA1水工建筑物等级划分分类及作用特征水位和库容

nAAA1水工建筑物等级划分分类及作用特征水位和库容
• 校核调洪库容:水库校核洪水位与防洪限 制水位之间的库容。
• 不同级别的水工建筑物在安全系数、洪水 标准、安全超高等技术方面的要求则有所 不同
水利水电工程分等指标
工程 等别
工程 规模
水库总 库容 (108m3)
防洪
治涝
灌溉
供水
发电
保护城镇及工 矿企业的重要性
保护农田(104 亩)
治涝面积(104 亩)
灌溉面积(104 亩)
供水对象重要 性
装机容量
I
大(1)型
死水位 大 坝



防库


洪容





兴 利



死库容
• ①死水位和死库容 死水位:是指水库正常运行情况下,允许 水库消落的最低水库。 死库容:指死水位以下的库容。
• ②防洪限制水位、防洪高水位、防洪库容。
• 防洪限制水位:水库在汛期允许兴利蓄水 的上限水位,水库汛期防洪运用时的起调 水位。
≥10
II
大(2)型
III
中型
IV
小(1)型
10~1 1.0~0.10 0.10~0.01
特别重要 重要 中等 一般
≥500
≥200

500~100 100~30
30~5
200~60 60~15 15~3
≥150
特别重要
≥120
150~50 50~5 5~0.5
重要 中等 一般
120~30 30~5 5~1
• (1)抗御洪水能力:如建筑物的设计洪水标准、 坝(闸)顶安全超高等。
• (2)稳定性及控制强度:如建筑物的抗滑稳定 强度安全系数,混凝土材料的变形及裂缝的控制 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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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工建筑物等级
最新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资质标准规定哪些内容?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资质标准:
三级资质标准
1、建筑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2项以上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深度25米以上的含卵砾石地层的防渗墙工程;
(2)深度30米以上的帷幕灌浆;
(3)单项工程造价200万元以上的堤坝垂直防渗工程;
(4)单项工程造价100万元以上的基础灌浆工程;
(5)单项工程造价50万元以上的基础加固工程。

2、建筑施工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建筑施工单位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

建筑企业具有的本专业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建筑单位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4、建筑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500万元以上。

5、建设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依据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利用建设通查询工具全国具体三级资质的有82家:
杭州华东岩土工程公司
浙江弘洲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高力特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粤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市顺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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