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速冻面米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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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21)

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21)

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xx)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企业申请使用粮食、畜禽肉、水产品、果蔬等为主要原料,采用热加工后快速冷却工艺生产,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者预先定量制作在密封的包装材料或容器中,并在低温条件下贮存、运输及销售的提供给消费者的经加热后可直接食用的冷链食品(包括主食菜肴类、其他类)。

已纳入餐饮服务环节管理的盒饭不适用本细则。

冷链食品的申证单元为1个,其产品类别编号按其他食品类别进行编制。

生产许可要注明相应的产品品种,即其他食品[冷链食品(主食菜肴类、其他类)]。

生产许可证附页须注明获得许可生产的冷链食品包括主食菜肴类、其他类的具体品种明细。

本细则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细则的内容。

凡是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仅有包装场地、工序、设备,没有完整生产工艺条件的,不予生产许可。

二、生产许可条件审查(一)管理制度审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的规定,对企业建立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审核。

主要审核以下内容: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主要生产原料管理制度,原辅料采购制度,技术标准、工艺文件及记录管理制度,过程管理制度,检验管理制度,产品防护管理制度,物料储存和分发制度,人员管理制度,运输管理制度、信息化管理、产品追溯及召回制度、产品留样制度、企业食品安全风险自查制度、问题报告制度等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二)场所核查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对照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现场核查以下场所要求。

1.企业厂房选址和设计、内部建筑结构、辅助生产设施应当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要求总使用面积应不少于4000平方米。

2.有与企业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生产车间和辅助设施。

生产车间一般包括原料处理车间(清洗区、解冻区、切配区、洗蛋间等)、原料贮存间、热加工车间、冷却车间、内包车间、外包车间、工器具清洗间(用于清洗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等,辅助设施包括检验室、原辅料仓库(冷冻库、冷藏库、常温库等)、包材仓库、成品冷库等,生产车间和辅助设施使用面积不少于xx平方米。

速冻米面食品审查细则

速冻米面食品审查细则

速冻米面食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速冻面米食品是指以面粉、大米、杂粮等粮食为主要原料,也可配以肉、禽、蛋、水产品、蔬菜、果料、糖、油、调味品等为馅料,经加工成型(或熟制)后,采用速冻工艺加工包装并在冻结条件下贮存、运输及销售的各种面、米制品。

根据加工方式速冻面米食品可分为生制品(即产品冻结前未经加热成熟的产品)、熟制品(即产品冻结前经加热成熟的产品包括发酵类产品及非发酵类产品)。

速冻是将预处理的食品放在-30℃~-40℃的装置中,一般在30分钟内通过最大冰晶生成带,使食品中心温度从-1℃降到-5℃,其所形成的冰晶直径小于100μm。

速冻后的食品中心温度必须达到-18℃以下。

速冻面米食品的申证单元为1个。

企业具备了生产熟制品的能力,也可以生产同种产品的生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速冻面米食品,并注明产品的加工方式(生制品、熟制品)。

速冻面米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1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水饺生产流程2.包类(熟制发酵类)产品生产流程 3.汤圆生产工艺(二)关键控制环节。

1.原料处理;2. 速冻;3. 包装贮存。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原辅材料质量不符合有关要求。

2.冻结过程采用缓冻代替速冻。

3.产品微生物指标超标。

4.冷藏链不符合要求。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及设施。

生产企业除必备的生产环境以外,应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冷库)。

原料及半成品不得直接落地。

生、熟加工区应严格隔离,防止交叉污染。

用于速冻的熟制食品速冻前应在适合卫生加工要求的环境中尽快冷却。

冷却后的食品应立即速冻,冻结速度应保证在30min内使温度通过最大冰晶生成带,且保证速冻过程不间断直至产品中心温度达到-18℃。

产品应在温度能受控的环境中进行包装,包装材料符合有关卫生标准。

成品贮存要求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冷库。

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最新版】

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最新版】

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一直是民众及媒体关注的问题,在食品冷库安全问题,尤其冷冻冷库食品的安全问题日益被关注。

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最新内容是怎样的呢?下面是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欢迎大家阅读!一、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企业申请使用粮食、畜禽肉、水产品、果蔬等为主要原料,采用热加工后快速冷却工艺生产,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者预先定量制作在密封的包装材料或容器中,并在低温条件下贮存、运输及销售的提供给消费者的经加热后可直接食用的冷链食品(包括主食菜肴类、其他类)。

已纳入餐饮服务环节管理的盒饭不适用本细则。

冷链食品的申证单元为1个,其产品类别编号按其他食品类别进行编制。

生产许可要注明相应的产品品种,即其他食品[冷链食品(主食菜肴类、其他类)]。

生产许可证附页须注明获得许可生产的冷链食品包括主食菜肴类、其他类的具体品种明细。

本细则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细则的内容。

凡是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仅有包装场地、工序、设备,没有完整生产工艺条件的,不予生产许可。

二、生产许可条件审查(一)管理制度审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的规定,对企业建立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审核。

主要审核以下内容: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主要生产原料管理制度,原辅料采购制度,技术标准、工艺文件及记录管理制度,过程管理制度,检验管理制度,产品防护管理制度,物料储存和分发制度,人员管理制度,运输管理制度、信息化管理、产品追溯及召回制度、产品留样制度、企业食品安全风险自查制度、问题报告制度等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二)场所核查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对照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现场核查以下场所要求。

1. 企业厂房选址和设计、内部建筑结构、辅助生产设施应当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要求总使用面积应不少于4000平方米。

速冻面米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速冻面米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附件2-10速冻面米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速冻面米食品包括以小麦粉、糯米粉、米、杂粮等粮食为主要原料或同时配以单一或由多种配料组成的肉、蛋、奶、蔬菜、果料、糖、油、调味品为馅料,经加工成型(生制)或熟制、速冻、包装而成并在冻结条件下贮存运输及销售的食品。

根据加工方式速冻面米食品可分为生制品、熟制品(包括发酵类及非发酵类)。

速冻面米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证单元为1个,一个为生制品、一个为熟制品。

企业具备熟制品生产能力的生产许可证可以覆盖生制品,企业的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生产的产品品种(生制品、熟制品)。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点(一)基本生产流程馅料成型醒发蒸炊冷却速冻包装入库皮料 |生制↑1、水饺生产流程菜类处理搅拌备馅肉类处理成型速冻包装入库面粉搅拌制皮2、面(米)点生产流程(以包类面点为例)菜类处理搅拌备馅肉类处理成型醒发蒸炊冷却速冻包装入库面粉搅拌制皮 |生制↑(二)容易或可能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1、原、辅料(面、米、菜、肉、食盐、味精等)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速冻工艺不完善,采用慢冻工艺,无法保证产品质量。

3、贮存及运输过程中产品未保持冻结状态而影响产品质量。

(三)关键控制点1、原料、辅料采购及验收。

2、熟制发酵面点醒发:主要控制温度、湿度及醒发程度。

3、速冻工序:采用速冻工艺,使产品迅速降至冻结状态。

三、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原辅材料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四、必备的生产设备(一)馅料加工设备(绞肉机、切菜机、拌馅机等);(二)和面机;(三)醒发设施(熟制发酵类产品适用);(四)蒸煮设备(熟制品适用);(五)速冻装置(速冻机);(六)冷藏库。

五、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一)分析天平;(二)干燥箱;(三)蛋白质测定装置;(四)脂肪索氏提取器;(五)分光光度计;(六)灭菌器;(七)恒温水浴锅;(八)微生物培养箱;(九)无菌操作室;(十)生物显微镜;(十一)化学试剂;(十二)玻璃器皿等实验耗材。

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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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时间:2007-04-12 16:19:00 来源:食品商务网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速冻食品包括速冻面米食品和速冻其他食品。

速冻面米食品是指以面粉、大米、杂粮等粮食为主要原料,也可配以肉、禽、蛋、水产品、蔬菜、果料、糖、油、调味品等为馅(辅)料,经加工成型(或熟制)后,采用速冻工艺加工包装并在冻结条件下贮存、运输及销售的各种面、米制品。

根据加工方式速冻面米食品可分为生制品(即产品冻结前未经加热成熟的产品)、熟制品(即产品冻结前经加热成熟的产品包括发酵类产品及非发酵类产品)。

速冻其他食品是指除速冻面米食品外,以农产品(包括水果、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等为主要原料,经相应的加工处理后,采用速冻工艺加工包装并在冻结条件下贮存、运输及销售的食品。

速冻其他食品按原料不同可分为速冻肉制品、速冻果蔬制品及速冻其他制品。

速冻是将预处理的食品放在-30C〜-40C的装置中,在30分钟内通过最大冰晶生成带,使食品中心温度从-1C降到-5C,其所形成的冰晶直径小于100am。

速冻后的食品中心温度必须达到-18C以下。

速冻食品的申证单元为2个,即速冻面米食品和速冻其他食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申证单元,速冻面米食品应注明加工方式,速冻其他食品要注明其相应的产品品种,即速冻食品[速冻面米食品(生制品、熟制品)、速冻其他食品(速冻肉制品、速冻果蔬制品、速冻其他类制品)]。

企业具备了生产熟制品的能力,也可以生产同种产品的生制品。

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产品类别编号为11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速冻面米食品基本生产流程馅料成型熟制醒发蒸炊冷却速冻包装入库皮料生制(1)水饺生产流程菜类处理搅拌备馅肉类处理成型速冻包装入库面粉搅拌制皮(2)包类(熟制发酵类)产品生产流程。

馅料处理搅拌备馅成型醒发蒸炊冷却面粉搅拌皮料速冻包装入库(3)汤圆生产工艺。

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速冻食品包括速冻面米食品和速冻其他食品。

速冻面米食品是指以面粉、大米、杂粮等粮食为主要原料,也可配以肉、禽、蛋、水产品、蔬菜、果料、糖、油、调味品等为馅(辅)料,经加工成型(或熟制)后,采用速冻工艺加工包装并在冻结条件下贮存、运输及销售的各种面、米制品。

根据加工方式速冻面米食品可分为生制品(即产品冻结前未经加热成熟的产品)、熟制品(即产品冻结前经加热成熟的产品包括发酵类产品及非发酵类产品)。

速冻其他食品是指除速冻面米食品外,以农产品(包括水果、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等为主要原料,经相应的加工处理后,采用速冻工艺加工包装并在冻结条件下贮存、运输及销售的食品。

速冻其他食品按原料不同可分为速冻肉制品、速冻果蔬制品及速冻其他制品。

速冻是将预处理的食品放在-30℃~-40℃的装置中,在30分钟内通过最大冰晶生成带,使食品中心温度从-1℃降到-5℃,其所形成的冰晶直径小于100μm。

速冻后的食品中心温度必须达到-18℃以下。

速冻食品的申证单元为2个,即速冻面米食品和速冻其他食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申证单元, 速冻面米食品应注明加工方式,速冻其他食品要注明其相应的产品品种,即速冻食品[速冻面米食品(生制品、熟制品)、速冻其他食品(速冻肉制品、速冻果蔬制品、速冻其他类制品)]。

企业具备了生产熟制品的能力,也可以生产同种产品的生制品。

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产品类别编号为11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 速冻面米食品基本生产流程生制(1)水饺生产流程(2)包类(熟制发酵类)产品生产流程。

(3)汤圆生产工艺。

2.速冻其他食品基本生产流程。

(二)关键控制环节。

1.原辅料质量;2.前处理工序;3.速冻工序;4.产品包装及冻藏链。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原辅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

速冻面米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速冻面米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速冻面米食品是迅速冷冻并具有一定保质期的食品产品。

为了确保速冻面米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政府机构制定了针对该类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速冻面米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的要点和程序,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申请程序1. 申请材料准备:申请企业应准备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生产工艺流程图、产品标准、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等。

2. 递交申请:申请企业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并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

3. 面审与现场核查:监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面审,并派员对企业的生产厂房、设备、原辅材料、生产工艺等进行现场核查。

4. 抽样检测:监管部门将针对申请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5. 签发许可证:审核通过后,监管部门将向申请企业颁发速冻面米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将其纳入许可证管理系统。

二、审查要点1. 生产设备和场所:申请企业的生产设备应符合卫生标准,生产场所应具备良好的卫生环境和通风条件。

2. 原材料和配料:申请企业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安全要求的面粉、大米等原材料,并标明其来源和质量检测报告。

3. 生产工艺和流程:申请企业应提供详细的生产工艺和流程图,确保生产过程规范、清洁、高效。

4. 质量管理体系:申请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等环节。

5. 包装和标识:申请企业的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标识清晰明确,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6. 抽样检测:监管部门将对申请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包括微生物指标、营养成分、添加剂使用等,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三、审查建议1. 申请企业应提前了解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企业应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现场核查和抽样检测工作。

3. 申请企业应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

4. 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是申请企业的重要任务,通过对每个环节的严格控制,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食品冷库及冷冻冷藏食品安全,一直是民众及媒体关注的问题,在食品冷库安全问题,尤其冷冻冷库食品的安全问题日益被关注的今日。

下面是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欢迎大家阅读!最新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企业申请使用粮食、畜禽肉、水产品、果蔬等为主要原料,采用热加工后快速冷却工艺生产,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者预先定量制作在密封的包装材料或容器中,并在低温条件下贮存、运输及销售的提供给消费者的经加热后可直接食用的冷链食品(包括主食菜肴类、其他类)。

已纳入餐饮服务环节管理的盒饭不适用本细则。

冷链食品的申证单元为1个,其产品类别编号按其他食品类别进行编制。

生产许可要注明相应的产品品种,即其他食品[冷链食品(主食菜肴类、其他类)]。

生产许可证附页须注明获得许可生产的冷链食品包括主食菜肴类、其他类的具体品种明细。

本细则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细则的内容。

凡是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仅有包装场地、工序、设备,没有完整生产工艺条件的,不予生产许可。

二、生产许可条件审查(一)管理制度审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的规定,对企业建立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审核。

主要审核以下内容: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主要生产原料管理制度,原辅料采购制度,技术标准、工艺文件及记录管理制度,过程管理制度,检验管理制度,产品防护管理制度,物料储存和分发制度,人员管理制度,运输管理制度、信息化管理、产品追溯及召回制度、产品留样制度、企业食品安全风险自查制度、问题报告制度等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二)场所核查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对照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现场核查以下场所要求。

1. 企业厂房选址和设计、内部建筑结构、辅助生产设施应当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要求总使用面积应不少于4000平方米。

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1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时间: -04-12 16:19:00 来源:食品商务网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速冻食品包括速冻面米食品和速冻其它食品。

速冻面米食品是指以面粉、大米、杂粮等粮食为主要原料,也可配以肉、禽、蛋、水产品、蔬菜、果料、糖、油、调味品等为馅(辅)料,经加工成型(或熟制)后,采用速冻工艺加工包装并在冻结条件下贮存、运输及销售的各种面、米制品。

根据加工方式速冻面米食品可分为生制品(即产品冻结前未经加热成熟的产品)、熟制品(即产品冻结前经加热成熟的产品包括发酵类产品及非发酵类产品)。

速冻其它食品是指除速冻面米食品外,以农产品(包括水果、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等为主要原料,经相应的加工处理后,采用速冻工艺加工包装并在冻结条件下贮存、运输及销售的食品。

速冻其它食品按原料不同可分为速冻肉制品、速冻果蔬制品及速冻其它制品。

速冻是将预处理的食品放在-30℃~-40℃的装置中,在30分钟内经过最大冰晶生成带,使食品中心温度从-1℃降到-5℃,其所形成的2冰晶直径小于100μm。

速冻后的食品中心温度必须达到-18℃以下。

速冻食品的申证单元为2个,即速冻面米食品和速冻其它食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申证单元,速冻面米食品应注明加工方式,速冻其它食品要注明其相应的产品品种,即速冻食品[速冻面米食品(生制品、熟制品)、速冻其它食品(速冻肉制品、速冻果蔬制品、速冻其它类制品)]。

企业具备了生产熟制品的能力,也能够生产同种产品的生制品。

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产品类别编号为11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速冻面米食品基本生产流程馅料成型熟制醒发蒸炊冷却速冻包装入库皮料生制(1)水饺生产流程菜类处理搅拌备馅肉类处理成型速冻包装入库3面粉搅拌制皮(2)包类(熟制发酵类)产品生产流程。

馅料处理搅拌备馅成型醒发蒸炊冷却面粉搅拌皮料速冻包装入库(3)汤圆生产工艺。

速冻面米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附件2-10速冻面米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速冻面米食品包括以小麦粉、糯米粉、米、杂粮等粮食为主要原料或同时配以单一或由多种配料组成的肉、蛋、奶、蔬菜、果料、糖、油、调味品为馅料,经加工成型(生制)或熟制、速冻、包装而成并在冻结条件下贮存运输及销售的食品。

根据加工方式速冻面米食品可分为生制品、熟制品(包括发酵类及非发酵类)。

速冻面米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证单元为1个,一个为生制品、一个为熟制品。

企业具备熟制品生产能力的生产许可证可以覆盖生制品,企业的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生产的产品品种(生制品、熟制品)。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点(一)基本生产流程馅料成型醒发蒸炊冷却速冻包装入库皮料 |生制↑1、水饺生产流程菜类处理搅拌备馅肉类处理成型速冻包装入库面粉搅拌制皮2、面(米)点生产流程(以包类面点为例)菜类处理搅拌备馅肉类处理成型醒发蒸炊冷却速冻包装入库面粉搅拌制皮 |生制↑(二)容易或可能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1、原、辅料(面、米、菜、肉、食盐、味精等)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速冻工艺不完善,采用慢冻工艺,无法保证产品质量。

3、贮存及运输过程中产品未保持冻结状态而影响产品质量。

(三)关键控制点1、原料、辅料采购及验收。

2、熟制发酵面点醒发:主要控制温度、湿度及醒发程度。

3、速冻工序:采用速冻工艺,使产品迅速降至冻结状态。

三、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原辅材料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四、必备的生产设备(一)馅料加工设备(绞肉机、切菜机、拌馅机等);(二)和面机;(三)醒发设施(熟制发酵类产品适用);(四)蒸煮设备(熟制品适用);(五)速冻装置(速冻机);(六)冷藏库。

五、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一)分析天平;(二)干燥箱;(三)蛋白质测定装置;(四)脂肪索氏提取器;(五)分光光度计;(六)灭菌器;(七)恒温水浴锅;(八)微生物培养箱;(九)无菌操作室;(十)生物显微镜;(十一)化学试剂;(十二)玻璃器皿等实验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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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冻面米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速冻面米食品是指以面粉、大米、杂粮等粮食为主要原料,也可配以肉、禽、蛋、水产品、蔬菜、果料、糖、油、调味品等为馅料,经加工成型(或熟制)后,采用速冻工艺加工包装并在冻结条件下贮存、运输及销售的各种面、米制品。

根据加工方式速冻面米食品可分为生制品(即产品冻结前未经加热成熟的产品)、熟制品(即产品冻结前经加热成熟的产品包括发酵类产品及非发酵类产品)。

速冻是将预处理的食品放在-30℃~-40℃的装置中,一般在30分钟内通过最大冰晶生成带,使食品中心温度从-1℃降到-5℃,其所形成的冰晶直径小于100μm。

速冻后的食品中心温度必须达到-18℃以下。

速冻面米食品的申证单元为1个。

企业具备了生产熟制品的能力,也可以生产同种产品的生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速冻面米食品,并注明产品的加工方式(生制品、熟制品)。

速冻面米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1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馅料
成型熟制醒发蒸炊冷却速冻包装入库
皮料生制
1.水饺生产流程
菜类处理
搅拌备馅
肉类处理
型速冻包装入库
面粉搅拌制皮2.包类(熟制发酵类)产品生产流程
馅料处理搅拌备馅
成型醒发蒸炊冷却面粉搅拌皮料
3.汤圆生产工艺
馅料处理制馅
速冻包装入库皮料处理制皮
(二)关键控制环节。

1.原料处理;2. 速冻;3. 包装贮存。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原辅材料质量不符合有关要求。

2.冻结过程采用缓冻代替速冻。

3.产品微生物指标超标。

4.冷藏链不符合要求。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及设施。

生产企业除必备的生产环境以外,应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冷库)。

原料及半成品不得直接落地。

生、熟加工区应严格隔离,防止交叉污染。

用于速冻的熟制食品速冻前应在适合卫生加工要求的环境中尽快冷却。

冷却后的食品应立即速冻,冻结速度应保证在30min内使温度通过最大冰晶生成带,且保证速冻过程不间断直至产品中心温度达到-18℃。

产品应在温度能受控的环境中进行包装,包装材料符合有关卫生标准。

成品贮存要求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冷库。

冷库内温度应保持在-18℃或更低,温度波动要求控制在2℃以内。

运输产品的运输工具厢体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厢内温度必须保持-15℃以下,运输过程中产品温度上升应保持在最低限度。

生产企业应告知速冻面米食品销售单位产品应在冷冻条件下销售,低温陈列柜内产品的温度不得高于-12℃,产品的储存和陈列应与未包装的冷冻产品分开。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菜肉等原料清洗设施;2. 馅料加工设备(绞肉机、切菜机、拌馅机等);3. 和面设备(和面机);4. 醒发设施(熟制发酵类产品适用,醒发间或醒发箱);5. 蒸煮设备(熟制品适用,蒸煮箱或蒸煮锅);6. 速冻装置;7. 自动或半自动包装设备。

四、产品相关标准
GB19295-2003《速冻预包装面米食品卫生标准》;SB/T10289-1997《速冻面米食品》;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速冻面米食品所用的原辅材料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使用猪肉为原料的,应当选用定点屠宰企业的产品,进口原料肉必须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合格证明材料,不得使用非经屠宰死亡的畜禽肉及非食用性原料。

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天平(0.1g );(二)干燥箱;(三)灭菌锅;(四)恒温水浴锅;(五)微生物培养箱;(六)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七)生物显微镜。

七、检验项目
速冻面米食品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出厂检验分别按照下列表格中所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

企业的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记的,企业应当每年检验2次。

《速冻预包装面米食品卫生标准》及SB/T10289-1997《速冻面米食品》的要求,应标明:速冻、生制或熟制、馅料含量占净含量的百分比。

八、抽样方法
根据企业申请发证产品的品种,随机抽取 1 种产品进行检验。

应优先抽取熟制带馅的速冻面米食品。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发证检验样品。

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随机抽取20 包(盒),样品总量不得少于 5kg 。


品分成两份,1份检验,1份备查。

抽取样品时,抽样单上应注明产
品类型,如生制品或熟制品,并注明产品是否含有馅料及馅料的主要成分等。

抽取的样品确认无误后,由抽样人员与被审查企业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期。

检验用样品及备用样品应保持冻结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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