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主体地位”再强调的深远意义
坚持人民至上的内涵和意义

坚持人民至上的内涵和意义摘要:1.坚持人民至上的内涵2.坚持人民至上的意义3.总结正文:【坚持人民至上的内涵】“坚持人民至上”这一理念,源于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它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人民至上的内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坚持人民至上要求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
这意味着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都要保证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民的意愿和利益。
其次,坚持人民至上要求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发展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
这意味着我们要努力消除贫困,缩小收入差距,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
再次,坚持人民至上要求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这意味着我们要坚定维护国家的独立、尊严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安全,严厉打击一切危害国家安全和人民利益的敌对势力和犯罪活动。
【坚持人民至上的意义】坚持人民至上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首先,坚持人民至上是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立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党和人民九十多年奋斗、创造、积累的伟大成果,必须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才能更好地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其次,坚持人民至上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力量。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一项伟大的事业,需要全体人民共同努力,充分发挥人民的主体作用,才能取得成功。
再次,坚持人民至上是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根本保障。
在国际国内发展的过程中,我国面临各种风险挑战,只有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才能凝聚起全体人民的力量,战胜一切困难,取得最终胜利。
【总结】总之,坚持人民至上,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的根本宗旨,也是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力量。
坚持人民至上的内涵和意义

坚持人民至上的内涵和意义摘要:一、引言1.介绍人民至上的概念2.强调人民至上在我国的重要性二、人民至上的内涵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2.保障人民利益和幸福指数3.尊重和保障人权三、人民至上的意义1.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促进社会公平正义3.推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四、实现人民至上的路径1.完善制度保障2.提高人民生活水平3.保障人民参与国家治理五、结论1.总结人民至上的内涵和意义2.强调坚持人民至上,共创美好未来正文:人民至上,是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核心要义,贯穿于国家发展的各个方面。
它既是一种发展思想,也是一种国家治理理念,深刻体现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本质特征。
一、人民至上的内涵首先,人民至上体现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这意味着在国家发展的过程中,始终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标,充分发挥人民的主体地位和创造力,实现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其次,人民至上意味着保障人民的利益和幸福指数。
国家要努力解决影响人民生活的各种问题,如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让全体人民切实感受到国家发展带来的实惠。
最后,人民至上强调尊重和保障人权。
国家要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权益,使每个人都能平等参与国家发展,享有公平的发展机会。
二、人民至上的意义人民至上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体现在它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利益,尊重和保障人权,都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应有之义。
其次,人民至上有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当国家政策、资源和发展机会都能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时,社会公平正义就能得到有效维护,从而实现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最后,人民至上是推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保证。
只有全体人民共同努力,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才能取得更为丰硕的成果。
三、实现人民至上的路径要实现人民至上,首先需要完善制度保障。
通过深化改革,健全制度体系,为全体人民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发展环境。
坚持人民至上的重要意义

坚持人民至上的重要意义人民是一个国家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国家的发展与进步需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原则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坚持人民至上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坚持人民至上是维护国家根本利益的重要保证。
人民是国家的创造者、建设者和推动者,是国家的基石。
只有以人民为中心,才能使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获得稳定发展。
如果不以人民为中心,不坚持人民至上原则,将会导致政治体系、社会治理体系失去人民支持,国家的发展将会被人民所抵制,甚至引发社会动荡,严重威胁国家的根本利益。
其次,坚持人民至上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因素。
人民至上是人类社会各个阶层和群体之间的最基本共识,只有坚持这一原则才能使人民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各个阶层之间才会形成共建共享的合作机制,实现各方共赢。
如果不坚持人民至上,把人民的利益置于次要位置,不顾及人民的痛苦和利益,就会引发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严重危害社会的和谐稳定。
第三,坚持人民至上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
人民是国家的最大力量,如果不把人民利益置于重要位置,就会导致法律无力约束执政者,使国家治理风险不断增大。
坚持人民至上原则,就是要保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的安居乐业,切实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在人民生命、财产和尊严受到威胁时,要第一时间保护人民。
只有实现长治久安,才能保证国家的持续稳定发展。
最后,坚持人民至上是实现民主社会的需要。
在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中,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尊重人民的意愿、倾听人民声音、照顾人民利益等,是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只有这样,才能使国民拥有真正的民主和自由。
如果不以人民为中心,不坚持人民至上原则,在政治上不实行民主制度,在经济上不实现公平竞争,在法律上不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将会导致社会失去公正、公平、公开的基础,限制国民的自由和权利,影响社会的民主进程。
综上所述,坚持人民至上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和谐稳定、民主社会的需要,是维护国家长远利益、实现民族复兴的重要保证。
坚持人民至上的内涵和意义

坚持人民至上的内涵和意义随着我国社会发展的不断进步,人民至上这一理念日益深入人心。
坚持人民至上,既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民本思想的传承和发展,也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本文将从人民至上的内涵和意义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人民至上的内涵1.定义与概念人民至上,是指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以人民为创造历史的主体,尊重人民意愿,保障人民权益,促进人民幸福。
这一理念体现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2.核心价值观人民至上作为一种核心价值观念,包含了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丰富内涵。
这些内涵既是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也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支撑。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坚持人民至上,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彰显了党的宗旨、国家性质和民族精神。
人民至上理念的实践,体现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人民至上的意义1.历史维度回顾历史,我们可以看到,人民至上理念在我国历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从封建社会的“民本之治”到近代以来的人民当家作主,人民至上始终是推动我国社会发展的根本力量。
坚持人民至上,是对历史经验的总结和继承,为未来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
2.政治维度在政治层面,坚持人民至上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人民,人民至上成为党的最高政治原则。
这一原则确保了党的领导地位,为我国政治稳定、社会和谐提供了有力保障。
3.社会维度在社会层面,人民至上意味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得到全面贯彻。
在经济、教育、医疗、文化等各个领域,政策制定和实施都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为全体人民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坚持人民至上的重要意义和价值

坚持人民至上的重要意义和价值:
坚持人民至上是一个国家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原则,它具有以下的重要意义和价值:
1.以人民为中心,关注人民群众的利益和需求。
坚持人民至上可以让政府更加关
注人民群众的利益和需求,积极采取措施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使人民得到更好的生活。
2.增强国家团结与稳定。
坚持人民至上可以增强国家的团结和稳定,使人民都能
够分享国家发展的成果,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增强国家的软实力和国际地位。
坚持人民至上可以提高国家的软实力和国际地
位,让世界看到中国政府和人民对于人权、尊重人民权益和民主权利的高度重视,树立中国的良好形象和信誉。
4.增强民主政治的建设。
坚持人民至上可以增强民主政治建设,推进政治体制改
革,落实依法治国,加强人权保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人民群众的自由和幸福。
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的实践

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的实践人民主体地位是一个国家政治制度和社会组织的基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价值观。
它强调人民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的根本地位,体现了国家制度和社会组织对人民的尊重和信任。
实践中,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是非常重要的,这不仅关系到国家的政治稳定和发展,也关系到人民的切实利益和尊严。
首先,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是确保国家政治制度顺利运转的必要条件。
政治制度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它规定了国家的组织形式、政治体系和运行方式。
而国家的政治体系又是由各种政治组织和政治制度构成的。
因此,政治制度必须建立在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的基础上,才能保证政治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就是保证政治组织和制度的民主性和公正性,让人民享有广泛的参与权和发言权,使人民的政治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其次,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障。
当家作主是人类的共同愿望,也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要求。
它体现了人们对自身命运的掌控和决策权。
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就是保证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发挥人民的主体作用,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这不仅是国家制度的基本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价值观。
只有真正尊重人民,听取人民的意见,反映人民的利益,才能实现人民的信任和拥护,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
再次,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是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
人民是国家的根基,是国家发展的根本动力。
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才能保证人民享有广泛的发展机会和条件,发挥人民的主体作用,促进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这不仅是国家发展的基础,也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保障。
因此,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必须通过切实有效的措施,促进人民的全面发展,实现国家的跨越式发展。
最后,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是维护国家主权和尊严的重要保障。
国家的主权和尊严是国家的根本利益,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价值取向。
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才能充分保障国家的安全和稳定,有效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尊严。
这不仅是国家制度的基本要求,也是国际社会的基本准则。
坚持人民至上的内涵和意义

坚持人民至上的内涵和意义摘要:一、引言二、人民至上的内涵1.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2.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三、人民至上的意义1.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确保国家长治久安3.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四、坚持人民至上的方法与实践1.关注民生问题2.保障人民民主权利3.推动全面依法治国五、结论正文:【引言】坚持人民至上,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宗旨。
本文将从人民至上的内涵和意义出发,探讨如何更好地实践这一原则,以实现国家发展和人民幸福。
【人民至上的内涵】人民至上,是指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发展中,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点】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这一思想强调,发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成果由人民共享。
我们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这一思想,努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第二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这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我们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真心实意地关心群众的疾苦,为人民谋幸福。
【人民至上的意义】坚持人民至上,具有以下重要意义:【第一点】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人民至上是我们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有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全体人民的道德素质。
【第二点】确保国家长治久安。
只有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才能赢得人民的信任和支持,为国家长治久安打下坚实基础。
【第三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人民至上,关注民生问题,努力消除贫富差距,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
【坚持人民至上的方法与实践】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坚持人民至上:【第一点】关注民生问题。
要关注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问题,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让人民过上更好的生活。
【第二点】保障人民民主权利。
要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人民民主权利,让人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有更多的发言权和决策权。
【第三点】推动全面依法治国。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内涵和重大意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内涵和重大意义【知识文章Title: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内涵和重大意义】【引言】近年来,以人民为中心成为了中国共产党的核心理念。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内涵和重大意义为我们重新思考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导。
本文将以从简到繁的方式来探讨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并分享个人观点和理解。
【正文】一、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内涵1.1 人民是国家的基石在中国,人民始终被视为国家的基石和发展的根本动力。
而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坚持将人民的利益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是我们党坚持初心和使命的具体表现。
1.2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强调了人民在历史进程中的积极作用和主体地位。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他们的创造力、创新力、奉献精神是社会进步的力量源泉。
1.3 人民是国家发展的最终受益者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追求发展成果的普惠性和可持续性。
国家的发展应该使人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最终目标。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重大意义2.1 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上具有重大意义。
通过不断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我们能够为广大人民群众实现更多平等的机会,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2.2 建设共享发展模式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要求着我们致力于建设共享发展模式。
我们应该坚持普惠发展的原则,通过促进困难群众就业、改善基本公共服务等举措,让更多人民更多分享发展成果。
2.3 提高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所追求的最终目标是提高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通过加强社会保障体系、推进法治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我们能够给人民带来更多实实在在的好处,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指数。
三、个人观点和理解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根本宗旨,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显著特征。
它鲜明地彰显了党的初心和使命,为我们今后的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在我看来,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体现了对人的尊重、价值和权益的高度关注,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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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主体地位”再强调的深远意义作者:徐俊忠《光明日报》(2016年04月16日01版)“人民主体论”与近代以来西方流行的“人民主权论”,一字之差,反映的是两种不同的政治思维。
中国共产党旗帜鲜明地继承马克思主义的政治思维传统,坚持以“人民主体论”作为立政和建政的基础,坚持用“人民主体论”超越“人民主权论”,是历史观和基于历史观基础上的政治观的一次重大飞跃。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历届领导人更是在如何防止国家偏离“人民主体”、避免社会分裂为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的二元对立方面殚精竭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这一理念的尤为重视和多次强调,更是有着特别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六个必须遵循的原则,其中第一个原则就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突出强调“人民主体地位”,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继承党的政治传统,宣示新的历史条件下治国理政基本价值思想的鲜明体现,是对历史唯物主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弘扬与发展,具有十分突出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人民主体论”相较于近代以来西方流行的“人民主权论”,是历史观和基于历史观基础上的政治观的一次重大飞跃。
“人民主权论”是近代西方新兴阶级反对封建统治的重要理论武器,也是近代以来西方民主政治的重要理论基础。
其最重要的功能在于从理论上解决统治的合法性必须来自于作为国家主权平等参与者的人民的“同意”与“授权”。
然而,从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分析框架来看,这一理论及其实践总体上属于“政治解放”的范畴。
“政治解放”在人类解放阶梯上是重要的一步,但它远不是人类解放本身。
政治解放最大的贡献在于借助天赋权利思想,解除政治统治权被世袭于特定家族的血缘谱序树上的状况,使政治统治权力的获得不是通过出生,而是通过被赋予国家主权平等参与者地位的人民的“同意”或“授权”的方式。
政治由此成为一个大众可以参与和进行选择的领域。
但是,这种解放的局限性也是十分明显的。
首先,人民在借助自然权利思想的论证中,被赋予了国家主权平等参与者地位的同时,也被放置于市民社会的激烈竞争之中。
这种市民社会既以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为基础,又以市场竞争为基本原则。
虽然竞争被赋予种种平等的规则,但两个平等的权利之间的竞争,天平一定是向力量倾斜的。
因此,其结果必然导致强势群体的少数人对于财富的垄断,而多数人则沦为底层的弱势人群和阶级。
所谓的弱势群体,不仅由于他们处于被雇佣而收入水平低下,从而成为经济上的弱势群体,而且由于经济上的弱势,导致他们在受教育方面,以及生活方式与情趣、社交、爱好等方面也被视为社会的底层而备受上层社会的忽视、轻视与排斥。
社会由此处于撕裂状态之中。
其次,这种政治解放的最主要体现之一就是国民被赋予“公民”的身份,并都拥有平等的结社、表达和选举等权利。
问题在于尽管他们在概念上都是毫无区别的平等“公民”,但实际上由人们在市民社会中的不平等所造成的差距不仅有天壤之别,而且实实在在地影响着人们对于实现政治权利所需要的各种实物性和非实物性条件的拥有。
一个人对于言论发表权利的实际运用,既需要有能够形成对于公共事务见解即“言论”的能力,也需要具有发表和传播这种言论的物质条件。
缺失这种条件,即使权利被宣示过千百万次,对于弱势群体和阶级而言,都是永远不可企及的东西。
马克思把处于这种状态下的“公民”恰当地称作“想象中的主权的虚拟的分子”。
这种状况的出现,究其实,并非有人从政治上、法律上进行剥夺或强制,而是市民社会中不平等地位的必然结果。
再次,从实际的政治过程来看,政治解放实现了政治统治合法性基础的变换:任何人都不能通过出生去获得政治统治权。
统治必须来自于作为国家主权平等参与者的人民的“同意”和“授权”,因此,获得政治统治权必须经过一系列的资格与规则的筛选,即面向公民的竞争。
尽管人们为此设计出严密的规制,也费尽心思地去动员和吸引大众的参与,但实质上它只能是精英争夺统治权的竞技场,既是政治精英争夺统治权的竞技场,更是政治精英与经济精英,甚至与暴发户结盟去争夺统治权的竞技场。
因此,在所谓的“民主社会”中,政治精英千方百计地去寻找各自的“金主”,因为金钱是这种政治的母乳,而经济精英也会千方百计地寻找政治精英作为代理人。
所以,这种选举的过程,尽管纷纭复杂,实质上乃是不同的精英集团,尤其是不同的金、权精英集团相互利用而结盟去竞争统治权的过程。
人民往往成为精英们算计利害关系中的一个策略性对象。
从这一意义上看,“人民主权论”对于政治统治权基础变更的意义,就只不过是“用金钱的特权代替已往的一切个人特权和世袭特权”(《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648页)而已。
这是建立在市民社会的分裂、对抗基础上的“人民主权论”的历史性缺陷。
二中国共产党旗帜鲜明地继承马克思主义的政治思维传统,坚持以“人民主体论”去超越“人民主权论”。
一字之差,反映了两种不同的政治思维。
“人民主权论”秉持着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二元分离的政治逻辑。
它赋予“公民”以平等的政治权利,却把“人”留在市民社会这个充满不平等而且激烈竞争的“尘世”间。
“人民主体论”继承马克思主义的传统,坚持平等不应该仅仅停留于人民获取政治领域上的所谓国家主权平等参与者的宪法地位上,还必须推向社会、经济与文化等一切人的生活领域。
这种要求实际上就是关于改造市民社会,建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要求。
因为没有这一基础,任何对抗性利益关系的消除与分离性利益关系的弥合,任何人在人的生活领域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前景,以至于任何合乎人的尊严的必要社会补偿和救助措施的设置等等,都是不可能的。
“人民主权论”主要依据于“自然权利说”得到理论上的论证。
如美国的《独立宣言》所说: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从他们的“造物主”那边被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
“人民主体论”是以唯物史观作为理论基础而得到论证的。
它坚持人类的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并认为这种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是“一切历史的一种基本条件,人们单是为了能够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去完成它,现在和几千年前都是这样”(《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版,第1卷,第79页)。
这种解释使历史回归于人民大众的生活,使长期不受精英阶级所待见的形而下的生产劳动成为历史的重要发源地,而作为这种活动主体的人民群众也合乎逻辑地成了历史的主体。
“人民主权论”提供的是关于政治合法性,或者说政治统治权合法性的意识形态论证。
“人民主体论”则是一种关于历史的立场、观点与方法。
马克思恩格斯曾经在《共产党宣言》中揭示了共产主义运动的人民性:“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
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
”这是革命的主体观与价值观相统一的鲜明表达。
依据这一逻辑和对于历史发展的体验,中国共产党强调,“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并公开宣称,党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
“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
这里最需要指出的是,重视民众是近代以来政治发展的重要特征。
问题在于西方政党和政客在“金主”与人民群众之间,人民群众往往是一种策略性的重视对象,甚至在通常的情况下,只有当人民群众成为一种被争夺的票源时,才成为被重视的对象。
在这里,与其说人民群众是主体,还不如说它是更多地被当作一种可资利用的客体。
我们说“人民主体论”强调人民群众是主体,至少包含以下四个方面的意义:第一,人民群众是中国革命的主体。
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尽管有民族解放战争和国内革命战争的区别,但战争的基本模式都是“兵民一体”的“人民战争”。
粟裕将军在他的回忆录中就说道,一个农民把大儿子送去参军,又把二儿子送去参军,为了打败蒋介石,最后还送出了儿子。
沂蒙山区曾经有过“最后一份口粮是军粮,最后一尺布是军衣,最后一个儿子去当兵”的动人故事等等,都说明了新中国人民政权的建立,绝不仅仅是“人民的同意”与“授权”这样简单而来的,它本身就是人民浴血奋战、付出巨大牺牲换来的产物。
人民直接就是这个政权的伟大创建者。
第二,人民群众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主体。
当代中国建设是在战争的废墟上,从一穷二白开始的。
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曾经感慨地说,现在我们能造什么?能造桌子椅子,能造茶碗茶壶,能种粮食,还能磨成面粉,还能造纸,但是,一辆汽车、一架飞机、一辆坦克、一辆拖拉机都不能制造。
然而,在新中国建立不到三十年的时间里,中国就建立起一个独立的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
它是靠人民忘我劳动和伟大牺牲精神积累起来的。
“先治坡,后治窝”,“先生产,后生活”,“宁可少活二十年,拼命也要拿下大油田”等等,都是那个时代人民伟大奉献精神的生动写照。
可以说,没有人民主人翁精神的充分发挥和艰苦卓绝的奋斗与自我牺牲,就没有新中国独立的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的昂然耸立,共和国的一砖一瓦都是人民血汗的结晶。
第三,人民群众是中国改革的主体。
中国改革的出发与再出发都首先来自人民群众的探索和实践。
邓小平同志在谈到中国的改革时,曾经形象地比喻为“摸着石头过河”。
而探索者和创新者首先就是一线的农民、工人和其他劳动者。
即使今天处于相对弱势的“下岗工人”、农民和“农民工”,也在以自己的方式,承受着改革带来的阵痛与冲击,去支持改革的实践,从而成全了整体生产效率的提高。
没有他们的奉献与牺牲,中国跃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辉煌是不可能的。
第四,作为上述三个标定的逻辑结论,我们还必须特别指出,人民主体论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人民群众是共享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成果的主体。
缺失了这一内容,“人民主体论”就会失去其应有的价值立场。
基于这种认识,我们必须确立起一种政治自觉:任何忽视广大人民群众对于这些权利的实际享有的政策和行为,不仅有悖于中国共产党的政治良知,而且还是对于“人民主体论”的致命伤害。
至于那种把应由人民实际享有的权利变成少数人所得而私的东西,本质上则是一种对于中国革命历史和对于共产党人应有政治伦理的背叛性行为。
这是讨论“人民主体论”应有的基本认识。
三中国共产党历来都是坚持以“人民主体论”作为立政和建政基础的。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领导人更是在如何防止国家偏离“人民主体”,避免社会分裂为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的二元对立方面殚精竭虑。
即使进入改革开放时期,党的领导人仍然坚定地执持着这一追求。
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就指出,中国的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以公有制为主体和不搞两极分化为原则,不会导致两极分化,也不会形成一个资产阶级,“如果导致两极分化,改革就算失败了”。
这实际上是基于“人民主体论”而向人民作出的政治承诺。
因此,党中央对于“人民主体地位”的再强调,有着特别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贯彻“人民主体地位”的要求,必须真诚地走好群众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