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规程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规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规程导言: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规程是指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完成后,对项目的财务决算所遵循的规程和程序。
这一规程对于保障财务数据准确性、规范财务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就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规程进行深入探讨,从多个方面分析其特点和实施过程,并分享个人观点和理解。
一、什么是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规程1.1 定义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规程是指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完成后,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经济效益进行核算、决算和监督的一系列规程和程序。
1.2 目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规程的主要目的是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保障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为相关方提供可信的决策依据。
1.3 重要性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决算直接关系到项目的投资效益和经济效益评估。
只有通过财务决算,才能全面了解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和实际效果,为后续的决策提供参考。
二、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规程的特点2.1 合规性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规程必须符合国家财务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财务决算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2.2 综合性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决算需要全面考虑项目投资、资金使用、经济效益等各个方面的因素,确保决算的全面性和综合性。
2.3 透明度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决算要求对资金来源及其使用情况进行透明公开,确保决算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4 及时性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决算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确保决算结果的及时性,为后续的项目管理和决策提供支持。
三、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规程的实施过程3.1 确定决算主体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规程的实施要明确决算主体,一般由项目管理单位或负责财务管理的机构负责实施。
3.2 收集相关数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决算需要收集相关的项目数据,包括项目的投资规模、资金来源、使用情况等,确保决算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精品文档

5 编制方法
除会计核算资料外,收集整理的资料主要有:
1、设计文件
项目自可行性研究至施工图设计,各阶段设 计所形成的设计文件及其批复。特别是初步 设计文件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设计变 更。
2、投资计划与预算
各个年度的基建投资计划、基本建设支出预 算的编制、上报、批复及调整情况。
5.7未完工程投资及预留费用计算 1、未完工程 (1)确定工程量 (2)确定单价 (3)根据工程量和单价,计算投资额
5 编制方法
2、竣工验收费用
根据竣工验收需要的天数、预计参加的人数 以及相应的标准等测算。
3、管理费用
根据建设管理机构自决算基准日期至停止运 作为止的预计时间,参照本项目管理费用正 常情况下的月开支标准,考虑人员变动等影 响因素综合测定。
2总则
2.4决算审查 审查的重点:概(预)算执行、资金到位与
使用、设计变更和动用预备费、未完工程投 资和预留费用的安排等
2总则
2.5编制依据 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2 经批准的设计文件; 3 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基本建设
支出预算; 4 经批复的年度财务决算; 5 项目合同(协议); 6 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资料; 7 其他有关项目管理文件。
5
10
应收生产 单位资金 11
12
1 绪论
项目竣工时,通过竣工财务决算,反映建设 资金投入、产出的全过程,为投资的转销奠 定可靠的基础。
1 绪论
1.5 竣工财务决算的作用 正确核实新增资产价值 考核概预算、投资计划、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等
执行情况 分析投资效果、总结建设经验、提高管理水平 积累技术经济资料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格式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格式1. 项目概况该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主要针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报告。
该项目旨在改善当地的水资源管理和利用情况,促进农业生产、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
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是该项目的重要一环,通过对项目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细致的记录和汇总,为该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2. 报表格式该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的格式如下:序号项目名称总预算(万元)已使用(万元)剩余资金(万元)备注1 水闸工程500 480 202 水库修建800 720 803 灌溉设施1200 1100 1004 水利管网1500 1400 1005 普及水知识50 35 156 管理费用200 190 107 合计4250 3925 325该报表包含以下内容:•序号:代表每个项目的编号,从1开始顺序累加。
•项目名称:该行记录该项目的名称。
•总预算(万元):该项目的总预算金额,以万元为单位。
•已使用(万元):该项目已经使用的金额,以万元为单位。
•剩余资金(万元):该项目剩余的资金金额,以万元为单位。
•备注:该项目的相关备注信息。
3. 报表解析该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是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汇总,从中可以了解到该项目的资金支出情况和资金使用效率。
通过对表格的数据进行分析可以得出以下:1.该项目一共有7个分项,总预算金额为4250万元。
2.已经使用的资金为3925万元,剩余资金为325万元。
3.该项目中,灌溉设施和水利管网的预算占用最大,分别为1200万元和1500万元,总计占用了56.47%的总预算。
4.该项目对普及水知识和管理费用的支出相对较少,分别为50万元和200万元,占用总预算的6.12%。
4. 报表分析该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的格式清晰简洁,方便进行数据分析和比较。
该报表中的数据对于项目负责人和相关部门来说具有极大的参考价值,可以更好地了解项目的实际进展和需求,从而更好地制定工作计划和预算,提高项目的管理效率和资金利用率。
2020年(财务管理制度)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

(财务管理制度)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19-2001总则1.0.1为了适应水利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加强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总结竣工项目设计概(预)算和计划的执行情况,考核水利投资效益,正确核定新增资产价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列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利用外资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应执行国家外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1.0.3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以下简称竣工财务决算)应由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以下简称项目法人)编制.项目法人应组织财务,计划,统计,工程技术和物资等专门人员,组成专门班子共同完成此项工作.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应积极配合,向项目法人提供有关资料.在竣工财务决算未经批复之前,机构不得撤消;参与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财务人员等有关人员不得调离解散.1.0.4项目法人应对竣工财务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1.0.5项目法人应在项目完建后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大中型项目的规定期限为3个月;小型项目的规定期限为1个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期内完成编制工作的.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延期.1.0.6竣工财务决算应作为项目资产形成,资产移交和投资核销的依据.1.0.7竣工财务决算必须按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整理归档,永久保存. 2编制依据2.0.1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依据应包括以下方面: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经批准的设计文件,项目概(预)算;3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基本建设支出预算;4经主管部门批复的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5项目合同(协议);6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资料;7工程价款结算,物资消耗等有关资料;8其他有关项目管理文件.3编制要求3.0.1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应按本规程规定的内容,格式编制竣工财务决算.除对非工程类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简化外,不得改变本规程规定的格式,不得减少应编报的内容.3.0.2项目法人应从项目筹建起,指定专人负责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并与项目建设进度相适应.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3.0.3竣工财务决算应区分大中,小型项目,按项目大小分别编制.项目大中,小型的划分按SL252-2000《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执行.3.0.4建设项目包括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概算的单项工程的,单项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时,应编制单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建设项目是大中型项目而单项工程是小型的,应按大中型项目编制内容编制单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整个建设项目全部竣工后.还应汇总编制该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3.0.5建设项目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条件,若尚有少量未完工程及竣工验收等费用,可预计纳入竣工财务决算.预计未完工程及竣工验收等费用,大中型项目须控制在总概算的3%以内,小型项目须控制在5%以内.项目竣工验收时,项目法人应将未完工程及费用的详细情况提交项目竣工验收委员会确认.4编制内容4.0.1竣工财务决算应包括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的全部费用,即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费,临时工程费,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还贷利息和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4.0.2竣工财务决算应由以下4部分组成:1竣工财务决算封面及目录;2竣工工程的平面示意图及主体工程照片;3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4竣工财务决算报表.4.0.3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应总括反映竣工项目建设过程,建设成果的书面文件.其主要内容应包括:1项目概况.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缘由,历史沿革,项目设计,建设过程等情况.2概(预)算及计划执行情况.概(预)算批复及调整,概(预)算执行,计划下达及执行等情况.3投资来源.包括投资构成,资本结构,投资性质等.4招(投)标及合同执行情况.5投资包干以及包干节余,基建收入,基建结余资金的形成和分配等情况.6移民及土地征用情况.7财务管理方面情况.8项目效益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9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处理意见.10其他需说明的问题.11编表说明.4.0.4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应包括以下9个表格(格式列于附录B):1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概况表,反映竣工项目主要特性,建设过程和建设成果等基本情况.2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反映竣工项目的综合财务情况.3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表,反映竣工项目历年投资来源,基建支出,结余资金等情况.4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投资分析表,以单项,单位工程和费用项目的实际支出与相应的概(预)算费用相比较,用来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投资状况.5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成本表,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本结构以及形成过程情况. 6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预计未完工程及费用表.反映预计纳入竣工财务决算的未完工程及竣工验收等费用的明细情况.7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反映竣工项目发生的待核销基建支出明细情况.8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转出投资表,反映竣工项目发生的转出投资明细情况. 9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交付使用资产表,反映竣工项目向不同资产接收单位交付使用资产情况.4.0.5大中,小型项目应按以下要求分别编制报表:1大中型项目必须编制4.0.4条规定的全部表格.2小型项目必须编制"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概况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预计未完工程及费用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转出投资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交付使用资产表".跨年度实施的项目尚须编制"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表".如项目法人认为有必要,可在上述表格的基础上自行设计反映竣工项目的全面情况的若干辅助报表.5编制方法5.0.1项目法人应从项目建账开始,以项目概(预)算中单项,单位工程和费用明细项目等为基础进行成本核算,使之与项目概(预)算的费用构成在口径上保持一致. 5.0.2项目法人在项目完建后,必须及时做好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各项基础工作.其主要内容应包括:1资金,计划的核实,核对工作;2财产物资,已完工程的清查工作;3合同清理工作;4价款结算,债权债务清理,包干节余及竣工结余资金分配等基本建设结算清理工作;5竣工年度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6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5.0.3项目法人应正确分摊待摊费用,对能够确定由某项资产负担的待摊费用,直接计入该资产成本;不能确定负担对象的待摊费用,应根据项目特点采用合理的方法分摊计入受益的各项资产成本.1按概算数的比例分摊:概算中各项待摊费用项目的合计数(扣除可直接计入的部分)预定分配率=×100%概算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安装设备投资和其他投资中应负担待摊费用的部分某资产应分摊待摊费用=该资产应负担待摊费用部分的实际价值×预定分配率2按实际数的比例分摊:上期结转和本期发生的待摊费用合计(扣除可直接计入的部分)实际分配率=×100%上期结转和本期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安装设备投资和其他投资中应负担待摊费用的部分某资产应分摊待摊费用=该资产应负担待摊费用部分的实际价值×实际分配率5.0.4项目法人应正确计算项目建设成本及核销和转出投资.5.0.5具有防洪,发电,灌溉,供水等多种效益的项目应根据项目实际,合理分摊项目建设成本.1采用受益项目效益比进行分摊;2采用占用水量进行分摊;3采用剩余效益进行分摊.附录A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封面秘密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项目名称编制单位主管部门编制日期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主编人附录B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格式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概况表竣财1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竣财2表单位:元补充资料:基建投资借款期末余额: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期末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表竣财3表单位:元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投资分析表竣财4表单位:元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成本表竣财5表单位:元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预计未完工程及费用表竣财6表单位:元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竣财7表单位:元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转出投资表竣财8表单位:元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交付使用资产表竣财9表第页共页交付单位:(盖章)接收单位:(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录C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C.1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概况表C.1.1不同类型的项目,其对应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不尽相同,项目法人应根据项目的不同特征,选择适宜的技术经济指标,以准确反映竣工项目概况.C.1.2项目名称应按批复的设计文件中的全称填写.C.1.3建设地址及所在河流应按批复的设计文件具体填写建设地址应包括所在的省,市,县和建设项目的所在地名;所在河流应包括干流或支流名称.C.1.4建设性质应按批复的设计文件所确定的性质,即项目建设属于新建,改建,扩建,续建,迁建或加固等填写.C.1.5概算批准机关,文号及日期应按审批机关的全称,文号,批复日期填写,如概(预)算有调整的,按最后一次审批机关的全称,文号,批复日期填写,并在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具体说明原概算的修正情况及有关内容.C.1.6项目主要特征应根据批复的设计文件按类型选择填列.主要指标有:1水库类.总库容,控制流域面积,坝型,坝体尺寸,溢洪道尺寸,闸门孔数,电厂总装机容量,干渠总长度等.2河道治理类.河道治理长度,控制流域面积,河道疏浚长度,新建涵闸桥梁个数,治理后河道行洪能力,排涝能力等.3堤防治理类.治理堤防长度,堤顶宽度,新建涵闸数量,护坡面积,治理后的防洪能力,行洪能力等.4行蓄洪区治理类.治理堤垸个数,堤防治理长度,新建涵闸,桥梁,排灌站数量,新建道路长度,新建避洪房屋面积,新建通讯线路长度,治理后行蓄洪能力等.5水电站类.水电站装机容量,年发电量,主厂房型式;主坝坝型,总库容,闸门型式,船闸型式及尺寸,发电机组,输变电线路长度等.6其他:根据项目自身情况,选用适当的指标准确反映项目特征.C.1.7项目效益应根据批复的设计文件及项目的不同类型,分别选用适当指标反映项目效益.1水库类:防洪控制面积,灌溉面积,年发电量,库区养鱼面积,居民,工业年供水量等. 2河道治理类:灌溉面积,保护面积,控制水土流失面积,保护耕地,增垦耕地等.3堤防治理类:保护耕地面积,保护人口,造地面积,治理后的防洪标准等.4行蓄洪区治理类:保护耕地面积,保护人口,造地面积,治理后的行蓄洪标准等. 5水电站类:防洪能力,灌溉面积,年通航能力,居民,工业年供水能力,成鱼养鱼面积等.6其他:根据项目自身情况,选用适当的指标准确反映项目效益.C.1.8质量总体评价应根据项目竣工验收委员会通过的竣工验收鉴定书中对项目总体质量的鉴定结论填写.C.1.9项目投资应按资金性质和来源渠道明细填列.概算数和实际数分别按最终批复的概算数额和资金实际到位数额填列.实际投资按项目累计发生的基本建设投资支出总额填列,实际投资的明细项目按历年会计核算的有关资料汇总填列. C.1.10建设成本应按规定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各项基本建设支出.对具备两个或两个以上效益的建设项目,应将总成本在各效益项目之间进行分摊,如防洪部分成本,发电部分成本,灌溉部分成本,供水部分成本等.C.1.11设计(计划)开工日期应按设计文件确定的日期填写;实际开工日期应按举行开工典礼的日期或实际批准的开工日期填写.C.1.12设计(计划)竣工日期应按批准的文件填写;实际竣工日期应按竣工典礼的实际日期或竣工验收委员会确认的实际日期填写.C.1.13设计(计划)主要工程量应按批复的设计文件填写;实际工程量应按实际竣工验收工程量(包括未完工程)填写.C.1.14设计(计划)主要材料消耗量应按批复的设计文件填写;实际主要材料消耗量应按实际消耗量(不包括库存量)的统计资料填写.C.1.15设计(计划)征迁补偿应按批复的设计文件填写;实际征迁补偿中,永久征地按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实际永久占地面积填列,如未办理土地占用证或尚在办理过程中,可按有关部门已认可的或实际永久占用土地面积填列.C.2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C.2.1"基建拨款","项目资本","项目资本公积","基建投资借款","上级拨入投资借款","企业债券资金","待冲基建支出","基本建设支出"(不含在建工程),"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拨付所属投资借款"应反映项目自开工建设至竣工止的累计数,并根据历年批复的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和竣工年度的基本建设财务决算中的资金平衡表相应项目的数字进行汇总填列.C.2.2表中其余各项目应反映办理竣工验收时的结余数,并根据竣工年度财务决算中资金平衡表的有关项目期末数填列.C.2.3资金占用总额应等于资金来源总额.C.2.4补充资料的"基建投资借款期末余额"应反映竣工时尚未偿还的基建投资借款数,并根据竣工年度财务决算中资金平衡表的"基建投资借款"项目期末数填列;"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期末数"应根据竣工年度财务决算中资金平衡表的"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项目的期末数填列.C.3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表C.3.1本表应根据历年批复的财务决算和竣工年度的基本建设财务决算的相关数据,分年度填列.年度财务决算数如有调整的,应对调整数据在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中加以说明.C.3.2"基建拨款","基建投资借款","项目资本","项目资本公积","企业债券资金","基建支出"中的交付使用资产,转出投资和待核销基建支出应反映各年度实际增加额.C.3.3本年基建投资来源合计和本年基建支出合计应按各年度财务决算填列. C.3.4"历年基建投资来源累计"应按上年度"历年基建投资来源累计"加"本年基建投资来源合计"的数额填列.C.3.5"历年基建支出累计"应按上年度"历年基建支出累计"加本年度"本年基建支出合计"数填列.C.3.6"基建结余资金"应按当年财务决算数字填列,并应等于"历年基建投资来源累计"减去"历年基建支出累计".C.3.7表中最后一个年度和合计栏不应再反映"在建工程"(期末数)的数额."历年基建投资来源累计","历年基建支出累计","基建结余资金"项目的合计栏应与最后一个年度相符.C.4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投资分析表C.4.1"项目"栏应按批准的概(预)算项目填列:大型建设项目按单位工程及费用项目填报,中型项目按单项工程及费用项目填报.概(预)算中安排的预备费及经批准动用的预备费应在"项目"栏单独列示.概(预)算未列但实际发生了的投资也应在"项目"栏增列.C.4.2概(预)算价值及其分栏内容,应按项目概(预)算的内容填列;实际价值及其分栏内容,应按财务实际发生的数额填列.C.4.3经批准纳入决算的未完工程及费用应与该单项,单位工程及费用项目的已完成投资合并反映.C.4.4签定了投资包干协议的工程或单项工程实际发生的"投资包干节余"行对应的概(预)算价值及其分栏内容不得填列.C.4.5"投资合计"应为工程总投资.C.4.6"实际较概算增减"的"增减额","增减率",增加时应用正数反映,减少时应用负数反映.C.5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成本表C.5.1"项目"栏应按独立发挥作用的资产类别分析填列.C.5.2"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其他投资"栏应根据各项的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C.5.3"待摊投资"栏应反映待摊投资在各项交付使用资产中的摊销过程,分直接计入和间接计入.C.5.4"建设成本"应按"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其他投资","待摊投资"栏相加的数额填列.C.6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预计未完工程及费用表C.6.1本表填列的各项内容在竣工验收时应提交竣工验收委员会确认.C.6.2"项目"栏应按单项或单位工程及费用的明细内容填列.C.6.3"工程量"栏内的"未完"应按需要继续完成的未完工程量填列.C.6.4"价值"栏内的"未完"应按未完工程量与概(预)算单价之积填列.费用项目应根据待完成的工作任务和相关的定额标准计算填列.C.7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C.7.1"年度"栏应按建设项目实施的先后顺序逐年填列.C.7.2"项目"栏应按会计核算的明细资料设置和填列,其分年度合计数应分别与历年批复的财务决算和竣工年度的财务决算保持一致.C.8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转出投资表C.8.1"年度"栏应按建设项目实施的先后顺序逐年填列.C.8.2"项目"栏应按会计核算的明细资料设置和填列,其分年度合计数应分别与历年批复的财务决算和竣工年度的财务决算保持一致.C.9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交付使用资产表C.9.1本表应按接收单位的不同分别填列.C.9.2"建筑物","房屋","设备"应逐项填列."其他"可根据资产金额大小逐项或分类填列.C.10报表之间相关数据的主要钩稽关系C.10.1竣财1表"投资来源"的"概算数"栏"合计"数应等于竣财4表"投资合计"行的"概(预)算价值"的"合计"数.C.10.2竣财1表"投资来源"的"实际数"栏"合计"数应等于竣财3表竣工年度的"历年基建投资来源".C.10.3竣财1表"实际投资"应和竣财2表"资金占用"中的"基本建设支出",竣财3表竣工年度的"历年基建支出累计",竣财4表"投资合计"行的"实际价值"的"合计"数保持一致.C.10.4竣财1表"建设成本"中"总成本"的"合计"数应和竣财4表"建设成本"行的"实际价值"的"合计"数,竣财5表"建设成本"栏的"合计"数,竣财9表各接收单位"资产金额"栏"合计"的汇总数保持一致.C.10.5竣财3表"合计"栏的"资金来源","基建支出"的明细项目金额应和竣财2表"资金来源","基本建设支出"对应项目金额保持一致.C.10.6竣财5表"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其他投资","待摊投资"栏的"合计"数应分别等于竣财1表"实际投资"栏的"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工具器具","其他投资","待摊投资".C.10.7竣财1表"实际投资"栏的"待核销基建支出"应和竣财2表"基本建设支出"的"待核销基建支出",竣财3表"基建支出"的"待核销基建支出"的"合计"数,竣财4表"待核销基建支出"行"实际价值"的"合计"数,竣财7表"合计"行的"合计"数保持一致.C.10.8竣财3表"待核销基建支出"行的历年金额应等于竣财7表历年"合计"数.C.10.9竣财1表"实际投资"栏的"非经营项目转出投资"应和竣财2表"基本建设支出"的"转出投资",竣财3表"基建支出"的"转出投资"的"合计"数,竣财4表"转出投资"行"实际价值"的"合计"数,竣财8表"合计"行的"合计"数保持一致.C.10.10竣财3表"转出投资"行的历年金额应等于竣财8表历年"合计"数.。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19-2014

5编制方法
5.4确定基准日期 决定基准日期的前提是决算具备编制条件。 决算的基准日期确定后,所有与建设成本、 资产价值和竣工结余资金相关联的财务收支 事项必须在基准日期前入账。
5编制方法
5.5竣工财务清理 竣工财务清理主要包括合同清理、债权债务 清理、资产清理、竣工结余资金清理等。 合同清理的关键是办理竣工结算。 债权债务清理:除按规定扣留的质量保证金 和预留的未完工程及费用外,其他各项债权 债务均应清理完毕。
2总则
在实际工作中,编制施工图预算的项目较少, 主要适用于以下两类情况: 一是不进行招投标的特殊或紧急工程项目, 因施工图确定的投资较概算准确,所以,按 施工图预算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和结算工程款。 二是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报价表”以外的发 生的新增项目或索赔项目,有时需要编制施 工图预算,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基础。
5编制方法
资产清理:对财产物资、已完工程进行全面、 彻底的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竣工结余资金清理:对实物形态的结余,如 库存设备、材料以及应处理的自用固定资产 公开变价处理。
5编制方法
5.6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5.6.1报表的数据来源 1、概预算等文件资料 2、预算资料 3、会计账簿 4、辅助核算资料 5、项目统计资料 6、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各阶段工作成果
2.7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条件 1.经批准的初步设计、项目任务书所确定内容已完 成。 2.设计变更及概(预)算调整手续已完备。 3.建设资金全部到位。 4.历次稽察、检查、审计提出的问题已整改落实。 5.债权债务清理完毕。 6.竣工(完工)结算已完成。 7.未完工程投资和预留费用不超过规定的比例。 8.涉及法律诉讼、工程质量、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 等事项已处理完毕。 9.其他影响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重大问题已解决。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 19-2001)关于批准发布《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 19-2001的通知水国科[2001]39号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根据部水利水电技术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由经济调节司主持,以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为主编单位对《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规程》SL 19-90进行了修订,修订后标准的名称和编号为:《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规程》SL 19-2001.经审查,现批准为水利行业标准,并予以发布.本标准自2001年3月1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请函告主持部门,并由其负责解释.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发行.二OO一年二月八日前言SL 19-2001《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是对原SL 19-90《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规程》的修订.修订规程SL 19-90的主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财政部财基字[1998]4号);---《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水利部财基字[1999]139号);---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52-2000《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水利部水建[1998]15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填制说明》(财政部财基字[1998]498号);---《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效益分析报告制度》(财政部财基字[1999]27号).规程SL 19-2001的主要内容:---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范围及作用;---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内容及依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要求;---如何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对规程SL 19-90修订的主要内容:---修改名称和适用范围;---对结构进行了调整;---修改报表格式;---重新确定了报表编制时间;---明确了大中,小型项目分别编制不同的报表;---增加了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方法.本规程解释单位:水利部经济调节司本规程主编单位: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本规程主要起草人:(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王念彪齐睦丹张李平曹均尧葛洪明潘祖华戴超文目次1 总则2 编制依据3 编制要求4 编制内容5 编制方法附录A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封面附录B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格式附录C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总则1.0.1 为了适应水利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加强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总结竣工项目设计概(预)算和计划的执行情况,考核水利投资效益,正确核定新增资产价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列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利用外资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应执行国家外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1.0.3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以下简称竣工财务决算)应由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以下简称项目法人)编制.项目法人应组织财务,计划,统计,工程技术和物资等专门人员,组成专门班子共同完成此项工作.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应积极配合,向项目法人提供有关资料.在竣工财务决算未经批复之前,机构不得撤消;参与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财务人员等有关人员不得调离解散.1.0.4 项目法人应对竣工财务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1.0.5 项目法人应在项目完建后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大中型项目的规定期限为3个月;小型项目的规定期限为1个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期内完成编制工作的.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延期.1.0.6 竣工财务决算应作为项目资产形成,资产移交和投资核销的依据.1.0.7 竣工财务决算必须按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整理归档,永久保存.2 编制依据2.0.1 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依据应包括以下方面: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 经批准的设计文件,项目概(预)算;3 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基本建设支出预算;4 经主管部门批复的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5 项目合同(协议);6 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资料;7 工程价款结算,物资消耗等有关资料;8 其他有关项目管理文件.3 编制要求3.0.1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应按本规程规定的内容,格式编制竣工财务决算.除对非工程类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简化外,不得改变本规程规定的格式,不得减少应编报的内容.3.0.2 项目法人应从项目筹建起,指定专人负责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并与项目建设进度相适应.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3.0.3 竣工财务决算应区分大中,小型项目,按项目大小分别编制.项目大中,小型的划分按SL252-2000《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执行.3.0.4 建设项目包括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概算的单项工程的,单项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时,应编制单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建设项目是大中型项目而单项工程是小型的,应按大中型项目编制内容编制单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整个建设项目全部竣工后.还应汇总编制该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3.0.5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条件,若尚有少量未完工程及竣工验收等费用,可预计纳入竣工财务决算.预计未完工程及竣工验收等费用,大中型项目须控制在总概算的3%以内,小型项目须控制在5%以内.项目竣工验收时,项目法人应将未完工程及费用的详细情况提交项目竣工验收委员会确认.4 编制内容4.0.1 竣工财务决算应包括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的全部费用,即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费,临时工程费,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还贷利息和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4.0.2 竣工财务决算应由以下4部分组成:1 竣工财务决算封面及目录;2 竣工工程的平面示意图及主体工程照片;3 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4 竣工财务决算报表.4.0.3 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应总括反映竣工项目建设过程,建设成果的书面文件.其主要内容应包括:1 项目概况.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缘由,历史沿革,项目设计,建设过程等情况.2 概(预)算及计划执行情况.概(预)算批复及调整,概(预)算执行,计划下达及执行等情况.3 投资来源.包括投资构成,资本结构,投资性质等.4 招(投)标及合同执行情况.5 投资包干以及包干节余,基建收入,基建结余资金的形成和分配等情况.6 移民及土地征用情况.7 财务管理方面情况.8 项目效益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9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处理意见.10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11 编表说明.4.0.4 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应包括以下9个表格(格式列于附录B):1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概况表,反映竣工项目主要特性,建设过程和建设成果等基本情况.2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反映竣工项目的综合财务情况.3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表,反映竣工项目历年投资来源,基建支出,结余资金等情况.4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投资分析表,以单项,单位工程和费用项目的实际支出与相应的概(预)算费用相比较,用来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投资状况.5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成本表,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本结构以及形成过程情况.6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预计未完工程及费用表.反映预计纳入竣工财务决算的未完工程及竣工验收等费用的明细情况.7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反映竣工项目发生的待核销基建支出明细情况.8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转出投资表,反映竣工项目发生的转出投资明细情况.9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交付使用资产表,反映竣工项目向不同资产接收单位交付使用资产情况.4.0.5 大中,小型项目应按以下要求分别编制报表:1 大中型项目必须编制4.0.4条规定的全部表格.2 小型项目必须编制"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概况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预计未完工程及费用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转出投资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交付使用资产表".跨年度实施的项目尚须编制"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表".如项目法人认为有必要,可在上述表格的基础上自行设计反映竣工项目的全面情况的若干辅助报表.5 编制方法5.0.1 项目法人应从项目建账开始,以项目概(预)算中单项,单位工程和费用明细项目等为基础进行成本核算,使之与项目概(预)算的费用构成在口径上保持一致.5.0.2 项目法人在项目完建后,必须及时做好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各项基础工作.其主要内容应包括:1 资金,计划的核实,核对工作;2 财产物资,已完工程的清查工作;3 合同清理工作;4 价款结算,债权债务清理,包干节余及竣工结余资金分配等基本建设结算清理工作;5 竣工年度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6 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5.0.3 项目法人应正确分摊待摊费用,对能够确定由某项资产负担的待摊费用,直接计入该资产成本;不能确定负担对象的待摊费用,应根据项目特点采用合理的方法分摊计入受益的各项资产成本.1 按概算数的比例分摊:概算中各项待摊费用项目的合计数(扣除可直接计入的部分)预定分配率=×100%概算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安装设备投资和其他投资中应负担待摊费用的部分某资产应分摊待摊费用=该资产应负担待摊费用部分的实际价值×预定分配率2 按实际数的比例分摊:上期结转和本期发生的待摊费用合计(扣除可直接计入的部分)实际分配率=×100%上期结转和本期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安装设备投资和其他投资中应负担待摊费用的部分某资产应分摊待摊费用=该资产应负担待摊费用部分的实际价值×实际分配率5.0.4 项目法人应正确计算项目建设成本及核销和转出投资.5.0.5 具有防洪,发电,灌溉,供水等多种效益的项目应根据项目实际,合理分摊项目建设成本.1 采用受益项目效益比进行分摊;2 采用占用水量进行分摊;3 采用剩余效益进行分摊.附录A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封面秘密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项目名称编制单位主管部门编制日期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主编人附录B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格式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概况表竣财1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竣财2表单位:元补充资料:基建投资借款期末余额: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期末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表竣财3表单位:元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投资分析表竣财4表单位:元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成本表竣财5表单位:元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预计未完工程及费用表竣财6表单位:元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竣财7表单位:元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转出投资表竣财8表单位:元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交付使用资产表竣财9表第页共页交付单位:(盖章) 接收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录C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C.1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概况表C.1.1 不同类型的项目,其对应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不尽相同,项目法人应根据项目的不同特征,选择适宜的技术经济指标,以准确反映竣工项目概况.C.1.2 项目名称应按批复的设计文件中的全称填写.C.1.3 建设地址及所在河流应按批复的设计文件具体填写建设地址应包括所在的省,市,县和建设项目的所在地名;所在河流应包括干流或支流名称.C.1.4 建设性质应按批复的设计文件所确定的性质,即项目建设属于新建,改建,扩建,续建,迁建或加固等填写.C.1.5 概算批准机关,文号及日期应按审批机关的全称,文号,批复日期填写,如概(预)算有调整的,按最后一次审批机关的全称,文号,批复日期填写,并在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具体说明原概算的修正情况及有关内容.C.1.6 项目主要特征应根据批复的设计文件按类型选择填列.主要指标有:1 水库类.总库容,控制流域面积,坝型,坝体尺寸,溢洪道尺寸,闸门孔数,电厂总装机容量,干渠总长度等.2 河道治理类.河道治理长度,控制流域面积,河道疏浚长度,新建涵闸桥梁个数,治理后河道行洪能力,排涝能力等.3 堤防治理类.治理堤防长度,堤顶宽度,新建涵闸数量,护坡面积,治理后的防洪能力,行洪能力等.4 行蓄洪区治理类.治理堤垸个数,堤防治理长度,新建涵闸,桥梁,排灌站数量,新建道路长度,新建避洪房屋面积,新建通讯线路长度,治理后行蓄洪能力等.5 水电站类.水电站装机容量,年发电量,主厂房型式;主坝坝型,总库容,闸门型式,船闸型式及尺寸,发电机组,输变电线路长度等.6 其他:根据项目自身情况,选用适当的指标准确反映项目特征.C.1.7 项目效益应根据批复的设计文件及项目的不同类型,分别选用适当指标反映项目效益.1 水库类:防洪控制面积,灌溉面积,年发电量,库区养鱼面积,居民,工业年供水量等.2 河道治理类:灌溉面积,保护面积,控制水土流失面积,保护耕地,增垦耕地等.3 堤防治理类:保护耕地面积,保护人口,造地面积,治理后的防洪标准等.4 行蓄洪区治理类:保护耕地面积,保护人口,造地面积,治理后的行蓄洪标准等.5 水电站类:防洪能力,灌溉面积,年通航能力,居民,工业年供水能力,成鱼养鱼面积等.6 其他:根据项目自身情况,选用适当的指标准确反映项目效益.C.1.8 质量总体评价应根据项目竣工验收委员会通过的竣工验收鉴定书中对项目总体质量的鉴定结论填写.C.1.9 项目投资应按资金性质和来源渠道明细填列.概算数和实际数分别按最终批复的概算数额和资金实际到位数额填列.实际投资按项目累计发生的基本建设投资支出总额填列,实际投资的明细项目按历年会计核算的有关资料汇总填列.C.1.10 建设成本应按规定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各项基本建设支出.对具备两个或两个以上效益的建设项目,应将总成本在各效益项目之间进行分摊,如防洪部分成本,发电部分成本,灌溉部分成本,供水部分成本等.C.1.11 设计(计划)开工日期应按设计文件确定的日期填写;实际开工日期应按举行开工典礼的日期或实际批准的开工日期填写.C.1.12 设计(计划)竣工日期应按批准的文件填写;实际竣工日期应按竣工典礼的实际日期或竣工验收委员会确认的实际日期填写.C.1.13 设计(计划)主要工程量应按批复的设计文件填写;实际工程量应按实际竣工验收工程量(包括未完工程)填写.C.1.14 设计(计划)主要材料消耗量应按批复的设计文件填写;实际主要材料消耗量应按实际消耗量(不包括库存量)的统计资料填写.C.1.15 设计(计划)征迁补偿应按批复的设计文件填写;实际征迁补偿中,永久征地按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实际永久占地面积填列,如未办理土地占用证或尚在办理过程中,可按有关部门已认可的或实际永久占用土地面积填列.C.2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C.2.1 "基建拨款","项目资本","项目资本公积","基建投资借款","上级拨入投资借款","企业债券资金","待冲基建支出","基本建设支出"(不含在建工程),"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拨付所属投资借款"应反映项目自开工建设至竣工止的累计数,并根据历年批复的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和竣工年度的基本建设财务决算中的资金平衡表相应项目的数字进行汇总填列.C.2.2 表中其余各项目应反映办理竣工验收时的结余数,并根据竣工年度财务决算中资金平衡表的有关项目期末数填列.C.2.3 资金占用总额应等于资金来源总额.C.2.4 补充资料的"基建投资借款期末余额"应反映竣工时尚未偿还的基建投资借款数,并根据竣工年度财务决算中资金平衡表的"基建投资借款"项目期末数填列;"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期末数"应根据竣工年度财务决算中资金平衡表的"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项目的期末数填列.C.3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表C.3.1 本表应根据历年批复的财务决算和竣工年度的基本建设财务决算的相关数据,分年度填列.年度财务决算数如有调整的,应对调整数据在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中加以说明.C.3.2 "基建拨款","基建投资借款","项目资本","项目资本公积","企业债券资金","基建支出"中的交付使用资产,转出投资和待核销基建支出应反映各年度实际增加额.C.3.3 本年基建投资来源合计和本年基建支出合计应按各年度财务决算填列.C.3.4 "历年基建投资来源累计"应按上年度"历年基建投资来源累计"加"本年基建投资来源合计"的数额填列.C.3.5 "历年基建支出累计"应按上年度"历年基建支出累计"加本年度"本年基建支出合计"数填列.C.3.6 "基建结余资金"应按当年财务决算数字填列,并应等于"历年基建投资来源累计"减去"历年基建支出累计".C.3.7 表中最后一个年度和合计栏不应再反映"在建工程"(期末数)的数额."历年基建投资来源累计","历年基建支出累计","基建结余资金"项目的合计栏应与最后一个年度相符.C.4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投资分析表C.4.1 "项目"栏应按批准的概(预)算项目填列:大型建设项目按单位工程及费用项目填报,中型项目按单项工程及费用项目填报.概(预)算中安排的预备费及经批准动用的预备费应在"项目"栏单独列示.概(预)算未列但实际发生了的投资也应在"项目"栏增列.C.4.2 概(预)算价值及其分栏内容,应按项目概(预)算的内容填列;实际价值及其分栏内容,应按财务实际发生的数额填列.C.4.3 经批准纳入决算的未完工程及费用应与该单项,单位工程及费用项目的已完成投资合并反映.C.4.4 签定了投资包干协议的工程或单项工程实际发生的"投资包干节余"行对应的概(预)算价值及其分栏内容不得填列.C.4.5 "投资合计"应为工程总投资.C.4.6 "实际较概算增减"的"增减额","增减率",增加时应用正数反映,减少时应用负数反映.C.5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成本表C.5.1 "项目"栏应按独立发挥作用的资产类别分析填列.C.5.2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其他投资"栏应根据各项的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C.5.3 "待摊投资"栏应反映待摊投资在各项交付使用资产中的摊销过程,分直接计入和间接计入.C.5.4 "建设成本"应按"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其他投资","待摊投资"栏相加的数额填列.C.6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预计未完工程及费用表C.6.1 本表填列的各项内容在竣工验收时应提交竣工验收委员会确认.C.6.2 "项目"栏应按单项或单位工程及费用的明细内容填列.C.6.3 "工程量"栏内的"未完"应按需要继续完成的未完工程量填列.C.6.4 "价值"栏内的"未完"应按未完工程量与概(预)算单价之积填列.费用项目应根据待完成的工作任务和相关的定额标准计算填列.C.7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C.7.1 "年度"栏应按建设项目实施的先后顺序逐年填列.C.7.2 "项目"栏应按会计核算的明细资料设置和填列,其分年度合计数应分别与历年批复的财务决算和竣工年度的财务决算保持一致.C.8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转出投资表C.8.1 "年度"栏应按建设项目实施的先后顺序逐年填列.C.8.2 "项目"栏应按会计核算的明细资料设置和填列,其分年度合计数应分别与历年批复的财务决算和竣工年度的财务决算保持一致.C.9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交付使用资产表C.9.1 本表应按接收单位的不同分别填列.C.9.2 "建筑物","房屋","设备"应逐项填列."其他"可根据资产金额大小逐项或分类填列.C.10 报表之间相关数据的主要钩稽关系C.10.1 竣财1表"投资来源"的"概算数"栏"合计"数应等于竣财4表"投资合计"行的"概(预)算价值"的"合计"数.C.10.2 竣财1表"投资来源"的"实际数"栏"合计"数应等于竣财3表竣工年度的"历年基建投资来源".C.10.3 竣财1表"实际投资"应和竣财2表"资金占用"中的"基本建设支出",竣财3表竣工年度的"历年基建支出累计",竣财4表"投资合计"行的"实际价值"的"合计"数保持一致.C.10.4 竣财1表"建设成本"中"总成本"的"合计"数应和竣财4表"建设成本"行的"实际价值"的"合计"数,竣财5表"建设成本"栏的"合计"数,竣财9表各接收单位"资产金额"栏"合计"的汇总数保持一致.C.10.5 竣财3表"合计"栏的"资金来源","基建支出"的明细项目金额应和竣财2表"资金来源","基本建设支出"对应项目金额保持一致.C.10.6 竣财5表"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其他投资","待摊投资"栏的"合计"数应分别等于竣财1表"实际投资"栏的"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工具器具","其他投资","待摊投资".C.10.7 竣财1表"实际投资"栏的"待核销基建支出"应和竣财2表"基本建设支出"的"待核销基建支出",竣财3表"基建支出"的"待核销基建支出"的"合计"数,竣财4表"待核销基建支出"行"实际价值"的"合计"数,竣财7表"合计"行的"合计"数保持一致.C.10.8 竣财3表"待核销基建支出"行的历年金额应等于竣财7表历年"合计"数.C.10.9 竣财1表"实际投资"栏的"非经营项目转出投资"应和竣财2表"基本建设支出"的"转出投资",竣财3表"基建支出"的"转出投资"的"合计"数,竣财4表"转出投资"行"实际价值"的"合计"数,竣财8表"合计"行的"合计"数保持一致.C.10.10 竣财3表"转出投资"行的历年金额应等于竣财8表历年"合计"数.。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19-2001]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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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条文说明目次编制依据编制要求编制内容编制方法总则自的颁发对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水利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和财务制度的变化对水的另外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衔接与统一工作提高竣工财务决算的通用性和实用性对规程修规程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工程项目已不能满足外资的水利项目只要列入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计划都应按规程编制与规程中第要求项目法人搞好编报的日常组织保障工作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批后的落实调本条是对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质量要求是对规程第条的深化规程第条与本条是对规程第是对规程第保留了其适用的第条不符合现在有关规定的内进一步明确了竣工财务本条综合了规程条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强制性规定根据规程第同时规定非工程项目可根据项目情况本条在规程第条基础上增加了进度约这是项目法人在规定规程第条包含在本规程第本条与规程第对竣工财规程项目大小划分规程第条调入本规程第规程第条是实际工作的基本程序或基本要本条是新增内容本条与规程第规定少量未项目法人必须将其提交规程第本条与规程第与规程第与规程第交付使用资产情况本条与规程第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以及项目管理的实际对规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规程第规定竣工项目应根据项目大小分别填规程第对项目如何建账核算在技术方面提出竣工财务决算的基础工作是否充分直接关系到决算的编本条与规程第付使用资产表时对建设期间发生的待摊费用必须分摊计入相关计算项目建设成本及核销和转出投资本条规定了三种分摊方法。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规程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规程导言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成为促进国家经济增长和改善人民生活的重要途径。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对于确保工程质量、合理分配经费以及维护国家利益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决算工作,确保决算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制定《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规程》成为刻不容缓的任务。
一、规划编制阶段1.1 制定财务决算工作计划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规划编制阶段,财务决算工作计划的制定对于后续决算工作的顺利开展至关重要。
该计划应明确决算工作的时间节点、责任部门以及涉及的人员,确保各项工作得以有序进行。
1.2 编制决算说明书决算说明书是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核心文档,其中应包括项目概况、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经费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等内容。
决算说明书的编制应遵循相关财务制度和标准,确保决算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1.3 进行决算审查在决算说明书编制完成后,应组织专家对决算内容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决算数据的准确性、决算依据的合法性以及决算程序的合规性等。
审查结果将为后续的决算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二、决算编制阶段2.1 决算数据收集决算数据的收集是决算编制的基础工作。
在这一阶段,需要收集项目涉及的各类财务数据,包括工程量、材料采购、劳务支出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收集到的数据应准确、完整,并能够反映项目的实际情况。
2.2 决算核算根据收集到的决算数据,进行财务核算工作。
核算的内容包括工程投资总额、资金使用情况、材料消耗、设备维修等。
核算结果应与决算说明书相符,确保决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3 编制决算报表根据决算核算结果,编制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报表的编制应符合相关财务制度和要求,同时应准确反映项目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4 决算审定决算审定是决算编制的最后一步工作。
在这一阶段,相关部门将对决算报表进行审定,并根据审定结果对决算报表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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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项目名称:崇阳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编制单位:崇阳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项目部主管部门:崇阳县财政局、崇阳县水利局编制日期:二0一一年五月十八日2010年崇阳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一、项目基本情况崇阳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项目区位于崇阳县天城镇、石城镇、青山镇的谢家坳、乌龟石、荻洲、华陂、吴城、铺前、塘口、洪桥、雷骆、东山、城万、太平等12个村,主要从事种植业,作物有水稻、油菜等,为崇阳县的粮食主产区。
项目实施以前,该三个乡镇已成立了农民用水者协会,项目完工后,协会规范了各项管理制度,明确用水、管水措施,促进水费征收制度改革,实现项目良性运行,为其它灌区管理起示范作用。
崇阳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内容:根据2010年崇阳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实施方案工程量表,本工程建设设内容为:崇阳县天城镇、石城镇、青山镇田间渠系工程。
项目区面积为2.1万亩,计划对项目区内现有66条灌溉土渠进行衬砌,总长75.42分里,改造及新建23座灌溉泵站,装机23台,整治水塘33座,新建及衬砌渠道15.61km,配套改造渠系建筑物工程36处(节制闸24处,涵管12处),新建、疏挖、硬化日间灌溉渠道75.42km.配套改造渠系建筑物工程334处(其中节制闸21处,管涵120处)排水沟清淤58.1km,新建量水设施10处,新建人行桥32处。
投资概算为2004.8万元。
资金来源主要是中央财政支持800万元,省财政支持500万元,地方财政支持300万元,农民投工投劳折资为404.8万元。
项目建成后,渠系水利用系数由原有的0.5提高到0.62,年新增节水能力达到320.660万立方米,恢复和新增灌溉面积2.23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6万亩,新增和改善排涝面积0.86万亩,计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476.5万公斤,新增经济作物产值165万元。
受益人口3.41万人。
通过对沟渠体系的改造,项目区的防洪排涝能力与抗旱能力得到了实质性增强,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威胁将逐渐减弱,利于保障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
灌区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增强了农产品的竞争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地方财力增加,为当地农民做出了贡献。
该项目的项目法人为崇阳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
项目法人对该项目建设管理负全责。
质量监督机构为崇阳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具体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等方面工作。
崇阳县财政局将按财政部门、水利部门有关文件要求,对该专项资金进行管理。
二、投资计划和资金到位情况省财政厅、水利厅《关于申报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第二批重点县的紧急通知》(江鄂财农发[2010]80号)文件下达我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限额1300万元,其中央资金800万元,省级资金500万元。
截止2010年5月18日,实际到位资金16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00万元,省配套500万元,市(县)配套300万元。
三、概(预)算执行情况2010年崇阳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为2004.8万元。
资金来源主要是中央财政支持800万元,省财政支持500万元,地方财政支持300万元,农民投工投劳折资为404.8万(农民投工投劳未在专财反映)。
工程建设主要内容:①整治水塘33座,水塘容积0.4-2.3万m3;②改造及新建24座灌溉泵站,装机24台。
③新建及衬砌渠道15.61km,配套改造渠系建筑物工程36处(节制闸24处.涵管12处)其中新建渠道3.93km,衬到渠道11.68km。
④新建、疏挖、硬化日间灌溉渠道75.42km,配套改造渠系建筑物工程334处(其中节制闸21处,管涵120处)。
⑤排水沟清淤58.1km。
⑥新建量水设施10处。
⑦新建人行桥32处。
建设工期151天。
该项工程项目法人崇阳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工程项目部严格按照《2010年崇阳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同时积极引导农民自愿意投工投劳,确保了工程按质量按时完成。
工程总投资1,600,000.00元,其中中央投资完成8,000,000.00元,占计划的100%,省投资5,000,000.00元,占计划的100%,县投资3,000,000.00元,占计划的100%(农民投工投劳未在专财反映)。
四、招(投)标情况委托咸宁市长宁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为崇阳县重点县小型衣三水利工程招标代理,咸宁市长宁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咸宁水利网》和《咸宁市长宁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网》上发布了《崇阳县2010年重点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10年11月15日9:00时,在咸宁市综合交易招投标中心公开开标,整个开标过程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体系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依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单位分别为公安县兴安市政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水市水利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湖北诡水水利水电建设公司、荆州市长湖水利有限责任公司、大治市兴禹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陆水枢纽工程局等六家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单位。
五、合同履行情况2010年12月通过委托、邀请、公开招标等方式,我们分别确定了设计单位(咸宁市水利勘测设计院)、监理单位(宜昌三大建设监理工程公司)、施工单位(公安县兴安市政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水市水利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洈水水利水电建设公司、荆州市长湖水利有限责任公司、大治市兴禹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陆水枢纽工程局),并分别与之用标准示范合同文本签订了2010年崇阳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施工合同。
合同签订后,各方均严格依照合同规定的监理范围完成了监理任务,施工单位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建设任务,工程质量满足合同和规范要求。
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09年12月5日.实际开工日期:2009年12月8日;合同竣工日期:2010年5月16日,实际竣工日期:2010年5月19日。
六、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湖北省财政厅以鄂财农发[2010]126号文下达崇阳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工程项目中央补助资金800万元,以鄂财农发[2010]127号文下达崇阳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工程项目省级补助专项资金500万元,崇阳县财政局按照财政部有关文件要求,拨付县级配套资金300万元。
项目资金使用上,在县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设立专户专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该专项资金直接支付项目的施工单位。
县财政局农财股多次派人到施工现场监督指导,参与工程验收。
七、建后运行长效机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意见》的要求,崇阳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在总结多年来水利工程建设后管理基础上,积极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
成立了崇阳县天城镇石城镇、青山镇三个农民用水者协会,明确协会为管理主体,工程的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由协会全权负责。
推行“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其收费标准和服务行为。
改变水利工程重建轻管和建后管护经费投入难的现象。
加大改革力度,明晰产权,明确责任,充分调动各方投资建设和管理好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积极性,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八、效益分析情况通过实施项目建设,大力推广水利节水技术和措施,节约用水,减少水费支出,改善农业供水管理体制和水价机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增效、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使农民得到实惠,为新农村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
经测算,人均增收150元。
1、经济效益项目改造工程完成后,增加有效灌溉面积2.01万亩,新增蓄引提水能力438万立方米,新增节水能力320.66万立方米,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476.5万公斤。
2、社会效益通过对沟渠体系的改造和扩建,项目区内的防洪排涝能力与抗旱能力将得到实质性增强,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威胁逐渐减弱,保障了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
项目的实施人仅有巨大的经济效益,还具有显着的社会效益,通过渠道系配套建设,灌区内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增强了农产品的竞争能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地方财力增加,巩固完善了农村承包经营机制,为当地农民作出了贡献。
对引水渠道进行贯通、衬砌,极大地降低水量损失,极大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满足灌区人民群从生产生活的需要。
修建本工程是灌区人民盼望已久的一件大好事,促进了当地农业全面发展以及改善环境,起到了不可估量的推动作用,社会效果十分显着。
项目的实施充他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项目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的深切关怀,对于项目区农民增产增收,对提高农民生活才平,对于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伟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3、环境效益由于渠系采取砼三面光方式建设,减少了糙率,硬化了渠道、减少了渗水和水土流失,破旧渠系及老损建筑物得到整治、渠岸得到了绿化美化了环境,同时,渗水量的减少,使低洼渍害区地下水位下降,有利于减轻对农作的侵害影响,并有利于改善侵害影响,并有利于改善浸害区地下资源,有效减轻宽洪涝、干旱、滑坡、风灾等自然灾害,保护当地农田、交通、工矿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安定。
九、存在的问题小农水重点县项目的建设,是为农村、农民办了一件实事好事,农民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非常拥护与支持。
由于经过几十年的运行,由于缺乏管理和维修资金,不少渠道杂草丛生,塌方淤泥,人为的缺口随处可见,农民各人顾各人,谁也不愿出头组织维修,水渠的灌溉效能逐年衰减。
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大多年久失修,形成了急需改造的工程项目偏多,但农村集体经济落后,农民经济条件差,再加上农村外出务工人员逐年增多在家劳动力逐年减少,县级财政配套资金还有困难,因此整体投入不足。
十、建议1、“小农水”管理体制的改造势在必行。
“小农水”改革的目标和原则十分明确:以明晰工程所有权为核心,建立用水户协会等多种形式的农村用水合作组织;以建设良性运行机制为重点,采用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搞活经营权,落实管理权,以《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为依据,在充分考虑供水成本和用户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非自用工程供水价格。
在这一精神指导下积极控索“小农水”的改革,采取政府推动政策拉动、利益驱动、典型带动的方式,逐步在全市农村铺开。
尽管这项改革刚刚开始,其燎原之势已见端倪,“小农水”改革的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
2、加大中央与省级财政补贴的比例与额度,减少难度大难到位的地方配套资金,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步伐。
3、鉴于我县地处山区丘陵地带,由于省要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要集中连片,历来小农水项目上、土地平整项目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大多数都投于在交通方便、集中连片的粮食主产区,而我县超万面的大面积平畈较少,多为千亩以上万亩以下的畈田,较为偏远的乡镇由于农田地处丘陵冲垄,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几乎是被遗忘的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