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疏散设计
建筑中的安全出口与疏散设计

建筑中的安全出口与疏散设计建筑物的安全出口与疏散设计是建筑工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合理的安全出口设计能够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安全地离开建筑物,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本文将结合实际案例,探讨建筑中的安全出口与疏散设计的要点和注意事项。
一、合理布局安全出口在建筑物设计中,合理布局安全出口是保障建筑物内人员安全疏散的第一步。
为了确保安全出口布局的合理性,需要考虑以下几个要点。
1.1 根据人流量确定安全出口数量建筑物使用功能和人数较多时,需要合理增加安全出口数量。
根据规范,每层人流量不超过300人的建筑物,至少设置2个安全出口;每层人流量超过300人的建筑物,安全出口数量需适当增加。
1.2 合理选择安全出口位置安全出口应该尽可能地分布在建筑物的各个区域,确保离人员分布较远的位置也能迅速到达安全出口。
此外,在选择位置时还需要避免设置在易受火灾和烟雾侵袭的地方,减少安全风险。
1.3 设置标识和指示牌安全出口位置应明显标识,并配备明确的指示牌,方便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找到出口的位置。
标识和指示牌应采用明亮、清晰的材料和图案,防止在火灾或烟雾弥漫时难以辨认。
二、合理设计安全出口通道除了合理布局安全出口外,安全出口通道的设计也十分重要,直接影响人员疏散速度和疏散效果。
2.1 整齐宽敞的通道安全出口通道应保持整齐、宽敞,不得设置障碍物。
通道宽度应满足规范要求,确保人员能够快速通过,避免拥挤和踩踏。
2.2 防止烟雾和火灾侵袭的设计安全出口通道应设置有独立的防火门和防烟门,以隔离火灾和烟雾的传播。
防火门和防烟门应具备一定的防火和防烟性能,确保人员疏散通道的畅通和安全。
2.3 考虑特殊人群的需求在安全出口通道设计时,还需要考虑到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需求。
例如,设置无障碍坡道或扶手,方便行动不便的人员通过通道,确保所有人员都能迅速疏散。
三、安全出口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合理的安全出口设计不仅包括其本身的布局和通道设计,还要涉及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建筑安全疏散规定(3篇)

第1篇一、总则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等事故造成的损失,确保建筑内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安全地疏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民用建筑,包括住宅、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等。
三、安全疏散的基本要求1. 疏散通道的设置与维护- 疏散通道应设置在建筑物的最短路径上,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疏散。
- 疏散通道的宽度应满足人员疏散需求,一般不应小于1.2米,重要通道应不小于1.5米。
- 疏散通道内不得堆放物品,不得设置障碍物,确保畅通无阻。
- 疏散通道的照明设施应完好,夜间或紧急情况下应保证足够亮度。
2. 安全出口的设置- 每个建筑至少应设置两个安全出口,并应分散布置,两个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米。
- 安全出口应设置在建筑物两端,且应避免设置在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域。
- 安全出口的宽度应满足人员疏散需求,一般不应小于1.4米,重要出口应不小于1.8米。
- 安全出口应设置明显的标识,如疏散指示灯、指示牌等。
3. 疏散楼梯的设置与维护- 疏散楼梯应设置在建筑物的最短路径上,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疏散。
- 疏散楼梯的宽度应满足人员疏散需求,一般不应小于1.2米,重要楼梯应不小于1.5米。
- 疏散楼梯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不得设置障碍物。
- 疏散楼梯的扶手应牢固,扶手高度应适宜。
- 疏散楼梯的照明设施应完好,夜间或紧急情况下应保证足够亮度。
4. 安全疏散门的设置与维护- 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不得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和折叠门。
- 疏散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2米,重要疏散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5米。
- 疏散门的开启方向应与疏散方向一致,不得设置门禁系统或自动门禁系统。
- 疏散门的门框、门扇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制作,并应满足耐火极限要求。
5. 疏散指示系统的设置与维护- 建筑内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系统,包括疏散指示灯、指示牌、疏散箭头等。
建筑物消防疏散设计要求

建筑物消防疏散设计要求疏散设计是建筑物消防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的消防疏散设计可以有效提高人员疏散的速度和安全性。
本文将探讨建筑物消防疏散设计的要求,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1. 疏散通道的设置建筑物的疏散通道必须设置合理,以保证人员能够安全快速地撤离。
具体要求如下:(1)疏散通道应与主要入口相连,并且长度不得超过规定的限制。
(2)疏散通道的宽度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和人员数量进行合理设计,一般不应小于1.2米。
(3)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有任何障碍物,如门、墙、家具等。
2. 安全出口的设置建筑物的每层楼都应设有足够数量的安全出口,以便人员在火灾等危险情况下能够及时撤离。
具体要求如下:(1)每层楼应至少设置两个安全出口,并保持畅通无阻。
(2)安全出口的开启方向应与疏散通道的行走方向一致,并且能够方便人员推开。
3. 紧急逃生设备的设置为了提高疏散速度和安全性,一些高层建筑或特殊场所应配备紧急逃生设备,如逃生楼梯、滑梯等。
具体要求如下:(1)逃生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备承重能力、抗火能力等基本要求。
(2)逃生设备的布局应合理,以保证人员能够快速有效地使用。
4. 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在消防疏散设计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帮助人员快速找到安全出口。
具体要求如下:(1)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明显可见的位置,不得被其他物体遮挡。
(2)疏散指示标志应采用明确的图形和文字,以便人员快速识别。
5. 疏散演练的进行为了确保消防疏散设计的有效性,建筑物管理者应定期组织疏散演练,以检验疏散方案的可行性和人员的应急能力。
具体要求如下:(1)疏散演练应定期进行,参与者应包括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
(2)疏散演练应模拟真实的紧急情况,并根据实际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
综上所述,建筑物消防疏散设计要求合理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紧急逃生设备的合理配备、疏散指示标志的明确可见以及定期的疏散演练。
只有满足这些要求,建筑物才能更好地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疏散的规范要求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疏散的规范要求建筑施工现场是一个复杂而危险的环境,为了保障工人的安全,有效的安全疏散规范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疏散的规范要求,包括疏散通道的设计、标识和维护、培训与演练等方面。
1. 疏散通道的设计在建筑施工现场,必须合理设计疏散通道,确保工人能够迅速、安全地离开危险区域。
疏散通道应遵循以下要求:1.1 宽敞舒适:疏散通道应保证足够的宽度,以容纳同时疏散的人员数量,通道宽度应根据施工现场的规模与人员数量合理确定。
1.2 坡度合适:通道坡度应符合相关标准,以方便工人快速行进,避免滑倒或摔跤。
1.3 强度与耐久性:通道材料应具备足够的强度和耐久性,以承受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压力和外力。
1.4 易识别:通道应设置明显的标识,以便工人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识别并到达疏散通道。
2. 疏散标识与维护2.1 标识的设置:在建筑施工现场,标识的设置是确保工人顺利疏散的重要环节。
应设置明显的出口标识和疏散通道指示标识,并确保标识清晰可见。
2.2 照明设备:疏散通道应设置合适的照明设备,以保证在紧急情况下的能见度,避免工人在黑暗中发生意外。
2.3 维护保养:建筑施工现场的疏散通道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通道的畅通无阻,标识清晰可见,并修复疏散通道上可能存在的损坏。
3. 工人培训与演练3.1 培训计划:建筑施工单位应制定培训计划,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疏散培训,包括疏散通道的位置、使用方法以及遇到紧急情况时的应对措施等。
3.2 演练活动:定期进行疏散演练,以确保工人能够熟悉并掌握紧急疏散的步骤与技巧。
演练活动应模拟真实的紧急情况,以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冷静处理紧急事件的能力。
4. 紧急救护设备和措施建筑施工现场应配备紧急救护设备和措施,以应对可能发生的伤害或事故。
这包括但不限于急救箱、紧急疏散设备、消防器材等。
工人应该明确掌握救护设备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并定期进行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5. 管理和监督安全疏散规范要求的有效实施需要有管理与监督机制来确保。
安全疏散距离设计

安全疏散距离设计安全疏散距离设计是指建筑物内最远处到外部出口或楼梯最大允许距离的设计,这是建筑防火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不同的建筑类型和用途,安全疏散距离的设计标准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安全疏散距离设计标准:对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民用建筑,安全疏散距离应满足以下要求:房间内最远点至该房间门的距离不应大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自室内最远点至门洞的距离的1.2倍。
楼梯间门至楼梯间内最远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m。
医院病房部分的安全疏散距离应满足以下要求:医院病房部分24m,教学楼、旅馆、展览楼、医院其他部分30m,其他40m。
对于高层和地下建筑,双向疏散时,托幼25m,医疗、学校35m,其他40m;袋形走道时,托幼、医疗20m,学校、其他22m;开敞外廊时增加5m,设自动喷淋时加25%。
非封闭楼梯间时,双向疏散减5m,袋形走道减2m。
对于非高层建筑(一、二级耐火、封闭楼梯间):双向疏散时:托幼25m,医疗、学校35m,其他40m。
袋形走道时:托幼、医疗20m,学校、其他22m。
开敞外廊时增加5m,设自动喷淋时加25%。
非封闭楼梯间时,双向疏散减5m,袋形走道减2m。
楼梯底层应设直接对外的出口,层数不超过4层时,可将对外出口布置在离楼梯间不超过15m处。
任何情况下,房间最远点到房门的距离不应超过袋形走道时的规定最大疏散距离,即20m~22m。
对于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下表的规定。
注:1 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其安全性能有所提高,所以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上表的规定增加25%。
2 敞开式外廊通风、采光、降温等方面情况较好,对安全疏散有利,所以建筑内开向敞开式外廊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可按上表的规定增加5m。
即,对于一座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且符合设置敞开式外廊或敞开楼梯间的要求时,其疏散距离是先增加25%后,再进行增减。
建筑工程应急疏散的方案要点

建筑工程应急疏散的方案要点1. 疏散方案的制定建筑工程应急疏散方案是一个建筑物内部的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有序地撤离建筑物的指导方案。
疏散方案的制定是建筑工程应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它直接关系到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确保疏散过程的迅速有序。
2. 疏散路线的规划在制定建筑工程应急疏散方案时,需要充分考虑建筑物内部的结构、布局和人员分布情况,确定合理的疏散路线。
应尽量采取多条疏散路线的设计,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地疏散人员。
3. 疏散设施的配置建筑工程应急疏散方案需要合理配置疏散设施,包括疏散楼梯、疏散门、疏散通道、紧急照明等,以便在紧急情况下为人员提供快速、安全的疏散通道。
疏散设施应符合相关的建筑、消防标准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4. 疏散过程的组织和指挥在紧急情况下,疏散过程的组织和指挥至关重要。
建筑工程应急疏散方案需要明确责任人的职责、疏散指挥的流程和步骤,以及疏散过程中人员的行为规范。
责任人应具备相关的培训和技能,能够有效地组织和指挥疏散过程。
5. 疏散演练和培训建筑工程应急疏散方案的有效性需要进行定期的疏散演练和培训。
通过模拟紧急情况,检验疏散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完善和改进。
同时,定期对建筑内部人员进行疏散培训,提高他们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对能力。
6. 疏散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在疏散过程中需要加强安全措施,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应设置紧急疏散照明系统,以确保在黑暗或烟雾中依然能够引导人员疏散。
同时,建筑工程应急疏散方案还需要针对特殊人群,如老人、儿童、残疾人等,制定相应的疏散方案,确保他们能够顺利疏散。
7. 疏散信息的发布在紧急情况下,要能迅速有效地向建筑内部人员发布疏散信息。
建筑工程应急疏散方案需要提前确定疏散信息发布的方式和途径,如警报器、广播等。
并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指导人员迅速有序地疏散。
在建筑工程应急疏散方案中,还可以针对特殊的建筑结构和人员情况,制定相应的疏散方案。
建筑物安全疏散通道设计规范

建筑物安全疏散通道设计规范建筑物安全疏散通道是保障人员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顺利疏散的重要设施。
为了确保疏散通道的功能性和安全性,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设计规范。
本文将介绍建筑物安全疏散通道设计规范的关键要素和注意事项。
一、通道尺寸的规定通道的尺寸是影响疏散效率的重要因素。
一般而言,通道的宽度应根据最大疏散人员数进行计算。
根据国际标准,疏散通道的标准宽度为2700mm。
然而,对于高层建筑和大型场所,宽度应进行相应增加。
除了通道宽度,还应对通道的高度进行规定。
通道的净高度不应小于2200mm,以便避免人员发生过度拥堵和感到压抑。
为了提供更好的疏散条件,通道的顶部应平整,不得有任何悬挑物,防止跌倒和碰撞的发生。
地面应平坦、无障碍物,并保证有较好的防滑性能。
二、通道布局与平面设计通道的布局非常重要,应尽可能减少人员疏散的距离和障碍。
通道应从每个房间或区域直接通向安全出口,并且不应存在死胡同或仅有一条通道的情况。
另外,通道的分布应均匀,以确保人员均有机会进入通道并迅速疏散。
在建筑物的平面设计中,应考虑通道与其他区域的连接和分布。
主要通道应沿着周边墙面或者楼梯间设置,便于人员找到并迅速疏散。
如果可能,应设置辅助通道,以便人员有多条逃生路径可选择。
三、通道的标志和指示标识为了提高人们疏散的速度和准确性,通道上应设置标志和指示标识。
标志应明确、醒目,并且符合国际通用标准。
常见的标志包括疏散指示标识、逃生方向指示标识、灭火器位置指示标识等。
通道上的标志应有足够的照明,并且在光线不足的情况下也能清晰可见。
在故障和断电的情况下,应有备用照明设施或应急照明设备来保证人员的疏散安全。
四、紧急出口和逃生楼梯的设计紧急出口和逃生楼梯是建筑物安全疏散通道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根据规范要求,建筑物应设置足够数量的紧急出口和逃生楼梯,并且其位置和布局应符合标准。
紧急出口应设置在建筑物的各个功能区域,并且有便于打开的设备,以确保人员可以迅速安全地离开。
建筑物安全疏散设计规范要求及实施指南

建筑物安全疏散设计规范要求及实施指南在建筑物的设计与建设过程中,安全是至关重要的考虑因素之一。
而在安全中,疏散设计更是保护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介绍建筑物安全疏散设计的规范要求及实施指南,以帮助读者了解并应用于实际工程中。
1. 规范要求建筑物安全疏散设计的规范要求是指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需要遵守的相关法规和标准。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规范要求:1.1 法规遵循建筑物疏散设计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如《建筑法》、《消防法》等。
这些法规规定了建筑物在设计、建设和使用中应满足的基本要求,包括疏散通道宽度、疏散出口设置等。
1.2 人员密度考虑建筑物的疏散设计应根据人员密度进行合理布局。
公共场所和高人员密集场所应设置足够的疏散通道和出口,确保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人员能够快速安全地疏散。
1.3 疏散设施设置建筑物的疏散设施包括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应急广播等,必须按照标准规范进行设置。
疏散指示标识应清晰可见,应急照明应能在停电时提供充足的照明,应急广播系统应能够迅速传达紧急信息。
1.4 消防设施配备建筑物的疏散设计还需要考虑消防设施的配备。
疏散楼梯、疏散门等应符合防火阻燃要求,消防设施如灭火器、灭火器箱等应能方便地使用,并设置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
2. 实施指南建筑物安全疏散设计的实施指南是指在实际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应该遵循的步骤和方法。
以下是一些建筑物安全疏散设计的实施指南:2.1 疏散通道布局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和人员密度,合理布局疏散通道,确保人员可以快速疏散。
疏散通道应满足规范要求的宽度,并与主要疏散出口相连接。
2.2 出口设置建筑物的疏散出口应设置在易于人员发现和使用的位置,并保持畅通。
根据疏散距离的要求,合理设置疏散出口的数量和位置。
2.3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识应布置在有需要时能够清晰可见的位置。
应急照明设备应每隔一定距离布置,确保在停电时疏散通道有足够的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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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用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安全出口时,应采用防火 墙与相邻防火分区进行分隔;
2)建筑面积大于1000㎡的防火分区,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的防火分区,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1个; 3)该防火分区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疏散净宽度不应大于其按本节有关 规定计算所需疏散总净宽度的30%,建筑各层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总净宽 度不应小于按照本节有关规定计算所需疏散总净宽度。
第三节 民用建筑安全疏散设计
3.1 一般要求
1.安全疏散的要求: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位置、数量、宽度 及疏散楼梯间的形式应规范满足; 2. 建筑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应分散布置,相邻两个安全出 口以及每个房间相邻两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 应小于5m。 3. 建筑的楼梯间宜通至屋面,通向屋面的门或窗应向外开启。 4. 自动扶梯和电梯不应计作安全疏散设施。
5. 公共建筑内的客、货电梯宜设置电梯候梯厅,不宜直接设置 在营业厅、展览厅、多功能厅等场所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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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民用建筑安全疏散设计
3.2 公共建筑
(三)疏散门数量
1. 公共建筑内房间的疏散门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除托儿所、 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医疗建筑、教学建筑内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外,符合 下列条件之一的房间可设置1个疏散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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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民用建筑安全疏散设计
3.2 公共建筑
(二)疏散楼梯
1. 高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当分散设置确有困难且从任一疏 散门至最近疏散楼梯间入口的距离不大于10m时,可采用剪刀楼 梯间。
1)楼梯间应为防烟楼梯间; 2)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防火隔墙; 3)楼梯间的前室应分别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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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民用建筑安全疏散设计
3.2 公共建筑
(一)安全出口的数量:
1. 公共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 口的数量不应少于2个。
公共建筑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或1部疏散楼梯的场所: 1)建筑面积不大于200㎡且人数不超过50人的单层公共建筑或多 层公共建筑的首层(除托儿所、幼儿园外); 2)符合表3.1规定的公共建筑(除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托儿所、 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 场所等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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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民用建筑安全疏散设计
3.2 公共建筑
(二)疏散楼梯
2. 设置不少于2部疏散楼梯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多层公共建筑, 如顶层局部升高,当高出部分的层数不超过2层、人数之和不超过 50人且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200㎡时,高出部分可设置1部疏散楼 梯,但至少应另外设置1个直通建筑主体上人平屋面的安全出口, 且上人屋面应符合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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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民用建筑安全疏散设计
3.1 一般要求
5. 除人员密集场所外,建筑面积不大于500 ㎡、使用人数不超过30人且 埋深不大于10m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当需要设置2个安全出口时, 其中一个安全出口可利用直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大于200㎡的地下 或半地下设备间、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大于5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 15人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或1部疏散楼 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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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民用建筑安全疏散设计
3.2 公共建筑
(二)疏散楼梯
3.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其疏散楼梯应采用防烟楼梯间。
裙房和建筑高度不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其疏散楼梯 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注:当裙房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设置防火墙时,裙房的疏散楼梯可按有关单、 多层建筑的要求确定。
2)对于体育馆的观众厅,每个疏散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宜超过400人~ 7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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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民用建筑安全疏散设计
3.2 公共建筑
(一)安全出口的数量:
1. 公共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 出口的数量不应少于2个。
公共建筑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或1部疏散楼梯:
表3.1 可设置1部疏散楼梯的公共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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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民用建筑安全疏散设计
3.2 公共建筑
(一)安全出口的数量:
3)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内建筑面积不大于5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厅、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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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民用建筑安全疏散设计
3.2 公共建筑
(三)疏散门数量
2. 剧场、电影院、礼堂和体育馆的观众厅或多功能厅,其疏散门的数量 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剧场、电影院、礼堂的观众厅或多功能厅,每个疏散门的平均疏 散人数不应超过250人;当容纳人数超过2000人时,其超过2000人的部分, 每个疏散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400人;
除另有规定外,建筑面积不大于200㎡的地下或半地下设备间、建筑 面积不大于5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房间, 可设置1个疏散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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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民用建筑安全疏散设计
3.1 一般要求
6. 直通建筑内附设汽车库的电梯,应在汽车库部分设置电 梯候梯厅,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乙 级防火门与汽车库分隔。 7. 高层建筑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上方,应设置挑出宽度不 小于1.0m的防护挑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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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民用建筑安全疏散设计
3.2 公共建筑
(二)疏散楼梯
4.下列多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除与敞开式外廊直接相连的楼 梯间外,均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1)医疗建筑、旅馆、老年人建筑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 2)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建筑; 3)商店、图书馆、展览建筑、会议中心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 4)6层及以上的其他建筑。
1)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或袋形走道两侧的房间,对于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 建筑面积不大于50㎡;对于医疗建筑、教学建筑,建筑面积不大于75㎡;对于其他建筑 或场所,建筑面积不大于120㎡;
2)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建筑面积小于50㎡且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0.90m,或由房 间内任一点至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15m、建筑面积不大于200㎡且疏散门的净宽度不 小于1.4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