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岛管理工作要点
兴城海边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兴城海边区域,包括海滩、岸线、海域、海岛等。
二、管理职责1. 兴城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兴城海边管理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2. 兴城市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兴城海边管理工作。
三、海滩管理1. 海滩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制度,使用者应当依法缴纳海滩使用费。
2.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占用海滩、改变海滩用途。
3. 海滩开发利用项目,应当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四、岸线管理1. 岸线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制度,使用者应当依法缴纳岸线使用费。
2.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岸线用途、破坏岸线设施。
3. 岸线开发利用项目,应当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五、海域管理1. 海域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制度,使用者应当依法缴纳海域使用费。
2.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海域用途、破坏海域资源。
3. 海域开发利用项目,应当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六、海岛管理1. 海岛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制度,使用者应当依法缴纳海岛使用费。
2.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海岛用途、破坏海岛资源。
3. 海岛开发利用项目,应当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七、环境保护1. 严格保护海洋环境,禁止向海域排放污染物。
2. 严格控制海上作业,减少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3. 加强海洋生态修复,提高海洋生态环境质量。
八、法律责任1. 违反本细则规定,擅自占用海滩、改变海滩用途的,由海洋与渔业局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 违反本细则规定,擅自改变岸线用途、破坏岸线设施的,由海洋与渔业局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3. 违反本细则规定,擅自改变海域用途、破坏海域资源的,由海洋与渔业局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4. 违反本细则规定,向海域排放污染物、海上作业未采取措施减少对海洋生态环境影响的,由海洋与渔业局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海岛4a景区管理制度

海岛4a景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提高海岛4A景区的管理水平,保护海岛生态环境,营造良好旅游环境,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海岛4A景区是指具有一定旅游价值、旅游设施完备、管理规范、服务质量较高的旅游景区。
第三条海岛4A景区管理制度适用于海岛4A景区的管理和运营活动。
第四条海岛4A景区管理机构应当依照本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提高服务水平,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维护景区形象。
第五条海岛4A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景区内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其依法经营,合法经营。
第六条海岛4A景区管理机构要积极开展对景区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工作,促进景区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良好循环。
第七条海岛4A景区管理机构要积极开展对景区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工作,促进景区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良好循环。
第八条海岛4A景区管理机构要不断提高景区的管理水平,推动景区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景区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九条海岛4A景区管理机构应当依法设立,依法独立从事管理活动。
第十条海岛4A景区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景区管理规定、开发旅游产品、维护景区环境、提供游客服务和管理旅游从业人员等。
第十一条海岛4A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景区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完善内部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十二条海岛4A景区管理机构人员应当职业素养高,遵守岗位职责,服从和执行领导的工作指示,积极投身工作。
第十三条海岛4A景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景区发展需要,合理设置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确保工作能够有序进行。
第三章景区服务管理第十四条海岛4A景区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为游客提供便利安全的旅游服务。
第十五条海岛4A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制定景区服务规定和管理制度,加强对景区服务质量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六条海岛4A景区应当配备足够的服务人员,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解决游客出行中的各类问题。
第十七条海岛4A景区应当在景区内设置游客咨询点,提供景区、旅游线路、气象等信息咨询,指引游客游览。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2011年海岛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2011年海岛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海洋局•【公布日期】2011.02.21•【文号】海岛字[2011]4号•【施行日期】2011.02.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海洋资源正文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2011年海岛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海岛字〔2011〕4号)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厅(局),局属各单位:现将《2011年海岛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2011年海岛管理工作要点2011年,全国海岛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统筹海岛开发、建设、保护与管理,全面实施《海岛保护法》,以海岛规划、保护和无居民海岛使用管理制度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海岛整治修复及保护、地名普查、监视监测系统建设等工作,提高海岛保护工作能力,创新海岛管理工作机制。
大力实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改善海岛人居环境,促进海岛地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开展政策研究,探索海岛发展新模式开展促进海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研究,推进海岛地区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
积极争取国家对偏远海岛和领海基点所在海岛的扶持力度,鼓励海岛居民以岛为家、守岛为国。
研究建立海岛生态建设实验基地和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示范基地。
二、加快制度建设,完善海岛法律配套体系健全和完善《海岛保护法》配套制度,加快地方海岛立法进程。
沿海各省市根据实际情况,将海岛制度建设纳入地方人大和政府立法计划。
对原有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及时修订或者废止不符合《海岛保护法》及国家海岛政策的规章和文件,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海岛开发、保护和管理制度体系。
三、完成规划编制,统筹海岛开发与保护积极推进《全国海岛保护规划》审批,在继续做好浙江、福建、广东、广西等省(区)海岛保护规划试点工作的同时,全面开展其他省市海岛保护规划的编制、报批和备案工作。
海岛管理制度有哪些

海岛管理制度有哪些1.海岛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生态优先:保护海岛的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珍稀濒危物种,保持海岛的原始风貌,保护海洋环境和海域生态系统;(2)可持续发展:海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要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不得过度开发和破坏自然环境;(3)公平公正:海岛资源的利用要公平合理,保护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实行公平的资源分配机制;(4)依法管理:依法管理海岛资源和环境,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严格执法监管,保障海岛的生态安全。
2.海岛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海岛开发利用规划:制定海岛开发利用规划,科学合理规划海岛开发的区域和空间,控制开发强度,保护海岛的生态环境;(2)资源保护和管理:保护海岛的自然资源,科学开发利用海岛的生物资源、矿产资源和海洋资源,划定海域使用区域和海域保护区;(3)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对海岛生态环境的保护,保护海岛的植被、动物和水域,开展海岛环境监测和评估,防治污染和生态退化;(4)景区管理和旅游开发:规范海岛旅游市场,建立健全的旅游景区管理制度,促进海岛旅游业的良性发展,提高旅游业的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3.海岛管理制度的实施步骤(1)制定政策法规:根据海岛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应性的政策法规,明确海岛的开发利用目标和发展规划;(2)完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的海岛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合作,加强海岛管理的科学化和专业化;(3)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海岛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公众的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海岛的良好氛围;(4)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国际环保组织,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合作,争取国际支持,共同保护全球的海岛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4.海岛管理制度的效果评估(1)生态环境指标:通过对海岛生物多样性、水质、土壤质量、空气质量等生态环境指标的监测评估,评价海岛管理制度的有效性;(2)旅游收入指标:通过对海岛旅游收入、旅游就业岗位、旅游客流量等旅游经济指标的监测评估,评价海岛管理制度对旅游业的带动效应;(3)社会稳定指标:通过对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职业结构、社会安定等指标的监测评估,评价海岛管理制度对当地社会的影响。
中国海岛管理制度范文

中国海岛管理制度范文中国海岛管理制度范一、前言中国海岛众多,资源丰富,对于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发展海洋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长期以来由于海岛管理制度存在缺陷,导致海岛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滥用,给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带来了严重的挑战。
为了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推动中国海岛建设与管理,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海岛管理制度范。
二、海岛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建设1.海岛管理法制定《海岛管理法》,明确对于中国海岛的管理和开发,包括海洋生态保护、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2.海洋权益保障法制定《海洋权益保障法》,明确对中国海岛以及领海、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的权益保护,包括领海划定、海洋划界、渔业资源保护等内容。
3.经济特区法海岛作为国家资源,对于促进经济增长和改革创新具有重要作用。
制定《经济特区法》,设立适当的经济特区,发掘海岛经济潜力,促进海岛开发与管理。
4.环境保护法加强对海岛建设与管理中环境的保护,制定相关的环境保护法,明确对于海洋环境保护的原则和措施,加强对海岛周边环境的监测和管理。
5.土地管理法制定适用于海岛的土地管理法,明确海岛土地的划定、使用和管理,保护海岛的土地资源,促进海岛的可持续发展。
三、海岛管理机构设置和职责划分1.主管部门设置设立国家海岛管理机构,相应地在各个海岛省市设立海岛管理局,负责海岛的管理与开发。
2.海岛管理局的职责(1)负责制定海岛管理政策和规划,指导和监督海岛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2)审核和批准相关事项,包括海岛的规划与建设方案、开发利用项目等。
(3)管理和监督海岛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强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和整治。
(4)加强对海岛生态环境的保护,开展海岛生态恢复与修复工作。
(5)加强对海岛居民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海岛的综合管理水平。
四、海岛管理规划建设与开发1.海岛规划制定海岛总体规划,明确海岛的发展定位、功能定位和空间布局。
开展专题规划,包括海岛旅游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确保海岛的可持续发展。
小小蚁国海岛管理制度

小小蚁国海岛管理制度1. 引言小小蚁国是一个美丽的海岛国家,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迷人的风景。
为了保护和管理这片珍贵的土地,我们制定了小小蚁国海岛管理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该制度的内容和执行方法。
2. 目标与原则2.1 目标•保护海岛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
•提供安全、舒适、便利的旅游服务。
•实现可持续发展,促进当地经济增长。
2.2 原则•生态优先:保护海岛生态系统是首要任务。
•公平公正:对所有居民和游客一视同仁。
•可持续发展: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推动经济发展。
3. 管理措施3.1 海岛规划与开发•制定海岛规划方案,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确保开发活动不对环境造成重大破坏。
•鼓励可持续旅游开发项目,例如建设环保酒店和推广绿色交通工具。
3.2 自然保护区设立与管理•划定自然保护区范围,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管理和维护。
•实施严格的保护措施,限制人类活动对自然保护区的影响。
•加强环境监测和科学研究,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的生态问题。
3.3 游客管理•设立游客服务中心,提供旅游信息、导游服务以及紧急救援等服务。
•控制游客数量,避免过度开发和过度拥挤。
•引导游客文明旅游,倡导低碳环保行为。
3.4 垃圾处理与环境清洁•建立垃圾分类体系,并提供相应的回收设施。
•加强环境清洁工作,定期进行海滩和景点清扫。
•鼓励居民和游客参与垃圾减量活动,提高环保意识。
4. 执行方法4.1 法律法规•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并加强执法力度,对违规行为进行惩罚。
•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公众对海岛管理制度的认识和遵守程度。
4.2 人员培训•培训海岛管理人员,使其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
•培训导游和服务人员,提高他们的服务质量和环保意识。
4.3 宣传与教育•制作宣传材料,向公众介绍小小蚁国海岛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意义。
•开展环保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和参与度。
5. 监督与评估5.1 监督机构•设立海岛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成立独立的监察机构,接受公众举报并进行调查处理。
全国海岛管理工作要点

全国海岛管理工作要点海岛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全国海洋工作会议部署,以构建基于生态系统的海岛综合管理体系为核心,以科学规划、依法行政和业务化运行为基础,加快推动海岛生态文明建设,组织实施“生态岛礁”工程建设,促进海岛经济发展,维护国家海岛权益,努力实现“十三五”海岛管理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科学编制海岛保护“十三五”规划,完善海岛保护规划体系(一)编制《全国海岛保护“十三五”规划》。
做好“十三五”期间海岛管理顶层设计,落实十八大以来中央大政方针对海岛保护与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明确基于生态系统的海岛综合管理的具体任务,建立海岛资源环境保护的促进和约束机制。
(二)完善海岛保护规划体系。
组织开展省级海岛保护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加快推进市、县、镇海岛保护专项规划和县域海岛保护规划的编制;积极推动海岛作为独立的地理单元纳入各领域规划。
二、完善基于生态系统的海岛综合管理制度体系,提高海岛生态保护水平(三)研究制定海岛生态保护政策。
发布第一批海岛保护名录,完成海岛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的总体设计,开展无居民海岛价格评估的研究论证工作。
积极推动将重要生态功能海岛纳入辖区内生态红线和生态补偿的范畴。
(四)开展海岛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评估。
继续配合推进海岛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评估,继续完善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对超载和临界超载地区实施限制性措施。
(五)规范海域海岛地名管理。
完善海域海岛地名管理制度,推进地名信息化建设,加强我国海域海岛标准地名的宣传普及。
(六)组织实施“生态岛礁”工程。
按照整体保护修复+特色生态建设的工作思路,组织在具有典型生态系统或具有重要服务功能特色海岛实施“生态岛礁”工程,开展海岛生态实验、科技创新和生态监测站点建设,引导绿色技术和产业在海岛上的应用。
编制“生态岛礁”总体方案,组织实施第一批“生态岛礁”工程。
三、加快推进业务化体系建设,提高海岛保护与管理科学化水平(七)全面推进海岛监视监测与管理信息系统业务化体系建设。
海岛景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海岛景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海岛景区游览秩序正常,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和景区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海岛景区的安全保卫、消防安全、旅游旺季及特殊活动期间的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海岛景区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实行统一指挥、分组管理、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海岛景区应设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景区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组长由景区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及成员由景区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景区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部门职责如下:(一)制定和完善景区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工作;(二)组织开展景区安全隐患排查,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三)负责景区消防安全工作,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组织消防演练;(四)组织景区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及应急处理能力;(五)建立健全游客安全保障机制,处理游客安全事故和投诉;(六)协调景区内外部资源,确保景区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第六条景区各部门应按照本部门职责,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与实施。
各部门职责如下:(一)景区经营部门负责景区游览秩序维护、游客服务及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二)景区工程部门负责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确保施工现场安全;(三)景区市场营销部门负责对外宣传和活动组织,确保游客安全;(四)景区财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安全设施设备更新维护;(五)景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安全生产人员配置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六)景区后勤部门负责餐饮、住宿、交通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游客生活安全。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七条景区应实行昼夜定岗巡查制度,加强游览秩序维护和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保安人员负责景区闭园后及晚间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填写执勤记录。
第八条景区门卫负责对进出景区的员工、车辆进行检查、登记工作,确保景区出入口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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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岛管理工作要点
,全国海岛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三个六”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海岛保护法》和《国家海洋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对海岛工作的战略部署,以深化海岛管理制度建设、完善海岛保护规划体系、扶持边远海岛发展、推进海岛整治修复、完成海域海岛地名普查任务和实现海岛监视监测业务化运行为重点,稳步推进海岛资源综合调查试点工作和海岛宣传培训工作,坚持海岛合理开发与保护,创新海岛管理工作机制,改善海岛人居环境,提升海岛管控能力,促进海岛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深化海岛管理制度建设,提高无居民海岛使用管理水平。
适时启动《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审批办法》上报国务院工作,建立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招拍挂制度和无居民海岛使用项目监管制度,制定《无居民海岛开发管理工作规程》,逐步建立海岛使用权评估管理制度,开展无居民海岛开发模式与量化指标研究,推动省级海岛管理配套制度建设,继续做好《海岛保护法》施行前已经用岛活动的确权发证工作,加大无居民海岛申请审批力度,促进海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完善海岛保护规划体系,统筹海岛开发与保护。
促进《全国海岛保护规划》颁布实施,进一步加强对省级海岛保护规划的指导、培训,推动各省海岛保护规划出台。
加强海岛旅游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指导沿海县(市)编制拟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的单岛规划,进一步完善海岛保护规划体系,促进海岛资源科学集约节约利用。
三、扶持边远海岛发展,改善海岛人居环境。
与国家相关部委联合制定和上报《扶持边远海岛发展若干意见》。
统筹安排海岛保护专项资金,扶持边远海岛的水、电、交通、防灾等基础
设施建设,加大边远海岛垃圾、污水处置和岸滩、植被修复等海岛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从根本上提高海岛居民的生产生活水平,改善海岛人居环境。
四、推进海岛整治修复工作,加强特殊用途海岛保护。
出台《海岛整治修复管理办法》,规范整治修复项目管理。
加强海岛整治修复项目申报和监管工作,指导各省编制海岛整治修复保护规划与年度计划,对已完成项目开展竣工验收。
开展领海基点保护范围选划工作;推进海岛生态建设实验基地和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示范基地建设;研究制定海岛生态健康评价体系与方法,开展全国典型海岛生态健康评价工作。
五、开展海岛资源综合调查试点,逐步摸清我国海岛家底。
编制《第二次全国海岛资源综合调查总体实施方案》,研究建立综合调查技术体系。
开展第二次全国海岛资源综合调查试点工作,完成专项向国务院的申报工作;推动各省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并申请省内专项资金支持,做好全面推进海岛资源综合调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推进国家海岛监视监测系统业务化运行,提高海岛动态监管能力。
通过航空遥感、卫星遥感等手段,继续推进海岛监视监测工作。
完成包括开发利用海岛、海岛保护专项资金支持海岛、整治修复项目所在海岛和领海基点海岛在内的3000个海岛的航空遥感监视监测。
对部分海岛开展遥感监视监测,适时开展无人机监测。
进一步完善海岛监视监测数据库和应用系统,加快数据处理和入库更新速度,提高综合对比分析能力。
完成沿海省级海洋主管部门和国家海岛技术支撑单位的系统部署和应用,提高海岛信息产品制作能力。
加强中国海岛网的运行维护管理。
加强海岛监视监测管理制度与标准规范建设,实现海岛监视监测系统业务化运行的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