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氧室工作制度

高压氧室工作制度
高压氧室工作制度

高压氧室工作制度

1 高压氧室承担全院门诊、住院病人的高压氧治疗任务。并分别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

2 高压氧室在主任带领下承担本院医疗、科研、教学等各项工作,并应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 高压氧室应建立交班制度、学习制度、病案讨论制度及三级查房制度等。

4 高压氧室应特别注意安全管理,包括设备安全管理、治疗安全管理及病人的安全管理等。

5 高压氧工作场所内严禁吸烟。

6 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高压氧工作治疗区及机房、氧气房等处。

7 高压氧室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原因推诿病人。对于抢救生命的危重病人,不得以经济原因延误病人治疗。

8 高压氧室负责全院及急诊室的会诊工作,一般情况应接到会诊通知后48小时内完成,急诊应于接到通知后20分钟内到达急救现场。

9 健全各级医务及技术人员的管理、培养制度,并定期考核(每年二次)。

10 加强对进修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建立培养计划,明确指导教师,并应于结业前对进修人员进行考核、鉴定。

高压氧安全管理制度

1 经常进行安全管理教育,不断增强医务人员安全意识和职业责任感,自觉的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由科室安全员督促检查,促使措施落实。

3 严格遵守劳动纪录,操舱人员必须严守岗位,不看书报、不做私事、不扯闲谈。

4 操舱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未经医生同意,不得随便更改治疗方案。

5 每次治疗前,操舱人员必须对每个进舱人员进行认真检查,不得使易燃、易爆、火源、易产生静电火花的物品带入舱内。

6 机房人员应经常检查、定期保养和维修各种设备,使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7 未经本科工作人员同意,不得随便进入治疗厅及机房。严禁任何人在大厅、机房、更衣室吸烟。不得在暖气片上烘烤衣服。

8 如设备发生故障,禁止在设备运行的状态下检修,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9 定期更换灭火器,使保持良好的备用状态。

高压氧进舱人员管理制度

1 患者及陪护人员必须经高压氧室医生检诊、处方,并持卡登记后方可进舱,患者应遵守治疗时间,以免延误治疗。

2 进舱前应排空大小便更衣换鞋,不得穿着化纤衣服进舱。

3 严禁将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舱。

4 在加压过程中,不断做好耳咽管调压动作,如果耳痛不能消除应立即报告操舱人员。

5 熟悉吸氧面罩、通讯装置及舱内紧急减压阀和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6 治疗时如出现不适应立即报告,听候医师处置。

7 保持室内整洁,不随地吐痰和扔果皮纸屑。

8 不要在舱内喧哗;非紧急情况下,不擅自扳弄舱内设备,以确保安全。

9 减压过程中严禁屛气、咳嗽。

高压氧从业人员卫生保障制度

1 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 凡患有以下疾病者,一般不宜从事高压氧工作:

1)减压病及后遗症。

2)自发性气胸、肺大泡、重度肺气肿。

3)高血压、心脏传导阻滞、病窦综合症。

4)重度贫血、出血性疾病。

5)化脓性中耳炎、咽鼓管堵塞。

6)癫痫、精神失常。

7)氧中毒。

3 加强体育锻炼,注意营养,增强体质。

4 初次进舱和脱离高气压环境超过三个月者,应先行加压训练,适应者方可从业。

5 为适应高压氧环境和降低减压病发生率,应每月进行一次加压训练。

6 执行陪舱任务者,进舱前充分休息,情绪饱满,并无明显不适,月经期,孕期,过度疲劳期暂不陪舱。

7 陪舱结束后应就地休息观察半小时,如有不适应及时检查及时就诊与处理。

8建立健全卫生保障制度,陪舱人员出舱后应能就地进行热水浴,进食热饮。

9进舱频度每日不超过一次,如必须应超过12小时以后方可进舱。

10 每次陪舱后休息半天。

11凡在高压环境下工作者应由有关部门发给进舱补贴费。因救治需要而陪舱的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应由相关部门按入舱小时发给补贴费。标准为15元/小时。

12 陪舱引起相关疾病由相应的劳保法规解释。

高压氧机房管理制度

1 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入机房。

2 机房内不得存放易燃物品和其他杂物。各种油料应放入专业容器,存入油库或指定地点。

3 机房内应设有消防器材,并应定期维修保养及检查更换。

4 机房内严禁吸烟与明火作业。

5 机房内的机械设备必须专人保管,使机械设备保持完好状态,出现故障要及时排除。

6 机器运转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而应经常监视各种仪表的工作情况并做好记录。

7 机房管理人员离开机房时,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8 保持设备和室内清洁整齐。

高压氧供氧间管理制度

1 无关人员不得入内,氧气设备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操作。

2 室内应经常通风,夏季室内温度应保持在18摄氏度上下。

3 严禁烟火,设备检修需明火作业时必须将所有氧气瓶移出供氧间,系统内的氧气必须彻底排出,经检测确定室内氧浓度已与大气氧浓度一致。

4 操作人员不得穿戴钉鞋,不得带火种和易燃物进入供氧间,室内设备应备有灭火器材。

5 供氧间的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及开关,或者将开关设在室外。门窗应朝外开,并加防护。

6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供氧流程和减压器的使用方法,具有熟练的安全操作技术,氧气输出压力宜调至0.5~0.6Mpa。

7 严禁双手及衣服沾有油脂或戴有油脂手套去操作氧气设备,维修所使用的工具必须经脱脂处理。

8 供氧间的工具应固定专用,不得随意借出或挪作他用,以免沾有油污。

9 氧气瓶在装入汇流排之前,应将气瓶出口清理干净,以免尘土带入供氧系统。

10 开关氧气阀门时,动作应缓慢。使用后瓶内应留有不低于0.1千帕的余压。

11 用后的氧气瓶和待用的氧气瓶应有明显标记分开存放,并避免烤晒。

12 氧气瓶在运送和装卸时,应戴好瓶帽,并应避免碰撞。

13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使用记录和统计。

14 严格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氧气瓶,并定期检查。使用前应检查氧气合格证,瓶色及有无气味。

高压氧储气罐管理制度

1 储气罐、油水分离器和空气过滤器按规定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手续。过滤器内的填料应定期更换(每年至少一次)。

2 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 罐内的空气储量,应满足每天开舱治疗的需要,空气质量需符合空气卫生学要求。

4 开排气阀时动作应缓慢柔和。

5 定期进行排污保养。

6 保持室内和设备的整洁。

7 定期(每年一次)检验,分析罐内卫生质量,确保压缩气体清洁无害。高压氧配电屛和配电箱管理制度

1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配电间,室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2 配电屛和配电箱操作人员,必须了解和掌握配电原理、安全操作知识和维修保养技术。

3 配电屛和配电箱应经常擦拭,保持清洁。

4 配电屛和配电箱附近应备有消防器材,并对其加强维修保养,以防失效。

5 配电屛周围应铺有绝缘胶板,配电屛应装闸门。

6 检查时,特别时检修时,应设有“正在检修,切勿合闸”的标牌,以防发

生意外事故。

7 配电屛和配电箱内的部件,不得随意拆卸,如要改变线路,需经设备组负责人员批准。

高压氧氧舱设备保养及维修制度

一日常保养制度

1 保证各舱室正常开舱使用所必备的条件并记录。

2 保证氧舱各附件系统设备正常运行所必备的条件并记录。

3 保证压缩空气系统和供氧系统所规定的压力值及储气量并记录。

4 定期对动力机械系统添加或更换润滑油,对空调装置添加制冷剂并记录。

5 操作人员应严守岗位,随时巡视设备运行情况并记录。

6 设法排除设备在运行中出现的一般故障并记录。

7 对储气罐、油水分离器、空气过滤器、空气冷凝器等定期进行排污处理并记录。

8 开机及停机时应检查各阀门开关位置是否正确,对氧舱应急排气阀手柄应经常拉动检查,防止锈死并记录。

9 检查擦拭设备以保持清洁,不得留有污油及水滴并记录。

10各种仪表应按期送检并记录。

11作好每班工作记录。

二维修工作制度

1 维修工作要尽量保持工作的完整性。

2 维修时,带电设备一定要先断电源,并挂上警示标志,以防他人合闸。带电作业时除选用合适的安全工具外,并由一人监护,一人工作。

3 拆卸压力容器时,一定要先行测压,防止伤人事故;加压舱系统维修时一定要在患者出舱后,方可进行。

4 机械设备安装完工后,须反复试机。

5 机械设备大检修时,对调整和更换的器材、零件及更换的项目等,均应详细记录。作为本单位高压氧治疗设备的技术档案资料。

高压氧

高压氧治疗原理 1迅速纠正机体缺氧状态:高压氧可增加血氧含量、提高血氧分压、增加血浆中物理溶解氧,可治疗:心血管疾病、脑血管意外、心肺复苏术后急性脑功能障碍、CO中毒等各种毒物中毒。 2有效改善微循环:提高血氧弥散能力,使氧的有效弥散半径加大,组织内氧含量和储氧量增加,可治疗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如烧伤、冻伤、挤压伤、休克、植皮、植骨、断肢再植等。 3防止各类水肿:高压氧对血管有收缩作用,故可降低血管通透性,减少血管、组织渗出,改善各种水肿。如治疗脑水肿,降低颅内压30-40%;治疗肢体肿胀、创面渗出、减少大面积烧伤病人的液体丢失。4促使侧枝循环的建立,增加血-脑屏障的通透性:促进有害气体的排除,可治疗因缺氧所导致的一系列疾病;心肌梗死、缺血性脑病、断肢再植、某些眼底病及皮瓣移植的成活。 5加速组织、血管、细胞的再生和修复,特别是缺血、缺氧组织‘ 6抑制厌氧菌生长,繁殖和产生毒素的能力:是气性坏疽的特效疗法。 7抑制微生物生长繁殖:对许多需氧菌及其他微生物的生长

繁殖都有抑制作用;增加某些抗生素的疗效,协同治疗感染性疾病。 8增强放疗、化疗对恶性肿瘤的疗效。 高压氧治疗的适应症及禁忌症 (一)急性适应症 1 急性CO中毒及其他有害气体中毒 2 气性坏疽、破伤风及其他厌氧菌感染 3 减压病 4 气栓栓塞症 5 各种原因引起心肺复苏术后急性脑功能障碍 6 休克的辅助治疗 7 脑水肿 8 肺水肿 9 挤压综合征 10 断肢(指趾)再植及皮肤移植术后血运障碍 11 药物及化学中毒 12 急性缺血缺氧性脑病 (二)各科治疗的适应症 1、急诊科 急性急性CO中毒性脑病、有害气体中毒(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硫化氢、氨气、光气等)、其它毒物中毒(氰化物、农药、安眠药、奎宁、汽油等、)、心肺复苏术后急性脑功能

邀请外院医师会诊制度

邀请外院医师会诊制度 为规范我院外请专家会诊行为,保证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保护患者、医师及我院得合法权益,按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得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会诊范围 1.1 本院医师不能胜任得高难度手术或操作。 1.2新开展得手术项目以及新引进得诊疗技术。 1。3 科室或家属提出要求会诊得疑难危重症、 1.4 为解决医疗纠纷患方或者院方提出得会诊请求。 2。会诊程序 2。1 拟邀请院外会诊时,应由科主任主持进行科室内讨论,并在病历中详细记录,主管医师(要求为科主任或副主任)应当向患者或家属说明会诊得目得、能够解决得问题、风险意外以及负担费用等情况,并签署院外会诊同意书存入病历、2。2由科主任填写院外会诊申请书提交医务科审批、如会诊专家所在医院需要会诊邀请函得,由医务科向会诊医疗机构发出会诊邀请。 2。3 申请会诊科室需提前与会诊专家联系,详细告知患者病情、会诊当日或前日必须请会诊专家查瞧患者并进行有效沟通。 2。4 涉及医疗纠纷由医院提出得会诊申请,需经院领导批准

后医务科负责联系、 2.5 因急诊或其她特殊情况时,申请会诊科室可电话通知医务科,经医务科同意后,申请会诊科室向专家发出电话邀请。会诊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科室到医务科补交书面材料。 3。基本要求 3。1 院外会诊专家会诊期间,应严格执行有关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与我院得诊疗规定。到达我院后应亲自诊查患者,详细了解患者得病情,完成相应得会诊工作,并按照规定书写医疗文书。手术或操作前应与患方进行术前谈话并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手术或操作未全部结束不得提前离开。会诊结束后,应详细与我院医师及患者家属交代手术过程及注意事项。 3。2 院外会诊专家在我院会诊过程中,申请会诊科室相关医护人员要准备好病历资 料,并详细汇报患者病情、准确记录会诊意见,配合做好会诊工作。会诊结束后,主管医师应配合会诊专家将会诊情况、会诊意见主动向患者及家属详细介绍,并在病历中如实记录会诊情况。 3。3原则上要求会诊专家所在医院应为三级甲等医院,会诊专家应在其学科领域有较高得医疗水平及知名度,并与我院相关科室联系较密切。患者及家属自行指定得、在我院

会诊制度50868

第1篇:会诊制度 凡疑难病例,均应及时申请相关科室会诊。申请会诊医师应做好必要的准备,如化验、X光片等相关资料,填好会诊申请单。 一、科内会诊 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病例,由主治医师提出,(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医务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进一步明确诊断和统一诊疗意见。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情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二、科间会诊 1、门诊会诊 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或专业会诊者,由病人持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或专业会诊。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门诊病历上,并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诊疗范围的病人应转科被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2、病房会诊 院内科间会诊申请必须经本科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同意,会诊医师要求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担任(急症例外),会诊医师接到会诊通知单后应签收并注明时间,并于24小时内前往会诊。如有困难不能解决,应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同处理。 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以及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及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由主治医师签字后送往会诊科室。 被邀请科室医师会诊时,主管经治医师应全程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会诊医师的尊重。会诊医师应以对病人完全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会诊单上。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时,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方案并提出具体意见。对待病人不得敷衍了事,更不允许推诿扯皮、延误治疗。 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症例外)。 3、急诊会诊 急诊科值班医师对于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或者直接电话通知和邀请。会诊医师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会诊时,申请医师必须全程陪同,配合会诊及抢救工作。 4、院内大会诊

高压氧操作流程

高压氧舱操作流程 婴儿舱操舱流程 一、基本要点 (一)加压介质:氧气加压 (二)治疗时间:60 分钟 (三)治疗流程:洗舱加压15分钟f稳压30分钟f减压15分钟 1.加压根据患儿年龄、病情选定治疗压力,常用的为0.10MPa、0.08MPa、 0.06MPa,其加减压速度的控制方法分述如下。 (1)洗舱3 分钟0 3 分钟0.02 3 分钟0.04 3 分钟0.07 3 分钟0.10MPa (2)洗舱3 分钟0 3 分钟0.02 3 分钟0.04 3 分钟0.06 3 分钟0.08MPa (3)洗舱3 分钟0 4 分钟0.02 4 分钟0.04 4 分钟0.06MPa 2.减压 (1)0.10 4 分钟0.07 4 分钟0.04 4 分钟0.02 4 分钟0MPa (2)0.08 4 分钟0.06 4 分钟0.04 4 分钟0.02 3 分钟0MPa (3)0.06 5 分钟0.04 5 分钟0.02 5 分钟0MPa (四)治疗方案 (1)压力一般按婴儿月龄选定治疗压力,以下选择可供参考。 <30 天/0.06MPa; <6 月/0.08MPa;>6 月/O.IOMPa (2)疗次1?2次/天,必要时3次/天。 (3)疗程7?10天为一疗程,两疗程间可休息5?7天,必要时也可连续治疗20?30 次。 二、禁忌症与适应症(略) 三、治疗工作程序 (一)进舱前的宣教与处理1.根据患儿的不同病情向家属讲解治疗目的。2.嘱家属进舱前60 分钟勿喂食过饱。3.禁止所有化纤类衣物及带电或摩擦生电的物品进舱。4.排空大小便,保护好留置针,查看各种置管的处置是否恰当,第一次进 舱者予0.1%呋嘛滴鼻液滴鼻。 5.更衣,置婴儿于治疗舱,系好约束带,对过度吵闹或躁动的患儿可适当给予10%水合氯醛(1ml/1 岁)镇静,冬天注意保暖,不提倡使用热水袋。 6.核对治疗卡。 (二)治疗操作步骤 1.设备启动检查舱体的各种开关是否完好,电源是否安全畅通,氧源是否充足。 打开氧源和电源。再次查看患儿被子、服饰、约束带、留置针及各种管道是否处置 恰当。 2.洗舱(3 分钟)全量打开供氧阀,关好舱门,关闭排气阀至压力上升时迅速 逆向打开舱门至压力指针回到零(门缝间距约1mm即门缝洗舱),全量输入氧气,使舱内余气从门缝排出,舱内氧浓度〉50%该环节需特别注意,以保证舱内的氧浓 度在加压前就达到较高的水平。 3. 升压(12分钟)关紧舱门,调节供氧阀至6?10L/min,缓慢匀速升压(速度 <0.01MPa/min),特别是当表压从0MPa升至0.03MPa过程中,可酌情减慢加压速度。在加压过程中,应注意观察患儿是否有哭闹加剧,是否有捂耳等动作,如有不适,应适当减慢或停止加压,待患儿适应后再继续加压。

高压氧治疗适应症

高压氧治疗的临床应用 (神经内科) 一、高压氧治疗的适应证 1.脑病:一氧化碳中毒性脑病、感染性中毒脑病、放射性脑病等2.各种原因窒息所致脑缺氧. 3.心肺脑复苏后缺氧性脑功能障碍 4.脑血管病:脑梗死恢复期脑缺血性疾病、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脑动脉硬化症等 5.突发性耳聋 6.病毒性脑炎及后遗症 7.脑膜炎 8.亚急性视神经脊髓病 9.脊髓炎及放射性坏死 10.头痛性疾病:偏头痛、肌收缩性头痛 11.周围神经疾病:周围神经炎、周围神经损伤,多发性神经炎、面神经炎等 12.眩晕性疾病: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颈椎病、美尼尔氏综合征、药物中毒性眩晕(如庆大霉素、链霉素中毒等) 13.神经性耳聋 14.运动疲劳综合征 15.老年性痴呆

16.进行性肌营养不良 17.多发性硬化 18.肌炎 19、重症肌无力 20、植物状态 二、高压氧治疗的禁忌症 (一)绝对禁忌症 1、未经处理的气胸 2、未经治疗的恶性肿瘤 3、未经处理的活动性出血 (二)相对禁忌症 1、重度肺气肿疑有肺大包庖、肺囊肿者 2、严重肺部感染、损伤、胸部手术、多发性肋骨骨折及开放性胸壁、胸腔创伤 3、活动性肺结核、空洞形成及咯血者 4、急性上呼吸道感染伴咽鼓管阻塞者 5、急性鼻旁窦炎、急性中耳炎 6、血压过高[>21.3/13kpa(160/97.5mmHg)]、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病态窦房结综合症、心动过缓(<50次/min) 7、凝血机制异常 8、不明原因高热

9、有氧中毒史及氧过敏者 10、精神病未控制者 三、高压氧治疗注意事项 1、作高压氧之前,监测体温、呼吸、心率、血压; 2、常规心电图、胸片检查,必要时头颅MRA检查。 3、进舱前排空大小便,当天不要吃易产气的食物。 4、化纤衣服、有毒物质、电器设备(电动玩具、BP机、移动电话等)、火种(打火机、火柴等)、与治疗无关物品(钢笔、手表、提包等)不得入舱。 5、在加、减压过程中,不断做耳咽管调压动作,如耳痛不能消除,应立即报告操舱人。 6、治疗时出现任何不适,应及时报告,听候医生处理。 7、减压过程严禁屏气和剧烈咳嗽,并注意保暖。 8、出舱后若感不适,应先出舱休息片刻,再回病房,或在医师陪护下返回病房。 四、各县市医保、农合报销比例 1、州医保报销80%、市医保报销70%, 2、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县市有:恩施市、咸丰县、来凤县、利川市、宣恩县;自费的县市有:建始县、巴东县、鹤峰县。

高压氧治疗护理常规

高压氧治疗护理常规 【护理常规】 1.治疗前 (1)阅读病例,探视患者,熟悉患者病情,确定其没有治疗禁忌。 (2)向患者及陪舱人员介绍舱内设备和使用方法。 (3)向患者及陪舱人员说明高压氧治疗的基本特点、方法和注意事项。加强心理护理,消除患者进舱的恐惧心理。 (4)教会患者中耳调压动作。 (5)详细说明吸氧装置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6)对首次进舱治疗的患者,治疗前15min常规以1%味麻液滴鼻。 (7)嘱患者排空尿液、粪便。 (8)指导患者更衣,穿全棉等不引起静电反应的衣物进舱治疗。 (9)检查患者带进舱内的物品,包括易燃、易爆物品;不耐压物品;可产生静电的物品;各种化妆品及各种电动用具、玩具不能进舱。 (10)妥善把患者安置于舱内治疗位置,再次试用吸氧用具。指导患者正确戴紧面罩,保证有效吸氧。 2.加压期间 (1)加压开始时,操舱人员应通知舱内人员"开始加压",嘱其进行张口、吞咽、鼓气等动作,使耳咽管开张。

(2)加压阶段最常见的并发症是中耳气压伤,鼓膜内外压差达0.02MPa时,便可产生耳痛;压差达0.06MPa时,可使鼓膜破裂,因此必须按规定的升压速度操作。尤其在舱压为0.12~0.16MPa时,加压速度应缓慢,并不断询问有无耳痛,嘱患者及时做调整耳咽管通气的动作。若出现剧烈耳痛时,必须立即停止加压,必要时应适当排气减压,等舱内人员耳疼痛消失后,再继续缓慢加压。如中耳调压失败,应减压让患者出舱。 (3)做好舱内危重患者的护理,对有高血压病史者应严密观察,必要时测血压。对昏迷者应严密观察有无躁动、呻吟等症状,可给予少量水滴人口中,帮助做吞咽动作来缓解耳部不适症状。对重症昏迷患者应遵医嘱测血压、脉搏、呼吸,并做记录。 (4)加压期间应暂时夹闭各种体腔引流导管(胸腔引流管除外)。 3.稳压吸氧期间 (1)舱外操舱人员通知"开始吸氧"后,告知患者正确戴紧面罩,保证有效吸氧。 (2)指导患者正确做呼吸动作,适当加深呼吸,不要加快呼吸频率。 (3)观察患者面部表情,有面部肌肉抽搐、出冷汗、流涎等氧中毒先驱症状发生时,应立即终止该患者的吸氧,并做相应处理。 (4)对带有气管插管给氧的危重患者,应调整供氧流量在10~15L/min。 (5)调整输液滴管平面与输液速度。

会诊制度

会诊制度 一、门诊、急诊会诊 (一)门诊会诊 1.首诊医师应在以下情形请其他科医师对病人进行会诊(1)首诊为经治医师,综合病史、查体、辅助检查,考虑排除本科疾病,或合并患有他科疾病,先请本科出诊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会诊,考虑非本专科疾病,请其他科会诊 (2)首诊为主治医师以上医师,经问诊、查体或辅助检查后,考虑病人非本专科疾病,或合并他科疾病,可直接请他科医师会诊. 2.会诊前,首诊医师应做好以下工作 (2)必要的辅助检查; (1)规范书写门诊病历,标明会诊的科室及会诊目的; (3)向患者或家属解释清楚,告知到他科会诊的程序,取得理解与配合; (4)患者为慢诊,一般状态较好,可自行前往他科会诊; (5)患者为慢诊,一般状态差,可由导诊员护送到他科会诊;(6)患者为急诊,且可以转送,应陪送到急诊科,与接诊医师交待清楚再返回; (7)患者为急危重病人,不宜立即转运,应请相关专科医师到场会诊,并实施救治,待病情稳定后交由相关专科医师. 3.会诊医师应做好以下工作: (1)详细询问病史,认真查体,提必要的检查,综合分析,明确诊断,予以治疗; (2)接诊医师为经治医师,患者病情较复杂,应请本专科出诊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会诊;

(3)接到他科医师前往会诊请求时,会诊医师应为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应先向本科其他出诊医师交待工作,然后前往; (4)到他科诊室会诊,患者病情均较复杂,以本科疾病为主的,应收入院治疗,若病情危重,则先实施救治,待适于转运时,护送到病房. 4.门诊多科会诊 (1)首诊科室报告门诊部,门诊部主任到场,或委派专人到场,组织会诊; (2)门诊部主任或主任委托人向患者家属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理解与配合; (3)对重危患者先实施救治,待病情稳定按主病收入相关科室住院治疗. (二)急诊科会诊 1.急诊病人出现以下情形需要急诊室首诊医师请他科医师会诊: (1)经过问病史、查体初步排除本专科疾病; (2)依据病史、辅助检查基本排除本专科疾病; (3)病人合并其它专科情况,需要综合治疗; (4)病人病因难以明确,如发热、昏迷、腹痛等病症; (5)危重病人抢救需多学科医师共同完成的情形. 2.首诊医师请他科医师会诊的同时要做好以下工作: (1)依据患者或家属的主诉书写急诊病历,准确记录生命体征,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意识等; (2)为明确诊断,做必要急诊化验、影像检查(CT, MRI、超声等)提供参考依据; (3)视病情做必要的紧急处置:外伤止血包扎,骨折简单固定,建立输血输液通路,心肺复苏等.

高压氧舱从业人员培训内容

安徽省医用高压氧舱从业人员岗位资质培训暨主委委员换届改选会议 会议内容:2011年6月23日在铜陵市召开,此次会议推选解放军105医院方建院长当选主任委员、安徽省立医院解光艾主任当选常务委员! 有关设备维护方面的授课内容: 高压氧治疗的操作规范 一、多人舱的操作规范: (一)加压前的检查和准备 1.检查压缩空气的储量,提前8~12小时完成充气,以利于压缩空气的降温和净化。 2.检查供气管路个阀门开关位置是否正常。 3.检查供氧系统是否完好,有无泄漏,检查储量极其压力是否正常。 4.检查控制台各种仪表是否正常,各种电器开关按钮的位置是否准确。测氧仪应定标(21%),并 调好报警值(23%)。 5.打开对讲装置,调节至适当的音量,检查控制台与各舱室的对讲工况是否良好。检查应急通讯和 电话联络是否正常。 6.打开电视监控装置,检查控制器、摄像机和监视器的工作是否正常。 7.检查舱门、递物筒观察窗玻璃和舱内所有设施的完整性,关闭舱门及递物筒平衡阀。 8.严格检查进舱人员,禁止带入易燃、易爆及钢笔、手表、真空玻璃杯等受压易损物品。不穿(带) 易生静电火花的化纤衣服(物)入舱。 9.向病员及陪舱人员介绍使用氧气面罩的正常方法和吸氧时的注意事项,指导其在常压下试用。检 查氧气面罩、氧气调节器及连接的管路有无故障缺陷。指导病员和陪舱人员掌握开启咽鼓管的方法。 10.根据治疗或抢救的具体任务,把必要的药品和器械带入舱内备用。 11.关闭舱门确保密闭。 (二)升压

1.打开控制器源阀,通知舱内人员做好准备,开始升压。 2.打开氧舱进气阀进行升压,升压应缓慢均匀,尤其在0.03ATA以前的初始阶段,以以0.01MPa/min的升压速度为宜,加压时遵循“先慢后快”的原则。注意舱压的指示,如果出现升压速度不正常时,应查明原因及时排除故障。 3.视环境温度的高低,将空调装置调整到适宜的温度,使舱内温度和相对湿度维持在要求的稳定状态。 4.当舱内有人因中耳受压疼痛或其他不适时,应减慢升压速度,反应严重时应暂停升压,并通过对讲系统指导其正确的调压。如经努力疼痛难以消失时,则应经过渡舱单独减压出舱。 5.当舱压升至预定治疗压力后,关掉氧舱加压阀,停止加压。 (三) 稳压 维持舱内治疗压力的稳定不变,即为稳压。也称“高压下停留”。此阶段的操作如下: 1.打开供氧阀,通知病员戴好面罩;打开排氧控制阀,按人数及舱压控制排氧流量。 2.通关观察窗(或闭路监控系统)注意舱内人员吸氧情况,如有熟睡或没戴好面罩者应及时纠正提 醒;如发现病员有不正常的表现——如:流口水、面部肌肉抽搐等即氧中毒征兆,应立即通知病员停止吸氧,改吸舱内空气。 3.根据人均舱容大小的具体情况,适时进行通风换气,以保证舱内空气的洁净和新鲜。以舱内的二 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为限,保持氧浓度在23%以下。 4.吸氧治疗期间应保持舱内环境的安静,可适当播放音乐,但要尽可能减少对舱内嘈杂声;舱外通 过对讲置能听到舱内病员的呼吸节律声。 5.严格掌握吸氧治疗程序和吸氧间隔时间(一般为~10min)及吸氧总时间(一般为60~80min). (四)减压 减压的方法有等速减压、阶段减压及吸氧减压等多种方法。高压氧治疗多采用“等速减压法”。 1.通知舱内人员做好减压的相关准备,摘下吸氧面罩,自主呼吸,不要屏气或随意走动,更不要把 裸露的身体靠在舱壁上或其他金属器皿上。 2.打开氧舱的排气阀,排气减压,减压速度要均等,严格执行减压方案。 3.减压时由于舱温的降低,应通知舱内人员注意保暖,同时调整空调温度。如果舱下降到露点时, 舱内会起雾气属于正常现象,可采取边通风边减压的方法排除。 4.注意舱内人员的反应,特别是病员的感觉。当发现有人有不适感时,应立即停止减压,及时询问 情况,必要时予“在加压治疗”,根据高压氧舱工作压的高低(小于0.3MPa),必要时转到潜水加压舱治疗。

高压氧科诊疗规范

高压氧科诊疗规范 内容 一、高压氧治疗适应证 根据2004年中华医学会高压氧医学分会推荐适应证,凡进行高压氧治疗的患者,必须经高压氧科医师的检诊,疾病的诊断由临床专科医师确诊,并符合下列适应证,排除禁忌证后,方可进舱治疗。 (一)急症适应证 1.CO中毒及其他有害气体中毒; 2.气性坏疽、破伤风及其它厌氧菌感染; 3.减压病; 4.气栓症; 5.各种原因引起心肺复苏后脑功能障碍; 6.休克的辅助治疗; 7.脑水肿; 8.肺水肿(除心源性肺水肿); 9.挤压伤及挤压综合征; 10.断肢(指趾)及皮肤移植术后血运障碍; 11.药物及化学物中毒; 12.急性缺血缺氧性脑病(心跳骤停、麻醉意外、电击伤、溺水、自缢等); 13.各种急性血循环障碍,全身性(休克、急性心功能不全),局部性(各种急性梗死、视网膜动、静脉栓塞等) (二)非急症适应证 1.CO中毒及其它中毒性脑病; 2.突发性耳聋; 3.缺血性脑血管病(脑动脉硬化症、TIA、脑血栓形成、脑梗死); 4.颅脑损伤(脑震荡、脑挫裂伤、颅内血肿清除术后、脑干损伤); 5.脑出血恢复期; 6.骨折及骨折后骨愈合不良;

7.中心性浆液性脉络膜视网膜炎; 8.植物状态; 9.高原适应不全症; 10.周围神经损伤; 11.颅内良性肿瘤术后; 12.牙周病; 13.病毒性脑炎; 14.面神经炎; 15.骨髓炎; 16.无菌性骨坏死; 17.脑性瘫痪; 18.胎儿宫内发育迟缓; 19.病毒性脑炎; 20.糖尿病和糖尿病足 21.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心绞痛、心肌梗塞); 22.快速性心律失常(房颤、早搏、心动过速); 23.心肌炎; 24.周围血管疾病(脉管炎、雷诺病、深静脉血栓形成等); 25.眩晕征; 26.慢性皮肤溃疡(动脉供血障碍、静脉淤血、褥疮); 27.脊髓损伤 28.消化性溃疡; 19.溃疡性结肠炎; 30.传染性肝炎(使用传染病专用舱); 31.烧伤; 32.冻伤; 33.整形术后; 34.植皮术后; 35.运动性损伤;

院内会诊制度及流程

院内会诊制度及流程-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院内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 为规范我院院内会诊工作,提高会诊效率和会诊质量,特制订会诊制度和会诊流程如下: 一、会诊分类:按范围分:会诊分为科内会诊、科间会诊、院内会诊和院外会诊,按急缓分为急会诊和普通会诊,急会诊要求10分钟之内到位,普通会诊不超过48小时完成。 二、会诊人员资质:正常上班时间,急会诊要求由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参加,普通会诊要求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非正常上班时间均要求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 三、会诊工作流程 1、科内会诊:由患者的经治医师所在的医疗小组提出,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组长签字,报科室主任或副主任签字,由科室主任(或被授权的副主任)组织,少于三个人员(不包括三个)参加的会诊,按单人会诊书写会诊意见,三个以上人员参加的会诊按疑难病历讨论形式书写会诊意见。 2、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治疗小组长及科室主任签字后送达被申请会诊的科室主任或被申请会诊人,由被申请科室主任安排合适的人员(或被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会诊任务。 3、院内大会诊:院内普通大会诊由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经治疗小组组长和科主任(或被授权的副主任)签字后送医务科,医务科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完成会诊。 4、院外会诊:院外会诊由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经治疗小组组长及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与相关医院联系后再确定会诊时间,完成会诊任务。 四、会诊文书书写要求: 所在会诊均要在提出会诊当日在临时医嘱上书写会诊医嘱,小会诊由经治医师详细填写会诊申请单,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单下方会诊意见栏书写会诊意见,并签名。书府会诊的日期、时间、经治医师要把会诊意见在会诊完成后的当日或次日的病程记录中记录;大会诊按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书写在疑难病历讨论记录本中,经治医师要在会诊当日或次日把会诊总结性意见作为会诊病程记录单独一段书写,该次病程记录的标题要写会诊记录。 五、被会诊患者所在科室的经治医师要在该患者治疗转归(转院、出院)后将会诊的及时性、有效性及病人的病情诊治情况告知相关科室或相关医师,由医务科组织的大会诊要将书面反馈意见报医务科,医务科每季度对各科室会诊的反馈意见汇总后进行分析、评价,找出会诊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与流程图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与流程 1.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 1.1医师外出会诊是指医师经医院批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医师未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 1.2医务科接到会诊邀请(用书面文件、或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后,在不影响本院(科)正常临床工作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应当及时安排医师外出会诊。会诊影响本院(科)正常临床工作,但存在特殊需要的情况下,应当医院领导批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不得派出医师外出会诊: 1.2.1会诊邀请超出本院诊疗科目或者是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1.2.2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 1.2.3邀请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医疗救治条件的; 1.2.4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1.3接到会诊邀请后,医务科应当及时与相关科室的科主任联系,并将会诊邀请单复印件和审核表格呈科主任审签;科主任在不影响本部门正常业务工作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安排邀请医疗机构所指定或具有相应诊疗资质的医师外出会诊,并在审核表格中填写和签字;医务科在接到科主任签署的审核表格后,应及时按程序审核、批准。医务科长外出,则由分管医疗副院长签审;分管医疗副院长外出,则由授权院领导签审。夜间、双休日、国家法定假日发生的院外急会诊,由医院行政总值班行使医务科的职责,联系科主任、医务科长和分管副院长;相关的书面手续,由医务科和相关科室在此后的正常工作日补办。 1.4受邀科室因故不能派出会诊医师时,应当及时报告医务科并在审核表中阐明理由,医务科在征得分管医疗副院长同意后,第一时间告知邀请医疗机构。 1.5正副科主任不得同时承担外出会诊任务。

1.6接受外出会诊的医师应当严格执行有关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应当详细了解患者的病情,亲自诊查患者,完成相应的会诊工作,并按照规定书写医疗文书。 1.7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难以胜任会诊工作,应当及时、如实告知邀请医疗机构,并终止会诊;同时,向医务科汇报,后者应当在第一时间通报分管医疗副院长。 1.8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邀请医疗机构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条件不适宜收治该患者,或者难以保障会诊质量和安全的,应当建议将该患者转往其他具备收治条件的医疗机构诊治。 如果确有转入我院继续治疗的需要,会诊医师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医务科汇报(会诊医师非科主任者,需同时向科主任报告),医务科需及时向分管医疗副院长请示;在院领导批示同意、医院相关科室准备妥当的情况下,才能告知邀请医疗机构、病人家属,建议其将病人安全转至我院继续诊治。 1.9会诊结束后,会诊医师应当在返回本单位2个工作日内将外出会诊的有关情况报告科室负责人和医务科。并将填写完整的会诊单复印件交医务科存档,保存期限1年。 1.10会诊费用应按照邀请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规定执行,差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不得重复收费,不得违反规定接受邀请医疗机构报酬,不得收受或者索要患者及其家属的钱物,不得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1.11建立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档案,并将医师外出会诊情况与其年度考核相结合。 1.12对于医师擅自外出会诊者的处罚如下: 1.1 2.1擅自外出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行为的医院不符任 何责任; 1.1 2.2违反《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的行为将记入医师个人档案并在院内及科内进行通报;

高压氧的治疗适应症与禁忌症

高压氧的治疗适应症与禁忌症 一、急症适应症: 气栓症、减压病 各种急性中毒 厌氧菌感染 呼吸道急性阻塞,如气管异物、缢伤、窒息等呼吸道阻塞解除后 各种急性血循环障碍,全身性(休克、急性心功能不全),局部性(各种急性梗死、视网膜动脉栓塞、突聋等) 急性缺氧性脑病:心跳骤停、麻醉意外、电击伤、溺水等 脑水肿、肺水肿 挤压伤及挤压综合征 器官组织移植或再植 二、非急症适应症: 内科:各种中毒;各种损伤---各种物理(烧伤、冻伤、放射伤)化学(强酸、强碱)机械(运动伤)损伤;缺血性脑血管病(脑动脉硬化、TIA、脑血栓形成、脑梗死);脑出血恢复期;高原适应不全症;周围神经损伤及周围神经炎(面神经炎、视神经损伤、视神经炎、急性感染性多发性神经根炎);病毒性脑炎、脑脓肿;脑瘫;血管神经性头痛;神经症(神经衰弱);眩晕症;糖尿病及其并发症如糖尿病足;冠心病;快速性心律失常(房颤、期前收缩、心动过速);心肌炎;慢性心功能衰竭;支气管哮喘;急性呼吸窘迫综合症;消化性溃疡;溃疡性结肠炎;麻痹性肠梗阻;恶性肿瘤(与放疗或化疗并用);口蹄疫;肝硬化;梗阻性黄疸;胆道感染;腹腔内各种炎症。 外科:颅脑损伤(脑外伤或手术后);脑出血术后恢复期;植物状态;颈椎病和椎间盘脱出;骨髓炎;无菌性骨坏死;骨折及骨折后骨愈合不良;脊髓损伤;器官和组织移植或

再植(包括整形术、植皮等) ;周围血管疾病(脉管炎、雷诺氏病、深静脉血栓形成等)。 五官科及皮肤科:中心性浆液性脉络膜视网膜炎;耳聋病;牙周病;复发性口腔溃疡;慢性皮肤软组织溃烂与粘膜溃疡(动脉供血障碍、静脉淤血、压疮);脓疱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发性硬化 妇科及儿科: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妇科炎症;习惯性流产;因本院氧舱不适于婴幼儿,故婴幼儿的适应症不列入,其他儿科适应症参考成人标准。 身心健康:疲劳综合征;抗衰老;减压(尤其是学生考试前及职场减压);缺氧性运动前;美容 三、高压氧治疗禁忌症 绝对禁忌症:(1)未经处理的张力性气胸;(2)未经治疗的恶性肿瘤;(3)未经处理的活动性出血 相对禁忌症:(1)严重肺气肿疑有肺大泡者(2)严重肺部感染、损伤、胸改手术;(3) 急性上呼吸道感染伴咽鼓管阻塞者;(4)急性副鼻窦炎,急性中耳炎,齿槽脓肿;(5)血压过高(大于160/100mmhg),Ⅲ度AVB者;(6)凝血机制异常;(7)不明原因的高热;(8)月经期及孕妇(妊娠<6个月);(9)有氧中毒史及氧过敏者;(10)精神病未控制者;(11)心脏瓣膜置换术后。

会诊制度 (1)

1目的 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2适用范围 医院所有临床业务科室。 3具体内容 3.1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 院外会诊等。 3.2急诊会诊发出电子会诊邀请后,同时以电话形式通知相关科室。 相关科室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0 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 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3.3科内会诊:入院三日未明确诊断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 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应进行科 内会诊,全科人员参加。会诊由科主任或临床责任医师负责组织或 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 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3.4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 疗者,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经临床责任医师或 科主任查房确定需要邀请会诊后,发出电子会诊邀请。受邀科室应 在48 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医师进行会诊。 邀请科室指定受邀医师的应由指定医师会诊。 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后会 诊医师应填写会诊记录。

3.5全院会诊:入院七日未明确诊断的疑难病例、病情疑难复杂且 需要多科共同协作治疗的病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 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并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务科,由医务科确定并通知相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时由申请会诊科室主任或医务科主持召开,并作总结归纳,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3.6医务科有选择性的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 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由主管业务副院长或医务科长主持,医院学术委员会、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及相关科室主任参加。 3.7院外会诊:本院医师外出会诊,按照《关于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 行规定》执行。 邀请院外医师会诊,按照《外聘专家会诊管理规定》执行。 3.8会诊费用:科间会诊及院内会诊,按照《宜昌市医疗服务(价 格)收费标准》执行。所收费用记入受邀科室收入,医院另配套同等费用计入会诊医师绩效收入。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001]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院 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 为规范我院院内会诊工作,提高会诊效率和会诊质量,特制订会诊制度和会诊流程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会诊管理制度 1、会诊的必要性:凡疑难病例,均应及时申请相关科室会诊。通过会诊,可以使患者得到专科性诊疗建议,再经过经治医师综合性分析,可以得出最佳的诊疗方案。 2、会诊人员资质及责任:正常上班时间,要求原则上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参加,特殊情况也可由执业医师先会诊,再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进行会诊确认签字。非正常上班时间可由住院医师或值班医师先行处理,根据实际情况请示上级医师指导或由上级医师随后到达现场处理。会诊后,会诊医师负责提出本科检查、诊断意见及治疗措施,供经治医师参考。 3、会诊分类及时限:按范围分:会诊分为科内会诊、科间会诊、院内多科会诊和院外会诊,按急缓分为急会诊和普通会诊,急会诊要求10分钟之内到位,普通会诊应在8小时内完成;节假日或遇特殊情况应在24小时内完成。

4、会诊文书书写要求:所在会诊均要在提出会诊当日在临时医嘱上书写会诊医嘱,小会诊(即科内会诊、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详细填写会诊申请单,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单下方会诊意见栏书写会诊意见,并签名,书写会诊的日期、时间。经治医师要把会诊意见在会诊完成后的当日或次日的病程记录中记录;大会诊(即院内多科会诊、院外会诊)按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书写在疑难病历讨论记录本中,经治医师要在会诊当日或次日把会诊总结性意见作为会诊病程记录单独一段书写,该次病程记录的标题要写会诊记录。 5、被会诊患者所在科室的经治医师要在该患者治疗转归(转院、出院)后将会诊的及时性、有效性及病人的病情诊治情况告知相关科室或相关医师。由医务科组织的大会诊要将书面反馈意见报医务科,医务科每季度对各科室会诊的反馈意见汇总后进行分析、评价,找出会诊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二、会诊工作流程 1、科内会诊:由患者的经治医师提出,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即会诊记录下同),科室主任或副主任签字,由科室主任或副主任组织,少于三个人员(不包括三个)参加的会诊,按单人会诊书写会诊意见,三个以上人员参加的会诊按疑难病历讨论形式书写会诊意见。

高压氧治疗适应证和禁忌证及治疗方案

高压氧治疗适应证和禁忌证及治疗方案 一、中华医学会咼压氧分会推存的适应证(2002) (—?)急症适应证 1. 急性一氧化碳中毒及其中毒性脑病 2. 急性气栓症 3. 急性减压病 4. 有害气体(硫化氢、液化石油气、汽油等)中毒 5. 厌氧菌感染(气性坏疽、破伤风等) 6. 休克 7. 视网膜动脉栓塞 &心肺复苏后急性脑功能障碍(电击伤、溺水、缢 伤、 、窒息、麻醉意外等) 9. 脑水肿10. 肺水肿 11.挤压伤及挤压综合征12. 急性末梢循环障碍 13.急性脊髓损伤14. 断肢(指、趾)再植术后 (二)非急症适应证 1.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等) 2.快速性心律失常(房颤、期前收缩心动过速) 3.心肌炎 4.支气官哮喘及喘息性支气官炎 5.缺血性脑血管疾病(脑动脉硬化症、脑血栓、脑梗死等) 6. 8. 血管神经性头痛 咼原适应不全症 7.面神经炎(贝尔氏面瘫) 9. 脑外伤(脑外伤反应综合症、脑挫伤、颅内血 肿清除术后) 10. 植物状态11. 周围神经损伤 12. 颅内良性肿瘤术后13. 脑血管疾病术后 14. 多发性硬化15. 癫痫(非原发性) 16. 骨髓炎17. 骨折及愈合不良 18. 无菌性骨坏死 19. 慢性皮肤溃疡(动脉供血障碍、静脉淤血、褥疮、糖尿病及急性骨髓炎等所致) 20. 麻痹性肠梗阻 21 . 周围血管疾病(脉管炎、雷诺病、深静脉血栓 形成等) 22. 冻伤23. 烧伤 24. 整形术后25. 植皮术后 26. 突发性耳聋27. 眩晕综合征(梅尼埃综合征等) 28. 视网膜静脉血栓形成29. 中心性浆液性脉络膜视网膜病变 30. 视网膜震荡 31 . 视神经损伤 32. 糖尿病及其并发症33. 病毒性脑炎 34. 消化性溃疡35. 溃疡性结肠炎 36. 运动性损伤37. 放射性损伤(骨、软组织损伤、膀胱炎等)

高压氧护士长工作总结

高压氧护士长工作总结 篇一:20XX高压氧工作总结 高压氧舱工作总结 ****高压氧舱科室是内科的医技辅助科室,从初建到开设至今已八年。目前我院有单人舱2台,十人舱1台,已为一万多人次提供高压氧治疗。20XX年6月,随着新医院的搬迁使用,在院领导班子的支持、关怀和悉心引导、理解下,我院高压氧舱经省有关部门和《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于20XX年3月14日正式在新医院投入使用,现将我院高压氧舱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把好安全关 根据国家卫生部、劳动部对氧舱工作的要求,高压氧舱科室管理对人员资质和设备安全是摆在第一位的。在高压氧舱工作每一位医护人员都有着严谨的工作态度,持证上岗,能根据高压氧质量目标,质量检查标准进行各项操作、认真检查各项设备、仪表及供养系统,熟悉氧舱的各种操作。在开舱前一小时对氧舱的吸氧供气及电路系统进行检查,将问题隐患解决于病人进舱治疗前。经常向较先进的上级医院学习,随时解决高压氧舱安全隐患,每日保证正常运转。工作中得到院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努力做好养氧舱安全的保障工作。

二、积极沟通,服务临床 在医院领导和护理部正确指导下,新院高压氧舱到目前治疗人数已达772人次,为医院取得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以实际行动展示了高压氧在医院的地位。为了共同开展工作、尽量减少对一线医生工作的干扰,维护医院工作运转。高压氧舱医护人员与临床一线医护人员相互积极沟通,调整工作安排,使得高压氧在相关工作检查和落实更加人性化和科学化,更好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三、不断学习和巩固业务技术 随着社会对就医环境、医疗技术的要求越来越高,医技辅助科室在医院的业务发展中也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科室人员努力学习理论知识,充实业务知识量,医院订阅国内最权威的高压氧舱杂志,常学常新。操舱人员熟悉掌握高压氧的理论知识和临床应用,同时还熟悉掌握高压氧舱系统各主要设备和使用操作方法,严格执行氧舱管理制度。 四、优质服务让病人放心 氧舱的医护人员在为病人首次治疗时,总是通俗易懂地与病人介绍高压氧舱治疗的基本原理、耐心细致地讲解高压氧舱治疗的优势与效果,消除病人的顾虑,缓解病人的紧张情绪,让病人更好地配合参与治疗。严格执行治疗方案,遇有病人变化或机械故障能立即给予报告协助妥善处理,确保患者安全,熟悉掌握各种疾病适应症和禁忌症,在病人进舱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一) (一)院内科间会诊 1、会诊的提出:会诊由病房主治医师决定,住院医师填写会诊单,须详细填写申请单的申请会诊项目,简要重点描述病人的病情及诊疗状况、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申请时间具体到日,经主治医师审核并签宇。申请科室负责将申请单送达邀请会诊科室。特殊病人经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同意并签宇,能够特邀会诊医师。 2、会诊时间要求:一般会诊48小时内完成,如需特殊检查的轻病人,可预约时间到专科检查。院区内急会诊务必在10分钟内到位,(院址分散的酌情适当放宽时限)抢救须随请随到,危重病人能够电话邀请,被邀请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会诊,严禁会诊医师不亲自查看病人进行电话会诊。 3、会诊医师的资格认定:由有执业资质的总住院医师(二线)或主治医师职称以上的医师承担院内会诊工作。如被邀请科室的会诊医师因故不能及时到场,须请该科其他同级医师或上级医师代为会诊。对特殊或疑难重症病人需要专家或科主任会诊者,须由申请会诊科室的科室主任(或主任医师)同意并签字。院内急会

诊如二线医师正在手术或抢救病人,由三线医师或上级医师及时完成会诊。 4、会诊医师职责:详细阅读病历,了解病人的病情,亲自诊察病人,会诊后须书写会诊记录。会诊记录包括会诊意见和推荐,会诊医师的科室、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会诊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对疑难病例、诊断不清或处理有困难时,须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助会诊。会诊时须有甲请科室医师陪同、介绍病情。 5、会诊后确认需转科的病例,由会诊医师签署转科意见,自签署时起,病人的诊疗职责由转入科室负贡。因各种原因暂时不能转入时,转入科室须确保病人不发生诊疗延误。抢救及危重病人须及时转入,确有困难时须上报医疗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二)院际间会诊制度 1、疑难病例或特殊病例需请院际间会诊时,经病房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同意,写好病人的病历摘要和会诊目的,确定请求会诊医院的相关专业(或会诊医师),报医务处,由医务处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时需有科主任或受委托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陪同,主管医师要详细介绍病情,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工作,并做好会诊记录。

医用高压氧舱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及应急处置预案

医用高压氧舱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 一、医用高压氧舱工作人员职责 二、操作人员守则 三、安全操作规程 四、巡回检查制度 五、维修保养制度 六、定期报检制度 七、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八、培训教育制度 九、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十、应急救援预案 单位名称XXXX年XX月XX日 一、医用高压氧舱工作人员的职责: 医师职责1. 负责一定围的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工作及行政管理工作 2. 负责本科室的门诊及院外会诊工作,掌握高压氧治疗的适应症和禁忌症。进行全面和必要的辅助检查,制定治疗方案,做好观察记录。 3. 根据病情决定是否需要医务人员陪舱治疗,及时作出适当处理。每疗程结束后作出病情及疗效小结。 4. 每次治疗前后均应巡视病人,注意病情变化。 5. 坚守工作岗位,尤其有危重病人抢救时,不得擅离职守。 6.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差错事故。 7. 参加科的业务学习和专业培训工作,担任带教老师,知道进修、实习人员的训练学习。8.负责对病人进修高压氧舱治疗知识的宣传和安全教育。 护士职责 1. 认真进修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医嘱,按时完成治疗、护理工作 2、认真做好进舱治疗的安全教育,眼的检查进舱人员的安全措施;发放面罩并指导应用,详细介绍进舱须知 3、负责氧舱操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治疗方案 4、认真填写各项护理、治疗及操作记录 5、参加教学和科研工作,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6、做好清洁卫生和消毒隔离工作 操舱人员职责 1、高压氧工作人员必须经卫生部指定的机构进行严格的专业培训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 方可上岗操作 2、熟练掌握高压氧舱系统各主要设备和装置的结构性能及使用操作方法 3、树立安全意识和责任感,熟悉高压氧对人体各系统的生理影响以及可能发生的副作用 4、开舱前,认真检查各种设备、仪表、供氧系统,确保正常运转 5、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坚守岗位,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不准聊天、看书 报、听广播和看电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氧舱厅室及操纵台。 6、严格执行进舱须知各项要求 7、严格执行治疗方案,不得擅自改动 8、加减压过程中,应及时指导病人做耳咽管调压动作,防止各种气压伤,并认真观察 和了解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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