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管理制度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范文(4篇)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业园区的正常运营,提高产业集聚效应,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工业园区是指为工商企业提供规范化的场地和服务,集中发展各类工业、制造业和相关产业的地区。
第三条工业园区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政府扶持和推动的重点项目。
第四条工业园区的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合规、科学管理,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营商环境。
第五条工业园区的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业园区的相关规章制度,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好安全生产。
第六条工业园区的管理机构是工业园区的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制定规章制度、组织实施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业园区的划定和管理第七条工业园区的划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划要求,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划定。
第八条工业园区的管理机构应负责工业园区的规划和建设,确保各项设施齐全,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第九条工业园区的企业应遵守工业园区的规章制度,开展正当经营活动,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
第十条工业园区的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第十一条工业园区的管理机构应定期召开企业座谈会,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企业遇到的问题。
第三章工业园区的服务和支持第十二条工业园区的管理机构应提供一站式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办公、生产、用电、用水等问题。
第十三条工业园区的管理机构应向企业提供相关的政策咨询和财务支持,帮助企业发展壮大。
第十四条工业园区的管理机构应协助企业解决与政府部门的协调问题,提供相关的政府服务。
第十五条工业园区的管理机构应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相关的展览和交流活动,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第十六条工业园区的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法律咨询和技术支持机构,为企业提供相应的服务和支持。
第四章工业园区的监督和处罚第十七条工业园区的管理机构应定期对企业进行安全、环境和生产等方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第十八条工业园区的企业如有违法行为,管理机构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停产整顿等。
工业园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工业园区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提高工业园区环境卫生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教育培训(1)工业园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安全生产(1)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安全生产。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3)定期检查设备设施,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可靠。
(4)加强现场安全管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3. 消防安全(1)严格执行国家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确保消防安全。
(2)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消防应急能力。
(3)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 交通安全(1)严格执行国家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交通安全。
(2)加强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3)员工驾驶车辆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酒后驾车。
三、卫生管理制度1. 环境卫生(1)保持园区内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2)食堂、宿舍等公共场所定期进行消毒。
(3)加强绿化管理,保持园区绿化带整洁。
2. 个人卫生(1)员工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洗澡,勤换衣物。
(2)病假员工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并接受公司安排的健康检查。
(3)员工应遵守公司规定,不得在园区内吸烟、酗酒。
3. 食品安全(1)食堂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卫生。
(2)食堂工作人员需持有健康证明,定期进行体检。
(3)加强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等环节的管理,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四、监督与检查1. 公司设立安全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全园区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
2. 定期对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3. 对安全事故、卫生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规定。
工业园区物业管理制度

工业园区物业管理制度工业园区物业管理制度的建立是为了规范园区内企业的行为,保障园区的安全、整洁、有序,提高园区的整体运营效率。
以下是一篇超过900字的工业园区物业管理制度的范例:一、总则第一条工业园区物业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加强园区物业管理,维护园区内企业及员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园区的安全、整洁、有序,提高园区的整体运营效率。
第二条工业园区物业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园区内的所有企业、员工及访客。
第三条工业园区物业管理制度的执行主体为园区物业管理公司。
第四条园区物业管理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物业管理职责,提供优质服务。
二、物业管理制度第五条园区内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基金等费用。
第六条园区内企业应遵守园区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环保、消防、交通等方面。
第七条园区内企业应按照园区规定进行装修、改造,并报园区物业管理公司审批。
第八条园区内企业应做好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生产安全。
第九条园区内企业应按照园区规定使用公共设施设备,不得私拉乱接、损坏公共设施设备。
第十条园区内企业应妥善处理废弃物,按照园区规定进行垃圾分类、投放。
第十一条园区内企业应遵守园区内的绿化管理规定,不得损坏绿化设施、树木。
第十二条园区内企业应遵守园区内的交通管理规定,规范停车行为。
第十三条园区内企业应按照园区规定使用园区内的网络、通讯等资源。
第十四条园区内企业应遵守园区内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第十五条园区内企业应配合园区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各项管理工作。
三、物业服务第十六条园区物业管理公司应提供24小时客服服务,及时解决企业及员工的问题。
第十七条园区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对园区内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第十八条园区物业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园区内的安全。
第十九条园区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演练,提高企业及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二十条园区物业管理公司应负责园区内的绿化工作,保持园区环境优美。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范本为加强工业园治安管理,保证正常生产秩序,确保工业园生产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人员出入管理(一)公司员工1、公司员工一律凭工作牌(临时工作证)刷卡进出工业园大门,乘坐交通工具进出工业园的,应先刷卡再放行;2、工作时间需要外出的,应经过厂部领导审批同意,门卫值班人员做好员工出入登记。
3、被除名或离职的人员,需凭厂部开具的《放行条》,经门卫值班人员检查行李后方可离开厂区。
(二)外来人员1、外来人员:2、外来人员因事需进入工业园的,应主动出示____件,做好来访登记,填写《外来人员来访登记表》,并电话通知相关部门或人员到门卫室接送来访者,并发放来访证,外来人员一时联系不上被访者的,可以在门卫室或指定位置等候。
(无人接待的来访者,一律不得进入园区)3、严禁闲杂人员或无关人员进入工业园。
4、外来人员离开园区必须归还来访证,损坏或丢失,赔偿____元/个。
(三)培训学员1、培训学员由培训学校工作人员管理,入校发放培训证;2、凡入园区的学员必须佩带培训证,无证人员不得进出大门,并与培训学校校长电话核查;二、物资出入管理(一)公司物资(包括成品、样品等)出厂的,凭工业园仓储中心开具的《产品出库单》或放行条,经门卫核对无误并做好登记后才能离开厂区;(二)供货商送货入工业园,门卫应认真核对送货单,原则上危险品、易燃____物品进入厂区需经过厂部领导审批或由采购部门接送。
三、车辆管理(一)员工车辆进出工业园时,值班人员应做好出入登记;(二)员工车辆(非机动车)进出工业园时,门卫值班人员应督促员工下车刷卡;(二)外来车辆请停放园区大门左侧(无人对接的车辆禁止进入园区),外来车辆进出公司的,应先做好来访登记,门卫值班人员应做好身份确认,并履行出入物资检查;(三)门卫值班人员应引导进入厂区的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
四、门卫岗位工作职责(一)严格遵守《门卫管理制度》,恪尽职守,文明执勤,微笑服务。
(二)值班人员衣着整齐,讲究仪表,统一佩戴工作牌。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业园区管理,维护园区公共秩序,营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工作环境,促进园区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业园区内的所有企业、员工及管理人员。
第三条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负责本制度的制定、解释和监督实施。
第二章入园管理第四条入园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园区产业规划;(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三)具备良好的信誉和稳定的经营业绩;(四)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五条入园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一)企业入园申请报告;(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企业财务报表;(五)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管委会对入园企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与企业签订入园协议。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七条工业园区内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
第八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第十条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第四章环境保护管理第十一条工业园区内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
第十二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加强环境保护教育和培训。
第十三条企业应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
第十四条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第五章消防安全管理第十五条工业园区内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十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七条企业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企业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工业园区管理规章制度

工业园区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业园区的管理,维护工业园区的正常秩序,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工业园区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工业园区指通过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建设与统一管理的产业园区,以生产制造、加工等为主导产业的区域性开发项目。
第三条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为工业园区的管理机构,全权负责工业园区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职责第四条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一)负责制定和实施工业园区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二)负责组织协调各项管理工作,维护工业园区的正常秩序;(三)负责制定工业园区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四)负责管理工业园区的资金收支、项目建设和维护等工作;(五)负责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五条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由政府委派,任期为五年,连任一次。
第三章工业园区企业的规定第六条工业园区企业包括产业企业、商业企业、服务企业等。
产业企业是指在工业园区从事生产、加工、制造等实体经营活动的企业;商业企业是指在工业园区从事商品买卖、仓储、物流等活动的企业;服务企业是指在工业园区从事服务行业的企业。
第七条工业园区企业在注册时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经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营业。
第四章工业园区员工的规定第八条工业园区员工应遵守工业园区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工业园区的秩序,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九条工业园区员工应遵守工业园区的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私自离岗。
第十条工业园区员工应注意劳动安全,遵守劳动纪律,保护环境卫生,禁止乱丢乱倒垃圾。
第五章工业园区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工业园区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工业园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工业园区内应设立安全逃生通道和应急疏散指示标识。
第十三条工业园区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逃生技能。
第六章工业园区的环境管理第十四条工业园区应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环保体系,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环境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业园区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园区内企业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业园区包括以下内容:1. 生产建设区:包括各类生产企业、车间、仓库等;2. 办公区:包括行政办公楼、会议室、员工宿舍等;3. 公共区:包括园区大门、道路、绿化带等。
第三条工业园区的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和园区管理者共同责任的结果,企业在工业园区内不得违反本制度。
第四条工业园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全员参与,责任明确;3. 综合治理,风险可控;4. 科学管理,不断完善。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五条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是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的最高领导机构,由园区管理机构牵头,相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等参与组成。
第六条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1. 制定工业园区的安全生产管理政策和年度计划;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3.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4. 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5. 审核工业园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
第七条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具体事务的组织和协调,包括但不限于:1. 工业园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2. 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的组织和监督;3. 安全生产信息的收集、统计和分析。
第八条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部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科,负责对工业园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九条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部可以设立安全生产稽查组,对违反本制度的企业进行处罚和整改。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十条工业园区安全生产责任属于园区管理机构和企业的共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制定工业园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进行宣传和培训;2. 工业园区内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 工业园区内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4. 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和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信息交流机制,及时通报和共享安全生产信息。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工业园区管理的规范,保障园区的安全生产,维护环境卫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二条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由总经理负责,设立园区管理员一名,直接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三条工业园区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加强对园区安全管理的重视。
第四条制定并执行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园区内各项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
第五条工业园区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消防设备检查和消防演练,确保在突发火灾等事故中能够及时处置。
第四章环境管理
第六条工业园区周边环境卫生必须保持清洁,不得随意倾倒废弃物。
第七条工业园区内废弃物必须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和处理,不得直接排放到地面或水体中。
第五章设备管理
第八条工业园区内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第九条对工业园区内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维修。
第六章人员管理
第十条工业园区管理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培训,掌握工业园区安全管理知识和应急处理技能。
第十一条工业园区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应急演练。
第七章管理信息化
第十二条建立工业园区管理信息系统,对园区的安全生产、环境管理、设备运行情况等进行实时监控和记录。
第十三条对重要数据进行备份和存档,确保数据安全可靠。
第八章其他
第十四条工业园区管理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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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管理制度
(暂行)
第二章入园管理
第三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园区企业入园的管理工作,规范各项工
作程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条款。
第四条进入园区的投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工业园区产业规划的项目;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四)企业的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五)银行资信证明;
(六)项目建议书;
(七)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
(八)项目环境初步评审意见;
(九)项目立项报告或备案文件。
第六条对符合上述条款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可优先审
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财政局及相关专家按市、区产业政策,及时进行项目入园论证、企业资信审查。
预审通过后,由园管会下发《入园通知书》。
(三)手续办理:
1、园管会陪同企业现场踏勘,按产业布局规划选址,协助办理项目用地规划定点批复。
2、由市国土资源局分局牵头,镇(街办)、园管会配合,在限定
建设相关证照。
7、由园管会协调,消防部门对建筑工程及设施设备进行消防安全审查,办理消防工程施工许可证;工商局为企业办理名称核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国税局、地税局为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证;技术
监督局为企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8、区农业水利局参与入园企业“水土保持方案”的协助审批许可。
第八条入园企业就本制度第五条款、第七条款办理过程产生的相关材料报园管会存档备案。
《国有土地使用证》,并提供厂区规划总平面图和效果图;园区内企业出入口设置,应服从园区总体规划,不得随意设置。
第十二条企业建筑工程建设由企业自主选择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报建设规划管理部门审定后方可实施。
施工中要主动接受
质量、安全监督和消防审查,确保安全。
上述有关事项由园管会协调帮助办理。
第十三条企业厂区建筑物、构筑物、所建围墙要退让主干道规划红线最小距离为4米,退让次干道规划红线最小距离为3米,退让
按照
园管
还。
第十六条项目竣工后,企业要及时向园管会申请验收,园管会负责组织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建管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根据《招商引资合同》中约定的优惠政策进行验收,确定签字后兑现相关
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各在建企业要按季度报送进度报表,报送时间为每季度首月的5日前,报送地点为园管会,报送内容包括到位资金、完成投资、形象进度等内容。
促进
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企业,均有权向园管会和安监局报告或者举报。
第二十二条园区企业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
洪的义务。
各企业要做好自身防汛抗洪的治理及防护,确定防护对象、治理目标和任务、防洪措施和实施方案。
第二十三条园区企业在发生或发现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园管会和安监局报告。
第五章园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场所的土地使用权限范围及园管会指定给企业管理的范围。
第二十六条园区内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
造成公路损坏的,责任者应当及时报告园管会、公路
管理机构,并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现场调查。
第二十七条园区内任何企业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完好、整洁;属企业自身责任区的要适时清洗。
第二十八条园区内主要道路周边不得堆放、吊挂影响园容的物
第三十一条企业要保持园区内树木、绿篱、花坛(池)、草坪等的整洁、美观;企业栽培、整修或其他作业留下的渣土、枝叶等,应自行及时清除。
第三十二条企业严禁擅自占用园区道路堆放物料、搭建临时建
筑物、构筑物;生产和施工产生的垃圾,要按园管会要求,在指定位置倾倒。
第三十三条在园区行驶的交通运输车辆应当保持外形完好整洁,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施工现场材料、机具应当堆放整齐,渣土应当及时清运。
(二)临道工地应当打围作业。
(三)施工废水、泥浆应按规定处理,不得随地排放。
(四)工程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五)停工场地应当进行整理和覆盖。
(六)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刻画。
第六章环境保护管理
第三十九条为加强园区内环境保护,促进园区健康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结合园区实际,制定以下条款。
第四十条园区内各企业及个人有保护环境和互相监督的义务,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企业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四十一条园区内各企业要积极配合园管会及相关部门,做好
必须把
第四十五条园区内各企业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企业,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通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企业和居民,向园管会和环保部门及时报告,并接受调查处理。
第四十六条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将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
第四十七条企业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环保设施,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经园管会及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拆除或闲置,否
管理委员会。
第五十一条本制度自二OO七年九月一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