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中效率与公平的动态平衡
收入分配中效率与公平的动态平衡

┃魅力中国下┃d e p th re a d s ┃深读┃理论研究┃一、我国分配制度改革中公平与效率的博弈过程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改革的不同阶段,分配理论中的“效率与公平观”得到不断的突破与创新,使社会经济的活力与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日益激发。
我国在收入分配领域里的“公平与效率关系”的政策取向,经历了以下四个历史阶段:(一)1978年-1993年,破除平均主义,从“公平优先”向“效率优先”过渡改革初期,收入分配制度还很不完善,平均主义尚未消除,在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又出现了分配不公。
在此背景下,主要的工作是改变广大人民的传统观念,明确“公平分配不等于平均分配”,并渐渐向“效率优先”的分配原则过渡,以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
中共十四大提出“兼顾效率与公平”,使分配制度从80年代初的“公平优先”渐渐向“效率优先”转变,为进一步的经济改革创造政策条件。
(二)从十四届三中全会到2002年,“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从十四届三中全会的首次提出,到十六届五中全会的最终退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一原则在我国分配理论与实践中占统治地位达12年之久。
事实证明,它曾极大地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但另一方面,又因为它向效率优先的倾斜及对公平的忽略,直接间接地导致收入差距的非正常扩大,影响了社会稳定。
(三)从“十六大”到2007年,从“效率优先”向“注重公平”过渡随着我国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现象的日益严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也受到质疑,如何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十六大”的召开,虽然仍保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提法,但同时指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次分配注重公平”,迈出了收入分配制度从“效率优先”向“注重公平”改革的第一步。
此后,在短短的几年间,原本严重倾向效率的天平渐渐向公平一侧摆动。
到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我党逐步发展了对公平原则的认识,对继续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收入分配中效率与公平的有机统一-文档

收入分配中效率与公平的有机统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国民经济实现了快速发展,人们的实际生活水平也得到了史无前例的提高。
但是,我国社会生产效率的迅速提高并没有带来社会公平预期的同步提高,而是产生了诸如社会成员之间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弱势群体不断增加等社会问题。
在此背景下,不少学者开始对我国长期坚持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进行反思。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从理论上搞清楚效率和公平的关系,直接关系到我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一、效率与公平关系上的认识误区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收入分配要“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它打破了过去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现象,极大地释放了生产力,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但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隐含着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对立和冲突假定。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主要意思是,就经济效益问题和公平问题两者的关系而言,经济效益问题是最为重要的,是第一位的,要优先于公平问题;但是,公平问题也并不是可有可无的,它属于应当“兼顾”范围内的问题,当经济效益问题和公平问题两者之间出现抵触、矛盾甚至是对立的时候,应当首先考虑前者而不是后者,推之极端,有时甚至为了确保“经济效益”可以暂时牺牲“公平”。
实际上,正是由于公平和效率在理论上的对立和冲突假定,否定二者之间的统一关系,才导致了实践中我们处理效率与公平两大目标时采取了非对称的或非平等的做法:对于效率,我们将其置于“优先”考虑的主要地位上;而对于公平,我们则将其置于“兼顾”的和次要的位置。
似乎效率强调多了,公平就少了,公平强调多了,就危及效率。
导致上述认识误区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长期错误地把公平理解为平等和收入分配的均等。
收入分配的公平性与效率性

收入分配的公平性与效率性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努力得到公平的回报。
然而,在现代社会中,收入分配不仅关乎个人的福祉和幸福感,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持续发展。
因此,收入分配的公平性和效率性是现代社会不可忽视的问题。
首先,收入分配的公平性是指按照个人付出的劳动、资本、技能等因素给予相应的回报。
在一个公平的社会中,个人的贡献和收益应该是成正比的。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收入分配存在不公平的问题。
比如,同样做同样工作的人可能因为性别、种族、地区等因素而得到不同的报酬;有些人因为出身和家庭背景的优势而得到更多的机会和资源;还有一些人因为拥有更多的资本、技能或社会网络而能够获得更高的收入。
这些不公平因素会使得社会上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进而导致社会的不平衡和不稳定。
因此,提高收入分配的公平性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必要条件。
其次,收入分配的效率性是指按照市场规律对不同的生产要素给予相应的报酬,以达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
在一个效率高的社会中,生产要素会按照市场需求流动,从而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个人的付出和收益都是基于整个市场的供需关系和价格体系相应来决定的。
这种效率性可以提高整个社会的生产率、经济发展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但是,也需要注意收入分配的效率前提下不应该忽略基础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制度等公共性需求。
这些保障的基本公共需求,可以有效地减小收入差距和贫富差距,同时提高整个社会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
然而,公平性和效率性之间往往存在一定的矛盾。
如果一个社会过于追求效率性,可能会导致部分弱势群体的权益受到侵害,进而加剧社会不平等和不稳定。
比如,如果没有足够的劳动保障制度,那么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那些没有技能和人际关系优势的人会更容易陷入低收入和贫困的困境。
而如果一个社会过于追求公平性,可能会导致整个社会的效率降低,从而导致整个社会的竞争力下降,最终阻碍经济振兴和社会发展。
因此,如何达成公平性和效率性的平衡,是收入分配问题的一个重要挑战。
分配公平与经济效率的平衡

分配公平与经济效率的平衡经济的发展是现代社会的关键,而分配公平与经济效率之间的平衡则是一个不断挑战经济学家和政策制定者的核心议题。
在市场经济中,经济资源的分配往往是由市场机制来实现的,而市场的运作与经济效率密切相关。
然而,市场机制只追求个体的最大化利益,而忽视了分配的公平性。
因此,如何在追求经济效率的同时保障分配的公平成为了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关注经济效率对社会和个体福利的影响。
经济效率是指资源在特定的经济体制中最有效地配置的程度。
如果一个经济体制追求经济效率,则会实现国民经济的最大化,进而提高社会福利。
在市场经济中,价格机制是资源配置的主导因素,通过供求关系的自发调节实现了资源的有效配置。
个体的自主选择和市场竞争保证了资源的高效利用,从而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繁荣。
然而,市场机制的运作并非完美无缺。
市场机制存在信息不对称、垄断、外部性等问题,这些问题都可能导致市场失灵,使得资源分配不公平,甚至造成经济效率的下降。
因此,政府的干预和调节成为了必不可少的手段。
政府应该在市场机制的基础上建立一套完善的法律制度,修订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减少市场的失灵,并提供公正的法律环境来保护市场的公平竞争。
在市场机制无法满足社会公平的情况下,政府应该通过税收、社会福利、收入补偿等手段,调节收入分配,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其次,经济效率与分配公平之间的平衡是一个复杂而艰难的问题。
在市场经济中,由于资源的有限性和个体之间的差异性,必然会出现分配不均的情况。
然而,在追求分配公平的同时,也不能忽视经济效率的重要性。
如果过于强调分配公平,可能会削弱市场机制的作用,抑制个体的创新和活力,降低整体经济效益,甚至导致经济停滞不前。
因此,必须在两者之间取得平衡,既要考虑资源的高效利用,又要关心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
在实际操作中,政府应该综合考虑社会公平和经济效率的因素,制定合理的政策。
例如,可以通过提高基础教育的普及程度,减少教育机会的不平等,为每个人提供公平的发展机会。
公平与效率的动态关系分析

在 我 国改革开 放 过程 中 , 着 人们 收 入 的不 断 随 提 高 , 富差距 也在 不断扩 大 , 就涉 及公平 与效率 贫 这 的 问题 。18 97年 召开 的 中国 共 产 党第 十 三 次 全 国 代表 大 会 的 报 告 中 正 式 提 出 “ 率 优 先 、 顾 公 效 兼 平 ” 以后 的历 次 代 表 大 会 的 正 式 文 件 在 谈 到 分 配 , 问题 时对此 都有 明确 的 阐述 , 时也 引起 了广 泛 的 同
大 家莫衷 一是 。为 了 弄清 楚 这个 问题 , 必须 从公 平
和效 率 的含义说起 。
一
酬” 是分 配 过程 中 内 在本 质 的要 求 , 配绩 效 强 调 分 个 人努 力或 要 素 投 入 后 所 获 得 的报 酬 完 全 内部 化 ( 即劳动 者或要 素 投入 者 获得 全 部应 该 获得 的报酬 的现象 )不存 在被他 人无 偿 占有 的外部 化 ( , 即劳 动 者或要 素投 入者 不能 获得 全 部 应 该 获得 的报 酬 , 有
效率, 西方 经济 学认 为 , 经济 效率研 究 的是资 源配置
部分 被他 人 或 组 织 无 偿 占有 的现 象 ) 才 是 高分 ,
配效率 的表 现。这 种分配 现象 我们 可称为 排他性分 配效率 。排 他性 分配效率 说 明分配效 率强 调劳动 者
或 要素 投入者 所获 得 的报 酬完全 内部 化而排 斥外部
20 0 8年 3月 第2 3卷第 1 期
河南工程学院学报 ( 社会科学版) J U N LO E A N TT TO N IE R N S CA CE C D TO ) O R A FH N N I S IU FE G N E I G( O I LS IN EE II N
对我国收入分配中公平与效率关系问题的再认识

对我国收入分配中公平与效率关系问题的再认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收入分配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我国的收入分配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这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重新认识我国收入分配中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
首先,公平与效率是相互依存的。
在收入分配中,公平和效率是两个重要的目标。
公平是指收入分配的合理性和公正性,而效率则是指经济资源的最优配置。
这两个目标是相互依存的,不能单独存在。
如果只追求公平而忽视效率,可能会导致资源的浪费和经济效益的降低。
同样,如果只追求效率而忽视公平,可能会导致社会不稳定和不公平现象的加剧。
因此,我们需要在收入分配中平衡公平和效率的关系,实现公平和效率的统一。
其次,收入分配中的公平不仅仅是分配的公正性,还包括机会的公平性。
在我国,由于历史原因和社会结构的影响,一些人的机会受到了限制,导致他们无法享受到应有的收入。
因此,在收入分配中,我们需要重视机会的公平性,为每个人提供平等的机会,让他们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潜力,实现自我价值。
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真正的公平和效率。
最后,收入分配中的公平和效率需要通过制度来保障。
在我国,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一些高收入人群的收入过高,而一些低收入人群的收入过低。
这种不平衡的收入分配现象需要通过制度来加以调整。
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公正、透明、有效的收入分配制度,通过税收、社会保障、教育等手段来实现收入的公平和效率。
综上所述,我国收入分配中公平与效率关系问题需要重新认识。
我们需要平衡公平和效率的关系,重视机会的公平性,通过制度来保障收入分配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浅析我国收入分配中的效率与公平问题

浅析我国收入分配中的效率与公平问题[摘要]我国进行市场体制改革以来,在经济发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但是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一些隐藏在社会内部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收入差距扩大以及经济中一些不公平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原先所提倡“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也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效率与公平并重”的分配原则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
[关键词]公平效率基尼系数和谐社会一、公平与效率的含义(一)公平的含义:人们从不同的角度对公平有各种不同的理解,有人以收入差距大小作为判断标准,认为收入差距大小适宜就是公平;有人以劳动能力的贡献大小作为标准,认为按劳分配就是公平;有人以在市场竞争中的平等地位为标准,认为机会均等就是公平。
而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公平是历史的,相对的。
其意义虽十分广泛,但核心却是经济公平,即利益分配公正合理。
经济公平强调机会公平和规则公平。
机会公平是指市场经济所有的参与者不因其出身、家庭背景、自然环境等而丧失或额外获得某种参与竞争的机会;规则公平是指市场经济活动的参与者面对的是无歧视的制度和市场秩序,不存在对某些群体有利或不利的特殊规则。
经济公平的重心在结果公平上,(收入分配差距保持在合理的区间,防止贫富两极分化)即分配应在与人们的能力、贡献相适应的基础上表现出适当的差距,报酬或收入与投入或代价成比例。
如果不得不产生不平等,这种不平等也应该有利于最少受惠者,利益分配向处于不利地位的人们倾斜。
(二)效率的含义:效率就是投入与产出或成本与收益的比。
生产劳动总要有所投入和成本,投入愈少,成本越低,产出愈多,收益愈高,则效率就越高。
由于资源总是有限的,人们的经济活动就不得不在竞争中追求高效率,这样才不至于被淘汰。
它的内容很广,包括生产效率、技术效率、资源配置效率、资源的动态效率等等。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我们着重理解微观和宏观层面的效率。
微观的效率反映的是各个市场主体合理有效的利用资源生产更多更好的商品,满足消费需求的状况;而宏观的效率,反映的则是整个社会的生产资源得到合理有效地配置和利用,创造出更多更好的社会财富的状况。
《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如何解决收入分配及效率与公平之间的关系?》

《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如何解决收入分配及效率与公平之间的关系?》第一篇: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如何解决收入分配及效率与公平之间的关系。
讨论: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应如何解决收入分配问题。
处理效率与公平之间的关系。
答:一、首先我们来了解效率与公平的有关含义:1.从经济学上来说,效率就是生产要素的节约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强调效率的重要性,就是强调发展的重要性。
而公平是指市场经济等价交换原则所体现的平等,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机会均等。
对效率和公平的问题应当辩证地动态地来认识。
2.在资源配置与收入问题上,效率与公平是一个两难的选择。
如果强调公平而忽视效率,就会因产生平均主义而阻碍经济的增长导致普遍贫穷;如果只强调效率而忽视公平就会因分配不公而影响社会安定。
从发展经济和社会稳定角度看,最好能够选择一种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分配。
3.我国目前的基尼系数已经上升到了0.5左右,已经超过了0.4的公认警戒线,这说明我国的国民收入分配问题已经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
二、导致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主要原因1.体制不完善造成的差距。
如一些行业搞垄断性经营,取得了过高收入。
2.地域差别造成的差距。
由于区位环境、历史文化、基础条件、人口素质、生产力水平等差异以及政策因素,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从总体上看,东部地区发展较快,中西部特别是西部地区发展较慢。
3.再分配手段不完善造成的差距。
目前的再分配领域中,无论是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还是对低收入者的保护都还不完善,致使初次分配中形成的较大差距缓解比较慢。
4.非法收入造成的差距。
由于管理的疏漏和一些现行政策法规的不完善、不配套,给非法收入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特别是存在着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等严重腐败问题,以及利用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偷税漏税、投机欺诈等各种非法手段获取高额收入等现象。
三、我国应如何解决收入分配问题。
1.效率和公平不是同一个层次的问题,不存在第一、第二的关系,二者都很重要;效率和公平不是对立物,不存在此长彼消的关系,同公平发生矛盾的是具有历史局限性的生产方式,而不是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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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大上中央把收入分配问题摆在六大民生问题之三的重要位置,充分显示出党和国家对调整分配关系问题前所未有的关注。
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是任何分配理论和制度所不能忽略的一个基本问题。
理清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有关效率与公平政策的演变过程,借鉴国外的实践经验,将有利于我国在新的历史阶段更好地处理二者的关系,使收入分配改革与和谐社会的构建得以顺利进行。
一、我国分配制度改革中公平与效率的博弈过程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改革的不同阶段,分配理论中的“效率与公平观”得到不断的突破与创新,使社会经济的活力与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日益激发。
我国在收入分配领域里的“公平与效率关系”的政策取向,经历了以下四个历史阶段:(一)1978年 ̄1993年,破除平均主义,从“公平优先”向“效率优先”过渡改革初期,收入分配制度还很不完善,平均主义尚未消除,在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又出现了分配不公。
在此背景下,主要的工作是改变广大人民的传统观念,明确“公平分配不等于平均分配”,并渐渐向“效率优先”的分配原则过渡,以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更好地促进经济的发展。
中共十四大提出“兼顾效率与公平”,使分配制度从80年代初的“公平优先”渐渐向“效率优先”转变,为进一步的经济改革创造政策条件。
(二)十四届三中全会 ̄2002年,“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从十四届三中全会的首次提出,到十六届五中全会的最终退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一原则在我国分配理论与实践中占统治地位达12年之久。
事实证明了,它曾极大地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但另一方面又因为它向效率优先的倾斜及对公平的忽略,直接间接地导致收入差距的非正常扩大,影响了社会稳定。
(三)十六大 ̄2007年,从“效率优先”向“注重公平”过渡随着我国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现象日益严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也受到质疑,如何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十六大的召开,虽然仍保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提法,但同时指出“初次分配注重效收入分配中效率与公平的动态平衡□甘美好胡传红长。
从南通目前的经济增长方式看,消费稳定了经济增长,投资拉动了经济增长。
在“十一五”期间,要统筹投资、消费和净流出,促进协调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方式逐步由过分倚重投资拉动向投资、消费、净流出共同拉动的方向转变,并为最终实现消费主导拉动积累条件。
(二)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数据资料显示,2007年全省平均消费率为42.0%,南通消费率为37.0%,居全省第9位,而2007年南通最终消费额为782.37亿元,居全省第5位。
从城乡居民收入和消费上看,差距较大。
2007年南通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年人均为16451元,居全省第6位,比全省平均水平16375元高73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188元,居全省第6位,比全省平均水平10715元低527元。
2007年南通农民年人均纯收入6905元,居全省第6位,比全省平均水平6561元高344元。
农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4911元,居全省第7位,比全省平均水平4792元高119元。
2007年全省城乡居民平均收入水平差距为1.5倍,南通为1.38倍。
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上看,差距也较大。
这表明,南通的消费率算是比较低的,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也较低,而且消费总量、消费层次、消费水平也不高,城乡消费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
(三)加快发展对外贸易一是要扬长避短,培育南通特色的优势产业。
重点扶持具有竞争优势的特色农产品和海产品。
提高农产品和海产品的加工水平,拉长产业链,提高其国内、国际竞争力。
继续保持纺织服装等传统产业的比较优势,不断提升新兴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二是积极探索、寻找外贸发展新的突破口。
充分利用优势产业和优势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高现有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保证外贸出口稳定增长。
继续发展和规范机电、纺织服装、化工等产品的出口,培育新的出口增长点,形成有市场竞争能力的优势产品和特色产品,引导企业出口从数量型创汇型向质量型、效益型转变,提高机电产品出口的技术含量,促进产业技术升级。
三是不断提升对外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
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市场,作为江苏省乃至全国的建筑业大市,南通应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力开拓国际市场,为全市进一步对外开放,优化资源配置和产业结构,拓宽发展空间,带动设备、技术、劳务和产品出口,缓解就业压力,促进南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笱□作者单位:南通市统计局□责任编辑:吴广正经济研究23江海纵横2009年第1期率,再次分配注重公平”,迈开了收入分配制度从“效率优先”向“注重公平”改革的第一步。
此后,在短短的几年间,原本严重倾向效率的天平渐渐向公平一侧摆动,到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我党逐步发展了对公平原则的认识,对继续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四)十七大之后,“效率与公平并重,更加注重公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要求社会公平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在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广大民众越来越期望能共享成果。
当前社会对公平的呼声渐高,促使在收入分配中公平要和效率居于同样重要的地位。
因此,为解决当前收入领域产生的各种不正当、不公平问题,缓和社会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继续配合经济体制改革攻坚阶段的工作,党的十七大顺应民意和历史发展的潮流,提出“效率与公平并重,更加注重公平”的收入分配原则,不但重点强调再分配要注重公平,而且突出在初次分配中也要体现公平。
这一原则的提出进一步突破了对“效率与公平关系”的原有理解,预示着分配制度改革向新的方向迈进。
二、借鉴国外经验,寻求和谐社会构建中公平与效率的平衡从各国的实践来看,如何在分配中寻找一个平衡点,兼顾效率与公平,目前尚未取得令人十分满意的经验。
不过西方国家在长期处理公平与效率问题上积累的经验教训,仍对我国在这方面的探索有所启示。
(一)西方有关“公平之重要性”的理论探讨(1)20世纪二、三十年代,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危机打破了市场万能的“神话”。
在此背景下,美国伦理学家罗尔斯提出了正义理论,认为分配正义可以极大地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最大程度地促进生产效率和社会财富的增长,与效率提高是相一致、相促进的,二者并不矛盾。
但当收入差距大到足以影响到人的尊严、平等的权利、社会的稳定时,分配正义与效率就构成了一对矛盾。
这必定要求在政治意义和伦理学意义上的公平正义,实行以人道主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救助。
(2)到了50年代,美国管理心理学家亚当斯提出公平理论,并通过科学研究证明:“人们对其在工作中所做出的努力与从工作中所得到的报酬进行比较,并将自己的投入产出与其他人的投入产出做比较,以此来评价自己与企业其他人的关系。
”因此在相同的条件下,社会公平程度的高低决定着社会生产和工作效率的高低。
(3)此外,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历史也一再显示出效率与公平之间的依存关系: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随着生产力的不断进步,权利分配从极不公平渐渐趋向相对公平,而生产效率也从低向高发展。
200多年的资本主义社会发展过程中,通过提高社会公平程度来提高生产效率所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充分说明了效率与公平始终是同步发展的。
(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实践证明公平有助于效率的提高欧洲国家是公认的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同时也是世界上收入差距较小的国家。
其政府为缓和收入差距,长期致力于实行社会公正的措施,因此它们的基尼系数大多保持在0.3~0.4的合理区间。
德国的市场经济可以用一句话来概述:经济效率+社会公正。
它在战后40多年的社会经济政策主要遵循了“尽可能自助,必要时他助”的基本原则,强调效率与公平的有机统一、竞争与秩序的有机结合,获得了极大的发展。
再看北欧诸国,挪威的基尼系数为0.258,瑞典为0.250,芬兰为0.256(2002年数据)。
但他们的经济表现、商业效率和政府效率在72个工业国家中均名列前排,并在继续提升。
在高税收环境下,还产生了大批如诺基亚、爱立信、沃尔玛、ABB等跨国大企业。
这些国家把公平放在显著地位,并仍然保持很高效率。
像日本、南韩和中国台湾这些国家和地区,也早就意识到“无公平的增长”是根本无法维持的,它们通过土地改革,将大农场分解为小农场,保证公平的农村发展,不仅改善了农村的财产分配状况,而且大大提高效率,实现了“公平增长”的目标。
(三)在和谐社会构建中保持效率与公平相对均衡的制度架构我国在公平与效率问题的尺度上,根据当前的社会形势与客观国情,作出了新的调整。
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这表明我国政府已将宏观管理与调控的操作重心从效率转向公平,为我国今后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中,如何正确认识效率与公平的辩证关系指明了方向。
在今后很长一段时期里,应当保持效率与公平相对均衡的制度架构:第一,效率继续尽其所能。
经济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任务,效率的提高对解决社会公平问题有突出的作用,如果没有经济效率,不但无法实现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甚至会出现社会性贫困。
第二,公平跟踪效率。
效率对社会发展具有根本性意义,社会公平也不能牺牲,因此在充分挖掘市场机制的效率功能之后,必须要分析并跟踪既定经济效率对社会分配结构的影响,适时适度地调整相关经济变量,以实现新的公平状态并保持与效率的相对均衡,实现效率与公平兼顾。
第三,效率反哺公平。
效率的提高必须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建立效率对公平的反哺机制,才能真正实现在再分配中“更加注重公平”。
这不但能防止出现牺牲效率的“平均主义”,更能在稳定社会的基础上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促进效率的提高。
总之,在新时期要同时兼顾效率与公平,在不断提高生产力水平的同时,还必须“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扩大转移支付,强化税收调节,打破经营垄断,创造机会公平,整顿分配秩序,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
”笱□作者单位:华南理工大学□责任编辑:吴广正经济研究24江海纵横2009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