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关于缓刑的规定
判处缓刑的一般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缓刑的定义及适用条件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的执行,若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罪,没有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或者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督管理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刑事制度。
缓刑的适用条件如下:1. 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 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3. 犯罪分子不是累犯,且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二、判处缓刑的一般法律后果判处缓刑后,犯罪分子将面临以下一般法律后果:1. 缓刑考验期的确定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2. 缓刑考验期间的法律后果在缓刑考验期间,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间,如果遵守上述规定,则视为考验合格;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则视为考验不合格。
3. 缓刑考验期满的法律后果缓刑考验期满,具有以下法律后果:(1)犯罪分子不再执行原判刑罚,刑罚执行完毕;(2)犯罪分子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撤销缓刑,并按照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情况,决定是否对犯罪分子进行处罚;(3)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间表现良好,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其减刑。
4. 缓刑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法律后果在缓刑考验期间,犯罪分子又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司法考试刑法要点之缓刑

司法考试刑法要点之缓刑司法考试刑法要点之缓刑。
法律教育网为考生整理了司法考试名师讲义,希望能够给考生带来一些帮助。
祝大家学习愉快!就缓刑而言,大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适用条件:《修正案八》作了重大修改1.适用对象: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减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荆、死缓(主刑只要没死的都可以)假释:有期、无期、死缓(拘役不适用假释)监外执行: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仅限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2.适用缓刑的一般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3.应当适用缓刑的情形:对符合以上条件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4.禁止适用缓刑的情形: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二、撤销的条件:(一)缓刑考验期内的撤销:新罪、漏罪、违法违规、违反禁止令情节严重的都应当撤销。
《修正案(八)》规定: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二)缓刑考验期满的撤销:漏罪不撤,新罪撤。
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期满后发现的:撤销缓刑,数罪并罚。
缓刑考验期满后发现漏罪、违法违规、违反禁止令都不撤销。
(12年)56.关于禁止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CD)A.甲因盗掘古墓葬罪被判刑7年,在执行5年后被假释,法院裁定假释时,可对甲宣告禁止令B.乙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缓刑,因附带民事赔偿义务尚未履行,法院可在禁止令中禁止其进入高档饭店消费C.丙因在公共厕所猥亵儿童被判处缓刑,法院可同时宣告禁止其进入公共厕所D.丁被判处管制,同时被禁止接触同案犯,禁止令的期限应从管制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11年)10.关于缓刑的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D)A.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再犯罪的,应当数罪并罚,且不得再次宣告缓刑B.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同时禁止其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C.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不得适用缓刑D.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精彩链接:法律教育网官方国家司法考试QQ群法律教育网2015年司法考试优秀学员高分榜2015年司法考试成绩查询网校辅导捷报频传2016年司法考试网上辅导特色班/精品班/实验班/定制班火爆热招2015年司法考试优秀学员经验交流活动嘉宾招募通知精彩推荐:司法考试移动班每日一练司法考试真题在线模拟考场司法考试电子书。
获刑3年缓刑两年啥意思?

获刑3年缓刑两年啥意思?一、刑事缓刑是什么意思刑事缓刑是指对犯罪分子宣告定罪但是不执行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
缓刑制度有利于促使罪犯改恶从善,它能够促使罪犯悔过,促使罪犯自新,缓刑期间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否则就会变为强制执行措施。
一、刑事缓刑是什么意思缓刑,全称刑法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法律规定:《刑法》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二、缓刑罪犯应该遵守哪些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而在假释环境中,剥夺政治权利仍然是从缓刑结束时开始执行。
同主刑条件一致。
三、缓刑的适用条件(一)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缓刑的特点是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这就决定了其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分子。
申请缓刑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缓刑作为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旨在对犯罪分子进行教育、感化和改造,同时减少监狱的负担,降低刑罚的执行成本。
我国《刑法》规定了缓刑的适用条件和程序,本文将详细阐述申请缓刑的法律规定。
二、缓刑的概念与特点1. 概念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在一定期限内,由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原判刑罚,如果犯罪分子在暂缓执行期间没有再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犯罪没有判决的,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制度。
2. 特点(1)暂缓执行原判刑罚。
缓刑并非免除刑罚,而是暂缓执行原判刑罚。
(2)有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
缓刑是有条件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必须遵守一定的条件。
(3)具有灵活性。
缓刑的适用条件、期限和执行方式具有灵活性。
三、缓刑的适用条件1. 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较轻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较轻,是指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犯罪的手段、犯罪的后果等各方面均较轻。
2. 有悔罪表现犯罪分子有悔罪表现,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后,真诚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悔过,并采取积极措施赔偿损失、恢复名誉等。
3. 不再危害社会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不再危害社会,是指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不再犯新罪,也没有其他违法行为。
4. 不宜立即执行刑罚犯罪分子不宜立即执行刑罚,是指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不再危害社会,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1)有固定的住所和稳定的收入来源;(2)有亲属、朋友或者其他人员愿意承担监护责任;(3)有其他有利于缓刑执行的条件。
四、缓刑的申请程序1. 提出申请犯罪分子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缓刑申请。
2. 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收到缓刑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1)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犯罪的手段、犯罪的后果等;(2)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3)犯罪分子是否具有缓刑的适用条件;(4)犯罪分子是否具有缓刑的执行条件。
3. 人民法院决定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犯罪分子符合缓刑条件的,应当作出缓刑决定;认为不符合缓刑条件的,应当驳回申请。
法律规定适用缓刑的条件(2篇)

第1篇缓刑作为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旨在对犯罪分子进行教育改造,同时减轻刑罚的严厉性,实现刑罚的目的。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缓刑的适用有一定的条件和限制。
以下将详细阐述法律规定适用缓刑的条件。
一、犯罪分子的主体条件1. 犯罪分子必须是自然人:缓刑适用于自然人犯罪分子,不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2. 犯罪分子必须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此,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已满十六周岁。
3. 犯罪分子必须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犯罪分子在犯罪时必须具备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即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二、犯罪行为的条件1. 犯罪行为的性质:适用缓刑的犯罪行为一般应属于轻微犯罪,如盗窃、诈骗、抢夺等财产犯罪,或者过失犯罪。
2. 犯罪情节轻微:犯罪情节轻微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过程中的主观恶性较小,犯罪后果不严重,社会危害性不大。
3. 犯罪分子具有悔罪表现:犯罪分子在犯罪后能够真诚悔罪,主动承认错误,积极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三、刑罚条件1. 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 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犯罪分子在所居住社区具有良好的品行,没有严重违法行为,对社区治安没有负面影响。
四、执行条件1. 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没有重大犯罪记录: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故意犯罪、重大过失犯罪等严重违法行为。
2. 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管,积极参加教育改造。
五、其他条件1. 犯罪分子自愿接受缓刑:犯罪分子必须自愿接受缓刑,不得强迫。
2. 缓刑期限:缓刑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总结缓刑作为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具有诸多优点,如有利于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减轻刑罚的严厉性,降低监狱拥挤程度等。
缓期执行到期后怎么办理

一、缓期执行到期后怎么办理缓期执行到期后的办理是若犯罪分子没有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原先的刑罚不再执行。
根据《刑法》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二、缓期执行最少是多长时间执行缓期执行最少的时间一般为一年或二个月。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刑法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刑法》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三、哪些情况下不能判缓刑1.犯罪性质,由于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
因此,对于性质严重的犯罪一般不适用缓刑,如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强奸、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
2.犯罪主观方面,对于犯罪的目的、动机恶劣,犯罪主观恶性大的罪犯,一般不适用缓刑,如惯犯、累犯或者历史上有犯罪前科的。
3.犯罪手段和危害后果,对于犯罪手段残忍,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十分严重的罪犯,不宜适用缓刑。
缓刑是什么意思,还要坐牢吗

缓刑是什么意思,还要坐牢吗
⽣活中我们经常会听见关于缓刑的案⼦,那么缓刑是什么意思在什么情况下是适⽤的呢,接下来由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些关于这⽅⾯的知识,欢迎⼤家阅读!
缓刑是什么意思,还要坐牢吗
1、不⽤坐牢,但是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
缓刑,是指对被判处⼀定刑罚的犯罪分了,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定的考验期间内附条件地不执⾏原判刑罚的⼀种制度。
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缓刑的机关报告⾃⼰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起计算,判决确定之⽇即判决发⽣法律效⼒之⽇。
判决以前先⾏羁押的时间,不能折抵缓刑的考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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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死缓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死刑缓期执行,简称“死缓”,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死刑执行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缓作为一种特殊的刑罚,既保留了死刑的威慑力,又体现了刑罚的人道主义精神。
本文将探讨被判死缓的法律后果。
二、死缓的适用条件1. 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死缓的适用前提是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
2. 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3. 有悔罪表现:犯罪分子在判决前、判决后或者在服刑期间有悔罪表现的,可以适用死缓。
4. 不满十八周岁:对于不满十八周岁的犯罪分子,即使被判处死刑,也可以适用死缓。
三、死缓的法律后果1. 缓刑期间:被宣告死缓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应当依法服刑,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缓刑期间为二年。
2. 缓刑期间表现: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表现良好,没有再犯罪的,缓刑期满后,原判死刑改为无期徒刑;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有期徒刑;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再犯罪的,撤销缓刑,执行死刑。
3. 无期徒刑的执行: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刑期满后改为无期徒刑的,应当依法执行无期徒刑。
4. 有期徒刑的执行: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刑期满后减为有期徒刑的,应当依法执行有期徒刑。
5. 死刑的执行: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再犯罪的,撤销缓刑,执行死刑。
四、死缓的司法实践1. 死缓的适用比例:近年来,我国适用死缓的比例逐年上升。
据统计,2018年全国适用死缓的比例为22.3%。
2. 死缓的变更: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被宣告死缓的犯罪分子,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以根据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立功表现等因素,依法变更刑罚。
3. 死缓的执行:对于被宣告死缓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监狱应当加强对犯罪分子的教育和改造,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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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关于缓刑的规定
刑法关于缓刑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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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编码]
[发布日期]2008年5月17日
[类别]法律法规
[正文]
(律师)蒋宪凯 2008年05月17日 17:24 缓刑
许多人不理解缓刑,不懂得缓刑到底是一种什么性质的刑罚,本文根据刑法规定,帮你解读缓刑。
一、缓刑的概念
缓刑,是一种执行刑罚的制度,而不是一种刑罚。
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刑罚。
也就是说,对一些特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了法定的条件之后,可以在一定的期间内不予关押暂缓其刑罚的执行。
缓刑制度有利于改造罪犯,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二、缓刑的适用条件
1.缓刑的适用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特定的犯罪分子。
这些人所犯罪行比较轻,如果罪行较重,判处的刑罚在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或者是累犯的,都不能适用缓刑。
2.所犯罪行情节较轻并有悔改表现,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是否可以适用缓刑的关键是看适用缓刑犯罪分子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对于不予关押确实不会危害社会的,才能适用缓刑。
如果犯罪分子有可能危害社会,即使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当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以及其他情况综合加以判断,一般来说,犯罪情节较轻,犯罪分子的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放到社会上再进行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活动的可能性就小一些。
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如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则犯罪分子虽然不在监狱服刑,但仍然要禁止其履行相应的政治权利,而且与缓刑同时执行。
对于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犯罪分子,可以对其判处缓刑。
适用缓刑的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如果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和罪犯的表现,不关押不足以教育改造和预防犯罪的,就不能适用缓刑;或者罪犯虽有悔罪表现,但判刑较重,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也不能适用缓刑。
缓刑的条件一定要严格遵守,既不能滥用,也不能该用而不用,一方面不能把怀孕、患重病、家庭生活困难、工作需要等情况作为适用缓刑的主要依据,任意扩大缓刑的适用范围;也不能任意把缓刑作为解决矛盾的手段,对无罪或者罪轻的人,判处刑罚
宣告适用缓刑,侵犯公民合法权利,或者故意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适用缓刑,放纵犯罪分子。
宣告缓刑的罪犯,必须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一年。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安机关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三、缓刑考验期
缓刑考验期: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社会上对其进行考察的期限。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二个月。
根据刑法第42条的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能超过1年。
即使犯罪分子被判处一个月的拘役,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也不能少于2个月;如果实行数罪并罚,犯罪分子被判处1年的拘役,缓刑的考验期限最高也只能在1年以下、2个月以上的范围内确定。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决定缓刑考验期限,应当根据犯罪分子犯罪的情节,悔罪的表现以及判处的刑期,在考验期限的幅度内决定犯罪分子的考验期限。
缓刑考验期限,应当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谓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
它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提出上诉、抗诉的一审判决的法定上诉、抗诉期满的第2天;另一种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确定之日。
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限。
因为羁押期限能折抵刑期,而缓刑考验却不是刑期。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审宣判后,已无须再予关押。
如果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犯罪分子仍然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并通知有关的公安机关,待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再依法由公安机关将犯罪分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
四、缓刑的考察
缓刑考验期限内的考察,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缓刑考察的主体
刑法第76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2、缓刑考察的内容
缓刑考察的内容,就是考察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是否具有刑法第77条规定的情形,即是否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漏罪,以及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且情节严重。
3、被宣告缓刑者应当遵守的规定
根据刑法第75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五、缓刑的撤销
根据刑法第77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察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