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实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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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化工企业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化工企业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化工企业从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形象,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职责与责任1. 企业的职责:a. 为从业人员提供良好且安全的劳动环境;b.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执行职业卫生安全制度;c. 加强职业卫生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d.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安全监控体系;e. 定期组织职业卫生安全培训;f. 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职业卫生安全的监管与检查。

2. 管理人员的责任:a. 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卫生安全管理;b. 组织实施职业卫生安全控制措施;c. 严禁超负荷工作;d. 发现职业卫生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e. 定期组织职业卫生安全培训;f. 检查职业卫生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性。

3. 从业人员的责任:a. 遵守职业卫生安全制度和规定;b. 自觉参加职业卫生安全教育培训;c. 使用和保养职业卫生安全设施设备;d. 发现职业卫生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上级;e. 防止职业病因素产生。

三、职业卫生安全控制措施1. 职业卫生安全现状评估:a. 定期进行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的监测;b. 对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状况进行检查;c. 及时发现和评估职业卫生安全的风险。

2.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a. 优化工艺流程,减少有害物质的生成和排放;b. 采用封闭式操作和通风设备,降低从业人员的接触;c. 提供个人防护用品,如口罩、耳塞等。

3. 应急措施:a. 制定应急预案,指导员工应对突发事件;b. 配备合适的应急设备,保障员工的安全;c.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四、职业卫生安全培训1. 新员工入职培训:a. 宣传职业卫生安全制度和规定;b. 介绍工作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控制措施;c. 解释个人防护用品的选用和使用方法;d. 培养责任感,强调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 岗位培训:a. 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进行针对性培训;b. 强调岗位操作规范和个人防护要求;c. 学习应急处理知识和技能。

化工有限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化工有限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化工有限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提高工作环境的质量和职工的劳动保护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卫生法》《职业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化工有限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公司工作的职工。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预防职业病,保障职工身体健康,提高工作环境质量。

第四条本公司将建立和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机制,加强职业卫生工作,提高职工防护意识,减少职业病危害。

第五条本公司将配备专门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公司职业卫生工作,并定期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和宣传活动。

第六条职工有权要求公司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卫生条件,并有权了解相关职业卫生信息。

第二章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第七条本公司设立职业卫生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和监督公司职业卫生工作。

第八条职业卫生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领导任命,并由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担任主席,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担任委员。

第九条职业卫生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落实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并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条职业卫生管理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讨论解决相关职业卫生问题,并定期提交职业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

第三章职业卫生工作职责第十一条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二)组织职业卫生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职工职业卫生意识。

(三)落实职业卫生监测和检测,确保公司工作环境符合职业卫生标准。

(四)指导公司各部门制定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五)组织职业健康体检,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十二条各部门负责制定并切实落实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并定期向职业卫生管理委员会汇报工作情况。

第十三条职工有权要求公司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卫生条件,并有义务遵守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化工企业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化工企业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化工企业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保障化工企业员工的职业卫生安全,提高工作环境质量,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责任1.企业领导班子应当高度重视职业卫生安全工作,明确职业卫生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制订相关职业卫生安全策略和措施。

2.职业卫生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负责职业卫生安全的监督检查和员工培训工作。

3.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履行职业卫生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工作计划和任务,并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三、职业卫生安全评估1.每年定期进行职业卫生安全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工作环境、工作方式、职业病危害因素等。

2.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职业卫生安全改进措施,并及时整改。

四、员工健康体检1.新员工入职前应当进行健康体检,确保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

2.每年对现有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包括职业病检查和一般体格检查。

3.根据体检结果,及时采取针对性的保护措施,如职业病防护、岗位调整等。

五、职业卫生安全培训1.新员工入职前应当进行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包括职业病防护知识、危险物品的使用方法等内容。

2.针对不同岗位的员工,应当制定相应的职业卫生安全培训计划,并定期进行培训。

3.组织职业卫生安全培训时,应当注重实践操作和案例分析,提高员工对职业卫生安全的认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六、工作场所卫生与清洁1.定期检查工作场所卫生和清洁情况,并做好记录。

2.安排专人负责工作场所卫生和清洁工作,保持工作场所的良好环境。

七、应急处理1.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包括职业卫生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措施。

2.定期组织职业卫生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八、个人防护用品1.根据岗位的职业危害特点,提供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对员工进行正确佩戴和使用的培训。

2.定期检查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更换或修理。

九、职业病防护1.根据职业病危害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包括通风设施、防护设备等。

化工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化工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化工厂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保障员工职业健康权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

2.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

3. 减少职业危害因素对员工的健康影响,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化工厂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职业卫生工作。

2. 设立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业卫生工作负总责,确保本部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四、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1)定期对生产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2)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评估职业病危害风险。

(3)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2. 职业健康检查(1)按照国家规定,对员工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

(2)对患有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的员工,及时进行诊断、治疗和康复。

(3)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3. 职业卫生防护设施(1)按照国家标准,配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2)定期检查和维护防护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3)对防护设施进行改造、更新,提高防护效果。

4. 职业卫生培训与教育(1)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卫生意识。

(2)定期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

(3)鼓励员工积极参与职业卫生工作,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5. 应急处理(1)制定职业卫生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救援、处理程序。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3)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监督检查与奖惩1. 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对各部门的职业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

2. 对违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化工职业卫生治理制度范本

化工职业卫生治理制度范本

化工职业卫生治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化工行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化工行业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

第三条化工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企业负责、部门监管、分级负责、全员参与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责任,保障劳动者享有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应当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第六条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定期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第七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的负责人应当认真履行职业卫生管理职责,保证职业卫生投入,组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确保劳动者职业健康。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防治第八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职业病危害。

第九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在生产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第十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应当定期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第十一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劳动者正确使用。

第四章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第十二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应当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和能力。

第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应当定期组织职业卫生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劳动者的职业卫生知识和技能。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化工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化工有限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文(4篇)

化工有限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文(4篇)

化工有限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维护工作环境的安全与卫生,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员工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是履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要求的必要手段。

第三条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施职业病防治活动,保护员工身体健康。

第四条公司将建立完善的职业卫生体系,明确职责,明确工作流程,全面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五条公司将加强对员工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工作能力,共同构建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

第二章职责与义务第六条公司将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第七条职业卫生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公司的职业卫生政策和目标;2. 制定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其得到贯彻执行;3. 负责职业卫生风险评估和监测,对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进行评估和监控,实施相应的预防措施;4. 组织开展员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和意识;5. 监督工作环境的安全与卫生;6. 负责对职业病和职业卫生事故进行调查,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7. 定期进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的有效实施;8. 对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提高职业病预防能力。

第七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当配合职业卫生管理小组开展相关工作,充分认识职业病的危害性,重视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确保相关政策和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八条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主动参与公司的职业卫生培训,认真履行个人职业卫生义务,妥善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健康。

第三章职业病预防与控制第九条公司将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系统,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危害因素进行实时监测和定期评价。

第十条公司将制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措施,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危害因素的控制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第十一条公司将建立职业病健康监护制度,对可能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定期体检。

化工单位卫生管理制度

化工单位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化工单位卫生管理,保障职工身心健康,预防职业病,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化工单位所有职工、承包商、临时工等所有在单位内工作的人员。

三、卫生管理目标1. 保持工作场所环境卫生,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2. 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障职工身体健康。

3. 提高工作效率,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卫生管理职责1. 单位领导: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定期检查卫生管理工作,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卫生管理,确保本部门工作场所卫生符合要求。

3. 职工:遵守卫生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工作场所卫生。

五、卫生管理措施1. 工作场所卫生(1)保持工作场所清洁,定期进行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2)生产设备、工具、原材料等定期进行清洁和维护,确保其卫生。

(3)办公室、会议室、食堂等公共区域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2. 个人卫生(1)职工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剪指甲,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2)工作期间,职工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不得穿拖鞋、凉鞋等。

(3)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时,应及时采取措施。

3. 食品卫生(1)食堂应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

(2)食堂应保持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3)食堂食品应保证新鲜、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4. 垃圾处理(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分类存放,及时清运。

(2)生活垃圾应实行分类投放,禁止乱扔垃圾。

(3)废弃化学品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处理。

六、监督检查1. 单位领导应定期对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各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卫生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 职工应积极参与卫生管理工作,对违反卫生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举报。

七、奖惩措施1. 对认真执行卫生管理制度,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化工企业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化工企业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第四章 安全生产培训
第十四条 化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第十五条 化工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和救援知识等。
第十六条 化工企业应当对新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其具有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十七条 化工企业应当及时向职工提供安全生产纪律和操作规程,并加强对其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3. 提供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培训员工急救知识和技能。
八、职业卫生安全监督与检查
1. 配备职业卫生安全专职人员,负责监督和检查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2. 定期进行职业卫生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巡查情况和整改措施。
3. 接受上级职业卫生安全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指导,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第二十九条 化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档案,保管好相关证照和资料,经常进行备份和存档。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本企业原有的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化工企业所有,如有需要修改和补充,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化工企业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模版(四)
第十四条 化工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卫生防护培训,提高其对职业卫生问题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化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
第十六条 化工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明确生产工序和操作规程,并进行岗位安全培训。
第十七条 化工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确保生产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条 化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控制和降低有害因素的排放和暴露水平,保护职工的职业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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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F-ED-J9162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化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实用版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示范文稿)二零XX年XX月XX日化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实用版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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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使企业全体员工必须接受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教育,掌握安全生产常识,领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2、范围适用于本企业在册员工、复工人员、合同工、临时工(外来务工人员)等。

3、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安监总局令第3号安监总局令第30号质检总局令第140号教育的模式及要求公司采取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管理模式。

即公司进行进厂教育;主管部门(车间)进行三级教育;班组进行三级教育。

每一级教育都必须有被教育者在本人教育卡上的签字。

4、计划与教育分类4.1、公司行政部在年初统一编制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实施的计划、时间、内容。

4.2、教育内容:a、企业负责人、b、安全管理人员教育;c、特种作业人员预培训和复训教育;d、新职工进厂三级教育;e、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教育;f、班组长教育;g、变换工作和“四新”教育;h、职业健康教育;I、全体员工教育。

5、职责5.1、公司行政部负责安全教育的组织计划工作。

5.2、行政部负责安全教育培训大纲和实施内容。

5.3、各部门、生产车间参与安全教育。

6、教育类别与内容要求6.1、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6.1.1、三级安全教育内容6.1.1.1、厂级教育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项内容。

6.1.1.2、车间(部门)级教育车间(部门)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6.1.1.3、班组级教育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内容。

6.1.2、新职工教育培训时间≥48小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育时间≥24小时,全员教育时间≥12小时。

6.1.3、教育培训效果的检测,采取理论与实际统一考评,并作为职工晋级奖励的考核内容和依据。

行政部门必须建立“三级”教育台帐、“三级”安全教育卡、考试卷,做到与办公室人力来源资料齐全,数据完整。

(其他教育的时间、内容应当与三级教育相同)6.2、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教育6.2.1、培训程序6.2.1.1、对从事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锅炉工、压力容器工、起重机械(起重工)、电梯、厂内车辆司机、电工、金属焊(割)工、架子工,冲压工)等岗位特殊作业人员,在上岗前须经(身体、文化程度、热爱本工作)资格审查合格。

6.2.1.2、针对的特种作业岗位一般安全(内容根据其所任工种要求)教育,学徒或实习期间必须确定(由原特殊作业人员)师傅进行传、帮、带六个月,在帮、带期间不得单独操作。

6.2.1.3、定期经有资质单位(机构)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安全操作证,方能独立操作。

6.2.2、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由行政部提出,行政部门组织(联系),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安全监督管理局等资质单位实施。

6.2.3、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授课时间不少于24学时(一般厂内理论)。

6.2.4、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率必须达到100%。

6.2.5、行政部门、必须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台帐,做到资料齐全,数据完整。

6.2.6、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做到定期复训,持证上岗。

6.3、班组长、中层以上干部安全教育6.3.1、培训程序6.3.1.1、担任班组长、车间副主任以上中层干部须经工会、行政部提出,经行政部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并原则上每年定期安全教育培训一次。

6.3.1.2、授课人员由行政部门、厂部门、厂工会,也可外聘专业老师共同组织实施。

6.3.2、班组长、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安全教育培训,授课时间不少于40学时。

6.3.3、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行业标准,部门规章制度,地方性法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环境管理知识,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安全文化,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

6.3.4、教育培训结束前,必须进行效果检测,考试合格。

教育培训合格率应达到100%,缺席者应当补足课时或考试。

6.3.5、行政部门必须建立班组长、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教育台帐、考试卷、做到资料齐全,数据完整。

6.4、变换工种和“四新”教育:6.4.1、对企业范围内因工种变动的职工必须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6.4.1.1、变换工种教育由各车间和班组进行。

6.4.1.2、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内容,为调入新工种的设备技术要求、操作要求等安全知识要求。

6.4.1.3、车间应当建立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台帐,教育资料、考试卷、成绩汇总等。

6.4.2、“四新”教育。

对实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必须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6.4.3、“四新”安全教育由技术设计部门、设备动力部门、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等共同组织实施。

6.4.4、“四新”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介绍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的特点及操作方法,介绍“四新”投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及防护方法。

6.4.5、变换工种和“四新”(除特种作业人员)教育,授课时间不少于4学时。

6.4.6、变换工种和“四新”率必须达到100% 。

6.4.7、变换工种和“四新”人员教育要进行考试,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否则不能上岗操作。

6.4.8、工厂、部门必须向行政部门提供变换工种和“四新”人员教育台帐,做到资料齐全,数据完整。

6.5、职业健康教育6.5.1、教育对象: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和有关部门、车间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和相关的医务工作人员。

6.5.2教育内容:6.5.2.1、从事职业危害的人员掌握其职业危害因素的性质、危害机理、预防方法以及自救、互救常识。

6.5.2.2、重点了解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掌握本企业职业危害因素的分布情况和危害程度。

6.5.2.3、掌握预防职业危害工程技术措施,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应具备的职业健康相关知识。

6.5.3、职业健康教育每二年一次,教育率不得低于90%。

6.5.4、教育资料:建立教育台帐、考试卷、做到资料齐全,数据完整。

6.6、全员安全教育6.6.1、为了增加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水平,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必须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更新的基本知识教育。

6.6.2、全员安全教育内容: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安全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各类重大事案例等。

6.6.3、全员安全教育由行政部门、政工部门、工会组织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每年进行一次教、育。

6.6.4、全员教育方法形式,做到突出重点简单明了,发通知、学习材料、电化教育、授课辅导考试等。

6.6.5、全员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率必须达到80%。

6.6.6、行政部门必须建立全员教育的台帐、考试人员成绩,做到资料齐全,数据完整。

6.7、复工安全教育:6.7.1、对离、退岗位一年(包括一年)以上的职工(包括病休、产假、借调、学习等)在恢复其岗位工作前必须进行复工安全教育。

6.7.2、对因工伤歇工24小时以上,伤愈以后复工的职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复工安全教育。

6.7.3、复工安全教育由行政部开具通知单,所在车间部门与班组负责实施。

6.7.4、复工安全教育主要内容:针对工伤者的事故案例进行剖析,找去事故原因和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避免事故重复发生,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6.7.5、离、退岗位一年以上职工的复工安全教育内容,主要包括:本单位安全生产现状,工伤事故案例分析,学习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6.7.6、复工教育结束后,对受教育者必须进行有关安全生产知识的考试,凡未经安全教育和考试不合格者,要进行补课和补考,否则不能上岗工作。

6.7.7、复工安全教育必须达到100%。

6.7.8、所在工厂、部门必须向行政部门提供复工安全教育台帐,做到资料齐全,数据完整。

7.考核7.1、对各类安全教育指标不能如数达标的,根据《安全奖惩制度》条款规定给予考核;7.2、对未按本规定进行安全教育而造成职工伤亡事故或严重职业危害的工厂(部门)、班组和责任人,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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