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处方点评领导小组”、“处方点评专家组”和“处方点评工作小组”人员名单的通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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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处*-+领导小组”、“处方点评专家组”和“处方点评工作小组”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科室(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处方管理和用药行为,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原卫生部第53号令)、《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对“处方点评领导小组”、“处方点评专家组”和“处方点评工作小组”人员组成调整公布如下:

一、滨州市人民医院处方点评领导小组

组长: 金世禄```

成员:张风华张廷明周霞燕吉广马庆文高汇波欧阳修河高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药学部,张廷明兼办公室主任。

二、滨州市人民医院处方点评专家组

金世禄王永凯巩本刚崔家玉张廷明张玉香高勇刘伟先王忠功史继利周运波马庆文郭辉光周霞高汇波李吉昌燕吉广董春忠牛晓春许道营王浩张永学张中广宋贯杰孔祥伟王卫东孟海峰张枫

许建峰陈增力李永强刘宝珍贾荣波魏峰李锦绣郭丰义霍振洪王风秀邱卫海王金强吴胜本杨胜郭建峰李奎臣邹霓付艳孙东欧阳修河

三、滨州市人民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小组:

组长:王风秀

成员:王青青尹华珍于锋英周绣棣宋永清李海燕侯文丽魏新宇

附件1:处方点评领导小组职责

附件2:处方点评专家组职责

附件3: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职责

附件4:滨州市人民医院处方点评制度

附件5:滨州市人民医院处方点评实施细则

附件6:滨州市人民医院门诊处方评价表

附件1:

处方点评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我院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处方点评制度和处方点评制度实施细则;

2.及时研究解决处方管理及点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3.组织相关培训或讲座,提高认识,强化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提高我院处方管理水平。

4.根据点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附件2:

处方点评专家组职责

1.本小组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

2.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对我院处方点评结果进行检查和复核,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3.向主管部门提供工作报告、点评建议和相关材料;

4.以专业知识对点评工作组提供专业技术咨询与指导;

5.参与相关培训、讲座,从专业知识角度协助提高我院处方管理水平。

附件3:

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职责

1.药学部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2.每月对至少100张门急诊处方、进行点评,点评结果进行公示;

3.每季度、半年、一年做分析报告,报告内容进行公示;

4.及时向处方点评专家组、处方管理领导小组提供我院处方相关信息;

5.开展相关培训,将最新的制度、政策的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给临床科室;

6.参加相关培训,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附件4:

滨州市人民医院处方点评制度

一、组织领导

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医务科、门诊部和药学部共同组织实施。

(一)成立医院处方点评专家组

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织下成立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与指导。

(二)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

药学部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丰富的临床用药经验和合理用药知识;

2、具有获得新药和临床正确、适宜使用药物新知识的能力;

3、熟悉相关的药事法律法规;

4、参与临床药学查房的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处方点评方法、内容及标准

(一)点评处方的抽样方法和抽样率

1、抽样方法: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每月随机抽取100张门急诊处

方,30份出院病历,进行点评。

2、抽样率:门急诊处方的抽样率不少于总处方量的1‰,且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少于100张;病房(区)医嘱单的抽样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少于1%,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不少于30份。

(二)点评内容

1、门急诊处方:按照《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对抽查处方的书写规范性与药物临床使用适宜性进行评价。点评结果填写《处方点评工作表》。

2、病房(区)用药医嘱:以患者病历为依据,对用药医嘱实施综合点评,点评表格和内容根据每次点评目的合理设计。

3、专项处方点评

根据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每年进行1-2次特定药物或特定疾病的药物(如国家基本药物、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肠外营养制剂、抗菌药物、辅助治疗药物、激素等临床使用及超说明书用药、肿瘤患者和围手术期用药)使用情况进行点评。

(三)评价标准

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药品说明书等。

(四)点评结果

1、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

2、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三、处方点评结果处置程序与质量持续改进

(一)药学部会同医务科、门诊部对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提交的点评结果进行审核,并提出质量改进建议,由医务科负责向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报告。

(二)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根据三部门提交的质量持续改进建议,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临床用药质量管理和药事管理改进措施,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证患者用药安全。医务科负责将改进措施及时通知到个人及其所在的科室并监督其落实。

(三)医务科负责每月公布处方点评结果,通报不合理处方,对不合理用药及时采取反馈、干预、改进及超常预警措施。

(四)门诊部负责每月填写门诊患者用药调查表和综合评价指标,并与本地区平均值进行比较,及时采取超常预警措施。

四、监督管理

(一)医院对一个考核周期内(一年)五次以上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认定为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离岗参加培训。

(二)对连续开具超常处方三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并限制其处方权;限制其处方权后,仍连续两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

(三)未按规定审核处方、调剂药品、进行用药交待或未对不合理处方进行有效干预的药师,医院对其批评教育、离岗培训。

(四)处方点评结果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医院医疗质量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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