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制度汇编
医院应急管理制度制度汇编

医院应急管理制度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应急管理工作,保障医院内外部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医院灾害应对能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应急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科学救援、协同作战”的原则,全面提升医院的安全防护能力。
第三条医院应急管理工作涵盖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及周边环境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管理组织第五条医院应急管理工作由医院安全保卫部门负责,设立应急管理中心。
第六条应急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医院应急预案;2. 组织开展应急演练;3. 建立健全应急值守制度;4. 组织应急培训和知识普及;5. 统一处理突发事件报警和报告。
第七条各科室、部门应当设置应急小组,配合应急管理中心的工作,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八条医院应急管理工作要与当地政府的应急管理部门建立联系机制,参与应急联动体系和协调会商,确保医院的应急工作与地方政府的应急工作有效对接。
第三章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第九条医院应急预案是指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准备、响应、恢复和评估等环节的工作程序和措施。
第十条医院应急预案应当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流程和工作要点。
第十一条医院应急预案须定期修订,经医院应急管理中心审批后,向全院相关部门发布。
第十二条医院应急预案要与医院的安全防范制度和医疗抢救流程相衔接,确保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能够有序进行。
第十三条医院应急管理中心要定期组织进行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应急值守和警报报告第十四条医院应当按照应急预案设立应急值守岗位,24小时值守。
第十五条应急值守人员要随时掌握医院内外部的动态,一旦发现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给应急管理中心。
第十六条医院应急管理中心要负责医院内外部的监控和预警工作,确保第一时间掌握突发事件的信息,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金库应急管理制度汇编

金库应急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金库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金库应急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金库应急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金库的应急管理工作。
第三条金库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人为本,提高应急管理水平,确保金库内部安全稳定,保障金库财产安全,减少损失。
第四条金库应急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的原则,做到预防措施全面落实,应急预案合理完善,应急设施及时维护,应急演练定期进行。
第五条金库应急管理工作的目标是建立完善的金库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确保金库财产安全。
第二章应急组织第六条金库应急管理委员会是金库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负责金库应急管理工作的规划、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七条金库应急管理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金库应急管理工作的日常运行和具体实施。
第八条金库应急管理委员会制定金库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修订,确保应急预案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金库应急管理委员会建立金库应急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值班响应。
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流程和工作程序。
第十条金库应急管理委员会建立金库应急指挥中心,根据突发事件的特点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并制定应急应变方案。
第十一条金库应急管理委员会建立金库应急保障体系,确保应急物资、设施的充足和有效性。
第三章应急预案第十二条金库应急预案是金库应急管理的重要依据,金库应急预案内容包括金库应急响应等级、应急处置程序、应急资源保障、沟通协调机制等内容。
第十三条金库应急预案由金库应急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并及时修订。
第十四条金库应急预案应根据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和应急级别进行分类制定,确保应对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金库应急预案需要定期组织演练和评估,不断完善和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第四章应急演练第十六条金库应急管理委员会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各项应急措施和预案的落实。
第十七条应急演练的内容包括金库应急响应、应急处置程序、应急物资调配等,演练形式可包括模拟演练、实地演练等。
煤矿应急管理制度汇编新版

煤矿应急管理制度汇编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做好煤矿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保障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和职工的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包括事故预防、应急预案编制、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演练等内容。
第三条煤矿应急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提高煤矿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条煤矿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应当根据煤矿生产经营规模、人员构成、安全生产状况等情况,科学合理地制订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任务。
第二章应急预案编制第五条煤矿应当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编制煤矿事故应急预案。
第六条煤矿事故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响应程序、应急救援措施、应急物资储备等内容。
第七条煤矿应急预案须经煤矿企业领导班子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定期进行演练和评估,及时更新修订。
第八条煤矿应急预案应根据煤矿生产经营的具体情况,科学合理地设置应急响应级别,规定应急响应级别的升降标准和程序。
第三章应急物资储备第九条煤矿应急物资储备应当根据煤矿的规模和风险等级确定,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配置。
第十条煤矿应急物资储备应当涵盖应急救援装备、医疗救护器材、应急食品、应急通讯设备、消防器材等内容。
第十一条煤矿应急物资储备应当建立健全供应商管理制度,确保储备物资的质量和及时更新。
第十二条煤矿应急物资储备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物资完好、有效。
第四章应急演练第十三条煤矿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第十四条应急演练内容应当包括突发事故应急响应过程、应急救援措施、通讯联络、传真报告等内容。
第十五条应急演练应当定期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和措施。
第十六条煤矿应当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章应急处置第十七条煤矿事故发生后,煤矿应急组织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救援和处置工作。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汇编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汇编一、引言应急救援工作是维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是保证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的关键。
本文档将对应急救援管理制度进行汇编,整理出涉及应急救援工作的各类管理制度,以供各级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参考。
二、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1. 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应急预案编制管理是应急救援工作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本管理制度对应急预案编制的程序、范围、组织及编制要求进行规定,确保应急预案编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 应急预案审批管理应急预案审批管理是应急预案管理的重要环节。
本管理制度对应急预案审批的程序、要求、责任及结果作出详细规定,确保审批出的预案合法、科学、可行。
3. 应急预案调整管理应急预案调整管理是应急预案管理的重要环节。
本管理制度对应急预案调整的程序、要求、责任及结果作出详细规定,确保预案经得起实践检验。
三、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管理制度1. 抢险救援队伍实施应急救援抢险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力量。
本管理制度对抢险救援队伍实施应急救援的管理、组织、装备、技能及安全保障等方面进行规定,确保抢险救援队伍能够快速有效地响应突发事件。
2. 抢险救援队伍培训考核抢险救援队伍的培训考核是保证队员技能和综合素质的重要环节。
本管理制度对抢险救援队伍的培训考核要求、程序及考核内容作出规定,确保抢险救援队伍始终保持战斗力和装备更新。
3. 抢险救援队伍安全管理抢险救援队伍的安全保障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管理制度对抢险救援队伍的安全保障工作进行规定,包括安全教育、防护装备及应急处置等方面,确保队伍及其成员的生命安全。
四、应急物资装备管理制度1. 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应急物资装备储备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
本管理制度对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要求、分类及储备运作等方面作出规定,确保应急物资能够及时有效调集。
2. 应急物资装备保养维修应急物资装备保养维修是保障物资装备完好可用的重要手段。
煤矿应急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应急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依据《煤矿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所有部门和员工,涉及煤矿安全生产的各类应急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应急管理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确保矿井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对已经发生的事故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
第四条煤矿应急管理工作要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施策、依法治矿、科学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应急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条煤矿应急管理工作要与其他管理工作密切衔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实现全面应急管理。
第六条煤矿应急管理工作要进行系统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处置。
第七条煤矿应急管理工作要定期进行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实施效果,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高应急处置的效率和水平。
第八条煤矿应急管理工作要定期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制度,不断提升矿井安全生产水平。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制定第九条煤矿应急预案是指根据矿区情况和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的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包括灾害类型、处置程序、责任分工、应急资源的调动等内容。
第十条煤矿应急预案应当由煤矿安全管理部门牵头编制,经矿领导班子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煤矿应急预案应当围绕煤矿可能发生的各类灾害和事故,进行充分的预案编制,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章可循。
第十二条煤矿应急预案要及时更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保证应急处置工作的时效性和可行性。
第三章应急管理机构第十三条煤矿应急管理机构是指专门负责煤矿应急管理工作的机构,主要任务是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煤矿应急工作的开展。
第十四条煤矿应急管理机构由煤矿安全管理部门牵头,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与,形成多部门、多岗位共同参与的机制。
第十五条煤矿应急管理机构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不断提升工作效率。
第十六条煤矿应急管理机构要加强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
政府应急管理制度汇编

政府应急管理制度汇编一、总则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和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急管理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应急管理指导思想应急管理工作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指导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统一指挥、分类应对,依法行使权力、科学决策,加强社会协同、强化法治保障,努力构建全过程汇聚、跨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应急管理体系。
三、应急管理组织机构1. 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设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本级各部门的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各方资源,落实重大应急事件的处置方案。
2. 应急管理部门设立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地区的应急管理工作进行具体落实,编制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协调救援力量等。
3. 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包括消防、医疗、警察等人员,负责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救援和灾害救助。
四、应急管理预案1.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性质和规模,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地震、暴雨等常见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
2.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针对公共卫生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包括传染病疫情、食品安全事件等的应对措施。
3.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针对自然灾害如洪水、山体滑坡等制定应急预案,明确防范措施和救援方案。
五、应急管理工作1. 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灵活性,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
2. 应急信息发布及时发布突发事件的信息,向公众公布灾害警报和防护措施,指导民众应对。
3. 应急救援组织相关救援力量进行紧急救援工作,保障受灾群众的安全。
4. 救灾重建对灾害过后的重建工作进行规划和实施,恢复受灾地区的正常生活秩序。
六、应急管理监督建立应急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评估和监督,确保各项措施的有效实施。
七、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明确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法做好应急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八、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加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民众的应急意识和应对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氛围。
学校应急管理制度汇编

学校应急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学校师生安全,及时有效地处理突发事件,维护校园秩序,本制度经学校相关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师生和工作人员,包括校园内的各项活动和急救措施。
第三条学校将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不定期检查应急物资和设备等,确保应急制度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第四条学校将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应急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二章应急预案第五条学校将根据不同情况和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地震、风暴等。
第六条应急预案要有明确的应急程序,包括应急队伍的组建、通讯联系、信息收集、救援和转移等。
第七条学校将对应急预案进行定期修订,以适应不同时间和不同环境的情况。
第三章应急设备和物资第八条学校将购置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包括防护用具、医疗设备、通讯设备等。
第九条学校将对应急设备和物资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运转正常。
第十条学校将组织培训应急物资的使用方法和应急程序,提高师生和工作人员的应急能力。
第四章应急管理组织第十一条学校将设立应急管理组织,包括应急指挥中心、救援队伍、通讯协调等。
第十二条应急管理组织负责指挥和协调应急工作,及时通报情况,处理突发事件。
第十三条应急管理组织将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和评估,提高各级应急人员的应急能力。
第五章应急响应第十四条学校每年将进行应急演练,模拟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检验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能力。
第十五条学校将建立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机制,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六条学校将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第六章应急考核和监督第十七条学校将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考核,评估各级应急人员的应急能力和工作效果。
第十八条学校将建立应急管理监督机制,对应急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学校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以上为学校应急管理制度汇编,希望全体师生和工作人员认真执行,确保校园安全秩序。
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汇编

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
第三条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目标是:构建覆盖全面、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第四条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二)以人为本、科学施救;(三)平战结合、注重实效;(四)社会参与、共同应对。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应急救援队伍分为国家应急救援队伍和地方应急救援队伍。
国家应急救援队伍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建设,承担跨区域、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地方应急救援队伍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建设,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第六条应急救援队伍应按照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应急救援需求,分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应急救援队伍。
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由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和业务范围组建,为社会提供专业应急救援服务。
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由社会力量自愿组成,为突发事件提供应急救援服务。
第七条应急救援队伍应明确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一)值班备勤制度;(二)信息报告和传递制度;(三)应急救援行动制度;(四)培训和演练制度;(五)装备器材管理制度;(六)安全生产和保密制度;(七)奖惩制度。
第八条应急救援队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确保其性能良好、随时可用。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九条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纪律;(二)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知识;(三)身体健康,具备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体能要求;(四)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
第十条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参加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第十一条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应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健全人员档案,便于调度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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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制度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应急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2、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
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3、成立石料厂厂长为组长,主管矿长为副组长,各班组主任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
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并负责日常管理。
4、应急管理培训。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辨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5、应急通讯设备保障。
要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6、应急救援物资保障。
根据石料厂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
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7、应急处置。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在生、次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
8、成立矿山救护队,人员由厂、矿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并进行经常性训练,熟练掌握基本的救护常识和救援能力。
9、应急救援协议。
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预案和应急组织相衔接。
10、应急管理费用由石料厂厂长审批,财务部门予以保障。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书一、安全生产方针和原则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本班组期间的安全负责,为生产期间的直接责任人。
二、安全责任1、要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结案后上级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指导。
2、积极参加车间组织的安全管理制度的学习,并严格执行,落实到位。
3、积极参加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和各项安全活动,提高自己的安全思想意识,加强自我保护能力。
4、积极把学到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技能等认真贯彻给班组里的其他员工。
5、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三、事故控制目标确保本班组伤亡事故为零,重大设备事故为零。
四、对本班组的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有汇报和检举权。
五、严格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
矿长、副矿长(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书一、安全生产方针和原则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厂矿、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为石料厂的厂长、副厂长班子负责。
二、安全责任1、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接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指导。
2、在总厂长及副厂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其它各项制度。
3、积极配合总厂长及副厂长完成督促、检查石料厂、矿山及各生产车间部门的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安全考核的具体落实工作。
4、经常深入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
5、参与组织制定并实施石料厂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的向总厂长报告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三、事故控制目标确保石料厂、矿山的伤亡事故为零,重大设备事故为零。
四、对石料厂全体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各种行为有直接的监督权及奖罚权。
五、严格按照石料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规定执行。
石料厂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对石料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二、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及其它法律、法规中有关矿山安全生产的规定。
三、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报告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四、安全工作与生产工作做到“五同时”,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建设工作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遵照和执行“三同时”规定(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与使用)。
五、审定本石料厂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六、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合格的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七、按国家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并专款专用。
八、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和安全生产环境。
九、确定石料厂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十、依照《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十一、制定矿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方案。
十二、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矿山存在的安全隐患。
十三、定期组织和领导矿山的全面安全生产检查。
十四、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审定安全生产的奖惩事项。
十五、及时按有关规定向安全生产管理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矿山事故。
十六、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汇总不安全隐患,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七、检查和指导副职及下属单位领导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例会管理制度一、石料厂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布置下一步安全环保重点工作及应采取的措施,提出石料厂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二、各生产部门每月由行政一把手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安全隐患制定有效的防范、整改措旋,每次例会都必须详细具体的记录。
三、石料厂安全管理部门每周(周末)召开由各基层生产单位主管安全的领导、安全员参加的安全例会。
会议汇报和总结本周安全生产情况,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领导指示,布置下周安全工作。
四、各基层班组召开班前会时,要根据当日生产任务有针对性地布置安全工作和注意事项。
临时性工作要制定安全措施,制定专人负责。
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熟知措施内容。
五、每月为厂矿设立安全生产活动日。
安全活动以班组为单位,由班组长负责组织,落实安全活动内容。
1、由班组长总结上月安全工作,布置本月工作重点。
2、针对本生产部门本月或季节性安全工作重点或特点,由专、兼职安全员组织班组成员开展讨论,并做好记录。
3、组织各类事故和先进经验的学习和教育。
4、组织规章制度或安全技术知识方面的学习。
5、组织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知识的学习。
6、学习安全管理部门安排的专项内容。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为加强和规范石料厂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石料厂直接负责厂矿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三、接受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厂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警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基他从业人员。
厂矿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四、厂长、矿长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监察部门举办的安全培训班,经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五、厂矿主要负责人及安全人员安全培训内容: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是个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特种作业是由国家认定的对操作者本人及其周围人员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因素的作业,非煤矿山包括以下工种:爆破工、通风工、信号工、电工、金属焊接工(切割工)、输送机操作工、安全检查工、和矿内机动车司机。
2、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教育,还必须接受公司一般的安全教育培训。
33、特种作业人员除参加特种作业培训外,还必须接受公司一般的安全教育培训。
七、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1、厂矿必须对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理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2、厂矿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厂矿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3、培训内容:(1)、企业级岗前培训内容:①、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②、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③、有关事故案例等:④、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2)、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①、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②、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③、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④、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⑤、安全设备实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⑥、本石科厂、班组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⑦、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⑧、有关事故案例;⑨、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②、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③、自救互救、急救方法和避灾路线;④、安全设备设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⑤、有关事故案例;⑥、其它需要培训的内容。
八、对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建立员工安全培训档案,并仔细、准确记录每次学习情况及考试成绩。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一、石料厂下属厂矿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所属厂矿领导担任,班组设立不脱产的安全员。
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本部门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2、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3、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4、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二、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生产单位的第一责任人。
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三、生产管理人员在设计、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及其它技术文件时,应有保证的安全措施。
四、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五、石料厂安全专职管理人员的职责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法规、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通知有关单位、部门切实按期执行;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程度进行检查监督;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工作;遇有特殊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大修工程的设计和工程验收的及试运行工作;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安全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进行;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保护用品计划,并监督执行;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及时上传下达,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