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公诉工作的调研报告
检察机关监督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法律监督工作是宪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检察机关监督工作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
检察机关监督工作调研报告范文(一)根据市人大常委会X年工作要点的安排,X月X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X带领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法制委员会委员就X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先后到城区、郊区两个检察院实地察看了办案场所、查阅了案卷资料,听取了城区、郊区和市检察院关于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并与部分检察干警进行了座谈交流。
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X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紧扣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探索、创新、完善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机制,改进监督方法,提高监督水平,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办案质量,保障司法公正,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积极开展监督,确保案件质量全市检察机关在立案监督与侦查监督工作中,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实事求是、不枉不纵的原则,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坚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严把案件质量关、证据关、事实关和法律适用关,准确把握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的辩证关系,有效防止了错捕错判、纠枉过正,切实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了案件办理的整体质量。
X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情况,共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X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X件;针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情况,共发出《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X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X件;针对公安机关办案过程中的超期羁押、未履行法定手续等各类违法行为,提出纠正违法意见X件次,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X件,公安机关已纠正X件,其余正在办理中;向其他有关机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X件。
突出监督重点,拓展监督范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民生热点问题,积极拓展工作覆盖范围,将监督视野向治安处罚案件等方面延伸,重点监督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活动,相继开展了危害民生刑事犯罪、破坏资源环境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另案处理案件、打击整治伪基站违法犯罪活动等专项检查监督活动。
海西州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运用情况的调研报告

枭S州入芪验罄睽癸孑认罪认罚从宽剽度篕珥情m觔谓舄报备I王伟建* *冯秋静《马明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赋予检察机关许多新的职能, 对检察机关的办案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如以前检察 机关的公诉职能主要体现在指控犯罪,履行国家对犯 罪者的追诉职能。
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检察机关的 公诉是一种主动与犯罪人在法治的范围内进行协商, 并追究犯罪者的刑事责任;从犯罪人的角度而言,其 对自己的审判的程序、量刑等有更多的主动性,从而 使得公诉由被动、对抗的方式变为主动、合作的方式。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建立是与世界刑罚理念的发展 密不可分的,现代刑罚理念由以前的有罪必罚的报应 主义转向预防主义的理念,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确立 也与世界各国普遍发展的人权保护理念相一致。
认罪 认罚从宽制度拓展了检察院的监督权的广度和深度, 进一步强化了检察官的办案能力和素质。
2020年1-6 月,海西州院对全州各基层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开展 情况进行调研,重点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难点 和不足进行整理汇总,撰写此调研报告。
—、基本情况(一)一审公诉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执行情况2020年1季度,全州检察机关一审公诉案件,适 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74.9%。
2季度,适用率 85.1%,总体适用率80.8%。
海西州2020年半年各院 适用情况统计如下图所示(二) 其它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执行情况2020年上半年,办结上诉、抗诉二审案件13件 40人,其中对3件5人适用认罪认罚处理,适用率为 12_5%〇(三) 量刑建议采纳情况2020年上半年,全州检察机关一审公诉认罪认 罚案件对出席法庭292人提出量刑建议,法院采纳 261人,量刑建议采纳率为89.4%。
其中,提出确定刑 量刑建议181人,占比62%,法院采纳172人,采纳率 为 95%。
(四) 程序适用情况2020年上半年,全州检察机关一审公诉认罪认 罚案件出席法庭264件,适用普通程序104件,简易 程序67件,速裁程序93件,速裁程序占比35.2%。
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20xx年工作总结和20xx年工作思路

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20XX年工作总结和20XX年工作思路XX年,在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内司工委的指导下,法工委按照年度工作安排,认真开展议题调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协助上级人大调研工作,积极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一、XX年工作总结对XX年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进行调研。
今年3月份,对关于民间借贷案件审理和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城区行车难、停车难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进行了回头看。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要切实加强协调管理,加大资金投入,挖掘整合城区停车资源,最大限度放大停车空间。
开展检察院公诉情况的调研。
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法工委于5月份对县检察院开展了公诉工作情况调研。
针对“案多人少”、办案能力不高、监督力度不强等问题,我们在调研报告中提出了三点建议:进一步改进工作机制,稳步提高办案质量;进一步规范公诉办案行为,切实提升司法能力;进一步加强人大监督,确保司法公正等建议。
开展司法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法情况的调研及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
5月至8月份,司法人员监督工作调研组对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公正司法情况进行了调研。
针对调研发现的一些问题,提出以下四点建议:一是加强总结梳理,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注重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司法队伍干警素质。
三是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切实维护法律权威性。
四是明确追责制度,促进司法规范化。
针对“两官”履职评议情况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被评议“两官”逐条分析、查找原因扎实整改;要树立司法为民理念,不断提高自身理论水平与实际能力;开展城区停车难、行车难情况的专题询问工作。
对治理城区停车难、行车难情况的调研是常委会连续四年开展的监督工作。
10月份,法工委开展城区停车难、行车难情况专题询问议题征集工作,着力提高建议落实率、解决率,推动城区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切实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我们按照《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县政府、乡镇人大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备案文件的范围,完善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审查、反馈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制度的作用,坚持全面审查与重点审查相结合,切实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
检察院刑事诉讼工作调查报告

检察院刑事诉讼工作调查报告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县人大内务司法工委在分管主任秦贤斌同志的带领下,于10月10日对县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调研组在认真听取县人民检察院2007年以来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汇报的基础上,召开了由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县法院负责人、县检察院相关科、室、处、队负责人、律师、人大代表等参加的座谈会,对我县的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有了较为全面的掌握。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2007年以来,县检察院围绕全县工作中心“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坚持正常性监督专项监督相结合,较好地促进了严格执法司法公正,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1、思想重视,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有序开展。
院党组非常重视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定期对刑事检察刑事审判形势进行分析研究,制定相应措施,指导工作;充分发挥检委会的职能作用,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应立案未立案、不捕、不诉等案件均由检委会具体讨论决定,严把刑事案件质量关;十分注重加强刑事检察力量,抽调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检察官调整充实队伍。
由于班子重视,人员得力,近几年来该院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的开展健康有序。
2、措施得当,抓好刑事立案监督工作。
该院一方面依法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另一方面依法纠正滥用刑事手段违法立案问题。
07年以来,县检察院共监督县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11件12人、监督公安机关撤销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案件2件2人。
在立案监督工作中,该院一是切实改变工作策略,采取走出去进行检查的办法,深入行政执法机关开展立案监督专项行动,共调阅相关案卷100余册,从中清查出“应当立而不立”及“不应当立而立”的案件进行汇总,提出需要继续补充侦查的证据意见,提高了立案监督案件的数量质量。
二是加大督办力度,不拘泥于向公安机关发出通知立案书或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等外在形式,而是注重案件查办的跟踪督办情况,建立立案监督跟踪制度,促进侦查机关对刑事立案监督工作的理解与配合,有效防止了公安机关可能出现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或滥有职权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的现象发生。
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工作调研报告

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工作调研报告作者:胡湘晖谭文见杨玉平来源:《大东方》2019年第01期检察建议作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在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长期以来,各级检察机关利用这一有效监督方式,促进了相关问题的解决,取得了明显的监督效果。
但应当看到,由于存在对检察建议作用认识不足、制发不规范、整改落实缺乏有效监督等问题,检察建议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在一些地方,检察建议一发了之,被建议单位认为可改可不改,检察机关也没有督促落实和跟踪问效,影响了检察建议作用的发挥。
现就南方某基层检察院为例,汇总2016年至2018年检察建议的数据、典型案例、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建议措施等,将上述资料梳理、分析,针对实际情况,提出统筹性、针对性、可行性的对策,为检察建议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一些有益的借鉴。
一、基本情况自2016年以来,该院共计发出检察建议477件。
按种类分,检察建议293件,占比61.4%,纠正违法通知书184件,占比38.6%。
按年度分,2016年149件,2017年175件,2018年153件,整体呈增长趋势。
为更直观地呈现该院检察建议的概貌及特点,以下按职能分为刑检监督(侦监、公诉)、民行监督(民行)、执行监督(监所、控申)三大类,具体分析详见以下表1、2、3。
从表1可知,制发检察建议工作重心从刑检监督转移至民行监督,检察建议数占比逐步上升。
究其原因,民行职能的扩张,检察公益诉讼的开展,检察建议的制发数上升趋势显著,2017年同比增长118%,2018年同比增长16%。
从制发种类而言,纠正违法通知书集中在刑检监督,检察建议书集中在民行监督。
从表2可知,传统检察建议以刑检部门针对公安、法院的立案、侦查、审判等司法活动的监督为主,因而制发对象集中在法院、公安。
但三年来,对行政机关的制发数呈倍数增长,占比数7.3%增长至28.7%,此变化亦是由于民行部门职能的加强,拓展。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全覆盖调研报告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全覆盖调研报告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全覆盖调研报告一、引言在法治社会中,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是保障公民权利和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环节。
本报告旨在全面调研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的相关内容,包括程序、法律适用、证据收集等方面,以便更好地了解该阶段的工作流程和问题。
二、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概述1. 审查起诉阶段的定义和目的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是指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立案侦查后,根据法定程序对案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提起公诉的过程。
其目的在于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2. 审查起诉阶段的主要程序(1)接受立案报告:公安机关接到立案报告后,应当认真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
(2)开展侦查工作:包括收集证据、询问犯罪嫌疑人等。
(3)制作立案报告:根据侦查结果,公安机关制作立案报告,并提出是否起诉的意见。
(4)审查立案报告:上级检察机关对立案报告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5)决定是否起诉:上级检察机关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三、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的法律适用1.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立案条件、证据收集、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等方面。
2. 相关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发布了一系列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对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的具体操作和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解释。
四、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的程序问题1. 立案条件的认定公安机关在接受立案报告时,需要认真审核并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这涉及到对相关法律条文的理解和适用,以及对证据材料的综合分析。
2. 证据收集与保全公安机关在侦查工作中需要收集证据,并对证据进行保全。
这要求公安机关具备一定的调查技巧和科学方法,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 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享有一系列权利,如知情权、辩护权、自由权等。
公安机关需要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检察院调研工作总结范文5篇

检察院调研工作总结范文5篇篇1一、引言本次调研工作旨在深入了解当前检察院在司法实践中的现状与问题,以便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本次调研采用了多种方法,包括问卷调查、访谈、以及实地考察等,以全面获取相关信息。
二、调研方法与过程1. 问卷调查:我们设计了一份详细的问卷调查,内容包括检察官的工作内容、工作态度、工作难点等方面。
调查对象包括基层检察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高层领导,以确保调研结果的全面性。
2. 访谈:我们选取了多位具有代表性的检察官,进行了深入访谈。
访谈内容涉及检察官的工作体验、职业发展、以及面临的工作压力等方面。
3. 实地考察:我们选择了多个具有代表性的检察院,进行了实地考察。
实地考察内容包括办公环境、办案流程、以及检察官的工作表现等方面。
三、调研结果1. 工作现状: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大部分检察官对工作充满热情,能够认真履行职责。
然而,也有部分检察官反映工作压力较大,工作负担较重。
2. 工作难点:在调研过程中,我们了解到检察官面临的工作难点主要包括案件复杂、证据难以收集、以及程序繁琐等方面。
这些难点严重影响了检察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3. 工作需求:针对检察官的工作需求,我们进行了深入分析。
结果表明,检察官在业务能力、沟通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方面存在较大需求。
这些需求对于提高检察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四、改进措施针对以上调研结果,我们提出以下改进措施:1. 减轻工作压力:通过优化案件分配机制、加强内部协调沟通、以及推行弹性工作制等方式,减轻检察官的工作压力,提高工作效率。
2. 加强业务培训:针对检察官在业务能力方面的需求,开展定期的业务培训活动,提高检察官的业务水平。
3. 提升沟通能力:通过举办座谈会、研讨会等活动,加强检察官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提升检察官的沟通能力。
4. 强化心理素质培养:针对检察官面临的职业压力,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活动,增强检察官的心理承受能力。
五、结论与建议本次调研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为提高检察院工作质量和效率提供了有力支持。
检察长基层调研报告

检察长基层调研报告一、引言作为司法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深入了解基层检察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作为检察长,进行了基层调研,下面将就此进行详细报告。
二、基层检察工作的现状1. 基层检察机关的组织结构与职能在基层,检察机关通常由检察院、分院和派出机关等组成,负责依法履行公诉、检察监督、法律顾问等职能。
但不同地区的组织结构和职能分配存在一定差异。
2. 基层检察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基层检察机关的主要职责是对本辖区内的刑事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审查起诉和公诉,同时也负责对行政、民事等案件进行检察监督。
此外,基层检察机关还承担着法律顾问、法律宣传等任务。
3. 基层检察工作的面临挑战尽管基层检察工作在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和维护法律权益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例如,部分基层检察机关在人力、物力等方面存在不足,导致工作效率不高;同时,一些基层检察干部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亟待提高。
三、基层检察工作的优势1. 紧密联系群众基层检察机关与群众的联系更加紧密,可以更好地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犯罪情况,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保护。
2. 依法履职基层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正审查、起诉和公诉职责,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秩序。
3. 推动依法治国基层检察机关在侦查、起诉和公诉工作中,坚持依法办案,推动了依法治国的进程,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加强基层检察工作的建议1. 提高基层检察机关的工作效率加强对基层检察机关的人力、物力等方面的支持,提高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
2. 加强基层检察干部的培训和能力建设加强对基层检察干部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3. 加强基层检察机关与群众的沟通与联系加强对群众的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增强基层检察机关与群众的沟通与联系,更好地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
五、结语通过对基层检察工作的调研,我对基层检察机关的组织结构、职责和任务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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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公诉工作的调研报告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支持和促进县人民检察院公诉工作,使其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提高检察院公诉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县人大常委会XX年工作要点和议题审议计划的安排,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去年以来公诉工作情况报告。
为确保常委会审议质量,经主任会议研究,组成了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XX为组长的专题调研组,从6月下旬至7月上旬,先后深入到县人民法院、司法局、公安局、律师事务所和县人民检察院,并走访市、县部分人大代表,通过征求意见、查阅相关案件材料、观摩庭审公诉人出庭公诉等形式,对县人民检察院XX年以来公诉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本次调研共召开座谈会4场次,广泛收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20余条,较为客观翔实的掌握了公诉工作情况。
调研结束后,我委及时将调研收集的建议、意见汇总,反馈县人民检察院研究处理,县人民检察院已在报告中做出回应。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评价?
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县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充分发挥依法打击犯罪、强化诉讼监督、提高办案质量的公诉职能,为维护公平正义、社会稳定、建设和谐幸福XX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全面抓好公诉工作,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
县检察院在认真履行指控犯罪和刑事诉讼的基本职能中,始终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以办案为载体,以质量为保障,全面抓好各项公诉工作,自去年以来,共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10件164人,经审查后,报送XX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6件8人,移送XX检察院1件1人,向县法院提起公诉89件139人,所办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审结,审结率为100%,凡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案件准确率达100%,有效地打击了刑事犯罪活动,维护了社会稳定。
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注重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化解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努
力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一是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和相关单位密切配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对杀人、抢劫、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重拳出击,决不手软。
其中有6件8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的案件,依法报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二是认真贯彻刑事和解制度,积极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对未成年人犯罪、过失犯罪、初犯、偶犯等社会危害性较小,双方当事人具有和解意愿和基础的轻微刑事案件进行和解,如在办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考虑到犯罪嫌疑人是一名在校学生,且有悔罪表现,经承办人的多方努力,最终达成和解,使该犯罪嫌疑人重返校园。
自去年以来,共和解6件6人,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减少了社会对立面,有的当事人还向县检察院赠送"执法为民显真情,纠纷化解促和谐"的锦旗以表谢意。
三是严格实行量刑建议制度,在保证审判活动合法性的基础上,大胆行使量刑建议权,自去年以来,共提出量刑建议89件139人,这些建议均被县法院采纳。
实现了司法公正,促进了社会和谐。
强化诉讼监督工作,努力维护公平正义。
县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坚持把群众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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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强烈的司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作为重点,强化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的监督,一是在侦查监督活动中,重点监督有罪不诉、以罚代刑的问题。
去年以来,追诉漏罪2件,提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保证了法律的统一实施。
二是在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中,以审判活动的文书送达、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审判结果等实行一案一卡进行监督,提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列席审委会会议11件次,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权益、维护了法律的权威。
三是坚持"敢抗、善抗、抗准"的原则,强化监督意识,准确把握抗诉条件,继续加大抗诉力度。
自去年以来,共提请抗诉刑事案件2件,均得到市人民检察院的支持,提请抗诉采纳率达100%。
建立和完善办案机制,确保案件质量。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案流程管理机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处理关。
一是坚持与侦查监督部门联系制度,侦查监督部门将逮捕审查表抄送公诉部门,公诉部门及时了解情况,适时提前介入。
对捕后撤案不起诉的案件,邀请侦查监督部门一起讨论,共同研究处理。
自去年以来,不起诉6件6人,捕后撤案1件1人,准确把握处理关。
二是进一步深化主诉检察官办案制,建立备案审查制
度,要求主诉检察官在受案、提起公诉和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当日,将"三书"的复印件报送检委会备案,以便检委会即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检务督察制度,对主诉检察官办案情况实行督导,对办结的案件实行回访,重点走访犯罪嫌疑人的家属、被害人等,了解办案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自去年以来,共回访6次,经回访未发现办案人员有违纪行为,促进了依法、廉洁、文明办案。
四是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庭审现场,观摩评审公诉人员出庭的公诉能力和水平,通过对公诉人员的着装、仪表、控辩能力等进行评判,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更好地提升了公诉人员的水平和素质。
二、公诉工作中存在困难和不足
县检察院在履行公诉职能中取得了良好成绩,但在调研中也发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案多人少的矛盾仍显突出,影响工作质量和效率。
目前,公诉科仅有3名工作人员,而每年要承担70余案100余人的审查工作任务,工作压力和心理负担难以承受,且新刑诉法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审查起诉阶段羁押必要性审查,对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公诉人员的庭前会议等新规定,又为公诉人员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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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起诉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和工作范围,新增工作量给公诉工作人员带来新的工作压力,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办案进度和质量。
二是诉讼监督的力度仍显不足,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诉求有一定的差距。
主要表现在:①程序化监督多,实质性监督少,诉讼监督措施单一,主要是抗诉和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及再审建议等,缺乏刚性配套法律措施,有时措施难以实现;②法律监督意识不够,"怕监督、懒监督"的思想仍然存在,怕影响公检法等方面的团结,监督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公诉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主要表现:①审查事实和证据不严,从而出现变更起诉、追加起诉的现象发生。
②举证不全,缺乏说理性和说服力,对一些案件举证时,往往采取"一揽子"、"打包"的举证方式,说理性不强,影响法庭的质证。
③在审查证据材料时,只注重有罪证据的收集和审查,而轻视对无罪、轻罪证据的收集和审查,重有罪,轻无罪的现象仍然存在,影响了量刑建议的质量。
三、工作建议
为更好的促进县检察院公诉工作,强化法律监督,更好维护公平正义,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积极争取编制,充实办案力量。
一是针对目前案多人少的现状,积极向上级检察机关、县委、政法委及县编委汇报,争取进一步重视和支持,力争早日解决空编岗位进人和缺编问题。
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挖掘内部现有人力资源,采取院内调节的办法,缓解公诉岗位人员不足的问题,基本满足工作需要。
加大监督力度,注重监督实效。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检察工作主题教育,树立符合现代法治精神的公正司法、求真务实的执法理念,引导干警正确认识法律监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消除"怕监督、懒监督"的思想,树立敢监督、会监督意识。
二是遵循法律要求,不断拓宽监督的范围和内容,研究创新监督形式和方法,做到事前监督重心前移、事中监督清楚明了、事后监督客观公正,不断提高监督的准确性和实效性,确保实现公平正义。
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司法公正。
一是进一步加大公诉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办案流程管理机制。
根据新刑诉法的要求,对原有的办案管理机制进行"回头望"的同时,不断创新公诉工作机制,促进依法、规范办案。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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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应继续开展计算机技能培训、庭审观摩、疑难案件评判、司法文书展评等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公诉人员运用法律、审查证据、庭审答辩、说理、举证、诉讼监督的综合能力。
三是加强工作沟通与协调,营造良好地执法环境。
要紧紧依靠党委、人大、政府及社会各界争取更多的理解和支持,排除干扰和阻力,全力帮助检察机关解决诉讼监督工作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职务优势,全面落实贯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公诉案件开庭审理暂行办法》,争取人民群众的支持,不断促进公诉工作上水平,为建设幸福XX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