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州海峡客滚船三全六关五制安全监管服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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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琼州海峡水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琼州海峡水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琼州海峡水域通航安全管
理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琼府[2003]25号
【发布部门】海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3.05.10
【实施日期】2003.05.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
琼州海峡水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琼府[2003]25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海南省琼州海峡水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三年五月十日
海南省琼州海峡水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海南省琼州海峡水域的通航安全管理,保障船舶、设施和人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在海南省琼州海峡下列水域从事各项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一)港区、锚地、航道、航路、通航密集区、禁航区、通航管制区、水上水下设施保护区、港外系泊点、海上助航标志保护水域;
(二)在建港口及其配套水域;
(三)为确保船舶航行安全和各类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划定的其它水域。

前款规定的水域由海事行政主管部门对外公布。

通航水域的划定,由海事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琼州海峡客滚船三全六关五制安全监管服务机制

琼州海峡客滚船三全六关五制安全监管服务机制

琼州海峡客滚船三全六关五制安全监管服务机制预览说明:预览图片所展示的格式为文档的源格式展示,下载源文件没有水印,内容可编辑和复制琼州海峡客滚船“三全六关五制”安全监管服务机制---“365”模式--琼州海峡是连接海南省与内陆的海上交通咽喉通道,是全国“六区一线”重点水域,是海南经济社会的生命线、民生线,客滚船属全国“四类重点船舶”之一。

海口海事局一直把琼州海峡客滚船的安全监管当作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建立和完善客滚船安全监管服务制度,着力探索和创新客滚船安全监管服务方式,着力夯实客滚船安全监管基础,逐步形成了琼州海峡客滚船“三全六关五制”安全监管服务机制(简称“365”模式),保障客滚船(舟)成为航行连接琼州海峡两岸的安全桥、放心桥,实现琼州海峡客滚运输的“安全、畅通、秩序、有效”。

“三全”是根本要求,“六关”是监管之重,“五制”是特色之举。

“365”模式喻示了海口海事对琼州海峡客滚船全年365天不休和不间断的监管与服务。

一、“三全”是指全天候管控、全方位覆盖和全过程监管。

全天候管控:实施客滚船现场监管、动态监控、水上应急准备的全天候管控。

全方位覆盖:实施客滚船航运公司、船舶、船员及通航环境监管服务的全方位覆盖。

全过程监管:实施客滚船航行、停泊、作业的全过程监管服务。

二、“六关”是指严把公司管理关、船舶管理关、船员管理关、通航环境关、现场监管关和动态监控关。

严把公司管理关:建立公司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和客滚船安全管理信息采集制度,实行日常监督检查与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的信息通报,督促公司全面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推进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推动公司管理规范高效。

严把船舶管理关:实施客滚船“123”安检制度(每3个月的“一定期”,两岸海事的交叉安检,新投入营运、发生交通事故及重大节假日前的“三必查”),督促缺陷整改,保障船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

严把船员管理关:实施客滚船船员管理重心转移,建立船员实操演练和配员值班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实施船员雾航、防台及险情隐患等安全知识专题教育和培训,推行船员违法集中脱产培训制度,增进船员安全和责任意识,提升船员适任能力。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客滚船码头安全管理指南》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客滚船码头安全管理指南》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客滚船码头安全管理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0.03.26•【文号】交办水函〔2020〕449号•【施行日期】2020.03.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客滚船码头安全管理指南》的通知交办水函〔2020〕4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中国港口协会、中国船东协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为指导各地加强客滚船码头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港口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部组织编制了《客滚船码头安全管理指南》。

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20年3月26日客滚船码头安全管理指南1 适用范围本指南规定了客滚船码头安全管理的一般要求、码头作业安全要求、待渡停车场安全要求、车辆安全检查要求、应急与疏散要求。

本指南适用于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资质的客滚船码头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指南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版)适用于本指南。

GB 5768.1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1部分:总则GB 5768.2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68.3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 5768.5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5部分:限制速度GB 5006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JT 366 客滚船码头安全技术及管理要求JTS 165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 169 码头附属设施技术规范JTJ 212 河港工程总体设计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3.1 客滚船具有乘客定额证书且核定乘客定额(包括车辆驾驶员)12人以上,具有滚装装货处所或者装车处所的船舶。

创新监管模式 助力琼州海峡港航一体化

创新监管模式 助力琼州海峡港航一体化
这里 , 客 滚船 来往 昼 夜不 息 , 大型 设备 、 机械 零件 、
医药 制 品、民用 天 然 气等 物 资从 这 里 运往 海南 , 大 批 的 瓜 果 蔬 菜 又 从 这 里 运 向全 国。它承 担 着 每年 超 过 1 2 0 0 万 次旅 客 、 4 5 0 0 万 吨货 物的南 来北 往 , 1 9 0 万台车辆 、 1 0 万 节客 货 列车 的 日夜 穿梭 。这 里就 是 全 国 “ 六区一线 ” 重
李 师 傅长 年 在 昆 明与 海 口之 间运 输 蔬 菜 , 每 月要 跑 三 四 趟 。“ 每 年有 大量 的瓜 果 菜农 副产 品和 轻 工业 品 出岛, 同 时9 0 %以上 的岛 民生活 物 资要 从 琼 州海 峡运 输 进 岛 , 通
过 琼 州海 峡轮 渡进 出海 南 的人 员也 占到进 出岛人流 量 的 1 / 3 。” 海 南港 航控 股有 限公 司相 关负责人介 绍。
统一 信 息 服务 平 台。进 一 步完 善 琼 州海 峡 港 航一 体化 协
事 部 门各 自管理 、 单打 独斗 的监管局面 。
同时 , 海 口海 事 局 与湛江 海 事局 也于 2 0 1 6 年 签署 了
调协 作体 制机制 , 省级 层面 以协调 为主 , 地 方层面 以协 作
态监 控 等 方面按 照统 一执 法标 准 : 开展 琼 州海 峡 客船 、
应一 体化进 程 的监管 模式 , 全力确 保 海峡 渡 运安 全。
先行先试 探索建长效监管机制
9 月2 8 日, 粤 琼 两省政 府 主要领 导 共 同召开 了粤琼 两
省琼 州海 峡 港航 一体 化 发 展联 席 会 议 第 一次会 议 , 海 南 省省 长 刘赐 贵 强调 , 加快 推 进 琼 州海 峡 港 航 资源 整 合 的

琼州海峡客滚船防台锚地介绍及建议

琼州海峡客滚船防台锚地介绍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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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
ACADEMIC
得下部分琼州海峡客滚船抛锚避风, 而且由于 锚 泊 船之间 的 距离 较小,一 旦有船发生走锚会殃及周围的船舶。
(4)洋浦湾防台锚地水域情况 洋浦湾主要防台锚地主要有4个: 10、11、12、13号锚地,其基本面积约 为27 k㎡,最多可容纳65艘客滚船。 小 铲 礁 附 近有定 置网,经实地 采样 测 量 所 得 数 据 与资 料记 载 相 差不大,在 10#~13# 锚地未发现有类似定置网 的障碍物。13#防台锚地受海花岛项目 建 设 影 响,该 水 域 底 质 发 生 变 化 ,建 议 船 舶 在 有选 择 情况下避 开13 # 防台 锚地抛锚防台。 注意事项和建议 ①NO.11~13号 锚 地 遮 蔽 性 好, NO.8号和NO.10号锚地底质好。 ②NO.10号锚地虽然为危险品船 锚地,但是在几次防台时有看到客滚 船在 此 抛 锚 的,不过 要 保证 船 舶 之间 的安全距离。 ③NO.13号 锚 地在 防台中发 生 过 大型客滚船走锚搁浅的事故。 (5)湛江港防台锚地情况 湛江港万吨级以上大型船舶锚地 有17个,底 质多为泥沙底,其中条件 优 越 的 防台 锚 地 有 NO.17、18 、1 9 和 NO.2 锚地 及 附 近 水 域 ,水 深在 10 -18 米 之间,水 面未 发 现有定 置网 之 类 的 障碍 物,湛 江 港 防台 船 舶 大 多选 择上 述 锚 地 抛 锚 防台,但 船 舶 进 入 湛 江 港 水域防台要经由湛江海事局统一安排 到指定锚地或锚位。 注意事项和建议 ①进入湛江港内锚地防台需提前 向海事申请。 ②由于琼州海峡客滚船需要兼顾 社 会 效 益,一 般 抵 锚 地 防台的 时间 较 晚,内锚地很难有足够的位置抛锚。 ③ 湛 江 港 外 锚 地 涌 浪较 大,只 适 合机动避台,不适合抛锚抗台。 ④湛江港主航道南边布了不少鱼 网,建议尽可能白天抵达。 (6)茂名水东港防台锚地情况

交通运输部珠江航务管理局关于规范琼州海峡新建客滚船尺度要求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珠江航务管理局关于规范琼州海峡新建客滚船尺度要求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珠江航务管理局关于规范琼州海峡新建客滚船尺度要求的通知
正文:
---------------------------------------------------------------------------------------------------------------------------------------------------- 交通运输部珠江航务管理局关于规范琼州海峡新建客滚船尺度要求的通知
广东、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广东、海南海事局,中国船级社广州、海南分社,各有关港航企业:为使琼州海峡新建客滚船与现阶段航道维护建设相适应,引导船舶更新改造,保障运输安全,受交通运输部委托,经商广东、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决定规范琼州海峡新建客滚船尺度,将现阶段海口至海安航线新建客滚船的设计吃水限制在4.2米以内,船长及船宽按原则上不超过125米和20.5米控制(允许向上浮动2%),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本通知要求适用于生效之日或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相应建造阶段的客滚船。

海口、海安两地新港口建设条件确定后,新建客滚船尺度要求另行明确。

特此通知。

交通运输部珠江航务管理局
2013年7月29日
——结束——。

广东省交通厅、海南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

广东省交通厅、海南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交通厅,海南省交通厅•【公布日期】2008.12.31•【字号】粤交水[2008]1231号•【施行日期】200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交通厅、海南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广东省交通厅、海南省交通厅2008年12月31日以粤交水〔2008〕1231号发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管理规定》,加强海峡轮渡运输秩序管理,根据《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管理规定》第四条(四)项的规定,制定本规定:一、港口经营人与船舶经营人必须按照以下原则进行配载运输:(一)客滚船按照船舶到达港口先后顺序安排装卸的原则。

船舶到港确定的先后顺序的排序结果,由海峡办进行监督。

在危险天气影响和实施有关安全应急预案以及其他特殊情况下应当服从海峡办的临时安排。

(二)车辆过海按照到达港口码头排队先后顺序、轻重搭配进行合理配载的原则。

港口调度配载在为车辆办理运单时,必须写明装运的船舶名称,经配载的船舶必须按运单指定的车辆进行装载,船舶无权改变,船舶工作人员不能挑拣车辆,船舶不得装载已配载给其他船舶的车辆。

当因安全问题或者特别问题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船舶的船长或者业务员可以向港口调度的车渡部当班经理提出调整车辆配载:1.客车载客数量超过船舶额定载客数量;2.货车载货数量超过船舶额定载重数量;3.由于车型特殊造成船舶平衡装载问题;4.其他的特殊原因须变更配载。

经港口调度配载人员核实,并经批准后,再做出调整补充配载的决定,从后来的车辆中调整补充,但是允许调整补充变更的配载量必须控制在最大不得超过10%的范围内。

(三)乘客船、客滚船过海的乘客一律要有过海凭证(包括船票、优惠船票或者赠送船票)的原则。

赠票、优惠票应当包括在客船乘客的核定范围内,确保船舶乘客不超载,以保障船舶的航行安全。

琼州海峡滚装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监督管理规定

琼州海峡滚装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2008 年 2 月15 日印发第一条为加强琼州海峡滚装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监督管理, 保障海上人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琼州海峡从事危险货物滚装运输及相关作业活动的船舶、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海南海事局及其所属的琼州海峡水域沿岸各海事管理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定对滚装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相关作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滚装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其经营人应当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其中涉及危险货物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有关:(一)装载危险货物车辆积载、系固的具体方案和要求;(二)航行、作业、停泊巡查制度, 明确巡查人员安排和职责、巡查范围和程序、安全隐患报告;(三)安全操作规程;(四)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及防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第五条滚装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其经营人应当加强对船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保证船员具备危险货物安全运输知识,熟悉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负责货物操作的船员应当熟悉所载危险货物的理化特性。

第六条滚装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其经营人应按照《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应急措施》和《危险货物事故医疗急救指南》的要求,为船舶配备应急用具和防护设备,并使其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第七条滚装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应经船检机构检验,并取得《海上船舶危险品适装证书》,并严格按照该证书核准载运条件及货物种类装运危险货物。

滚装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其经营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具备危险货物适装条件的滚装船舶载运危险货物。

第八条禁止滚装客船载运危险货物。

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管理规定(海南)-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83号]

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管理规定(海南)正文:---------------------------------------------------------------------------------------------------------------------------------------------------- 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83号)《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管理规定》已经1995年12月27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省长阮崇武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三日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管理,维护正常运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琼州海峡营业性轮渡运输的船舶及其所有人、经营人以及为琼州海峡轮渡提供码头设施和服务的企业及其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琼州海峡轮渡运输,是指在广东省徐闻县外罗港与海南省文昌市铺前港联线以西,至广东省雷州市乌石港与海南省临高县新盈港以东的沿海水域从事客渡、车渡的运输。

第四条广东省和海南省分别设立“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海峡办)。

海峡办根据两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贯彻实施两省人民政府以及两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琼州海峡运输管理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二)负责琼州海峡轮渡运输运力投放的管理,受理本省水路运输企业、单位要求经营海峡轮渡运输的申请,并签署初审意见上报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三)协调、处理港航之间从事琼州海峡轮渡运输中的纠纷;(四)组织、指导港航企业做好车船衔接、疏运工作,维护海峡运输秩序;(五)查处各种违反海峡运输市场管理规定的违章行为。

第五条从事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的船公司、船舶,必须经过两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审批。

船公司在海南省注册的,必须先到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再到两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船公司在广东省注册的,必须先到两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再持批准文件到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琼州海峡客滚船安全管理

03 优化安全管理流程
完善客滚船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强化对重点 环节的安全控制。
琼州海峡客滚船安全管理体
04
系构建
琼州海峡客滚船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思路
建立完善的法规和标准
依据国际海事组织(IMO)和国内的相关法规,制定琼州海峡客 滚船安全管理的标准和规范。
强化安全管理责任
明确政府、企业和船舶所有人在琼州海峡客滚船安全管理中的责任 ,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同时,海事部门还加强了对船员和旅 客的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了他们的 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琼州海峡客滚船安全管理风
03
险分析
琼州海峡客滚船的安全风险识别
天气条件
琼州海峡的天气条件 复杂多变,包括大风 、暴雨、浪涌等,对 客滚船的安全造成潜 在威胁。
航道条件
琼州海峡的航道条件 较差,存在浅滩、礁 石等危险区域,对客 滚船的航行安全构成 威胁。
琼州海峡客滚船安全 管理
2023-11-12
目录
• 引言 • 琼州海峡客滚船概述 • 琼州海峡客滚船安全管理风险分
析 • 琼州海峡客滚船安全管理体系构

目录
• 琼州海峡客滚船安全管理案例分 析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01
引言
研究背景和意义
琼州海峡是中国广东省和海南省之间的重要水道,具有 较高的运输量和人流量,因此客滚船安全管理对于保障 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构建安全管理体系框架
根据琼州海峡客滚船的实际情况,构建包括风险评估、安全防范、 应急救援在内的安全管理体系框架。
琼州海峡客滚船安全管理体系的主要内容
船舶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船舶安全管理制度,规范船舶安 全操作规程,加强对船舶设备的维护 和检修,确保船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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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州海峡客滚船“三全六关五制”安全监管服务机制
---“365”模式--
琼州海峡是连接海南省与内陆的海上交通咽喉通道,是全国“六区一线”重点水域,是海南经济社会的生命线、民生线,客滚船属全国“四类重点船舶”之一。

海口海事局一直把琼州海峡客滚船的安全监管当作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建立和完善客滚船安全监管服务制度,着力探索和创新客滚船安全监管服务方式,着力夯实客滚船安全监管基础,逐步形成了琼州海峡客滚船“三全六关五制”安全监管服务机制(简称“365”模式),保障客滚船(舟)成为航行连接琼州海峡两岸的安全桥、放心桥,实现琼州海峡客滚运输的“安全、畅通、秩序、有效”。

“三全”是根本要求,“六关”是监管之重,“五制”是特色之举。

“365”模式喻示了海口海事对琼州海峡客滚船全年365天不休和不间断的监管与服务。

一、“三全”是指全天候管控、全方位覆盖和全过程监管。

全天候管控:实施客滚船现场监管、动态监控、水上应急准备的全天候管控。

全方位覆盖:实施客滚船航运公司、船舶、船员及通航环境监管服务的全方位覆盖。

全过程监管:实施客滚船航行、停泊、作业的全过程监管服务。

二、“六关”是指严把公司管理关、船舶管理关、船员管理关、通航环境关、现场监管关和动态监控关。

严把公司管理关:建立公司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和客滚船安全管理信息采集制度,实行日常监督检查与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的信息通报,督促公司全面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推进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推动公司管理规范高效。

严把船舶管理关:实施客滚船“123”安检制度(每3个月的“一定期”,两岸海事的交叉安检,新投入营运、发生交通事故及重大节假日前的“三必查”),督促缺陷整改,保障船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

严把船员管理关:实施客滚船船员管理重心转移,建立船员实操演练和配员值班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实施船员雾航、防台及险情隐患等安全知识专题教育和培训,推行船员违法集中脱产培训制度,增进船员安全和责任意识,提升船员适任能力。

严把通航环境关:推行通航网格化管理机制,突出客滚船通航网格管理;畅通信息通报渠道,联合整治琼州海峡碍航渔网,推进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健全日常巡航及领导带班巡航制度,实施常态、专项及联合多模式巡航,探索建立电子巡航;实行客滚船进出港限制性双向通航,保障客滚船进出港安全。

严把现场监管关:制定客滚船现场监督检查规范、标准,规范和统一客滚船现场监管工作;制定客滚船车辆旅客运输高峰期现场应急预案,保障车辆旅客运输高峰期客滚运输的安全和畅通。

严把动态监控关:推动调度指挥模式转变,推进港口调度系统的建立和信息通报,推动客滚船船载VDR的安装、升级改造和船舶内控视频系统建设及终端信息共享;充分发挥VTS、AIS、CCTV及船舶内控视频系统的作用和功能,实行客滚船航行计划和实时动态重点监控,协调船
舶间避让,发布通航安全信息,保障琼州海峡两制(报告制和定线制)有效实施。

三、“五制”是指分级管理机制、信息服务机制、安全协调机制、应急反应机制和监管评估机制。

分级管理机制:开发客滚船安全档案管理系统,整合客滚船签证、审核、船舶安检、行政处罚等信息,建立客滚船“一船一档”,推行客滚船分级管理模式。

信息服务机制:拓展安全信息发布渠道,创新安全信息发布手段。

制定强风、台风、浓雾等恶劣天气客滚船预警制度,充分利用海岸电台、甚高频、信息平台、微博等手段向辖区船舶、航运公司、港口调度等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播发安全预警信息;建立春运、节假日及旅客车辆运输高峰期信息服务机制,为社会和公众提供客滚船开停航和船舶进出港信息服务。

安全协调机制:推动与港口及相关职能部门、航运公司、两岸海事联合安全协调机制建设。

设立VTS公司值守台,推动客滚船码头航道升级改造,推进港口危险品检测、视频监控及旅客实名制等信息化建设及资源共享,实施客滚船联合安全专项整治,实行客滚船季度安全例会制度,推动海峡两岸海事部门协调联动,着力构建和铸造客滚船安全管理链。

应急反应机制:成立海口海上搜救分中心,制定琼州海峡水上搜救、溢油处理、防台等相关水上应急预案,建立与搜救成员单位合作机制,推动与港口应急反应合作机制的建立,推进水上专业消防站、溢油应急设备库等水上应急反应能力建设,定期组织应急演习,提升水上应急反
应能力。

监管评估机制:实行VTS运行效能月度评估、事故季度后评估、客滚船综合业务季度分析评估、防台后评估等评估评价,着力改进客滚船安全监管工作;探索和研究客滚船安全监管规律,着力破解监管难点、热点,继续创新监管服务模式,组织开展客滚船安全管理法规跟踪研究,提升客滚船安全监管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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