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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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下属各分中心查询表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下属各分中心查询表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下属各分中心查询表焦点房地产2000.07 焦点网1 00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丰台区房庄芳城园三区18号楼100078 676904942 88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归集二部丰台区西客站北广场西配楼100055 639553453 20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首钢归集分部石景山区首钢设计总院西配楼三层113房间100041 688757484 01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东城区分中心东城区东直门内草园胡同76号聚才大厦B座四层100007 640464665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东城区归集部东城区东直门外新中街2号东城区财政局资金归集部1000276416479864162266-1106 02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西城区分中心西城区官园5号楼东门101西城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财务部100034 661210967 03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崇文区分中心崇文区东花市大街2号100062 671519018 04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宣武区分中心宣武区广安门南街甲32号10005363517081635500759 05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朝阳区分中心朝阳区团结湖北三条甲4号100026 8597515210 06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海淀区分中心海淀区太平庄23号100080 6253481511 07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丰台区分中心丰台区东大街25号100071 6382288312 08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石景山区分中心石景山区八角西街66号100043 6882624113 09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房山区分中心房山区良乡西路3号102401 8935604014 10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门头沟区分中心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8号102300 6984327715 11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大兴县分中心大兴县黄村镇兴丰南大街52号102600 6925637416 12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通州区分中心通州区吉祥园20号房地局101100 6954948417 13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顺义区分中心顺义区光明北街101300 6944133818 14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平谷县平谷县府前街32号101200 89985149分中心19 15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密云县分中心密云县鼓楼南大街27号101500 6904774820 16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昌平县分中心昌平县市政管理委员会办公楼102200 6974163121 17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怀柔县分中心怀柔县兴怀大街20号101400 6964259022 18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延庆县分中心延庆县香苑街6号102100 6910193923 19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燕山石化公司分中心燕山迎风街20号(10033号)102500 6934743124 21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建工集团分中心西城区复外南礼士路19号1000456803489568013311-91825 22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北京百货大楼分中心东城区王府井大街255号100006 6523398426 23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市市政局分中心西城区南礼士路17号100045 6801728427 24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城建集团分中心海淀区牡丹园西里15号100083 8207884728 25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煤炭总公司分中心西城区真武庙平房一号100045 6801396929 26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仪器仪表总公司分中心东城区安外西滨河路25号100011 64234466-206830 27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总集团分中心朝阳区朝外吉祥里208楼100020 65945239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下属各分中心查询表焦点房地产2000.07 焦点网31 28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市农办分中心海淀区阜兴路2号(新)农机总公司综合楼二层100038 6345789632 29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北辰集团公司分中心朝阳区北四环东路8号100101 6491663833 31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市环卫局分中心西城区三里河北街甲3号100045 68512299-38034 32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市经贸委分中心东城区朝内大街190号100010 65236688-215135 33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印刷工业总西城区佟麟阁路36号100031 66035879公司分中心36 34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发集团分中心西城区三里河东路34号100045 6803293737 37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石油销售总公司分中心朝阳区静安里12楼100028 64678255-26038 38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市文教办分中心宣武区白广路18号(411房间)100053 63521941-313239 39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化工集团分中心朝阳区华威北里甲16号楼100021 6772192340 40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市房地局分中心东城区北兵马司东棉花胡现28号100009 40185441 41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公交总公司分中心西城区南礼士路44号100037 68035511-30342 42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同仁堂集团公司分中心丰台区南三环中路18号100075 6763850443 43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建材集团分中心宣武门西大街甲129号金隅大厦2016房间100031 66416688-884244 44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市矿务局分中心门头沟区黑山北小街13号102300 69842461-2179945 45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亿商集团分中心宣武区右安门外玉林小区5号楼100054 6329151946 46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纺织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中心东城区东单三条33号100005 6512986447 47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市电信局分中心海淀区木樨地茂林居北里14号100038 6851765748 48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供销合作总社分中心宣武区陶然亭儒福里40号100054 6352127549 49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市旅游局分中心西城阜外大街南营房甲11号100037 68035550-340150 50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市园林局分中心西城区西外大街143号100044 68314411-36651 51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市粮食局分中心宣武区长棒街甲18号客房一区203号100053 6315970052 52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市劳改局分中心宣武区里仁街4号100054 63536633-221453 53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西单商场分中心西单北大街120号100031 66056531-656354 54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饮食服务总公司分中心西城区新街口南大街44号新街口饭店201号100036 66166661-20155 55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二商集团分中心宣武门外大街25号100052 6315970756 56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外企服务总公司分中心朝阳门南大街14号201房间100020 6502328357 57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东安集团分中心崇文门内大街101号100005 6512424258 59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友谊商业集团分中心朝阳区建外大街17号100020 6506361759 60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全聚德烤鸭集团分中心复兴路44号100039 6827903760 61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市烟草专卖局分中心朝阳区北三环东路樱花西街10号100029 64437166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下属各分中心查询表焦点房地产2000.07 焦点网61 62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建材经贸集团分中心东城区和平里东土城路14号100013 8527107762 63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市邮政局分中心宣武区永安路173号邮局房产处100050 6318040563 64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市一轻局分中心西城区宣内大街油坊胡同52号100031 6605479264 65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市环保局分中心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100044 8849723865 66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蝇心工艺美术集团分中心朝阳区和平街砖角楼南里4号楼100013 6427097766 67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北奥分中心朝阳区惠新东街甲2号北奥大厦二十一层100029 6492475767 68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工行北京市分行分中心丰台区西客站北广场西配楼100055 6395532268 70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航空工业总公司分中心北京33号信箱办公厅住房资金办100712 64013322-340869 71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航天部三院分中心北京7200信箱3分箱5号100074 6837581470 72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航天部一院分中心北京市9200信箱9分箱100076 6875649571 73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交通部第一公路工程总公司分中心朝阳区管庄周家井大院100024 65761831-251772 74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中国长峰机电技术设计研究院分中心北京142信箱15分箱100854 6838709673 75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铁十六工程局分中心朝阳区东坝铁道部第16工程局100018 6322251574 76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中建一局分中心丰台区丰台路60号100073 63811144-84575 77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中铁建筑总公司分中心复兴路40号100855 6322816176 78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航天部五院分中心海淀区白石桥路31号院100081 6874478277 79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华北电力集团分中心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482号100053 8358149378 80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北京大学分中心北京大学资源楼西楼2308室100871 62558742。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北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通知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北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通知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北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1.07•【字号】京房公积金发〔2022〕1号•【施行日期】2022.0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北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发〔2022〕1号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相关缴存单位和缴存人、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及相关借款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推进《关于深化北京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21〕2号)改革任务实施落地,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北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支持力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北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提取范围可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的北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主要包括两类:一是危旧楼房改建项目;二是与住房直接相关的楼本体改造项目。

以上项目需经我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联席会办公室审定。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建立与提取相关的老旧小区项目库,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提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储备库中的小区名称、项目内容及实施项目改造的发票样式。

凡因上述项目分摊部分改造成本的房屋产权人或已签订购房协议的公房承租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符合提取条件的缴存人”)可按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事项与提取限额1.危旧楼房改建项目(1)符合提取条件的缴存人如已取得房屋产权,或承租公房后有获取改建后房屋产权意愿,可按照“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事项中的“公有住房、集资合作建房”办理提取。

关于北京市住房补贴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京房改办字第079号

关于北京市住房补贴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京房改办字第079号

关于北京市住房补贴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京房改办字第079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发[1999]21号)、《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加快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京国土房管方字[2001]1027号)、《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发及有关纪律规定等问题的通知》(京房改办字[2003]第078号)等文件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北京市住房补贴资金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通知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范围内的市属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或经济组织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的管理。

二、本通知所称住房补贴资金是指单位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采取货币分配方式,向职工发放的用于住房消费的专项资金。

三、单位发给职工的住房补贴资金,归职工个人所有,比照住房公积金进行管理。

四、单位发给职工的住房补贴,委托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进行管理,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为职工建立住房补贴个人帐户。

五、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应凭房改部门核准的货币化方案等相关文件为职工开立住房补贴资金帐户,北京市住房补贴资金归集使用具体操作流程由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制定。

六、职工住房补贴可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按市场租金租房的房租和所购住房的物业管理费、供暖费等住房消费支出,个人凭消费凭据支取个人帐户内的住房补贴资金时,住房补贴帐户内应至少保留十元的余额。

七、缴存住房补贴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申请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具体办法由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制定。

八、职工住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办法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北京公积金开户流程

北京公积金开户流程

北京公积金开户流程
北京市公积金是由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的一项为职
工提供住房公积金服务的制度。

职工可以通过公积金制度积累资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维修、付房租等与住房有关的支出。

下面
将为您介绍北京公积金的开户流程。

首先,准备相关材料。

在办理北京公积金开户时,需要准备本
人身份证、户口簿、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
份证明、单位公章等相关材料。

职工需要携带以上材料前往北京市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办理。

其次,填写申请表格。

在办理北京公积金开户时,职工需要填
写《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变
更申请书》,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接着,办理公积金账户。

职工携带相关材料和填写好的申请表
格前往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账户。

在办理过程中,职工需要向工作人员提交相关材料并填写相关表格,工作人员
会进行审核并办理公积金账户。

最后,缴纳公积金。

办理完公积金账户后,职工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公积金。

职工可以选择在单位工资中代扣代缴,也可以选择自行前往指定银行进行缴纳。

总的来说,办理北京公积金开户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填写申请表格,办理公积金账户,最后缴纳公积金。

这是一个比较简单的流程,只要按照规定准备好材料,按部就班地进行办理,就能顺利完成北京公积金的开户流程。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您了解北京公积金开户流程,如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单位。

祝您办理顺利!。

北京公共维修基金审批流程

北京公共维修基金审批流程

北京公共维修基金审批流程一、办理条件1、住宅公共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公共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2)住宅公共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3)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4)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区、县建委(房管局)房屋安全和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列支;其中,使用售后公有住房住宅公共维修资金的,向区、县房改管理部门申请列支。

(5)区、县建委(房管局)房屋安全和设备管理部门、房改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市住房资金管理部门区县管理部发出划转住宅公共维修资金的通知。

(6)市住房资金管理部门区县管理部将所需住宅公共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2、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3、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字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内容一致。

二、办理材料1、(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单位经办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单位注册、信息变更、注销申请表。

4、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材料。

5、北京市商品住宅公共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审核表。

6、应急维修使用商品住宅公共维修资金申请。

7、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公共维修资金分摊明细业主签字确认表。

三、流程1、受理(1)核对申请材料人是否符合审核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审查与决定(1)核对申请材料人是否符合审核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颁发与送达对符合条件的颁发北京市住宅公共维修资金维修支取任务单。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流程(3篇)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流程(3篇)

第1篇一、引言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一种特殊的住房贷款,旨在帮助职工解决购房资金不足的问题。

在贷款期限内,如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了提前还款的服务。

本文将详细介绍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的流程。

二、提前还款的条件1. 贷款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贷款账户状态正常。

2. 贷款人需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本金,且贷款余额大于等于1000元。

3. 贷款人需在贷款期限内提前还款,具体期限由贷款合同约定。

4. 贷款人需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前还款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三、提前还款的流程1. 提前还款申请(1)贷款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贷款合同、银行卡等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授权的银行网点提交提前还款申请。

(2)贷款人填写《提前还款申请表》,并签字确认。

(3)贷款人提交申请后,工作人员会对贷款账户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提前还款条件。

2. 还款方式选择(1)一次性提前还款:贷款人一次性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及利息。

(2)部分提前还款:贷款人偿还部分贷款本金,剩余本金继续按原贷款合同约定偿还。

(3)提前偿还利息:贷款人仅偿还当期产生的利息,剩余本金继续按原贷款合同约定偿还。

3. 还款金额确认(1)贷款人根据选择的还款方式,确定还款金额。

(2)工作人员根据贷款合同、贷款余额及提前还款金额,计算应还本金、利息及剩余还款计划。

4. 还款操作(1)贷款人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还款:① 现金: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授权的银行网点现金还款。

② 银行转账:通过银行柜台或网上银行转账还款。

③ 自动扣款:签订自动扣款协议,银行自动从贷款人银行卡中扣除还款金额。

(2)贷款人完成还款操作后,需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授权的银行网点提交还款凭证。

5. 贷款终止(1)贷款人完成提前还款后,贷款合同终止。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授权的银行网点将贷款终止情况反馈给贷款人。

6. 还款证明(1)贷款人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授权的银行网点申请开具还款证明。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资料(完全版)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资料(完全版)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资料(完全版)公积金服务咨询电话: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促进在京物业服务及相关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物〔2007〕764号各有关单位: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262号令)、《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164号令)的规定,现就在京物业服务公司、拆迁、评估、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开发、工程质量检测、室内环境检测、房地产测绘、建筑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为其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单位应为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满六个月以上的城镇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

有条件的单位可以为进城务工人员或者实际工作不满六个月未签订合同的城镇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

二、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房产中介,房产中介培训,房产中介公司培训,房产中介培训资料,房产中介培训教材,房产中介培训考积金缴存登记。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应持单位法人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单位设立批准文件。

单位录用职工,应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三、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由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两部分组成。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四、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12确定。

工资总额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第1号)的规定计算。

五、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在银行开设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北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北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北京市住宅专项修理资金运用管理方法(征求看法稿)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加强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修理、运用,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以下简称修理资金)的运用和管理,均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主管部门]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负责全市修理资金的归集与运用的管理、监督、指导工作。

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资金中心)受托负责修理资金归集、运用管理的日常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实施修理资金归集、运用、管理的财政监督工作。

第四条[总体原则]修理资金管理依“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按幢设账,核算到户”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五条[资金用途]修理资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修理工程。

本方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楼房内或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业主或部分业主共同全部且运用的房屋的有关部位及设施设备。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修理工程是指除日常运行修理养护范围以外的中修、大修及更新、改造工程。

第六条[业委会开户]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成立后,经业主大会决议,由业委会代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在银行开立账户存储修理资金。

业委会开户银行由市建委、市财政局、市资金中心通过招投标方式托付,供业委会选择。

第七条[资金划转]业委会开户后,应当将开户资料报送市资金中心区县管理部备案。

物业管理区域内商品房修理资金,由业委会向市建委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小区办”)申请,将业委会所辖范围内业主的修理资金划转到业委会账户;物业管理区域内公有住房售后修理资金,由业委会向市资金中心申请,将业委会所辖范围内公有住房售后修理资金划转到业委会账户。

第八条[工程普查]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每年的第四季度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并依据检查结果,制定下一年度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修理工程支配、编制费用预算和分摊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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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补贴个人网上业务系统
操作手册
(住房补贴交存人适用)
2018年12月
目录
一、综述 (1)
(1)退休销户支取申请:用于提交住房补贴退休销户支取申请。

(1)
(2)查询:用于查询交存人住房补贴账户信息。

(1)
1.注册开通 (1)
2.系统登录 (5)
3.找回用户名 (6)
4.找回密码 (8)
二.退休销户支取住房补贴 (10)
1.支取事项申请 (10)
三.查询 (14)
1.住房补贴账户信息 (14)
2.住房补贴业务信息 (15)
3.住房补贴对账单信息 (16)
住房补贴个人网上业务系统住房补贴交存人适用一、综述
“住房补贴个人网上业务系统”(以下简称“个人网上业务系统”)是交存人用于办理住房补贴退休销户支取申请、查询等相关业务的网上业务操作系统。

该系统主要功能包括住房补贴退休销户支取申请及信息查询等。

(1)退休销户支取申请:用于提交住房补贴退休销户支取申请。

(2)查询:用于查询交存人住房补贴账户信息。

运行环境:本系统可在多种操作系统中使用并支持多种浏览器,最佳效果建议为操作系统:Windows7、Windows8、Windows10;浏览器:IE10和IE11等主流浏览器。

特别提醒:“个人网上业务系统”需使用注册用户“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

交存人使用“个人网上业务系统”,需先行成为系统注册用户。

1.注册开通
(1)通过浏览器访问地址https:///ish/,进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平台”登录页面。

如图1-1所示:
图1-1
(2)在“注册用户登录”页签中,点击【注册开通】按钮进行个人注册。

如图1-2所示:
图1-2
(3)进入“个人注册开通->个人信息录入”页面,依次输入自己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和“随机验证码”后,点击【下一步】按钮。

如图1-3所示:
图1-3
(4)进入“个人注册开通->签订协议”页面,阅读《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综合服务渠道个人用户注册协议》后,点击【同意】按钮,进入后续注册操作;点击【不同意】按钮,则终止个人网上业务系统的注册操作。

如图1-4所示:
图1-4
(5)点击【同意】按钮后,进入“个人注册开通->录入联名卡信息”页面,选择“联名卡银行”,输入“联名卡号”和“验证手机号”,点击【获取短信验证码】按钮后,输入的验证手机号会收到一个验证码,将收到的验证码填入到“短信验证码”项,点击【下一步】按钮。

如图1-5所示:
图1-5
(6)进入“个人注册开通->设置交易密码”页面,按要求输入“公积金交易密码”并确认,之后点击【下一步】按钮。

如图1-6所示:
图1-6
(7)进入“个人注册开通->设置用户名与密码”页面,按要求输入“登录密码”并确认,之后点击【下一步】按钮。

如图1-7所示:
图1-7
(8)弹出注册成功页面,并显示用户名,则完成个人注册。

如图1-8所示:
图1-8
2.系统登录
(1)选择“注册用户登录”,在“帐号”栏输入证件号、手机号或用户名中任意一个,在“密码”栏中输入注册时设置的密码,在“验证码”项输入系统随机的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

如图1-9所示:
图1-9
(2)登陆成功,进入个人页面。

如图1-10所示:
图1-10
3.找回用户名
(1)当用户忘记自己的用户名而不能登录系统时,可通过此功能找回用户名,进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平台”登录页面,选择“注册用户登录”页签后,点击【忘记用户名】按钮。

如图1-11所示:
图1-11
(2)进入找回自定义用户名页面,输入用户的“姓名”,选择证件类型,输入“证件号码”和系统的“随机验证码”后,点击【下一步】按钮。

如图1-12所示:
图1-12
(3)进入“找回自定义用户名”页面,输入“交易密码”后,点击【提交】按钮。

如图1-13所示:
图1-13
(4)弹出对话框,提示“请确认是否同意以上内容并继续提交?”如图1-14所示:
图1-14
(5)点击【确定】按钮,弹出“用户名找回成功”提示框,显示出找回的“用户名”。

如图1-15所示:
图1-15
4.找回密码
(1)当用户忘记自己的登录密码而不能登录系统时,可找回密码。

进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平台”登录页面,选择“注册用户登录”页签后,点击【忘记密码】按钮。

如图1-16所示:
图1-16
(2)进入“找回登录密码”页面,输入用户的“姓名”,选择证件类型,输入“证件号码”和系统的“随机验证码”后,点击【下一步】按钮。

如图1-17所示:
图1-17
(3)进入“找回登录密码”页面,输入“交易密码”后,点击【下一步】按钮。

如图1-18所示:
图1-18
(4)进入“登录密码修改”页面,输入“新登录密码”及“确认登录密码”后,点击【提交】按钮。

如图1-19所示:
图1-19
(5)弹出对话框,提示“请确认是否同意以上内容并继续提交?”如图1-20所示:
图1-20
(6)点击【确定】按钮,弹出提示框,显示密码已成功修改。

如图1-21所示:
图1-21
二.退休销户支取住房补贴
本功能用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交存人(注册用户)提交住房补贴退休销户支取申请。

1.支取事项申请
(1)登录“个人网上业务系统”,点击【我要提取】菜单后,点击【住房补贴】按钮。

如图2-1所示:
图2-1
(2)点击住房补贴下的【支取事项申请】按钮。

如图2-2所示:
图2-2
(3)进入“支取事项申请”页面,选中“职工退休销户支取”事项后,点击【发起申请】按钮。

如图2-3所示:
图2-3
(4)进入“职工退休支取申请”页面,核对页面上显示的信息是否完全正确,确认无误的,点击【提交】按钮;如有信息不正确的,点击【上一步】按钮,则终止申请。

如图2-4所示:
图2-4
(5)点击【提交】按钮后,弹出对话框,提示“您填写的信息提交后不允许修改,您是否已经检验无误,确定继续提交么?”确定无误的,点击【我要继续提交】按钮。

如图2-5所示:
图2-5
(6)提交完成后,由系统对申请人是否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进行校验,并弹出“申请完成”页面。

达到退休年龄的,页面提示“您的退休支取申请已提交,请您打印申请表,并及时将申请表及身份证原件交由所在单位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柜台办理支取划款”;未达到退休年龄的,页面提示“您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开户管理部联系!”如图2-6、2-7所示:
图2-6
图2-7
(7)点击“申请完成”页面中的【打印住房补贴申请表】按钮,进入打印《个人销户支取住房补贴申请表》页面,可查看和打印申请表。

如图2-8所示:
图2-8
(8)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打印《个人销户支取住房补贴申请表》后,应尽快将申请表和身份证件原件提供给所在单位住房补贴经办人,由经办人提交
至本单位住房补贴开户交存的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办理审核及划拨资金并注销住房补贴账户。

三.查询
本功能用于交存人(注册用户)查询本人住房补贴账户信息、业务信息、对账单信息以及资金收支信息。

1.住房补贴账户信息
(1)登录“个人网上业务系统”,点击【我的账户】菜单后,点击【住房补贴账户信息】按钮。

如图3-1所示:
图3-1
(2)进入“住房补贴账户信息”页面,显示交存人住房补贴账户信息,包括姓名、证件号码、单位名称、个人账户余额等信息项。

如图3-2所示:
图3-2
2.住房补贴业务信息
(1)登录“个人网上业务系统”,点击【我的账户】菜单后,点击【住房补贴业务信息】按钮。

如图3-3所示:
图3-3
(2)进入“住房补贴业务信息”页面,首先选择业务发生日期的时间区段、“业务明细类型”及“操作平台”,然后点击【查询】按钮,则下方列表显示出该查询条件下的住房补贴业务明细信息。

如图3-4所示:
图3-4
注:开始日期到终止日期的区段不能超过两年。

(3)若筛选的条件下无数据,则显示“没有查到结果”。

如图3-5所示:
图3-5
(4)所查询信息数据,可通过点击【导出】按钮导出为excel格式的文件。

如图3-6所示:
图3-6
3.住房补贴对账单信息
(1)登录“个人网上业务系统”,点击【我的账户】菜单后,点击【住房补贴对账单信息】按钮。

如图3-7所示:
图3-7
(2)进入“住房补贴对账单信息”页面,选择任一年度,点击【打印对账单】按钮。

如图3-8所示:
图3-8
(3)进入对账单显示页面,可查询该年度的对账信息,还可通过点击【打印】按钮打印该年度对账单。

如图3-9所示:
图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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