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办法

西安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办法
西安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82504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94-11-05

【生效日期】1994-11-05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西安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办法

(1994年8月26日陕西省西安市第十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1994年11月5日陕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为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凡在本市市区道路上通行的车辆、行人、乘车人以及在道路上进行和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道路,是指市区公路、城市街道、街巷,以及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

第四条第四条驻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部队及其他组织,应教育所属人员遵守交通管理法规,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管理,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维护交通秩序。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任何人都有劝阻和举报的权利。

第五条第五条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是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的主管机关。

交通警察应当坚守岗位,忠于职守,秉公办事,文明执勤,作好交通指挥、疏导工作。

第二章道路

第六条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批准,不得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建棚房、进行集市贸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

经营性活动一律不准占用车行道。

第七条第七条经批准占用道路的,应严格遵守批准的时间、地点和范围,并向市公安交

通管理部门和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缴纳交通管理费、占道费。

第八条第八条未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挖掘道路。经批准挖掘道路的,应设置安全防围设施和交通标志,悬挂《道路施工许可证》,并在批准的期限和范围内施工。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道路原状。

第九条第九条在道路上修剪、砍伐树木,维修电杆、电线、路灯,装卸垃圾,放置垃圾桶、箱的,应当采取措施,保证交通安全、畅通。

第十条第十条禁止在市区道路上放养家禽、家畜。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上擅自设置、移动或损坏交通标志、标线、交通护栏及其它交通安全设施。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必须建设交通配套设施,并列入工程设计和概算。

交通配套设施应当和道路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同时使用。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在车辆行人稠密的路线或交通流量大的路段,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

派交通警察巡回执勤,疏导交通。

遇有发生交通事故的,交通警察应及时到场处理,尽快恢复交通秩序;轻微交通事故可由执

勤交通警察现场处理。

第三章车辆车辆驾驶员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城市交通车辆的发展及车型的选用应当和城市规模、道路状况相适应。具体规定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发展情况制定。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新购置车辆应及时办理牌证。变更户主的,必须在二个月内办理过户

手续。

驻市单位、个人购置的车辆,不得到外地办理牌证。

驻市单位、个人需用外地车辆三个月以上的,应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特种车辆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应经市级以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批准,并只准在执行公务时按规定使用。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禁止拼装、复活报废车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和使用报废车辆。机动车辆应实行定期淘汰、更新制度。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机动车辆驾驶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经考核合格者发给驾驶证。机动车辆驾驶员由服务单位统一组织,接受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没有固定服务单位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驻本市人员不得到外地办理驾驶证。驾驶员变更服务单位的,应在二

个月内办理变更手续。

外地驾驶同在本市服务的和驻市单位或个人聘用驾驶员的,应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

办理有关证件。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购置残疾人专用机动三轮车,必须领取号牌、行驶证。残疾人专用机

动三轮车只限于持有驾驶证的残疾人代步使用,其他人员不得驾驶。

第四章车辆行驶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在市区道路上用警车带队开道的,须经市级以上公安交通管理部

门批准。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遇有前方交通堵塞时,应在本车道内依次停车,不准穿插

行驶。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在市区主要道路上除遇红灯信号或前方堵塞的情形外不准停车,

禁停道路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并公布。

禁止在宽度五米以下的道路及禁停区内停车。

在宽度五米以上十米以下的道路一侧有障碍物或停有车辆时,另一侧二十米范围内不得停车。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禁止客车、货车、出租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摩托车、畜力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在禁行区域行驶。禁行的时间、路线,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市公安

交通管理部门公布执行。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机动车在道路上有下列妨碍交通情形之一的,交通警察可以将车

移开,移车的有关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一)发生故障不能行驶的;

(二)发生交通事故不能行驶的;

(三)违章停车后驾驶员离开车辆的。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残疾人专用机动三轮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二

十公里。

禁止用残疾人专用机动三轮车从事营运活动。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禁止车辆逆行、闯红灯或在人行横道上滞留。车辆通过人行横道

时应当减速,注意避让过往行人。

各种车辆载物不得超过规定的高度、宽度和长度。

骑自行车不准带人,但在配置安全座椅的情况下,可允许带一名学龄前儿童。

第五章行人乘车人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行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应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走;

(二)横穿道路必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

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过往车辆;

(三)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四)不准在车行道、人行横道、过街天桥、过街地道、地门洞、立交桥、隧道滞留;(五)不准穿越、椅坐人行道、车行道的护栏,不准钻、跨、翻、蹲、坐、踩交通隔离设施。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乘车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乘坐公共汽车、电车、班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二)不得强行攀爬正在行驶或未停稳的车辆;

(三)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将身体任何部门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四)乘坐货运机动车时,不得站立,不得坐在车厢栏板上。

第三十条第三十条禁止在车行道上拦乘出租车。在设有出租车乘车点的路段,须在乘车

点上、下出租车。

第六章停车场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车辆必须在停车场、保管站或准许停放车辆的地点依次停放,不

得在妨碍交通的其他地点任意停放。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市区公共停车场(库)建设应当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并和城市建

设和改造同步进行。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公共停车场(库)的选址、停车位数、出入口位置、交通标志和标

线提出设置意见。

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大型旅馆、饭店、商店、办公楼、体育场馆、影剧院、展览馆、医院、车站、集贸市场等建筑物和公共场所,须配建相应的停车场(库)。建设停车场(库)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核,并征得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建设单位建设停车场(库)确有困难,达不到规定建筑面积的,

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减少停车场(库)的建筑面积,

但必须按所缺机动车停车车位缴纳建设差额费。建设差额费用于公共停车场(库)的建设,

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经批准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库)不得改变用途。因特殊原因临时改变用途的,须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并缴纳占用费。

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设置临时停车场,须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批准。

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鼓励单位、个人投资兴建公共停车场(库)。建设停车场(库)者,经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可收取停车管理费。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二十条、第三十六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第四十条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十六条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处五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其中违反第十六条、第二十六条一款、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可以并处吊扣一个月以下驾驶证;违反第二十六条二款规定的,可以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擅自拼装、买卖报废车辆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对车辆予以没收;驾驶报废车辆的,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可以并处吊扣三个月以下驾驶证。

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处一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可以并处吊扣四个月以下驾驶证。

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也可以并处吊扣六个月以下驾驶证;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吊扣六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驾驶证。

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处三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可以单处吊扣二个月以下驾驶证。

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处五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机动车逆行的,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可以并处吊扣三个月以下驾驶证。

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交通警察处理交通违章行为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实施行政处罚的,应开具处罚凭据。

罚没款全部上缴财政。

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对违反交通管理行为的处罚,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决。

警告、五十元以下罚款、吊扣二个月以下驾驶证可以由交通警察队裁决。

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当事人对依照本办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照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条例,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条第五十条交通警察擅离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枉法裁决的,由其主管部门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一条本办法具体使用中的问题由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西安交通现状

西安局部城市交通现状分析及措施 ______暨叶名山博士之课堂作业 长安大学汽车学院

众所周知,西安是个蕴含着悠久文明历史的古城,钟鼓楼屹立于西安市中心,向外伸张就是西安城墙,古都一道特殊美妙的风景线,让西安成为唯数不多的保存城墙完好的城市。然而,真是因为西安古城墙的存在,城墙内的交通显得尤为堵塞。 西安城墙内公路有以下现状 1、主干道道路规格不够,布局不合理,道路规格及标准不能满足城区主干道交通流量 要求。这样以来,就形成了天天堵车的景象。主要行政部门过于集中、商业布 局不合理,低廉、平房居民过多都是造成堵车的主要原因。 2、次干道道路狭窄、路面崎岖不平,店铺分布不合理,占道经营严重,生活设施不全。 这些道路不但起不到疏导交通的作用,有时还是牵制交通顺畅的绊脚石。 以下是解决此问题的措施,运用科学合理手段改造城内交通 措施一:尽快迁出省市机关单位。这是长久以来经过论证的事实。行政机关本身的机动车数量以及相关错发生的机动车进城数量日益增多,这是城内交通问题严重的第一“罪魁祸首”。迁出的机关办公地点,分流了机动车进城次数和数量,缓解了城内交通压力,还可以将原政府建筑改造为公益性博物馆、展览馆等设施。有效利用,不重复建设。 措施二:引进资金改造平房区。本着谁出钱,谁受益的原则,尽快将城内几个大的棚户、平房区(解放路一带、西大街一带、和平路一带)改造完毕,将城内居民迁出城墙。这样不仅有效的解决了城内的土地,也改善了居民生活质量。 措施三:对火车站广场进行彻底改造,新建的城墙连接工程,给本已混乱的火车站广场增加了负担。对周边东、西八路,东、西七路进行大面积拆迁,将留出的土地建设广场。不仅可以将周边的发廊、小餐馆等影响市容以及社会安全的不良因素彻底根除,还可以科学规划公交车站,出租车进站出站等棘手问题。 以上是关于西安古城墙内的交通现状以及实施办法。 除了西安城墙之外,西安的天桥也是西安的另一道风景线。然而,以下几座天桥反映了西安的交通现状。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全文)

1997年7月10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1999年7月12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0年4月10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01年5月24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四十八号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1年5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1年5月24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活动及其管理。

第三条市公安局是本市道路交通管理的主管部门。市和区、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具体负责辖区内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市实行以减少交通违章、预防交通事故为目的的交通安全责任制。 各机关、部队、学校、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应当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加强对所属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和车辆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交通管理装备、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维修、更新经费和交通安全宣传经费应当纳入市和区、县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守交通法规。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忠于职守,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第七条每年5月25日为本市无违章、无事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日。 第二章行人和乘车人 第八条行人应当在下列道路上行走: 一步行街; 二人行道; 三人行过街天桥或者人行过街地道。 行人在无人行道或者人行道有障碍物无法行走时,可以在距道路边缘或者障碍物边缘一米宽度内行走。

西安市区交通拥堵的现状、原因及对策

西安市交通拥堵的原因、分析及对策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人们的出行方式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城市用地规模的扩大,城市人口的增长,机动化交通的快速发展,城市道路交通供求矛盾进一步加剧,交通状况日益恶化。虽然城市道路面积以较大速度增长,但仍远远落后于车辆的增长速度。随着同时外来游客的增加,特别是在黄金周期间由于旅游景点的道路设施不完善,存在行车难、停车难等问题,也给西安市的城市交通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一、西安市区交通拥堵状况总体已经比较严重,呈现出以下特点: 1、地点固定性。这些固定的交通拥堵地段包括:交通要道、道路改造周边路段、商业集中区路段、红绿灯设置多的路段及行人较多穿行机动车道路段。 2、时间规律性。很多城市市区发生交通拥堵主要是在以下几个时间段:每天的上下班高峰期,上下班车流、政务商务车流、旅游休闲车流同时集聚在相同的路段上;周末、黄金周期间出行车辆比平常增加。 二、造成城市市区交通拥堵主要原因 1、机动车数量增长速度过快,道路车流量日益增大。西安市近些年来,很多私家车数量逐年增多,并呈现越来越大的增长趋势。今年,西安市民购车的热情持续高涨,目前西安私家车已占到全市汽车保有量的80%。目前西安机动车保有量132万辆。 2、道路建设在结构和功能上无法满足交通需要。(1)一些交通道路功能不清,路网结构欠合理。不少道路都被用来搞商业街、步行街。

导致不少道路成为断头路,无法有效地利用现有的城市道路进行车辆分流。一些交通道路设计过窄,道路之间没有分叉路口,无法进行车辆分流。(2)一些人流量很大的道路没有人行道、地下通道或者人行天桥。大量行人来往于这些机动车道之间,就会造成部分车辆通行极其缓慢。(3)停车场建设滞后,大量车辆无成本、无序停在交通道路上,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 3、部分市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交通公德意识差。(1)很多机动车违章现象突出。随意抢道、占道、掉头和停车,在没有交警管理、红绿灯的路口,各种车辆互相抢行;部分司机驾驶违反交通规则,占用停车道,阻挡了整个公交车车道,影响了整个道路交通;还有一些司机驾车时候随意左转、掉头;更有司机为了节省通行时间,本来是直行的却在红绿灯处占用左传或者右转车辆路线试图并线。(2)部分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和行人肆意穿行。很多行人常常行走在自行车道上,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则大都行驶在机动车道上,挤压了公交车和机动车行使空间。 4、市区道路交通管理还有很多地方不到位。(1)、一些城市市区交通秩序疏导基本上还是依赖民警和红绿灯岗亭疏导,管理力量不足,交通管理科技手段还比较低。在交通管理上还是基本采用警力、交通灯等形式,没有大规模使用电子眼,形成严密的道路交通安全系统,无法进行科学的管理。(2)、部分路段红绿灯过多,导致车辆通行缓慢。不少红绿灯的设计时间不合理,车辆较多的方向反而通行时间较短。(3)、交通安全措施和责任不落实,出现交通事故,没有得到快速、有效的处

城市交通环境问题调查报告

城市交通环境问题 班级: 学号: 姓名: 目录: 一、城市交通引发环境问题 二、措施及建议 三、结语 摘要: 城市交通对引发环境问题而言,从全球气候变化到地区性酸雨、本地烟雾污染,都与城市交通不无关系。国家环保总局的数据显示,中国国大城市空气污染中,约79%来自机动车尾气排放。2001年,世界银行发展报告中列出的全球污染最严重的20个城市中,有16个在我国。 关键词: 城市交通环境污染治理 内容: 一、城市交通引发环境问题 城市交通引发环境问题原因:伴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小汽车的飞速增长,城市机动化水平的加快,带来了许多城市发展问题:交通拥堵日益严重,汽车尾气排放加剧当地和区域大气质量恶化和全球气候变化,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交通事故频发,能源消耗日趋加重。 1、空气污染表现:机动车的迅速增长也造成了城市空气污染、危害人体健康等问题的突出。主要表现在:汽车尾气排放的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物导致这些污染物在道路附近的浓度偏高,危害行人的健康,也造成城市空气中的污染物浓度和超标时间持续升高。

具体表现,呈现出煤烟型与汽车尾气复合型污染的特点排放的SO2、氮氧化物、碳氢等会形成酸雨、灰霾、光化学烟雾等大气污染问题。污染物构成复杂,排出的CO、SO2、NOX 影响人体呼吸系统,诱发各种疾病,排出100多种致癌物质,诱发癌变和基因突变。对动植物生态系统以及农业、森林、水产资源等都带来严重危害。汽车空调释放的氟利昂是破坏空气平流层臭氧的潜在危险 2、噪声污染:来源,包括机动车辆噪声、汽车排气噪声、接近市中心的铁路客货运站、高架路及桥的噪声、地铁启动以及飞机起飞时产生的噪声。原因,临街居住人口多,临街住宅距离道路近,而且有些道路两侧均为高层建筑,极易形成声廊效应,使交通噪声叠加后又增大。危害,干扰到人们的睡眠,长期下去造成失眠、疲劳无力、记忆力衰退,以至产生神经衰弱症候群。会干扰语言交流,轻则降低交流效率,重则损伤人们的语言听力,损伤听觉,引发头疼耳病甚至耳聋。 3、扬尘现象:交通扬尘的排放主要与路面尘负荷、车流量、车辆行驶速度和车辆重量有关。交通扬尘主要是指车辆在公路和街道上的行为所引起的扬尘污染。主要来源:降尘、货车遗洒、货车空车扬洒、车辆带泥、路面破损、轮胎磨损、生物残骸、建筑施工、市政和道路施工、道路附近的裸露土壤以及未铺装道路。路面尘负荷是指单位面积路面上所能收集到的颗粒状物质的量。 4、交通能源:在交通能源消耗方面,小汽车平均每运送一名乘客的耗油量相当于公共汽车的4.5倍。而公共汽车每百公里的人均能耗是小汽车的8.4%,而电车则大约是小汽车的3.4%,地铁大概是5%。 面对这样的矛盾,中国的政府部门提出了公交优先的应对策略,大力发展公共交通,鼓励公众更多地使用公共交通出行。而居民作为出行的主体,他们的节能和环保意识,他们的选择习惯,也在很大程度上对于是否能够绿色出行具有决定性的影响。所以,开展广泛和深入的公众参与,提高公众自主选择环保的行为方式,是非常有意义的。 二、措施及建议 现阶段我国的大城市交通问题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下发展起来的,带有严重的先天不足。而要解决交通问题,它包含了城市的交通格局和城市规划等方面一系列的质的变化。 1、大力发展以城市轨道交通为骨干的城市公共交通从世界各国的经验看来,只有大力发展城市快速轨道交通体系,使之成为大城市交通的骨干,才能根本解决大城市交通拥挤和机动车污染问题。 2、采用绿色交通工具出行利用技术创新能力,开发低能耗,低噪音,高速度的绿色交通工具。当前中国大城市的机动车污染程度较高,这是由于新车技术水平普遍偏低,居世界银行提供资料,中国目前上路的汽车排放为美国或日本汽车排放的10-50倍,一辆国产轿车所排尾气中的CO含量相当于同类美国车的30-50倍。

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畅通,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制定条例来约束人们是必要的。下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畅通,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里巷),以及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车辆,是指在道路上行驶的下列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一)机动车是指各种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 (二)非机动车是指自行车、三轮车、人力车、畜力车、残疾人专用车。 第四条凡在道路上通行的车辆、行人、乘车人以及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都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五条机关、军队、团体、企业、学校以及其他组织,应当经常教育所属人员遵守本条例。 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任何人都有劝阻和控告的权利。

第六条驾驶车辆,赶、骑牲畜,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第七条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 遇到本条例没有规定的情况,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第八条本条例由各级公安机关负责实施。 第二章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 第九条交通信号分为:指挥灯信号、车道灯信号、人行横道灯信号、交通指挥棒信号、手势信号。 第十条指挥灯信号: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准妨碍直行的车辆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 (四)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车辆按箭头所示方向通行; (五)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右转弯的车辆和T形路口右边无横道的直行车辆,遇有前款(二)、(三)项规定时,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前两款规定亦适用于列队行走和赶、骑牲畜的人员。 第十一条车道灯信号:

西安道路交通状况

现行城市交通管理与控制状况调查(西安) 西安交通现状 1.公交车又慢又挤司机脾气还不好 有数据显示,西安市公交车占出行方式的64.19%,出租车占5.41%,步行占23.65%,可以看出,公共交通在人们生活中的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西安的公交系统承载的客流量大,在整个城市的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但与此同时,人们对其意见也较大。有调查显示,接近一半的受访者认为公交车运力不够,导致车上十分拥挤,不能满足人们的出行需要。在运行方面,25.78%的受访者对于“急起急停”意见较大,认为“司机态度不好”、“线路不合理”的人也不在少数。公交车的运力问题、运行规则问题亟待解决。 整体来说,占用道路空间资源较高的私人交通趋于增加,而占用道路空间资源少、运输能力大的公共交通运量增长缓慢。效率低的交通方式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高效运输方式所占的比重趋于萎缩。 2.私家车太“肉”出租车太“疯” 对于这一点,很多市民都是感触颇深,无论是公交车、私家车还是出租车在路上随意变道、逆行、停车的现象时有发生。市民在街上时常可以看到,一辆数米长的公交车停在马路上上下乘客而非靠在道岩边,而技术过硬的出租车在车队里来回穿梭,私家车主在绿灯都亮了五六秒了车还纹丝未动。出租车嫌私家车“肉”,私家车嫌出租车“疯”,在这几个不同的车辆群体之间,也有着如此的抱怨。 有调查显示,接近三成的市民对于车辆抢道、急停等现象表示极大不满。记者也曾在北京、上海等城市对其交通情况进行观察,发现其交通压力虽然更大,信号灯等候时间更长,但是机动车行车却很“规矩”,简单地说,你可以很清楚的看到几个不同车道上的车成线形排列,但是在西安的很多街道上,有时候会发现几个车道上的车是混排的。 3.绿灯短红灯长向左向右不科学 红灯停,绿灯行,这是基本的交通准则。但是随着人流和车流增大,各方面对于交通信号灯的要求不断细化。通过调查,30.60%的受访者认为西安市信号灯数量少且不明显,由此带来了诸多不便。认为“时间间隔设置不合理”和“左转,直行和右转设置不科学”的各占15%。在市民反应的问题里,信号灯少和设置不合理成为主要问题。由于城市发展较快,很多基础设施跟不上需求,这是普遍存在的状况,而西安市交警部门不久前也表示针对市民反映的部分十字路口绿灯时间过短的问题,交警支队经过论证,对60多处信号灯进行了调整,并计划在部分路口加装信号灯装置。同时完善了部分道路的人行横道线、隔离护栏、行人过街引导标志、指路设施以及残疾人出行的无障碍设施。相信经过努力,行人与右转车辆抢道等现象将会越来越少。 4.停车场停不下马路两旁全是车 西安市的汽车保有量已突破100万辆大关,这些车辆究竟能够停在哪里?家住西安市电子三路的郭先生反映,自己家旁边本来只有四个车道的马路两边都停满了车,过往车辆往往都无法通行。 近年来,西安机动车拥有量持续增加,城市交通用地明显不足,而由于以前对城市静态交通

哈尔滨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2013修正)

哈尔滨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2013修正) 【法规类别】城市交通运输 【发文字号】哈尔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号 【批准部门】黑龙江省人大(含常委会) 【批准日期】2013.10.18 【发布部门】哈尔滨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3.11.18 【实施日期】2013.11.18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修改依据】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哈尔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十二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哈尔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0号)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哈尔滨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决定业经哈尔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3年8月27日通过,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10月1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3年11月18日 哈尔滨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2011年3月15日哈尔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11年4月14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根据2013年8月27日哈尔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13年10月18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哈 尔滨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决定 》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道路管理,保障城市道路完好,发挥城市道路功能,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道路规划、建设、养护、维修和路政的管理。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道路,是指城市内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 城市道路范围以已实施的规划道路红线为准;规划道路红线尚未实施的,以现状道路为准。

郑州市交通状况调查报告

郑州市区道路交通状况调查问卷的结项报告 引言 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中机动车已经成为人们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越来越多的人更加趋近于使用机动车作为代步工具。在各个城市的道路上,到处都有机动车的身影,它们驰骋的姿态为我国城市化增光添彩。人们在享受舒适出游的同时,潜移默化之中也加剧了城市的交通运输压力。每天早晨七点至八点,以及傍晚四点三十分至六点这两个时段,无论是在城市中的哪一个路口,都难免会有或大或小的堵车现象,即使有交警在道路中央指挥,庞大的车流量还是使道路造成了瘫痪,甚至经常引发一些或大或小的交通事故。在郑州,类似的事件经常发生。在这飞速发展的时代里,我们应该更加了解和关心我们赖以生存的交通环境。 一.郑州市目前的交通状况概述 近年来,随着郑州市社会经济建设的强劲发展,机动车辆增长呈现迅猛之势,尽管政府投入巨资新修和拓宽改造了大量道路,但是,目前在市区局部区域和部分道路仍出现交通拥堵现象,“行车难”问题严重。目前,郑州市共有658个路口,其中信号控制路口400处,智能信号控制路口130个,监控路口路段为62处。市区双向6车道以上道路34条,双向4车道道路38条。从上述数字可以看出,市区多为双向两车道的道路,承载流量能力较弱。三环以内,贯通道路可以概括为5横3纵,东西横向贯通道路5条,其中全程贯通的道路2条:农业路和航海路,间接贯通的道路3条:金水路、中原路、陇海路;南北纵向贯通道路3条,没有一条全程贯通,间接贯通的道路3条:花园路—紫荆山路、嵩山路、桐柏路。截止 2012 年底,全市共有公交车线路为257条。2012年新开公交线路26条,更新、增加公交车辆1 100辆,年末实有公交车5548辆,比上年增长5.3%;城市公交客运量达9.8亿人次,增长7.5%。笔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郑州市频繁出现交通拥堵现象的路段有:金水路全线,西环(长江路至中原路),紫荆山路(金水路至商城路),文化路(文劳路至国基路),南三环

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明确了管理职责和范围。 1.2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公用(务)车辆(含工程车辆、厂内机动车辆)。 1.3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和社区以及公司所有公路、道路。 2? 引用文件与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正,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 20XX年10月7日重新修订后,由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87号国务院令发布实施 《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2004年4月22日下发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检查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第13号) 3? 术语和定义 3.1车辆单位:是指车辆所有权归属公司的车辆,包括公司调配给下属单位使用的机动车辆。 3.2机动车辆: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3.3厂内机动车辆:指在企业内部转运产品、工件,未经公安交通监理部门考核发证的机动车辆。 4? 管理职责 4.1? 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公务用车、办公室用车的归口管理。 4.2? 生产运营部负责厂内机动车辆包括特种车辆的归口管理; 4.3? 综合办公室(保卫)负责外来车辆的出入管理并配合综合办公室、生产运营部作好厂内车辆的管理。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综合办公室(保卫)应履行下列交通安全管理职责:

5.1.1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厂区道路运输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制定公司交通运输安全方面的相关规定。 5.1.2 组织实施路政巡查、保护路产、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配合相关部门查处各类违反路政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5.1.3 负责厂内道路施工时实施交通管制。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对存有缺陷的道路、标志等进行整改和维修,确保道路及道路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5.1.4 监督检查厂区道路养护作业,施工路段按规范设置标志设施,维护施工路段正常秩序。 5.1.5 对各类车辆统计数字进行收集、分析整理,搞好抽样调查等各项基础工作。 5.2? 交通道路安全管理 5.2.1 厂区内部道路应按照规定,设置相应的安全色及安全标志。 5.2.2 厂区交通路、各门岗、弯道、坡道、单行道、交叉道以及禁止各种车辆停放的场所,应设置道路标牌,限制路和管制路应设明显的警告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畅通,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里巷);以及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车辆,是指在道路上行驶的下列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一)机动车是指各种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 (二)非机动车是指自行车、三轮车、人力车、畜力车、残疾人专用车。 第四条凡在道路上通行的车辆、行人、乘车人以及在道路上进行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都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五条机关、军队、团体、企业、学校以及其他组织,应当经常教育所属人员遵守本条例。 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任何人都有劝阻和控告的权利。 第六条驾驶车辆,赶、骑牲畜,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第七条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遇到本条例没有规定的情况,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第八条本条例由各级公安机关负责实施。 第二章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 第九条交通信号分为:指挥灯信号、车道灯信号、人行横道灯信号、交通指挥棒信号、手势信号。 第十条指挥灯信号: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准妨碍直行的车辆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二)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三)红灯亮时,不淮车辆、行人通行; (四)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车辆按箭头所示方向通行; (五)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右转弯的车辆和T形路口右边无横道的直行车辆,遇有前款(二)、(三)项规定时,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前两款规定亦适用于列队行走和赶、骑牲畜的人员。 第十一条车道灯信号; (一)绿色箭头灯亮时,本车道准许车辆通行: (二)红色叉形灯亮时,本车道不准车辆通行。 第十二条人行横道灯信号: (一)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二)绿灯烁闪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 第十三条交通指挥棒信号: (一)直行信号:右手持棒举臂向右平伸,然后向左曲臂放下,准许左右两方直行的车辆通行;各方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二)左转弯信号:右手持棒举臂向前平伸,准许左方的左转弯和直行的车辆通行;左臂同时向右前方摆

西安市主要道路分类

西安市主要道路分类 (一)主干道 1、生活型:北大街、南大街、西大街、东大街、解放路、和平路、南关正街、西关正街、东关正街。 2、混合型:丰镐西路、丰镐东路、劳动路、劳动南路、星火路、环城西路、丰庆路、北关正街、自强东路、自强西路、太华南路、莲湖路、西五路、东五路、长乐西路、长乐中路、柿园路、互助路、韩森路、环城南路、咸宁西路、咸宁中路、环城东路、太乙路、小寨东路、小寨西路、友谊东路、友谊西路、兴庆路、东二环路、南二环路、太白北路、朱雀大街、含光路、雁塔北路、雁塔南路、长安北路、长安中路、长安南路、高新路。 3、交通型:建章路、三桥路、枣园东路、枣园西路、汉城北路、汉城南路、大庆路、红光路、昆明路、西二环路、大兴东路、大兴西路、丈八北路、丈八东路、朱宏路、北二环路、未央路、环城北路、太华北路、东元路、华清东路、华清西路、纺北路、氵产河路、长乐东路、咸宁东路、幸福路、太白南路、水厂路 (二)次干道 1、生活型:丰登北路、丰登南路、桃园路、渭滨街、青年路、尚德路、洒金桥、大麦市街、红光街、甜水井街、端履门、柏树林、南新街、建国路、尚勤路、东关南街、纺正街、文艺北路、文艺南路、安东街、西新街。 2、混合型:尚稷路、阿房路、团结西路、团结中路、团结东路、丰禾路、大白杨路、龙首路、兴中路、振华路、二马路、东风路、渭青路、凤城四路、凤城三路、凤城二路、凤城一路、明光路、文景路、纬二十八街、玄武路、工农路、西北三路、东新街、西华门大街、大保吉巷、马旗寨路、含元路、东元路、长缨东路、长缨西路、万寿路、纺织城西街、纺织城东街、西影路、吉祥路、西斜七路、科技路、健康西路、纬二街、翠华路、建工路、火炬路、电子一路、电子二路、青松路、电子正街、东仪路、高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模板】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一、违反《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 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设计、施工,限期改正,可以并处3 万元以下的 罚款;已经取得设计、施工资格证书,情节严重的,提请发证机关吊销设计、施工资格 证书: (一)未取得设计、施工资格或者未按照资质等级承担城市道路的设计、施工任务 的; (二)未按照城市道路设计、施工技术规范设计、施工的;(三)未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或者擅自修改图纸的。”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1.未取得设计、施工资格或者未按照资质等级承担城市道路的设计、施工任务的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发现后能及时改正,没有造成损害后果的。 处罚标准:不予罚款。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发现后未及时改正;或造成一定损害后果的。 处罚标准:责令停止设计、施工,限期改正,处1.5万元以下的罚款。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拒不改正;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处罚标准:责令停止设计、施工,限期改正,处1.5 万元以上3 万元以下的罚款; 已经取得设计、施工资格证书的,情节严重的,提请发证机关吊销设计、施工资格证书。 2.未按照城市道路设计、施工技术规范设计、施工的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未按规范设计、施工,能及时补救、修复,没有造 成损害后果的。 ·219· 处罚标准:不予罚款。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未按规范设计、施工,未及时补救、修复但危害后 果不严重的。 处罚标准:责令停止设计、施工,限期改正,处1.5万元以下的罚款。

关于城市交通问题的调查报告之一.docx

关于城市交通问题的调查报告之一 (2008-11-23 01:10:09) 分类:我的学术论文 标签: 2007 语文作业 调查报告 杂谈 关于城市交通问题的调查报告 作者:彧泽 摘要:随着衡阳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然 而在创建省级、国家级文明城市、优秀旅游城市以及最适宜人类居住城市的建设中,衡阳市遇到的重要瓶颈之一就是交通。交通问题能够反映出一个城市人民的素质,影响文明城市的发展进程,也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着投资者的决定。然而,衡阳市交通问题得不到解决的根源在于政府,许多的宣传活动都由于经费的不足而无法开展,还有部分地方政府的不配合也给宣传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关键词:交通事故;交通安全;交通建设;现状;对策;建议 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日益深入,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道路交通量也在急剧增长。但是,由于人、车、路、交通环境和交通管理工作等方面的发展不协调,加上一些其他因素的影响,交通秩序、交通安全还不尽如人意,中心城区交通阻塞时有发生,甚至有些路段的交通阻塞还较为严重;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没有可靠保障,直接影响着交通运输任务的完成,阻碍着我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针对这一问题,2007年12月份,我组成员主要在四个城市对458人进行了问卷调查,其中对天津、济南和长沙三个城市进行了网上问卷调查,被访者共158人,占总人数的34%,其中有效问卷为151份;对衡阳市区300人进行了实地问卷调查,最后收回295份,有效问卷为288份。共有有效问卷439份,网络有效问卷占总有效问卷的34.4%,实地调查有效问卷占总有效问卷的65.6%。并且此次调查从衡阳市交警支队获得了较为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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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新条例 凡在道路上通行的车辆、行人、乘车人以及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下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对城市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确定管理目标,制定实施方案。 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机动车 第四条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第五条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应当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不属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车型的,还应当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第六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有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的。 申请机动车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明、凭证,属于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情形之一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属于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同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西安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

西安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 西安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 1994年,西安市提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由4条线组成,线网总长度73.17公里,并纳入1999年经国务院批复的《西安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年)》。 2004年,西安市重新编制了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其目标是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体,轨道交通 为骨干,其它公交为辅助的多元化、快速、高效、环保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实现公共交通的可持续发展,形成“棋盘加放射型”的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布局。 轨道交通线网远期规划由6条线组成,总长251.8公里。 (1) 一号线:(后围寨~纺织城) 该线路位置为西安市东西向主客流走廊。线路起迄点后围寨、纺织城是西安市对外交通枢纽。该线路穿越西安城区的东西,通过市区最繁华的地区和人口最稠密的地区,同时,线路

连接主城东西轴和上城西客运站、西安客运站、康复路批发市场、长乐路客支站、半坡客运站等大型客流集散点和长途客运枢纽。一号线向西延伸至咸阳市人民广场,为西咸一体化创造有利条件;向东延伸至临潼旅游渡假区,可大大促进西安市旅游事业的发展及沿线土地开发利用,进一步加强西安作为国际级旅游城市的地位。该线为轨道交通线网中的骨干线。 (2) 二号线:(铁路北客站~韦曲) 该线路位置为西安市南北向主客流走廊,线路将郑州至西安高速铁路北客站、张家堡广场、城市中心北大街及钟楼、南郊省体育场、小寨商业文化中心、西安国际展览中心、长安区等大型客流集散点串联起来,沿途分布有张家堡客运站、城北客运站、明德门客运站等长途客运枢纽。二号线与一号线构成轨道交通线网中的十字骨架,是线网中的骨干线。 (3) 三号线:(新筑~侧坡村) 该线路为东北、西南走向。线路沿城市主要客流走廊东二环敷设,毗邻西安浐灞新区、兴庆公园,经国家级历史文物景点大雁塔、陕西省历史博物馆、小寨商业文化中心、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安科技产业园等客流及人口密集区,促进城市发展空间向东北、西南方向拓展。 (4) 四号线:(草滩农场~韦曲科技产业园) 线路连接草滩现代农业开发区、张家堡广场、曲江旅游度假区、韦曲科技产业园,途经既有西安火车站、明城墙内五路口及大差市、历史文物景点大雁塔等客流密集区。四号线对于城市南北向客流转换起到了辅助和补充作用。 (5) 五号线:(纺织城火车站~六村堡(纪阳)) 五号线东端的纺织城火车站为既有西康铁路客运站,是西安铁路枢纽的辅助客站。连接六村堡工业园区、纪阳组团,途经曲江旅游度假区、西安国际展览中心及三桥交通枢纽等大的客流集散点,将辅助一号线分流城区内东西向客流。 (6) 六号线:(纺织城~长安科技产业园) 线路连接东郊纺织城、明城墙内东、西大街及钟楼、南郊大学城、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长安科技产业园等工商业聚集区和人口密集区。可辅助一号线对主城区客流起到较大的分流作用,缓解主城核心区的交通压力,同时可带动东郊纺织城社会经济发展及产业结构调整、南郊大学城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拓展城市发展空间。 该线网规划中轨道交通在主城区内的线网密度0.338km/km2,明城墙区内线网密度 1.146km/ km2。覆盖了全市61个主要客流集散点中的52个。 线网形成后,轨道交通方式的出行量将占居民总出行量的25%,占公交出行量的50%。 以西安钟楼为中心,在无轨道交通的情况下,公交40分钟的出行范围是251.96平方公里,大约覆盖主城区1/3的面积;而在有轨道交通的情况下,公交40分钟的出行范围可以达到853.42平方公里,覆盖了整个主城区。 线网中一、二、三号线为骨干线,既满足了城市东西向、南北向主轴线上的客运交通需求,又向外拓展了城市发展空间。四、五、六号线是轨道交通网的辅助线,主要满足城市功能组团之间的交通需求,对线网进行加密完善。 线网总体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06~2011年):建设二号线(铁路北客站~韦曲,26.4公里),以缓解城市南北向主客流走廊的交通压力,为城市中心区的逐步外移、市政府北迁及郑州至西安客运专线西安火车站密集客流的疏导创造有利条件,同时拓展西安市空间结构,引导城市向北、向南发展。

城市交通安全情况调查报告

城市交通安全情况调查报告 肖珍(作者) 城市化是世界各国共同的发展趋势,城市交通是判断一个国家城市化率的高与低的重要判断依据。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需要,是轨道交通成为业内关注的一个热点,但解决城市交通安全问题的需要却是城市交通建设的重大热点。 此次回家,通过四处旅游,让我对城市交通安全情况有了一个更为清晰地认知。城市交通为发展城市经济建设,经济服务,为人们出行提供便利。我所在的县城成立不过二十几年,然而在这短短的时间里,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交通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的挑战。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几十年风雨,几十年巨变。回眸建国六十四年,我国城市交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城市交通安全形势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与遏制,为广大人们群众的安全、舒适的出行提供了重大保障,为经济的快速发展注入了不可磨灭的动力,为其出行提供了便利。 (一)城市交通线四通八达,覆盖面广 我国铁路及基本形成以北京为中心,以四纵、三横、三网和关内外三线为骨架,联接着众多的支线、铺主线、专用线,可通达全国的省市区的铁路网。其中四纵是指:京广线、京九线、京泸线、北同蒲

—太焦—焦柳线;三横是指:京秦—京包—包兰、陇海—兰新线、泸杭—浙赣—湘溱—贵昆线:三网是指:东北铁路网、西南铁路网、台湾铁路网。这些铁路四通八达,织就成了一张大网,牢不可破。正因为如此,才导致今天我们的出行方便。 在我国,而今的公路网比铁路网更为方便、便捷。公路运输是一种投资少、运量少、耗能多、速度快、运费高、灵活性强、门到门的运输方式,用作短途运输和铁路、水运的运输方式。在我国总共共有12条国道主干线。 这些纵横交错的铁路网、公路网,经过我国的所有省市区,每条线上的交通枢纽如同一颗颗闪闪发光的明珠镶嵌在中国的大江南北上,构成了一幅美妙的画卷。几十年的苍桑巨变、风雨交替,我们用一笔一划绘就了中国的公路网、铁路网,创造了中国长度、中国速度的不朽传奇。而今,这些紧凑的网线支撑了中国经济的半壁江山,承载的中国的80%的人流运输,传送着中国将近30%的货流运输。(二)车辆安全性能有重大突波 从原始时期的牛马车、汽油车、柴油车,再到而今的天然汽车,车子的性能日趋完善,其安全性能指数也日臻完美。譬如:许多车在遇到紧急撞车时,会迅速地弹出一个充满氮气的气囊,从而保护了车主的生命安全。几十年的风雨兼程,车辆的安全性能迎来了一个又一个突破性发展。如今,越来越多的人们出行往往开始选择车辆安全性能优良的车辆去出行。 (三)硬件设施建设日益完善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条例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高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市区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市公安机关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全市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划、建设、市容、交通、工商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利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科学方法,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学化水平。 市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扶持科研机构、院校开展交通科技研究,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运用。

第五条车辆驾驶人和行人应当听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和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纵容、指使、强迫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车辆,不得妨碍交通警察执行公务。 第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交通警察的管理,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和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培训,提高交通警察的素质和管理道路交通的水平。 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 第七条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的期限到具备资格的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接受安全技术检验。对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有交通违法行为的机动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应对其做出的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机动车辆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的,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报废的大型客车、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西安综合交通规划

目录 一.城市概况--------------------------- 2 1.城市现状------------------------- 2 2.公路现状------------------------- 2 3.道路运输现状------------------- 2 4.公共交通现状------------------- 3 二.交通问题--------------------------- 3 1.主要问题------------------------- 3 2.症结-------------------------------- 5 三.综合交通发展和规划----------- 6 1.发展目的------------------------- 6 2.规划范围------------------------- 6 3.规划期限------------------------- 6 4.主要内容------------------------- 6 四.规划关键问题及实施对策---- 10 五.结语--------------------------------- 11

一.城市概况 1.城市现状 西安地处渭水流域的关中平原,是陕西省省会,新亚欧大陆桥中国段和中西部的中心城市,全国重要的教育、科研、装备制造、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交通枢纽城市,世界文明的历史文化古都、旅游名城。全市现辖9区4县,176个乡镇街办,3162个行政村,总面积10108平方公里。西安市常住人口855.29万人,其中,男性人口439.21万人,占51.4%;女性人口416.08万人,占48.6%,性别比为105.56(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全年出生人口8.64万人,出生率为10.13‰;死亡人口4.75万人,死亡率为5.57‰。全年净增人口3.95万人,自然增长率为4.56‰。城镇人口611.62万人,占71.51%;乡村人口243.67万人,占28.49%。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795.98万人,比上年增长0.5%。 2.公路现状 西安市公路总里程8598公里。其中国道主干线、西部大通道237公里,国、省道805公里,农村公路7556公里。按技术等级划分,高速公路237公里,一级公路161公里,二级公路791公里,三级公路1204公里,四级公路4304公里,等外公路1901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1189公里,占总里程的13.83%。路网密度85.1公里/百平方公里。 3.道路运输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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