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管理条例

学校安全管理条例
学校安全管理条例

学校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保障学校及其周边环境安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保护学生、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举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中小学(含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基本原则)学校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安全教育)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设置安全教育课程,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每学期至少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一次集中的安全教育。

第五条(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学校实行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责任部门)市、区学校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学校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

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全市学校安全工作实行指导和监督。

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辖区内所属学校安全工作实施具体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相关行政部门的管理)市、区各级公安、交通、卫生、文化、环保、工商、城市管理等行政部门和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在各自法定职权范围内负责校园和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为学校安全创造良好环境。

第二章校园安全管理

第八条(学校和校长责任)学校负有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校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负责对学生和教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实施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第九条(安全保卫人员)学校应建立专门的安全保卫机构,配备专门的安全保卫人员,设立安全值班电话,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学校专职安全保卫人员享受公安人员待遇。

高等学校设保卫处,建立校卫队,并配备相应的装备。保卫处负责校园内的治安、交通、消防等安全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轻微治安案件、交通违章案件、消防隐患或轻微火情作出及时处理。

中等学校设保卫科,并配备相应的装备。保卫科负责校园内的治安、交通、消防等安全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轻微治安案件、交通违章案件、消防隐患或轻微火情作出及时处理。

小学校设专职安全保卫人员,并配备相应的装备。保卫人员负责校园内的治安、交通、消防等安全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轻微治安案件、交通违章案件、消防隐患或轻微火情作出及时处理。

第十条(校园治安)学校实行门卫制度。学校保卫人员有权对进入学校的人员进行检查,非学校人员和非学校机动车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经允许进入学校的车辆必须按规定的道路和限定的速度行驶,并按指定的地点停放。任何机动车辆不得进入教学区。

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内打架斗殴、寻衅闹事,不得将非教学所需的易燃、易爆、危险、有毒物品或受治安管制的刀具、凶器带进学校。

第十一条(学校设施安全)学校的校舍、活动场所、教育设备设施、用具、

生活服务设施和交通工具,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和卫生标准,并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卫生保障制度。

教学所用的化学药品、危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地点,有专人保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饮食卫生安全)学校向学生和教职员工提供的食品、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并经法定检验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教育教学活动安全)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或校外活动,应根据活动的特点,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识别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并采取相应有效措施预防和消除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隐患,确保学生安全。

第十四条(劳动、社会实践活动安全)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并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三章学校周边环境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政府和相关部门责任)市政府负责协调和监督相关行政部门维护学校周边环境安全。

第十六条(治安、消防部门责任)公安机关必须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治安管理,及时制止、查处学校周边违法犯罪活动。在学生上学或放学时段加强巡逻,维护秩序,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害学生的违法犯罪案件发生。

公安消防部门应当将学校列为重点消防单位,定期对学校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严格防范和杜绝火情。

第十七条(交通部门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必须在学校门口或附近路口设置学校标志、禁停标志、交通指挥灯、人行斑马线和机动车限速等必要交通安全标志,保障学生交通安全。

第十八条(文化部门责任)学校周边二百米半径范围内不得设立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场所、桌球、网吧,以及学生不宜进入的其他场所。文化行政部门应当对在上述范围内已设立的相关场所进行清理,限期停业或搬迁。

工商、城管部门必须对学校周边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或生活秩序的无证商贩、乱摆卖进行及时清理。

第十九条(环保部门责任)学校红线外五百米以内,不得建有严重排污、排废气、排粉尘或噪音超过五十米六十分贝的企业。环保主管部门应当对上述范围内造成污染的企业限期整顿或限期搬迁。

第二十条(镇、街道办或村、居委会责任)学校所在的镇、街道办或村、居委会应当协助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维护学校周边治安、交通秩序,搞好文化、卫生管理和环保等项工作。

第四章学校安全检查和监督

第二十一条(学校检查)学校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协同政府有关部门定期(每学期至少一次)对以下各项进行安全检查。

(一)学校校舍、教育教学设备设施、活动场所、生活服务设施和交通车辆;(二)学校向学生和教职员工提供的食品和饮用水;

(三)学校的电器、消防设施、教学用危险物品和校园网络;

(四)学校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五)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状况和其他应列入安全检查的事项。

学校在对上列各项进行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整改。

第二十二条(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各自的职责权限和管辖范围,定期对学校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应当

限期学校整改。

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对学校周边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应当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发现学校和被检查单位存在安全隐患,或有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检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

第五章学校安全事故责任

第二十三条(学校责任)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实行严格过错责任原则,因学校管理不当和过错造成学生伤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并追究相关责任方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和用具、活动场所和生活服务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和卫生标准的;

(二)学校的电器、消防设施、教学用危险物品和校园网络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不符合国家法定卫生标准的;(四)学校知道学生有特定疾病或者特异体质,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而未予以必要注意或防范的;

(五)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

(六)教职员工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的;

(七)教职员工未履行工作职责或擅离工作岗位的;

(八)事故发生后,学校未及时采取救护措施致使损害扩大的;

(九)学校或教职工违法法律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应由学校承担责任

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非学校责任)学生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学生人身伤害,学校已履行法定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管理无不当、无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校园内学生自杀、自伤或突发疾病,学校发现后已及时采取救护措施的;

(二)学生自行上学、放学途中或擅自离校发生的;

(三)学校放学清场后,非住校生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活动发生的;

(四)学生在对抗性、竞争性体育活动中造成的意外伤害;

(五)教职员工在校外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造成的;

(六)学生自身或学生之间因违反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或违法原因造成的;(七)不可抗力造成的;

(八)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学校无过错,不应当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监护人责任)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履行对未成年学生的监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的安全教育。由于学生或未成年学生监护人过错造成学生伤害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学校规章制度,实施其年龄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学校、教师已经告诫,但学生不听劝阻、自行实施的;

(二)学生或者监护人明知学生患有特定疾病,或有特异体质,或学生身体情况、情绪、行为有异常但未告知学校的;

(三)学生、或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有过错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第六章学校安全事故处理

第二十七条(抢救)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及时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并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

第二十八条(报告)学校安全事故实行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发生一般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有关保险公司;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学校应当立即报告区教育行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区教育行政部门或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区或市人民政府。

接到报告的有关部门应当指导、协助学校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

第二十九条(调查)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由学校负责调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调查组应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相关保险公司或当事人委托的律师组成。

事故调查组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部门提交调查报告,查清事故原因,界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学校或学生投保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应当参与学生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三十条(处理原则)发生学生安全事故,民事责任部分,当事人可以根据自愿的原则自行协商解决;行政责任部分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区、市政府处理;属于刑事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当事人对民事赔偿不愿协商解决或协商未果的,可以向区或市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调解)教育行政部门接到当事人调解申请后,应组成事故调

解组,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调解。调解意见达成后,调解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调解未果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三条(公平责任)发生学生安全事故,当事人均无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公平责任的原则,由当事人分担经济损失。

第三十四条(赔偿范围和标准)学校安全事故的赔偿范围和标准根据学生伤害事故的具体情况,依照现行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依法确定。

伤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用具费,残疾生活补助费,丧葬费,死亡补助费。

第三十五条(赔付方式)学生伤害赔偿金根据情况可一次性支付完毕,也可分期支付。

第三十六条(校园学生伤害保险)学生入学必须购买校园伤害事故险,每学年开学时由学校组织学生统一购买,但学校不得从中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七条(校方责任险)学校必须购买学校安全事故校方责任险。

校方责任险是指由学校过错造成的学生和教职工人身伤害的保险。

购买校方责任险的资金,政府举办的学校由市区财政按分级管理的原则纳入财政预算;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由举办者自行支付,列入教育成本。

第三十八条(教职员工保护)学校安全事故处理期间,任何人不得侮辱、殴打教职员工,不得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学校安全责任人和主管人员行政处分:(一)违反本规定第十一、十二条的;

(二)未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的。

第四十条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的,由学校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由公安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违反本规定第十条二款的,由公安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六、十七、十八、十九条、二十条的,由学校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有关部门拒不履行法定职责,造成安全事故,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由市政府追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八条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由公安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对学校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教职员工,由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招收全日制学生的其他教育机构,面向青少年、儿童的培训机构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五条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

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招堤街道三岔小学 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为切实搞好学校卫生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止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介水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为学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根据《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二)建立食品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传染病流行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如发生上述事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卫生部门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三)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放过。 学校卫生管理要求 组织机构 1、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卫生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王智伟 副组长:王大林 成员:全体教职工 2、食品卫生管理员:王大林 3、饮用水、传染病岗位责任人:王大林 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选择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学校卫生管理。

(2)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3)负责建立学校食堂、饮用水、传染病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公示,并接受监督。 (4)督促学校建立严格的食堂、自备水、二次供水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自备水、二次供水场所,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饮用水卫生与安全。 (5)负责制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并定期进行培训,同时应加强对学生饮食卫生、饮用水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不喝生水等。 (6)学校应加强对食堂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的督促检查,学校领导必须定时深入食堂、自备供水场所检查,具体负责人要餐餐检查,确保师生用餐、饮用水卫生安全。 (7)学校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2、卫生管理员职责 (1)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 (2)拟定本单位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制度,并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督促检查; (3)每日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及时纠正不符合卫生操作规范的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 (4)每天抽查原料或成品索证情况,查验标签与货物是否相符,并提出是否需要进一步检验确证,每天对饮用水水质、消毒情况进行检查并作好纪录; (5)对学校食堂的食品留样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 (6)对收回、退还的不合格食品进行记录,并记录销毁等处理数量、时间、方式和流向等; (7)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和管理,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落实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病症者调离相关岗位; (8)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报告该单位存在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问题及改进情况,负责按要求报告食物中毒、食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4321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 正式样本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市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预防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妥善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 第三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下简称教育行政

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以下简称学校)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统筹和协调。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并配备相应的人员、设施设备,落实专项经费,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四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其所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二章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责 第五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贯彻执行国家有

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宣汉县五宝镇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组 组长:张良 副组长:肖玉成 成员:孙雪峰覃勇各班班主任各村小校长 2、学校、部门、班级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3、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分析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安排安全工作 4、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彻底消除。 5、每月对学生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各班级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6、开设安全宣传教育专栏,每月更换一次内容,校内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语、标牌 7、制定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救援预案,每学期开展两次应急疏散演练

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一、工作要求 (一)、工作形象 1、仪表端庄,不得叼烟、酗酒,不准带任何与工作不相关的物品。 2、精神饱满,姿态端正,举止文明,语言简洁准确、文明规范。 3、学生上放学期间,必须在校门站班,组织检查。 (二)、工作态度 1、树立为师生服务理念,热情接待来客来访,不故意刁难来客和学生。 2、接待家长来客要耐心、热情,服务态度要好,有意见分歧要耐心解释,不得争吵。 (三)、工作职责 1、看好门。负责校门24小时值班守护、做好校内的安全巡视,每晚必须检查办公室和各教学楼是否上锁;按时开关大门;周末检查各楼房上锁和安全巡视;严禁非门卫人员配用钥匙。 2、管好人。负责进出校门的车辆、外来人员管理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检查走读生上学放学的出入证,督查学生排队放学;做好请假学生的假条查验登记工作;来客来访,须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后,凭有效证件登记后进入校园;家长会见学生,须与班主任确认后,下课后方能进校;配合学校清理着装不整人员,登记迟到学生;预防和制止涉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发事件,配合学校调处矛盾纠纷;发现校园内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及时报告并扭送公安机关或本单位保卫部门。 3、保持值勤区域整洁卫生。值班室无烟头、痰迹、纸屑,门窗洁净,玻璃明亮,工作及生活用品摆放整齐,统一规范,无杂物;严禁校外人员在校门附近摆摊设点、拾垃圾、贴广告。

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八、施工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公司各级单位在组织生产时,必须严格管理,坚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二条本条例编制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颁发的《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规程》、《企业职工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劳动部、建设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和条例。 第三条公司就安全管理具体问题下发的通知、规定等文件是本条例的支持性文件,一并执行。在操作实施中有关具体的技术性标准,一律遵照国家、行业的标准。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凡条例中未包括的内容、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内容、实施中有不明确的内容,应及时报告公司。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或责成施工管理部安全管理室负责解释。 第五条本条例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第六条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公司经理任主任委员,生产副经理,工会主席分别任副主任委员,公司有关部室领导任委员,公司施工管理部安全管理室为安委会日常办事机构。 第七条基层各单位应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单位主管领导任小组组长,组员若干名组成。 第八条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职责 1.积极宣传和组织落实国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制度和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办法。 2.组织研究解决本公司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审查公司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重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4.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公司每季度一次,基层单位每月一次。 5.组织研究事故原因分析、明确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及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6.评选表彰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 7.指导、推动公司(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开展、支持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为加强安全管理,适应项目法施工的要求,公司设置安全系统。施工管理部安全管理室负责领导安全系统的工作。所有基层单位的专职安全人员由系统派出。具体执行安全系统管理办法。

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为了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学校应该建立和完善卫生管理相关政策与制度。 一、主要领导负责制。学校应建立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主任、校医(保健教师)各负其责。定期召开学校卫生工作会议,指导、研究学校卫生工作,解决学校卫生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二、落实岗位责任制。每日进行卫生巡视,做好教室与卫生区的保洁,认真填写卫生检查记录,每周进行一次全校性的卫生大扫除。认真开展学校卫生工作的检查评比。 三、建立常规工作制。每年三月作为“健康教育宣传月”,以广播、讲座、板报形式进行以保护视力为中心的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每日做两次眼保健操,不断提高眼操的质量,开展中小学视力普查普治工作。坚持大课间阳光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 四、完善疾病防控制度。切实对学生的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工作,针

对学生近视、龋齿、沙眼、贫血和营养不良、肥胖的六病防治工作制订具体防控宣传计划。 五、强化传染病的防控和报告隔离制度。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对学生做好防治工作,并做好宣传工作,发现疫情及时上报,采取有效措施,切断传播途径。 六、规范中小学生体格检查制度。每年要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建立和规范体检档案,对体检中发现有各种疾病的中小学生,要下发体检复查通知单及时进行复诊和给予治疗,开展中小学生生长发育的各项指标的统计、分析、对比、评价等调研工作,为学校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七、规范保健室常规工作制度。学校卫生室要做好师生卫生保健工作,要做好伤病的妥善处理,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八、建立学校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健全学校卫生工作档案,对卫生工作要建档立卷,做到系统化、经常化、规范化,并对档案进行科学化管理。 九、落实学校卫生监督和管理制度 (一)、教学卫生监督与管理: 1、教室的采光、照明和微小气候及课桌椅及黑板符合卫生标准。 2、学生每天学习时间不超过各阶段年龄水平(6-8小时)。学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61224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安全工作,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校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职责管理: 学校安全工作应坚持教育先行、预防为主、多方配合、责任到人的原则,实行谁主管谁负全责的管理制度。负责本部门安全工作的指导、管理、监督和检查,并对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二、安全教育 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防范意识培养、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重视加强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增强师生自救、自护和互救的能力。 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安全教育目标,形成教育递进层次。 与家庭密切配合,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疏导工作,帮助学生克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他伤、自伤、自残事故。 把安全工作作为家长会、家长的重要内容,增强安全教育效果。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严禁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 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阵地和设施,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三、安全制度和检查 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层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切实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

建立完善安全工作安全常规管理制度。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提出安全要求,并对校内安全防范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加强管理,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建立学校安全工作周检查制度。在每学期开学前,对校舍、消防设施、各种仪器设备安全状况及卫生保健品、化学药品、安全警示语等进行全面检查,特别在雨季前应加强重点防范,杜绝事故发生。 定期、不定期对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对存在的问题应限期整改。 每学年的工作总结应有安全工作的内容。重点安全专项检查应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将学校安全工作列入部门和管理、评估的重要内容。建立有关工作制度,定期进行查验或完善,做出工作记录或检查记录。 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部门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四、校内设施安全 经常加强校舍管理和监控,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校舍的设计、建设、使用及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配备应严格按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进行。 后勤负责人应定期进行校舍勘验检查,发现险情(危房、危楼、危墙、等)应立即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 依据《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消防和用电安全管理。按规定在教室人员密集的防火重点场所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保证灭火药品规格正确、药性有效,有关管理人员能熟悉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置人员疏散指示标志,确保紧急情况下师生的安全撤离和疏散。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1]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乡镇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教室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王桥二中 2011年08月30号

检修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检修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检修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新版) 第一条为加强检修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检修过程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设备、动力、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检修和大中修。 第三条检修前必须根据作业的特点,切实分析整个检修过程中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制定出可靠的预防措施,编制安全作业计划。各项检修作业,应根据具体情况成立安全施工领导小组或指定安全负责人,并实行行政第一把手负责制,负责监督检查本条例和有关规程、规定的贯彻执行。 第四条凡主要生产设备(部控、公司控)、锅炉、易燃易爆和有毒设备设施的大中修;重大工业厂房和大的民用建筑物的大修;年终检修等,负责检修的单位必须在施工前一周将检修计划(包括项目、进度计划、危险因素分析、安全措施和现场安全负责人等)报

公司安环部审查备案,并应制定“一图三表”即施工组织网络图,作业程序表、风险事故预测表、安全对策表。 第五条施工前,要对所有参加检修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安全规程,明确任务分工,提出质量标准,颁布安全禁令,交待安全措施,组成联保对子。班组长要根据当天的检修作业任务,作好每日的班前安全讲话,措施要落实到人,并做好记录。 第六条施工现场要设安全检查人员,并佩戴标志。重大施工中,每天应召开各专项现场安全负责人会议,协调安全管理工作,堵塞一切漏洞。 第七条、所有参加检修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保用品,同时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禁酒后上班和在检修现场打闹玩笑。不懂的作业不操作,不归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动用、有指定人员的作业他人不得擅自动手,各种安全警示牌不得随意变动或摘下。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第八条必须对施工场地进行安全确认。施工前,高处(如房顶、平台、天车、走台)的堆积物必须清除干净;要文明施工,一切物

学校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精编版)

学校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学校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为了维护学校稳定, 确保全校师生饮食饮水卫生和身体健康, 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特制定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依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以加强学校卫生饮用水监督检查的通知的要求, 成立“预防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兼职饮水卫生管理员;制定《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 二、我校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 做到: 1、由专人负责学生饮用水供应, 以经检测的自来水供应为主。 1)供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要求, 定期接受水质监测检查。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烧水间, 防止人为破坏水源, 由专人负责。 2)用于烧开水的设备有效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由饮用水管理组织机构监督检查。 3)负责烧水和供水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说明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说明 各教育单位: 根据市教委《关于开展20__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结合社发局系统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局安全办会同教育署和参考了部分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拟订了"门卫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17项学校安全保卫制度.由于编写时间紧迫,制度(草案)的制订不尽完善,这些制度主要是 为学校提供思路和架构,各学校,幼儿园可根据本单位的安全管理 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充实,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管理基础. 供学校参考. 特此说明. 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安全工作办公室 20__年12月9日 学校安全管理网络 一,学校应健全完善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制度. 二,学校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为学校一级管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行政主要负责人为学校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相关科室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员为小组成员. 三,学校各中层处室办公室为二级管理机构,各中层处室主要 负责人为二级安全管理网络的责任人.

四,学校各教研组,年级组,办公室为三级管理网络,各组长,管理员或班主任为三级安全管理网络的责任人.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网络示意图 注:幼儿园和规模较小的单位安全网络第二,三级可合并. 学校各级人员安全责任 学校安全管理应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岗位安全责任和逐级安全责任制.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责任事故,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普及师生员工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学校各级人员安全责任. 一,学校的法人或行政主要负责人是学校一级安全责任人,对本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是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由本人任组长的本单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党政工领导,安全,保卫,后勤等管理干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至少二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本单位安全工作; 2,组织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3,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二级以上医院和大型体育场馆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员;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必须认真贯彻《校园治安管理条例》,加强保卫工作,以保证师生和财产安全。 二、全体教职工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加强创安和防火意识。 三、学校必须建立“创安领导小组”,制定安全制度,定期召开治安、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布置、检查工作,及时沟通信息、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四、校园内一切土地、房舍、动产、不动产、花草林木和公共设施等公物均应爱护,不得任意侵害和私人占有。使用和移动公物,须经有关部门及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动用和移动。 五、加强学校门卫和来客登记工作,管好大门。加强防火安全工作,每天放学清校后要巡视,检查各班电器断电情况。 六、师生在双休日和节假日期间,一般不得在校玩耍,非本校人员未经同意不许进入校内活动。 七、双休日、节假日安排好值班表,值班老师准时上班,定时巡视,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和登记工作,发现问题要电话报警或报告学校领导以便及时处理。 八、学校重要室、如财务室、多功能室、电脑室、图书室、实验室等要加固门窗,做好防火、防盗、防蛀等工作。 九、学校要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

十、凡学校师生组织外出活动必须写好报告经教育局领导批准后方能外出。活动归来也必须向局领导汇报安全情况。 十一、加强对学生在校期间的管理,学生未到校上课,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及时了解情况,通知家长、上报学校。严格禁止学生在学期间随意出校门。 十二、全体师生员工及家属,应严格遵守学校有关安全管理条例,任何人不得滋事、打闹、起哄、冲击和干扰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十三、要爱护消防器具和公用电线电器,加强易燃爆物品的管理和正确使用,严禁违反安全用火、用电和行车操作等现象发生。严禁私人乱装电线电器,禁放鞭炮烟花,在室内燃烧纸张等杂物或大搞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十四、注意公共环境的整洁美观。不得乱扔纸屑、果皮。杂物、烟蒂,不随地吐痰,乱倒残羹剩饭。 十五、全体教职员工均应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不得擅离职守,谨防事故的发生。 违反上述各项管理制度者,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并按有关条规给予惩处。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处理。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17(全文)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17(全文)不论是建筑还是施工企业,不管你是任何单位,安全工作是第一位的。搞好安全工作,是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证,是提高职工生活水平、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的基础。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欢迎大家阅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国境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

理。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

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卫生管理 制度

文档仅供参考 招堤街道三岔小学 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为切实搞好学校卫生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止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介水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为学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根据《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二)建立食品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传染病流行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如发生上述事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卫生部门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三)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放过。 学校卫生管理要求 组织机构

1、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卫生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王智伟 副组长:王大林 成员:全体教职工 2、食品卫生管理员:王大林 3、饮用水、传染病岗位责任人:王大林 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选择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学校卫生管理。 (2)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3)负责建立学校食堂、饮用水、传染病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公示,并接受监督。 (4)督促学校建立严格的食堂、自备水、二次供水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自备水、二次供水场所,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饮用水卫生与安全。 (5)负责制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并定期进行培训,同时应加强对学

学校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示范文本

学校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学校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使我校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科学化,建立健 全全员目标、全员责任、全程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学 校和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正常的教育教 学秩序,根据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 安全管理办法》、《潍坊市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及青州市 教育局和镇教管办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高柳 初级中学《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确保 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工作的首位,进一步健全制度、立 足防范、强化监督、整治隐患。

二、安全工作目标要求: 切实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创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从源头上杜绝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使学校安全工作真正做到制度健全、措施落实、责任到人。 三、安全工作十六字方针: 安全第一、防备为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第二章安全工作四大体系 一、安全工作领导管理体系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由副校长、政教处、教导处、总务处负责同志、级部主任组成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设置2名专职门卫,其工作人员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学校安全工作要形成校长亲自抓,分管副校长详细抓,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落实的分层管理体系。

厂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条例

厂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条例 为确保工厂施工安全,减少安全事故,应制定规范的厂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厂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厂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篇1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生产中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正确穿戴工作服及劳保用品,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进入车间工作。留长发的的女工进入车间工作时需盘起头发并佩戴工作帽。 2、严格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设备。 3、工具、料件摆放平稳有序,不得阻碍安全通道,不得影响施工操作。 4、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使用无齿锯、手电钻、角磨机等移动式用电设备时应在正规的有漏电保护功能的接线口接续,使用前需对线路及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没有安全隐患后方可使用。严禁踩踏碾压落地电缆。 5、车间内禁止吸烟。 6、禁止带耳机边听音乐边工作,禁止操作设备时接打电话。 7、禁止在车间内嬉戏打闹。 8、禁止酒后上岗,禁止疲劳和身体不适时上岗。 9、拒绝来自任何人的违章指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带班人报告,及时消除,共同参与安全监督管理。 10、每周不少于一次对所有设备进行大清扫、大检验。 11、每个月最后一个星期日,由公司主管安全领导带头,会同车间主管、各部门主管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工作,并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做好记录上交总经理,各部门针对各自安全隐患必须第一时间做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

厂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篇2 一、任何单位或承包商在厂区)生活区)餐厅范围内施工作业之 前,必须签订《东莞裕元制造厂外包施工作业安全责任合同书》后再按施工的 程序进行,承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关施工资质和持有相关资格证书, 二、施工之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清理,并做安全防护措施悬挂安全标 示标志,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三、特殊工种操作者要有正规操作证,持证上岗, 四、施工用电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定,若需动用本公司电源,必须申请本公司指定电工人员搭接电源,严禁擅自挪接本公司电源。 五、施工时,不得使用破旧电源线,使用不同的作业工具应配置相应的电源线,同时不得动用生产在线插座(包括应急灯插座),应从主电柜接专用电源或插座使用,否则责令停工整 改。六、操作员带电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及必要保护。 七、施工现场由承包单位)发包单位指定专人监护,工厂安全员) 保卫监督稽查,确保施工安全。 八、施工单位没有签订《东莞裕元制造厂外包施工作业安全责任合同书》或者动火审批报告表的,工厂保卫不得准许施工人员入内施工。 九、施工前发包单位应将相关资料(安全责任合同书)承包商施工资质证书或营业执照)特殊工种操作证)备份裕元制造厂安全课。 十、施工违反相关规定,对承包商按相关规定处罚或停工整改,对发包单位相关主管责任人执行记过或开除处理,同时对相关工厂当月消防安全成绩作扣数处理。 厂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篇3 第一章施工组织

小学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小学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卫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的幸福和欢乐,涉及儿童少年的健康成长,任务十分繁重,十分重要,千万不能掉以轻心。为了保证我校师生有安全卫生的工作和学习条件,创造一个适合儿童少年身心健康的良好环境,必须对学校的安全、卫生工作进行科学规范的管理,特制定沙塘小学安全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教育管理制度: 1 、按上级教育管理部门的统一要求,开设《健康安全教育课》。担任该课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认真备课、上课,使学生学会常用的健康安全常识,增强学生的健康安全意识,增强学生的健康安全防护能力。 2 、加强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学期至少邀请我校共建单位沙塘交警中队干警,给全校师生上交通安全知识课 1~2 次。使全校师生了解交通安全常识,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3 、学校校会、集会,必须强调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阶段性的总结,对存在问题进行宣传教育,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4 、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都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宣传员和教员。 5 、体育教师必须对每节室外课提出具体的安全防护要求,以防安全意外事故的发生。 6 、其他学科教师因教学需要,要组织学生到室外或校外进行实践活动的,要对学生提出具体的安全要求,事先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要组织学生到校外参加实践活动的年级、班级,要事先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递交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7 、上实验课前的教师,如果学生要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实验前,任课教师要向学生说明有害物质的严重危害性,向学生提出详细的操作规程和要求,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二、学校教育教学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开学上课前,必须对教学用房、供电线路、防雷设施、师生住房、体育设施、围墙、食堂等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安全设施,要立即进行整改,并做好书面记录。 2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期结束,放假前,要对学校所有公共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隐患的设施,在开学前要整改完毕,并做好书面记录。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的相关范文,本文关键词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得以,您可以从右上方搜索框检索更多相关文章,如果您觉得有用,请继续关注我们并推荐给您的好友,您可以在管理制度中查看更多范文。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它包括:用电安全,防火安全, 饮食安全,财产安全,设施安全,活动安全,实验操作安全,师生人身安全,师 生校外交通安全等等。涉及面广,教育管理难度大,任务艰巨,为切实加强学校 安全工作,维护学校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不受损害,维护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不 受影响,维护学校财产设备不受损失,特制定本条例。 一、学校的教室及各功能室和教师员工寝室,等各种教育,教学,

生活设施,有 专人负责管理,消除事故隐患,特别在期初和期末,要全面检查。 二、学校供电系统及各种电器设备,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由指定人员每月定期检 查,严格用电制度,严禁私自拉接电源,严禁学生或其他无关人员擅自打开校内 各种开关盒,任何人如发现电器,电线有异味,冒烟等意外时,须在保证安全的 条件下,立即断开电源并及时上报,任何电线接头须绝缘密封。 三、学校饮用水及用水设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严格安全用水制度,保证师生 生活用水的安全和正常供应。 四、学校配备素质可靠,训练有素的值勤队,严格值勤,确保学校财产及师生安 全。 五、学校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加强饮食安全,所有的食品和原材料均从正 规渠道购入,有凭有证,严防食物中毒事故。 六、学校体育场地,器材及教学活动均应符合运动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 度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和学生个体身体状况,严防运动安全事故发生。

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1、定时作息。制定科学的生活作息制度。每天学习(包括自习课)与课外活动时间均应按学校作息时间进行。 2、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养成坐正、立直的良好习惯。努力做到“六勤”、“六不”。“六勤”为:勤刷牙、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晒被褥。“六不”是指:不渴生水,不吃不洁变质食物,不吸烟、喝酒,不乱用毛巾、茶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壳、纸屑杂物。 3、保护视力,做到“五要”、“五不要”。“五要”为:要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要认真正确地做眼保健操;连续看书半小时后,要休息片刻或向远方眺望一次;收看电视要开灯,保持最佳距离;教室座位每月要调换一次,桌凳高低要符合卫生要求。“五不要”为:不要躺着看书;不要在光线暗弱或强光下看书写字;不要在行进途中或坐在动荡的车船里看书;不要把字写得太小、过密;不要边吃饭边看书或电视。 4、不要用指沾唾液翻课本,不把笔衔在嘴里。 二、学校环境卫生制度 1、室门窗玻璃齐全,窗明几净,墙壁无污迹灰尘,地面无纸屑杂物,桌凳整齐,各类物件安置有序。 2、室外每周二大扫,室每天两小扫。清洁区、绿化区无

果皮壳、纸屑、烟蒂、痰迹、杂草、碎砖垃圾。综合实验楼每天一打扫。 3、宿舍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中午、早晚开窗通风透气,保持空气清新。 4、教室要有扫帚、洒水壶、痰盂、拖把等清洁卫生器具。 5、设立卫生流动红旗。 6、每周大扫除后进行检查评比,贴卫生标签,作好记录。 7、每学期的期中、期末对卫生工作做一次总结。 三、教学卫生 教室面积要合理,室课桌凳、黑板、讲台、灯光照明要符合卫生学校要求,课程安排要有利于学生健康,符合学生用眼要求,严格控制学生的学习负担,严格控制课、课外作业和考试次数。教师要文明执教,衣着整洁、仪表端庄,公共场合不准穿拖鞋、短裤、背心,不拖留课堂。批改作业要细致,批注字迹要清楚,板书要工整,讲课声音要适中,上课时不对着学生咳嗽、打喷嚏,不抽烟。学生上课坐姿要端正,自然,书写时,头要正,背要直,眼睛距纸面一尺左右,定期调整座位,防止学生变成斜视。 四、体育卫生 锻炼时先做好准备活动,有病的学生要停止锻炼,根据学生性别、年龄特点和体育活动能力分组进行不同要求的锻炼。生理负担能力差的学生进行保健性锻炼。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新版)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市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预防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妥善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 第三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下简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以下简称学校)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学校安全

管理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统筹和协调。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并配备相应的人员、设施设备,落实专项经费,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四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其所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二章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责 第五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第六条教育行政部门(含其他学校主管部门)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一)对所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制定本地区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学校安全事故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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