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票汇撤销谈预付货款下出口收汇风险防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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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收汇风险与防范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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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大纲
第一部分: 国际金融危机对出口收汇业务的影响 第二部分:我国近期涉及出口信用证项下发生诉讼/
纠纷的基本情况
第三部分:出口收汇业务项下的风险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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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出口收汇业务项下的风险防范措施
支付、结算及融资手段的变化
卖方(出口商)
买方(进口商)
预付货款 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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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交单
(D/P托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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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拥有遍布世界的国际贸易结算业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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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拥有经验丰富的国际贸易结算人力资源
中国银行从事国际结算业务的人员具有 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 现有多位专业技术人士人分别当选为ICC 银行委员会副主席、IFA董事及东北亚地 区委员会主席、FCI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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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拥有丰富的国际贸易结算产品资源库
《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ICC458,1992, Uniform Rules for Demand Guarantees)
《 托收统一规则 》Uniform Rules for Collections ( ICC Publication No. 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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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出口收汇业务项下的风险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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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单业务项下的相关国际惯例
《关于审核跟单信用证项下单据国际标准银行
实务》(International Standard Banking Practice for the Examination of Documents under Documentary Credits,国际商会第681 号出版物,简称“ISBP”)
第一部分:国际金融危机对出口收汇业务的影响
货物运输
◎ 运输合同 ◎ 运输方式 ◎ 航运成本

国际贸易中不同结算方式的风险防范

国际贸易中不同结算方式的风险防范

国际贸易中不同结算方式的风险防范摘要:随着中国加入WTO和世界经济的全球化,国民经济的许多方面已开始融入世界经济的潮流。

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除了价格竞争之外,结算方式也是至关重要的一步,它直接关系到能否顺利收到货款。

常用的国际结算业务的种类有汇付、托收、信用证、保函、保理等。

本文就汇付、托收、信用证这三个主要结算方式进行了分析,并进一步阐述了这些结算方式的风险防范与规避问题。

关键词:国际贸易;结算方式;风险防范;一、引言目前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主要有信用证,托收和电汇等。

其中信用证结算方式,因其以银行信用作为付款保证,曾是国际贸易中最主要的支付和结算方式,但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竞争的日趋激烈,结算方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竞争的加剧造就了全球性的买方市场,买方更愿意选择对其有利的托收和电汇结算方式,据统计,欧美企业间托收和电汇结算方式使用比例己达贸易量的80%-90%,亚太国家信用证的使用比例也在逐年下降,我国的信用证结算比例也由前些年的35%左右降低到目前的大约占25%。

国际贸易结算方式的发展变化,没有使贸易争端及贸易风险减少和降低,反而有日趋增加的趋势。

信用证结算方式虽然风险较小,但由于其复杂的条件约束,近年来围绕信用证的结算纠纷不断,而托收和电汇结算方式更是因其属于商业信用,买卖双方对对方的约束度较小,整个贸易过程的成败,几乎完全依赖进出口双方的信誉,参与各方存在更大的风险。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对外交往的不断扩大,怎样利用好国际贸易结算工具,促进进出口业务的发展,减少风险,也是摆在国内企业和各商业银行面前的重要问题。

二、文献综述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和结算方式的不断变化,各结算工具的弱点使不同结算方式的风险暴露无疑。

信用证手续繁杂、技术性强、费用高等特点显露出它在贸易结算中的不足和局限性,世界各国有关信用证业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既不完善,也不统一,仅有国际商会第600号出版物《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虽已为世界各国各地区的银行广泛接受和采用,但并非是一项国际性的法律规章,特别是近年来国际贸易中欺诈案件的不断发生,使其在国际贸易结算中的局限性更为突出。

出口收汇风险及规避

出口收汇风险及规避

出口收汇风险及规避我们有很多客户都是刚刚开始从事外贸的,即便是之前一直在通过外贸公司出口,对其而言也相当于是内贸,安全系数远比直接做外贸来得高。

因为再怎么说也是用人民币交易,相隔也不远,争辩也可以跑上门去,打官司也是国内进行,对方倒闭了还有不动产或其他货品可以抵押。

可是现在开始直接出口了,所面临的风险也是接踵而来,比如买家少付或拒付货款,买家宣布破产了,人民币升值等等。

出口风险最大的就是收汇风险。

减少风险关键在于风险发生前的规避。

一般常用的支付方式有汇付、托收、信用证。

汇付TT对买卖双方来说是手续最简单的一种付款方式,完全取决于买卖双方互相的信任。

它属于商业信用,提供信用的一方风险很大。

比如100%前TT就是买家信任卖家,在其投产前或出货前将所有货款先付清,供其投料生产。

显然,买家风险很小,卖家风险很大。

反之就是100%后TT。

可是,在买方市场和金融危机夹击下的今天,出口商很难争取到100%前TT,因为进口商担心付了钱收不到货;进口商也同样很难争取到100%后TT,因为出口商也会担心发了货收不到钱。

所以,TT一般只用于定金、尾款、佣金、费用等小金额的支付,除非对方是老客户,才会偶尔用于大货货款的支付。

目前,较多的是前后TT的搭配使用或前TT和其他支付方式如DP/LC等的搭配使用。

如:30% T/T advance + 70% T/T sight(或70%T/T at 30 days after sight)30% T/T advance + 70% D/P at sight30% T/T advance + 70% L/C at sight那使用前TT是不是就一定万无一失了呢?案例:某一客户,说跟某一国外买家谈好一笔定单,以前TT方式成交。

发货前,买家把银行水单传真过来了。

客户见到水单后就把货出运了。

可是等发完货后才发现银行帐户上并没有这笔款项。

原来买家伪造了水单。

经验教训:不要仅凭所谓银行水单的传真件就将货出运,最起码要通过银行核实货款是否确实在账户上了。

论我国出口结汇的风险及其防范

论我国出口结汇的风险及其防范

论我国出口结汇的风险及其防范当前我国的出口结汇的风险防范工作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要结合实际发展现状制定科学完善的风险防范方案,保障出口结汇的安全。

本文就我国出口结汇的主要方式以及风险的主要类型进行阐述,并进一步对出口结汇风险的防范措施方法进行探究。

标签:出口结汇;结汇方式;风险防范;措施出口结汇的风险类型多种多样,风险的出现是在外贸出口企业以及进口商签订合同后,最终换取本币中出现的损失。

国际市场的疲软以及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参与,使得在竞争方面也日益激烈,而结汇风险也由此进一步加大,解决好我国的出口结汇风险问题就显得更为重要。

一、我国出口结汇的主要方式1.信用证信用证是银行根据进口商提出的要求,开给出口商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是国际贸易中较为广泛应用的结汇方式。

它的三原则是严格相符原则、交易的独立抽象原则、欺诈例外原则。

信用证结汇方式的应用,能够将原来通过进口商履行的凭单付款责任转变成银行承担。

即将进口商的商业信用巧妙地转化为银行信用,银行信用就会更加的可靠稳健,保障了交易双方的安全感,有助于促进国际贸易的良好发展,每个环节都能获得银行資金融通,对商人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也能得到有效缓解。

信用证的风险小,在解决买卖双方不信任问题上,通过信用证就能有效处理。

2.托收托收方式主要是出口人进行出具汇票,来委托银行向进口人收取货款。

通常是债权人结合发票金额开出以债务人为付款人的汇票来向出口地银行提出托收申请,并且要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其进口地代理行代向出口人收货款。

托收方式和汇付方式相同,都是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货款能不能收回只能靠买卖双方商业信用以及债务信用,没有第三者作为保证。

3.汇付汇付方式主要是付款人通过银行以及其他途径来向款项汇交收款人。

是将银行作为媒介来结算债权债务关系,并能以单独方式加以使用,或与和其他方式进行结合应用。

汇付基本的结算方式包含票汇以及电汇等,其中电汇较为常用,因其有不占用客户资金,比较安全快速的优势。

国际结算中的风险分析与防范

国际结算中的风险分析与防范

摘要:随着中国加入 W TO 和世界经济的全球化,各国间贸易迅速发展,国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竞争手段不断增加。

为扩大市场份额,我国外贸企业除了采取价格竞争等手段外,纷纷以优惠的付款方式变相地给买方融资,由此带来了出口收汇风险的增加,致使部分企业收汇困难、资金流动缓慢、企业运作效率低下。

目前,我国外贸企业在进出口业务中主要使用三种国际结算方式:汇款、托收、信用证。

随着出口竞争的日趋激烈化,灵活多变的支付方式已成为外贸企业增加市场份额的重要手段,由此也带来了进出口收付汇风险的增加。

本文在分析各种结算方式特点和风险的基础上,探讨了国际结算风险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国际结算;信用证;风险;防范前言在对外贸易中,结算是至关重要的一步,外贸企业是否把握得当,直接关系到能否顺利收到货款,目前,我国有大量的外贸企业参与到国际竞争中去,由于金融危机使得国际市场的经济大环境恶化,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使得这些外贸企业对自己的市场拓展力度减小以及一些有着良好投资回报的项目选择和控制上变得非常谨慎,为了全面提升外贸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出口贸易的风险防范以及增加融资能力,因此,对我国外贸企业加强国际结算业务风险管理就显得特别的重要且紧迫。

1国际结算概述国际结算的含义:是指通过银行办理两国间的货币收付以清偿国际间债权、债务的业务活动。

这个概念有三个要点:通过银行、两国间和货币收付。

国际结算分类:(1)国际贸易结算,是指由国际商品交换而产生的货币收付或债权债务清偿业务;(2)国际非贸易结算,是指除有形贸易以外的活动引起的货币收付或债权债务清偿业务,也称为无形贸易结算。

国际结算特点:(1)国际结算是一项银行中介业务。

不同国家间的债权债务关系都是通过银行中介实现的。

商业银行有权决定是否接受客户的委托和申请,有权采取措施降低自身风险并收取一定费用。

(2)国际结算离不开国际金融。

国际结算中使用的主要是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因而总是要涉及外汇转移及外汇票据流动、货币兑换与汇率、外汇进出入管制、外汇风险等问题。

外贸企业出口收汇风险的防范探讨

外贸企业出口收汇风险的防范探讨

财富生活>>Wealth Life外贸企业出口收汇风险的防范探讨■ 文 / 徐佩芬摘要:国际贸易具有特殊性特点,贸易双方地理位置距离较远。

若贸易双方的运营情况产生了一定的变化,就会导致外贸企业出口安全面临收汇风险问题。

本文针对出口收汇存在的坏账、欠款等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多方面的风险防范策略。

希望减少欠款、坏账的完问题,不断提升外汇企业的出口收汇质量。

关键词:外贸企业;出口贸易;收汇风险;防范对于各个企业的发展与进步来说,都离不开充足的资金保障,并逐步建立良性的循环管理体系。

对于各个企业来说,资金的管控十分重要,属于企业扩大经营规模的重要资本。

因此,对于外汇企业来说,确保安全收汇十分重要。

外汇企业需要明确如何科学化的开展收汇风险防范与管理工作,将收汇损失降到最低,建立科学的客户信用资信管理制度,实现全流程的管控。

一、出口收汇风险及其成因随着国际贸易方式的不断变化,贸易产品数量不断增加,使得各个国家的贸易业务往来越来越频繁。

基于各个国家贸易收入增长的背景下,贸易中蕴藏了许多不确定性的因素,也就是国际贸易主体。

外贸出口企业在贸易活动中,面临着许多方面的收汇风险。

出口收汇风险,主要就是出口贸易的出口商在出口结算的过程中,无法按时的进行收汇。

对于出口贸易来说,应当经过签约、备货、包装、托运等许多环节,涉及许多地区或是当事人的法律规定,所以存在许多方面的潜藏风险。

从整体的发展角度进行分析,出口收汇风险可以划分为以下两个部分:特殊风险与一般风险。

其中一般风险主要就是出口商无法按时收汇引发的风险问题,代表经济因素方面的风险,例如进口商违约等。

而特殊风险主要代表出口逃税,并且是政治因素方面影响的。

例如,进口国家进行外汇管制,限制进口企业实行对外付汇。

出口企业需要承担的风险属于一般风险,而国家承担的风险除了一般风险,还有许多特殊的风险。

概括进行分析,出口收汇风险的产生原因,具体阐述如下:(一)进口商的资质较差引发风险问题。

进出口业务中防范出口收款风险的具体措施

进出口业务中防范出口收款风险的具体措施

进出口业务中防范出口收款风险的具体措施我国加入WTO后,出口环境应该会有相对的改变。

但与此同时,我国对外改革开放的力度将进一步凸现,国内与国外两个市场的界限将逐步消失。

值得高度注意的是,并轨的消极影响不仅对进口和国内产业,对出口及外向型产业应该也是不可避免的。

主动将风险防患于未然,事前采取措施避免与风险直接对抗,预先调整风险的变化与发展方向,以便转移并分散风险,这理应是智者之首选而决非怯弱的表现。

因此,加强研究出口经营风险,探究行之有效的微观风险防范对策,构建并不断完善出口经营风险防避机制,不仅在主观认识和学术上极为重要,当前更具有客观和实践上的迫切意义。

本文提出了具体实用的风险防范与规避整合对策,还总结归纳出多种操作性强、行之有效的出口风险防避措施,可供我国外向型经济实体及其从业人员在实务中参考、借鉴和选用。

具体构建如下:除对货运风险按惯例可通过加固包装,选用装运港交货贸易术语和加保相应的货运险等办法加以防护外,对其余的出口经营风险进行防避采取的对策可概括为三类,即出口经营前的市场风险调研,出口合同的条款保护与出口经营中的配套防护措施。

这三类对策相互之间并不矛盾,综合运用时也不会相互冲突;它们在逻辑上是相辅相成,互相补充的。

只要在出口经营中使用配合得当,其防范与规避风险的整体功能与效果将会更加突出与完美。

出口经营前的市场风险调研应通过进行以国际市场为主要内容,结合国别市场的综台性风险调研,对出口经营全过程中可能遭遇的各种风险进行考察、分析和研究。

对出口经营目标市场的风险范围、种类和强度进行识别、预测和分析评估,在出口经营正式运作前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将风险防范于末然。

出口合同的条款保护措施对出口合同条款加以斟酌,设法在合同中加订保护性措施,以进一步防避出口经营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在贸易术语条款中采用国际商会INCOTERM S2000中统一规范的贸易术语。

在不得不使用象征交货传统方式与术语,即FOB、CFR和CIF一组术语,或规定现代方式与术语,即FCA、CPT和CIP一组术语时,应在出口合用中明确规定交货责任(如CY—CY等),和风险转移的划分界限(如货交承运人或船舷为界)等等,以清除买卖隐患,减少贸易纠纷,有效地防避贸易术语风险。

国际结算中的风险及防范对策

国际结算中的风险及防范对策

国际结算中的风险及防范对策摘要: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和中国进出口产业的不断发展,中国已经真正地融入世界经济潮流。

但在中国目前的进出口贸易中,由于国际结算方式的选择不当,导致国际结算诈骗时有发生、资金流动缓慢、企业运作效率低下,我国进出口企业因此遭受了巨大的损失。

如何选择一种行之有效的国际结算方式以最大限度规避结算风险、节约资金和简化手续,成为我国进出口贸易面临的重大问题。

关键词:国际结算方式;汇付;托收;信用证;风险防范国际结算业务是国际间进行的贸易和非贸易往来而发生的债权债务的结算。

国际货款结算的基本方式有汇付、托收和信用证三种。

每一种结算方式都有其潜在的风险,如何选择一种行之有效的国际结算方式以最大限度规避结算风险,是我国进出口贸易面临的重大问题。

一、国际结算中的风险在国际结算的实际业务中一般存在以下几种风险:(一)汇付方式风险汇付,又称汇款,是指进口商主动通过银行将货款汇交给出口商的方式。

在国际贸易中,汇付方式可以分为预付货款和货到付款两种。

预付货款,又称为“先结后出”,是进口商先将部分或全部货款汇交出口商,出口商收到货款后发运货物的结算方式。

这种方式显然对出口商非常有利,因为进口商要单独负责融资,并且负担出口商不按合同规定货运货物的风险。

货到付款,又称为“先出后结”,即出口商先发货,进口商收到货物后付款的结算方式。

具体地讲,货到付款有两种实现方式:一是售定,即买卖双方事先签订合同,待进口商收到货物后,用汇款方式将货款汇交出口商;二是寄售,即出口商先将货物运至国外,委托国外商人在当地市场上代售,待货物售出后,被委托人将扣除佣金后的货款汇交出口商。

无论哪一种形式,货到付款方式对出口商不利,因为出口商既要单方面融资,又要承担进口商不付款的风险。

(二)托收方式风险托收是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之上的。

对出口商而言,由于托收方式是先发货后收款,如果是远期托收,出口商往往要货到才能收款,所以实际上是向进口商提供信用,而进口商只是在货款到期日才付款,因此出口方不可避免地要承担相当大的风险,这些风险表现在:1.进口商的资信较差造成的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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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票汇撤销谈预付货款下出口收汇风险防范(一)
预付货款是国际贸易中用以结算买卖双方债权债务时,根据货款支付与货物运送时间顺序不同而划分的汇付方式之一,是指进口商先将货款支付给出口商,出口商立即或在一定时间内发运货物,表面上看预付货款对出口商较为安全,但近年来仍然有很多预付货款下出口商没有收到货款,导致货款两空,给出口商带来较大损失。

一、案情介绍
我国甲外贸公司与香港乙商社首次签订一宗买卖合同,合同规定中方提供一批货物,进口商用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方式付款。

合同规定开证日期为装船前一个月,但届时并未收到进口商开来的有关信用证。

几经催促进口商始告知“证已开出”。

装船前十天,中方仍未收到香港乙商社信用证的踪影,经再次查询,对方以“因开证行与本公司所在地的银行无业务代理关系,证已开至与其有业务关系的异地银行,由他们转递至出口地的银行”为由拖延开证。

此时,船期临近,报检、报关、租船、定舱等工作都急需用证。

在多次催促下,在货物装运前四天才收到信用证。

审证后发现有多处与合同条款不符需修改。

港商在与中方签订合同后,又将该批货物转售给加拿大一客商,原合同规定由中方直接将货装于开往加拿大的货船,而此航线每月只有一班,若赶不上本月船期,只有拖至下个月,这样就不仅使中方准备好的货物要存放一个月,而且还将耽误收汇,并产生利息损失,故中方立即电催对方改证。

由于时间太紧,改证已
来不及,而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信用证又有问题,中方无法照办,将可能造成单证不符,致使信用证项下出口不能安全收汇。

在中方坚持不修改好信用证不能装船的情况下,港商提出用汇款方式进行结算。

鉴于以上情况,中方同意,并请其先把汇款凭证传真给我们,在收到货款后再发货。

第二天,港商便传来了银行的汇款凭证(银行汇票),中方业务人员把传真送财务部门并转银行审核,经核对签字无误。

此时,中国港口及运输部门又多次催促装箱、装船。

中方有关人员认为款既已汇出,不必等款到再发货,否则错过装船期影响装运,于是即装船,并及时发出装船电。

发货后一个月,财务人员查询时发现出了问题。

原来港商在中方要求改好证才能装货的情况下,到银行买了张银行汇票传真过来作为汇款凭证,中方业务人员不了解情况。

港商就利用一张有银行签字的汇票促使中方发货,待收到装船电后,便立即把本应寄给中方的正本汇票退回银行,撤销这笔汇款,致使中方公司钱、货两空,损失惨重。

上述案例是由于我国甲外贸公司不熟悉票汇的业务操作流程,误认为收到正本汇票或复印件就等于收到货款并将货物发出。

其实香港乙商社就是利用这一点,待我国甲外贸公司发货后马上将汇票交与开立汇票的银行,将汇票撤销,然后逃之夭夭,致使我国甲外贸公司落入钱、货两空的结局。

二、预付货款下出口商风险防范
(一)慎重选择贸易伙伴,做好对贸易伙伴的资信调查工作
了解对方比了解怎样做更为重要,说的就是调查交易对方资信情况的重要性。

一般情况下,预付货款中的进口商对出口商的资信会进行周密的调查,在确信预付货款中出口商能按时出运合同规定的货物时才能选择使用。

但事实上,预付货款中的出口商对进口商的资信也必须进行周密的调查,只有在确信进口商的预付货款到帐后才能交货或交单,因为预付货款并不等于货款已到帐。

(二)明确规定合同中预付条款,最好选择我国银行的海外分支机构作为汇出行
采用预付货款,合同条款应订明:在买卖合同订立后一定时间内,进口商以何种汇款方式如信汇、电汇或票汇将货款通过银行交付出口商,出口商收款后交货;或在装运月开始前一定时间,进口商通过一定的方式将货款汇到出口商。

这里特别应该注意的是:汇款的到达时间应以出口商取得货款的时间为准;如采用票汇,则收到票据的时间应与交货时间相衔接并留有适当余地,而且应把托收票款的时间因素考虑在内,在收到票款后方能发货。

由于各个银行的规模、实力和信誉不同,也不排除进口商与汇出行相互勾结,因此最好选择我国银行的海外分支机构作为汇出行,随时了解进口商的动态,以保证安全收汇。

(三)把握收到汇款收据、汇款凭证、取款通知书不等于收到货款
信汇、电汇方式通常由进口商向银行提出申请,银行受理后,开出电汇收据或信汇收据交给付款人(进口商),进口商马上将电汇收据或信
汇收据传真给出口商,要求寄出运输单据或立即电放货物。

这种情况下一方面进口商可以通过蓄意伪造或涂改电汇凭证,谎称已支付或汇出货款,企图诱使出口商发货,以骗取其出口货物,而使用的所谓“汇款凭证”可能只是一些加盖银行假印章的进账单,或者经过涂改、变造的汇款委托书传真件等;另一方面即使信汇、电汇收据经核实是真实的,出口商也切莫以为收到银行付款的收据就等同收到货款,若向进口商交付正本提单,则进口商可能会在收到正本提单后,立即撤销这笔汇款,逃避付款责任。

在信汇、电汇业务中,出口商切莫一收到汇入行的取款通知书,便马上装货、制单并向进口商交单,而后才凭取款通知书向汇入行取款,此时汇款可能早已被汇款人撤销而收不到货款。

因为在电汇、信汇情况下,只要汇入行还未将款项交付给收款人,只要汇入行收到汇出行的撤销通知便会立即止付。

即使是收款人已凭取款通知书前来取款,只要尚未解付,汇入行也不能把款项交付收款人,这样就会导致出口商钱、货两空,所以收到取款通知书并不是收到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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