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词(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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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模板)纠纷代理词

房屋买卖合同(模板)纠纷代理词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
一、引言
二、背景
根据我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

然而,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常常发生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纠纷,例如虚假宣传、商品房质量问题等。

三、代理词
尊敬的仲裁/法院/调解委员会的仲裁员/法官/调解员:
您好!我是原告(被告)X的法定代理人,我在此代表当事人向您提交本次纠纷案件的代理词,望您予以审慎考虑和公正裁决。

本案涉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现将我方的主张及相关证据向您展示:
1.事实背景及合同内容:
(在此简要叙述合同的签订过程、主要条款等事实背景)
2.标的物瑕疵:
(标的物存在的瑕疵情况,并附上相关证据,例如房屋质量检测报告、照片等)
3.合同违约责任:
(指出对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房屋信息、交付入住相关手续或其他违约行为,并附上相关证据,例如邮件往来记录、短信截图等)
4.经济损失及索赔要求:
(详细陈述我方因对方违约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并提出相应的索赔要求)
5.请仲裁/法院/调解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我方提供的证据,依法公正裁决我方的权益。

我们坚信,根据我方提供的证据以及法律的公平公正性,我们的主张将得到仲裁/法院/调解委员会的支持和维护。

最后,我们对仲裁/法院/调解委员会的公正裁决表示衷心的感谢!
正文告完。

附:
1.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相关证据材料清单
3.代理人联系明
原告(被告)法定代理人:X 联系方式:X
注:此代理词仅作为范本参考,具体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拓展。

在使用代理词前,请向专业律师咨询确认。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
尊敬的法官:
我是原告(或被告)的法律代理人,就本案中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我代表我的当事人提出以下代理词:
一、关于合同的有效性
本案中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的,合同
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双方
当事人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该合同应当被认定为有效。

二、关于合同履行情况
1. 我方当事人已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了房款(或已履行了其
他合同义务)。

2. 相对人未能履行合同中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交付房屋、办理过户
手续等。

三、关于违约责任
1. 根据合同约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违约方应
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我方当事人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具体数额依据
合同条款及实际损失计算。

四、关于证据的提供
1. 我方已准备了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合同的有效性、履行情况以及违约
事实,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本、付款凭证、通讯记录等。

2. 我方请求法庭对上述证据进行审查,并依据证据作出公正判决。

五、关于诉讼请求
1. 确认二手房买卖合同有效。

2. 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3. 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六、结语
基于上述事实和法律依据,我方恳请贵庭依法审理本案,维护我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作出公正的判决。

此致
敬礼
(代理人签名)
(日期)。

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6篇

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6篇

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6篇篇1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我接受本案原告(买方)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参与本次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

在庭审前,我深入研究了本案的相关事实和证据,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的分析。

以下是我对本起买卖合同纠纷的代理词。

一、案件基本情况本案涉及原告(买方)与被告(卖方)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货款,但被告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货物,导致原告遭受经济损失。

二、代理观点1. 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关系:原告与被告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双方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2. 被告违约行为:被告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货物,构成违约行为。

3. 原告经济损失:被告的违约行为导致原告无法正常使用货物,产生了实际经济损失。

4. 法律责任:被告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原告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三、事实证据1. 买卖合同:原告与被告签订的买卖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交货时间等。

2. 付款凭证:原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货款的凭证。

3. 被告违约证据:相关证据证明被告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货物。

4. 损失证据:原告因被告违约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证据。

四、法律分析1. 合同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原告与被告之间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

2. 违约责任:根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被告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货物,构成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 损失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被告违约导致原告遭受经济损失的,被告应当赔偿原告的损失。

五、请求1. 确认被告的违约行为;2.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违约遭受的经济损失;3. 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六、总结综上所述,我作为原告的代理人,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被告的违约行为明显,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请求法庭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七、代理人声明作为原告的代理人,我将依法履行职责,遵守法庭纪律,确保代理活动合法、有效。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简洁范本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简洁范本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引言尊敬的仲裁庭主席、仲裁员们:大家好!我作为原告代理律师,荣幸地站在这里向贵庭提交我方的申诉。

本案涉及的是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我将在以下几个方面阐述我方的观点和诉求。

事实阐述我方作为买方,与被告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编号:),合同明确规定了房屋的交付时间、交付方式、价款金额等条款。

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房屋,并且未解释原因或提供任何合理的解决措施。

在此,我要重申,我方已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了全部款项,并且一直保持了合同的诚信履行。

被告的违约行为导致我们无法正常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给我方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合同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交付时间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

当事人未约定交付时间的,买受人在支付全部价款后,卖方应当及时交付”。

而根据合同的约定,被告明确承诺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屋。

被告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履行交付义务,严重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和我们之间的交易意图。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买受人交付出价款后,没有财产所有权的房屋,属于合同不合格的情形”。

被告未按合同规定交付房屋,我们有权对合同的不合格行为提出索赔和解除合同的请求。

我方的诉求基于上述事实和法律分析,我方提出以下诉求:1. 被告立即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交付房屋,并确保房屋的财产所有权和使用权合法有效;2. 被告赔偿我方因房屋交付延误所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息、滞纳金、违约金等;3. 被告支付我方的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4. ,如果被告拒绝履行合同或无法履行合同,我们要求贵庭支持我们解除该房屋买卖合同,并返还我方已支付的全部价款。

在本次仲裁过程中,我会紧密结合事实和法律依据,充分论述我方的观点和诉求。

希望贵庭公正、客观地审理本案,给予我方应有的权益保护。

谢谢!。

房屋买卖合同代理词范文8篇

房屋买卖合同代理词范文8篇

房屋买卖合同代理词范文8篇篇1尊敬的法官大人:我代表原告(买方),就本次房屋买卖合同,向您提交以下代理词。

一、合同基本情况本案所涉及的房屋买卖合同,是由原告(买方)与被告(卖方)于2024年5月1日签订的。

合同约定,原告以100万元的价格购买被告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房屋一套。

付款方式为银行贷款,首付款为30万元,贷款金额为70万元。

房屋交付时间为2024年6月1日。

二、合同履行情况1. 付款情况: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合同约定,于2024年5月10日支付了首付款30万元。

同时,原告积极向银行申请贷款,但因银行政策调整,贷款审批时间延长,导致贷款发放时间推迟。

然而,原告并未因此放弃购买,而是积极配合银行完成贷款手续,最终成功获得贷款并完成了剩余款项的支付。

2. 交付情况: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应当在2024年6月1日将房屋交付给原告。

然而,由于施工延期等原因,被告未能按时交付房屋。

对此,被告积极与原告沟通,并承诺尽快完成施工,确保房屋按时交付。

最终,在2024年8月1日,被告成功将房屋交付给原告,并未造成原告实际损失。

三、违约责任根据合同约定,如一方违约,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本案中,由于被告未能按时交付房屋,已构成违约。

对此,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然而,考虑到被告的违约行为并未造成原告实际损失,且被告已积极采取措施弥补违约行为,因此,原告同意免除被告的违约责任。

四、其他事项1. 产权办理:在房屋交付后,被告积极协助原告办理房屋产权手续。

目前,房屋产权证书已办理完毕,原告已正式成为该房屋的合法产权人。

2. 争议解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案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将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本案中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已得到双方的实际履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虽然存在一些小插曲,但双方均已积极采取措施解决问题,并未造成实际损失。

2024版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

2024版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

2024版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
尊敬的仲裁员/法官:
我是本案原告/被告的代理人。

在此,我代表我的当事人,就2024版
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提出以下代理词:
一、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本案中,买卖合同于2024年X月X日由双方当事人自愿签订,合同内
容明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双方当事人均已履行了合同约
定的义务,因此该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

二、合同的履行情况
1. 原告已按照合同约定,于2024年X月X日向被告支付了合同总价
款的X%作为定金。

2. 被告应于2024年X月X日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但被告未能如期
交付,构成违约。

三、违约责任
1. 根据合同第X条的规定,被告逾期交付货物,应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逾期天数×合同总价款的X%。

2. 被告的违约行为给原告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仓储费用、运输费用、预期利润损失等。

四、争议解决
1. 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诉讼。

2. 本案争议已提交至贵庭/仲裁委员会,请求依法裁决。

五、请求事项
1. 请求贵庭/仲裁委员会依法判决被告支付违约金。

2. 请求贵庭/仲裁委员会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因违约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六、证据清单
1. 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 付款凭证。

3. 货物交付通知及逾期交付证明。

4. 经济损失计算明细及证明文件。

综上所述,请求贵庭/仲裁委员会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代理人:[代理人姓名]
[日期]。

房屋合同买卖纠纷诉讼代理词

房屋合同买卖纠纷诉讼代理词房屋合同买卖纠纷诉讼代理词一、案情回顾尊敬的法官:首先,感谢贵庭给予本案审理的机会。

本案涉及房屋合同买卖纠纷,我作为被告的诉讼代理人,现在向贵庭陈述我方的观点和理由。

根据我方的主张,本案的事实经过是这样的:原告和被告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合同明确规定被告将一栋位于xxxx街道的房屋出售给原告。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房屋交付时间、交付标准、购买价格等关键条款。

然而,在合同生效后,被告未按照约定时间将房屋交付给原告,且房屋的实际交付标准与合同约定存在明显差异。

鉴于被告的违约行为,原告提起本诉,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并履行合同。

二、法律依据根据我方的观点,本案适用的法律为《合同法》和相关司法解释。

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履行各自的义务。

而被告未按照约定时间履行房屋交付义务,属于违约行为。

根据合同法第94条、第113条的规定,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并且可以要求被告履行合同。

同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合同的实际交付标准与约定存在明显差异,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3条的规定,我作为被告的诉讼代理人有权代表被告参与诉讼活动,并在法庭上陈述事实和理由。

三、我方主张基于以上事实和法律依据,我方主张如下:1. 被告确实存在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且实际交付标准与约定存在明显差异。

这些行为构成了合同违约。

2. 根据《合同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并要求被告履行合同。

3. 被告应当对其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原告因此产生的损失。

4. 本次诉讼中,我作为被告的诉讼代理人,将坚决捍卫被告的合法权益,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相应的答辩意见。

四、诉讼请求基于上述观点和主张,我方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 要求贵庭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并履行合同义务;2. 要求贵庭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因此产生的损失,包括诉讼费用和其他合理费用;3. 建议贵庭对本案进行公正、公平的审理,确保被告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原告范文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原告范文#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原告方)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律师事务所名称]接受本案原告[原告姓名]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

经过详细了解案件事实、审查相关证据,现发表代理意见如下:一、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就是一场被告不按套路出牌的闹剧。

咱们这个案子啊,就像是一场本来规划得好好的旅程,结果有人半道突然变卦,把大家都给整懵了。

原告和被告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这就好比是双方达成了一个神圣的约定,要一起朝着房屋买卖这个目标前进。

可被告呢,却在途中玩起了花样。

二、合同是双方的约定,可不是被告想违反就能违反的。

1. 合同的有效性。

这个房屋买卖合同可是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的。

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那都是神志清醒、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合同里对房屋的基本情况,像房子的位置、面积这些重要信息,还有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时间等等关键条款,都明确约定好了。

这就像我们出门前看的地图,路线都规划好了,大家就得按照这个走。

所以这个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2. 被告违约的事实清晰得就像大白天的太阳。

按照合同约定,原告已经履行了自己的义务。

比如说,在付款方面,原告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该付定金付了定金,该准备房款也都准备好了。

可是被告呢?被告就像一个突然耍赖的小孩,到了交房的时候,他竟然拒绝交房。

这就好比是我们在旅行中,有人负责开车,有人负责订酒店,原告把自己该做的都做了,结果被告说酒店他不给住了,这哪行呢?这是明显的违约行为啊。

三、被告的违约行为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伤害,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1. 经济上的损失。

原告为了买这个房子,那可是做了很多准备的。

可能有的钱是自己辛辛苦苦攒了好几年的,有的是找亲戚朋友借的。

现在因为被告的违约,原告面临着房价上涨的风险。

如果重新去市场上买房,那得多花不少钱呢。

就像本来我们可以用一百块钱买到的东西,因为被告捣乱,现在得花一百五十块钱了,这多出来的五十块钱的损失,被告得负责啊。

2023代理词(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代理词(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引言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是近年来频繁发生的一类法律问题。

在二手房交易中,往往会涉及到代理机构作为中介的角色,负责促成买卖双方的交易。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可能会发生纠纷,导致各种法律问题的出现。

本文将围绕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中的代理问题展开探讨,涵盖代理机构责任、代理合同解除、代理违约以及对代理机构的维权等相关内容。

一、代理机构的责任在二手房交易中,代理机构作为专业服务机构,承担着一定的法律责任。

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职责,确保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代理机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买卖双方的意愿,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并保证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如果代理机构存在违法行为或者违约行为,导致买卖双方利益受损,那么代理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代理合同解除的条件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中,买卖双方在代理过程中可能存在意见分歧或者合同违约情况。

当发生纠纷时,一方有权解除代理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代理合同解除的条件主要包括几种情况:1.协商解除: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代理合同;2.严重违约:一方严重违约,严重影响代理合同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3.超过代理期限:代理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代理合同自动解除;4.法律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代理合同可以解除。

三、代理违约的后果如果代理机构存在违约行为,对买卖双方造成损失的,那么代理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代理违约的后果主要表现为:1.赔偿损失:代理机构应当对买卖双方由于其违约行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2.恢复原状:代理机构在违约行为中可能存在虚假宣传、误导行为,导致买卖双方遭受损失。

此时,买卖双方可以要求代理机构恢复原状,将事物恢复到交易前的状态;3.其他违约责任: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代理机构还可能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四、对代理机构的维权当买卖双方发生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时,对于代理机构的违法违约行为,买卖双方有权采取一些措施进行维权。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代理词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作为本案原告的代理人,根据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恳请法庭予以审慎考虑,并依法作出公正裁判。

一、案件基本事实本案原告与被告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被告将普通商品房住宅1套出售给原告,房屋总价为XX万元。

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房屋的交付时间,并由被告负责办理房产证。

然而,在约定的时间内,被告未能按期交付房屋,且至今未能协助原告办理房产证,导致原告的合法权益遭受了严重损害。

二、关于房屋交付问题的代理意见1. 被告未按时交付房屋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合同双方应当依约履行合同义务。

本案中,原告与被告明确约定了房屋的交付时间,但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将房屋交付给原告,已构成严重违约。

被告的无故拖延给原告带来了居住、租赁收入等方面的直接损失。

2. 房屋交付延迟的法律后果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的规定,因债务人迟延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债权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本案中,被告未按期交付房屋,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居住成本增加、租金损失、利息损失等。

3. 房屋交付条件的争议若被告主张已交付房屋,需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房屋交付的标准应包括房屋具备居住条件、房屋权属证明文件齐全、配套设施和基础设备达到使用条件等。

若被告的交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即便其声称已交付,该交付行为也不具备法律效力,应视为未履行交付义务。

三、关于房产证办理问题的代理意见1. 被告未能及时办理房产证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的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本案中,双方明确约定由被告负责协助原告办理房产证,但被告至今未能提供必要的文件,导致原告无法获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权,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2. 房产证办理迟延的法律责任被告未按时办理房产证的行为已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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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XX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反诉原告)王某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代理人,依法出庭参加诉讼活动。

通过开庭前对本案的调查了解并结合刚才的法庭调查,现针对本案争议的问题,结合相关规定,提出以下代理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一、原、被告于2010年11月14日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真实有效。

从合同签订的主体、内容、标的及意思表示来看,完全符合合同有效的法律要件。

本案原告(反诉被告)系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法人,被告(反诉原告)系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对标的房屋的买卖意思表示真实,合同条款的约定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而且在合同签订的当日被告即交付定金50万,说明合同成立生效后已经开始履行。

二、关于对《二手房买卖合同》变更的认定。

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数量的增减、价款的变化、履行时间、地点、方式的变化等。

在本案中,《二手房买卖合同》存在两次重大变更:
(一)2010年12月6日原、被告双方签订的《二手楼交易资金监管协议》应当认定为对原合同中购房资金监管条款的变更。

原合同中约定2010年11月30日前监管首期款500万,但是原告(反诉被告)提供的证据《二手楼交易资金监管协议》签订的时间为2010年12月6日,金额为100万,该协议签署的主体为原、被告双方。

原告(反诉被告)签署协议的行为即是对首期监管行为的认可,虽然时间、金额与原合同约定不符,但是这份协议是原被告双发共同签署的,可以认定为对原合同的协议变更。

(案例中原告提供的《关于限期履行合同义务的通知函》具体的时间不详,如果在2010年12月6日前则对前述行为认定不造成影响,若在2010年12月6日后由于是单反变更也不具变更效力)
(二)2011年3月1日原、被告双方签订的《二手楼交易资金监管补充协议》应当认定为对原合同中购房款支付方式的变更。

原合同约定的购房款支付方式是首期款加银行贷款,2011年3月1日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签订《二手楼交易资金监管补充协议》,变更购房款支付方式为一次性现金支付,并且将监管的首期款100万的截止日期由2011年3月6日修改为2011年4月6日。

这一系列行为足以认定为对原合同履行方式的变更。

三、被告(反诉原告)按照约定履行了相应的合同义务。

合同签订后,被告(反诉原告)于2011年11月14日交付定金50万,于2010年12月3日取得截止日期为2011年1月31日的银行贷款授信1850万,2010年12月6日监管首期款100万。

截止2010年12月6日前述三项金额正好等于标的房产的转让价格2000万元,至此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在2011年3月1日原、被告双方对原合同进行变更后,被告(反诉原告)于2011年3月3日又向银行监管购房资金550万,此时监管资金共计650万,当日原、被告双方签订《垫资赎楼业务合同》,由小额贷款公司借款1300万给被告(反诉原告)。

小额贷款公司在情况说明(见证据X)中也明确表明愿意为被告(反诉原告)垫资1300万,并按照行业惯例在原、被告双方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同时进行放款。

由于买卖合同具有双务和同时履行的特征,所以被告约定在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同时支付购房尾款合乎交易习惯,并且小额贷款公司的承诺也说明了被告(反诉原告)具备支付能力。

综上所述,被告(反诉原告)在合同签订及变更中按约履行了合同义务,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积极促成合同目的的达成。

四、原告(反诉被告)的行为构成违约。

合同签订后,标的房产解除抵押的时间一直处于不确定状态,原告(反诉被告)也没有用实际行动积极消除标的房产的权利瑕疵。

被告(反诉原告)在2010年12月6日履行完合同关于价款支付的义务,而原告(反诉被告)一直到2011
年2月28日才解除标的房产的抵押,懈怠履行标的权利瑕疵的担保义务。

被告(反诉原告)在原合同变更后按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并于2011年3月7日致函原告(反诉被告)要求配合办理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办理过户,原告(反诉被告)非但未予回复和配合而且还在2011年3月25日将标的房产抵押给某银行,并办妥抵押借款手续。

由此可见,原告(反诉被告)的行为表明其没有诚意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原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构成根本性违约。

依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被告(反诉原告)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五、原告(反诉被告)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依据《合同法》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原告(反诉被告)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400万,并且返还定金50万元。

综上所述,原告(反诉被告)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对于被告(反诉原告)的催告置之不理,擅自将标的房产抵押,导致原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构成根本性违约,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请法庭支持被告(反诉原告)的正当请求,使其权益得到保障。

以上是本代理人的代理意见,请法庭充分考虑。

XX律师事务所
律师: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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