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桧归宋问题的再讨论_兼与王曾瑜先生商榷
论秦桧形象的演变

论秦桧形象的演变秦桧是南宋時期的一位重要政治家和官员,他在历史上的形象经历了演变。
下面将从秦桧的早年,到他逐渐得到权力,再到他的政治手段和最终的结局等几个方面,探讨秦桧形象的演变。
秦桧出生在一个文化世家,他自小聪颖机智,对文学和政治有浓厚的兴趣。
在青年时期,他通过勤奋学习和努力考取功名,进入朝廷成为一名官员。
他在初入朝廷时被誉为才子,受到朝廷和民众的称赞,形象正面。
随着时间的推移,秦桧逐渐展露出一些负面的特点。
他利用自己的政治手段不断攀升,逐步获得更大的权力。
他通过拉拢权臣,讨好上层人士,利用阴谋手段排挤异己,不断向更高的地位迈进。
他的政治手段不择手段,常常以权谋私利,丧失了做官的忠诚和廉洁。
秦桧在位期间,南宋国势渐微,北方金朝不断侵扰,军队衰弱,国力日益衰退。
而他却不思国家安危,只顾自护私利。
面对外患,他常常采取唯唯诺诺的态度,不敢采取果断的行动。
在南宋政权最困难的时候,他亦无能为力,最终导致了官军的惨败,金军攻占了南宋的首都汴京。
秦桧的形象在这个时候完全被颠覆,民众对他的失望和愤怒达到了顶点。
他被民众痛骂为“卖国贼”、“叛国贼”,形象彻底贬低。
他的政治手段和私心自我不仅令人憎恶,更引起了反叛军、义军的愤怒。
最终,秦桧与南宋的灭亡有着密切的关系。
面对金军的压力,他仍然选择奴颜媚骨,向金朝投降。
这种叛变行为使秦桧的形象更加堕落,名节尽失。
有些人认为秦桧并非一无可取之人,在不同的角度来看,他也有一定的政治手腕和经验。
他在南宋政权的掌握期间,对文化教育、法律制度等方面有所建树,为南宋的文化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一定贡献。
秦桧对吏治有要求,提倡廉洁从政,尽管在实际行动中经常违背自己的原则,但这也从侧面反映了他在一部分时间和问题上仍然保持了对正义和法治的基本认识。
秦桧的形象在历史上经历了深度的演变。
从一个有才华有抱负的年轻人,到权力日益恶化、贪婪无度的政治家,再到被民众唾弃的卖国贼,秦桧的形象从正面转为负面。
关于秦桧归宋问题的再讨论_兼与王曾瑜先生商榷_何忠礼

¹ 参见 5 3老学庵笔记4 中所见的秦桧6, 载 5 岳飞研究6 第 4 辑, 中华书局, 1996 年; 5 南 宋史稿6 , 杭 州大学出版社, 1999 年, 第 81) 83 页。
¹ 5系年要录6 卷 84 绍兴五年正月己酉条; 另参见同书卷 87 绍 兴五年三月癸卯条。 º 5中兴小纪6 卷 17 绍兴四年十一月己未条小注。 » 5中兴小纪6 卷 24 绍兴八年六月甲申条小注。 ¼ 5宋史6 卷 362 5朱胜 非传6 。 ½ 5三朝北盟会编6 卷 220。
# 162 #
关于秦桧归宋问题的再讨论
#讨论与批评#
关于秦桧归宋问题的再讨论
) ) ) : 有关秦桧是从金国自行逃归, 抑或金人有意纵归的问题, 由于各种 史料记载不同, 一直没 有定论。近 有学者认定秦桧 就是金人纵归 的 / 奸细0。然 而, 通过对现存史料的客观分析, 具体考察当时的宋金局势和朝野舆论, 言秦桧 逃归可能更符合历史事实。
# 161 #
历史研究
2003 年第 5 期
桧和汪伯彦0。殊不知, 朱胜非这道 / 慷慨激昂0 的奏折乃是 / 奉诏0 而作。当其时, 宋朝军队 在四川、两淮战场几次击退金与伪齐联军, 接连获得仙人关、大仪镇等大捷, 形势向着有利于 南宋方面转化。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 宋高宗依赵鼎提议, 于绍兴五年 ( 1135) 正月诏赐吕颐 浩、朱胜非、李纲、范宗尹、汪伯彦、秦桧等前任宰执, / 访以攻战之利, 备御之宜, 措置之 方, 绥怀之略, 令悉条上焉0 ¹ 。既然皇帝下诏征求抗敌对策, 已经因逃跑过甚而遭到宋高宗不 满的朱胜非, 在奏章中发一通豪言壮语, 以改变自己形象, 也就丝毫不足为怪。王曾瑜先生在 5讨论6 中反复强调 / 研究历史忌讳孤证, 尤其不能回避与自己论点相悖的史料0, 可是他仅仅 依据朱胜非的这道奏折, 就宣称他是抗战派, 恰恰使自己堕入 / 孤证0 的陷阱之中。
宋高宗与秦桧的君相关系析论

引言欲厘清宋代政治,皇权是跳不出的话题,但目前学界对此话题有着不同看法。
钱穆认为,宋代相权低落,皇权提升,〔1〕不可谓独裁与专制,〔2〕并强调制度在其中的作用。
〔3〕王瑞来连续撰文,表达他与钱穆的异议,认为,宋代是“皇权全面衰微、走向象征化的开端。
”〔4〕〔5〕〔6〕在王瑞来《皇权再论》一文发表后,陈启云针对王瑞来对钱穆的批评作了回应,指出王瑞来对钱穆的误解,对钱穆表示支持。
〔7〕美国学者包弼德有调和二种争议观点的倾向,认为:“我更倾向于那些认为宋代的政治制度不是专制而是一种‘士大夫政治’的观点。
……长远来说,皇帝已经从一个具有实际行政权力的人物转变为只有象征性权力。
他受到体系的严格限制,即使他不一定永远遵照大臣对他的要求而行动。
”〔8〕此外,王瑞来的观点也引发了对宋代皇权问题的深入讨论。
张邦炜认为,宋代皇权与相权都有所加强,“宋代的政体仍然是严格的君主专制,即使在千钧一发之际,皇权也并未虚化。
”〔9〕反对宋代皇权象征化说,维护宋代君主专制说。
刘子健认为:“宋代是现代集权国家的先进,但远未发展到包揽一切的极端集权主义的程度。
”〔10〕“皇帝上承天命,天命赋予其统治以合法性,因此,西方人常称之为专制君主。
”〔11〕表面上似乎在调解集权但不专制说与专制说的冲突,实际上认可钱穆的说法。
归纳而言,我们说,宋代皇权问题存在三种不同看法,即皇权集权但不专制说、皇权象征化说与皇权专制说。
这三种不同说法都指向宋代政治,但从逻辑上言,他们不可能全部正确。
为了对宋代政治有一个真正认识,考察宋代皇权,观察其特质与发展趋势仍为必要。
秦桧曾两次出任宰相,他的第二次任相引人注目,尤其是此间皇权与相权的关系问题。
遗憾的是,对秦桧任相期间的皇权与相权的关系问题,历来看法不一,如王夫之说秦桧,“所欲者无不遂也。
”〔12〕赵翼说秦桧,[作者简介]张建民,历史学博士,西安邮电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摘要:从宋高宗的治国理念、用人原则与近幸势力看,秦桧执政期间的宋高宗的皇权不存在象征化趋势,最关注皇权的君主本人对皇权的设想是专制性的。
说秦桧

历史讲座——说秦桧这一讲,我们讲秦桧。
为什么说秦桧呢?其一,秦桧是南京人。
其二,秦桧是历史上有争议的南京人。
传统历史上,秦桧通常被塑造成大奸臣的形象,诸如谋害岳飞、卖国求荣之类的罪名都扣在他头上。
咱们今天在这里说秦桧,不是要给秦桧平反,而是要抛开传统的“明君贤臣”式的视角,去客观地看待、评价秦桧。
…………………………………………………………………………………………一、秦桧其人咱们说历史人物,首先要知人论世。
下面咱们先看一看“秦桧其人”。
秦桧,出生于北宋哲宗元祐六年(1091),卒于南宋高宗绍兴二十五年(1155)。
史书记载,“秦桧,字会之,江宁人。
登政和五年第,补密州教授。
继中词学兼茂科,历太学学正。
——《宋史·列传第二百三十二·奸臣三》”。
江宁就是指现在的南京,政和五年(1115),秦桧24岁那年考中进士。
24岁的年纪中进士应当说是相当年轻了,大致相当于现在本科毕业的年纪就迈入仕途。
一开始担任密州教授,就是在今天的山东诸城担任专门负责教育的行政长官,大概相当于教育局局长。
密州这个地方可以说文化非常繁荣,苏轼苏东坡曾经主政密州,写下脍炙人口的《江城子·密州出猎》(老夫聊发少年狂),此外,宋代大画家张择端,词人李清照的丈夫金石学家赵明诚等文化名人都出自密州。
在一个文化兴盛的地方主管教育,可以说秦桧的起点非常好。
后来,秦桧又考中词学兼茂科,这是个宋代科举的名目之一,每次只录取五人,选拔出来的都是精英中的精英。
后来秦桧当的这个太学学正,相当于清华北大的教导主任。
咱们可以看到,秦桧的起步平台非常好,这也为他日后平步青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按道理说,这样一个大好青年,天资好、够努力、起点高,不出意外应该青云直上,指点江山,名垂青史。
但是大家都知道,这个“意外”发生了,而且这个“意外”还不小——金人南下灭亡了北宋。
金兵攻入汴梁时,除了在外召集兵马勤王的康王赵构,也就是后来的宋高宗,君臣宫眷悉数被掳往北方的金国,这里面包括徽钦二帝,当然也包括留守京城的秦桧。
秦桧:从“力主和议”到“代君受过”,漫谈宋高宗的政局制衡思想

秦桧:从“⼒主和议”到“代君受过”,漫谈宋⾼宗的政局制衡思想引⾔南宋⾼宗时期,三⼗六年之中在任的宰相有⼗五位。
其中,只有秦桧深受皇帝信任,两次作为丞相,⼀共在任⼗九年。
就在任的时间看,可以和唐代的权相李林甫⽐肩,⽽与秦桧同时期的丞相,在任时间长的不过三四年,短的只有三四个⽉,根本不能于秦桧相⽐。
就职权分配看,则打破了本朝宰相左右并置的惯例,枢机独运⼗七年年,直⾄病危致仕。
有关秦桧可以做丞相⼗九年的缘故,历来的解说都是不⼀样的。
根据秦桧本⼈⾃⼰所说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与皇帝志同道合、知⼈专任的缘故。
南宋的⼤儒朱熹认为,秦桧之所以能长期担任宰相,是因为⾼宗没有将权⼒握在⼿中,导致⾃⼰被秦桧挟持的缘故。
但是《宋史》修撰者的观点显然和朱熹是不⼀样的,他在记述秦桧专权的同时,还表露出了在秦桧专权的背后,⾼宗仍就可以做到对朝野的掌控。
⽽明代的⽂征明则夸⼤了这些细节,在他写的《满江红》中则直⾔,秦桧不过是⾼宗推到台前的跳梁⼩丑罢了,不值⼀提。
抗⾦民族英雄岳飞与《满江红》当前,由于⽹络技术的发达和⾔论空间的拓展,各种翻案⽂章也借“秦桧⽴相风波”、“秦桧遗嘱风波”等公共话题⽽⼤量涌现。
⽂征明的论点似乎⼜重新引起众多共鸣,⽐如卢荻秋就曾表⽰,南宋朝中,真正决定议和的⼈是宋⾼宗赵构,并⾮是秦桧,秦桧不过是察觉到了宋⾼宗的意图,⽽主动的跳到台前,为⾼宗办事的⼈罢了。
实际情况也是如此,秦桧不仅帮助宋⾼宗实现他偏安江南的⼼愿,还把⾃⼰作为了皇帝⾝前的挡箭牌,将议和的罪名揽到了⾃⼰⾝上,保证了皇帝的权⼒和权威。
根据《廿⼆史劄记》中记载:“书⽣徒讲⽂理,不揣时势,未有不误⼈家国者。
宋之南渡,秦桧主和议以成偏安之局,当时议者⽆不以反颜事仇为桧罪。
”概⽽⾔之,上述论断可⼤体归为三类:第⼀点,⼒主和议,与⾼宗君⾂相得;其⼆,恃外擅权,举朝受其挟制;其三,忠君所欲,代君受过。
这三者虽侧重不同,却⽆⼀例外地都是围绕着和议主题展开的议论。
关于卖国贼秦桧的故事

关于卖国贼秦桧的故事秦桧是历史上的出了名的卖国贼,现在一直在被后人所诟病。
下面我们来看看关于卖国贼秦桧的故事。
卖国贼秦桧兀术眼看在东京呆不下去,决定渡过黄河北撤当他带着金兵离开东京的时候,有个书生拦住他的马,说:“大王(指兀术)别走了岳少保(‘少保’是岳飞的官衔)马上会撤兵东京一定没事儿”兀术很奇怪,问那个书生说:“岳飞用五百骑兵打败我们十万大军,百姓日夜盼他们打过来,东京还能守得住?”那个书生说:“朝廷里有权臣,大将要在外面立功,是不可能的依我看,岳少保自己性命难保,哪儿还谈得上立功?”兀术听了,恍然大悟,马上拨转马头,带兵回到东京。
那个书生说的那个“权臣”,就是南宋朝廷的宰相秦桧(音huì)秦桧本来是北宋时期的大臣当宋徽宗、钦宗两个皇帝被金兵俘虏到北方去的时候,秦桧和他的妻子王氏也跟随他们一起被俘到金京秦桧在金太宗面前,低声下气,百依百顺金太宗认为他很有才干,就把他派到大将挞懒部下当军事参谋这时候,金朝发现南宋抗金力量越来越强大,又有岳飞、韩世忠等大将坚决主张抗战,不好对付,就决定把秦桧放回南方充当内奸。
公元1130年,挞懒攻打楚州(今江苏淮安)的时候,把秦桧和他的妻子放回南宋秦桧来到越州宋高宗的行宫求见,天花乱坠地编造了一通谎话,说他在楚州怎样杀死敌人的看守,怎样夺了一条船逃来当时就有不少大臣怀疑,楚州到这儿路远迢迢,秦桧越过金兵防线逃回来,难道金兵没有追捕?再说,即使敌人防备不严,让他偷跑了,一定十分匆忙,又怎能带着王氏一起走?但是,当时的宰相范宗尹跟秦桧是老朋友,竭力在高宗面前帮秦桧说话,并且说秦桧是个既可靠又能干的人才。
宋高宗本来日思夜想要跟金朝讲和,听说秦桧从金朝回来,熟悉金朝内情,立刻召见秦桧秦桧第一次朝见高宗,就劝高宗跟金人讲和,还送上了代朝廷起草的一份求和信宋高宗接见秦桧之后,觉得秦桧的主张很合他口味他对大臣们说:“秦桧比谁都忠有了他,我高兴得晚上也睡不着觉呢”他立刻任命秦桧做礼部尚书,过了三个月,又提升他当副宰相;再过半年,秦桧就成为宰相兼枢密使,掌握了南宋军政大权。
秦桧归宋问题平议_王嘉川

2006年第4期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Vol.31 No.4 第31卷(总第130期) Journal of Hebei University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Aug., 200698秦桧归宋问题平议王嘉川(扬州大学 社会发展学院,江苏 扬州 225002)摘要:近年来,学术界掀起了关于秦桧归宋与评价等问题的讨论,这是推进宋史研究的一件好事。
但由于有些学者在史料的占有、分析和运用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疏误,以致不但重复了过去已被驳倒的观点,而且又出现了新的错误观点。
文章对此进行了讨论和批评。
关键词:学术讨论 秦桧 史料作者简介:王嘉川(1971—),河北卢龙人,历史学博士,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史学理论和史学史。
中图分类号:K2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378(2006)04-0098-06 收稿日期:2005-12-18一《中国史研究》2001年第3期、《历史研究》2002年第3期分别刊发了王曾瑜先生《绍兴和议与士人气节》、《关于秦桧归宋的讨论》两文,对何忠礼等先生《南宋史稿》(政治军事文化编,以下简称《南宋史稿》)一书中有关“绍兴和议”与秦桧归宋的问题进行了学术批评。
2002年《中国史研究》第4期、2003年《历史研究》第5期分别刊发了何忠礼先生的反批评文章《史学批评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关于秦桧归宋问题的再讨论》。
与此相关,学界也相继刊发了其他一些文章,将讨论进一步引向深入,引起了关于“绍兴和议”与秦桧归宋问题的学术争鸣。
这当然是近年来中国宋史学界的一件幸事,因为,批评与反批评往往是学术向深层发展的重要催化剂。
诚如漆侠先生所指出:“学术是在不同观点的争鸣中发展的,既要求同存异,但也要求异存同,而事实也已经证明了:二十多年来,正是这种不断的求异存同,即不同观点的争鸣、不同意见的碰撞,使国际宋史研究不断得到发展。
从南宋起,秦桧忠与奸,为何一直会有争议?真相:乞和灵魂三问

从南宋起,秦桧忠与奸,为何一直会有争议?真相:乞和灵魂三问在秦桧身后,对于他的评价问题,有宋一代,官方就几经变化。
1、秦桧身后忠奸之辨绍兴二十五年(1155)十一月,高宗为褒扬秦桧的主和之功,为其神道碑题额曰:“决策元功,精忠全德”。
追封为申王,赠谥曰“忠献”。
太常博士曹冠撰谥议说:故太师赠申王秦桧,光弼圣主,绍开中兴。
安宗社于阽危之中,恢太平于板荡之后;道德光天地,勋业冠古今,虽备道全美,不可主一善,名一功,而崇报之典,严与定溢。
尤当先其报国之大节,传道之效焉。
谨按谥法,虑国忘家日忠,文贤有成日献。
宜赐兹曰“忠献”。
事过五十一年,宁宗开禧二年(1206)四月,以外戚入主大政的韩侂胄为他策划的兴师北伐作舆论准备,使礼部侍郎李壁奏贬秦桧,奏疏说:秦桧首倡和议,使父兄百世之仇,不复开于臣子之口,宜亟贬秦桧以示天下。
于是削夺秦桧王爵,改谥号为“缪丑”。
制词说:“兵于五材,谁能去之,首弛边疆之备;臣无二心,天之道也,忍忘君父之仇。
”“一旦纵敌,遂贻数世之忧;百年为墟,谁任诸人之责。
”评价全部翻了个个,制词成为当时传颂之作。
结果,开禧北伐失败,韩侂胄成为妄启兵端的罪魁祸首。
时任礼部侍郎的史弥远献计诛杀韩侂胄,函韩侂胄之首向金人乞和。
为了讨好金人,恢复了秦桧的王爵和赠谥。
史家评论说:“当时用事者,亟欲反侂胄之政,而不顾公议如此。
”秦桧作为一代权奸,在他身后的官、私史籍中,大体上都是持否定态度。
元代为少数民族人主中华,对儒家所讲的“严华夷之辨”多所避忌,然修《宋史》仍将秦桧列入《奸臣传》。
但是,历来史家也不无异说。
2、南宋在绍兴初非向金人乞和不可?和、战问题,是两军对垒中经常发生的事,其基本目的,取决于是否有利于保存自己,争取时间发展自己。
这就必须审时度势,知己知彼,作出正确的抉择。
南宋绍兴初情势如何呢?是不是非向金人乞和不可呢?清人赵翼说:“宋之为国,始终以和议而存,以不和而亡。
”“澶渊盟,而后两国享无事之福者,且百年;元昊跳梁,虽韩(琦)、范(仲淹)名臣,犹不能制,亦终以岁币饵之,而中国始安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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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与批评・关于秦桧归宋问题的再讨论———兼与王曾瑜先生商榷何忠礼 何兆泉 提 要:有关秦桧是从金国自行逃归,抑或金人有意纵归的问题,由于各种史料记载不同,一直没有定论。
近有学者认定秦桧就是金人纵归的“奸细”。
然而,通过对现存史料的客观分析,具体考察当时的宋金局势和朝野舆论,言秦桧逃归可能更符合历史事实。
关键词:南宋 秦桧 朱胜非 陆游 奸细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十月,秦桧携带家眷,自金人占领区楚州孙村进入涟水军水寨,回到南宋。
秦桧归宋究竟是自行逃归抑或金人纵归,这是判断他是否受金人派遣的关键所在,也是判断他是否为金人奸细的重要证据。
对于这一问题,八百多年来一直众说纷纭,未有定论。
笔者曾经对宋金时人的有关记载作过一番比较深入的研究,认为尽管秦桧南归以后的所作所为,确实很像是一个金人打入南宋内部的奸细,但仅从现存的史料来看,言秦桧逃归可能更符合历史事实①。
《历史研究》2002年第3期上发表了王曾瑜先生《关于秦桧南归问题的讨论》(以下简称《讨论》)一文,对《南宋史稿》(以下简称《史稿》)和笔者在其他文章中提出这一看法提出反对意见,肯定秦桧是金人派往南宋的奸细。
我们在仔细拜读该文之后,觉得有必要就这一问题提出自己的不同看法,与王曾瑜先生商榷,也希望得到史学界其他同仁的指导。
一《讨论》一文批评的核心是说笔者言秦桧是逃归的证据,只是引用了陆游(1125—1210)在《老学庵笔记》中的那条史料,而回避了与自己论点相悖的其他史料,因而是孤证,不可相信。
这令我们甚为不解,因为无论在《〈老学庵笔记〉中所见的秦桧》一文中,还是在《史稿》一书中,都十分明确地将正反两方面的史料一一摆出,并尽可能地作了比较和分析,王曾瑜先生怎么能视而不见呢?既然这样,那么就让我们再次将有关记载简述于下。
宋人对秦桧南归的原因有两种迥然不同的说法:一种以为是秦桧自己设法逃归的,除秦桧所撰《北征纪实》以外,尚有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以下简称《系年要录》)卷38建炎・061・①参见《〈老学庵笔记〉中所见的秦桧》,载《岳飞研究》第4辑,中华书局,1996年;《南宋史稿》,杭州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81—83页。
四年十月辛未条、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142引赵 之《中兴遗史》和陆游《老学庵笔记》卷1等记载;另一种则以为是金人故意将秦桧纵归的,主要有朱胜非《秀水闲居录》、无名氏《林泉野记》、《中兴姓氏录》等数种记载。
此外,还有署名金通直郎、秘书省著作骑都尉张师颜的《南迁录》,其中也言及秦桧南归事,罗大经《鹤林玉露》甲编卷5《格天阁》就据此认为金人“遣桧间我,以就和好”。
但《南迁录》一书“舛错谬妄,不可胜举”①,南宋陈振孙等人已断定其为伪作,记事不足凭信,故可不论。
细考上述宋人所载,可知朱胜非在《秀水闲居录》中的记载,是指认秦桧为金人纵归的最早出处,因而最值得引起重视:“秦桧自京城随金北去,已被金人达兰郎君任用。
金骑渡江,与之俱来,回至楚州,金遣舟送归。
桧,王仲山婿也,别业在济南,金为取千缗赆其行。
桧之初归,自言杀金人之监己者,夺舟来归,然全家同舟,婢仆亦无故,人皆知其非逃归也。
”可是我们认为,《秀水闲居录》所载的真实性存在着许多疑问,并不足信。
按朱胜非(1082—1144)虽是南宋初年大臣,但早年追随黄潜善,极力诋毁李纲,升任宰相后,排斥另一宰相赵鼎,故为时论所轻。
他与秦桧的积怨也甚深,绍兴二年(1132)八月,秦桧第一次罢相,即由吕颐浩联合朱胜非、黄龟年等人排挤弹劾所致。
及秦桧复相,就对朱胜非实施报复,被废居湖州八年而卒。
《秀水闲居录》就撰成于他致仕后的几年时间里。
然经笔者考证,朱胜非言秦桧“纵归”的这段话,攻讦的成分远多于事实,并不可信②。
但此说对后人影响很大,《林泉野记》、《中兴姓氏录》等所持看法,基本上就是沿袭朱胜非的话而来,即使是著名史学家李心传,为“胪采异同”,也在小注中对这段话加以收录。
这样便给秦桧的南归造成更加扑朔迷离的印象。
这里有必要提及朱胜非力主向金人妥协屈服的政治立场。
《宋史》本传云:“胜非,张邦昌友婿也。
始,邦昌 立,胜非尝械其使,及金人过江,胜非请尊礼邦昌,录其后以谢敌。
”绍兴初年,朝臣中有人“请营宗庙,议者非之,以为国家期于恢复,不常厥居,胜非力主和议,遂白上营宗庙于临安”。
绍兴四年(1134)九月,金军大兵压境、战争一触即发,通问使魏良臣、王绘等人都清楚南宋朝廷若再遣使前往,无异于以羊委虎,徒然受辱,惟独朱胜非仍然紧抱着议和的企图不放,要他们冒险而行③。
不久,赵鼎代替朱胜非为相,宋高宗在赵鼎、张浚等大臣的劝说下,被迫进行“亲征”,前往平江府(治今江苏苏州),金兵见南宋有备,也随之退兵。
甚至一味主张向金人妥协投降的宋高宗也对朱胜非的逃跑行径表示不满,绍兴五年他结束“亲征”返回临安后,与宰相赵鼎、张浚等人说起上年战事时说:“向使朱胜非尚为相,必劝朕退避,今已无江浙矣。
”④由此可见,朱胜非实为南宋大臣中最早主张与金人和议以及偏安江南的人之一,其“政见本与秦桧一样”。
可是,对于《史稿》的这一结论,王曾瑜先生却觉得大谬不然,从而在《讨论》中为他叫屈道:“如果硬要将朱胜非归之于投降派,岂非太冤枉。
”王曾瑜先生为了论证朱胜非为“抗战派”,避开上述事实不论,援引《三朝北盟会编》卷176所载朱胜非在绍兴五年所上的一道奏折,为其进行辩解,奏折称:今内外劲兵无虑三十万众。
兵既众矣,患无可作之气,今则勇气可作。
气既作矣,患无可乘之机,今则机会可乘。
不于此时速谋进取,使既作之气复堕,当乘之机复失,以数年尝胆之勤,为一旦噬脐之悔,可胜惜哉!据此,王曾瑜先生便断定朱胜非的“主张与李纲、吕颐浩等人相似,而与他们相对立的正是秦・161・关于秦桧归宋问题的再讨论①②③④熊克:《中兴小纪》卷19绍兴五年九月壬午条。
《系年要录》卷80绍兴四年九月癸丑条;《四库全书总目》卷52《绍兴甲寅通和录》,第470页。
参见《〈老学庵笔记〉中所见的秦桧》。
《四库全书总目》卷52《南迁录》,中华书局影印本,1965年,第473页。
桧和汪伯彦”。
殊不知,朱胜非这道“慷慨激昂”的奏折乃是“奉诏”而作。
当其时,宋朝军队在四川、两淮战场几次击退金与伪齐联军,接连获得仙人关、大仪镇等大捷,形势向着有利于南宋方面转化。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宋高宗依赵鼎提议,于绍兴五年(1135)正月诏赐吕颐浩、朱胜非、李纲、范宗尹、汪伯彦、秦桧等前任宰执,“访以攻战之利,备御之宜,措置之方,绥怀之略,令悉条上焉”①。
既然皇帝下诏征求抗敌对策,已经因逃跑过甚而遭到宋高宗不满的朱胜非,在奏章中发一通豪言壮语,以改变自己形象,也就丝毫不足为怪。
王曾瑜先生在《讨论》中反复强调“研究历史忌讳孤证,尤其不能回避与自己论点相悖的史料”,可是他仅仅依据朱胜非的这道奏折,就宣称他是抗战派,恰恰使自己堕入“孤证”的陷阱之中。
朱胜非在《秀水闲居录》中,除了言秦桧是金人所纵归以外,还诬陷与他政见不同或有龃龉的其他官员,包括赵鼎、张浚、胡寅、向子 等人。
如言宰相赵鼎“尝失身于伪楚,初无敢荐者,而浚独荐为言事官,鼎德之”②。
此言与事实大相径庭,据《宋史・赵鼎传》载:“金人陷太原,朝廷议割三镇地,鼎曰:‘祖宗之地不可以与人,何庸议?’已而京师失守,二帝北行。
金人议立张邦昌,鼎与胡寅、张浚逃太学中,不书议状。
高宗即位,除权户部员外郎,知枢密院张浚荐之,除司勋郎官。
”再如言向子 :“进不以道,交结北司,颇事贡献。
”③可是,据《宋史・向子 传》载:“金使议和将入境,子 不肯拜金诏……忤秦桧意,乃致仕……子 相家子,能修饰自见于时。
友爱诸弟,置义庄,赡宗族贫者。
”足见向子 不仅气节凛然,而且人品亦高。
这类例子,在《秀水闲居录》中还可以举出不少。
按朱胜非与赵鼎、向子 皆同朝为官,年龄也几相仿,如果不是肆意诬人,不应错谬如此。
难怪时人认为此书“多其私说”④。
既然如此,书中言及秦桧为金人所纵归事,其真实性当然也值得怀疑。
如果朱胜非真的掌握了秦桧为金人纵归的确凿证据,此事关系到南宋政权的安危,更是他扳倒政敌秦桧、邀功取宠的极好机会,他怎么会仅仅写于私记而不向朝廷报告呢?由此可见,朱胜非之言,很可能来自于道听途说,或者是个人的臆测。
至于被王曾瑜先生十分看重的《中兴姓氏录》的记载,更是矛盾百出,不可凭信。
这段记载是:(秦桧)在大金时,为徽宗作书上粘罕,以结和(义)[议]。
粘罕喜之,赐钱万贯、绢万匹。
建炎四年,大金攻楚州,乃使乘船舰全家厚载而还,俾结和议为内助。
桧至涟水军贼丁 寨。
诸将度曰:“两军相拒,岂有全家厚载逃归者?必大金使来阴坏朝廷,宜速追之,以绝后患。
”贼军参议王安道、机宜冯由义力保护之,曰:“此是宋渊圣朝中丞,万一事平,朝廷寻之,我军诛矣,宜送之朝。
” 乃令安道、由义送至镇江府。
桧见刘光世,首言讲和为便,光世送之朝。
⑤以上所载,几乎没有可信之处。
按南宋急欲与金人议和,早在秦桧南归以前就已经开始,只是屡遭金人拒绝而未成,秦桧为已经成了金人奴隶的宋徽宗上书粘罕,“以结和议”,粘罕怎会高兴得赐他以巨额钱、绢?仿佛当时急欲求和的不是宋朝而是金人。
如果真是这样,宋高宗也不会一次次派人赴金营乞和(详见后述),此为其一。
秦桧既然做了金人奸细,为何要以船舰“厚载”钱、绢而归,自暴其行踪?此为其二。
文中称南宋水师官兵为“贼”,而称金为“大金”,・261・历 史 研 究2003年第5期 ①②③④⑤《三朝北盟会编》卷220。
《宋史》卷362《朱胜非传》。
《中兴小纪》卷24绍兴八年六月甲申条小注。
《中兴小纪》卷17绍兴四年十一月己未条小注。
《系年要录》卷84绍兴五年正月己酉条;另参见同书卷87绍兴五年三月癸卯条。
用词之颠倒乖异如此,令人生疑,此为其三。
秦桧登陆涟水军(治今江苏涟水)寨,尚未表明自己的政治态度,诸将就断定他是“全家厚载逃归者,必大金使来阴坏朝廷”,要将其追杀,而不是把这位前御史中丞送给朝廷处置,于情理也颇不相合,此为其四。
后来丁 派王安道等护送秦桧由海道往行在越州(治今浙江绍兴),并未途经镇江府,他何以能在那里见到刘光世,从而说出一番“讲和为便”的话?此为其五。
实际上,《中兴姓氏录》记事之不可信更胜于《秀水闲居录》,如言张邦昌在徽宗朝时,曾以工部尚书出使高丽,“适高丽国王死,国人重中国之使,权立邦昌为国王,后诏还之”①云云,真是荒唐可笑。
在宋人记载秦桧南归的各种著作中,陆游《老学庵笔记》卷1所载颇值得引起重视:秦会之在山东欲逃归,舟楫已具,独惧虏有告者,未敢决。
适遇有相识稍厚者,以情告之。
虏曰:“何不告监军?”会之对以不敢。
虏曰:“不然,吾国人若一诺公,则身任其责,虽死无憾。
若逃而获,虽欲贷,不敢矣。
”遂用其言,告监军,监军曰:“中丞果欲归耶?吾契丹亦有逃归者,多更被疑,安知公归而南人以为忠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