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桧归宋的探讨
秦桧归宋问题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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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桧 归宋 问题平议
王嘉川
( 州大学 社会发展学 院,江苏 扬 州 2 5 0 ) 扬 2 0 2
摘 要: 近年来,学术界掀起了关于秦桧归宋与评价等问题的讨论, 这是推进宋史研究的一件好事。 但由于有些学者在
史料 的 占 、分析 和运 用等方面存 在着较 大的疏误 ,以致不但重复 了过去 已被驳倒的观点 ,而且 又出现 了新 的错误观点 。 有
维普资讯
20 0 6年第 4期
第 科学版 )
J u n f b i iest P io o h n o il ce c ) o r a o e v ri l He Un y(h lsp ya dS ca in e S
《 中国 史研 究》20 年 第 3期 、《 01 历史 研 究》20 第 3期分 别刊 发 了王 曾瑜 先 生 《 兴和议 与 士 02年 绍
人气节》 关于秦桧归宋的讨论》两文 , 、《 对何忠礼等先生 《 南宋史稿》( 政治军事文化编,以下简称 《 南 宋 史稿 》 )一书 中有 关 “ 绍兴 和议 ”与秦桧 归宋 的问题进 行 了学术 批评 。2 0 02年 《 中国 史研 究》第 4期 、 20 0 3年 《 史研 究 》第 5期 分别 刊发 了何 忠礼 先生 的反批 评文 章 《 历 史学 批评 要坚 持 实事求 是 的原 则》 、 《 关于秦桧归宋问题的再讨论》 。与此相关 ,学界也相继刊发了其他一些文章,将讨论进一步引向深入, 引起 了关 于 “ 绍兴 和议 ” 秦桧 归宋 问题 的学 术争 鸣 。这 当然 是近年 来 中国宋 史学 界 的一件 幸事 ,因为 , 与 批评与反批评往往是学术 向深层发展的重要催化剂 。诚如漆侠先生所指 出:“ 学术是在不同观点的争鸣 中发展 的 ,既 要求 同存异 ,但 也要求 异存 同,而 事 实也 已经证 明了:二十 多年 来 ,正是 这种 不 断的求异 存 同 ,即不 同观 点的争 鸣 、不 同意 见 的碰撞 ,使 国际 宋史研 究不 断得 到发 展 。 ”…本着 推 动宋 史研 究不 断 发 展 的原则 ,笔 者在 反复 拜读二 位先 生 的商榷 文章 后 ,也想 对有 关秦 桧 归宋 的问题 ,从 史料 学 的角度 ,
秦桧怎么死的

秦桧怎么死的简介秦桧(1148年-1237年),字稚圭,号东山。
南宋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历任侍御史、知江宁府、礼部侍郎、左谏议大夫、谏议大夫等重要职位。
在南宋政权中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被后人称为“文臣第一”。
然而,秦桧因其奸诈狡猾,自私自利,为了自保甚至背叛国家利益,使得南宋朝政腐败不堪,声名狼藉。
因此,秦桧的死也成为后世瞩目的焦点之一。
秦桧的政治生涯秦桧是南宋时期重要的政治家,他曾经长期担任南宋朝政中的重要职位。
在政治生涯中,秦桧积极主持政务,但却以个人利益为重,将自己的私利置于国家利益之上。
秦桧任官期间,多次参与对抗金朝的战争,但却不尽全力,甚至私下勾结金人,以谋取个人利益。
这种贪婪自私的行为让许多人深受其害,也导致了南宋政权的衰败。
秦桧的败亡秦桧的败亡与南宋末年发生的一系列变故密切相关。
当时中国处在金朝的威胁下,但秦桧对金朝妥协投降,妄图与金人勾结以保住自己的地位。
然而,金朝并不信任他,而且只是利用他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当金朝能够独自完成对南宋的征服时,秦桧的价值就消失了。
1234年,金军攻破南宋的大部分城池,南宋朝廷陷入危机之中。
当时的南宋皇帝赵昺成为了金朝的俘虏,而秦桧则逃亡到南方。
秦桧逃亡期间,深感金朝的残忍与背信弃义,他开始后悔自己当初的投降行为。
秦桧意识到自己的命运已经无法挽救,更加愧疚于自己背叛国家的行为。
1237年,秦桧在逃亡途中被发现并被金军抓获。
据传,当金军将秦桧押往北方时,他用绳子缠绕在脖子上自缢而死。
这个悲惨的结局也成为后世对秦桧的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秦桧的评价秦桧的评价一直存在两极分化的情况。
一方面,秦桧被认为是南宋政权末期腐败堕落的代表,是导致南宋政权覆灭的罪魁祸首。
他的背叛行为被广泛谴责,并成为后世对政治腐败的警示。
另一方面,有人认为秦桧的背叛与南宋朝廷内部的腐败密切相关,他只是整个朝政黑暗的产物。
在此观点下,秦桧被视为一个可怜的政治牺牲品,他的自缢也被视为无奈之举。
历史趣谈揭秘南宋大奸臣秦桧最后是怎么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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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南宋大奸臣秦桧最后是怎么死的
导语:秦桧是南宋时候的一个臭名昭著的人物,官品最高的时候做了宰相。
相传,他大肆搜刮民脂民膏,家财万贯,即使是在他死后家境败落,孙子把家财
秦桧是南宋时候的一个臭名昭著的人物,官品最高的时候做了宰相。
相传,他大肆搜刮民脂民膏,家财万贯,即使是在他死后家境败落,孙子把家财分成三份,其中的任意一份也比豪门家族要富裕的多,让乡巴佬陆游看了称奇。
秦桧是草根出身,通过科举考试而一跃龙门的。
他娶了大家闺秀的女子,因此很敬重自己的妻子。
一个官员要是做的不好,要么是贪财,要么是恋色,而秦桧的花边新闻却是很少,只有一个私生子,还一生都没有认他。
所谓奸臣,也是有人这么说他的。
评价一个人要看他的方方面面,他陷害了很多无辜的人,最后却得以善终,当然会让人们恨得牙根痒痒。
但是他是聪明人,不可否认,他在朝堂上也曾有过起起落落,就是因为忠心,所以才让皇帝那么的喜欢,那么的信任他。
他的才能也很高,虽然是主张和谈的,也并不能否认他是一个很好的外交官。
他的书法一流,现在还有他的字帖。
秦桧被人所不齿,相传曾经有人拿着面团放在锅里炸,说是炸他——这是油条的传说。
秦桧其实在后世很可怜,被人唾骂,在戏台上面被人杀死,连雕像都要在别人面前跪着不得翻身。
前些年有雕塑家想要他站起来,还引发了人们的热议。
秦桧其人是有着独特的复杂性的,不能单靠一家之言就去肯定或者否定一个人。
千秋功过,自是有人评说。
秦桧怎么死的
生活常识分享。
关于秦桧归宋问题的再讨论_兼与王曾瑜先生商榷_何忠礼

¹ 参见 5 3老学庵笔记4 中所见的秦桧6, 载 5 岳飞研究6 第 4 辑, 中华书局, 1996 年; 5 南 宋史稿6 , 杭 州大学出版社, 1999 年, 第 81) 83 页。
¹ 5系年要录6 卷 84 绍兴五年正月己酉条; 另参见同书卷 87 绍 兴五年三月癸卯条。 º 5中兴小纪6 卷 17 绍兴四年十一月己未条小注。 » 5中兴小纪6 卷 24 绍兴八年六月甲申条小注。 ¼ 5宋史6 卷 362 5朱胜 非传6 。 ½ 5三朝北盟会编6 卷 220。
# 162 #
关于秦桧归宋问题的再讨论
#讨论与批评#
关于秦桧归宋问题的再讨论
) ) ) : 有关秦桧是从金国自行逃归, 抑或金人有意纵归的问题, 由于各种 史料记载不同, 一直没 有定论。近 有学者认定秦桧 就是金人纵归 的 / 奸细0。然 而, 通过对现存史料的客观分析, 具体考察当时的宋金局势和朝野舆论, 言秦桧 逃归可能更符合历史事实。
# 161 #
历史研究
2003 年第 5 期
桧和汪伯彦0。殊不知, 朱胜非这道 / 慷慨激昂0 的奏折乃是 / 奉诏0 而作。当其时, 宋朝军队 在四川、两淮战场几次击退金与伪齐联军, 接连获得仙人关、大仪镇等大捷, 形势向着有利于 南宋方面转化。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 宋高宗依赵鼎提议, 于绍兴五年 ( 1135) 正月诏赐吕颐 浩、朱胜非、李纲、范宗尹、汪伯彦、秦桧等前任宰执, / 访以攻战之利, 备御之宜, 措置之 方, 绥怀之略, 令悉条上焉0 ¹ 。既然皇帝下诏征求抗敌对策, 已经因逃跑过甚而遭到宋高宗不 满的朱胜非, 在奏章中发一通豪言壮语, 以改变自己形象, 也就丝毫不足为怪。王曾瑜先生在 5讨论6 中反复强调 / 研究历史忌讳孤证, 尤其不能回避与自己论点相悖的史料0, 可是他仅仅 依据朱胜非的这道奏折, 就宣称他是抗战派, 恰恰使自己堕入 / 孤证0 的陷阱之中。
秦桧为何会被历史曲解800多年

重镇山阳(今江苏淮安),带秦桧同行,山阳城被 攻陷后,秦桧趁乱登船逃跑。秦桧逃回南宋,引来
朝中非议,怎么他就能从金人的眼皮子底下跑出 来?回来之后,秦桧便主议和,由此便有人说秦桧
过去的。唯一合理的解释只能是:岳飞不想放下手 中兵权。既是这样,那么被杀也在隋理之中了。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秦桧其实一直被
人的,并“抗言请立赵氏宗室”,坚决维护赵氏宗室,
俊)、韩(韩世忠)、刘(刘光世)、岳(岳飞)之 徒……究其勋庸,亦多是削平内难,抚定东南耳; 一遇女真,非败即遁;纵有小胜,不能补过。”可 见当时岳飞等人吃败仗多过打胜仗,绝不是传说
中的那么神。因为民族英雄总是能激起人们血液
的沸腾和自豪的激情,既然一定要树立岳飞的形 象,那么就只有极尽所能的贬低秦桧了。 岳飞为什么被杀呢?南宋的几员大将其实是很 难控制的。史书载:。诸将自夸雄豪,刘光世、张
是金人故意放回来,专门搞“策反”议和工作的。
然而这里面存在两个问题值得商榷:第一,金强宋
历史和世人曲解冤枉了。秦桧蒙冤800多年,在笔 者看来也是必然,秦桧主持和谈并且割地赔款,自
弱,宋军又连连败北,金人想议和,何必绕这弯子 呢?第二,被掳前秦桧仅为台长的小官,怎么知道 回去后就一定能当上宰相?况且,当时的议和工作 一直都在时断时续的进行着,如“上皇闻康王即位, 作书贻粘罕(金人统帅),与约和议”,又有“朝廷
国日汪型
提起秦桧这个名
字,人们想得最多的词
宋都汴京(今河南开封), 掳走徽、钦二帝,但随
即便退兵,并未久留,
一定是奸臣、卖国贼,
残害忠良的小人。秦桧 二字几乎可以算是“民 族败类”的一个代名词
立了张邦昌为傀儡皇帝
1137年,金兵打到长江
历史趣谈:秦桧最后的结局 揭秘大奸臣秦桧的最终结局

如对您有帮助,可购买打赏,谢谢秦桧最后的结局揭秘大奸臣秦桧的最终结局
导语:秦桧最后的结局:秦桧,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大奸臣,他是南宋时期响当当的传奇人物,长期以来也一直被世人视为汉奸或卖国贼。
他本来是一位知名
秦桧最后的结局:秦桧,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大奸臣,他是南宋时期响当当的传奇人物,长期以来也一直被世人视为汉奸或卖国贼。
他本来是一位知名的抗金义士,后来随同徽、钦二宗被掳到金国,建炎四年(1127年)逃返南宋。
此后,辅佐宋高宗,官至宰相。
另一方面在南宋朝廷内属于主和派,反对国内主战派的势力。
当中最为世人所知“十二金牌召岳飞”的故事。
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秦桧病死,被封申王,谥号忠献。
其子秦熺力图继承相位,为宋高宗拒绝[3]。
秦家从此失势,使长期被压抑的抗战派感到为岳飞平反昭雪有了希望,要求给岳飞恢复名誉。
后来宋孝宗为鼓励抗金斗志,给岳飞平反,将秦桧列为致使岳飞之死的罪魁祸首,秦桧后被祇夺王爵,改谥缪丑。
相传民间为解秦桧之恨,用面团做成他的形像丢入油锅里炸,称之为油炸桧,后来演变成今日的油条。
宋向金称臣、纳贡、割地,金规定宋高宗不许以无罪去首相。
秦桧再次任相18年,独揽朝政,排除异己,大兴文字狱,极力贬斥主张抗金的官员,压制抗金舆论,篡改官史。
他还任用李椿年等推行经界法,丈量土地,重定两税等税额,又密令各地暗增民税十分之七八,使很多贫民下户因横征暴敛而家破人亡。
生活常识分享。
秦桧是如何逃出金国回到南宋的?他真的是金国的奸细吗

秦桧是如何逃出金国回到南宋的?他真的是金国的奸细吗第三次投军的岳飞被宋高宗革除军籍后,岳飞第三次离开了军队,这一次他没有回家,而是在建炎元年(1127年)八月渡河北上,奔赴当时的抗金前线,河北大名府,经过河北西路招抚使干办公事赵九龄推荐以白身投入河北招抚使张所麾下,张所知悉岳飞的遭遇后,留他在“帐前使唤”。
是金子在哪里都会发光,由于岳飞军事见解很高、武艺出色,张所终于决定破格提拔他。
先是“以白身借补修武郎”,继而又升为统领,后又升为统制,分隶于名将王彦部下,张所命令他们率军收复卫州。
就在岳飞准备摩拳擦掌大干一场的时候,局势突变,赵构罢免了反对自己退避扬州的李纲,与黄潜善、汪伯彦一道逃到扬州。
张所也因从前曾弹劾黄潜善而遭贬谪发配岭南,最终死于贬途,河北西路招抚司被撤销。
岳飞的从军之路充满坎坷王彦、岳飞一军,因河北西路招抚司的撤销成为孤军,并被金军包围于卫州新乡县的石门山。
王彦担心部队损失过大,因此主张谨慎出战,但是却被年轻气盛的岳飞看做是怯战的表现,他没有请示王彦,便擅自率领部下出战,奈何敌众我寡,最终失败,岳飞与王彦带领部队,分头突围,突围后,岳飞独自领军转战太行山区,其间曾多次袭击金军,生擒金将拓跋耶乌,刺死敌酋奥敦扎,迫使金人暂时退出了太行山一带。
对岳飞青睐有加的宗泽人常说,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如果说谁是岳飞的伯乐,那一定是宗泽。
宗泽是北宋朝堂中,和李纲并列的主战派领袖,岳飞第三次投军时,便是在宗泽麾下。
宋高宗在建炎元年,罢免了左相李纲之后,身为开封府留守的宗泽,就成为整个宋朝主战派的核心人物。
宗泽和北方民间抗金武装建立了广泛的联系,收编了号称百万人的大军,积储了足供半年食用的粮草。
宗泽委任王彦为“制置两河军事”,王彦便派人命岳飞所部“赴荣河把隘”。
岳飞觉得自己和王彦难以共事,便决定率领部伍南下东京开封府,直接接受宗泽的领导。
宗泽欣赏和珍惜岳飞的才干,体谅他的爱国之心,原谅了岳飞的违反军纪(指率队离王彦之事),留在营中听候差遣。
秦桧归宋前对金态度研究

秦桧归宋前对金态度研究摘要:关于秦桧其人的评价,史学家众说纷纭,一般史家都认为他是投降卖国的金人奸细。
许多后世学者对他的评价也仅就岳飞案一事认定了他卑微可耻的一生。
按照唯物主义辨证法的观点,我们对任何事物都应该一分为二去看待,本文将采用引证,反证,比较的分析方法,主要从秦桧在任御史中丞时期的抗金态度,在被金人俘虏北上期间他对金人欲立张邦昌伪齐政权的态度及反应,出使金国的宋廷使者的口中对他在被金人俘虏北上期间的评价,从其南逃归宋这一事件,以及从他与宋朝理学家们的交往来对秦桧在靖康之变前后到南逃归宋这一时期的抗金态度等几个方面来对秦桧归宋前对金的态度进行研究,以填补史学界研究的空白。
关键词:秦桧;南归;抗金;叛变;靖康之变一、前言千百年来, 史学界对秦桧的研究,主要着重于他归宋执掌相权后对金主张妥协和议的投降政策这一方面,更由于他在岳飞遇害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后人一直对其采取唾弃的态度。
已故历史学家刘子键先生指出:“一般印象总疑心秦桧是女真金人的奸细,可惜并没有实证。
”被公认为中国宋史学界泰斗的北大教授邓广铭先生,在其《岳飞传》中就曾坚持秦是奸细这一观点,并认为杀害岳飞的元凶是秦桧;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王曾瑜先生也持此一观点。
但近几年来,却不断有学者对“秦桧奸细说”提出异议,其代表人物主要有何忠礼先生等人。
何忠礼先生在他的《岳飞研究》第四辑(《老学庵笔记中的秦桧》)中就曾经对秦桧并非是金人奸细做过一些专门的论证。
本人根据相关史料,想就秦桧在靖康之变前后到他从金国归宋这一时期所表现出来的抗金态度做一些论证及评述。
当然作者并没有为秦桧在其后期的所作所为释嫌的意图,只是想尊重历史研究需实事求是的原则,主张对秦桧的研究应该分期讨论,避免走进全面肯定以及全面否定的误区。
关于对秦桧的研究,当前引用论据最多的史料是《秀水闲居录》、《北征纪实》、《老学庵笔记》、《中兴遗史》、《续资治通鉴》、《宋史》、《大金吊伐录校补》、《建炎以来系年要录》、《金史》、《鄂国金佗稡编》、《续编》、《朱子语录》、《宋论》、《宋元学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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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秦桧归宋的探讨金人如何放秦桧归宋,若能留下详实的历史记录,反而应是怪事。
诚如已故爱国历史学家刘子健先生早已指出,‚一般印象总疑心秦桧是女真金人的奸细‛,‚这只是怀疑,并没有实证‛。
刘先生的思路是‚从他的亲戚里去找,线索有了‛。
‚秦家和他们的亲戚,有的帮宋高宗,有的帮刘豫,私下联系,两头活动‛。
①尽管没有直接证据,但史学家们一般还是认定秦桧就是奸细,例如被公认为是中国宋史界泰斗的已故的邓广铭先生,就在其†岳飞传‡(增订本)第80页中使用了‚女真贵族阴遣汉奸秦桧归南宋‛的标题。
近年来,对秦桧是奸细提出异议者,是何忠礼先生,他在†岳飞研究‡第4辑†…老学庵笔记‟中所见的秦桧‡和†南宋史稿‡第81至84页中,主要是以陆游的†老学庵笔记‡为证,他说,‚秦桧南归,事关重大,但人们对他所以能够南归的原因,且众说不一,从而成了历史的悬案。
一种人以为秦桧自己设法逃归的;另一种人则认为是金人为从内部破坏南宋的抗金战争,故意将秦桧作为内奸纵归的‛。
‚分析上面两种说法,我们认为,尽管秦桧南归后,坚持对金屈辱投降的路线,犯下了种种罪行,其所作所为,在人们看来,确实很像是一个金人打入南宋内部的奸细,但是平心而论,朱胜非在†秀水闲居录‡中所说的话,是颇多疑问的‛。
‚可是,与秦桧生于同一时代的‘朝士’,且见多识广,力主抗战,对秦桧又极无好感的陆游,却作了与朱胜非截然相反的记载。
应当特别指出的是,陆游撰†老学庵笔记‡已是秦桧死后四十年以后的事,此时桧之冰山已倒,凶焰早息,揭露秦桧生前的种种罪行,已经无所顾虑,陆游更无必要为他讳护。
故与†秀水闲居录‡相比较,†老学庵笔记‡和†中兴遗史‡所载秦桧由金方逃归事,其可信程度确实要高一些‛。
今将†老学庵笔记‡卷1载:‚秦会之在山东,欲逃归,舟楫已具,独惧虏有告者,未敢决。
适遇有相识稍厚者,以情告之。
虏曰:‘何不告监军(完颜挞懒)?’会之对以不敢,虏曰:‘不然,吾国人若一诺公,则身任其责,虽死不憾。
若逃而归,虽欲贷,不敢矣。
’遂用其言,告监军,监军曰:‘中丞果欲归耶?吾契丹亦有逃归者,多更被疑,安知公归,南人以为忠也。
公若果去,固不必顾我。
’会之谢曰:‘公若见诺,亦不必问某归后祸福也。
’监军遂许之。
‛①†两宋史研究汇编〃秦桧的亲友‡第145页。
首先,从年龄上说,陆游与秦桧虽仍是耳目相接,却不能算‚同一时代的‘朝士’‛。
何忠礼先生认为陆游‚无必要‛为秦桧‚讳护‛,是有道理的;但说‚与†秀水闲居录‡相比较,†老学庵笔记‡和†中兴遗史‡所载秦桧由金方逃归事,其可信程度确实要高一些‛,就可以商榷。
因为从时间上说,后两书出现较晚,决非两个作者亲历现场,了解秦桧归宋的底细,无非是得之道听途说。
†老学庵笔记‡的成书大约在秦桧死后三、四十年,①时间相隔不近。
如果稍为了解一点金史的话,依金太宗时的政制,就元帅左监军完颜挞懒在‚东朝廷‛的地位而论,他放一个秦桧归宋,绝对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根本无须承担多少政治责任。
上引记载的对话,如‚公若果去,固不必顾我‛之类,就是不合情理的。
这就多少反映了道听途说的不可信。
朱胜非与陆游不同,是与秦桧同时代的宰相,他与吕颐浩的私人关系不错,而与李纲、赵鼎、秦桧等人都有嫌隙,这些在†秀水闲居录‡中所反映。
但何忠礼先生说他‚力主和议,政见本与秦桧一样‛,却是不符起码的史实。
朱胜非任相期间,最重要的政绩之一,是坚决主张并支持岳飞军克复襄汉。
绍兴五年(公元1135),宋高宗依赵鼎的建议,命令前任宰执上奏,条陈对金政策。
从†三朝北盟会编‡所载的朱胜非奏看来,他的主张是与李纲、吕颐浩等人相似的,而与他们相对立的正是秦桧和汪伯彦。
今摘引朱胜非上奏的一段最重要的话如下:‚今内外劲兵无虑三十万众。
兵既众矣,患无可作之气,今则勇气可作。
气既作矣,患无可乘之机,今则机会可乘。
不于此时,速谋进取,使既作之气复堕,当乘之机复失,以数年尝胆之勤,为一旦噬脐之悔,可胜惜哉!‛②如果硬要将朱胜非归之于投降派,岂非是太冤枉了。
何宗礼先生引用†秀水闲居录‡,摘自†中兴小纪‡卷9,其实,此段文字经清人修†四库全书‡时篡改,如将‚挞辣‛改译为‚达兰‛,‚虏‛改为‚金‛之类。
他另在注中说:‚†会编‡卷二二0所载略同。
‛这里涉及一个如何用较原始的记录和版本的常识性问题,即应当尽量避免使用†四库全书‡。
今存较原始的†秀水闲居录‡有关摘录正见於†三朝北盟会编‡卷220,因为此段文字未经清人篡改。
然而何宗礼先生对此问题似乎并不在意,类似的情况在†南宋史稿‡中并不罕见,这只怕有一个史学的基本素养问题。
以下摘录†会编‡原文,从秦桧拜相开始:‚未几,桧果相。
次年,植党以排吕颐浩,上乃悟,尽逐其徒,桧亦罢政。
前一日,召当制学士綦崇礼,谕以桧二策,仍出其元奏云:‘以河北、河东人还金虏,以中原人还刘豫,如斯而已。
’令载之制词。
至四年,虏使李永寿、王翊来聘,①参见中华书局标点本†老学庵笔记‡前言注①。
②†三朝北盟会编‡(以后简称†会编‡)卷176,按众宰执上奏时间,†会编‡系于绍兴七年,应以†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以后简称†要录‡)卷87绍兴五年三月所载为准。
首言此事,正与桧语合。
盖桧自京城随虏北去,为彼大酋挞辣郎君任用。
虏骑渡江,与俱来,回至楚州,遣舟送归。
桧,王仲山婿也。
仲山别业在济南府,为取数千缗,赆其行。
其后挞辣统兵犯淮甸,朝廷遣魏良臣、王伦奉使至其军中,数问桧,且称其贤。
乃知桧之策出于虏意也。
桧之初归,自言杀虏人之监己者,夺舟来归。
然全家同舟,婢仆亦如故,人皆知其非逃归也。
‛按何宗礼先生摘引的†中兴小纪‡文字无开头到‚正与桧语合‛一段,亦无‚其后挞辣统兵‛到‚出于虏意也‛一段,‚婢仆亦如故‛的‚如‛作‚无‛,当然以‚如‛为优。
朱胜非的记录旨在说明秦桧‚北人归北‛的建议乃‚出于虏意也‛,这当然是证明秦桧身份重要线索。
此外,‚桧之初归,自言杀虏人之监己者,夺舟来归‛,这当然也是秦桧自己留下了重要的破绽。
何宗礼先生说:‚只要具体分析一下朱胜非的这段话,就会知道其攻讦成分多于事实,不足令人凭信。
‛他又具体分析说:‚胜非闲居八年,绍兴十四年(1144)卒。
†闲居录‡正是他晚年退居秀水(今浙江嘉兴)时作。
但是,本书既有不利于秦桧的内容,在胜非生前是决不可能流传于世的,反之很难说没有后人附益之辞,这是疑问之一。
楚州距济南有上千里之遥,未知金人豢养秦桧为奸细,何必非从那里取王仲山别业之钱以赆其行?这是疑问之二。
有宋铜钱,一缗重五斤。
千缗则达五千斤,桧长途跋涉去南宋,让他携带这么重的货币以行,未知为了达到什么目的?若谓并非铜钱而是金银,胜非又安得而知之?这是疑问之三。
宋代国史及秦桧†北征纪实‡皆言桧借故逃脱,并未有‚自言杀虏人之监己者,夺舟来归‛之语,而胜非为何要作如此记载?这是疑问之四。
‛按†宋史‡卷203†艺文志‡著录有‚朱胜非†秀水闲居录‡二卷‛。
†文献通考‡卷217载:‚†秀水闲居录‡三卷,陈氏(振孙)曰:‘丞相汝南朱胜非藏一撰,寓居宜春时作,秀水者,袁州水名也。
’‛此段是摘录†直斋书录解题‡卷11。
今存†说郛‡41有此书残编七条,类似笔记小说。
按朱胜非最后‚奉祠八年,寓居湖州僧舍‛而病死,①并非寓居秀州,即今嘉兴,何宗礼先生说他‚晚年退居嘉兴‛,系误。
至于他何时寓居宜春县,已难于稽考。
宋人对†秀水闲居录‡的作者并未提出怀疑,如†三朝北盟会编‡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两大史书中都广泛引用此书,李心传又往往在†要录‡注中作了考辨和取舍。
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4绍兴十二年三月乙卯注,可知†秀水闲居录‡中时间最晚的一条记载,可能是叙述当年科举的舞弊:‚是年有司观望,所荐温士四十二名,桧与参政王次翁子侄预选者数人。
前辈诗云:‘惟有糊名公道在,孤寒宜向此中求。
’今不然矣!‛李心传在注中引用此说,是作为正文的依据。
诚如何宗礼先生的①†要录‡卷152绍兴十四年十一月乙丑,†宋宰辅编年录校补‡卷15。
3推断,†秀水闲居录‡得以躲过当时很厉害的文禁,是很不容易的,但此书毕竟在文禁后传世了。
何宗礼先生认为,‚很难说没有后人附益之辞‛,作为‚疑问之一‛,是有可能的,但应当按照胡适先生早已提出的‚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原则,进行求证。
李心传在†要录‡注中已经对†秀水闲居录‡的记载正误有所考辨,却没有提出‚后人附益‛的问题,八百年后的今天,只怕更难以作‚小心的求证‛。
至于何宗礼先生的第二、三条疑问,似并不涉及多大的实质性问题,但据秦桧自撰的†北征纪实‡,他从金人那里逃归,是‚许重赂‛于‚舟人‛,到达宋军寨中,‚有副将刘靖者,宿议相图,以取囊橐‛。
①此处不妨引用†三朝北盟会编‡卷220†中兴姓氏录‡的记载:‚建炎四年,大金攻楚州,乃使乘船舰,全家厚载而还,俾结和议,为内助。
桧至涟水军贼丁寨。
诸将度曰:‘两军相拒,岂有全家厚载逃归者,必大金使来阴坏朝廷,宜速诛之,以绝后患!’贼军参议王安道、机宜冯由义力保护之。
‛按何宗礼先生说:‚还有两种是无名氏的†林泉野记‡和†中兴姓氏录‡,不过他们的说法与†秀水闲居录‡大同小异,基本上是沿袭†秀水闲居录‡而来的。
‛此说又是缺乏‚小心的求证‛的一例,说是‚沿袭†秀水闲居录‡‛,其实是难于拿出什么依据的。
参对上引的两书文字,显然找不出‚沿袭‛的蛛丝马迹。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38建炎四年十月辛未注引†林泉野记‡的文字与†中兴姓氏录‡相近,此处不再重复摘录。
依据秦桧自述与另外三书的记载,可知秦桧归宋时,确是‚囊橐‛甚丰,‚厚载‛本身就有可疑的成份。
关于何宗礼先生的第四条疑问,即‚桧之初归,自言杀虏人之监己者,夺舟来归‛,确是一个重要问题,但要从秦桧自撰的†北征纪实‡中,只怕难以寻找答案。
因为从今存互相矛盾的记载看,秦桧前后说法不一,其实是谎话不圆,而不得不屡易其说,而†北征纪实‡则是最后的定稿。
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39建炎四年十一月丙午载:‚秦桧入见。
……桧自言杀监己者,奔舟来归,朝士多疑之,而宰相范宗尹、同知枢密院李回与桧善,力荐其忠,乃命先见宰执于政事堂,翊日引对。
‛何宗礼先生说‚宋代国史及秦桧†北征纪实‡皆言桧借故逃脱‛,其实,宋代的官史除会要外,都已佚失,但上引†要录‡的记载,应视为今存较原始者,何宗礼先生似不应视而不见。
此外,†宋史‡卷473†秦桧传‡大致是抄自南宋修撰的纪传体†中兴四朝国史‡,此传说:‚桧之归也,自言杀金人监己者,奔舟而来。
朝士多谓桧与(何)、(孙)傅、①†要录‡卷38建炎四年十月辛未注。
(司马)朴同拘,而桧独归;又自燕至楚二千八百里,逾河越海,岂无讥诃之者,安得杀监而南?就令从军挞懒,金人纵之,必质妻属,安得与王氏偕?惟宰相范宗尹、同知枢密院李回与桧善,尽破群疑,力荐其忠。
‛由此可知,如果秦桧的南归之说最初就讲得合情合理,就没有那么多人引起怀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