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法知识点(总结)
高等教育法知识点

高等教育法知识点高等教育是指在本科层次以上的学习和研究活动,是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
高等教育法是指专门规范高等教育活动的法律法规,旨在保障高等教育的公平、公正和质量。
在高等教育法中,涉及到的知识点有很多,本文将结合不同维度的知识点进行讨论,从法律保护、学生权益、教师教育以及高等教育评估等不同角度进行深入探讨。
一、法律保护高等教育法的主要作用是法律保护高等教育的公平、公正和质量。
在高等教育中,法律规定了学生的招生和录取标准,保护了学生的合法权益。
在学生退学、转专业等方面也有明确规定,保障学生的选择权和安全。
此外,高等教育法还规定了教育机构的设立和运营条件,确保高等教育的质量和稳定发展。
二、学生权益学生作为高等教育的主体之一,享有各种权益。
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了学生的权益,包括就业权、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教学质量的保障等。
其中,就业权是学生非常关注的一个方面。
高等教育法规定了教育机构有义务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就业岗位,为学生顺利毕业提供帮助。
此外,高等教育法还规定了学生的学籍管理和学籍保护,保障学生的学习权益和个人隐私。
三、教师教育教师作为高等教育的主要承担者之一,其教育质量和能力对高等教育的发展至关重要。
高等教育法规定了教师的资质条件和评价标准,确保教师具备良好的教育背景和专业素养。
此外,高等教育法还规定了教师的聘用和管理,保障教师的工作权益和教学自主权。
教师教育涉及到的知识点包括教师资格考试、教师培训等方面。
四、高等教育评估高等教育评估是评估高等教育机构和学位授权点的质量和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
高等教育法规定了高等教育评估的目的、原则和程序,保证评估的公正和有效性。
评估涉及到的知识点有教学质量、科研水平、人才培养等方面。
高等教育评估的结果对高等教育机构的发展和学位授权的保障起到重要作用。
总结:高等教育法是规范和保障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体系,主要涉及到法律保护、学生权益、教师教育和高等教育评估等方面的知识点。
[笔试] 高等教育法规知识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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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总结第一章依法治教第一节法、法制、法治、依法治教的概念1、什么是法? P32、什么是法制? P53、什么是法治? P5 法治和法制区别※4、如何理解依法治教? 如何在依法治教中发挥作用? P75、什么是教育法制? 健全的教育法制应具备的条件? P7第二节治理教育的三种主要手段及她们的区别1、治理教育的三种手段是什么?2、什么是教育法规? P9 教育法规的治理教育的作用体现在哪些方面? P 7A、确保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B、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C、抵制违法行为,确保教育活动顺利开展D、规范人们的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使教育工作和谐有序3、什么是教育政策? 教育政策的治理教育作用体现在哪些方面? P10 导向作用,协调作用,控制作用※4、什么是教育道德? P11 对于教师来说,具备高尚的教育道德的教师怎样做? P125、教育法规和教育政策的联系.P 12--14※6、教育法规和教育道德的关系 . P14--157、教育政策和教育道德的关系.P15—178、如何正确发挥教育法规、教育政策、和教育道德的作用? P 17—18※9、如何理解依德治教? P18第三节依法治校※※1、依法治校和依法治教之间的关系.P182、依法治校的依据是什么? P18 教育法律依据,其他法律依据3、教育法律有哪些依据? P 19※4、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你如何在依法治校中发挥作用? P20—21第四节高校教师在依法治校中的地位和作用※※1、高校教师在依法治校中的地位是怎样的? P22(一)高校教师是重要的教育法规的守法者P22A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保证B是高校依法治校的重要标志, C是处理好学校法律关系的重要条件(二)高校教师是一定意义上的教育执行者,表现在5方面P 23※2、高校教师在依法治校中的作用?(你如何发挥在依法治校中的作用?) P24普法宣传员作用, 守法示范作用,依法治校骨干作用, 教育执法监督作用※※3高校教师如何实施依法治校? ※※P26学法,懂法25 遵法守法26 普法; 抵制违法教育法规的行为P 26第二章教育法与高等教育制度第一节教育法概述P301、什么是教育法? P30 教育法有哪些特征? P31--32教育法作为社会规范:国家意志,强制性,法律渊源性.教育法作为部门法:规范上的广泛性,效力上的多级性,形式上的分散性,追究法律责任上的特殊性※2、教育法有哪些作用? P32—33 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教育作用3、教育法的调整对象? P34对象: 教育行政关系, 教育民事关系.教育法调整方法? P35—37A确定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主体:行政关系主体,民事关系主体B确定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C确定法律制裁方式:行政制裁,民事制裁,刑事制裁P 364、教育法的基本原则:方向性原则,公共利益原则,平等性原则-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P38第二节教育法的渊源与体系P391、教育法的渊源:宪法,教育法律,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性教育法规,教育规章,教育国际条约和协议P39—412、教育法的体系P41—42第三节教育法的制定、实施与监督1、教育法立法P422、教育法的实施P 433、教育行政法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教育行政决定,教育行政检查,行政处分,行政强制执行P44※4、教育法的监督※※ P46--48(一)国家监督:权力机关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行政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二)政党的监督:执政党的监督和民主党派的监督(三)社会的监督:人民政协的监督,社会团体的监督,新闻舆论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大学自主办学,但必须接受社会监督,司法监督等等各方面的监督.第四节高等教育制度1、高等学校的学制P50(一)高等教育的类型及实施机构(二)高等学历教育的学业标准和基本修业年限(三)高等学历教育的如学条件2、高等教育学业证书制度与学位制度P52(一)学业证书制度(二)学位制度3、国家教育考试制度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P55(一)国家教育考试制度(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第三章高等教育法律制度第一节高等学校法律关系分析P621、高等学校与政府的关系P622、高等学校与社会的关系P63※3、高等学校与教师的关系P65※※A合同关系(eg:教师和学校部门吵架,学校辞退老师,这种行为不对,利用这段解释)B管理关系(eg:合同期规定发表论文)学校享有管理教师的权利P66上※4、高等学校与学生的关系P66※※※青年教师怎样建立师生关系?教育与被教育关系;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保护与被保护的关系第二节高等学校法人制度P681、建立高等学校法人制度的必要性P682、高等学校法人资格与特征: 学校取得法人资格的条件69 高校法人的特证P703、高校法人的权利和义务? P72---75 权利:民事方面的权利;公法方面的权利第三节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与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1、高等教育管理体制P752、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一)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法律法规 (二)高等学校党委与校长的职权划分(三)高等学校内部管理其他规定第四章高校教师法律制度第一节教师的法律概念与地位1、教师的定义P822、教师的地位83※第二节高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和义务87 权利和义务的分类88※2、高校教师的权利: 定义构成89※3、教师权利的具体内容:90--91※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教育教学权,学术研究权,学生管理权,报酬待遇权,参与管理权,进修培训权※4、如何理解和行使教师的权利※※91---96教育教学权91 学术研究权92 学生管理权93 报酬待遇权94 参与管理权95 进修培训权95※5、高校教师的义务※※96教师义务的定义及形式:三种形式:积极,消极义务;绝对和相对义务;第一义务和第二义务※教师义务的具体内容:97※如何理解和履行教师义务?98公民基本义务98; 教育教学义务;99 思想教育义务100 尊重学生人格义务101 保护学生权益义务102提高水平义务103第三节高校教师资格制度1041、教师资格的分类与适用范围1052、取得教师资格的条件1053、教师资格的认定1074、教师资格的丧失与撤销109第四节高校教师职务制度 1091、高校教师职务制度的含义,内容110第五节高校教师聘任制度114第六节高校教师的培训\考核与奖罚制度1211、教师的培训※2 教师的考核:考核的内容123 考核的原则124第五章高校学生法律制度第一节高校学生的权利128※1、高校学生有哪些权利?129※如何理解高校学生的权利?130--135※※※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权利131;获得奖学金权131 ;获得公正评价权;获得学业证书、学位证书权;申诉起诉权第二节高校学生的义务1351、高校学生的义务有哪些?136 如何理解高校学生的义务?136---140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遵守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交纳学费返还贷款;;参加军训;;社团活动守则第三节高校教师与学生的关系1401、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1402、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141※3、新型的师生关系※141—1424、高校教师的权利与学生义务的关系143A学生对教师教育教学权的维护143 B对教师的学生管理权的维护145 C高效学生对教师人身权的维护(泼老师硫酸)5、高校学生权利与教师义务的关系147A高校教师对学生受教育权的维护;B高校教师对学生人身权的维护第六章社会的教育法律制度第一节社会在教育方面的权利与义务1、社会在教育方面的权利1542、社会在教育方面的义务和责任156—1593、社会对教师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159—161第二节高校教师的社会服务1、高校教师为社会服务的途径和基本形式有哪些?162—164第三节高校教师与社会的有关法律纠纷问题1、合同纠纷164 聘用合同; 技术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核技术服务合同2、知识产权纠纷167—1693、人身权纠纷169--171第七章教育法律责任第一节法律责任概述1、什么是法律责任? 174 违法行为的概念1752、法律责任的种类: 刑事责任176, 民事责任177, 行政责任178 经济责任179 第二节教育法的法律责任1801、行政机关的教育法律责任:180(一)教育经费核拨、使用不当的法律责任有两种:181A不按预算核拨教育经费的法律责任;B挪用、克扣教育经费的法律责任(二)乱收费的法律责任182(三)在招生过程中的有关法律责任183(四)其他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185对于行政机关侵犯学校、教师、学生以上合法权益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高等学校的教育法律责任(一)违法招收学员的法律责任186 (二)向学员乱收费的法律责任187 (三)贩卖文凭的法律责任188(四)教育教学设施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189 (五)违反国家财务管理制度的法律责任1903、高校教师的教育法律责任192(一)违反教师法的法律责任:193 A 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B体罚学生,不该C品行不良辱骂学生(二)其他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195 A学术腐败 B 违反教育考试规定的法律责任196 C造成学生伤害4、高校学生的教育法律责任(一)考试作弊的法律责任197 (二)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法律责任1995、社会的教育法律责任200(一)非法举办学校的法律责任 (二)违法颁发证书的法律责任 (三)侵扰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法律责任第八章教育法律救济制度第一节法律救济概述1、什么是法律救济? 205 法律救济的特征207: 法定性,权利性,祢补性;与一定的法律责任联系2、法律救济的基本原则2073、法律救济的方式和意义209—211第二节教师与学生的申诉制度2111、教师的申诉制度212(一)什么是教师申诉制度? 212 法律依据? 212 教师申诉制度的特点? 213 教师申诉制度的适用范围214教师申诉的程序2142、学生申诉制度216第三节行政复议制度1、什么是行政复议? 216 -217 行政复议的特征2172、高校适用行政复议的范围2173、行政复议的程序219第四节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1、什么是行政诉讼? 221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联系221 行政诉讼的程序2232、民事诉讼定义? 225 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差别225课后题第一章依法治教P271、简述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的联系与区别。
高等教育法知识点(总结)

高等教育法一、名词解释1、法律:按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一般理解,法律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体现掌握国家政权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行为规范的综合。
2、宪法:集中体现掌握国家政权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国家根本大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
3、教育法治化:是教育法律化和制度化的简称,它是指国家机关制定完备的教育法律,并依照法律的规定来领导和管理教育事务,促进教育管理的法治化、制度化。
4、教育法:是国家法律体系的的一个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国家拥有教育立法权的专门机关在其职权范围之内,依据教育立法程序制定或认可的,调整教育法律关系,规范社会主体的教育行为,规定社会主体教育权利和教育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5、法的渊源:特指法律效力的来源,即法律原则和法律规范的效力源泉。
包括法的创造方式和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
6、政策:它是一个国家、一个政府处理国家事务、公共事务,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的路线、方针、规范和措施的统称。
7、教育基本法:是仅次于宪法的基本法律,是国家制定的用于调整教育活动中所产生的教育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8、学制:指规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以及它们之间的衔接关系的制度。
9、国家教育考试制度:由国家批准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按照一定标准,对受教育者进行的知识水平和能力测试的一种制度。
10、学位:是评价专门人才学术水平或专业技术水平的一种尺度,是由国家批准的具有学位授予权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颁发给相关人员的一种凭证。
11、学位制度:国家赋予其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对达到一定学位水平或者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授予一定学位,并向其颁发相应学位证书的一种制度。
12、法律责任:指行为人不履行法律义务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时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
13、教师:指履行教育教学责任,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的专业人员。
14、、教师职务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岗位设置及各级岗位任职条件和取得该岗位的程序等内容的规定。
高等教育法相关知识点总结

高等教育法相关知识点总结高等教育是现代社会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和人才培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与高等教育相关的法律制度则是保障高等教育的正常发展和有序运行的基石。
本文将从高等教育法的概念、立法背景、主要内容以及实施情况等方面进行总结和分析。
高等教育法是一门独立的法学科目,主要研究高等教育的法律规范和实践问题。
高等教育法的出现源于高等教育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以及其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
高等教育法以法律作为手段,通过规定、保护和完善教育主体和对象的权益,为高等教育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高等教育法的立法背景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教育发展现状有着密切关系。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高等教育法律制度各异,但其立法目的和原则基本相通。
在我国,高等教育法的立法背景与改革开放以及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密切相关。
中国高等教育法的发展经历了从初建立到逐步完善的过程,目前已经形成了一系列完备的法律法规。
高等教育法的主要内容包括高等教育的目标和任务、高等教育的组织和管理、高等教育的质量保障、高等教育的体制改革等方面。
首先,高等教育法规定了高等教育的发展目标和任务,明确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和服务社会的职责。
其次,高等教育法规定了高等教育的组织和管理体制,包括高校的设置、管理和运行方式等方面。
此外,高等教育法还规定了高等教育的质量保障体系,包括高校评估与监督等方面。
最后,高等教育法还涉及高等教育的体制改革,包括高校自治、学术自由等方面。
在高等教育法的实施过程中,应当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要加强高等教育的法律意识,提高高校和教育管理部门的法律素养,充分认识和遵守高等教育法律法规。
其次,要完善高等教育的法律制度,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高等教育的质量和公平。
此外,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高等教育教育者和学生的法治教育,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总之,高等教育法是一门重要的法律学科,旨在规范高等教育的发展和管理,为高等教育提供法律保障。
高等教育法概论知识点归纳

高等教育法概论知识点归纳高等教育是指在普通教育基础上进一步提供研究性、创新性和专门性的教育,培养高度知识化、专门化和应用能力强的人才。
高等教育法是指规范和管理高等教育活动的法律法规体系。
本文将从高等教育法的概念、基本原则、组织机构、招生录取、教师管理、学术自由、学生权益等方面归纳高等教育法的主要知识点。
一、高等教育法的概念高等教育法是指以高等教育为对象,调整和规范高等教育活动的法律法规。
它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和政策性文件。
高等教育法的主要目标是维护高等教育的正常秩序,保障高等教育的公平、公正、公开,并保护教育主体的权益。
二、高等教育法的基本原则高等教育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平、公正、公开、科学、民主、法治、独立和透明。
这些原则是高等教育法的基础和指导思想,旨在保障教育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
三、高等教育法的组织机构高等教育法的组织机构一般分为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三个层面。
立法机关负责颁布相关的法律法规;行政机关负责具体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司法机关负责解决高等教育领域的纠纷和争议。
四、高等教育法的招生录取高等教育法对招生录取工作作出规定,包括招生政策、招生程序、招生计划和录取标准等方面。
高等教育法要求招生工作必须公平、公正、公开,并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高等教育法的教师管理高等教育法对教师管理作出规定,包括教师的任职资格、聘任制度、考核评价、职称晋升和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
高等教育法要求教师必须具备相应的学术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同时也保障教师的权益。
六、高等教育法的学术自由高等教育法保障教师和学生的学术自由。
学术自由是指教师和学生在学术研究、教学和学习中的独立自主权利。
高等教育法要求学校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保护学术自由,促进学术研究的创新和发展。
七、高等教育法的学生权益高等教育法对学生权益作出规定,包括学费、住宿、助学金、就业等方面。
高等教育法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保障和帮助。
高校教育法律法规复习资料

高校教育法律法规复习资料一、教育法律法规的概述教育法律法规是指对高校教育活动进行指导和规范的法律规章、法律准则和政策文件。
高校教育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旨在保障高校教育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本文将从法律法规概述、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三个方面进行介绍和复习。
二、主要法律法规内容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对教育事业进行综合规范的基本法律,它规定了教育的权利与义务、教育的组织与管理、教育的质量与评价等方面的内容。
教育法的宗旨是“促进全民教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它强调教育的公平性、普及性,确保每个公民都能获得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是对高等教育进行专门规范的法律法规。
该法规定了高等教育的目标和任务、高等教育的组织与管理、高等教育的质量保障等内容。
它强调高等教育的独立性、自主性和社会服务功能,在制定高等教育政策和发展规划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是对高等教育学位授予和管理进行规范的法规。
该条例规定了学位的种类和授予条件、学位的管理与认定、学位授予的程序和流程等内容。
学位条例的实施,有助于确保学位的质量和学位的认可,维护高等教育的声誉和学生的权益。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是对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职业发展进行规范的法规。
教师法规定了教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教师的职业道德和职责、教师的培养和评价等方面的内容。
教师法的实施,有助于提升教师的职业素质和教育质量,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三、教育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教育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是评估其有效性和指导教育实践的重要依据。
当前,我国高校教育法律法规的实施和执行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法规执行不到位一些地区和高校对教育法律法规的执行不够到位,未能全面贯彻教育法律法规中的各项要求。
高等教育学考试必背知识点梳理

高等教育学考试必背知识点梳理高等教育法学 1.教育法学与教育法制是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形成并逐步发展起来的一门社会科学,是一门新兴的具有法学与教育学边缘性质的法学分支学科。
2.教育法学是运用法学理论研究和解释教育法律现象及其产生、发展规律的一门法学分支学科。
3.教育法学的性质决定了它具有时代性、边缘性、社会性和综合性等基本特征。
4.教育法学的研究对象是教育法律现象及其产生、发展规律。
5.教育法学的研究对象可分为三个层面:(1)本质层面。
即研究教育法律的本质、表现形式及其产生与发展的规律。
(2)实践层面。
即研究教育法律的制定、适用和遵守,教育法律关系,教育权利和教育义务等实际运用方面的问题。
(3)理论层面,即研究教育法律的观念、学说和原理,教育法律现象与经济和社会进步的关系等理论问题。
6.现代教育立法萌芽于16世纪至17世纪的欧洲,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19世纪欧美各国的义务教育立法。
西方国家随之便开始了对教育法的理论研究。
19世纪末,德国著名行政学家施泰因开始了对教育立法问题的研究。
德国是教育立法最早的国家。
20世纪60年代以来,由于学制改革和立法实践的推动,德国又出现了一批有关教育法学的专著。
德国的教育法学研究侧重于教育立法理论以及对事实与法律的分析与评价,主要围绕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论述。
20世纪50年代,日本出现的著作主要是法律解说和教育判例汇编兼子仁撰写的《教育法》。
;60年代出现了一些进行专题研究的著作。
7.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和施行,不仅是我国确立义务教育法律制度和依法治教的标志,也是建立我国社会主义教育法制的开端,它成为我国教育界和法学界进行教育法学理论研究的起点。
我国的教育法学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
美国教育法学研究中理论、法律、判例三者并重。
8.我国的教育基本法即199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颁行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的一座划时代的里程碑。
教育法学知识点总结

教育法学知识点总结一、法律基础1. 法律的定义和特点法律是规范社会行为的规则体系,是国家用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人民利益的一种权力工具,具有强制性、普遍性和约束性。
2. 法律的分类法律可以按照它的性质、来源、内容等多种分类,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律、民法、刑法、商法等。
3. 法律的制定和效力法律的制定需要通过国家机关的程序,并且要经过合宪性审查才能生效。
法律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强制力,对全体公民和组织都具有约束力。
二、教育法学基础知识1. 教育法学的定义和特点教育法学是以教育法规为研究对象,以教育法规制度为中心,以教育法规制理论为核心,以教育法治为实现目标的教育法规理论学科。
2. 教育法规的内容教育法规主要包括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涉及到教育的各个方面,如教育权利与义务、学校管理、师生关系、教育经费、教育质量标准等。
3. 教育法规的作用和意义教育法规对于维护教育秩序、保障教育权益、规范教育行为具有重要作用,是教育管理和实践的基本依据。
三、民法基础知识1. 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是规范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具有契约自由、平等自由、经济适用原则等基本原则。
2. 民法中的教育相关规定民法中涉及到的教育相关规定主要包括教育关系、监护关系、未成年人保护等内容。
3. 民法对教育事务的规范民法对于教育事务的规范主要体现在对教育关系的约束、对教育权利的保障和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等方面。
四、行政法基础知识1. 行政法的基本概念行政法是规范公共行政活动的法律规范体系,包括国家机关的行政活动、行政法规的制定和实施等内容。
2. 行政法中的教育相关规定行政法中涉及到的教育相关规定主要包括教育行政组织、行政机关的教育管理、行政处罚等内容。
3. 行政法对教育事务的规范行政法对教育事务的规范主要包括对学校管理、教育行政机关职责和教育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规定。
五、教育法规与教育实践1. 教育法规对教育实践的指导作用教育法规是教育实践的基本依据和指导,对学校管理、教师、学生等各方面行为都有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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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法一、名词解释1、法律:按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一般理解,法律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体现掌握国家政权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行为规范的综合。
2、宪法:集中体现掌握国家政权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国家根本大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
3、教育法治化:是教育法律化和制度化的简称,它是指国家机关制定完备的教育法律,并依照法律的规定来领导和管理教育事务,促进教育管理的法治化、制度化。
4、教育法:是国家法律体系的的一个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国家拥有教育立法权的专门机关在其职权范围之内,依据教育立法程序制定或认可的,调整教育法律关系,规范社会主体的教育行为,规定社会主体教育权利和教育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5、法的渊源:特指法律效力的来源,即法律原则和法律规范的效力源泉。
包括法的创造方式和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
6、政策:它是一个国家、一个政府处理国家事务、公共事务,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的路线、方针、规范和措施的统称。
7、教育基本法:是仅次于宪法的基本法律,是国家制定的用于调整教育活动中所产生的教育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8、学制:指规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以及它们之间的衔接关系的制度。
9、国家教育考试制度:由国家批准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按照一定标准,对受教育者进行的知识水平和能力测试的一种制度。
10、学位:是评价专门人才学术水平或专业技术水平的一种尺度,是由国家批准的具有学位授予权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颁发给相关人员的一种凭证。
11、学位制度:国家赋予其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对达到一定学位水平或者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授予一定学位,并向其颁发相应学位证书的一种制度。
12、法律责任:指行为人不履行法律义务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时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
13、教师:指履行教育教学责任,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的专业人员。
14、、教师职务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岗位设置及各级岗位任职条件和取得该岗位的程序等内容的规定。
15、高校教师聘任制度:指高等学校与符合一定条件的教师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教师职务所确定的职责、条件和任期来聘请具有一定条件的教师担任相应的教师职务的一项制度。
16、义务教育:是国家用法律形式规定对一定年龄儿童实施的某种程度的学校教育。
17、义务教育法:指国家为了强制推行义务教育而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以国家、社会、家庭、个人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
18、民办教育: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
19、教育侵权行为:指行政主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一般规定,直接或者间接剥夺其他主体的教育权和受教育权,使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
20、法律救济:一是指为权利受到损害的受害者提供法律上的补偿,使受损害的权利得到恢复和补救.二是指通过救济受害者,使被扭曲、破坏了的社会关系得以矫正和恢复,从而使个别的法律主体仍然可以在恢复正常的法律关系中正当地享有权利.21、教育权的法律救济:指当学校、公民的教育权和受教育权受到行政主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当行为的侵害时,由法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程序予以矫正、恢复或补救,使之能正当享有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法律活动。
22、教育申诉制度:指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和学生对学校、其它教育机构或政府有关部门作出的影响其利益的决定不服,或者在其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依法行使申诉权,向法定的国家机关声明不服、申诉理由、请求复查或重新处理的一项法律制度.23、行政复议: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依法可以向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复议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进行重新审查并作出相应裁决的活动及其制度.24、教育行政复议制度:指在我国教育领域内,各级各类学校及其教师和学生如果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可以向该行政主体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25、行政诉讼: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制度.二、简答题1、法律与现代教育的关系答:(1)现代教育自身诸多特点内在地需要法律的规制,只有经过法律的有效介入与调整,复杂多样的现代教育才有可能走向规范化、有序化和科学化,没有法律,就没有现代教育。
(2)现代教育的蓬勃开展有力地推进了法律的发展。
2、依法治国与依法治教的关系答: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教育事业的发展离不开法制建设,即要依法治教,两者密不可分,依法治国必然要求依法治教,依法治教对于存进依法治国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3、依法治教与教育法治化的关系1)依法执教的目的是要实现教育法治化。
2)教育法治化是指国家机关制定完备的教育法律,并依照法律的规定来领导和管理教育事务,促进教育管理的法治化、制度化。
3)教育法制化要求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救济有道。
教育法制建设的内容有:教育立法-有法可依;教育行政法-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教育司法-违法必究;教育法制监督4、广义教育法的基本含义1)教育法是调整教育法律关系和规范教育主体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是特定的国家机关制定和认可的,具有国家意志性;3) 是有权制定教育法律法规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律程序制定的或认可的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4)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国家强制性5、教育法的本质1)教育法是统治阶级关于教育的意志的体现,我国教育法以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关于教育的意志和利益的体现2)教育法具有社会性,即在反映和维护的利益关系中,既包括统治阶级的利益,也包括被统治阶级的利益。
3)教育法的内容归根结底是由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对教育活动的需要所决定的。
6、教育法的基本原则1、依法治教原则;2、提高全民族素质、推进人的现代化原则;3、依法保障教育主体合法权益原则;4、公民教育权利平等原则;5、教育活动应当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原则;6、推进教育改革、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原则;7、增加教育投入、保障教育经费稳定来源和增长原则7、我国教育法的主要渊源有:宪法关于教育的法律规范;有关教育的法律;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教育的行政法规和军事法规;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行政规章;地方性教育法规、教育规章和教育规范性文件;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教育法的司法解释和有关教育的国际公约等8 我国教育法律体系结构系统:1 教育根本法,是由宪法规定的教育法律法规,在教育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法律地位,是其他所有教育法律法规的立法依据,是教育法律体系的“母法”;2 教育基本法,由全国人大指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3 教育主体法,4 学前教育法;5 义务教育法;6 中小学教育教学法;7 高等教育法;8 职业教育法;9 民办教育法;10 教育行政法9、教育法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教育法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它的精神、原则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精神、原则是一致的,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10、教育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社会主义道德是教育法规定的我国教育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道德的原则和规范贯彻于教育立法中,是教育立法的道德基础;社会主义道德是教育法得以实现的伦理道德基础;教育法的顺利运行和高效实现,对于社会主义道德目标的实现、推动社会主义道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1、教育法与政策的关系政策是政治对策的简称,它是一个国家、一个政府处理国家事务、公共事务,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的路线、方针、规范和措施的统称。
党和国家的教育政策是教育法的精神内核和灵魂,对教育法具有指导作用;教育法是党和国家政策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具体的教育政策应当符合教育法的基本原则和规范的要求。
12、教育基本法的特点教育法直接以宪法为依据,以中国境内的各种教育关系为调整对象,全面系统地规定了教育的基础地位、我国的教育方针、教育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具有以下特点:全面性和针对性相结合;原则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规范性和导向性相结合。
13、教育法的基本原则1、坚持思想道德教育原则(6条);2、继承和弘扬民族优秀历史文化传统和吸收人类优秀成果相结合的原则(7条);3、教育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原则(8条);4、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宪法36条);5、公民受教育机会平等原则;6、教育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原则;7、教育以汉语言文字为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原则14教育基本制度1、国家实行学校教育制度。
(学制概念:学校教育制度简称学制,它是规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以及它们之间的衔接关系的制度。
17条规定,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2、学校实行9年制义务教育制度3、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成人教育制度;4、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由国家批准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按照一定标准,对受教育者进行的知识水平和能力测试的一种制度)5、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6、国家实行学位制度(学士硕士博士三个等级):学位是评价专门人才学术水平或专业技术水平的一种尺度,是由国家批准或者许可的具有学位授予权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颁发给相关人员的一种凭证。
学位制度是国家赋予其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对达到一定学位水平或者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授予一定学位,并向其颁发相应学位证书的一种制度。
学位学科门类分为: 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11类.7、国家实行扫除文盲制度8、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教育评估制度:教育督导制度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所属教育部门,对所辖地区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的的制度。
;教育评估制度是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经过认可的社会组织,依据一定的教育目标和标准,对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价和估量,以保证基本办学质量的一项制度。
主要有合格评估、办学水平评估和选优评估15、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5点1)责任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2)违法行为;3)损害结果;4)因果关系“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
5)主观过错16、违反教育法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P 58-59)17、教育经费筹措途径国家财政拨款;城乡教育费附加;校办产业、社会服务收入;农村教育集资;社会力量捐资助学;运用金融信贷手段融资;设立教育专项基金18、教师法的立法宗旨教师法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品德修养和业务修养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