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现代物流发展协调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山西经济和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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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山西省煤炭稳产稳供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山西省煤炭稳产稳供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山西省煤炭稳产稳供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3.31•【字号】晋政办发〔2024〕15号•【施行日期】2024.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山西省煤炭稳产稳供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4〕1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2024年山西省煤炭稳产稳供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3月31日2024年山西省煤炭稳产稳供工作方案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坚决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切实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围绕煤炭产业安全高效和绿色智能发展,进一步优化产能结构,提升先进产能占比,推进煤炭资源接续配置,提高煤炭资源保障能力,加快新增产能手续办理,依法合规释放先进产能,强化煤炭产量监测调度,全力抓好电煤稳供,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2024年全省煤炭产量稳定在13亿吨左右。

——坚持系统观念。

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煤炭稳产稳供和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全省煤矿生产建设秩序,确保全省煤炭生产持续稳定。

——坚持分类施策。

针对新增产能煤矿、建设煤矿、长期停产停建煤矿、露天煤矿等实际,坚持“一矿一策”,加快各项手续办理,促进煤矿依法合规释放产能。

——坚持标本兼治。

切实筑牢安全底板,守牢安全底线。

全面贯彻落实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要求,全力提升矿山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坚决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以高水平安全保障煤炭高质量发展。

——坚持立足长远。

高效推进煤炭资源接续配置工作,优先向资源枯竭或接续紧张煤矿配置资源。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加快服务业发展优惠政策》的通知-吕政办发[2008]114号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加快服务业发展优惠政策》的通知-吕政办发[2008]114号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加快服务业发展优惠政策》的通知正文:----------------------------------------------------------------------------------------------------------------------------------------------------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加快服务业发展优惠政策》的通知(吕政办发[2008]1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吕梁市加快服务业发展优惠政策》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九月五日吕梁市加快服务业发展优惠政策第一条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市服务业发展环境,鼓励、吸引市内外资金、技术、人才向我市服务业集聚,推动全市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和山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优惠政策。

第二条本优惠政策适用我市各服务行业以及国内外经济组织和个人在本市范围内投资兴办的符合国家政策的所有服务业建设项目。

第三条鼓励、扶持重点服务行业加快发展。

主要包括:新建、扩建大型第三方物流、货物运输配送、物资储备保鲜,机场、铁路公路站场以及传统物流企业整合、改造、提升等物流项目;新建、扩建大型旅游开发项目;引进国际、国内服务业知名品牌企业项目;新建、扩建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供电、供水、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数字化改造等大型公益性服务业项目;新建、扩建星级宾馆、大型超市、大型商场、规模化专业市场等项目;新建、扩建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新建、扩建环保节能、工艺设计、产品研发、创意产业等技术含量高的服务业项目;新建、扩建有独特优势的其它服务业项目。

第四条实行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土地管理政策。

(一)加强和改进土地利用计划调控,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年度土地供应要适度增加服务业发展用地和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对列入国家鼓励类服务业的建设项目在供地安排上给予倾斜。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展览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6〕8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展览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6〕8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展览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展览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6〕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5号),结合全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六大发展”目标,坚持专业化、特色化、品牌化、信息化的发展方向,倡导低碳、环保、绿色理念,深入挖掘山西产业、文化、资源优势,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促进全省展览业发展,着力推进展览业管理体制改革,着力推进展览经济转型升级,着力推进展览业市场化进程,努力打造具有山西特色的展览业发展格局,更好地服务山西经济社会发展。

二、发展目标和发展布局(一)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省专业展馆面积达到15万平方米以上,年展会数量突破150场(次),年展览面积突破100万平方米;展览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展会达到10个以上;展览业直接收入达到5亿元。

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竞争有序、发展均衡、专业化和国际化程度较高的现代展览产业体系。

(二)发展布局。

重点把太原打造成为具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带动力的会展中心城市,发挥其经济、文化中心的集聚作用,增强对晋中、阳泉、忻州、吕梁等周边区域的辐射带动,发挥晋商文化和汾酒、漆器、牛肉、铸造、耐火材料、玻璃器皿等产业品牌优势,积极举办各类专业展览,推动太原城市群成为我省展览业发展核心区。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12•【字号】晋政办发[2012]101号•【施行日期】2012.1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10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12月12日山西省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年-2015年)第一章“十一五”发展回顾“十一五”时期,全省上下紧紧抓住“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省”建设的重大契机,以全局循环、高端循环为基点,着力推进工业新型化、农业现代化、市域城镇化和城乡生态化,一大批具有强大带动和辐射作用的循环经济园区、企业和重大工程应运而生,开启了资源型地区绿色发展、清洁发展、低碳发展的转型跨越新篇章。

1.1进展与成效1.1.1重大项目投资效应凸显近年来,全省充分发挥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对循环经济的激励和引导作用,以直接投资、贷款贴息和资本金入股等方式,重点支持煤炭、焦炭、电力、冶金、化工等传统产业的循环化改造,先后建设了余热、余压回收,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废渣、煤层气综合利用及污水、矿井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等一批循环经济重大示范项目,初步形成了具有山西特点的煤电材、煤电铝、煤焦化等循环经济模式。

截止2010年,67%的省级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投向循环经济项目,《山西省循环经济发展总体规划(2008-2012)》确定的100个重大示范项目80%以上已经建成投产,带动全社会投资1400亿元。

1.1.2试点带动作用显著增强继2007年我省被确定为循环经济试点省以来,2010年又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确定为全国唯一的全省域循环经济统计试点省份,太原、晋城、长治、运城市成为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城市建设试点市。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西省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应用工作专班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西省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应用工作专班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西省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应用工作专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11.17•【字号】晋政办函〔2023〕143号•【施行日期】2023.1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西省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应用工作专班的通知晋政办函〔2023〕143号各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政务信息化建设,实现全省成品油流通数字化、智慧化监管,加强对山西省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和运行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经省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山西省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应用工作专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工作部署,组织协调山西省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平台安装推广、运行维护、应用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规范企业经营数据管理,获取真实的成品油流通数据,并应用于税收监管、经济数据统计、安全、环保、计量、质量管理等工作。

二、组成人员组长:汤志平副省长副组长:胡勇省政府副秘书长王宏晋省商务厅厅长鞠振省市场监管局局长齐志宏省税务局局长成员:田志强省公安厅二级巡视员陈新民省财政厅副厅长刘大山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段新源省交通厅副厅长(兼省民航机场管理局局长)贡凯青省应急厅副厅长王育民省统计局副局长李和林省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李永强太原市副市长赵学斌大同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统战部部长石峥阳泉市副市长崔元斌长治市委常委、副市长田志军晋城市委常委、副市长李润军朔州市副市长王帮富晋中市副市长孙鹏程运城市副市长王建峰忻州市副市长,省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忻州区运营中心主任胡晓刚临汾市副市长刘晋萍吕梁市委常委、副市长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承担专班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商务厅厅长王宏晋兼任。

专班下设技术专家组,由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省政务信息局)、省税务局各委派一名人员,以及国有成品油企业相关技术专家组成,负责确定平台技术方案、应用需求,对平台软硬件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提出建议,组织平台省级应用软件的验收工作。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5.07•【字号】晋政办发〔2019〕30号•【施行日期】2019.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3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5月7日山西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运输结构调整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8〕91号)、《交通运输部等九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交运发〔2018〕142号)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晋北、晋中、晋东三大煤炭基地以及纳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的重点城市为主战场,以煤炭等大宗货物“公转铁”为主攻方向,大幅提高铁路运输能力,不断完善综合运输网络,切实提高运输组织水平,增加铁路运输量,构建绿色运输体系,有力支撑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策引导。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及规划引领和政策引导作用,激发市场活力和内生动力,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比较优势和组合效率,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综合施策,突出重点。

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着力解决制约运输结构调整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基础设施、运输装备、运输组织等服务能力和水平,以煤炭等大宗货物运输为重点,以大型企业和物流园区为源头,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尽快见效。

山西省市场监管局等十三部门关于强化常态化监管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

山西省市场监管局等十三部门关于强化常态化监管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

山西省市场监管局等十三部门关于强化常态化监管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太原海关,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商务厅,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山西省通信管理局•【公布日期】2023.08.11•【字号】•【施行日期】2023.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山西省市场监管局等十三部门关于强化常态化监管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各市市场监管局,党委宣传部、网信办,市公安局、商务局、文旅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草局),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各隶属海关、税务局、邮政管理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税务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数字经济、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深化省委、省政府建设“数字山西”实现“数字转型”的战略布局,提升我省平台经济领域管理服务能力,完善跨部门协同治理监管机制,构建全链条全领域全方位常态化监管格局,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围绕加快数字转型、数字山西建设,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把握平台经济发展规律,建立健全平台经济治理体系,明确规则、补齐短板、强化弱项、规范秩序,优化监管框架,构建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多元工具系统运用、多项制度精准施策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二)基本原则——坚持协同监管。

立足平台经济新业态市场主体呈现的跨领域、跨行业态势,强化系统观念,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作用,畅通综合监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平台所在地和经营者所在地、各相关业务条线、监管部门与平台企业及社会之间的协作,打造横向联动、纵向贯通、多元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山西省与京津冀地区加强协作实现联动发展意见重点任务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山西省与京津冀地区加强协作实现联动发展意见重点任务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山西省与京津冀地区加强协作实现联动发展意见重点任务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1.16•【字号】晋政办发〔2018〕110号•【施行日期】2018.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山西省与京津冀地区加强协作实现联动发展意见重点任务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11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支持山西省与京津冀地区加强协作实现联动发展的意见》(发改地区〔2018〕1248号)精神,我省制定了《〈关于支持山西省与京津冀地区加强协作实现联动发展的意见〉重点任务部门分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对分工方案中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牵头部门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推动落实,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实现联动发展。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1月16日关于支持山西省与京津冀地区加强协作实现联动发展意见重点任务部门分工方案2018年8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支持山西省与京津冀地区加强协作实现联动发展的意见》(发改地区〔2018〕1248号,以下简称《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分类对接,现就重点任务提出部门分工方案如下。

一、推进生态环境联防联治,共筑区域绿色屏障(一)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

支持山西省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进一步提升区域精准治霾能力和水平。

(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加大“煤改气”“煤改电”“超低排放热电厂集中供暖”等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农村电网升级改造的资金补贴力度。

(省财政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配合)依法依规淘汰钢铁、焦化、水泥、电解铝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落后产能。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国资委配合)(二)构筑京津冀绿色生态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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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山西省现代物流发展协调推进工作联席
会议制度
物流业是融合运输、仓储、货代、信息等产业的复合型服务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

为更好地推进山西现代物流发展,助力我省资源型经济转型升级。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73号)、《“互联网+”高效物流实施意见》(发改经贸〔2016〕1647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现代物流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7〕131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交通物流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7〕130号)和《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省智慧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晋经信交通字〔2017〕3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建立山西省现代物流发展协调推进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具体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在省政府领导下,由省经信委牵头,有关部门单位参加,系统解决物流发展中的系列问题,协调推进我省现代物流发展,优化物流基础网络布局,建设智慧物流信息网络体系,增强现代物流服务能力,推动专业物流发展,提升供应链集成创新能力。

(二)统筹推进全省物流园的建设。

培育本土物流龙头企业,推动物流企业联盟,做强做大一批以山西中鼎物流园、山西方略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山西经纬通达股份有限公司和山西(阳泉)国际陆港集团等为代表的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本土品牌物流企业集团,引领全省物流园区发展,着力推进现代物流与装备制造业的融合。

(三)加快我省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的建设。

以山西中鼎物流园和山西方略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的多式联运示范工程为典范,进一步建设山西经纬通达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晋东南(潞城)-天津港(黄骅港)多式联运物流中心和山西(阳泉)国际陆港集团多式联运工程等项目,力争我省更多的多式联运工程入选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加快我省无车承运人和供应链的发展。

(四)深度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着力打造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

发挥我省装备制造业的优势,组织开行中欧中亚班列,将我省打造成为华北地区发往欧亚地区装备制造业产品的重要集散地。

(五)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推进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加快物流设施设备智能化改造,建成以山西中鼎物流云平台为核心,连接铁路、公路、口岸以及煤炭、焦炭等全省统一的综合性智慧物流公共服务平台,提升物流服务水平,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

(六)构建科学的现代物流统计体系,加强物流行业统计工作。

建立完善我省物流统计工作制度和网上直报系统。

完善物流业统计评价指标体系,指导企业建立规范的物流统计台账。

加强统计信息预测分析,围绕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深化数据挖掘和分析,提高物流统计服务行业科学发展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为我省宏观经济和物流运行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为政府决策和企业经营提供有力参考。

(七)推动资源型产品、制造业、农产品、医药、电商、商贸、应急、保税、绿色物流等专业物流的发展。

(八)优化行业政策环境。

保障物流建设用地,健全土地利用制度。

完善物流领域税费政策,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加大重点物流领域财政支持力度,落实财税优惠政策。

(九)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省经信委牵头,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煤炭厅、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金融办、省公安厅交管局、省民航机场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省国税局、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海关、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等部门参加。

联席会议由省经信委主任担任召集人,省经信委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厅级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经信委交通物流处,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经信委交通物流处处长担任。

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处长为联络员,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联席会议确定。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至2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可根据议题视情况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

(二)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报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由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委托的成员召集。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相关单位。

(四)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涉及现代物流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
按要求准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

各成员之间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五、办公室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经信委交通物流处,由省经信委交通物流处人员组成。

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

研究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做好会议筹备工作。

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决定。

汇总并通报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

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山西省现代物流发展协调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成员名单
召集人:张华龙省经信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召集人:乔丽刚省经信委总经济师
成员:程泽业省发改委巡视员
尹也刚省民政厅副厅长
武志远省财政厅副厅长
张峻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史月红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
王晋省交战办专职副主任
赵安泽省农业厅副巡视员
李志胜省商务厅副厅长
闫文泉省煤炭工业厅副厅长
韩珍堂省国资委副主任
薛延孝省地税局总会计师
王晓千省金融办副主任
武小彪省公安厅交管局副局长
陶富省通信管理局党组成员、巡视员
李亮省邮政管理局副巡视员
王宏晋省国税局副局长
刘枫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林跃飞太原海关副关长
阎世春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联络员:许源省发改委经贸处副处长
史振伟省经信委交通物流处处长
冯会夫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调研员
郭前进省财政厅经建一处副处长
薛春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
员管理处处长
韩明正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
吴秀武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运输管理处调研员
周敏省农业厅市场信息处副处长
田保民省商务厅流通处处长
刘华省煤炭工业厅经济运行处副处长
尚其武省国资委规划发展处调研员
冯苏芳省地税局税政一处副处长
郭谦省金融办银行处副处长
李怀玉省公安厅交管局秩序处处长
张宏伟省民航机场管理局规划发展部部长
张丽仙省通信管理局信息通信管理处调研
员(主持工作)
白彩瑛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副处长
成永新省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
沈冰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货运处长、山西晋云现代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鹏太原海关综合业务处副处长
马洪波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物流一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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