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规范作用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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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重要知识点(背诵)

法律重要知识点(背诵)

法律重要知识点(背诵)法理学一、法的规范作用法的规范作用是法作用于社会的特殊形式。

1.指引作用,指法对本人的行为具有引导作用。

2.评价作用,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合法与否的评判作用。

3.教育作用,指通过法的实施使法律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表现为示警和示范作用。

4.预测作用,指凭借法律的存在,可以预先估计到人们相互之间会如何行为。

5.强制作用,指法可以通过制裁违法犯罪行为来强制人们遵守法律。

二、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法律条文是表现法律规则的形式,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所要表现的内容。

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的关系一般是对应的:1.一个完整的法律规则由数个法律条文来表述;2.法律规则的内容分别由不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法律条文来表述;3.一个条文可表述不同法律规则或其要素;法律条文仅规定法律规则的某个要素或若干要素。

三、法律责任竞合的免除条件1.时效免责2.不诉及协议免责3.自首、立功免责4.因履行不能而免责四、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1.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具有合法性。

2.法律关系是体现意志性的特种社会关系。

3.法律关系是特定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五、法律责任的竞合及特点法律责任的竞合,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责任产生,而这些责任之间相互冲突的现象。

1.数个法律责任的主体为同一法律主体。

2.责任主体实施了一个行为。

3.该行为符合两个货两个以上的法律责任构成要件。

4.数个法律责任之间相互冲突。

六、立法原则立法原则,是立法主体进行立法活动的准则,是立法活动中应该遵循的指导思想。

1.合宪性与合法性原则2.科学立法原则3.民主立法原则4.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七、执法的含义及特点执法,又称法的执行。

广义的执法,是指所有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实施法律的活动。

法的规范作用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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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规范作用包括
法律的规范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法律规范了人们的行为,促使人们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准则来行事,从而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法律对于社会的正常运转起到了重要的维护作用,有效防止和打击犯罪行为,维护公众的安全和利益。

2. 保护合法权益:法律规范了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法律规定了私有财产的保护,保护了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公正和公平的社会秩序。

法律还规定了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和劳动关系的合法性,保障了劳动者的利益。

3. 促进经济发展:法律规范了经济活动和市场秩序,创造了一个公平、竞争和规范的市场环境,促进了经济的健康发展。

法律对商业活动、金融交易和知识产权的保护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为经济体制提供了法律保障。

4.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法律规范了公共事务和公共利益的管理和调整,保障了公众的福祉和利益。

法律规定了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的法律体系,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法律还规定了教育、医疗、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的提供和管理,保障了公众的基本权益。

5. 维护社会公正和平等:法律规范了社会关系和公民权利的平等,防止不平等现象的发生,维护社会公正。

法律规定了人权的保护,反对歧视和不公正待遇,促进了社会的平等和包容。

总而言之,法律的规范作用是确保社会的正常运转,保护个人和社会的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正。

法律的规范作用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法理学重点知识点

法理学重点知识点

法理学重点知识点一、法律的规范作用有哪些?答:法律的规范作用是指法律作为行为规范,对人们意志、行为所发生的直接影响,对人的行为所起到的保障与约束作用,具体而言,法律的规范作用有五个方面:1、法律对于行为人本人行为的指引作用2、法律对于行为人行为的评价作用3、法律对于人们相互之间如何行为的预测作用4、法律对于社会一般公众的教育作用5、法律对于违法犯罪分子的强制作用二、法律的社会作用有哪些?答:按照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法律的社会作用包含维护阶级统治的和作用和执行社会公共事物的作用这两个方面,具体而言:1、法律维护阶级统治的作用体现在:(1)调整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关系;(2)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的关系;(3)调整统治阶级与同盟者之间的关系。

2、法律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1)维护人类社会的基本生活条件,如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全、保障生态平衡等方面;(2)维护生产和交换条件,以立法保障劳动条件和调节交易行为;(3)促进公共设施建设,组织社会化大生产;(4)确认和执行技术规范;(5)促进教育、科学和文化事业的发展。

总之,按照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政治统治的基础在于执行某种社会职能,因此法律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与维护阶级统治的作用并不矛盾,前者能够促进和保障后者的实现。

三、法律作用的局限性有哪些?答:法律作用的局限性观点反对“法律万能论”和“法律虚无主义”,是对法律作用的客观理性认识,具体而言,法律作用的局限性主要体现在:1、法的调整对象是人的行为,法调整的范围是有限的。

2、法的特性与社会生活的现实之间存在矛盾,主要指法律的概括性、滞后性、稳定性与社会现实的具体性、特殊性和变动性之间的对应困难。

3、法的制定和实施受人的因素的影响。

4、法的实施受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因素的影响。

三、法的价值冲突的解决机制包括哪些?答:法的价值之间在某些情形下可能会发生一定范围和程度内的冲突,一般而言,法的价值冲突的解决办法有以下几个方面:1、价值位阶原则2、个案平衡原则3、比例原则4、人民利益原则四、法律制定的特征包括哪些?答:法律的制定也称为法的创制或立法,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创制、修改、补充、废止和认可法律的活动。

法的规范作用包括

法的规范作用包括

1.法的规范作用包括( D)A.指引,评价,惩罚,强制,教育作用B.指引,评价,教育,预测,惩罚作用C.指引,教育,强制,鼓励,预测作用D.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强制作用2.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C)A.法律体系由法律部门组成B.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尚不完备C.中华体系也即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D.法律体系是一国法律有机联系的统一体3我国对法律溯及力问题,实行的原则是(D)A.法在任何情况下均溯及既往B.法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溯及既往C.法在一般情况下均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D.法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4.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一原则,要求(ABC)A.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平等地承担宪法,法律规定的义务B.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受到法律保护 C.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要受到制裁D.任何公民都要坚持权利和义务的统一5.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的后果,实施制裁的机关,方法的不同,法律制裁可分为(AC)A.司法制裁 B.民事制裁 C.行政制裁 D.刑事制裁6.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下列关于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表述,不正确的是(C)A.国家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实行男女同工同酬B.年满18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中国公民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C.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不包括公民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时的物质帮助权D.国家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保护归侨的侨眷的合法权益7.我国<宪法>所规定的人民行使国家权利的机关是(D)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国务院C.各级人民政府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8.我国有权制定行政法规的主体,限于(A)A.国务院 B.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C.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D.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及较大市的人民政府9.下列机构中,有权依法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的是(D)A.某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B.某省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C.某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D.某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10.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构成违宪或违法的行为是(B)A.国家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外国使节B.某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本自治州的<自治条例>C.国务院某部发布<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D.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11.行政主体资格的法律要件,是指对即将成为行政主体的组织在法律上所设定的条件。

法的规范作用

法的规范作用

法的规范作用法的作用可以分为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两类。

一方面,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所以法律具有各种规范作用;另一方面,法律是一定的人们的意志的体现,反映了他们的利益要求,所以法律具有各种社会作用。

英国学者拉兹曾经指出:“每一个法律制度必然有规范的作用,也总会有社会的作用。

把规范的作用归于法是根据法的规范性;把社会作用归于法是根据法所具有的或预期的社会效果。

”法的规范作用是基于法律的规范性特性进行考察的,法律的社会作用是基于法律的本质、目的和实效进行分析的。

法律的这两种作用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手段和目的的关系,法律的规范作用是手段,法律的社会作用是目的。

1.法的规范作用法的规范作用是法律自身表现出来的、对人们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可能影响。

故此,在法理学上,也有人把法律的规范作用称为“法律的功能”。

法律的规范作用根据其作用的具体对象、主体范围和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强制作用和教育作用。

(1)指引作用。

法的指引作用表现为: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从而对行为者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

从另一个角度看,法律的指引作用是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实现的。

因此,法对人们行为的指引,也相应有两种方式:①确定的指引。

它是指人们必须根据法律规范的指示而行为:法律要求人们必须从事一定的行为,而为人们设定积极的义务(作为义务);法律要求人们不得从事一定的行为,而为人们设定消极义务(不作为义务)。

如果人们违反这种确定的指引,法律通过设定违法后果(否定式的法律后果)来予以处理,以此来保障确定性指引的实现。

②有选择的指引。

它的涵义是指:法律规范对人们的行为提供一个可以选择的模式,根据这种指引,人们自行决定是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

这是一种按照权利性规则而产生的指引作用。

法律的指引作用也可分为羁束的指引和非羁束的指引,这是根据国家权力行为的权限幅度所进行的划分;原则的指引和具体的指引,这是根据法律的构成要素所进行的分类。

法的规范作用

法的规范作用

法的规范作用法的规范作用是指法作为行为规范,对人们的意志、行为产生的直接影响,对人的行为所起到的保障和约束作用。

这是从法是一种调整人行为的规范,即从法的特征角度出发来解释法的作用。

根据法的规范作用的不同对象,即不同的行为,规范作用可以大体上被概括为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教育作用和强制作用等。

1、指引作用:是指法律规范对本人行为起到的导向和引导的作用,其作用对象是每个人自己的行为。

指引作用针对本人的。

指引作用的分类:根据法律规范中的行为模式进行分类——确定的指引和不确定的指引;根据国家权力行为的权限幅度进行分类——羁束的指引和非羁束的指引;根据法的构成要素所作分类——原则的指引和具体的指引。

2、评价作用:指法作为人们对他人行为的评价标准所起的作用,其作用对象是他人的行为。

评价是针对他人。

评价作用分类:专门的评价——经法律专门授权的国家机关、组织及其成员对他人的行为所作的评价,如法院及其法官、仲裁机构即其仲裁员、行政机关及其行政人员对人们行为所作的裁判或决定。

其特点是代表国家,具有国家强制力,产生法律拘束力,因此又称为效力性评价。

一般的评价——后者是指普通主体以舆论的形式对他人行为所作的评价,其特点是没有国家强制力和约束力,是人们自发的行为,因此又称为舆论性评价。

3、预测作用:指人们根据法可以预先估计人们相互间将怎样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等,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

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的相互行为。

预测是针对行为的。

意义:法的规范性和确定性给人们进行行为预测提供了可能的前提。

法是人们行为的预测工具和生活指针。

法之所以具有预测作用,是因为法具有规范性、确定性的特点。

4、教育作用:法的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的实施,使法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

这种作用的对象是一般人的行为。

教育是针对一般人的。

法的教育作用表现在:通过发的实施,法律规范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生直接或间接的引导影响。

法的教育作用是通过正反两个方面来实现的:通过对违法行为人实施制裁,对包括违法者本人在内的一般人均起到警示和警戒的作用。

法的规范作用

法的规范作用

法律的规范功能是指法律本身对人们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可能影响,即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可以清楚地告诉人们行为的方式和标准,并起到指导,评估的作用。

,教育,预测和执行人们的行为。

法律的规范功能是什么?法律规范的主要功能:
1,指导作用
法律的指导作用是指法律在为人们提供既定的行为模式,从而在法律范围内指导人们的活动方面所起的作用。

指导作用是法律的最重要作用。

法律的主要目的不是制裁非法行为,而是指导人们正确行事并合法参与社会生活。

2.预测功能
法律的预测功能是指法律通过其规定告知人们某种行为的性质(由法律确认或否认)以及该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以便人们可以估算自己行为的后果以及他人行为的趋势和后果。

3.评估功能
法律的评价功能是指法律具有评价人们行为的法律意义的功能,法律
评价的标准是合法性和违法性。

行为评估标准包括法律,道德,纪律等。

但是,应该指出,道德评估和学科评估都不能用法律评估代替。

4.强制性效力
法律的强制作用是指法律可以利用国家强制力制裁侵权行为和确保其实施的作用。

法律的强制功能是法律其他功能的保证。

没有强制性措施,法律的指导作用将被削弱,预测作用将受到怀疑,评估作用将在很大程度上丧失其意义,教育作用的有效性将受到严重影响。

5.教育的作用
法律的教育作用是指法律在影响人们的思想,培养和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以及指导人们通过其法规和实施依法行事中的作用。

法理学名词解释

法理学名词解释

68、法律规范的效力:
是指法律规范的生效范围,即法律规范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对什么人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法律规范的时间效力是指法律规范在什么时间开始生效,在什么时间终止生效以及对其生效前的行为和事件是否具有溯及力等问题。明示废止是指在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决议中,对旧法失效的时间明文加以规定。默示废止是指在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决议中,没有对旧法的失效时间明文加以规定,而当新旧法律发生矛盾时,以“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推定旧法已经自然失去效力。法律规范的溯及力是指法律规范对其生效前发生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适用,就具有溯及力;不适用,就不具有溯及力。法律规范的空间效力是指法律规范在哪些地方、区域有效。法律规范对人的效力是指法律规范适用于哪些人。
24、法治:
是主张严格依照法律治理国家的原则。
25、法律秩序:
是依法建立的秩序,它是以有较完善的法律制度和实行法治为前提。
26、民主与专制相对,原意是人民的权力或多数人的统治,是一种多数人掌握公共权力的国家制度,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27、社会主义法治:
是指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职人员和公民,都必须严格地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坚决依法办事,依法治理国家。
1、法的规范作用:
又称法本身的作用,是指法通过对人们思想的影响,实现对人们行为的评价、指引、预测,实现对合法行为的保护和对非法行为的谴责、制裁、警戒和预防的作用。
2、专门法律职能:
又称法本身的职能,是指法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都有确认、建立、发展一定的社会关系并运用法律手段保护着这种社会关系的能力。
6、法制:
是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地区的法律制度的简称。包括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现行法律规则,而且包括法在实际生活中的运行,法律运行的机制,一个国家的法律文化传统,占主要地位的法律意识,法学教育以及法学研究等等,它是一国、地区法律上层建筑诸因素构成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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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规范作用包括1.法的规范作用包括( D)A.指引,评价,惩罚,强制,教育作用B.指引,评价,教育,预测,惩罚作用C.指引,教育,强制,鼓励,预测作用D.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强制作用 2.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C)A.法律体系由法律部门组成B.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尚不完备C.中华体系也即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D.法律体系是一国法律有机联系的统一体 3我国对法律溯及力问题,实行的原则是(D)A.法在任何情况下均溯及既往B.法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溯及既往C.法在一般情况下均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D.法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4(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一原则,要求(ABC)A(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平等地承担宪法,法律规定的义务 B(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受到法律保护 C.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要受到制裁 D(任何公民都要坚持权利和义务的统一5.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的后果,实施制裁的机关,方法的不同,法律制裁可分为(AC)A(司法制裁 B.民事制裁 C.行政制裁 D.刑事制裁6.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下列关于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表述,不正确的是(C)A(国家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实行男女同工同酬B.年满18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中国公民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C.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不包括公民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时的物质帮助权D.国家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保护归侨的侨眷的合法权益7.我国<宪法>所规定的人民行使国家权利的机关是(D)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国务院C.各级人民政府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8.我国有权制定行政法规的主体,限于(A)A.国务院 B(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C.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D.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及较大市的人民政府 9.下列机构中,有权依法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的是(D)A.某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B.某省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C.某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D.某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 10.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构成违宪或违法的行为是(B)A.国家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外国使节B.某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本自治州的<自治条例>C.国务院某部发布<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D.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11.行政主体资格的法律要件,是指对即将成为行政主体的组织在法律上所设定的条件。

它也可以视为行政法律规范对行政主体的具体规定。

一般说来,行政主体资格的法律要件有三项,享有行政职权,能以己之名义开展行政活动和(B)A(独立承担政治责任 B.独立承担行政责任 C.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D.独立承担社会责任 12.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不包括(D)A.执行力B.拘束力C.确定力D.公信力13.下列规范性文件中不得设定行政许可的是(B)A.法律B.县级政府的规定C.行政法规D.地方性法规14.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处罚的是(C)A.罚金B.拘役C.责令停产停业D.管制15.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法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制裁的行政行为。

据此,下列属于‘行政处罚’的是(A)A.暂扣违章司机的机动车驾驶证B.对醉酒的人约束至酒醒C.对严重违反《公务员法》的公务员给予开除处分D.对到期不缴纳税款的纳税人,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16.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属于行政裁决的是(D)A.深圳仲裁委员会对民事纠纷的仲裁B.山西省人民政府对污染环境企业的限期治理决定C.某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履行聘任合同争议的裁决D.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根据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某专利权无效 17.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是(A)A.支付赔偿金B.返还财产 C(消除影响 D.恢复原状18.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行使委托的行政权力侵犯公民,法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A)为赔偿义务机关A(行政机关 B.受委托的组织 C.具体工作人员 D.组织负责人 19.某市政府所属A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被撤销,其职能由市政府所属B行政机关继续行使。

受到行政处罚的公民不服,准备提起行政复议。

此时他应以谁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B)A. A机关B. B机关C.市政府D.省政府 20.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下列哪种犯罪负刑事责任,(A)A.故意伤害致人重伤B.失火罪C.窝藏,包庇罪D.绑架罪21.甲欲杀死乙,在乙饭碗里投放毒药,不料朋友丙分食了乙的饭菜,甲为了杀死乙,没有阻止丙,结果导致乙和丙均中毒死亡。

甲对丙死亡所持的心里态度是(C) A(过于自信的过失 B.疏忽大意的过失 C.间接故意D.直接故意 22.下列行为中构成犯罪的是(A)A(赵某,30岁,醉酒驾车撞死路人 B.刘某,13岁,盗窃价值人民币50万元的财物 C.张某,20岁,遇人抢劫奋起反击,将对方打成重伤D.王某,30岁,为了躲避仇人追杀,抢了路上的摩托车逃跑23.甲扬言杀害乙全家,乙报案后公安人员即尾随追赶,在通向乙家的公路上,将携带凶器的甲截获。

甲的行为属于(A)A.犯罪预备B.犯罪中止C.犯罪未遂D.不构成犯罪24.李某将与其有私仇的王某打昏在地后逃跑,此时张某路过,见王某不省人事,遂将其所戴手表,钱物偷走。

本案中(B)A.李某,张某构成共同犯罪B.李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构成盗窃罪C.李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构成抢劫罪D.李某,张某共同构成故意伤害罪,盗窃罪 25.下列对单位犯罪的处罚中,不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是(B)A.对单位判处罚金B.对单位法定代表人判刑C.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判刑D.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刑26.张某11周岁,小学五年级学生,经常在其学校门口的一家小卖部买零食和一些学习用品,部分赊帐,年终时共欠小卖部340元。

小卖部老板拿着账单要求张某父亲付款,遭到张某父亲拒绝。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A.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无需赔偿B.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赔偿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赔偿 C.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D.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应当由其自己付款,不应当由其父亲付款27.下列属于社团法人的是(C)A.市科协B.某校办工厂C.建设银行D.国税局28.孙某委托吴某为代理人购买一批货物,吴某的下列行为中,违法法律规定的是(D) A.吴某生重病,停止了购买货物事宜,并通知了孙某B.及时将购买货物过程中的情况报告给孙某C.经孙某同意,另行委托林某,办理购买货物事宜D.与陆某恶意串通,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购人一批货物29.下列属于主物权的是(C)A.留置权B.地役权C.地上权D.抵押权30.某甲向银行取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一万元。

甲以这一万元作本钱经商,获利5000元,其中2000元为其劳务管理费用成本。

一个月后银行发现了多付款的事实甲不同意。

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C) ,要求甲退回,A.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一万元B.甲无须返还,因系银行自身失误所致C.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一万元,同时还应返还一个月的利息D.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一万元,同时还应返还一个月的利息及3000元利润31.甲被车撞伤倒地,行人乙拦下一辆出租车,将甲送往医院,乙支付了车费,其间,甲的手机丢失。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C)A.车费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由乙赔偿B.车费不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由乙赔偿C.车费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不由乙赔偿D.车费不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不由乙赔偿32.方某在晚上牵狗散步,狗突然挣脱绳索,奔向童某(3岁),并咬伤童某。

当时童某父亲正在用手机给朋友打电话。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A.方某应担负全部责任B.方某和童某父亲都要承担责任C.意外事件,方某不需要承担责任D.童某父亲没有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应当负全部责任 33.甲装修公司欠乙建材商场货款5万元,乙商场需付甲公司装修费2万元。

现甲公司欠款已到期,乙商场欠费已过诉讼时效,甲公司欲以装修费竞抵贷款。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A.甲公司有权主张抵消B.甲公司主张抵消,须经乙商场同意C.双方债务性质不同,不得抵消D.乙商场债务已过诉讼时效,不得抵消34.某大学教授发表了一篇论文被杂志社收编,该论文的著作应归(A)所有。

A.教授 B.杂志社 C.国家版权局 D.教授所在大学35.在我国,自然人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D)A.25年B.40年C.50年D.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36.按照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A) A.配偶子女父母 B.兄弟配偶子女C.子女父母兄弟D.父母兄弟配偶37.甲和乙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诉讼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形,不应回避的是(A) A.证人刘某,是乙的妻子 B.审判员王某,是甲的哥哥C.合议庭审判员于某与该案的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D.合议庭组成人员中的陪审员周某,是甲的弟弟‘38.下列哪一情形,不在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内(C) A.税务机关对纳税人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B.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拒绝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C.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刑事拘留D.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上市公司的罚款决定39.衡量一个国家经济总量的指标不包括(D)A.国内生产总值B.国民总收入C.外汇储备D.货币总量 40.关于一个国家货币的贬值或升值,下列表述错误的是(D)A.本国货币贬值有利于本国外汇的增收节支B.本国货币贬值有利于本国不断扩大出口C.本国货币升值有利于本国进口外国技术设备D.某国货币升值对持有国币种债务的国家有利41.一般来说,在发生通货膨胀时,靠固定工资生活的人(A)A.生活水平会下降B.生活水平会提高C.没有变化D.幸福感会增强 42.下列关于经济全球化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A.其主导力量是技术进步B.其主要表现形式是贸易,投资和金融全球化C.其内容不仅涉及生产领域,还包括流通,金融,科技和文化领域D.其核心是各国社会再生产过程的交叉渗透形成全球社会再生产 43.绝对成本理论,比较成本理论和要素禀赋论是国际贸易的三个基本理论。

其中绝对成本理论是由英国经济学家(B)提出的A.大卫?李嘉图B.亚当?斯密C.休谟D.梅奥44.在国际金融问题上进行协商与协作,促进国际货币合作,促进国际贸易的扩大和平衡发展,纠正国际收支的失调,而不采取危害本国或国际繁荣的措施,缩短成员国国际收支不平衡的时间,减轻不平衡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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