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规范作用包括
四、法的作用考试的重点在法的五个规范作用的对象和法的

四、法的作用:考试的重点在法的五个规范作用的对象和法的作用的局限性。
1.规范作用的对象
(1)指引作用:本人的行为;评价作用:他人的行为;预测作用:相互行为;教育作用:一般人的行为;强制作用:违法犯罪行为。
(2)指引以指引的对象是否特定,可分为个别指引和规范性指引,规范性指引以行为人是否具有选择的自由分为有选择的指引和确定性指引。
2.成文法局限性及其克服
从“法律是人们行为的标准”,可知:
(1)法律应该是前在的,法律应该在行为之前存在,今天的法只能用来要求人们明天的行为,而不能用来要求人们昨天的行为,故法(不溯及既往)。
(2)法律不能模糊不清,否则人们会无所适从,所以法律应该是(确定的)。
(3)前在的、确定标准,导致了行为的后果是(可预测性)。
(4)法律不能朝令夕改,变动不居,否则人们会无所适从,故法律应该是(稳定的)。
(5)法律不能互相矛盾,故法律应该是(统一的)。
(6)法律是不特定的人的行为标准,所以法律不应该之关注人的行为的个别性,而要关注行为及条件的共性,故法律应该具备(一般性)。
(7)法律不能秘而不宣,法律应当是公开的,故法律应该具备(公开性)
但是:
(1)法律应该是前在的,但是立法者的预见能力是有限的,故法律可能是(有空白或漏洞的);
(2)法律应该是确定的,但大多数语言是多义的,故法律可能是(不确定的);
(3)法律应该是稳定的,但社会关系式频繁变化的,故法律可能(滞后的);
(4)法律应该是一般的,但是案件是个别的,故法律可能是(僵硬的),从而个案不正义。
法的规范作用包括

法的规范作用包括
法律的规范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法律规范了人们的行为,促使人们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准则来行事,从而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法律对于社会的正常运转起到了重要的维护作用,有效防止和打击犯罪行为,维护公众的安全和利益。
2. 保护合法权益:法律规范了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法律规定了私有财产的保护,保护了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公正和公平的社会秩序。
法律还规定了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和劳动关系的合法性,保障了劳动者的利益。
3. 促进经济发展:法律规范了经济活动和市场秩序,创造了一个公平、竞争和规范的市场环境,促进了经济的健康发展。
法律对商业活动、金融交易和知识产权的保护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为经济体制提供了法律保障。
4.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法律规范了公共事务和公共利益的管理和调整,保障了公众的福祉和利益。
法律规定了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的法律体系,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法律还规定了教育、医疗、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的提供和管理,保障了公众的基本权益。
5. 维护社会公正和平等:法律规范了社会关系和公民权利的平等,防止不平等现象的发生,维护社会公正。
法律规定了人权的保护,反对歧视和不公正待遇,促进了社会的平等和包容。
总而言之,法律的规范作用是确保社会的正常运转,保护个人和社会的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正。
法律的规范作用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法理学重点知识点

法理学重点知识点一、法律的规范作用有哪些?答:法律的规范作用是指法律作为行为规范,对人们意志、行为所发生的直接影响,对人的行为所起到的保障与约束作用,具体而言,法律的规范作用有五个方面:1、法律对于行为人本人行为的指引作用2、法律对于行为人行为的评价作用3、法律对于人们相互之间如何行为的预测作用4、法律对于社会一般公众的教育作用5、法律对于违法犯罪分子的强制作用二、法律的社会作用有哪些?答:按照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法律的社会作用包含维护阶级统治的和作用和执行社会公共事物的作用这两个方面,具体而言:1、法律维护阶级统治的作用体现在:(1)调整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关系;(2)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的关系;(3)调整统治阶级与同盟者之间的关系。
2、法律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1)维护人类社会的基本生活条件,如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全、保障生态平衡等方面;(2)维护生产和交换条件,以立法保障劳动条件和调节交易行为;(3)促进公共设施建设,组织社会化大生产;(4)确认和执行技术规范;(5)促进教育、科学和文化事业的发展。
总之,按照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政治统治的基础在于执行某种社会职能,因此法律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与维护阶级统治的作用并不矛盾,前者能够促进和保障后者的实现。
三、法律作用的局限性有哪些?答:法律作用的局限性观点反对“法律万能论”和“法律虚无主义”,是对法律作用的客观理性认识,具体而言,法律作用的局限性主要体现在:1、法的调整对象是人的行为,法调整的范围是有限的。
2、法的特性与社会生活的现实之间存在矛盾,主要指法律的概括性、滞后性、稳定性与社会现实的具体性、特殊性和变动性之间的对应困难。
3、法的制定和实施受人的因素的影响。
4、法的实施受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因素的影响。
三、法的价值冲突的解决机制包括哪些?答:法的价值之间在某些情形下可能会发生一定范围和程度内的冲突,一般而言,法的价值冲突的解决办法有以下几个方面:1、价值位阶原则2、个案平衡原则3、比例原则4、人民利益原则四、法律制定的特征包括哪些?答:法律的制定也称为法的创制或立法,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创制、修改、补充、废止和认可法律的活动。
法理学简答题

法理学简答题法理学简答题第一章法律特征一.简述法律的特征(一) 形式特征1.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1)行为关系是法律的调整对象2)法律的规范性2.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和认可1)制定和认可是法律创制的主要方式2)法律的国家性3)法律的普遍性3.以权利和义务为双向调整机制1)法律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2)法律的利导性4.通过程序而强制予以实施1)法律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2)法律的程序性(二) 实质特征1.法律是意志和规律的结合2.法律是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的手段3.从应然意义上讲,法律是为实现社会正义而调整各种利益关系的工具二.形式特征为什么说法律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答:1)法律的要素以法律规范为主,而法律规范中的行为模式是以授权、禁止和命令的形式规定了权利和义务。
法律规范中的法律后果则是对权利义务的再分配。
2)法律对人们行为的调整主要是通过权利义务的设定和运行来实现的,因而法律的内容主要表现为权利和义务。
3)权利是主体法律地位的体现,不管法律是怎样的法律,不管这种法律是以权利为本位还是以义务为本位,权利和义务总是被立法者所充分重视,也总是受到社会各成员关注。
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具有确定性和可预测性的特定,它明确地告诉人们该怎样行为,不该这样行为以及必须这样行为;人民呢根据法律来预先估计自己与他人之间该这样习惯难为,并遇见到习惯难为的后果以及法律的态度。
第二章法律历史一.简述法律历史规律(一)法律起源的一般规律:1.跟随生产力发展进程渐变的规律.2.与国家同步产生的规律.3.与宗教、盗得从融合到分化的规律。
4.法律的产生经历了由习惯到习惯法再到成文法的漫长过程。
(二)法律发展的一般规律1.不断发展的规律。
2.经济条件决定的规律。
3.历史类型更替与继承的规律。
4.依赖于革命或改革而发展的规律。
二.简述中西法律传统的差异1.在法律哲学与法律精神方面。
中国法的发展长期受中国哲学的影响,尤其是儒家哲学。
西方法的发展则以西方传统哲学为指导思想。
法的规范作用

法的规范作用法的规范作用是指法作为行为规范,对人们的意志、行为产生的直接影响,对人的行为所起到的保障和约束作用。
这是从法是一种调整人行为的规范,即从法的特征角度出发来解释法的作用。
根据法的规范作用的不同对象,即不同的行为,规范作用可以大体上被概括为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教育作用和强制作用等。
1、指引作用:是指法律规范对本人行为起到的导向和引导的作用,其作用对象是每个人自己的行为。
指引作用针对本人的。
指引作用的分类:根据法律规范中的行为模式进行分类——确定的指引和不确定的指引;根据国家权力行为的权限幅度进行分类——羁束的指引和非羁束的指引;根据法的构成要素所作分类——原则的指引和具体的指引。
2、评价作用:指法作为人们对他人行为的评价标准所起的作用,其作用对象是他人的行为。
评价是针对他人。
评价作用分类:专门的评价——经法律专门授权的国家机关、组织及其成员对他人的行为所作的评价,如法院及其法官、仲裁机构即其仲裁员、行政机关及其行政人员对人们行为所作的裁判或决定。
其特点是代表国家,具有国家强制力,产生法律拘束力,因此又称为效力性评价。
一般的评价——后者是指普通主体以舆论的形式对他人行为所作的评价,其特点是没有国家强制力和约束力,是人们自发的行为,因此又称为舆论性评价。
3、预测作用:指人们根据法可以预先估计人们相互间将怎样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等,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
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的相互行为。
预测是针对行为的。
意义:法的规范性和确定性给人们进行行为预测提供了可能的前提。
法是人们行为的预测工具和生活指针。
法之所以具有预测作用,是因为法具有规范性、确定性的特点。
4、教育作用:法的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的实施,使法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
这种作用的对象是一般人的行为。
教育是针对一般人的。
法的教育作用表现在:通过发的实施,法律规范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生直接或间接的引导影响。
法的教育作用是通过正反两个方面来实现的:通过对违法行为人实施制裁,对包括违法者本人在内的一般人均起到警示和警戒的作用。
法的规范作用有哪些

法的规范作用有哪些
法的规范作用有很多,下面是其中一些主要作用:
1. 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法律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约束了社会成员的行为,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公共利益的维护。
2. 保护人权和自由:法律规范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如言论自由、信仰自由、个人隐私等,保护了个人的尊严和自由。
3. 促进公平正义:法律确保了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和正义实现。
通过法律机构的裁判和司法程序,对违法行为进行审判和惩罚,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4. 保护经济利益:法律与经济活动息息相关,法律规定了财产权、契约权和知识产权等,保护了经济利益的合法性,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繁荣。
5. 维护社会稳定:法律作为社会规范的一种,规范了公民的行为和义务,使得社会能够维持稳定的秩序。
法律对违法行为进行惩罚,减少了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产生。
6. 保护弱势群体:法律通过制定保护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防止其受到歧视和不公平待遇。
7. 规范政府权力:法律规定了政府机关的职权和行使权限,并
对政府行为进行监督,保证政府服务公众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8. 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法律对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进行了规定,保护了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9. 促进社会进步:法律通过立法和司法程序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
法律的完善和变革,可以适应社会的需求和进步,推动社会的发展。
10. 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法律保护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法律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的行为进行制裁,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论法的作用

论法的作用【摘要】采用枚举的方法对法的作用的分类作了一番细致而艰辛的研究,以独特的视角论证理论界的以下通说:法的规范作用包括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个方面的内容,法的社会作用则涉及社会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思想文化生活、思想文化生活这三个领域,以及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这两个方向。
【关键词】法,规范作用,社会作用法的作用在法理学知识体系中有着重要的位置。
(一)法的作用概述及实质:①.法的作用,又称法的功能,泛指法对个人以及社会发生影响的体现。
对法的作用的透视有助于我们认识以法为中介而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法主要是指有国家专门的立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认可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体。
国家通过法来“范天下之不一而归于一”,通过为人们的行为确定一定的模式实现对人们行为的调整,进而达到形成、维续一定社会秩序的目的。
②.实质:其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法的作用体现在法与社会的交互影响中;第二,法的作用直接表现为国家权力的行使;第三,法的作用本身是社会自身力量的体现。
而关于法的作用的实质,我很认同上述观点。
同时,我认为,除上述三点外,法的作用的实质还充分体现为人的需要。
因为,“人的需要”是,并且始终是法的作用的最终归宿。
(二)法的作用的分类:法的作用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划分。
如根据一般与特殊的逻辑关系可以划分为一般作用和具体作用,根据范围可以划分为整体作用和部分作用,根据途径可以划分为直接作用和间接作用,根据人们对法的期待和法的实际效果可以划分为预期作用和实际作用,根据法的社会意义可以划分为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根据法作用于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形式与内容之间的区别可以划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等。
在此主要讨论的是法的规范作用和法的社会作用。
一、法的规范作用:法的规范作用指法律行为的调整行为的规范对人们的行为所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指引作用:指法律对本人的行为具有指导作用,它为一般人的行为提供了一个自由标准,引导人们选择合法的行为模式。
法的规范作用

法的规范作用法的规范作用分为五个方面:第一,指引作用。
这是指法律对个体行为的指引作用,包括确定的指引、有选择的指引。
确定指引一般是规定义务的规范所具有的作用,有选择的指引一般是规定权利的规范所具有的作用。
第二,评价作用。
这是法作为尺度和标准对他人的行为的作用。
第三,预测作用。
这是对当事人双方之间的行为的作用。
第四,强制作用。
这是对违法犯罪者的行为的作用。
第五,教育作用。
这是对一般人的行为的作用,包括正面教育和反面教育。
1.指引作用1.对本人行为的指引对人的行为的指引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个别指引(或称个别调整),即通过一个具体的指示就具体的人和情况的指引;另一种是规范性指引(或称规范性调整),即通过一般的规则就同类的人或情况的指引。
(指引作用的对象是每个人本人的行为。
)2.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法律规范可以分为授权性和义务性两种。
这两种规范分别代表了规范性指引的两种指引形式。
义务性规范代表确定的指引,即法律明确规定:人们应该这样行为(如应履行合同)或不应该这样行为(如在履行合同时不应有欺诈行为);并且一般还规定,如果违反这种规定,就应承担某种否定性的法律后果(如国家不予承认、加以撤消或予以制裁等)。
授权性规范代表一种有选择的指引,即法律规定:人们可以这样行为;而且一般还规定,如果人们这样行为,将带来某种肯定性的法律后果(如国家承认其有效、合法并加以保护或奖励等)。
确定性指引是指人们必须根据法律规范的指引而行为;有选择的指引是指人们对法律规范所指引的行为有选择余地,法律容许人们自行决定是否这样行为。
二、评价作用评价作用作为一种社会规范,法律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是否合法或有效的评价作用。
这里讲的评价作用的对象是指他人的行为。
在评价他人行为时,总要有一定的、客观的评价准则。
法是一个重要的普遍的评价准则,即根据法来判断某种行为是否合法。
此外,作为一种评价准则,与政策、道德规范等相比,法律还具有比较明确、具体的特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法的规范作用包括( D)A.指引,评价,惩罚,强制,教育作用B.指引,评价,教育,预测,惩罚作用C.指引,教育,强制,鼓励,预测作用D.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强制作用2.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C)A.法律体系由法律部门组成B.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尚不完备C.中华体系也即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D.法律体系是一国法律有机联系的统一体3我国对法律溯及力问题,实行的原则是(D)A.法在任何情况下均溯及既往B.法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溯及既往C.法在一般情况下均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D.法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4.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一原则,要求(ABC)A.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平等地承担宪法,法律规定的义务B.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受到法律保护 C.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要受到制裁D.任何公民都要坚持权利和义务的统一5.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的后果,实施制裁的机关,方法的不同,法律制裁可分为(AC)A.司法制裁 B.民事制裁 C.行政制裁 D.刑事制裁6.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下列关于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表述,不正确的是(C)A.国家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实行男女同工同酬B.年满18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中国公民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C.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不包括公民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时的物质帮助权D.国家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保护归侨的侨眷的合法权益7.我国<宪法>所规定的人民行使国家权利的机关是(D)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国务院C.各级人民政府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8.我国有权制定行政法规的主体,限于(A)A.国务院 B.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C.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D.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及较大市的人民政府9.下列机构中,有权依法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的是(D)A.某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B.某省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C.某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D.某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10.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构成违宪或违法的行为是(B)A.国家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外国使节B.某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本自治州的<自治条例>C.国务院某部发布<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D.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11.行政主体资格的法律要件,是指对即将成为行政主体的组织在法律上所设定的条件。
它也可以视为行政法律规范对行政主体的具体规定。
一般说来,行政主体资格的法律要件有三项,享有行政职权,能以己之名义开展行政活动和(B)A.独立承担政治责任 B.独立承担行政责任 C.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D.独立承担社会责任12.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不包括(D)A.执行力B.拘束力C.确定力D.公信力13.下列规范性文件中不得设定行政许可的是(B)A.法律B.县级政府的规定C.行政法规D.地方性法规14.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处罚的是(C)A.罚金B.拘役C.责令停产停业D.管制15.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法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制裁的行政行为。
据此,下列属于‘行政处罚’的是(A)A.暂扣违章司机的机动车驾驶证B.对醉酒的人约束至酒醒C.对严重违反《公务员法》的公务员给予开除处分D.对到期不缴纳税款的纳税人,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16.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属于行政裁决的是(D)A.深圳仲裁委员会对民事纠纷的仲裁B.山西省人民政府对污染环境企业的限期治理决定C.某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履行聘任合同争议的裁决D.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根据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某专利权无效17.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是(A)A.支付赔偿金B.返还财产 C.消除影响 D.恢复原状18.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行使委托的行政权力侵犯公民,法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A)为赔偿义务机关A.行政机关 B.受委托的组织 C.具体工作人员 D.组织负责人19.某市政府所属A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被撤销,其职能由市政府所属B行政机关继续行使。
受到行政处罚的公民不服,准备提起行政复议。
此时他应以谁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B)A. A机关B. B机关C.市政府D.省政府20.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下列哪种犯罪负刑事责任?(A)A.故意伤害致人重伤B.失火罪C.窝藏,包庇罪D.绑架罪21.甲欲杀死乙,在乙饭碗里投放毒药,不料朋友丙分食了乙的饭菜,甲为了杀死乙,没有阻止丙,结果导致乙和丙均中毒死亡。
甲对丙死亡所持的心里态度是(C)A.过于自信的过失 B.疏忽大意的过失 C.间接故意 D.直接故意22.下列行为中构成犯罪的是(A)A.赵某,30岁,醉酒驾车撞死路人 B.刘某,13岁,盗窃价值人民币50万元的财物C.张某,20岁,遇人抢劫奋起反击,将对方打成重伤D.王某,30岁,为了躲避仇人追杀,抢了路上的摩托车逃跑23.甲扬言杀害乙全家,乙报案后公安人员即尾随追赶,在通向乙家的公路上,将携带凶器的甲截获。
甲的行为属于(A)A.犯罪预备B.犯罪中止C.犯罪未遂D.不构成犯罪24.李某将与其有私仇的王某打昏在地后逃跑,此时张某路过,见王某不省人事,遂将其所戴手表,钱物偷走。
本案中(B)A.李某,张某构成共同犯罪B.李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构成盗窃罪C.李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构成抢劫罪D.李某,张某共同构成故意伤害罪,盗窃罪25.下列对单位犯罪的处罚中,不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是(B)A.对单位判处罚金B.对单位法定代表人判刑C.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判刑D.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刑26.张某11周岁,小学五年级学生,经常在其学校门口的一家小卖部买零食和一些学习用品,部分赊帐,年终时共欠小卖部340元。
小卖部老板拿着账单要求张某父亲付款,遭到张某父亲拒绝。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A.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无需赔偿B.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赔偿C.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赔偿D.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应当由其自己付款,不应当由其父亲付款27.下列属于社团法人的是(C)A.市科协B.某校办工厂C.建设银行D.国税局28.孙某委托吴某为代理人购买一批货物,吴某的下列行为中,违法法律规定的是(D)A.吴某生重病,停止了购买货物事宜,并通知了孙某B.及时将购买货物过程中的情况报告给孙某C.经孙某同意,另行委托林某,办理购买货物事宜D.与陆某恶意串通,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购人一批货物29.下列属于主物权的是(C)A.留置权B.地役权C.地上权D.抵押权30.某甲向银行取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一万元。
甲以这一万元作本钱经商,获利5000元,其中2000元为其劳务管理费用成本。
一个月后银行发现了多付款的事实,要求甲退回,甲不同意。
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C)A.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一万元B.甲无须返还,因系银行自身失误所致C.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一万元,同时还应返还一个月的利息D.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一万元,同时还应返还一个月的利息及3000元利润31.甲被车撞伤倒地,行人乙拦下一辆出租车,将甲送往医院,乙支付了车费,其间,甲的手机丢失。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C)A.车费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由乙赔偿B.车费不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由乙赔偿C.车费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不由乙赔偿D.车费不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不由乙赔偿32.方某在晚上牵狗散步,狗突然挣脱绳索,奔向童某(3岁),并咬伤童某。
当时童某父亲正在用手机给朋友打电话。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A.方某应担负全部责任B.方某和童某父亲都要承担责任C.意外事件,方某不需要承担责任D.童某父亲没有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应当负全部责任33.甲装修公司欠乙建材商场货款5万元,乙商场需付甲公司装修费2万元。
现甲公司欠款已到期,乙商场欠费已过诉讼时效,甲公司欲以装修费竞抵贷款。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A.甲公司有权主张抵消B.甲公司主张抵消,须经乙商场同意C.双方债务性质不同,不得抵消D.乙商场债务已过诉讼时效,不得抵消34.某大学教授发表了一篇论文被杂志社收编,该论文的著作应归(A)所有。
A.教授B.杂志社C.国家版权局D.教授所在大学35.在我国,自然人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D)A.25年B.40年C.50年D.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36.按照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A)A.配偶子女父母B.兄弟配偶子女C.子女父母兄弟D.父母兄弟配偶37.甲和乙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诉讼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形,不应回避的是(A)A.证人刘某,是乙的妻子B.审判员王某,是甲的哥哥C.合议庭审判员于某与该案的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D.合议庭组成人员中的陪审员周某,是甲的弟弟‘38.下列哪一情形,不在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内(C)A.税务机关对纳税人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B.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拒绝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C.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刑事拘留D.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上市公司的罚款决定39.衡量一个国家经济总量的指标不包括(D)A.国内生产总值B.国民总收入C.外汇储备D.货币总量40.关于一个国家货币的贬值或升值,下列表述错误的是(D)A.本国货币贬值有利于本国外汇的增收节支B.本国货币贬值有利于本国不断扩大出口C.本国货币升值有利于本国进口外国技术设备D.某国货币升值对持有国币种债务的国家有利41.一般来说,在发生通货膨胀时,靠固定工资生活的人(A)A.生活水平会下降B.生活水平会提高C.没有变化D.幸福感会增强42.下列关于经济全球化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A.其主导力量是技术进步B.其主要表现形式是贸易,投资和金融全球化C.其内容不仅涉及生产领域,还包括流通,金融,科技和文化领域D.其核心是各国社会再生产过程的交叉渗透形成全球社会再生产43.绝对成本理论,比较成本理论和要素禀赋论是国际贸易的三个基本理论。
其中绝对成本理论是由英国经济学家(B)提出的A.大卫·李嘉图B.亚当·斯密C.休谟D.梅奥44.在国际金融问题上进行协商与协作,促进国际货币合作,促进国际贸易的扩大和平衡发展,纠正国际收支的失调,而不采取危害本国或国际繁荣的措施,缩短成员国国际收支不平衡的时间,减轻不平衡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