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C_Circ 0913_关于在A类机器处所设置的固定式局部水基(水雾)灭火系统有关
第14篇 局部水基灭火系统 (修改后版本)

第2章固定式局部水基灭火系统2.1适用范围2.1.1 本检验指南适用于SOLAS公约II-2/10.5.6条所要求的固定式局部使用灭火系统。
2.1.2 固定式局部水基灭火系统适用于500总吨及以上的客船和2000总吨及以上的货船,且容积超过500m3的A类机器处所。
2.1.3 固定式局部水基灭火装置用来保护下列区域,而无需关闭发动机、撤离人员或封闭这些处所:(1) 船舶主推进和发电所用的内燃机上有失火危险的部分;(2) 锅炉前部;(3) 焚烧炉有失火危险的部分;(4) 加热的燃油分油机;(5) 燃油型惰性气体发生器;和(6) 油加热器。
2.2认可和检验依据2.2.1《1974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74SOLAS公约)及其修正案第II-2章/10.5.6条2.2.2 《国际消防安全系统规则》第7章2.2.3 MSC/Circ.1387《适用于A类机器处所的固定式局部水基灭火系统认可导则》2.3 术语和定义2.3.1 本检验指南采用MSC/Circ. 1387、MSC/Circ. 1082中给出的下列术语和定义。
2.3.1.1 火源抑制(Fire suppression),系指通过对火源的控制,抑制火焰向外扩散,以减少过火面积和燃烧释放的热量。
2.3.1.2 保护处所(Protected space),指安装有局部水基灭火系统的机器处所。
2.3.1.3 保护区域(Protected area),在机器处所内,需要全部或部分局部水基灭火装置来保护的区域。
2.3.1.4 水雾有效覆盖区(Effective nozzle coverage),由灭火试验结果确定。
.1当水雾喷头网格布置(3×3)时,灭火试验符合MSC/Circ. 1387附录中3.3.2.1至3.3.2.3要求,水雾有效覆盖区面积见图1;.2当水雾喷头网格布置(3×3或2×2)时,灭火试验符合MSC/Circ. 1387附录中3.3.2.3至3.3.2.5要求,有效覆盖区面积见图2-1或图2-2;.3当水雾喷头单排布置时,灭火试验符合MSC/Circ. 1387附录中3.3.2.1至3.3.2.3要求,有效覆盖区面积见图3;.4当水雾喷头单排布置时,灭火试验符合MSC/Circ. 1387附录中3.3.2.3至3.3.2.5要求,有效覆盖区面积见图4;.5当水雾喷头单个时,有效覆盖区的长度和宽度定义为1/2水雾喷头最大间距见图5;注:图3至图5所示燃油喷嘴布置仅作为信息告知。
NFPA———2010部分译文(推荐)

NFPA 20101 总则1.1 范围。
1.1.1 本标准包含用于全湮没的凝聚型和分散型气溶胶灭火系统的设计、安装、操作、测试和维护规定。
1.1.2 本标准还覆盖了有关测试凝聚型气溶胶系统、分散型气溶胶系统及其相关组件的实施规定和方法。
1.2 目的。
编写本标准的目的是为涉及固定式气溶胶灭火系统的购买、设计、安装、测试、检查、审批、上市、运行与维护事项所用并提供指导,从而,该设备在其整个寿命中能发挥其预期的功能。
1.3追溯性。
1.3.1 本文件的规定考虑了为减少火灾的生命财产损失提供一个合理的水平的必要性。
在标准颁布时反映了当时的现状和技术发展水平。
1.3.2 除非另有说明,本文件的规定没有意向应用于在该文件生效之前存在或批准建设安装的工具、设备、建筑或装置。
1.4 同等性。
本文件不存在阻碍使用新方法和装置的意图,倘若有权威机构提供的充分的技术资料证明该方法或装置在质量、有效性、耐久性和安全性方面与本标准的规定相同。
1.5 单位和公式。
1.5.1* 本标准中的公制测量单位依照公认的国际单位体系(SI)中的现代公制体系。
1.5.2 如果本标准中给出的某个测量值后跟着有其他单位的换算值,则第一个值为规定值。
换算值为参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2.1 概述。
本章中的下列文件或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2.2 NFPA出版物。
国家防火协会,1 Batterrymarch park, Quincy, MA 02169-7471。
NFPA 70,国家电气规程®,2005版。
NFPA 72®,国家火灾报警规范®,2002版。
NFPA 2001 洁净灭火剂灭火系统标准,2004版。
2.3 其他引用出版物。
2.3.1 ANSI出版物。
美国国家标准化组织,25 West 43rd Street, 4th Floor, New York, NY 10036。
ANSI B1.20.1,国家螺纹管标准,General Purpose,2001ANSI C2,国家电安全规程,2001.2.3.2 ASME出版物。
船舶机舱局部细水雾灭火系统

船舶机舱局部细水雾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按照应用方式一般可分为全淹没细水雾系统、局部应用细水雾系统和区域应用细水雾灭火系统,其中局部应用细水雾灭火系统是直接向保护对象喷放细水雾,用于保护室内外某一具体防护对象或局部空间的细水雾灭火系统。
下面给大家介绍局部细水雾灭火系统在船舶机舱上的应用情况。
一、局部细水雾灭火系统组成该系统是机舱固定式灭火系统之外的补充,旨在启动全面灭火之外提供一种针对单一设备灭火的措施,而无须关闭发电机、撤离人员或封闭这些处所。
同时,也为准备释放固定式灭火系统提供缓冲时间。
目前,船上的固定式局部水基灭火系统基本采用细水雾灭火系统,该系统采用淡水作为灭火介质,具有环保、易于存储、灭火效果良好、对设备破坏性小等特点。
以最常见的泵式局部细水雾灭火系统为例,系统主要由泵组、控制箱、选择阀、管系、探测警报、喷头等组成,如图所示。
细水雾灭火系统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即本地控制部分与控制站部分。
(1)本地控制部分:主要由本地控制箱、淡水柜、淡水柜液位开关、淡水给水泵、高压淡水泵、水泵进口阀、安全阀、电磁阀/气控阀、喷嘴、探头、管线以及声光报警装置等组成,是系统最重要的、也是必不可少的部分。
控制站部分: 主要由一个控制箱组成,在此控制箱上可以实现对各个监控分区域的相关报警与遥控释放,并且船舶火灾系统的信号可以从此进入细水雾灭火系统。
不同种类的控制站控制面板部分如图所示。
二、局部细水雾灭火系统原理细水雾灭火系统成功的关键在于,增加了单位体积水微粒的表面积。
其主要是通过高效率的冷却与缺氧室息的双重作用实施灭火。
细水雾灭火系统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灭火:(1)冷却: 细水雾液滴增加了单位体积水微粒的表面积,表面积的增加,更容易进行热吸收,冷却燃烧反应。
(2)室息: 吸收热的雾滴汽化,汽化后体积膨胀约1700倍,从而稀释了火焰附近氧气的浓度,降低了空气中的氧含量,室息了燃烧反应。
(3) 由于水蒸气进入火场稀释易燃蒸汽,便混合蒸汽不能燃烧。
2024年消防设施操作员之消防设备高级技能通关试题库(有答案)

2024年消防设施操作员之消防设备高级技能通关试题库(有答案)单选题(共40题)1、关于水喷雾灭火系统应急机械启动控制方式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当水喷雾灭火控制器失效时,或在急需紧急启动水喷雾灭火系统时B.当消防值班人员再次确认火灾后,应立即通知现场所有人员撤离现场C.在确定所有人员撤离现场后,手动关闭消防联动设备并切断非消防电源D.在雨淋报警阀所在处所,直接操作对应保护区雨淋报警阀的“手动快开阀”【答案】 B2、低压二氧化碳装置储罐压力达到()MPa或低于()MPa时,控制器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A.2.1,1.9B.2.1,1.95C.2.2,1.9D.2.2,1.8【答案】 D3、以下常见喷头,规格与型号不相对应的是()。
A.直立型喷头,ZSTZB.下垂型喷头,ZSTXC.干式喷头,ZST(C)D.嵌入式喷头,ZST(D)R【答案】 C4、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负责。
A.施工单位B.建设单位C.监理单位D.防机关【答案】 A5、泡沫灭火系统在实施灭火各个阶段的全部联动控制信号均应由()发出。
A.消防联动控制器B.泡沫灭火控制器C.火灾报警控制器D.手动报警按钮【答案】 B6、对于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线路故障的处理不正确的是?()A.线路重新连接,进行测试B.检查线路,排除短路后重新进行测试C.检查线路,排除断路后重新进行测试D.检查线路,排除接地后重新进行测试【答案】 D7、下面哪一项不能排除雨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滴水阀长期渗漏的故障()。
A.清除阀瓣与阀瓣座之间的杂物B.更换橡胶密封件C.开启放水控制阀,排除系统侧管道内的余水D.检査管道过滤器,清除滤网上的杂质或者更换过滤器【答案】 D8、恢复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主电源后,备用电源应自动()。
A.投入B.保留C.切断D.维持【答案】 C9、关于消防设备电源状态监控器的历史事件记录功能不正确的是:()。
A.监控器应至少能记录999条相关故障信息B.记录的相关故障信息可通过监控器或其他辅助设备查询。
RDFF固定式局部水基灭火系统

RDFF固定式局部水基灭火系统简介RDFF固定式局部水基灭火系统是一种用于灭火的先进设备,通过喷水的方式将火势控制在局部范围内,从而减少火灾的蔓延和破坏。
本文将介绍RDFF固定式局部水基灭火系统的工作原理、优点、适用范围以及维护保养等方面的内容。
工作原理RDFF固定式局部水基灭火系统主要由水泵、水箱、喷头等设备组成。
当检测到火灾信号时,系统会自动启动水泵将水从水箱抽送至喷头,通过喷头将水喷洒到火灾现场,以达到控制火势的目的。
优点1.快速灭火效果:RDFF固定式局部水基灭火系统响应速度快,能在火灾发生时迅速启动,有效控制火势的蔓延。
2.节约水资源:系统采用局部喷水的方式,相比传统全面浇水方式,节约了水资源的使用。
3.操作简便:系统自动化程度高,操作简便,无需人工干预。
4.环保:使用水作为灭火介质,无污染、无毒性,对环境友好。
适用范围RDFF固定式局部水基灭火系统适用于各类场所,如船舶、仓库、办公室等,特别适用于密闭或封闭空间,能够有效应对火灾风险。
维护保养1.定期检查:定期检查系统的各个部件是否完好,如水泵、水箱、喷头等。
2.清洁:保持系统清洁,防止灰尘等杂物堵塞喷头。
3.保养:定期对系统进行保养,润滑关键部件,延长使用寿命。
总结RDFF固定式局部水基灭火系统是一种高效、节能、环保的灭火设备,具有快速灭火效果、操作简便等优点,适用于各类场所的火灾防护。
在日常使用中,定期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系统的正常运行至关重要,只有做好维护工作,系统才能随时待命、保障火灾安全。
以上就是关于RDFF固定式局部水基灭火系统的介绍,希望能为您对该设备有更深入的了解。
一级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水喷雾灭火系统_2(精选试题)

一级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水喷雾灭火系统1、水喷雾灭火系统的防护目的主要有灭火和防护冷却两大类,其适用范围随不同的防护目的而设定,以下火灾不可以适用该系统的是()。
A.某储存纸箱的仓库纸箱燃烧火灾B.某电气火灾C.某瓶装白酒泄漏导致的火灾D.表面温度处于高温状态的可燃液体火灾2、某丙类液体固定顶储罐,储罐容积为200m³,直径为20m。
采用水喷雾灭火系统进行防护冷却,则水雾喷头与保护储罐外壁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
A.0.5B.0.7C.0.9D.1.03、水喷雾灭火系统的灭火机理主要为表面冷却,窒息,冲击乳化和稀释,是利用水雾喷头将水滴雾化进行灭火或防护冷却的一种固定灭火系统,由水源、消防水泵、管道、雨淋阀组、过滤器和水雾喷头等组成。
下列场所不应设水喷雾灭火系统的是()。
A.电石仓库B.高层民用建筑内燃油、燃气锅炉房C.每座占地面积超过1000㎡的棉、毛、丝、麻、化纤、毛皮及其制品库房D.自备发电机房4、水喷雾灭火系统是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主要是采用水雾喷头将水流分解为细小的水雾滴,使水的利用率得到最大的发挥。
在灭火过程中,细小的水雾滴可完全汽化而达到最佳的冷却效果,同时,膨胀的水蒸气可破坏燃烧的条件,水雾滴的粒径应在()mm范围内。
A.0.2-1.0B.0.3-1.5C.0.2-1.5D.0.3-1.05、某变电站是省级电力网与市区电力环网的联络中枢点,随着电力调度技术的发展,变电站将逐渐采用少人甚至无人值守,因此,变电站内采用自动消防系统是十分重要的。
该站设有两台220kV油浸式室外电力变压器,互为备用,为确保其安全运行,设计采用水喷雾灭火系统进行保护,系统的喷头应选用()。
A.防腐型水雾喷头B.锥型喷头C.加防尘罩喷头D.离心雾化型水雾喷头6、水喷雾灭火系统的基本设计参数根据其防护目的和保护对象确定。
当用水喷雾灭火系统灭饮料酒火时,水喷雾的持续供给时间不小于()。
固定式局部水基灭火系统-中船九江工业有限公司资料

JIMNIPLIIIGJIUGWM-1型固定式局部水基灭火系统江西船用阀门JIANGXI MARINE VALVE PLANT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CHINA STATE SHIPBUILDING CORPORATION■GWM-1型固定式局部水基灭火系统产品简介■GWM-1型固定式局部水基灭火系统主要技术参数■GWM-1型固定式局部水基灭火系统原理图及使用说明■GWM-1型固定式局部水基灭火系统检查维护和保养说明■GWM-1型固定式局部水基灭火系统安装说明■高压水泵单元组■电动施放阀■撞击式喷嘴■离心式喷嘴■灭火控制箱■GWM-1型固定式局部水基灭火系统灭火程序图GWM-1型固定式局部水基灭火系统产品简介GWM-1型固定式局部水基灭火系统是参照美国国家消防标准NFPA750-2000《细水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1974年SOLAS公约2000修正案》和MSC/Circ.913《适用于A类机器处所的替代固定式局部水基灭火系统认可导则》的技术指标和要求,由我厂自主开发研制的新产品。
经产品型式试验,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均达到上述标准的要求。
后按照江西船用阀门厂标准化委员会审查批准的企业标准Q/HF126-2003《固定式局部水基灭火系统及其部件性能要求》,报送中国船级社武汉分社进行全面检测,已于2004年11月检测合格。
该系统因其在灭火效能、工程造价、释放后二次灾害、对人员的安全性、电绝缘性、稳定性等方面占有明显的优势,已逐步在船舶消防上开始应用。
其最具特色的就是不需要关闭发动机,撤离人员或对所保护的处所进行封舱。
它适用于扑救船舶下列防护对象的火灾:(1)主推进器的内燃机(火灾危险部份);(2)发电内燃机(火灾危险部份);(3)燃油锅炉和煅烧炉(火灾危险部份);(4)加热燃油净化器及易于安装燃气管道和排气管道等处所。
GWM-1型固定式局部水基灭火系统主要技术参数GWM-1型固定式局部水基灭火系统原理图及使用说明、原理图接AC22W 舸5K TEl ■卍 卜1 M H a 厶 O 啦11'■3J ? K.怖1嶼iH :1 .■-二Sijj'.注:本原理图仅作为 GWM-1型固定式局部水基灭火系统的典型原理图, 的原理图。
固定式水基灭火系统

Fixed Water-Based Local Application Fire Fighting systemFixed Water-Based Local Application Fire Fighting System泵 站 P u m p Station延伸报警板Extension Indication Panel手动操作箱Manual Operation Panel主报警控制箱Main Control Alarm Panel就地释放按钮盒Local Release Box感烟探头 Smoke Detector 火焰探头 Flame Detector声光报警器 Audio light Alarm喷 头NozzleFixed Water-Based Local Application Fire Fighting System主报警控制箱用于火灾报警信号监控、接受、处理和显示,电磁阀控制、水泵控制、喷放指示、故障监控等。
Main Alarm and Control PanelIt is used to monitor, receive, process and display firealarm signal and control solenoid valve, pumpstation as well as indicate spray command, monitorfailure of system and so on.Fixed Water-Based Local Application Fire Fighting System延伸报警板提供火警显示和喷放指示。
Extension Indication PanelIt displays fire alarm and spray command.手动操作板用于火灾报警显示、喷水指示和在手动控制方式下的手动喷淋控制。
它从主报警控制箱接收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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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保 护
b
区
范
围
c
1/4 最大喷嘴间距
图 3.2.1 .2 扑灭 MSC/circ.913 图 3.3.2 所示 c、d、e 项试验火情的喷水系统(按 3×3 网格 (见本通函图 3.2.2.1)布置喷嘴或 2×2 网格(见本通函图 3.2.2.2)布置喷嘴)。 有效覆盖范围为灭火试验确定的保护区范围,即图 3.2.1、3.2.2 所围面积。
CCS 通 函
Circular
中国船级社 技术管理处(2002 年)通函第 016 号总第 066 号
2002 年 5 月 13 日(共 6 页)
发:总部各有关处室、各分社、办事处、船厂、船东、防火试验机构、设计院
关于在 A 类机器处所设置的固定式局部水基(水雾)灭火系统有关 问题的解释
1、前言 1.1 SOLAS 公约 Reg.II-2/10.5.6 条所要求的固定式局部水基(水雾)灭火系统,其技
3.12 动力源设备的布置位置(MSC/circ.913 附件 3.1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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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源设备可布置在保护处所内远离保护区的位置处,但对于采用高压气体驱动 的压力水系统,其动力源设备应布置在保护处所外单独处所内。 3.13 水泵 局部水雾灭火系统的驱动水泵,一般应为专用水泵。如果主消防泵排量和压头除 了能满足其规定功能要求外,还能兼顾局部水雾灭火系统的排量和压头要求,则 可用主消防泵作兼用泵。高压局部水雾灭火系统应选用多缸柱塞泵。 3.14 采用高压气体驱动的局部水雾灭火系统的驱动气体(MSC/circ.913 附件 3.14) 应采用氮气作为驱动气体。 3.15 无人值班 A 类机器处所的局部水雾灭火系统(Reg II-2/10.5.6.2 条) 定期无人值班或无人值班 A 类机器处所的局部水雾灭火系统除了应能手动释放 外,还应能自动释放和报警。为了防止误释放,可采用探烟和火焰两种型式的探 头组合。当保护区内探烟探测器启动时,应先发出报警信号,通知船员进行必要 的巡查。待该保护区的火焰探测器启动时,才打开该区释放阀,施放压力水和报 警。制造商应提供介绍探测器性能和操作、布置要求的说明书。 3.16 装船后试验 局部水雾灭火系统,装船后除了应进行 MSC/circ.913 附件 3.15 规定的系统的动作 (泵、闭的动作)试验外,还至少选择 2 个保护区进行 30 秒钟的效用试验,检查 系统的畅通性和观察喷嘴工作性能,此时,应用透明塑料罩罩住喷嘴并收集喷水。 对于自动喷水系统,还应进行报警和自动启动试验。
3.11 系统的操作控制位置(MSC/circ.913 附件 3.13 条) 系统的操作控制位置可以布置在保护处所之内能方便到达并不易被保护区内失火 隔断的位置处。操作控制位置也可布置在机舱集控室内。但是,当操作控制位置 布置在保护处所之内时,应在保护处所外易于方便到达之处布置能对局部系统进 行紧急切断的装置(机舱主灭火系统也采用压力水雾灭火系统时例外)。
3、系统要求和灭火试验 3.1 受保护的高着火危险目标的保护范围的确定(Reg II-2/10.5.6.3 条)
.1 对于作为主推进机械的内燃机 以典型柴油机为例,当喷嘴垂直向下布置时,其保护范围应包括长、宽二个方向。 保护区的长度为主机两端气缸顶部间的距离。如在其中一端设有废气透平增压器, 则应将其包括在保护长度范围内。保护区的宽度为自高压油泵外表面至废气透平 增压器排气出口外缘间的距离。当喷嘴以与垂向有一倾角状态布置时,其保护范 围还应包括高度方向,保护区的高度为,自高压油泵出口至柴油机气缸顶部之间 的距离。 .2 对于发电机所用柴油机 按本条.1 的原则确定 .3 对于锅炉、焚烧炉 保护范围为水雾能覆盖住所装设的燃烧装置。 .4 对于加热的燃油分油机
3.10 系统的通风(MSC/circ.913 附录 3.2.1.1 条、附件 3.4 条) 附录 3.2.1.1 条规定:“灭火试验期间应提供足够量的自然通风或强制通风,以保 证在灭火试验期间起火位置处的氧浓度保持在 20%(体积浓度)以上”,但附录 对灭火保护区应保持的风量,风压未作具体规定。考虑到附件 3.4 条规定:“系 统应能在风机运转并向保护处所输入空气情况下,实施对火的抑制或通过系统施 放自动切断风机的空气供给,以保证灭火介质不被吹散”,因此局部水雾灭火系 统制造供应商,应提供所设计系统抵御风力干扰,避免通风对灭火能力产生影响 的条件及相关资料和数据。局部水雾灭火系统制造供应商应与船舶机舱布置设计 者及时沟通,以便合理地进行机舱通风系统的布置,或确定在局部灭火系统施放 时是否需要采用自动切断风机方案。
○2 考虑到振动试验的目的是探测喷嘴经振动试验后仍能保持要求的密封性能(MSC/ Circ.668 第 3.8.1 条)和热响应元件释放功能(MSC/ Circ.668 第 3.5.1 条),因此,对于开式 喷嘴振动试验时间可减至 8h。
○3 不带泸网的开式水雾喷嘴,使用淡水作为灭火介质或采用高压柱塞泵作为供水泵的局部 水雾系统,可考虑免做阻塞试验。
喷嘴
喷 射 范 围
有效覆盖范围
1/2最 大 喷 嘴 间 距
1/2 最大喷嘴间距
图 3.2.3 3.3 喷嘴的型式、实船布置和工作参数(MSC/circ.913 附件 3.8 条、3.19 条)
喷嘴的型式、实船布置和工作参数应保持与灭火试验所确定的值相一致。喷嘴的 布置应避免将水雾直接喷射到废气透平增压器、柴油机的进气口、发电机等不宜 进水部位。为避免遮挡物的阻挡而可能造成的对灭火效果的影响,或为避免将水 雾直接喷射到不宜进水部位,或为避开其它安装好的设备,经本社同意可以适当 调整这类喷嘴的位置,或通过增设附加喷嘴解决。 3.4 喷嘴的安装角度(MSC/circ.913 附录 3.2.3.1 条) 限于机舱布置,保护主机的局部水雾灭火系统的喷嘴,可以采用与垂直方向有一 定倾角的安装方式,但其保护范围应经规定的灭火试验验证确定。 3.5 试验次数(MSC//circ.913 附录 3.3 条) 应在允许的最大喷嘴间距下,包括最小、最大喷嘴与保护目标间距离,以 1KW 和 6KW 两种火情,最大和最小工作压力以及三种喷水位置的组合来确定所应进行试 验次数,即至少进行 24 种组合试验。 3.6 发电机组柴油机的保护(MSC/circ.913 附件 1 条、3.2 条) 一般,每台发电机的柴油机应有自己的独立的局部水雾系统予以保护。这样, 一旦某台柴油机失火,在对其进行灭火保护时,可切断其燃油供给使其停机,与 此同时启动备用发电机,从而仍保持发电机组正常供电和无需要撤离人员。考虑 到机舱布置实际情况,发电机组的配置情况,经本社同意可以用一公共局部系统 对发电机组的柴油机组进行保护。但此时发电机组局部水雾灭火系统用保护水量 应小于主机保护所需水量。 3.7 局部水雾系统可能对主机机动性降低的影响(MSC/circ.913 附件 3.2 条) 目前,本社不强制要求柴油机接受局部水雾系统的喷水试验,但制造厂应确保主 机能满足 MSC/circ.913 附件 3.2 条要求,本社鼓励柴油机制造厂对其典型产品用 水雾枪进行台架模拟试验。
术 要 求 和 性 能 试 验应符 合 经 IMO 海 上 安 全 委 员 会 ( MSC )第 668 号 通 函 (MSC/circ.668)和第 913 号通函(MSC/circ.913)的有关规定。 1.2 鉴于所要求的固定式局部水基(水雾)灭火系统是一种新的装置,在实施 IMO 通 函中发现有些规定表述含糊,为对 IMO 通函中的含糊表述和本社认为需要作出进 一步说明之处提出具体要求,特制订本解释。 1.3 一旦今后 IMO 就本通函所涉及的内容提出了统一解释,届时,本社将通知有关方 面根据 IMO 的统一解释贯彻实施,并相应修改本通函。 1.4 MSC/circ.913 和 MSC/circ.668 分别刊载于由我社翻译发行的“第 71 届海上安全委 员会与第 21 届大会通过的部分决议及通函”和“1974SOLAS 公约第三届缔约国 大会和第六十五届海安会部分决议和通函”两书中。 2、关于水雾喷嘴的试验要求(MSC/circ.913 附件 3.6 条) 对于开式喷嘴,所要求的试验项目见表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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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局部水雾系统可能对电气设备造成失电的影响(MSC/circ.913 附件 3.2 条) 考虑 IEC 和本社规范中对于机舱内电气设备防水性能要求,兼顾局部压力水雾系 统喷水特性,目前本社不强制要求对电气设备接受局部水雾系统的喷水试验。但 制造厂应确保发电机能满足 MSC/circ.913 附件 3.2 条要求。安装在局部水雾系统 保护区内或与之相临近的电气设备至少应具有 IP44 防护等级。安装在远离区的电 气设备应至少具有 IP22 防护等级。如果电气设备防护等级达不到规定的要求时, 需设置专门的防护措施,并经试验验证。本社鼓励制造厂对控制箱,电机接受工 作条件下喷水试验来验证它们的防护等级。
MSC/circ.668/728 附录 A 对应条款 4.2 4.5 4.10 4.11 4.12 4.14 4.16 4.17 4.21 5.1
注:X 表示喷嘴应做的试验项目 ○1 考虑到 MSC/Circ.688 第 3.4.2 条规定,进行水分布和水滴大小试验时,应选用满足耐火
试验要求的喷嘴,因此,凡满足 MSC/Circ.913 灭火试验喷嘴,可考虑免做喷嘴的水分布试验,但 应按规定测定水滴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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