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处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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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处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员工安全行为,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健康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以及各类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等实际,制定乐山白鹤煤有限公司安全处罚实施细则《简称处罚细则》。

第2条:细则本着安全教育与处罚原则,按照"制度、标准、程序"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为目的,有效保障企业正常安全生产秩序。

第3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

第4条:《安全处罚实施细则》遵循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由安监部门监察执行。

第二章入井管理

第5条:新工未经安全培训严禁入井,违者处罚相关人员50元/人。

第6条:新工入井前接受有资质部门不少于72小时的岗前培训,上班前必须签订师徒合同,违者处罚相关人员50元/人。凡新工在实习期间发生事故或违章作业的师傅承担处罚金额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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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条:禁止酒后上班,违者罚款100元/次,情节严重的停职、停工学习。

第8条:外来人员参观学习,无安监部门手续或无矿指定专人带领,不准入井,违者处罚相关人员100元/次。

第9条:员工出入井时必须在井口员工入井管理公示牌板上标注出入井标示,否则处罚款10元人/次。

第10条:丢失矿灯照价赔偿。损坏矿灯无法修复按使用期限、损坏程度进行赔偿,井下禁止私自拆卸矿灯,违者罚款200元/次。

第11条:私带烟火入井的,罚款300元,并解除劳动合同。

第12条:入井人员必须佩戴好劳保用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凉鞋、拖鞋入井,违者罚款50元/次;井下发现打盹者每一次罚款50元、睡觉者每一次罚款100元。

第13条:禁止在矿井上井下玩架、吵架,违者罚款100元/次/人;在井下打架斗殴罚款200元/次/人,情节严重的移交治安管理部门处理。

第14条:入井人员乘坐人行车时必须在规定上下车站上下车,不得争抢拥挤,不得乱扔座凳,违者罚款100元/次/人。故意损坏人行车设备、设施原价赔偿并罚款200元人/次。

第15条:经过风门必须随手关闭,违者罚款200元人/次。

第16条:破坏井下标记、警语、警牌标示,违者罚款1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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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条:井下标有"严禁入内"等警示语或打栅栏的巷道,不得入内,违者罚款300元人/次。

第18条:井下人员必须按规定路线上下班,不得到与自己无关的地点或巷道内通行,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第19条:禁止科、队、班组安排各工种作业人员随意顶岗、换岗,调换工种必须到安监部门经转岗培训备案,违者处所在单位管理者和本人罚款100元人/次;禁止各工种作业人员私自顶岗、换岗,违者罚款200元人/次;特种作业人员临时变换工作地点必须通知安监部门,并经安监部门同意才准进行,否则对科、队管理人员罚款100元人/次。

第20条:井口检身人员和调度监控中心每班作好出入井人员数的清点并记录准确,否则罚款50元/次。

第21条:所有进出井人员必须自觉接受值班人员检身,无理取闹或不配合者罚款50元人/次,情节严重的移送治安部门处理。

第22条:一年内严重违章两次以上的除罚款处罚外,同时解除劳动合同;同一人重复发生一般违章或损坏设施设备加倍处罚。

第23条:故意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设备损失达50000元以上的,除按规定加倍处罚外,同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充电管理

第24条:矿灯实行编号管理,应执行专人专灯,无安监部门部手续或无入井标示牌一律不得发灯,否则罚充电工50元/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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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条:每盏矿灯必须防爆,发现失爆矿灯处罚充电工100元/盏;矿灯不得出现外壳破损、灯线破皮、灯头松动、亮度在10小时以下等问题,否则罚款50元/盏。

第26条:充电工应巡查妥善保管好备用矿灯,丢失原价赔偿。

第27条:充电工要对收回的电瓶逐盏进行检查验收,发现损坏应及时报安监部门追查责任,并根据损坏程度进行赔偿,否则对充电工罚款50元/次并赔偿损坏的矿灯。

第28条:调度中心值班人员应及时接听好井上、井下电话,并将电话内容记录清楚,通知到人,违者罚款50元/次。

第29条: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和人员定位标识卡,下班后自行存放回充电柜内,否则处罚款50元人/次。

第四章通风瓦斯管理

第30条:风机房、主副井口20m范围内不准吸烟、生火,违者罚款200元/次。

第31条:主扇如遇外部停电或遇故障停风,必须及时向调度监控室和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同时打开风井人行风门形成自然通风,违者罚主扇司机200元/次。

第32条:主扇司机不得睡岗、离岗、脱岗,违者罚款300元/次。风机切换试验作好记录,错填或不填者,罚款50元/次。

第33条:主扇司机必须每小时对主扇运行参数情况、U型水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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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读数填写一次,发现迟填或不填者,罚款50元/次。

第34条:通维工定期对通风设施进行检查,通风设施风窗不稳固、控风不可靠的罚款100元/处/次;安全员每班必须对所辖范围通风设施进行检查,通风设施出现问题不知晓或不汇报罚款100元/次;不经检查瓦斯进入无风的溜煤眼或煤仓者罚款100元/次/人;未经安全管理部门同意任意启开溜煤眼者的罚款200元/次;破坏井下通风设施、各类传感器、抽采管道及设施者,罚款200元/次,并赔偿材料损失。

第35条:损坏一通三防牌板和水棚,罚款50元/个;因操作不当损坏风门或控风设施不复位的,罚款100元/次;损坏后不向调度监控中心或安全管理部门汇报的罚款200元/次,并赔偿材料损失。

第36条:局扇由通风管理部门设专人管理,现场由安全员协助管理,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违者罚款200元/次。监控维修工和电工检修、安装设备需停电、停风时,必须先与相关作业点安全员联系,撤除人员后方可进行,违者罚款200元/次。

第37条:采面风量、局扇的安设地点、安设标准、供风量大小由总工办或技术室编写作业规程时,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在作业规程中规定,任何人无权更改和调换,违者罚款200元/次。

第38条:采煤安全员实行跟班作业,掘进安全员坚持手上交接班制,违者罚款100元/次,情节严重者停岗并视其态度决定留岗。

第39条:安全员必须按规定检查完所有负责地段的瓦斯,做到瓦检手册、瓦斯记录牌、瓦斯班报三对口。凡有空班、漏检、假检虚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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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300元/次,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40条:安全员必须严格执行"一班三检"、"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制度,违者罚款300元/次,并解除劳动合同;未经安全员检查瓦斯就放炮作业的,处罚放炮员300元/次,并解除劳动合同。

第41条:安全员在执行《三大规程》中有监督权、执行权、处罚权,代表安全管理科全权负责所管区域内的安全监管工作。对隐患不及时处理或不上报的罚款100元/次;对违章行为不制止、不上报的罚款200元/次;对安全生产事故隐瞒不报和所管区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不知晓罚款200元/次;作业人员不服从安全员现场监督处理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不向班组长、安全员汇报的,罚款200元/次,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42条:测风测尘工每旬对矿井各用风地点进行风量测定,每月对矿井各测尘点进行粉尘浓度测定,测风测尘记录不全,牌板填写有误,调节风量后不及时修改等罚款50元/处.次。如遇特殊情况改变时间需经总工程师和安全矿长同意,否则罚款100元/次。

第43条:掘进碛头安全员负责管理好风筒。出现风筒吊挂不直,离碛头30米风筒不得有大于ф100mm的破洞,风筒拐死弯不上转弯风筒,风筒离碛头大于5米,风机拉循环风不及时汇报处理,处罚当班安全员100元/次;当班的掘进人员有义务协助安全员处理风机、风筒故障,不协助处理的处罚100元/次,风机故障未排除,必须停止作业,否则处罚当班组2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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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条:掘进碛头停风,任何人不得进入;遇突然停电、停风时,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听从当班安全员指令及时撤到新鲜风流中等待,对不及时撤离的罚款200元/人;采煤工作面遇主扇停止运转停风时,必须听从安全员的现场指令及时撤到新鲜风流中等候安排,不听安全员指令及时撤离的罚款200元/人;停电停风过后主扇运行时,必须由安全员检查工作面和回风巷风流的瓦斯浓度都符合《安全规程》要求,方可通知作业人员进入工作面作业,凡是送风后安全员不按规定检查瓦斯的按第39条处理,安全员未通知就私自进入工作面的人员罚款200元人/次;对私自进入盲巷的罚款200元人/次;对未经安全管理部门人员或所在点安全员同意私自进入盲巷、警示栅栏内的罚款200元人/次。

第45条:井下各作业点作业人员,遇危险或可能发生事故时(当瓦斯浓度超限或遇有重大事故隐患等),必须听从当班安全员指令,对不听从指令的罚款200元/人/次,并进行停岗教育。

第五章采煤管理

第46条:班组长没有全面检查工作面安全,采煤工不得进入工作面作业,私自进入者罚款100元/人,并罚当班值班长(含带班长)100元/次。

第47条:采煤工作面及各辅助工种班进班前必须在矿指定的地点召开班前会,否则罚值班长100元/次。

第48条:采煤工作面的班长、机长对自己所管区域的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发现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必须立即处理,如被带班、跟班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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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员查出的一律处罚区域责任人。

第49条:工作面必须坚持"敲帮问顶"、传呼检查、巡回检查制度,每班不得少于8次,由班长或机长负责执行,并由值班长安排人员及时填写检查记录,否则对值班长或班组长罚款100元/次,对不传呼或不按传呼动作的人员,罚款100元人/次。

第50条:溜子紧链时必须等割煤机完成后才准进行,否则罚款200元/次,造成事故的加倍处罚;刮板运输机机头、机尾必须掺好固机木支柱,每缺一根处罚款100元。

第51条:值班长每班必须指定人员回柱,凡乱回柱或碰倒支柱不立即恢复的,罚款100元次/根。

第52条:工作面禁空顶作业,空顶距超作业规程要求时必须掺好临时支柱,否则处罚款100元/根,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理;工作面支柱排距、柱距按《作业规程》要求掺设,否则罚款100元/根。

第53条:机窝工掏槽时,必须掺紧掺好木腰墩或戗柱,最大距离不得超过1.2米,否则罚款100元/根。

第54条:凡溜煤眼、煤仓都不准随意放空,未经安全管理部门同意放空的罚款200元/次,造成风流短路或其它严重后果者加倍处罚。

第55条:溜子电机护罩被煤砂掩埋,违者罚款100元/次。

第56条:采煤机司机因调头和机道宽度不够抖下支柱必须及时复位,否则罚款100元/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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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条:溜子司机启动和停止溜子必须按《操作规程》作业,发出信号,否则罚款200元/次。

第58条:西翼采煤工作面溜子运行中,禁止任何人翻越溜槽,违者罚款300元/次。

第59条:工作面危帮(伞檐按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1米范围内不超过0.15米)、危顶未及时处理,罚款100元/处。

第60条:工作面设备、电缆、材料等必须按规定地点堆放整齐或盘好,否则罚款100元/次。

第61条:运巷、风巷护巷砂带按作业规程规定要求,保实上棚,否则每处罚款100元/次。

第62条:工作面机巷和风巷必须按《作业规程》要求架设超前支护,机头机尾必须使用"T型梁"支护,否则罚款200元/根。

第63条:工作面使用单体支柱铰接顶梁护顶的必须按《作业规程》要求架设,发现不及时掺设铰梁的罚款100元/处;工作面不得连续二根铰梁连续扯脱不铰接,否则罚款200元/根;发现铰梁销子松动不及时恢复的和未连成整体的罚款100元/根。

第64条:工作面用块砂煤做支柱垫底、用块砂煤做木腰墩的,罚款100元/根。

第65条:割煤机打调、溜子移机头时严禁将支柱全部撤除后作业,违者罚款2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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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条:采煤工作面装药、连线、放炮时,必须切断该区域电源,撤除人员后方可进行,否则不准装药放炮,违者罚款300元/次。

第67条:采煤班值班长、班长、支柱工、煤维工在回撤各巷道采后支柱时必须经安全员查瓦斯,只有瓦斯在规定浓度内时才可回柱,违者处罚款200元/次。

第68条:禁止采用溜子、皮运机运送各类支护材料及各类配件(经安全、技术管理部同意除外),违者处罚款100元/次。

第69条:采面放炮、遇停电、停风时禁止员工沿巷道长躺就睡,违者处罚款50元/人/次。

第70条:采煤固定岗位员工禁止上连2班,违者罚款50元/次。

第71条:采煤机司机打调、处理故障,移溜工移机头、配链等,谁操作谁控制按钮,违者处罚款100元/次。

第72条:采煤溜子启动前必须三点三停,间隔时间不少于10秒方可正常启动运行,违者处罚款200元/次。

第73条:溜子司机在溜子运行时不准离开溜子按扭否则处罚100元/次。第74条:禁止皮运机运行时割煤机脱刀,并且应使用专用二根木棒脱刀(机采面除外),不使用者每次处罚1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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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细则

安全施工管理处罚细则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施工生产的安全管理,消除施工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及安全设施、装置不完善等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将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促进本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建筑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 一、安全管理方面 (1)预算安全管理资金投入率达100%; (2)开工前投保完成现场施工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 (3)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采取的安全措施的项目执行率达到100%; (4)施工现场每周组织1次由项目经理组织的安全大检查; (5)施工现场各级职能人员岗位责任制、目标责任书执行率达到100%; (6)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 (7)脚手架及高处防护作业工程、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物料运输提升设施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8)施工现场各类机械、机电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处罚措施 责任期间发生突破第3条控制指标第(1)~(8)项情况的,业主及其控股公有权每次在当期的工程款中扣罚1万元人民币; 二、安全文明施工方面 (1)进入工地的任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扣好帽绳,违反者每人罚款100元。 (2)在施工现场作业的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穿高跟鞋、拖鞋或光脚,违者每例罚款100元。

(3)酒后作业的,罚款300元。 (4)特种作业人员不持有效证件上岗的,罚款200元。 (5)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的,罚款1000元;工作时间在施工现场戏耍打闹的,罚款100元。 (6)施工人员私自拆除或随意挪动(用)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或消防设施、安 全标志的,罚款500元。 (7)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上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违者每例罚款100元。 (8)施工期间,外脚手架、钢井架各立面设置密目安全网和挡脚板,两侧面和外 立面设置疏目安全网,违者每例罚款200元。 (9)从高处向下抛掷物品及建筑垃圾的,每件罚款1000元。 (10)安排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没有安全培训证的新工人上岗作业,每一人罚款100元。 (11)木工拆卸顶架模板时,先将顶架满堂红拆卸,再拆梁板底板枋的,罚款500元。 (12)井架无搭设方案或无验收使用,每台罚款200元。 (13)凡施工机械应设防护罩的必须按规定设置,如没有设置安全防护罩的每台罚 款200元。 (14)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大便罚款300元/人/次,小便罚款100元/人/次。 (15)进入施工现场吸烟,罚款500元/人/次。 (16)施工现场不得使用电褥子、煤油炉、热得快、电炉、酒精炉、汽油炉,否则,罚款1000元/台/次。 (17)建筑物内和库房内不准住人,否则,罚款100元/人/次。 (18)施工、装卸材料的过程中故意制造人为噪音、扬尘,罚款,500元/人/次。 (19)施工现场做到活完场地清、不得有建筑垃圾,否则,罚款100元/处/次。 (20)油漆库单独设置,否则,罚款200元/次。 (21)建筑垃圾及时分拣、运到指定的堆放点,否则,罚款100元/人/次。 (22)对其他单位已完成工序、工程造成破坏的,视破坏的情况和大小否罚款500~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处罚办法

公司安全生产治理处罚细则 一、安全治理 1、安全生产责任制: 1.1、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1000 1.2、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1000 1.3、未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000 1.4、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1000 1.5、工程项目部承包合同中未明确安全生产考核指标;500 1.6、未制定安全资金保障制度;500 1.7、未编制安全资金使用打算及实施;200 1.8、未制定安全生产治理目标(伤亡操纵、安全达标、文明施 工);500 1.9、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的;500 1.10、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目标考核制度;500 1.11、未按考核制度对治理人员定期考核;200 1.12、未制定带班、值班制度或无人带班、值班。500 2、施工组织设计: 2.1、施工组织设计中未制定安全措施;1000

2.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1000 2.3、未按规定对专项方案进行专家论证;1000 2.4、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未经审批;1000 2.5、安全措施、专项方案无针对性或缺少设计计算;1000 2.6、未按方案组织实施。500 3、安全技术交底: 3.1、未采取书面安全技术交底;1000 3.2、交底未做到分部分项;500 3.3、交底内容针对性不强;300 3.4、交底内容不全面;300 3.5、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200 4、安全检查: 4.1、未建立(定期、季节性)安全检查制度;500 4.2、未留有定期、季节性安全检查记录;500 4.3、事故隐患的整改未做到定人、定时刻、定措施;200 4.4、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未按期整改和复查。500 5、安全教育: 5.1、未建立安全培训、教育制度;1000

淘宝(天猫)延迟发货的认定和处罚的规则与实施细则

延迟发货的认定和处罚的规则与实施细则 延迟发货,是指除定制、预售、适用特定运送方式及(天猫)特殊类目的商品外,卖家在买家付款后明确表示缺货或实际未在七十二小时内发货,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及特殊情形除外。卖家的发货时间,以快递公司系统内记录的时间为准。 非天猫卖家延迟发货,需向买家支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且金额最低不少于一元,最高不超过三十元。每次扣三分。 天猫卖家延迟发货的,商家需向买家支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三十(金额最高不超过五百元)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将以天猫积分形式支付。 规则解读: 一、延迟发货包括哪些情况 延迟发货包括卖家在宝贝描述中没有明示发货时间,并在买家付款后实际未能在72 小时内完成发货以及在买家付款后表示不能在72 小时内完成发货。 二、适用特定运送方式的商品是指哪些商品 1、淘宝旅行频道及特价机票、门票旅游、酒店客栈类目中的商品; 2、电器城冰箱、空调、洗衣机、液晶电视、油烟机、燃气灶、消毒柜类目的商品; 3、汽车整车商品。 三、特殊情形具体指什么 若由于以下客观原因导致延迟发货投诉的,淘宝网卖家无需承担延迟发货责任: 1、淘宝网卖家因不可抗力因素(例如:自然灾害)导致延迟发货的; 2、经淘宝网核实,因买家填写的收货地址和(或)收货人信息无效或不准确,导致淘宝网卖家延迟发货的; 3、经淘宝网核实,淘宝网卖家因其账户被盗期间非本人发布的商品,或本人发布的商品但因账户被盗无法按时发货而引起延迟发货投诉的。 温馨提示;提高账户安全系数请查看: 四、为什么对卖家发货有时间限制 经大量数据验证,绝大多数卖家可以做到在72 小时内发货,为了在提升卖家服务质量的同时,满足买家高效购物权,营造良好的购物环境,淘宝网对卖家的发货时间作出此项要求。 五、规则中的“定制、预售及适用特定运送方式的商品”发货时间是以卖家商品描述页面为准,还是淘宝有规定时间范围 规则中的“定制、预售及适用特定运送方式的商品”发货时间以卖家商品描述页面为准。 六、定制类商品需要的制作时间与材质等怎么认定 以卖家宝贝描述中的描述为准。

出境入境边防检查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出境入境边防检查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颁布日期】2002-04-28【实施日期】2002-07-01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出入境人员违法行为及处罚 第三章出境入境交通运输工具违法行为及处罚 第四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出境入境边防检查行政处罚行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出入境秩序,保障出入境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负责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违反出入境边防检查法律、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据本办法规定的处罚幅度实施处罚。本办法没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三条边防检查行政处罚遵循合法、公开、公正、适当以及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出入境人员违法行为及处罚 第四条未持出境入境证件的,阻止出境入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以下简称《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以下标准给予处罚:

(一)内地居民入境未持出境入境证件,但有其他证明、材料能够证实本人身份的,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后,准予入境;大陆居民赴台湾后遗失赴台证件的,能够出示大陆居民身份证件或者能够证实确为赴台大陆居民的,准予入境,不予处罚; (二)随船工作的港澳台、外国籍员工,阻止登陆,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五条持用无效出境入境证件的,阻止出境入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以下标准给予处罚后,可准予入境或出境: (一)内地居民持用过期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持用《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超过签注停留期限要求入境的,处罚后准予入境:过期不超过10 日的,处以500元以上800元以下罚款;过期11日以上不超过30日的,处以8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过期31 日以上不超过90日的,处以10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罚款;过期91日以上的,处以1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内地居民持用以上证件在香港、澳门逾期停留,香港、澳门出入境管理机关已予延长停留期限或者已被香港、澳门出入境管理机关处罚的,准予入境,不予处罚; (二)港澳居民持用过期出境入境证件,要求出境的,处罚后准予出境:过期不超过30日的,处以500元以上800 元以下罚款;过期31日以上不超过60日的,处以8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过期61日以上的,处以1000元以上2 000元以下罚款; (三)持用非法取得的出境入境证件的,处以1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收缴所持证件。对其中要求入境,能够证实中国内地居民身份的,给予处罚后准予入境;对港澳台、外国籍人员要求出境,能够证实身份的,给予处罚后准予出境;对自称是境外居民,但48小时内难以查清真实

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及处罚规定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1941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及处罚 规定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及处罚规定详细 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为了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运用严格的管理考核手段,全面开展“创建零事故现场、打造零事故环境”建设活动,达到人、机、环境、管理诸要素的安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员无失误,系统无缺陷,设备无故障,管理无漏洞,环境无危害,安全无事故,制定云冈矿《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及处罚规定》。 一、入井管理 1、所有入井人员进入安全文化大厅前水靴必须挽起,着装整齐、有帽签,否则给予责任人本人罚款50元。

2、所有入井人员进入安全文化大厅后不得吸烟,否则给予责任者罚款200元,责任人所在单位正职每人罚款100元。 3、入井前各单位人员必须集体排队,班组长举旗入井,否则给予班组长罚款200元,不排队所在单位正职每人罚款100元。 4、井口把罐工、验身人员必须着装整齐,坚守工作岗位,按规定要求操作,并协调出入井者上下罐和行走指示路线,严格执行检身制度。发现擅自脱岗者给予罚款100元。 5、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遵守入井规定:穿工作服、戴安全帽、自救器、矿灯及“入井证”,否则给予责任人罚款50元。 6、酒后入井的人员罚款1000元,并株连其单位值班干部罚款300元。入井时验身人员制止之后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实施 细则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贵州景盛矿业有限公司播州区泮水镇胜利煤矿 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 为了深刻吸取“7·15”运输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我矿实际情况,重新修改安全生产违章奖惩实施细则,望全矿人员遵照执行。 一、出勤制度 1、换好工作服按时参加班前会。夜班23︰30;早班7︰30;中班15︰30 。否则⑴迟到10分钟内的罚款10元,超过10分钟在工作安排好之前到的罚款30元。 ⑵无故未参加班前会的不予考勤,按旷工处理。⑶未换好工作服参加班前会的按迟到进行处罚。 2、有事必须先书面请假,不请假或请霸王假,以及私自替班、换班或连班的按旷工处理,单月连续旷工三天或累计旷工7天以上的予以清除。 3、坚持现场交接班,未经领导批准无故起早班的取消当班出勤,按旷工处理。 4、出入井检身、矿灯发放与班前会议记录和矿灯发放记录未签字的,每次罚款20元;未随身携带人员定位识别卡入井者,当班工资不予兑现,遗失、人为损坏定位卡照价赔偿。(①本人签字,不能代签,否则视为未签;②操作流程:换工作服、佩戴人员定位卡准备上班→矿灯房签字领矿灯、自救器等→班前会议记录签字→召开班前会→出入井检身记录签字→入井作业→按规定完成班前会安排工作→交接班→升井→出入井检身记录签字→矿灯房签字还矿灯、自救器等→洗澡下班;③检身工对出入井检身记录填写情况负责,对未按要求填写的人员进行制止、引导,确保填写内容符合要求,否则每一处不符合要求处罚检身工10元;④充灯工对矿灯发放记录填写情况负责,对未按要求填写的人员进行制止、引导,确保填写内容符合要求,否则每一处不符合要求处罚充灯工10元;) 5、坚守工作岗位,睡岗、溜岗、脱岗的,每次罚款100元。

工程违约处罚管理要求

附件六:工程违约处罚管理要求 一、进度类违约处罚管理要求 1、按发包人审核确认的施工计划(包含劳动力计划、材料进场计划等),出现进度滞后,视情节轻重每次分包人向发包人人支付1000-5000元违约金。 2、关键节点滞后,每天分包人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违约金。 3、验收节点滞后,每天分包人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违约金。 4、工期延误: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本合同工程延期的,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赔偿分包人损失,并由此造成总承包合同工期延误的,承包人还需承担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工期违约责任;由于分包人原因,致使本合同工程工期延误,分包人除应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价款2%的工期违约金外,每延迟一天,分包人每天还需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价款0.1%的工期违约金,并从最近一次付款中扣除。若因此致使总承包工程延期而使承包人蒙受损失的,分包人还得赔偿承包人相关损失。由于分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超过三十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5、承接查验节点滞后,每天分包人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违约金,并承担公区能耗费用分摊。 6、在发包人向分包人发出工期预警书面函件后,分包人仍不能达到发包人关键节点要求(即发包人根据目前的分包人施工状态预判分包人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关键节点达成有风险时),经监理人确认,发包人有权组织第三方进场,所发生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发包人仅需书面告知且加收20%的管理费),且分包人不能因此免除保修责任。

二、质量类违约处罚管理要求 1、工序不报验,每次分包人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违约金。 2、材料进场不报验,每次分包人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违约金。 3、进场材料抽检不合格,无条件退场,并处以每次10000元违约金。 4、如果分包人未经甲方允许,在施工过程中擅自更改或替换材料品牌,分包人向发包人支付2000~20000元违约金;情节严重者,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所有损失均由分包人承担; 5、现场施工质量问题,视情节轻重每次分包人向发包人支付500-5000元违约金,并无条件返工。 6、各类质量验收不合格,每次分包人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违约金。 7、发包人、监理及政府有关部门下发的指令,未按要求整改回复,每次分包人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违约金。 8、质量管理动作不落地,视情节轻重每次分包人向发包人支付2000-5000元违约金。 9、地区公司月度检查中被带星通报批评,按严重等级分包人向发包人分别支付2000、5000、10000元违约金。 10、集团第三方检查被带星通报批评,按严重等级分包人向发包人分别支付10000、20000、30000元违约金。

旅游行政处罚制度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旅游行政处罚制度

旅游行政处罚制度 一、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从事旅游业务的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非法经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1、《旅行社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人民币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二条第二款“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旅游业务。” 2、《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人民币l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经营旅游业务的; 3、《市旅游市场管理办法条例》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未经许可或备案的,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所得,并处以人民币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第十六条,旅游经营者开办旅行社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经营资格后,方可营业。 旅行社需设立分支机构的,须经拟设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 2 页共 34 页

旅行社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接受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外国旅行社常驻机构经营旅游业务的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非法经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1、《旅行社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人民币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六条第二款“外国旅行社常驻机构只能从事旅游咨询、联络、宣传活动;不得经营旅游业务。” 2、《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人民币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外国旅行社常驻机构超越业务范围,经营旅游业务的。 三、旅行社超出核定的经营范围开展旅游业务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罚款、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法律依据: 1、《旅行社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 第 3 页共 34 页

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一、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违者罚款50元,管理人员和屡教不改者加倍处罚。 二、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得以任何借口佩而不用或根本不佩,违者罚款20元。 三、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罚款10元,屡教不改者加倍处理或责令退场。 四、班前严禁饮各类酒,洒后不得上岗作业,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款20元,管理人员加倍处罚。 五、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入场作业,违者罚款10元,屡教不改者加倍处罚或责令其退场。 六、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拆改各种防护设施,违者罚款50元。 七、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警示牌、标志牌、未经允许不得自行移动或有意损坏,违者罚款50元。

八、跨越沟、槽和高处作业,严禁搭平板作业,违者罚款20元(罚有关责任人或在该处施工的负责人)。 九、脚手架、工作平台严禁超高、超载、集中堆放机具和材料,违者罚有关责任人20元。 十、严禁随地倾倒、抛洒废弃材料、建筑垃圾及清运多余物料,违者罚款50元。 十一、施工现场内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20~50元。 十二、施工作业人员每日所携带的工具、材料(如钎子、手锤、撬棍、短钢管等)应于作业后清出作业面或集中妥善存放,违者罚款20元。 十三、施工间歇时不得在交叉作业面、孔洞、临边处、模板、予制构件下、高压线下、电源旁、机械旁、汽车下休息、乘凉,违者罚款20元,不听劝阻者加倍处罚。

十四、严禁沿起重机械臂攀上爬下,违者罚款30元。 十五、严禁作业时逗趣、打闹、聚众闹事,不得妨碍各级管理人员执行正常职责,违者罚款20元,严重者交公安部门处理。 十六、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指挥、架工、电工、电气焊、各种垂直、平行运输司机、小型机械司机)必须持证上岗,违者罚款50元。 十七、严禁非司机动用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违者罚款50元。 十八、严禁翻斗车上路、超速行驶,严禁搭乘翻斗车,违者罚司机50元,搭乘者罚款20元。 十九、非电工严禁私接、乱拉电线和安装电气设备,违者罚款30元。 二十、施工人员不得擅自移动,拆改电气设备,违者罚款30元。

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条例

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条例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特制订本处罚条例: 1、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10元。 1?1在工作岗位上凉晒衣物或存放其它与工作无关物品者。 1?2运转设备没有防护措施或将防护设施挪作他用者。 1?3运转设备不经盘车随便启动者。 1?4电焊机一次线缔接不牢,包扎不好,有漏电现象未造成事故者。 1?5电焊机一次接线超过5米或最低点架高不足2?5米以上者。 1?6电气焊工工作完毕,没按规定切断电源、气源或工作现场没有熄灭余火者。 1?7氧气瓶、乙炔气瓶不是轻搬轻放者,在地上滚动、撞击其他物品及危害安全者。 1?8氧气瓶、乙炔气瓶无防震圈或防震圈间距小于60公分者。 1?9储存气瓶、拉运气瓶或使用气瓶不符合规定者。 1?10电焊机及其它电动工具没有通过触电保护器而直接接入配电盘者。 1?11电器开关外壳漏电、线头、线体有裸露或室外电器开关或其他电器设备无防雨措施者。 1?12带小孩进入生产区者。 1?13涂抹或随便挪用安全标志者。

1?14损坏安全标志者照价赔偿。 1?15不经允许动用地沟盖板或故意损坏者。 1?16随意在人行道上栓绳放物阻碍通行者。 1?17进入生产区不戴安全帽者(有规定的除外)。 1?18一切可以移动拆卸的物品未移动到安全区随便动火者。 l?19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不全者。 1?20损坏、挪用安全设施者。 1?21进入禁火区带烟火者(电焊工除外)。 1?22非电气焊工随意动用电焊、气割用具者。 1?23生产车间照明设施损坏、丢失或不起作用不处理、不汇报者。 1?24抽查时不会使用消防器材者。 1?25设备基础出现异常未及时处理者。 1?26设备运行申有异常声音不及时消除者。 1?27设备零部件不齐全、不可靠者。 1?28设备管道防腐、保温不完好者。 1?29设备周围有杂物或检修后达不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者。 1?30设备管道有悬挂物,捆扎物的。 1?31设备存在跑、冒、滴、漏不及时处理者。 1?32机用润滑油不执行“五定”、“三过滤”者。 1?33操作、检修、巡检、记录不真实,不认真者。 1?34设备出现问题不及时通知维修工处理者。

淘宝天猫延迟发货的认定和处罚的规则与实施细则

淘宝天猫延迟发货的认定和处罚的规则与实施细则 Last revision date: 13 December 2020.

延迟发货的认定和处罚的规则与实施细则 延迟发货,是指除定制、预售、适用特定运送方式及(天猫)特殊类目的商品外,卖家在买家付款后明确表示缺货或实际未在七十二小时内发货,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及特殊情形除外。卖家的发货时间,以快递公司系统内记录的时间为准。 非天猫卖家延迟发货,需向买家支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且金额最低不少于一元,最高不超过三十元。每次扣三分。 天猫卖家延迟发货的,商家需向买家支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三十(金额最高不超过五百元)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将以天猫积分形式支付。规则解读: 一、延迟发货包括哪些情况 延迟发货包括卖家在宝贝描述中没有明示发货时间,并在买家付款后实际未能在 72 小时内完成发货以及在买家付款后表示不能在 72 小时内完成发货。 二、适用特定运送方式的商品是指哪些商品 1、淘宝旅行频道及特价机票、门票旅游、酒店客栈类目中的商品; 2、电器城冰箱、空调、洗衣机、液晶电视、油烟机、燃气灶、消毒柜类目的商品; 3、汽车整车商品。 三、特殊情形具体指什么 若由于以下客观原因导致延迟发货投诉的,淘宝网卖家无需承担延迟发货责任: 1、淘宝网卖家因不可抗力因素(例如:自然灾害)导致延迟发货的; 2、经淘宝网核实,因买家填写的收货地址和(或)收货人信息无效或不准确,导致淘宝网卖家延迟发货的; 3、经淘宝网核实,淘宝网卖家因其账户被盗期间非本人发布的商品,或本人发布的商品但因账户被盗无法按时发货而引起延迟发货投诉的。 温馨提示;提高账户安全系数请查看: 四、为什么对卖家发货有时间限制 经大量数据验证,绝大多数卖家可以做到在 72 小时内发货,为了在提升卖家服务质量的同时,满足买家高效购物权,营造良好的购物环境,淘宝网对卖家的发货时间作出此项要求。 五、规则中的“定制、预售及适用特定运送方式的商品”发货时间是以卖家商品描述页面为准,还是淘宝有规定时间范围 规则中的“定制、预售及适用特定运送方式的商品”发货时间以卖家商品描述页面为准。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处罚标准.doc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处罚标准1 XXXX煤矿 安全生产 现场管理处罚标准 2015年度 XXXX煤矿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处罚标准 为了确保炉堆子煤矿安全生产秩序和安全的良好状况,根据公司《目标管理方案》切实加强煤矿的生产现场管理,杜绝“三违”现象,实现安全文明生产,经矿研究,制订《达州市金惠来煤业有限公司福善炉堆子煤矿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处罚标准》,望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一、安全管理处罚标准 1、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下井跟班、带班制度,没有按照制度规定带班下井或者下井登记档案虚假的,责令整改,并对责任人处以1000-2000元的罚款。 2、各专业每月组织排查一次重大隐患。每月4日前,把各专业范围内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由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安监科。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1500元,对单位第一责任人罚款500元。

3、公司主管领导要合理安排好领导干部安全培训工作,因矿长未经培训合格,没有取得矿长资格证、安全资格证或资格证书逾期未及时更换,对公司主管领导罚款500元;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的,个人原因未考试合格者对个人罚款500元;无证不许上岗,补考费用由本人承担。 4、各单位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专门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不持证上岗罚款每人200元。 5、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上岗后要与有经验的老工人签定至少一年一对一的师徒合同,并经实践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工作。否则,对单位罚款2000元,对区队正职、分管副职各罚 protecti ng fire contr ol facilities, fire pr evention, reports of fire 款500元。 6、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作业因而发生的伤亡事故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按公司事故处罚办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安全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循私舞弊,给予当事人罚款2000元,情节严重的开除矿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采煤、掘进工作面被停产整顿一次,对区队罚款2000元,对区队长罚款500元,对安全副矿长和生产副矿长罚款1000元。

安全生产处罚制度

陕西省省直机关三爻小区B区住宅楼工程 安全生产处罚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陕西省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省省直机关三爻小区住宅楼工程项目监理部 安全生产处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防止伤亡事故,减少各类工伤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国务院《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陕西省劳动安全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是头等大事,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施工单位要通过对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实行全方位全过程

的跟踪监督管理和实施安全生产全过程控制考核考评制度,加强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广大员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提高安全意识和责任感,促进施工安全标准措施落实。 第四条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部应直接授权委托的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 第五条各单位必须贯彻落实国家环保、职业、安全、卫生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第六条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经济承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安全指标,并建立相应的目标考核办法。 第七条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人员,形成安全管理网络。 第八条企业的法定代表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其它方面工作的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在其分管工作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应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九条各单位的生产和辅助设备(施)以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储运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的规定和安全生产的标准。 第十条施工单位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新工人必须进过三级安全教育方准上岗作业,换岗工人必须进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施工、监理单位违约处罚实施细则(试行)

施工、监理单位违约处罚实施细则(试行) 为更好地执行施工、监理承包合同,促进施工、监理单位全面履行合约,达到创建优质工程、精品工程的目标,确保顺利完成渔溪至平潭高速公路延伸线项目(以下简称渔平高速延伸线)建设任务,根据渔平高速延伸线招标文件及有关条款,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依据 1、交通部颁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30-2003)、《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 041-2000)、《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 (JTG F80/1—2004)与《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机电工程)(JTG F80/2—2004)等及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规定、规范和各种管理性文件。 2、渔平高速延伸线施工承包合同、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3、渔平高速延伸线施工监理服务合同、招标文件、监理规范。 4、《福建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 5、施工图设计文件。 6、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省市高指印发的有关建设管理文件。 二、违约处理程序 监理工程师、业主及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在日常工作和巡视、

检查中,发现施工单位违约事件;业主及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发现监理单位违约事件时,按以下程序处理: (一)施工单位违约处理程序 1、现场调查,了解事件情况,施工单位对事件进行确认。 2、采取口头或开具《渔平高速公路延伸线违约处理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通知承包人限期进行整改。 3、整改后或整改期限到时,事件通知人对违约事件进行复查。对未整改到位或无故拖延整改的,再次开具《通知单》要求再次进行整改并课以经济处罚。 4、再次复查时,仍无整改或借故不整改、甚至拒绝签收《通知单》的,将予以通报并按最高标准进行经济处罚。 5、凡《通知单》所涉及的施工单位违约现象,均由总监办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应及时通知开单人进行复查并在相应的整改反馈单上签字确认整改结果。 6、监理工程师每期审核施工单位的计量支付时,应将当期所有违约经济处罚的金额、款项及时进行汇总(格式见附2,并附上复印件),在当期的计量支付审核表中单列项目并在当期应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除。由于监理失职,对当期应扣而未扣的施工单位违约金,业主将在任何一期监理服务费中予以抵扣,并按照监理单位违约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二)监理单位违约处理程序 1、现场调查,了解事件情况,监理单位对事件进行确认;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XXXXXXX汽车研发试验中心项目XX工程XX标项目部安全生产违章处罚实施细则》的通知 项目部各部门、各项目队、搅拌站: 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办法、措施、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等,防止和杜绝出现安全事故,项目部制订了《XXX汽车研发试验中心XX项目路面工程XXX目部安全生产违章处罚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附件: 二0一0年十二月一日 (无正文)

主题词:安全违章处罚通知 抄送:项目部领导、各部门、各项目队、搅拌站 中 2010年12月01日印发 打字、装订: XX 校对:XX 共印20份

XX汽车研发试验中心 XX工程XX目部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实施细则 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办法、措施、纪律等,防止和杜绝出现安全事故,依据业主工程项目管理及XXX安全质量管理办法、安全质量奖惩办法等,制订中XXX汽车研发试验中心 XX工程XX标项目部安全生产违章处罚实施细则。 一、安全管理 1、施工负责人没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罚款100元。 2、50人以上施工队伍没有配备专职安全员罚款100元。 3、经济承包没有与安全生产指标挂钩的罚款50元。 4、工程没有经上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组(施工方案)中没有安全技术措施的罚款50元。 5、安全措施没有进行技术交底或交底针对性不强罚款50元。 6、危险源没有进行分级监控管理罚款50元。 7、新工人没有接受三级安全教育或调换工种工人没接受岗前教育,每发现1人罚款20元。 8、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发现1人罚款50元。 9、三大材等原材料、半成品、构件未经过检验,重要材料没按规定进行复试便进入施工过程时罚款50~150元。 10、没有执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罚款100元,检查无记录或整改不及时罚款50元。

管理规定及罚款细则

现场管理实施细则 1、建设过程中,对于施工场地存在各类管理、质量问题,除发包人签约公司外,发包 人集团的其他相关主管部门一也有权利依照合同条款要求对承包人进行管理;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对于承包人具体处罚额度的高低由发包人集团相关职能部门或项目公司在管理过程中视情况的轻重程度确定; 2、施工现场的管理主体为承包人。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场地围蔽、道路(包括发包人提 供给承包人的临时道路)、临舍、临水/电、销售配合、材料堆放场、安全文明施工、场地清理,施工机具、消防设施和施工安全的管理等; 3、承包人在开工前,应根据4-9点要求,提交符合发包人要求的《施工场地总平面设 计图》及《施工场地管理方案》,经发包人、监理审核确定后,严格参照此要求施工。建设过程中除发包人对项目分区推进计划、板房区设置等做出重大变更外(此情况下发包人考虑给予合理的签证补偿)不得改变,若因施工场地设计不合理而被迫变更所导致的工程量由承包人负责; 4、场地围蔽。承包人应依据发包人的分期要求、规划总平面,对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场 地进行合理围蔽(必须符合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及开发商对场地围蔽的要求),安全监控等保护工作,并承担场地内所有材料的进出登记管理(包括各分包单位材料)、保护等工作: 5、道路以及场地硬化。承包人开工前,应根据场地的建设要求,对承包区域的道路进 行硬化(注意预埋管线),并负责道路的维护、管理,不能在道路上随意堆放材料;施工道路应充分考虑总包及各分包单位的施工需求,若有道路不畅的情况,承包人应及时修建或修整;承包人应对材料堆放、加工场地、施工通道等位置进场硬化处理,并负责日常维护、保养; 6、临舍。若发包人、监理及其他分包单位都住在工地时,承包人应为其修建宿舍等相 关住宿设施。临舍修建时应注意几个方面:1、为发包人、监理修建临舍由发包人根据现场实际工程量签证结算,为其他分包单位修建的临舍由相应分包单位结算:2,发包人、监理独立位于一个片区,与各承建单位分开居住;同时应充分考虑各分包单位与承包人自身临舍的分区管理3、承包人为各单位、部门安装单独水表、电表,按月向各部门抄表收费;4、承包人应做好临舍区域的管理、安防;5、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小区的防洪、排水、排污,除特别不可控因素外,保证临舍在工程建设期间安全一可靠,后期临舍被破坏时,由承包人无偿维修;临水/电。

安全生产管理处罚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管理处罚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出现,保证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的生命和集体的财产安全,真正起到推动生产力和企业规范的积极作用,特制定如下强制性实施细则: 1、对进入施工现场首次发现不戴安全帽的施工人员做出以下处罚决定:施工工人罚款50元;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罚款100元;部长及部长以上项目部领导罚款200元;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100元;系安全带必须扣在牢固稳定的位置,否则罚50元。如再次发现进入施工现场不配戴安全防护用品时将进行加倍处罚。 2、高空作业时,要求佩戴安全带,严禁嘻戏打闹,严禁抛掷工具、垃圾、物料等,否则发现一次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由责任人所在单位赔偿事故的全部损失。 3、严禁酒后上班,违者责令停工,并罚款100元,因此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自负。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三相五线制用电设备要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如不按要求施工,罚施工队1000元。电工在施工中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给予所属施工队罚款200元,所拉电线中发现裸露线的给予所属施工队罚款200元,由此引起事故的,按事故性质的等级依照公司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5、施工现场所有电器设备必须按规定接零(或接地)保护,缺一罚所属施工队200元。 6、所有机械设备必须定机定人,持证上岗,非定机人员不得擅自操作,发现一次对设备所有者罚款200元;定机人员如随意交给他人操作,属失职,严重的重罚500元;各种机械设备要经常保养、保修、保证其运行良好;严禁使用带病机械的作业,否则处罚1000元。 7、机械设备停止或进行清理保养时,操作人员必须切断电源,并

安全生产违约处理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违约处理 实施细则

莆田沈海复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 违约处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沈海复线高速公路莆田段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合同法》、《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福建省交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精神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业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本着对国家建设项目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合同协议书》约定对本工程项目实行严格管理,合同违约人将以此为依据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要严格执行合同条款、施工规范、规章、办法等,凡违反规定的,均要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违约分为三类:一般违约、重大违约和严重违约。一般违约是指每次(处)违约金在元以内(含元)的违约情况,重大违约是指每次(处)违约金在元以上10000元以内(含10000元)的违约情况,严重违约是指每次(处)违约金在10000元以上的违约情况。违约情况作为日常考评的依据。 第二章工程安全生产的违约处理

第五条凡本实施细则未提及到施工或监理单位的其它违约,仍按合同文件违约处理规定执行。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并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若组织机构、规章制度不完整,除限期补充、完善外,并处以承包单位10000元的违约金。 第七条施工单位未办理人身意外保险的,除责令限期办理外,并处以承包单位10000元的违约金。 第八条经检查,施工现场有安全隐患的,处以责任单位元/次的违约金;对现场已发现的安全隐患不及时排除或不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的,则处以责任单位5000~10000元/次的违约金;对恶劣的劳动条件长期不加以改进的,则视情节对责任单位处以5000~ 0元/次的违约金。 第九条不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规定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处以责任单位10000元~30000元,直接责任人元~5000元的违约金;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处以责任单位30000元~80000元,直接责任人10000元~0元,主管领导5000元~10000元违约金,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同时视情予以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停工整顿。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条特种工作人员,无证上岗的,则处以施工单位1000元/人的违约金,并责令更换该无证人员。

安全管理处罚条例(精编版)

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 以安全生产为宗旨, 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 做到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 特制定本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并扣好帽带, 如发现不戴安全帽上班者罚款20元/人次, 不扣帽带10元/人次, 班组长管理人员加倍罚款。 2、施工中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者, 罚违章人10元/次。 3、不懂电器设备而玩弄者, 使用电炉, 乱接乱挂电线出现事故, 责任自负, 并罚款50-200元。 4、酒后作业罚款按有关条款处理。 5、穿拖鞋, 高跟鞋, 赤脚赤膊操作者罚款10元/次。 6、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者, 处以每处100元罚款。 7、一旦发现对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者罚款30元/次。 8、未经项目负责人的同意, 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违者罚款20元/次。 9、施工工作区域等禁烟场所内吸烟处以罚款20元/人次。 10、在宿舍区, 施工现场设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禁止乱动和

工期保证及违约处罚措施承诺书

工期保证及违约处罚措施 承诺书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工期保证及违约处罚措施承诺书一施工准备阶段组织保证 ⑴建立健全项目组织体系 ①尽早建立起适合本工程特点的项目管理机构,使各级人员尽快进入角色,以保证各项施工任务的分解尽早得到落实。 ②按项目法组织施工,充分发挥资源优化配置,动态管理的优势。 ③项目部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均由具有丰富工程施工经验的人员组成。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等构成的领导决策层,相关人员自投标阶段开始至工程结束的整个施工过程中保持稳定不变。 ④根据本工程性质及工程特点,施工作业层以我单位项目经理部为主要施工队伍,充分发挥施工优势,以保证各项施工任务的实施紧凑有序。 ⑵提前开展并完成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①加快资源调配,确保人员、机械设备及所需物资及时进场。 ②以最快速度完成临时设施建设,为工程全面展开创造条件。 ③尽快编制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实施性方案,及时报业主、监理审核批准,使工程尽快达到开工条件。 ④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工程管理及质量保证的各项具体措施和办法,实现标准化管理。为工程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二施工过程组织保证 ⑴实现信息化管理,及时调整工期计划及资源配置:编制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并确定关键线路,以此为依据,制定“月、周”施工进度计划及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及时采集各种施工信息并通过数据处理及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及时调整工期计划及资源配置,以确保工期。 ⑵强化业务系统职责,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强化各业务系统职责,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将各项施工任务落实到人,保证全部岗位职责覆盖项目施工的全方位,无缺口,无重叠,从而通过人的工作质量确保目标工期的实现。 ⑶严格执行工地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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