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铜陵市及各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2019年高中招生工作计划

2019年高中招生工作计划1、本学年度在省、市中学生田径、速滑、篮球、排球、乒乓球比赛(具体竞赛见附录1)中获单项前5名或集体前3名的主力队员;2、第十六届××市学校艺术节独唱、独舞、独奏(西洋管乐)、国画比赛一等奖获得者;第十五届××市学校艺术节独奏(民族弹拨乐器)、绘画比赛一等奖获得者;第十四届××市学校艺术节独奏(小提琴)比赛一等奖获得者;本学年度获得省级艺术比赛(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举办)二等奖以上的考生和获得国家级艺术类比赛(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举办)三等奖以上的考生。
凡具有特长生报名资格的考生均可持获奖证明(书)到招收特长生的学校咨询报名。
拟报考哈铁一中路内特长生的,可直接到哈铁一中咨询报名。
招收特长生的重点高中及招收的艺体项目见附件2。
接受报名的重点高中初审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测试、考核。
由校长办公会议对测试、考核合格的考生进行审定并等额填报特长生登记表及汇总名册报市教育局基教一处。
录取时,市教育局召开有关处室(市招考办、基教一处、体卫艺处、纪检监察处、校外办)负责人联席会议,对重点高中上报的特长生进行审批,审批合格的特长生可在所报重点高中统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下延90分内录取。
对哈十三中、哈五中初中体育特长班部分优秀毕业生,允许直升本校高中部(具体数量及审定办法按市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
哈三十二中面向全市招收艺体特长生。
(十四)其它1、报名考务费初中毕业生报考高中、职业高中的报名考务费按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级中学、职业高中、民办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哈教联发)[xxxx]3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2、县(市)参照此规定制定的本县(市)高中、职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须经县(市)政府主管领导审批并报市招考办备案。
3、已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户口,按规定日期报到入学,无正当理由超出规定日期一周不报到者,招生学校必须及时将考生档案返市、区(县、市)中等学校招生办,取消其入学资格,凡未参加升学考试或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学校无权接收入学。
2019年中考分数线及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2019年中考分数线及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2019年中考分数线及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一、中考分数线
1、理科综合中考分数线:各地实行成绩参照政策,分数线根据学校招生人数、入学文凭所要求的学生分数水平等综合因素确定。
2、文科一本线:目前大部分省市暂时还没有实行文科一本线政策,不同地区有关录取文科学生有所不同。
二、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1、根据中考分数线,学校制定出合理的招生计划,保证入学学生本科文凭水平。
2、招收学生要结合考生的成绩及个人能力特长,将学生均衡分布在不同的学科班。
3、为保证入学学生的文凭水平,高中学校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的政策和参考分数线进行录取。
4、并制定出培养方向,加强学科素质的检验,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5、严格实施考试和评价制度,加强分析和跟踪,通过研究和测评跟踪学生的发展与成长。
2019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方案【模板】

2019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各中心校,局属各普通高中、初中,相关民办学校,体育中心,机关各科室: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不断完善高中录取办法,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结合我区高中实际,现就我区2019年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招生计划全区共招收___人,其中___市___区第一中学、___市___区实验高级中学、___市___区萃英中学(以下简称为XX一中、实验高中、萃英中学)各招收___人,______省XX第十九中学(以下简称为XX 十九中)招收___人。
二、招生对象XX一中、实验高中、萃英中学招生对象为具有XX区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XX十九中招生对象为XX区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报名条件报名参加自主招生考试的学生,必须符合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品学兼优,或在某一学科、某一领域(如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具有明显的学习潜质或才能。
具体报名条件见各相关高中学校招生方案(附件2至附件5)。
四、选拔方式- 1 -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采取学生自愿、初中学校推荐、电脑派位、高中学校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自主招生推荐指标数由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各高中学校自主招生计划,以具有各初中学校学籍的九年级学生数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一)初中学校推荐程序1.成立自主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制定本校推荐办法,并在学校宣传栏、校园网进行公示(__月___日前将推荐办法纸质稿加盖学校公章后送区教育体育局基教科,电子稿通过金宏网报送)。
2.按照推荐办法选拔并确定推荐人选,并通过宣传栏、校园网公示3天。
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分别报送区教育体育局基教科、教研室(推荐人选名单纸质稿需加盖学校公章,电子稿通过金宏网报送)。
3.遵循自愿的原则,组织推荐人选及家长签订承诺书(格式见附件6,一式三份,区教育体育局、初中学校、推荐人选家长各执一份)。
4.电脑派位后,各初中学校要为本校确定的推荐人选撰写推荐信(格式见附件7),对推荐人选德智体美等方面发展情况及学科成绩情况进行评价,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报送相应高中学校。
2020年铜陵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2020年铜陵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摘要:I.引言- 介绍2020 年铜陵普通高中招生计划II.招生计划概述- 总招生人数及分类- 招生对象及条件III.招生专业及名额分配- 市区及枞阳县招生名额分配- 各类专业招生名额及要求IV.录取方式和程序- 招生录取流程- 相关考试及选拔方式V.招生政策及待遇- 录取优惠政策- 优秀学生奖励政策- 贫困生资助政策VI.结语- 展望2020 年铜陵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实施及对教育发展的影响正文:2020 年铜陵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展开,旨在为广大学子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培养更多的高素质人才。
本文将详细介绍2020 年铜陵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各个方面。
一、招生计划概述2020 年铜陵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涵盖市区及枞阳县,总招生人数达到一定规模。
招生对象为符合相关条件的初中毕业生,包括本市户籍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在招生计划中,将涵盖各类学科和专业,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选择。
二、招生专业及名额分配在2020 年铜陵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市区及枞阳县将分别分配一定名额。
各类专业的招生名额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社会需求以及学生志愿进行分配。
在名额分配过程中,将充分考虑各校的特色及优势,以促进教育公平和提升教育质量。
三、录取方式和程序2020 年铜陵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将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包括报名、考试、选拔等环节。
学生需参加相关考试,学校将根据考试及选拔成绩录取。
在录取过程中,将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价的作用,全面考察学生的学术成绩、思想品德、社会实践等方面。
四、招生政策及待遇为鼓励优秀学生报考,2020 年铜陵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将提供一系列优惠政策。
包括对优秀学生给予奖励,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资助等。
同时,学校将积极落实各类资助政策,确保每个有需求的学生都能得到帮助。
总之,2020 年铜陵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实施将为广大学子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平台,有助于促进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使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合理、透明,最大限度取得人民群众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的理解和支持,确保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1. 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仍然坚持“十统一”的原则,即县教育局统一审查资格;统一组织报名;统一办理准考证;统一申报、下达招生计划;统一订购试卷;统一安排考点考场;统一抽调监考教师及工作人员;统一按照市教育局要求组织并实行网上阅卷、登分工作;统一按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组织录取新生;统一评估、通报考试招生工作情况。
2.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
学业考试成绩、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必须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主要依据。
初中毕业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达不到“4A”的不得参加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录取;初中毕业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四个维度出现C等及C等以下的,不得参加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录取;其他普通高中录取,不能招收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在D等以下的学生。
3. 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一榜走”政策,即正取生、择校生、特长生一次录取,凡录取学生一榜公示,不留一个招生计划,榜外不插一人上学。
4. 普通高中招生应届生和无学籍学生拉开差距分别划线录取,今年无学籍学生仍执行提高50分录取政策。
二、组织领导为确保2019年中考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县教育局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安排考试招生工作。
组长:副组长:成员:三、考试科目及时间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理化综合、政史地生综合和体育。
文化课考试时间为6月16日—18日,语文、理化综合、政史地生综合三科考试时间150分钟,数学、英语二科考试时间120分钟,特殊考生体育与健康知识考试时间为40分钟。
具体时间为:6月16日上午9:00-11:30 语文6月16日下午15:00-17:30 理化综合6月17日上午9:00-11:00 数学6月17日下午15:00-17:30 政史地生综合6月18日上午9:00-11:00 英语6月18日下午15:00-15:40 体育与健康(特殊考生)四、考试内容及分值(一)考试内容1. 文化课考试文化课考试所有科目均实行闭卷考试。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3.20•【文号】教基厅〔2019〕1号•【施行日期】2019.03.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近年来,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改革稳步推进,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和历史性突破,有效缓解了“择校热”,对规范教育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进一步巩固成果、深化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现就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各地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各地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帐,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各地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县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学校数量较多的区县要合理划分学区范围,确保各学区之间优质教育资源大致均衡。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9.05.15•【字号】教基二〔2019〕341号•【施行日期】2019.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9〕341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精神,切实做好2019年全省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2019年全省普通高中计划招生73万人。
各地要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高中阶段年度招生任务,制定分县(市、区)、分学校(含民办学校)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一经下达,不得随意变更。
二、考录办法2019年全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仍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合并进行。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各地组织考试、阅卷和录取。
各地要在国家和省规定的政策范围内,统一制定本辖区的招生方案。
(一)报名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
中招报名工作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考生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中招平台”)进行志愿填报。
(二)命题命题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与要求,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践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发展素质教育。
《道德与法治》学科命题以《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年版)》为依据,时事政治命题范围为“考查2018年国内外重大时事,2019年1月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重要方针政策”。
生物、地理学科考试命题依据《2018年河南省生物、地理学科中招考试命题要求》。
2023年铜陵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2023年铜陵普通高中招生计划2023年铜陵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随着铜陵市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壮大,2023年铜陵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也在紧锣密鼓地筹备中。
为了给广大学子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铜陵市教育局制定了一系列招生政策和计划,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高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招生计划总体安排根据铜陵市教育局的安排,2023年铜陵市普通高中计划招收学生10000名。
其中,预计公办高中计划招生8000名,民办高中计划招生2000名,以满足广大学生的需求。
二、公办高中招生政策1.录取范围:铜陵市户籍学生以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参加公办高中录取考试。
2.招生渠道:公办高中将会根据铜陵市义务教育阶段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及综合素质评价等多种因素进行录取。
3.招生比例:公办高中将根据市区、乡镇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招生比例,以确保学生的分布更加均衡。
4.优惠政策:公办高中将会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定的优惠政策,如减免学费、提供助学金等。
三、民办高中招生政策1.录取范围:民办高中招生对象为铜陵市户籍学生以及外地学生,不设户籍限制。
2.招生渠道:民办高中将主要参考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面试成绩等指标进行录取。
3.招生比例:民办高中将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报名情况,制定相应的招生比例,以确保公平公正。
4.学费标准:民办高中学费标准将根据学校的办学成本以及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以合理的价格提供优质教育资源。
四、招生流程和注意事项1.报名时间:具体报名时间将根据市教育局的安排确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考生和家长需要注意报名时间,按时报名。
2.报名方式:考生可以通过线上报名或线下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具体报名方式将在报名公告中详细说明。
3.录取结果公示:录取结果将进行公示,所有考生和家长都有权查阅,确保公平公正。
4.学费政策: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和铜陵市教育局的规定执行学费政策,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家长需合理安排学费支付。
2023年铜陵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将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给广大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
铜陵中学招生简章
铜陵中学招生简章
铜陵中学的招生简章如下:
一、招生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招生名额
1. 艺术类:美术特长生5人,音乐特长生5人,舞蹈特长生5人。
2. 体育类:体育特长生10人。
三、报名条件
1. 在校表现好,个人综合素质全面,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能力,具有艺术、体育特长,并符合铜陵市省示范高中报考条件的2023届市区应届初中毕业生。
2. 中考分数条件:美术、音乐、舞蹈专业中考总分达市区普通高中建档线70分以上(含),体育专业中考总分达市区普通高中建档线50分以上(含)。
3. 专业条件:
美术专业:考生无色盲、色弱,具备学习美术专业的基本素质和绘画才能;
音乐专业:需具有一定独唱表演能力或独奏表演能力;
舞蹈专业:具有一定舞蹈表演能力,形象气质好;
体育专业:身体素质出色。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推进高中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市招生改革,切实做好202*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科学编制招生计划各县区要根据当地初中毕业生数量,高中阶段学校的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均衡发展等因素,科学编制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严防产生新的大校额、大班额。
各县区、局直属普通高中学校于6月5日前将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申请表报市教育局,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省教育厅核准后,下达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原则上要将所属普通高中特别是优质高中招生计划65%以上的指标分配到高中服务区内各初中学校,指标生的分配对象应为在所就读的初中学校有连续三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具体分配办法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各普通高中学校可按照自身办学传统和特色发展的需要,招收不超过本学校招生计划总数5%的特长生。
特长生报名条件和录取办法由招生学校制定,各县区汇总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实施。
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方案直接报市教育局审批。
指标生、特长生、国际班等要在招生计划中单列。
二、严格规范招生范围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
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学校(**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三十九中学)招生范围为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各县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范围为本县区。
罗庄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并为一个招生范围。
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
生源不足的民办学校,经属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提出申请,报市教育局研究在辖区内予以统筹调剂,不得跨市招生。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同步进行。
三、严格执行录取政策普通高中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考生志愿顺序等情况,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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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铜陵市及各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2019年铜陵市及各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发布了,具体如下所示:铜陵市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为统筹做好我市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9]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1.统筹制订招生入学办法。
市教体局统筹管理全市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招生入学等工作,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的管理责任,做好辖区城乡学校、普通学校,特别是热点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要通过教师补充和交流等方式,稳定农村生源;城市要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均衡编班,确保学校校额、严格控制班额在标准以内。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要完善招生计划编制办法,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综合分析初中应届毕业生、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等各类生源状况,以及民办学校等跨区招生、户籍地生源回流等因素,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招生总体规模,确定每所普通高中普及攻坚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省教育厅已建立统一的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与中小学学籍系统直接对接,通过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开展网上招生工作。
2.规范特殊类型招生。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普通高中举办的各类实验班、试点班要根据省教育厅要求,重新登记,报省教育厅备案;严格控制规模,加强跟踪研究和阶段性评估;严格规范公办普通高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招生行为,纳入统一管理,实行计划单列,录取分数就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要求,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
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认真开展普通高中举办各类实验班、试点班登记造册工作,如实填写《Ⅹ县(区)普通高中实验班、试点班统计表》(见附件),于5月18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统计表报基础教育科。
汇总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3.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各教育主管部门要统筹做好随迁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贫困儿童、残疾儿童及军人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入学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
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凡持有我市居住证人员的适龄子女,可以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
随迁子女入小学一年级,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证所在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报名,并提供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居住证、营业执照或劳务合同等材料,由流入地教育主管部门就近安排入学;随迁子女入初中一年级,本市小学毕业的学生,提供户口本、居住证、劳务合同或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接受流入地教育主管部门核实;外地小学毕业生回铜就学的,提供户口本、居住证、劳务合同或营业执照、小学毕业证、学籍表到流入地教育主管部门登记,由流入地教育主管部门就近安排入学,学校因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由流入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报考普通高中学校,与当地学生执行相同的普通高中招生政策。
异地就读的回我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考录取(含在外省考试回原籍录取)的我市户籍学生,享受与户籍所在地考生同等政策待遇。
根据《中共铜陵市委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铜都英才计划”全面夯实创新发展人才基础的实施意见》(铜发[2019]3号)文件要求,市教体局负责对符合我市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的统筹协调工作,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相关学校负责落实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入学。
根据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及贫困家庭儿童,特别是建档立卡的适龄儿童少年,摸清底数和情况,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乡镇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
“一人一案”落实好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并向两头延伸。
市特殊教育学校和枞阳县特殊教育学校要做好听障、智障及自闭症符合就读条件儿童少年的招生工作,要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就近接受义务教育;扎实开展送教上门工作,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
军人子女入学实行优待,各教育主管部门要按照《铜陵市教育局铜陵市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关于联合印发的通知》(铜教〔2017〕108号)文件精神,落实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现役期间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的教育优待政策。
4.建立招生入学工作预警机制。
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均势的分析,积极适应新型城镇化、全面二孩政策和实现教育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需要,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落实“四统一”政策,促进乡村学校均衡分布;市及枞阳县要统筹实施高中阶段普及攻坚计划,积极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
合理规划布局中小学校,加快学校建设,保障足够学位供给。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全部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目标,市区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工作要求,加强往届班额控制,通过增加班级和教师等措施,合理分流学生。
实行严格的转学审批制度,严厉禁止择校等违规转学行为。
5.统筹加强学生学籍管理。
严格执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小学学籍信息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教秘基〔2017〕117号)有关要求,规范学籍管理工作。
充分运用学籍管理系统的服务功能,及时掌握招生、流动和辍学情况。
严格学籍管理规定和严格执行“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原则,学生入学后,原来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要通过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原来没有学籍的,要为学生新建学籍;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不允许存在挂靠学籍问题,不得招收人籍分离的借读生和无学籍学生。
二,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1.合理划定学校招生区域范围。
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制定学校招生计划和公办学校学区划分方案。
时逢我市刚刚部分区域进行调整,部分学区划分出现重叠、模糊等现象,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做好学区划分之间的协调、设定工作,通过宣传、解释等方法,确保家长理解和社会稳定。
学区划分确定后在一段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各教育主管部门要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进行审慎论证,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
原则上采取单校划片的方式、且班额控制在小学45人以内、初中50人以内。
2.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考核、测试组织学生入学,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学生入学,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者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公办学校要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民办学校要根据免试入学的原则制定招生方案,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提前选择生源。
3.保障适龄儿童入学。
各教育主管部门要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皖政办〔2018〕3号)精神,加强对控辍保学重点群体的监控,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及教育部门要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
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禁止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教基厅[2019]2号)文件要求,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不得参加以“国学班”、“女德”等教育名义开展的全日制培训机构替代义务教育。
加大对违法违规导致适龄儿童、少年未接受义务教育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各类开展义务教育的培训机构,引导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家长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三,实现普通高中招生更加规范有序1.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招生规模。
按照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1%以上的目标要求,充分考虑课程改革和高考改革对学校教育资源配置的要求,核定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规模。
主要参考依据是:符合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办学规模和学校发展规划,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8平方米/生(不含师生生活用房),在校学生与教职工比例不高于12.5:1,班额不超过56人;2019年秋季招生计划按招生计划班级与可供教室不低于1:1.5的比例确定。
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实行与公办学校同等管理。
2.继续坚持省示范高中部分招生指标到校政策。
2019年,我市省级示范高中招生分解到初中学校的指标为学校招生计划(不含特长生、国际班、中澳班)的80%。
定向分解到各初中的省示范高中指标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设置最低录取控制线。
严格执行省教育厅2012年下发的《关于印发安徽省贯彻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基〔2012〕9号)文件精神,“只有在学籍所在初中校实际就读满三年的考生,中考时方可填报分配到该校的指标到校生志愿”。
具有本市户籍,初中阶段从外地市转回我市初中学校就读的考生、因父母工作调入我市且户籍也迁入我市,初中阶段从外地市转入我市初中学校就读的考生,可在教育主管部门指定报名点报名,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指定报名点享受指标人数、按照省示范高中定向到校的比例同等分配定向指标。
3.进一步规范招生范围。
普通高中的招生工作实行市级统筹。
未经市教体局批准,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
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由属地教育主管部门依据民办学校办学规模划定招生范围,以学校所在地生源为主,享有与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同等的招生权利,并与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同期招生,不得提前招生。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均不得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未填报志愿的学生。
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
民办普通高中跨省辖市招生的,应向社会公告经批准的年度总招生计划和跨省辖市招生计划,并按计划招生。
生源地教育主管部门须遵守《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应当为外地的民办学校在本地招生提供平等待遇,不得实行地区封锁,不得滥收费用”。
加强对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的指导和监管,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普通高中(含筹设期间)不得参与招生;年检不合格的民办普通高中,由教育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后,视整改情况再研究决定是否同意该校招生。
4.从严控制政策性加分。
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规定,我市2019年中考政策加分项目和分值如下:(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国内的子女(须有侨办证明)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侨眷(须有侨办证明)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2)台湾籍(须有台办证明)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3)烈士子女(须有军级以上政治机关,省级人民政府,总政治部或民政部颁发的《烈士证》和公安机关或民政部门关于子女关系的证明)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4)少数民族考生(须有户口簿、县级以上民族事务部门和公安机关的证明)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5)援疆和援藏人员(须有市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证明)子女,在其中考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